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的有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日益完善,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上述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三)阶段性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治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自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问题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

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严肃自查纪律。对不认真自查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自查出的违纪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作出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适时对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监管效果

突出监管重点。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着重加强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完善土地及矿业权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着重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着重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落实监管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认真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职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对项目决策、资金安排和管理、土地及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城乡规划审批、安全生产等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电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招标投标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实施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过程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劳务用工相对灵活、职责明确、高效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机制制度

加快改革步伐。加强重大项目决策管理,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

度。发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抓紧研究起草政府投资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加快编制完成行业标准文件,实现招标投标规则统一。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落实度。

加强市场建设。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大力推进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建设。探索显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转让市场的有效形式,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场交易行为。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专家的职业道德水平。制定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和专家管理办法。加强中介组织管理,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价格评估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健全诚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逐步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共建共享,并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四)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要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向的案件。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

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形成有效的举报投诉网络,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注重在审计、财政监察、项目稽

察、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和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大案要案,严肃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四、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央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电监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确定1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分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总体部署,搞好任务分解,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方案,确定治理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方式方法和时间要求。要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实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

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 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物资采购监管和资金支付的程序管理,以达到对建设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的目标,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8号)和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水建管…2009?500号),现就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应采尽采,强化依法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按照招标投标管理。对于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的项目,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要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选取适合本地、本单位的采购方式进行,重点抓好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

的执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工程建设资金的采购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在执行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项目时,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等规定。采购文件中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加强价格评审管理;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严格评审专家抽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符合法定条件,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三、拓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项目单位要认真贯彻《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等规定,明确采购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的技术标准和程序要求,及时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 四、规范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等部门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各单位从事政府采购活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 方案 漼尖殄尪壋绑轫愼忕夞 漕滩尬孹夦灛埥懐囵堞尕惕 为中共****员会办公室****县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办法〔20XX〕7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想 以和思想为,科学发展观,精神,《**县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内需、发展转变和结构、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民生、等任务要求,以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专项治理,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的利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坚强保障。 二、任务 中心、服务,、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的薄弱环节,以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是内需项目为,用2年左右的,对20XX 年所有投资项目,是规模投资项目排查,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环境评价、工程质量、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前期和后续环节,严肃违纪案件。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置,行政、市场规范;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建设安全。解决问题,健全规范制度,工程建设领域的惩防体系。 三、工作 动员阶段 1. 成立和办事机构。成立乡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工作,组长由乡党委书记张晓东担任,副组长由人大副主席岩雄、乡长岩东、纪委书记张科明担任,各副乡长和各站所人及各村书记、主任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纪委,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督促。 2. 制定工作方案。11月中旬,组织乡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乡职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并分工工作的意见,治理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要求。 潿惝团尤溄恻慓溵忡垚滄濃惭壒 澝贺焘快瀰夜堹漗潀澋忾濲忛坲缊憛 漼尖殄尪壋绑轫愼忕夞 漕滩尬孹夦灛埥懐囵堞尕惕 排查问题阶段 1. 自查自纠。从20XX年10月下旬开始,对20XX年1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方案

新密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郑州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郑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处典型案件,提出治理对策,完善法规制度。 三、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5项,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主要措施: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4、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5、健全项目资金筹措论证机制。确定申报项目,要论证各类资金到位的可行性。对于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要论证项目单位实际筹资能力。需财政配套的项目,要先落实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化旅游局、法制局、国资局、经委、园林局(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平台,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09〕13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豫政〔2009〕48号)。 2、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加快编制完成行业标准文件。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标投标。

工程建设领域调研报告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查办案件工作的调研报告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开展调研的通知后,我县立即组专项人员对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总结,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2009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4件,立案查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16件,其中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方面7件,招标投标活动方面4件,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2件,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方面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其中10名乡科级干部。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特点 (一)统一认识,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中之重来抓,以铁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 (二)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注重三个方面:一是注重认真排查案件线索。注意从群众举报、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从排查工作中发现和梳理案件线索,深挖细查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二是突出办案重点。紧紧盯住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等腐败问题易发

多发的部位和环节,从严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行为,从严查处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的案件。注重查处在项目申报审批、建设实施中搞弄虚作假、虚报投资完成数以及报大建小、报小建大、搭车建设等行为。同时坚决查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规变更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在土地使用中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不到位、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办案协调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完善有关部门参加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实行情况通报制度,搞好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和案件移送工作。通过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反案件,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形成震慑腐败的舆论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二)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快查快结。对其中涉及市管干部的,要及时报告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继续加大办案力度。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在工程建设领域搞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严肃查

水利工程规定

水利工程资料整理规定 一、基本术语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质量检验: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评定: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 中间产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

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外观质量: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 质量事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质量缺陷:对规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二、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资料整理规定 为了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水利水电工程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的要求进行填表。工程质量评定表全部采用部颁新表,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申报资料,采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288—2003的施工监理工作表格。 (一)单位工程开工资料 附件:1、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14→合同项目开工令02。 2、施工技术方案申请表01→批复表05。 3、施工进度计划申请表02→批复表05。 4、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06。 5、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07。 6、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08。 7、施工放样报验单11。 (二)分部工程开工资料

xx中学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xx县xxxx中学 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为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县教科局《关于印发全县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3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发〔2015〕xx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解决教育发展中侵害师生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行为;严肃查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资金及教育“四乱”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划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方面的问题。未按规定成立营养餐膳食委员会。食堂供餐台账资料不齐,未按规定制定营养食谱,未按营养食谱向学生提供营养餐。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营养餐资金,利用营养餐谋取私利等问题。 可编辑

责任处室:后勤处 责任人:xxx (三)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方面的问题。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早晚自习并收取早晚自习费的行为。违规组织学生利用周末、假期补课收取补课费的行为。在文件规定目录外征订或与非法书商勾结统一购买教辅,指使学生到指定书店(摊)购买教辅资料供学生使用。在教辅资料征订中加码收费、谋取私利等问题。 责任股室:教务处 责任人:xxx (四)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规定,逃避主管部门监管,在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后勤处 责任人:xxx (五)大宗物资采购方面的问题。大宗物资采购逃避监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利用大宗物资采购谋取私利等问题。 责任股室:后勤处 责任人:xxx 可编辑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一、项目名称:xx初中教师周转房 二、项目管理 该项目按原计划执行,除出现基础超深之外无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确保工程建设按原则逐步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工程资金的效益.目前项目已经竣工验收. 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 一是坚持“先设计,后施工”原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勘察和图纸设计.图纸设计除符合《公用建筑设计规范》外,对疏散楼梯设置、护拦高度、走廊宽度等的设计还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在抗震设防上符合我县抗震设计.设计使用年限在50年以上. 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在招投标上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的监督下,实行阳光操作. (二)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度,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督.一是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现场监理;二是校安办组织项目学校培训甲方驻工地代表,使甲方驻工地代表能把握重点,做好进场材料的取样、检验,砼、沙浆配合比的监督与取样,施工过程的监督,并记好施工日志.三是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进行检测验收,作好记录,签署意见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四是校安办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通过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施工.五是加强工程验收备案.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经项目学校签字、县质检站把关后,向县校安办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县校安办组织勘察、设计、监理、质检站、建

设、消防、施工和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六是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基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有关部门保管. 四、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施工工地必须制作施工告示牌;二是设立隔离带做到施工区和教学区隔离;三是搭建脚手架、挂安全防护网;四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相关人员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五是施工安全员必须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六是现场监理发现有危险行为及时制止.由于措施得力,在整个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发生.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市x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 〔x〕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x整治,彻底清理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乱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和按时结算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和工资支付率“六个100%”。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全区在建和续建的房建市政、水利交通、乡镇建设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2.全区已建成但未完成竣工结算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上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

建设,以及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2.违反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 3.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标、肢解工程、违法发包、围标串标,以及招投标多头监管、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违规补办招投标手续等问题。 4.违反合同管理制度,不使用标准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文本、拖欠工程款、竣工结算久拖不决侵害企业权益,签订“阴阳合同”,以及施工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不审核备案等问题。 5.违反相关劳动法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6.建设单位以房、车等实物抵顶工程款和人工工资或者将未验收合格、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住房交付住户、逾期交房等违规问题。 7.行政执法不严,违反政策“开绿灯”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执行、不落实行政监督执法指令或意见等问题。 三、时间及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行动从x年5月中旬开始,x年12月底结束。区直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x开展本辖区整治工作。发现上报一批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涉事主体,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拆除一批违反规划的违章建筑,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区直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移交一批涉法涉诉案件和违法违纪线索,营造诚信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专项治理检查组各位领导: 区委、区政府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银峰书记、海祥区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但银峰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学习,海祥区长到北京出差,因此,我受两个主要领导的委托,代表区委、区政府向检查组汇报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不当之处,请检查组批评指正。 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41号)、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治工发〔20**〕3号)要求,我区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等七个重要环节,期间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以案件查处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1、突出问题排查情况 经统计,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区共有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243个,其中投资规模500万元(含)至 1000万元的87个,投资规模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63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17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76个;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有119个。合计项目总数362个。 经过排查发现,多数单位基本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决策、严格招投标、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工程建设手续和资料齐全。但是,多数项目或多或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经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788个。其表现形式:(一)项目决策环节问题208个;(二)环境影响评价问题104个;(三)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问题60个;(四)规划管理问题79个;(五)招标投标问题37个;(六)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类问题263个;(七)资金安排使用问题37个。目前各单位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狠抓问题整改工作,能够整改的问题已基本完善,其余问题也作了清理、说明和处置。 2、招投标活动监管情况 (1)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按照中央、市及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在永川召开的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会议精神,正积极推动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统一交易平台、综合监督平台及整合评标专家资源等有关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 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我国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

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排查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力以赴,认真组织,迅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早、实、明、快”的工作作风,全面抓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排查阶段任务。现就我局开展水利工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部 署,以“早、实、明、快”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水利工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一)、早,即抓早部署,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在省、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迅速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保友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我市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二)、实,即注重实效,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保友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二位分管副局长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组成,指定局建管科为牵头科室,并设置专门联络人,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水利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也按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同时专人负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实、做好。 (三)、明,即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做到目标、责任和分工明确,我局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开展全市

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将在全乡范围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纠建并举,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强化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保障民生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惠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为建设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村、乡直各单位近年来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 / 9

(一)失地农民基本保障。重点检查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集体留用资金和预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因政府征用而失去大部分土地的农民基本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二)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纠正违背中央有关政策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强制服务、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以及其他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的行为。(三)城乡低保资金发放。重点检查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年3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召开全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明确责任要求,制定并下发《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利用宣传栏、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方面的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专项治理工作氛围;组织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规范治理工作行为,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报告三篇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报告三篇 篇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项目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及20XX年3月30日省交通厅“在厅直属系统深入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文件要求,于20XX年4月7日我部就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制度建设、资金管理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合理安排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决策 检查结果: 所有上交报告都及时得到批复,并取得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核许可。有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初步设计的批复。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批复,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的环评报告、国土部门对项目的用地许可、林业部门对项目的使用林地审核许可、水利部门对项目防洪评价等有关许可和项目施工许可的批复。 二、招投标行为 检查结果: 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信息,按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招投标,进行施工主体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投标按规定委托工程师监理,不存在将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

投标行为;招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资质挂靠、代理机构等违规操作行为;评标活动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中标后,投标人不存在转包,非法分包行为;不存在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和工程结算的问题。 发现问题: 施工任务中劳务合作较多,有关责任义务划分的条款不严谨,如条款中,劳务合作单位有“使甲方解脱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责任和义务"。 整改措施及期限: 后期的劳务合作中不可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转移,前期已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中要将此条款进行说明和更正(20XX年4月15日前)。 三、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检查结果: 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进行土地预审;新申请的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依法依规征地拆迁和进行安置补偿,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或出让的规费、价款支付到位。 四、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 检查结果: 在工程质量方面,我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满足法规要求。我项目部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手续。 工程建设实施期间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等不良行为。办理了工程保险和人身、财产等意外伤害保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我项目部与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有合法人事关

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和省委、**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现就我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任务具体工作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县实际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纪委、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文件要求,制订出台我县相应的实施办法,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宣传部、信息办;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批,严格各项表彰奖励标准,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 牵头单位:纪委 配合单位: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4、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牵头单位:纪委 配合单位:财政局、审计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5、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行为。 牵头单位:纪委

2020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调研报告

2020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调研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 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质量安 全方面突出问题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三是按时返还保证金。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于2020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 的保证金,要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 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一、调研内容: 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 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 四是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 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2.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等问题。 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 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020年共下达我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资金1011万元,29项,分三大类,其中基本农 田改造2300亩,投资165万元;社会事业新建文化室、卫生室、学校等1700平方米,投 资241万元;通路工程修建126.7公里,投资605万元。基本农田建设以丙中洛乡秋那桶村、双拉村;捧当乡闪当村、迪麻洛村,资金已下达给各乡政府,并实施完成。社会事业 项目以卫生、文化、学校已下达给教育、卫生、乡政府,并实施完成。通路工程资金已下 达给交通局,并实施完成。 二、调研项目: 1.水利建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的防洪、水库除险加固、排涝、灌溉、水 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中央和地方投资项目。 3.扩内需项目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与对策思考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与对策思考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是各种腐败行为的高发区,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一直非常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这一领域的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仍然是斗争最激励的战场之一,为了有效地防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本文将侧重阐述当前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存在的重点环节和表现形式,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剖析,提出粗浅的治理对策建议。 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及其原因剖析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主要存在于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设计变更、附属临时工程、工程监理质监、工程资金拨付等诸个环节。其表现形式为:在水利工程建设前期,规划、勘测、设计大多没有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承担单位,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留下方便之门;水利工程招投标,一些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贿赂,明标暗定,泄露标底,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商;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取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的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行贿,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骗取工程款;在工程监理、

质量监督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通过向有关主管人员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工程款结算中,一些承包商通过向建设单位提供礼金、旅游、吃请等手段而多结算工程款的行为;有些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外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未纳入招投标范围,招投标覆盖面不够大等等。这些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破坏了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制约了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上的误导,致使采用非法手段谋取高利的欲望膨胀。一些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干部党性观念和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市场经济就是金钱经济、自由经济,讲求的是经济效益,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只要能捞钱,什么规矩都可以不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僧多粥少”现象与日俱增的情况下,有些企业为承揽工程,千方百计贿赂建设管理部门干部,以租用其手中的发包权力,揽到工程。 2、建筑市场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滞后。水利工程在计划管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管理、财务管理、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还有不少漏洞。如水利工程招投标,招投标方式和评标办法千差万别,招投标及评标过程人为因素多,使得投标人为谋求承包权,千方百计通过各种途径施加影响,评标结果无法公正、公平。工程中标后合同管理,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预决算调整、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等各个环

2018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8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秩序,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和房地产开发、预售、登记、交易等环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通过重点整治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强化招标后续监管,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关键环节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规范建筑市场光里,逐步建立资源共享到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促进工程建领域平稳建房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18年1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但截至18年12月30日尚未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治理重点 1、项目审批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不规范或没有立项、土地来源不合法或违法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等行为。 2、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仿造企业和人员证书参与投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被限制禁入和不诚信企业参与投标等行为;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代理,评标专家收取好处为特定人员谋利;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压证施工和到位履职及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 3、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按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无证施工、边建设边报批、未办理质监手续施工、未聘请监理、未经过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五大责任主体不认真履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质量安全管理的行为。 4、建筑市场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乡外企业进入我乡施工未到乡野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缴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滨德高速第一监理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办等上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监理处结合工程实际,针对工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了该方案。 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精神,按照“四化”管理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滨德高速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对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提高承包人的履约能力,建立完善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创造良好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形成公路建设工程健康有序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确保建设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督力度,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促进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规范运行,互联互通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措施 (一)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工程监管薄弱,监理处和施工单位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2、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 3、监理人员职责履行不良及渎职、失职、不称职行为,不能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情况。 (二)工作措施 1、以加强项目审查及变更审批、计量支付等监管手段为重点,提高监理监管水平,增强监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2、以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重点,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以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监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 3、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理,规范监理行为。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严格工序报检制度,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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