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最新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我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到建设单位。 附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月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

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制度

供水管网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供水管网管理,确保管网正常、安全运行,明确集团公司供水管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规对管网巡检、维护、监察、阀门及消防栓等附属设施的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供水管网巡检、维护、监察、阀门及消火栓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区域 第三条集团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区域划分为六个区块。分别是:中心城区、南浔片区、双林片区、练市片区、菱湖片区和埭溪片区。各个片区管网分界点详见(附件一)。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供水营销中心和南浔、双林、练市、菱湖、埭溪各子(分)公司为公司供水管网各片区的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管辖围已竣工验收且交付运行的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管理。 (二)负责对管辖围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巡检。并对外单位违章作业行为制止和提出整改意见。 (三)负责对管辖围影响供水一级管网的外单位施工案申报,负责对管辖围影响乡镇二、三级管网的外单位施工案审批。 (四)负责对管辖围供水管网的水质、水压日常监控、检测工作。 (五)负责对管辖围供水管网的突发性爆管止水操作,以及爆管后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六)负责对管辖围的供水管道及设施附属施工的阀门启闭。 (七)负责对管辖围乡镇供水二、三级管网的新建、改造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对管辖围的供水管网编制年度检漏计划。 第五条集团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供水管网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新建供水一级管道工程及中心城区的管道工程委托设计、图纸审核工作。 (二)负责对供水一级管网及中心城区供水管道新建、改造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施工管理。审核乡镇供水二、三级管网新建、改造年度计划。 (三)负责对供水一级管网及中心城区供水管道新建、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检查乡镇二、三级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的验收。 (四)负责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收集施工资料、图纸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信息调度中心是供水管网日常监控、数据采集、统计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供水管网的实时运营监控。通过监测数据发现有异常点,应及时通知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尽快恢复正常。(管理部门联系式详见附件四) (二)负责供水管网监测数据的采集、维护和存档,并根据相关规定提供数据统计分析。 (三)负责供水管网中压力、流量等监测点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 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 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部门

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规 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政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 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浅谈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浅谈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发表时间:2016-09-19T15:20:18.497Z 来源:《建筑建材装饰》2015年12月下作者:谢锋军 [导读] 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切实做到管好用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保证。 (阜宁县水务局三灶水务站,江苏盐城224402) 摘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切实做到管好用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保证。随着近年来我国对于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不断投入,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也日趋完善,各个项目也都能按照水利基本建设规范实施。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施工监理制等的实施,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管理上产生了质的飞跃,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增添了新的活力。但在这同时,也对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问题也就被提到了新的高度。 关键词: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前言 随着水利经济事业的发展,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逐年加大,如何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防止资金流失浪费,发挥投资效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综合管理工作,并不是简单的记账、算账和报账,而是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来执行,工程预算的编制、审核,预算执行中控制、分析到考核,合同的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的资金管理工作,因此,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及其工程效益的发挥,其作用与工程质量的管理同等重要。如何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的运行。仅从以下几方面谈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按照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应的法规和规章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规范财务核算和银行账户管理,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是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基本保障。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按建设项目开设银行账户单独建账,同一建设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性质,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均应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求,正确设置会计科目和设置会计账簿,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有利于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通过规范会计核算和银行账户管理,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及时记录发生的各项业务,按时准确地上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正确做好水利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是做好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2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管理好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收入,切实做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 基本建设资金是国家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只有做到专款专用,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因此资金管理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重点,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设资金,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建立资金拨付的审核制度和监理支付制度,严格按照《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禁用大额现金,并应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户名和账号;严格按水利基本建设程序、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支付工程款应依据年度批复的投资概算、工程预算、工程承包合同、用款计划、工程价款支付条件和方式及工程价款结算单等资料,根据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意见支付结算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按合同条款规定足额扣留保留金,预付款支付应取得承包商提供的相应担保,工程承包商有违约责任的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扣足违约金。 应加强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收入的管理,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对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工程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应依法缴纳相关税金和所得税,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税后收入是经营性项目的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是非经营性项目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它收入;各项违约金、索赔等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成本,结余部分按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处理;存款利息应分清资金来源和项目性质,对经营性项目存款产生的利息一律冲减工程成本,对非经营项目按有银行贷款的首先冲减项目贷款利息,若仍有利息余额的应分清资金来源作增加拨款处理,无法分清的应按各项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对利息进行分配,对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因此管理好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收入,是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 3加强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和合同的管理,是控制工程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 “设计得当的预算导致预期行为变化,同时使得度量过程产生的不理想行为减至最少”(资料来源:《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美:英格拉姆.奥尔布赖特希尔《Ingram,Albright&Hill》著中信出版社 2005年6月第二版,参与并做好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是控制工程成本的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首先,应对重大预算项目采取立项评审的方式,除遵照有关部门规定由指定专业机构评审外,单位应成立评审小组自行评审或委托专家及中介机构进行外部评审。其次,应严格加强预算的执行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预算的追加调整,水利基本建设单位应当明确追加调整预算的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财务部门对无合理理由的追加调整预算应予拒绝,对调增工程量的预算应在履行严格的预算审核批复手续后签署合同。最后,应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加强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预算管理,没有下达年度计划及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财务支出、财务部门不得拨付资金,管理费必须严格按项目投资总概算实行总额控制,严格控制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定的开支标准内;严禁侵占、浪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严禁挪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严禁搞预算外工程,严禁在水利基本建设拨款中弄虚作假,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工程预算、合同、用款计划和工程进度审查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加强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管理和预算管理、结算管理相结合,是控制工程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规范合同文本格式,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要有相对固定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并且精通经济合同法规有关知识,明

水利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水利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所属单位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查、审计、上报、审核审批和监督问责等工作。 竣工财务决算分为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以建筑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为主要实施内容,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主要目标产出物或在项目完成后能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以水利规划、工程项目前期、专题研究、基础性工作等为主要实施内容,项目完成后一般不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第三条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应做到程序规范、及时高效、数据准确、管理严格。 第四条经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确认投资支出、资产价值及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最终依据。 第五条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资料应按国家相关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水利部统一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研究拟订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制度。 2. 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审计和审核审批。 3. 负责组织审核报财政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 4. 指导、监督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组织对部直属单位权限内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进行抽查。 第七条部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组织本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编报。 2. 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审计和审核审批。

供水运行管理制度

旬邑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提高我县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及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满足广大群众用水需求,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委、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我县范围内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而兴建的各类供水工程,包括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了3个行政村以上,供水人口超过1万人,供水规模达到1000立方米的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1-2个行政村,一个自然村或一个村民小组的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单户、联户出资修建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经营城乡供水工程,鼓励城区供水向周边农村覆盖延伸,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应明晰产权,落实建设及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工程良性运行管理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第五条县水利局负责本办法实施,负责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我县境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县境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及各供水单位和用水受益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县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成立以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由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物价、国土资源、电力、公安和各镇(中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县级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总站,在镇(中心)、联村集中供水工程设立供水管理派出机构,完善抢险服务,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协会。 (三)落实中、省、市有关农村供水的惠民政策,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doc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财务与合同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责任人: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财务与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集团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行财务(合同)目标考核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的核算方式一般有项目自行核算方式及公司核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未竣工和未与甲方办理结算前,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绝对用于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国家法律视为挪用公款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建设方将工程款汇入合同外账号,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公司财务部掌握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拨付工程款,并依照专款专用的制度,确保建设单位资金用于该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工地财务核算员进行监督,并负责指导。 2.1、公司委派作为本项目项场财务核算员,乙方所有对外签定的材料与劳务合同,及对外支付的款项均须经财务核算员报甲方备案,建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账,并按月报送工程形象

进度,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2、建设方工程款支付至公司账号后,公司留存工程款的5%后,再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大额材料款与全部劳务工资。 2.3、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办理,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每月由各劳务班组将签发放明细表造册,由项目部提交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在经核实后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3、项目部应遵循项目所在地及综合总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各类税金及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并严格按《税法》的税收制度进行 项目核算,杜绝一切偷税、漏税及抗税行为。 4、项目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必须安排项目部的结算人员,根据中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投标报价书及相关的资料等,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可靠、可行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有准确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的相关分析统计报表,同时考虑项目所需承担的所有成本因素,能真实反映施工当期的市场行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编制好后,及时交公司合约审核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供则给项目责任人伍万元的罚款。 二、合同管理 公司合约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和目标考核,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合同管理与考核,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

最新整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整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水务薪酬管理制度

某县水务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薪酬模式 (4) 第三章薪酬结构 (5) 第四章岗位工资管理 (6) 第五章绩效工资管理 (7) 第六章薪酬的支付 (10) 第七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为了在合理控制成本的同时增强薪酬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县水务有限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的最高纲领性文件,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准则和依据,所有与薪酬相关的制度和措施都必须遵照并服从于本制度。在公司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制度的指导原则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的原则。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平衡各业务单位、各层面岗位的相对价值,并参考市场价格,设计薪酬起始水平与增长幅度。 2、建立以岗位为核心的薪酬体系。通过岗位评价,科学、公正地确定每个岗位的工资标准。在职员工以岗定薪,易岗易薪。 3、分层分类的原则。针对不同层次、类别的岗位在工作性质、素质要求、职业发展需求等方面存在着差别,在薪酬管理上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以适应不同的管理要求。 4、在薪酬方面适当向公司关键人才倾斜,并为其提供相对较宽的职业发展空间,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 5、绩效决定分配的原则。员工个人收入要与公司(管道安装工程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业绩紧密联系,增大薪酬结构中的绩效工资的比例,绩

效工资应随公司效益变化有升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6、薪酬发放保密的原则。薪酬制度公开;但员工之间对具体发放情况必须相互保密。 企业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员工(不含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领导机构。薪酬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级领导班子组成,总经理任主任。具体执行机构为人力资源部。 薪酬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规划企业薪酬战略,制定企业薪酬政策; 2、审定薪酬相关规章制度,确定薪酬合理结构与水平; 3、决定企业年度薪酬调整策略与幅度; 4、审定企业福利制度及发放标准; 5、审定考核期绩效工资总额的发放; 6、决定企业对各岗位人员的奖惩。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薪酬模式 为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活力,针对公司不同类别人员,建立不同的薪酬模式,通过灵活的分配方式,多种收入水平,提高薪酬的激励作用。 1、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是根据员工所担任的岗位相对价值及其所做出的业绩作为薪酬支付的主要依据。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除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 2 职责 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 财务监督。 3 管理要求 3.1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

体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账套分项目核算。 3.2 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3.2.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通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 3.2.3.1 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 3.2.3.2 该融资业务涉及的项目跨行业、跨子公司,需由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进行协调或审批的; 3.2.3.3 该融资业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国投集团的实际控制力或会计收益的。 3.2.3.4具体应按照《国投集团成员企业重大融资业务指导意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科负责水利局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并且对水利局的所有收支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非财务部门不得直接管理财务收支活动。 会计、出纳分设。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及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1、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标准按照地方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须节俭的原则,单位来客人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未经领导批准的或超标准的餐费收据,财务科不予报销。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账、保管。各科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四)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赠送、转让。工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 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 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 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 产。 2 职责 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 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 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

财务监督。 3 管理要求 3.1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体 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 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 账套分项目核算。 3.2 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3.2.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 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 的项目资本金和通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 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 低资金成本。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 3.2.3.1 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 3.2.3.2 该融资业务涉及的项目跨行业、跨子公司,需由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进行协调或审批的; 3.2.3.3 该融资业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

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doc

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21 水利普查经费 使用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水利普查专项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使用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更好地服务水利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费支出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纪律,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思想,本着“精打细算、周密计划、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统筹预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调度使用,保证水利普查工作开展。 2、严格经费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1000元以下由水普办主任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并报局纪检组备案。 3、财务开支应按照“审、批、支”的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报销。 4、各项经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票据应按规定载明开支业务明细。不得涂改、挖补、撕坏,并盖有收款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经办人、证明人及水普办主任的:签名,经局纪检组长审核,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报销入帐。 二、招待费管理 1、严格执行来客招待制度。一是按专项经费0.5%的标准控制招待费支出总额;二是履行审批手续,实行“两单一票”制,确需来人招

待,经普查办主任同意后,由综合组组长统一安排;三是严格控制参陪人数,一般参陪人数不得超过3人;四是严格招待费标准。原则上县内单位来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招待。中午一律吃工作餐。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经普查办主任批准后,由综合组统一订购盒饭(标准在8—1 0元之间)。 三、用车管理 普查办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予派车。城区以外用车,由普查办相关小组负责人填报用车单(载明用车事由、到达地点和用车时间等),报经水普办主任批准后,由综合组统一安排,杜绝公车私驾私用。 二、固定资产购置与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 1、普查办的办公硬件、软件设备以及普查所需的定位、测量、计量设备,必须按照省普办给定的品牌、型号、规格、标准和相关要求配置。 2、凡购置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必须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凡购买属国家控制商品,必须办好控购审批手续。 3、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购买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如笔、纸、打印油墨等),一般由技术与协调组编制购买相关用品计划单,经普查办主任批准,由综合组负责购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建立固定资产、办公用具明细帐,并明确一名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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