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章 国际法概述

第一、二章  国际法概述
第一、二章  国际法概述

●一、国际法的概念

●(一)国内学者的定义

王铁崖;周鲠生;邵津;陈致中等

●(二)国外学者的定义

詹宁斯、瓦茨《奥本海国际法》;

凯尔森《国际法原理》;

斯塔克《国际法导论》;

阿库斯特《现代国际法概论》;

沃尔夫刚?¤格拉夫?¤魏智通《国际法》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国际法是不是?°法(律)?±

2.?°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

3.?°国家之间?±和?°国际社会?±

4.国际法对国家的?°拘束力?±

5.?°统治阶级?±的意志

6.国际社会的?°规则(行为规范)?±

●二、国际法的名称

●(一)国外

L a w o f N a t i o n s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L a w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P u b l i c L a w

或P u b l i c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L a w

●(二)国内

万国公法

国际公法或国

●一、国际法与几个概念的

●(一)国际法与国际关系

●1.国际关系

●2.国际法律关系

●(二)国际法与道德

国际礼让?a?a奥斯丁:实在道德

国际法与国际道德的区别

●(三)国际法与法(法律)

●1.国际法与法(法律)

●(1)法的概念

●国家制定、认可×

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权利义务√

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

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

期望的社会关系或价值为目的×

行为规范体系√

所指事物要完全符合概念===》国际法不是法律o r

法的定义不合理

●(2)法理学中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法

●2.国际法与国内法

●(1)理论方面

●最早的学说出现在英国,1737英国首相塔尔博●①二元论(多元论、平行论)

(d u a l i s m/p l u r a l i s m)

德国学者特里派尔首先提出,

1899《国际法与国内法》

意大利安齐洛蒂《国际法教程》;奥本海●②一元论(m o n i s m):国内法优于国际法

兴起于十九世纪,源于黑格尔的国家理论

佐恩;温策尔;杰利内克;伯格霍姆

●③一元论: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一战后兴起,来源于康德的理论

凯尔森,1919《主权问题和国际法理论》●④协调论

菲茨莫里斯;王铁崖

●(2)实践方面

●①两者的相互影响

●A.国内法对国际法

罗马法

●B.国际法对国内法

条约法、国家责任法

●②适用问题

●A.国内法在国际法中的适用

事实

●B.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适用

●a.方法

采纳(a d o p t i o n)

转化(t r a n s f o r m a t i o n)

●b.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冲突

国际法?a?a宪法

习惯?a?a条约

●③一些国家的实践

●二、国际法的效力

●(一)国际法效力的依据

●1.自然法学派

●早期代表学者有普芬道夫、惠顿

●①社会连带学说

●②国家基本权利学说

●③原始假设学说

●2.实在法学派

●早期的代表学者有苏支、宾刻舒克

●①?°自我限制?±说

●②?°各国共同意志?±说

●③?°约定必须遵守?±说

●④政策定向说

●3.折衷学派(格老秀斯派)

●4.我们的观点

●(二)国际法效力的范围

●1.法律规范的效力及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

●2.法律(法律体系)的效力范围

●3.国际法的效力范围

●(1)国际法的属地范围

●(2)国际法的属人范围

●(3)国际法的属时范围

●(4)国际法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

●(一)概念

●(二)特征(构成要件)

●1.它们是各国公认的

●2.它们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是超越国际法各个领域的全局性规则●3.它们是适用于国际法的一切效力范围的

●4.它们是国际法的基础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七项基本原则

●(二)《国际法原则宣言》七项原则

●(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强制法(j u s c o g e n s)

●一、国际法渊源的含义

●二、国际法渊源的内容

●1945年《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1920年《国际常设法院规约》第38条有同

样的规定)如下: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

(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

(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ˉ原则裁判案件之

权。?±

●(第五十九条规定:?°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

±)

●一、条约的含义

●(一)条约的概念

●1.条约的概念

●条约是至少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意在原则上按照国际法产生、改变或者

废止相互间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的一致。

●2.条约的含义

●(1)主体是国际法主体

●(2)数量上要至少两个

●(3)一致的意思表示

●(4)目的

●(5)以国际法为准

●(6)书面形式

●1955年9月12日,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和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在莫斯科缔

结了一个口头条约

●1974年1月,埃及、以色列签定了《西奈协定》

●二、条约的名称

●1.公约(c o n v e n t i o n)

●通常是多个国家就某一重大问题举行国际会议而缔结的多边条约。内容多为造法

性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条约(t r e a t y)

●适用于重大政治、经济法律等问题的协议,而且有效期较长。

●边界条约、通商航海条约等

●3.协定(a g r e e m e n t)

●多是解决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国际协议。

●4.议定书(p r o t o c o l)

●多是补充性法律文件,内容一般比协定还具体。但有的议定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

问件,本身就是一个条约。

●5.宪章、盟约、规约(c h a r t e r、c o v e n a n t、s t a t u t e)

●通常用于建立国际组织的协议。

●6.换文(e x c h a n g e o f n o t e s)

●当事国交换外交照会等,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程序简易,一般不用批准。

●1955.6.3中国和印尼《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的实施办法的换文》

●7.宣言(d e c l a r a t i o n)

●两国或数国会谈后就某一重大问题召开国际会议发表的含有具体权利和义务的

声明。对有关国家有法律拘束力。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发表《开罗宣言》。

●8.谅解备忘录(m e m o r a n d u m o f u n d e r s t a n d i n g)

●一般是处理较小事项的条约

●9.联合声明、联合公报(j o i n t d e c l a r a t i o n,j o i n t c o m m a n i q u e)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就同一事项发表的声明,彼此承认有关的权利和

义务。

●10.文件(a c t)

●通常为总文件(g e n e r a l a c t)或者最后文件(f i n a l a c t)

●三、条约的分类

●1.按照缔约国数量的不同,可以分为双方条约(b i p a r t i t e t r e a t i e s)、复方

条约(p l u p a r t i e s t r e a t i e s)和多方条约(m u l t i p a r t i t e t r e a t i e s)

●2.按照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分为单边条约(u n i l a t e r a l t r e a t i e s)、双

边条约(b i l a t e r a l t r e a t i e s)、复边条约(p l u r i l a t e r a l t r e a t i e s)和多边条约(m u l t i l a t e r a l t r e a t i e s)

●3.按照条约的目的和性质,可以分为契约性条约(c o n t r a c t u a l t r e a t i e s)和造

法性条约(l a w-m a k i n g t r e a t i e s)

●四、条约的地位

●在一般意义上说,作为国际法的渊源,条约与国际习惯相比较是处于次要地位的。

●这不仅因为条约不具有普遍性,而且因为:

●①条约的效力是来自国际习惯,即?°约定必须遵守?±这项原则的,同时条约的

形式基本也是以国际习惯为依据的。即使现在有了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使条约的各种问题都有条约的规定,但是,该公约的效力从根本上说还是来自国际习惯法的?°约定必须遵守?±原则,而且,该公约仅对缔约国有拘束力,而对于非缔约国,非经他们同意是没有拘束力的。

●②条约是要以国际习惯法为背景加以解释和适用的。尽管有些所谓条约的?°解

释规则?±,这些规则也是由国际习惯形成的;如果在条约中对这些规则有所规定,这样的规定又是对国际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c u s t o m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u s a g e不具法律拘束力

●一、成立要素

●(一)通例(g e n e r a l p r a c t i c e)(惯例)

●1.时间性

●2.连续性

●3.一般性

●(二)法律确信(法律确念)

●主观因素、心理学因素,即国家承认惯例所形成的规则有法律拘束力使国家受其

拘束。

●一、一般法律原则

●二、判例

●(一)国际司法判例

●(二)国内司法判例

●三、国际组织决议

●四、公法家学说

国际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20分) 1、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A、人类理性 B、国家之间的热力均衡 C、大国统治阶级的意志 D、国家间的协议 2、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B、国际法基本原则 C、一般法律意识引伸出来的原则 D、各个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是() A、中国 B、中国和印度 C、中印、中缅 D、列宁的《和平纲领》 4、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其领域侵害该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为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是() A、保护性管辖 B、领域管辖 C、普遍管辖 D、国籍管辖 5、外国对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 A、对新国家的承认 B、对新政府的承认 C、对新国家和政府的同时承认 D、对中国的承认 6、一个人的国籍根据他的出生地确定,这是() A、出生地主义 B、血统主义 C、混合主义 D、国籍主义 7、受庇护的外国人地位() A、优于本国公民 B、与本国公民相同 C、低于普通外国人 D、与普通外国人相同 8、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是() A、割让 B、征服 C、先占 D、添附 9、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 A、共有物 B、无主物 C、公海 D、领海 10、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的是() A、正常基线 B、直线基线 C、平行基线 D、混合基线 1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实行自由制度,各国享有的自由是() A、四项自由 B、六项自由 C、七项自由 D、五项自由 1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指的国家航空器是() A、国家所有的航空器 B、国家经营的航空器 C、国家批准的航空器 D、用于国家公务的航空器 13、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文件是() A、《外层空间宣言》 B、《外层空间条约》 C、《营救协定》 D、《责任公约》 14、目前组成安理会的成员国的有() A、9个 B、11个 C、15个 D、17个 15、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 A、国家 B、个人 C、联合国 D、联合国专门机构 16、在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联合国大会的重要问题是() A、接纳新会员国 B、托管制度的预算问题的决定 C、恢复会员国资格 D、会员国除名 17、联合国大会对重要问题决议的通过,应是() A、全体一致通过 B、2/3多数通过 C、过半数通过 D、3/4多数通过 18、国际不当行为的判断依据是() A、国际法 B、国内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道义上的是非 19、我国任命总领事的机关是() A、外交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在常委会 D、国家主席

国际法练习题

第一章导论 1.中国第一本全面介绍国际法的著作是美国国际法学家惠顿的()的中文本。 A. 《万国公法》 B. 《各国律例》 C.《战争与和平法》 D. 《国际法原理》 2.近代国际法形成的形成的标志是()。 A. 法国大革命 B. 《战争与和平法》 C. 威斯特伐里亚公会 D. 第一次世界大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的决定,批准和废除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 外交部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首次使用国际法这一名称的学者是()。 A. 格老秀斯 B. 边沁 C. 凯尔森 D. 卡尔沃 5.下列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国际法就是指国际条约 B.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领陆范围内适用的法律 C.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 D.国内法是国际法的渊源 E.国内法的一切规范性文件均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6.将国际法效力的根据归结为“国家同意”的学派是()。 A. 自然法学派 B. 实在法学派 C. 规范法学派 D. 社会连带法学派 7. 二战后,主要主持国际法编纂工作的是()。 A. 国际法研究院 B. 国际法协会 C. 联合国 D. 国际法委员会 8. 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A. 国际法基本原则 B. 国际法强行规范 C. 产生于一般法律意识的法律原则 D. 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 9.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第一次见之于()。 A.《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B. 《中日联合声明》 C.《中美建交公报》 D. 万隆会议通过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 10. 下列()把国际法的效力的根据归结为人类良知。 A. 自然法学派 B. 规范法学派 C. 社会连带法学派 D. 政策定向学说 E. 权力政治学说 11. 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内容。 12.什么是国际习惯,国际习惯如何证明? 13.如何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14.简述现代国际法发展的特点。 第二章国际法的主体 〔练习题〕 1. 下列不能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是()。 A. 联合国 B. 巴勒斯坦解放组织 C. 英伊石油公司 D. 欧盟 2.承认具有溯及力,对新国家的承认可追溯到其()。 A. 成立之时 B. 成为联合国成员国时 C. 与他国建交时 D. 缔结国际条约时 3. 在国家继承中,应该继承的条约有()。 A. 政治性条约 B. 共同防御协定 C. 边界制度条约 D. 友好条约4.当前国际实践中,多数国家在国家主权豁免问题上适用()原则。 A. 绝对豁免 B. 相对豁免 C. 有限豁免 D. 职能豁免 E. 完全豁免 5. 国际不当行为责任可因()而免除。 A. 联合国干预 B. 危难 C. 同意 D. 不可抗力 E. 自卫 6. 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 A. 独立权 B. 平等权 C. 自卫权 D. 管辖权 E. 战争权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解放前中国在外国的国家财产的继承采取的原则是()。 A. 一概继承 B. 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C. 只继承动产 D. 只继承不动产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法学概论》期末考试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法学概论》期末考试 题库 单项选择题库 1.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在平安险下,保险人须予以赔付的损失为()。 A.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B.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 C.自然渗漏 D.串味 2.将托运人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合法化的国际运输规则是()。 A.《汉堡规则》 B.《海牙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华沙规则》 3.下列各项中,对出口方来说收汇风险最大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 A. D/P付款交单 B.D/A承兑交单 C.跟单信用证 D.保兑信用证 4.美国花旗银行到中国设立分行并且提供银行服务,这种服务贸易属于()。 A.跨境交付 B.境外消费 C.商业存在 D.自然人流动 5.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又称()。 A.《华盛顿公约》 B.《东京公约》 C.《海牙公约》 D.《汉城公约》 6.只受理国家之间争端的机构是()。 A.解决争议国际中心 B.国际法院 C.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D.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7.《海牙规则》规定的责任限制为每件()。 A.30金法郎 B.100英磅 C.835SDR D.250金法郎 8.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适用()。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的属人法 C.混合制 D.单一制 9.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A.国际法基本原则 B.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 C.产生于一般法律意识的法律原则 D.国际法强制规律 10.下列哪些机关是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A.安全理事会 B.万国邮政机构 C.世界银行 D.世界气象组织 11.沿海国为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可以设立()。 A.专属经济区 B.毗连区 C.渔区 D.领海 12.按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已具有外国国籍的海外华人()。 A.允许保留中国国籍 B.可以放弃外国国籍而保留中国国籍 C.不允许保留中国国籍 D.必须放弃外国国籍 13.代表国家参加缔约谈判时须出具全权证书的是()。 A.国家元首 B.政府首脑 C.外交部长 D.普通谈判代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中国国家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 A.领馆馆舍 B.领馆中的办公室 C.领馆馆长的寓所 D.领馆馆舍中专供工作所用的部分 15.在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如法院有属于一方当事国国籍的法官,则他方当事国也有权选派一名本国法官参与审理,此种法官称()。 A.任选法官 B.专案法官 C.特别法官 D.聘任法官 16.“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在这条冲突规范中,“不动产所在地”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连接点 B.范围 C.准据法 D.关联词 17.“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该规范属于国际私法中下列哪种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8.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了法律适用方面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该条规定,在公共秩序的立法方式上,我国采用了()。 A.直接限制的方式 B.间接限制的方式 C.直接限制与间接限制相结合的方式 D.区别方式 19.在下列各项中,适用最惠国待遇的是()。 A.边境贸易的特权 B.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 C.征收关税 D.经济集团内部成员国之间的优惠

浅论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

浅论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 摘要: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源于主权原则,指国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务。本文首先简述了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产生与发展,继而界定其范围及其在全球化时代遭遇的挑战。 关键词:不干涉含义挑战 不干涉内政原则(principle of non intervention of internal affairs)是从国家主权原则中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该原则指国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务,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该原则也包含国际组织不得干涉成员国国内管辖事务之义。 一、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产生 不干涉内政原则源于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石,主权是国家固有的权利,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其内涵包括对内具有最高统治权和对外具有独立权两个方面。一个国家根据其主权,享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不受他国的干涉,这样,一国主权范围之内不受他国干涉的内部事务就是内政。 国家主权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演进过程。主权最早是一个宪法学(国内法)上的概念,法国著名古典法学家、哲学家、政治思想家让·博丹于1577 年在其名著《论共和国》一书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国家主权学说”。其后,洛克和卢梭等思想家分别提出“议会主权”和“人民主权”概念,但他们所强调的主权还只是国内法范畴,没有涉及到国际法的问题。 1648 年欧洲各国为结束三十年战争而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近代主权国家的诞生。它第一次以多边条约的形式确认了所有与会国的独立与法律上的平等,主权概念正式应用到国际法领域中。18 - 19 世纪,在反对欧洲封建统治和反对他国干涉的斗争中,欧美国家学者的著述和政府文件都强调了国家主权的原则。20 世纪,国家主权在反对武装干涉、维护民族自决和促进国际友好合作中发展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表现在1919 年《国际联盟盟约》和1945 年《联合国宪章》对国家主权原则的确认和强化,该原则确认各国有权决定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保证各国处理其国内外事务的独立自主,禁止外来的侵略和干涉,尊重各国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经济权益。 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含义

国际法习题

第一章国际法导论 (1)简述国际法的学科定义。 (2)为什么说国际法是一个特殊的法律体系。 (3)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什么。 (4)试述国际习惯的形成要件。 (5)论我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top↑ 第 二 章 国 际 法 基 本 原 则(1)试述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 (2)试述国际强行法及其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3)试述《联合国宪章》七项原则的内容及意义。 (4)试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及意义。 top↑ 第 三 章 国 际 法 主 体(1)试述国家、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区别及其原因。 (2)试述单一国与联邦的主要区别及其原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承认和继承方面有哪些实践。 top↑ 第 四 章 国

法 上 的 居 民(1)简述国籍的取得方式和丧失方式。 (2)简述双重国籍和无国籍问题的产生和解决。 (3)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主要原则。 (4)简述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5)简述有关引渡的原则和规则。 top↑ 第 五 章 国 际 法 律 责 任(1)什么是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律责任有何特点? (2)什么是国际不法行为责任?国际不法行为有哪些构成因素? (3)国际法律责任有哪些免除因素? (4)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的方式有哪几种? top↑ 第 六 章 领 土 法(1)国家的领土主权有哪些限制。 (2)比较多国河流和国际河流的法律地位。 (3)试述国际法上的领土变更方式。 (4)什么是边境制度。 (5)《南极条约》主要确立了哪些法律制度。 top↑

七 章 国 际 海 洋 法(1)国家领海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比较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3)如何理解公海上的管辖制度。 (4)为什么要修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十一部分。 top↑ 第 八 章 国 际 航 空 法(1)简析航空法的概念和特征。 (2)简析领空及其法律地位。 (3)华沙规则对承运人的责任制度。 (4)简析1963年《东京公约》在航空管辖权方面的贡献。 top↑ 第 九 章 外 层 空 间 法(1)试述外层空间法的概念和特征。 (2)试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原则。 (3)试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制度。 (4)试述空间碎片的法律问题

国际法练习题1-3章(修正版).doc

国际法练习题(1-3)第一章国际法的性质 %1.Indicate the nationality and one of his major works of the following scholars. (华东政法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15 points) 1. Grotius 荷兰《战争与和平法》 2. Lauterpacht 英国《国际法与人权》 3. Vattel 瑞士《万国法》 4. Kelson 美籍奥地利人《国际法原理》 5. Verdross 奥地利《国际法》 二、名词解释 1 Jus inter gentes(华东政法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Translate into Chinese and briefly explain the following terms. 3 points each)答案:国际法旧称之一。1650年,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海事法官邹奇(Zouche)在其《万国法的解释和一些有关的问题》一书中,开始使用Jus inter gentes (万国法,英语为I aw of nations )0之后,Law of nations 一词在西欧曾流行过一阵子。 2. particular international law (武大200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根据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可将国际法分为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特殊国际法是指只能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某些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适用的那一部分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3. jus gentium(武大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万民法,与市民法同为早期罗马法的组成部分。市民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以《十二铜表法》为基础;万民法适用于外国人之间,外国人与罗马人之间,由罗马外事裁判官的司法实践逐渐发展起来,本质上仍属罗马国内法。格老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用其指称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 4. retortion (武大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反报,又称还报,是指受害国采取同样或类似性质的措施来回敬另一国的不礼貌、不公平或不友好的行为,使加害国停止其加害行为或迫使其接受和解,以此求得争端解决。 5. 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 (武大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根据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可将国际法分为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一般国际法是指对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适用的那一部分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6.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武大200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3条逐渐发展与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关。1947

国际法

国际法 总论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国际法的名称 一、近代观点 1、“国际法之父”,荷兰法学家格老修斯,在1625年《战争与和平法》中,万国法。 2、英国法学家边沁,18世纪末,国际法,《道德及立法原理入门》。 3、public——国际公法。privite——国际私法 二、现代观点 国际法的概念: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国际法的特点: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传统观点: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 现代观点: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2、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以协议的方式指制定的。 3、国际法的效力及于整个国际社会。 4、国际法采取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的强制实施方式。 第二节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一)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家间的协议 1、国家间的协议反映了各国协调意志。 2、各国达成的协议是各国作为国际法制定者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共同制定的法律文件。 3、各国之间的协议是各国强制执行国际法的根据。 (二)国际法的实在根据 1、各国的宪法 (1)规定国际法在国内适用。1987年韩国宪法第6条第一项:依据宪法缔结和颁布的条约和普遍承认的国际法规与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 (2)承认国际法的优越性。1959年荷兰宪法第63条:如为国际法律秩序发展的必要,条约可与宪法相抵触。 2、各国的实践。1983年9月1日韩国民航机007号被前苏联击落。 3、国际条约的规定及国际组织的实践 (1)《联合国宪章》第四条规定加入联合国的国家要承认宪章中的义务。(2)各种国际法院是为直接适用国际法而设置的。 第三节国际法学说 一、传统学说 (一)格老修斯学派代表人物:德国的沃尔夫;瑞士的瓦尔特。 1、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依据自然法,是理性。 2、协定是国家的共同同意。 (二)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普芬道夫 提出所谓人类良知、人类理性、人类法律意识等一些抽象的自然法概念,作为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三)实在法学派代表人物:荷兰的宾客舒克 国际法的效力依据,不是如自然法学派所说的“理性之所命”,而是由于国家的承认;国际法的规则不是依推理的程序来发现,而是用归纳的方法从国际交往中去推求;“公认”是国际法的唯一基础。 二、现代学说

2019年秋西南大学网络教育机考答案-1179《国际法概论》成绩74分.pdf

已做未做

A.海关总署 B.国家税收委员会 C.商务部 D.农业部 10.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 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11.1963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法律原则宣言》,该决议宣示了各国在外层空间活动应遵守的法律原则, 对外层空间法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请问该决议的法律渊源地位如何?() A.国际公约,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B.国际习惯,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C.一般法律原则,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D.确立法律渊源的辅助资料。 12.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的一切险所承保的风险不包括()。 A.一般附加险 B.战争险 C.水渍险 D.平安险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道题5.0分,共25.0分) 1.按照《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船舶在通过领海时从事哪种活动即构成非无害通过:() A.向沿海国传播广播信号。 B.严重的污染行为。 C.进行研究及测量活动。 D.捕鱼。 2.一般而言,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但也有例外,动产物权仅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例外情况主要有:() A.有价证券。 B.运输工具。 C.运输途中的物品。 D.价值巨大的动产。 3.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 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4.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 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5.国际法的渊源包括:()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法院判例 三、问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道题13.0分,共39.0分) 1.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考试剩余78分7秒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1 2 3 已做未做答题卡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问答题

第一、二章 国际法概述

●一、国际法的概念 ●(一)国内学者的定义 王铁崖;周鲠生;邵津;陈致中等 ●(二)国外学者的定义 詹宁斯、瓦茨《奥本海国际法》; 凯尔森《国际法原理》; 斯塔克《国际法导论》; 阿库斯特《现代国际法概论》; 沃尔夫刚?¤格拉夫?¤魏智通《国际法》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国际法是不是?°法(律)?± 2.?°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 3.?°国家之间?±和?°国际社会?± 4.国际法对国家的?°拘束力?± 5.?°统治阶级?±的意志 6.国际社会的?°规则(行为规范)?± ●二、国际法的名称 ●(一)国外 L a w o f N a t i o n s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L a w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P u b l i c L a w 或P u b l i c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L a w ●(二)国内 万国公法 国际公法或国 ●一、国际法与几个概念的 ●(一)国际法与国际关系 ●1.国际关系 ●2.国际法律关系 ●(二)国际法与道德 国际礼让?a?a奥斯丁:实在道德 国际法与国际道德的区别 ●(三)国际法与法(法律) ●1.国际法与法(法律) ●(1)法的概念

●国家制定、认可× 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权利义务√ 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 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 期望的社会关系或价值为目的× 行为规范体系√ 所指事物要完全符合概念===》国际法不是法律o r 法的定义不合理 ●(2)法理学中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法 ●2.国际法与国内法 ●(1)理论方面 ●最早的学说出现在英国,1737英国首相塔尔博●①二元论(多元论、平行论) (d u a l i s m/p l u r a l i s m) 德国学者特里派尔首先提出, 1899《国际法与国内法》 意大利安齐洛蒂《国际法教程》;奥本海●②一元论(m o n i s m):国内法优于国际法 兴起于十九世纪,源于黑格尔的国家理论 佐恩;温策尔;杰利内克;伯格霍姆 ●③一元论: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一战后兴起,来源于康德的理论 凯尔森,1919《主权问题和国际法理论》●④协调论 菲茨莫里斯;王铁崖 ●(2)实践方面 ●①两者的相互影响 ●A.国内法对国际法 罗马法 ●B.国际法对国内法 条约法、国家责任法 ●②适用问题 ●A.国内法在国际法中的适用 事实 ●B.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适用 ●a.方法 采纳(a d o p t i o n) 转化(t r a n s f o r m a t i o n)

西南大学19春[1179国际法概论)在线作业

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发生碰撞,损害赔偿适用()。 A. 侵权行为地法 B. 碰撞发生地法 C. 船旗国法 D. 法院地法 单项选择题2、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 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B. 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C. 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D. 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单项选择题3、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A.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B. 中国交通安全法规 C.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 中国海商法 单项选择题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案件范围的是哪种? () A. 自愿管辖 B. 咨询管辖 C. 协定管辖 D. 任意强制管辖 单项选择题5、甲国和乙国签订了一项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协定,其中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该法律属于下列哪种规范?() A. 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性规范。 B. 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性规范。 C. 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 D. 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 单项选择题6、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阮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关于阮某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如犯有严重罪行,乙国可将其羁押。 B. 不受乙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 C. 在乙国免除作证义务。 D. 在乙国免除缴纳遗产税的义务。 单项选择题7、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A.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B. 中国交通安全法规 C.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 中国海商法 单项选择题8、如争端一方当事国不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他方当事国可向下列哪个机构申诉,由该机关决定采取执行判决的方法?() A. 联合国大会 B. 安全理事会 C. 秘书长 D. 国际法院 单项选择题9、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式中,必须进行的是()。 A. 磋商程序 B. 斡旋程序 C. 仲裁程序 D. 专家组程序 单项选择题10、美国《冲突法重述》规定:“侵权之诉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依案件和当事人有最重要联系的州的当地法判定。”这一规定体现的是()原则。 A. 侵权行为地法 B. 法院地法

第1章 国际法的性质和基础

第一章国际法的性质和基础 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和基础 1.名称: (1)问题:国际法名称的起源?国际法有哪些中英文名称? (2)名称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万民法jus gentium/law of people[与“市民法”(jus civile/civil law)对应]; (3)此后,有以下各类中英文名称: a.万国法law of nations:格劳秀斯(Hugo Grotius)借用于万民法; b.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为边沁(Jeremy Bentham)所提倡,与国内法 (domestic/national/municipal law)对应; c.一般国际法(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与特殊国际法(particular international law); d.国际公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与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对应; 2.定义:指国家间制定的用以调整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虽然国际法的定义有很多,但上述定义概括了它们的共同点: (1) 周梗生:“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出来的,各国公认的,表现这些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在国际关系上对国家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2)王铁崖:“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也就是说,它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3) 梁西:“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3.国际法与国际社会: (1)问题:当今世界存在一个国际社会吗?Question: Is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essentially anarchic marked by competition among independent states pursuing their national interest and power or doe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ovide a context of norms by which nations form a society of states? (2)国际社会的定义:当一群国家保持经常的联系如建立外交关系制度,发展正常的交 往,并在处理相互关系中形成共同遵守的规则和制度,这些国家就构成了一个国际社会。 (3)国际社会的特征:“无政府社会” a.一方面处于“无政府状态”anarchy (a term that implies not complete chaos or absence of structure and rules, but rather the lack of a central government that can enforce rules); b.但仍然是一个社会,有公认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以维持秩序; c.不过,由于无政府状态的存在,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主要依靠自助(self-help)和 自我节制(self-restraint)等方法维护自身利益; (4)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相互依存,相互影响; 4.国际法的法律性质: (1)国际法否定论:作为法律科学的一个重要部门,国际法历来有持怀疑态度者。大多

关于国际法的论文

关于国际法的论文 国际法,主要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它形成于国际交往中,是调整国家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包括诸如具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法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国际法的论文范文一:国际法中的网络战策略 摘要:网络战的特征与传统站的特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网络战对当代的国际法存在着一定的挑战,因此需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此来完善国际法与国内法相关的信息,完善相应的信息能够有效的保障我国的利益,使其不受到攻击。 关键词:国际法;网络战;我国;应对策略 在所有领域中,军事领域的高科技是最为集中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均得到了有效的应用,其中也包括了军事领域,进而诞生了网络战,不仅使得军事理论得到了改革,也引发了国际法当中的诸多问题,突显出了发来的滞后性。武装冲突法主要是对战争进行规范的一种手段,运用法律的方式来保护受难者,该法反映出了人们对战争的反省,并且该法在解决战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平衡军事需要以及遵守国际法。因此,如何完善国内法与国际法成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战的国际法概述 (一)网络战在国际法上的形式及定义网络战属于一种新型的作

战方式,目前,国际法还未对网络战的定义进行统一,由于网络战类型的发展较为迅速,其定义也在不断变化。 1、国际法上网络战的定义网络战属于一种网络的攻防军事行动,主要是指利用相关技术来对敌方的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打击及摧毁,但又不会影响自身的信息系统运行。社会在高速的发展,网络战当然也在不断的得到更新,其已经成为了杀伤力最大的一种作战形式,若网络战与火力战进行结合,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也正是因为这点,世界各国都在组建自己国家的网络战不低,增强自己国家的作战能力。在20世纪九十年代时,美国率先提出了以网络为中心的战争,并在一些军事行动中动用了此种技术,例如在对阿富汗进行打击时以及伊拉克战争中。目前,网络战在世界各国中均得到了较为有效的应用。 2、国际法上网络战的形式当今,全面的网络战中还没有在整个世界发生过,依照现有的理论和形式对网络作战进行分析,可将网络战划分为三种形式: (1)秘密行动。类似于间谍,网络作战中,秘密行动作战方式最为常见,目的是收集和窃取他国的资料; (2)小范围的网络战争。对敌方使用公开性的手段对其进行网络攻击,摧毁其网络信息系统,攻击的方面有很多,例如商业金融等,此种形式的破坏力相当于实际的活力战争所产生的经济破坏。 (3)运用网络和实际结合的打击方式。如今,战争的手段不断像计算机和数据方面发展,并且在通常会议网络为作战基础,这也使得

国际法 导论 司考题

第一章导论 习题题目: 一、判断题 1.所有的国际法主体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是等同的。()2.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是由民族自决权所决定的。() 3.国际法有强制性,但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国内法由各种国内法院执行,国际法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 4.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具有普遍约束力。() 5.国内法必须从属于国际法。() 6.国家不能以国内法无规定为理由为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辩护。() 7.国家既是国内法的制订者,又是国际法的制订者。() 8.国际法委员会是国际立法机关。() 9.国内法如与条约抵触,应遵守国际法。() 二、单项选择题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是( )。 A.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B.国际法学会 C.国际法协会 D.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 2.格老秀斯在1625年发表的名著是( )。 A.锁海论 B.海洋自由论 C.战争与和平法 D.罗得海法 3.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B.国际法基本原则 C.一般法律意识引伸出来的原则 D.各个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4.A国所批准的条约,还必须经A国国会将条约的内容制定为法律,A国法院才能适用条约的规定。这种国际条约的适用方式是()。 A.直接适用 B.自动执行 C.转化 D.条约的遵守 5.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A.国际法的法典化

B.国际法汇总成册 C.国际立法 D.编辑成册便于查阅 三、多项选择题 1.现代国际法主体应当包括()。 A.国家 B.政府间国际组织 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D.争取独立的民族 E.个人 2.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国际组织决议 E.国际法院判例 3.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

国际法经典案例

国际公法案例 第一章导论 A国宪法规定,条约非经将其纳入本国法律的立法或行政行为,不约束国内机关和个人。A国与B国签订了一项通航航海条约,其中第3条规定,双方承诺各依本国宪法程序,采取必要立法或其他措施,以实施本条约的规定;第5条规定,双方从事邮件运输的船舶 享有豁免权。条约生效后,第三年,B国一艘邮船在A国领海内与A国一艘渔船相撞,导 致渔船沉没和一名船员死亡。邮船达到A国A1港口后,该港口地方法院扣留了邮船,并 对船长提起刑事诉讼。B国指责A国违反通商航海条约,侵犯了邮船的豁免权,要求立即 释放及其船长。A国法院坚持管辖权,认为通商航海条约不能适用,因为国会或联邦政府 没有颁布实施该条约的法令。A国政府则称,该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政府不能干预法院 的独立审判活动。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A国扣留B国邮船邮船和起诉船长的做法是否合符国际法? 1、因涉案的船舶不属于A国“国内机关和个人”,所以,本案不适用“A国宪法规定,条约非经将其纳入本国法律的立法或行政行为,不约束国内机关和个人”的规定。 2、由于两国有通航航海条约,且其中第3条规定,双方承诺各依本国宪法程序,采取必要立法或其他措施,以实施本条约的规定,本案是适用此通航航海条约的。 3、既然该通航航海条约第5条规定,“双方从事邮件运输的船舶享有豁免权”,那么,此涉案船舶属于B国的邮船,则应当享有豁免权,因此,A国扣留B国邮船和起诉船长的 做法是不合法的。 4、A国的“三权分”立属于该国国内法律制度,不能对抗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国际条约。 第二章国家法的基本原则 A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该国由于军事政变而陷入内战。B国以保卫边境安全为由出兵支持A国反政府武装,在B国支持和直接参与下,反政府武装控制了A国领土一半的地区,并宣布成立临时中央政府。B国还在A国的几个重要港口布设水雷,出动飞机袭击A国港 口和石油设施。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B国违反了哪些国家法原则? (美国侵犯尼加拉瓜的军事行动案)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不干涉原则。尊重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原则。 A国出兵支持B国反政府武装,直接攻击B国的港口、石油设施等.在B国港口布设水雷,以及上述判决中认定的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干涉行动.不仅违反了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亦违反了尊重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原则。 第三章欧盟经济国际法上的国家 甲出生在香港,其父母是中国人。1997年7月1日前,他取得“英国属土公民护照” 。7月1日后,他经常持此护照到A国进行商业活动,在那里建立了商业活动中心。 2003年,A国政府向甲订购军服30万套,约定:交货2个月后第三个工作日以美元结清货款,甲放弃外交保护。甲交货后,A国发生金融危机。到付款之日,A国政府以不可抗力的理由拒绝付款。甲要求与它达成付款和补偿协议,也被拒绝。于是,中国政府驻A国使馆 向A国外交部过问此事,但被指责为干涉内政。其理由是,中国物权介入此事,因为甲不 是中国人,而且他放弃了外交保护。 A国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合同1讲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简述

课程名称:合同法 第1讲 授课题目: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简述 1 本讲的目的要求及重点难点 【目的要求】对于所涉观点、概念,有个初步的理解即可,但要求通过以后章节的学习逐步加深理解。‘协议说’和‘允诺说’了解即可。 【重 点】对合同的理解。 【难 点】合同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本讲课程的引入】任何一个概念,它的产生只是为了交流、表述方便的需要。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会主体,当他们以自己的允诺换取到对方的允诺时,甚至接受对方的允诺时,他们会使用合同这个词;对于法官,当他或他们需要用合同来对发生纠纷的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时,他或他们也会使用合同这个词。我这里运用了实用主义的哲学观来谈合同概念的意义。因为,试图用一段文字来揭示合同的本质,前人做得是那么不够,以至于我觉得困难重重,同时,我又个人认为,学习合同法,重要的是把握合同法的精神,而不是纠缠于某一个概念。那么是不是我们就不需要再给合同下定义了呢?不是的,我把这个问题放在第一章第一节,是为了借助于对合同概念的讨论,希望其中一些观点在以后对合同的讲解中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说作一个铺垫。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简述 在现代,很多词汇与合同有相同的涵义,如协议、契约等。作为法学本科生,有必要了解以下两种对合同的定义―― 一、关于合同概念的两种学说 1、协议说:以我国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第2条第1款为例,所下的定义是:“平 2、允诺说:以美国法律整编契约法第二次汇编为例,定义是:“契约乃一个允诺或一组允诺。违反此一允诺时,法律给与救济;或其对允诺之履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视之为一项义务。” [A contract is a promise, or set of promises, for breach of which the law gives a remedy, or the performance of which the law in some way recognizes as a duty.”] [传统的允诺说以查尔斯·弗里德为代表,强调义务,即可被强制执行;现代允诺说,以格兰特·吉尔摩为代表,强调救济,即赔偿损失] 以上两说都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的角度给合同下了一个定义。所不同的是,协议说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强调了当事人的意思为法律上权利义务的源泉之一;而允诺说则在除此之外还给出了法律对合同认可背后道德上原因(准确地说,是更鲜明地指出了这一点)。[法律之所以

1179国际法概论

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行为地法的系属公式是()。 .侵权行为 .婚姻举行地法 .合同缔结地法 .法院地法 2、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号)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绝付款?().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发票与提单不符。 3、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中国交通安全法规 .中国海商法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4、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正确的有:() .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而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同。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国家、经济组织,法人和个人,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但包括法人。 .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法一样都具有强制性。 5、根据国际法学理论,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国际法的立法方式不同于国内法。 .国际法具有强制力,依据一般认为是产生于国际交往和发展需要的、国家之间的协议意志或者意志协议。.国际法的主体只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 .国际法具有强制力,依靠国家单独或集体行动来实现。 6、A国人在B国有住所,死于C国并在D国留有不动产,其继承人向D国法院提起诉讼。D国法律冲突规范 律冲突规范指向B国,C国和D国法律。如果D国法院认为此案应当采取反致的方式适用某一国法律,则该法. A. B国法律 . E. D国法律 . A国法律 . C国法律 7、国家行使其领土主权是绝对的和排他的,在实践中( )的限制。 .不受任何 .不受国际习惯 .不受条约义务

国际法导论讲义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概念 一、名称 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Public)Law”,近代开始用于指国家之间的法律的名称。 罗马法:市民法和万民法,万民法并不是国际法,而只是具有涉外因素,属于私法性质。但往往理解为所有与罗马有交往关系的国家所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格老秀斯延用了“万民法”的名称,将杂乱无章的习惯国际法统一归纳为“万民法”,指拘束效力来自所有国家或许多国家的意志的法律。 18世纪末,英国法学家和哲学家边沁提出“International Law”。 二、定义 “国”是国家,“际”是之间,“法”是法律。 简单说,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或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国家不是孤立存在的,国家之间的交往形成了国际关系。定义有上百种,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态度: 1、国家认为对它们有拘束力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2、对国家有拘束力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奥本海国际法》在第8版之前都认为,国际法是一个名称,“用以指各国认为在它们彼此交往中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的总体”。最新的第9版定义有所变动:国际法是对各国在它们彼此交往中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的总体。 教材的观点:P 页 普遍国际法 区域国际法 特殊国际法 三、特点(与国内法相比较) 是一个特殊的、独立的法律体系。 1、国际性 主体主要是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 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2、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是国家 参与国际交往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的, 在交往中长期形成的习惯,被大家所公认为有拘束力 3、国际法有拘束力,其遵守和执行通过以下途径: 国家自觉 国家单独或集体地采取强制措施:受侵略时自卫 对越自卫反击战 与国内法的拘束力有区别,其拘束力体现在: A、世界各国都承认国际法的效力。 B、在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制度是经常遵守的。 C、国际法遭到破坏,只是少数行为,尤其是现代社会,违反要付出巨 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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