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凡享受话费补贴人员必须使用公司配备的集团手机卡,并保证每日7:00-22:00联系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包括节假日)内无法联系本人,即出现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每次罚款20元。因工作性质特殊,总经理、销售部门、客服部门等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应于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手机卡丢失或损坏的,应于24小时内通知公司行政部补办手机卡并开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否则,出现任何无法接通的现象,每次罚款20元;

4、员工因工作需要配备公司手机的,需交纳500元做为手机押金,自领用手机之日算起,使用该手机满两年后,持收据和行政部证明到财务部申请退还全额押金,手机归员工所有;手机使用未满两年,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及手机卡,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

5、员工因保证手机费充足,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开通。

6、手机使用期间所出现的任何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7、若公司为员工配备的手机丢失,应于24小时内告知行政部补办手机及手机卡,购置新手机和手机卡的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8、享受公司话配发手机及手机费补贴的员工,应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障对内对外的沟通畅通。

手机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

1、节约使用话费,若超出话费补贴额度的话费,超出部分费用自行承担,本人同意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对话费调查及处理。

2、两年之内,若本人离职或调离本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交还手机及手机卡。

3、妥善保管手机,如因保管不当,造成手机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本人承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即按同品牌同规格手机进行补偿。

4、本人领取手机品牌,型号,数量,该手机购机款为,交纳押金为,月度话费消费额

为,。手机领用时间年月日。

承诺人:

月日

手机及手机卡使用制度

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二、固定电话 1、公司固定电话分内线电话和外线电话,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都要使用内线电话,严禁使用外线电话。 2、外线电话是各部门对外进行业务联系的电话,严禁用外线电话拔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管理部将通过通讯终端定期对各部门外线电话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公话私用者罚款100元。 3、员工打电话,用语应礼貌、规范、简洁。 4、接听电话文明用语::“您好”;“请稍等”;“再见”等,电话一方未说完时不得挂扣电话。 三、移动电话 1、手机分类 (1)公务手机:公司为特殊岗位人员购置手机和手机卡,并承担其手机所产生的费用(该费用为公司所规定的费用限额)。 (2)个人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承担话费的手机。 2、手机使用: (1)公务手机必须每天24小时开机,并确保电池电量充足。若发现关机情况一次罚款100元。 (2)个人手机至少从早上上班时间开机,至22:0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 3、手机维护 (1)所有公务手机在使用期间应定期查询套餐使用情况,避免超出套餐使用限额,,超出限额部分从该职工工资中扣除。 (2)个人手机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否则罚款50元。 (3)若公务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个人负责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若公务手机发生故障,手机使用者应及时维修(维修费用自理)并向管理部告知临时联络方式。若不告知或拒绝承担维修费用,则收回

其手机及手机卡,从其工资中扣除维修费用。 4、手机配备 (1)特殊岗位人员使用的公务手机和SIM卡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随时收回。 (2)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离职时需交还公司由接任者继续使用。 (3)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总经办批准,可调整话费套餐限额。 四、使用顺序 公司电话及手机使用顺序为: ①优先使用公司座机拨打内线电话联系同事,若被联系人不在座机旁,则按②方式联系; ②使用公司移动内网拨打短号,若超出移动短号包月时限或被联系人仍联系不上,则按③方式联系; ③使用公司公务手机拨打联通短号联系。 ④只有公司公务手机超出限额,才可使用公司座机拨打外线电话。 五、附则 1、原手机补贴办法废止,相关人员不再享受话费补贴。 2、本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管理部 2011-11-23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凡享受话费补贴人员必须使用公司配备的集团手机卡,并保证每日7:00-22:00联系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包括节假日)内无法联系本人,即出现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每次罚款20元。因工作性质特殊,总经理、销售部门、客服部门等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应于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手机卡丢失或损坏的,应于24小时内通知公司行政部补办手机卡并开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否则,出现任何无法接通的现象,每次罚款20元; 4、员工因工作需要配备公司手机的,需交纳500元做为手机押金,自领用手机之日算起,使用该手机满两年后,持收据和行政部证明到财务部申请退还全额押金,手机归员工所有;手机使用未满两年,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及手机卡,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 5、员工因保证手机费充足,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开通。 6、手机使用期间所出现的任何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7、若公司为员工配备的手机丢失,应于24小时内告知行政部补办手机及手机卡,购置新手机和手机卡的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8、享受公司话配发手机及手机费补贴的员工,应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障对内对外的沟通畅通。 手机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 1、节约使用话费,若超出话费补贴额度的话费,超出部分费用自行承担,本人同意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对话费调查及处理。 2、两年之内,若本人离职或调离本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交还手机及手机卡。 3、妥善保管手机,如因保管不当,造成手机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本人承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即按同品牌同规格手机进行补偿。 4、本人领取手机品牌,型号,数量,该手机购机款为,交纳押金为,月度话费消费额为,。手机领用时间年月日。 承诺人: 年月日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手机、号卡管理制度及话费补贴标准 一、目的 本着方便公司员工工作,提升公司形象,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决定将手机(卡、机)借给有关员工使用且一律纳入公司集团网。 二、使用原则 1、使用公司的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手机及手机卡。 3、公司行政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不定期全面检查。 三、申请配置流程 1、符合手机或手机卡使用条件的员工入职后,由行政部统一分配给使用人。 2、申请流程如下:填写手机、手机号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复核→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公司管理人员在任职一周内,其他人员需转正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并按申请程序申请手机卡。

4、发放手机卡时,由行政部统一办理,使用人员不得对电话号码进行挑选。 5、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并确保用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否则赔偿。 6、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配发的手机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不交者公司将不予结算其工资和提成。 7、使用员工无需使用公司手机号卡时,需在行政部进行使用注销。 四、手机卡号管理规定 1、号卡使用的是中国电信的。 2、使用人作为手机或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或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若公司为员工配备的4G手机丢失或无法使用的情况,应于24小时内告知行政部补办手机及手机卡,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手机卡因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或失效情况,需重新输的相关补卡费用由公司承担,由使用人提出,行政部负责办理。 4、所有企业手机号卡均强制开通公司的企业彩铃,公司的通讯费补贴中已包含此功能的月使用费。 五、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公司原则上不提供手机,如员工确有需要公司提供的,行政部与电信公司联系相关业务,并完成与需要配置手机员工签订领取手机合同,统一建档管理。 2、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

公司手机及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1.目的 为方便公司员工工作,提升公司形象,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决定将手机(卡、机)借于有关岗位员工使用并给予话费补贴,特制定该规定。 2.管理规定 2.1.使用公司的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手机号 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2.所有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均属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己有,所有使用者须爱惜 手机、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损害手机及手机卡。 2.3.公司管理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不定期全面检查。 2.4.使用人作为手机和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或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 公司根据岗位特性支付每月的套餐费用,超出话费补贴部分由使用人自行承担,每月初由管理部到移动营业厅打印上月费用明细。如确因岗位工作性质变动,需要调整套餐费用标准,须重新审批后执行。 2.5.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服务, 手机故障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2.6.手机因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或失效情况造成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由使用人提出,管 理部负责办理。 2.7.公司配备的手机若发生遗失或故意损坏,应于12小时内到公司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损失费用应由丢失者承担,或到移动营业厅购买同款手机补还给公司。 2.8.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否则须赔偿。

2.9.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配发的手机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 除,否则公司将不予结算其工资。 3.以下情况取消话费补贴,从工资中扣除: 3.1.凡公司给予报销话费的员工应保持24小时开机,无特殊理由关机者。 3.2.在呼叫畅通的情况下,一小时内三次不接听电话或看到公司的未接电话不回呼公司者。 3.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未在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 联系方式者。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拟制:核准:审批: 手机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依照《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2、节约使用话费,若超出话费补贴额度使用话费,本人同意接受公司的调查及扣款处理。 3、妥善保管手机及手机卡,如因保管不当,造成手机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本人承担给公 司造成的损失,即按同品牌同规格手机进行补偿。 4、本人领取手机品牌(),型号(),数量(), 该手机购机款为()元,手机号码(),月度话费补贴标准为(套餐:)元/月。 5、手机领用时间:年月日 承诺人: 年月日 公司手机、号卡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员工配备手机及手机号卡管理制度草案

员工配备手机及手机号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为业务人员统一购买手机及手机号卡。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手机及手机号卡的申领程序、使用方法和规定要求。 二、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了公司手机及手机号卡的员工。 三、 使用原则 第四条 涉及业务的员工都需要使用公司手机号卡作为统一对外联系手机号码。 第五条 公司手机及号卡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员工只有保管权及使用权。四、 申领流程 第六条 新员工入职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方可申请手机及号卡。 第七条 申领流程如下:填写手机及手机号卡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办公室统一分配并签订手机及号卡申请表。 五、 使用方法及规定 第八条 手机号卡使用的是 的网络,默认开通的是 套餐,员工根据需要可进行套餐修改,手机号卡接听前奏铃声为公司特定彩铃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更换。 套餐默认基本资费: 第九条 配备的手机默认开通了增值业务,员工在领取手机后根据需要及时拨打相关客服电话进行取消。 第十条 公司每月底按照员工费用标准预存话费,若在使用过程中超过标准的由个人承担。 六、 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使用员工作为公司手机及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公司配备设备有

保管的义务,不得转让、转借他人,更不得让他人代为接听,当手机、号码丢失或手机出现无法使用的情况时,及时报办公室挂失、补卡,补手机、补卡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并在该员工的当月应发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使用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需保证每天 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因乘坐飞机等特殊原因需关机的除外),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以报销当月话费补贴。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名片中所列示的联系手机号码只允许印制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码,一经发现印制有其他个人手机号码,公司有权取消该员工当月的手机费用报销额度。并限期整改,再犯的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给员工配备手机的,通讯费用按公司制度标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充值话费,不再额外享有通讯费;超过通讯费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十四条 员工离职时需将公司手机及号卡交回公司办公室进行使用注销,若不上交的,将在该员工的应发费用报销或工资中扣除。 六、违反规定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 所有使用人员手机长时间无人接听(超过 分钟)不回复的,每次处以 元罚款,手机关机的每次处以 元罚款,将给本人配置的手机号码交、转他人接听的每次处以 元罚款,私自故意向客户留取私人电话而不留公司配置电话的每次处以 元罚款。 第十六条 部门主管应对本部门员工使用手机的情况进行跟进了解,办公室负责不定期对配备手机及手机号卡员工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部门主管有违规现象、有包庇部门员工行为则共同接受处罚。 凡配备手机及手机号卡员工在接打电话时都应自觉使用礼貌用语,维护公司和个人形象。如接打电话过程中出现损坏公司形象行为,取消该员工该月话费报销额度,并视其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 附则 第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将负责对本制度进行效果跟踪和改善优化,定期收集各使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优化本管理制度,以求合理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 以上制度由南充景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制定,并报总经理批准于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此抵触条款均以此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附件:《南充景民投资有限公司手机号卡申请表》

公司电话卡管理办法

公司手机电话卡管理办法 为了便于员工有效开展工作,合理降低通讯费用,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并能够更好的对外宣传企业形象,公司统一办理一批手机卡给员工使用。 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使用原则 1、凡规定配置手机卡的人员,须使用公司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外联系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公司手机卡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员工只有使用权及保管权。 二、配置、申领流程 1、符合公司手机卡配置人员入职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并分配给使用人; 2、申领流程 填写手机卡申领表→大区总监(负责人)拟办→总部行政部复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员工申领的手机卡在申请批复后,在公司履行登记申领手续; 4、因调岗、离职等无需继续使用公司手机卡时,需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并将手机卡上交回公司。 三、使用管理要求 1、公司每月对电话费用试行限额补贴(补贴标准具体另行制订),补贴随工资发放,超支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使用者本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套餐变更等业务,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

2、使用人作为电话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电话卡有保管和合理的使用义务,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和无法使用的情况,需及时向公司申报,进行补卡,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3、员工离职时需将号卡上交回大区负责人(公司)进行注销,若不上交,公司有权进行挂失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挂失及补卡费用,将在该员工的应发工资中扣除; 4、对于印制名片的员工,名片中所列示的联系手机号只允许印制公司所提供的手机号码,一经发现有印制其他个人手机号码的,公司有权取消该员工当月电话费报销额度,并限期整改,再犯的,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话费补贴: (1)凡公司给予报销话费的员工应保持24小时开机,在公司要求开机时间内无故关机或停机者,取消当月话费补贴,特殊情况除外; 以下属于特属情况: ①因欠费停机,停机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月不超过1次) ②电池没电关机,关机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每月不超过3次) ③在盲区无信号,无法接通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 ④手机遗失(需及时向公司反应,尽快办理挂失补卡手续) (2)在呼叫畅通情况下,一个小时内3次不接听电话或看到公司未接来电而不回呼公司者,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3)接打电话未使用礼貌用语,未维护公司和个人形象,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取消话费补贴,并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销售人员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工作手机及手机卡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统一为销售人员配发中国电信4G全网通双卡工作移动电话,为使工作手机管理规范化,责任明确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领用公司配备的手机及手机卡的销售人员。 第二章机型及费用管理 第三条机型配置及费用承担 1、公司统一定制的为华为荣耀8(4G+64G)双模双待全网通4G移动电话或领用人员根据自己的使用要求自行购买(或公司给予2000元/台的费用核算,超出部分自行承担)。套餐为4G全能卡套餐,套餐内容见下表: 第四条所有配发4G移动手机和手机卡的销售人员,原电话费补助取消,如超出套餐费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行政人事人员统计每月费用并核算。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六条手机号码按照专区专号的原则使用,如有人事调动及调整,原区域销售人员将工作移动手机及号码移交给行政人事,再由行政人事人员征求销售部负责人意见后从新分配给接手该区域工作的销售人员。 第七条公司配发的手机(包含公司给予的2000元/台的手机费用核算)及手机卡号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员工只有保管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由公司行政人事人员负责手机及套餐的定制、手机的发放、登记、备案等日常管理。 第九条销售部负责人负责监督工作手机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使用员工作为公司手机及卡号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公司配备的设备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不得转让、转借他人,更不得让他人代为接听。 第十一条申领流程 1、新员工入职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转正后方可申请手机及手机卡号。如试用期前申领的员工,需要提交1000元押金,自转正后凭押金凭证领取押金。 2、申领流程如下:填写手机及手机卡号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人员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人员配发并签订使用承诺书第十二条领用手机及手机卡号的销售人员,必须使用公司配备的号码对外进行业务往来,并保证24小时开机。领用人要按照标准使用手机、合理控制通话时间,禁止公话私用。员工在使用手机期间,按规定遵守国家制度和法律,不得发送或者散播暴力、淫秽、反动等不良短信、彩信、视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手机使用人承担。 第四章移动手机折旧 第十三条移动手机折旧 1、移动手机使用年限为3年,3年后,领用人可以至行政人事人员处申领新的手机。 2、移动手机在使用年限内折旧费用:手机发票价格(或公司给予的2000元/台的购机核算费用)÷1095(天) 第五章移动手机遗失、损毁流程及责任承担 第十四条遗失管理 1、移动手机在使用年限内遗失,持有人应在24小时内通知行政人事人员,如不及时造成的额外费用及公司损失,由移动手机持有人全额承担,移动手机丢失费用及补卡按照折旧赔偿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重新走申领流程。

景军公司手机号卡管理制度

天津景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手机、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公司手机以及卡号是的使用方法和规定要求。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了公司手机以及卡号的员工。 三、使用原则 第四条涉及公司业务的员工都需要使用公司手机以及卡号作为统一的对外联系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第五条公司手机以及卡号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员工只有保管权及使用权; 四、申领流程 第六条公司员工(含驻外人员)入职后,行政人事部办理完入职手续并完成相关培训后发放给员工; 第七条其他员工申领流程如下: 填写手机以及卡号申请表→部门经理复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 批 第八条使用员工因调岗、离职而无需使用公司手机以及卡号时,需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并将手机以及卡号上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 五、使用方法 第九条公司手机以及卡号使用的是中国移动的网络,手机与卡号绑定,不能分开使用。 第十条公司手机以及卡号采用的是预付费的缴费方式,需预存话费方能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手机以及卡号业务说明 1、全球通158商旅套餐:国内主叫940分钟,数据流量60M,全国接听免费。 2、全球通58套餐:国内本地主叫330分钟,数据流量40M,全国接听免费。 3、集团网套餐2元/部,集团内部通信200分钟免费。 4、集团彩铃5元/部。 5、套餐1费用158+2+5+3元(补最低消费差)=168元;套餐2费用58+2+5+10 元(补最低消费差)=75元。以上套餐1、2为公司员工话费补贴标准,超出 部分由个人承担。 ★“国内语音拨打分钟”指用户在本地或国内漫游发起的任何3G、2G语音拨打国内时长。套餐2本地主叫指仅限天津市内拨打的语音电话。

公司手机及电话卡管理制度

公司手机及电话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合理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工具,控制使用成本。 二.适用范围 所有使用公司手机或电话卡的员工。 三.制度细则 (一)手机的管理规定 1.公司手机由综管部统一发放,手机仅限持有人使用,不得外借。因外借发生的遗失或损坏 由个人承担损失; 2.手机遗失由持有人负担补发手机的全部费用; 3.手机按使用年限,一年之内发生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修理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年以 上两年以内发生损坏,修理费用由公司与个人各承担一半;两年以上发生损坏由公司全额修理或更换新机; 4.离职前须将手机上交综部,未退回者按手机购买价从离职工资中扣除; 5.公司手机仅发放给有需要项目部员工; (二)电话卡的管理规定 1.电话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如遇丢失或损坏,须及时通知综管部重新办理,丢失期 间如果发生费用,由持有人承担; 2.电话卡仅限综管部发放,有需求者需在OA系统中申请,由副总裁批准后方可发放,需要 转给其它同事使用,须由综管部统一调配,个人无权转移; 3.使用公司电话卡的员工自行冲值报销; 4.离职前须将电话卡上交综管部,未退回者,公司将按1000元/卡的商业价值,以赔偿的形 式从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 (三)通讯费用的规定 1.项目经理:话费不得超过150元/月,150元以内公司支付,150元以上自付,从工资内扣 除; 2.项目助理:话费不得超过100元/月,100元以内公司支付,100元以上自付,从工资内扣 除; 3.其他员工:话费标准参见《费用管理制度》中的通讯费报销标准。特殊岗位、特殊套餐的 用户,暂不限金额,对于核查时发现的异常话费须做出解释,没有合理解释自付,从工资内扣除。 (四)实施流程 1.综管部IT主管负责在OA中公布电话及手机卡套餐的说明; 2.综管部IT主管在话费结算日(次月10号前)将超额话费清单公布在OA中; 3.如果涉及话费使用超额,则当事人须填写《超额话费情况说明表》,由项目分管理经理审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领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公司手机及手机卡领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发放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领用方): 身份证号: 本着方便公司员工工作,进一步提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部分手机及手机卡借给有关员工使用。现将有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公司行政部将所有的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乙方领用后,公司行政部每季度不定期全部检查。 二、乙方资格:凡需使用手机及手机卡的所有公司员工(以销售人员为主)。 三、乙方若认为自己确实不需要手机及手机卡的,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以不领取或退还办公室。 凡符合领用条件的乙方,经总经理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手机及手机卡由乙方使用和保管。乙方在职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必须使用从公司借出的手机及手机卡。 乙方换岗、退休、调离或其他原因离职、离开原有岗位的,经甲方领导认可,手机及手机卡由行政部收回。 领用后,如公司认为有需要的,可以要求乙方交还手机及手机卡。 四、乙方领用期间手机损坏的折价赔偿办法: (1)使用1年内(包含1年的)按元计算赔偿; (2)使用1年以上的按元计算赔偿; (3)使用2年以上的按元计算赔偿。

五、使用手机及手机卡的乙方必须爱护、妥善保管,按正确的规程操作,不得损坏手机及手机卡。使用期间如有损坏,按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使用期内如有遗失、损毁的,按第四条折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1、乙方使用期间内,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及手机卡生产商提供维修,不属保修项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费从乙方当月工资或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在使用期间内,在早6点至晚12点期间必须保持开机,不得无故关机影响业务往来。 六、乙方使用期间内,甲方每月补充话费元,其余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有欠费停机现象。如产生欠费情况,甲方有权在缴费后依据第三方(中国电信)提供的发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七、以上条款请甲、乙双方认真遵守执行。本协议一式贰份,乙方保管壹份,甲方由行政部保管。 八、本协议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公司手机号卡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 公司手机号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统一开通了一批手机号卡给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使用。本制度规定公司手机号卡的程序、使用方法和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了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 3、使用原则 3.1 涉及公司区域销售业务的员工和售后安装维修人员都需要使用公司手机号卡作为统一的对外联系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3.2 公司手机号卡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员工只有保管权及使用权; 4、申领流程 4.1 公司销售部员工(含驻外人员)或售后人员入职后,经试用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分配并由行政部统一发放给手机卡 4.2 使用员工因调岗、离职而无需使用公司手机号卡时,需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并将手机号卡上交公司行政人事部; 5、使用方法 5.1 公司手机号卡使用的是中国电信的网络,可在支持中国电信4G网络的手机上使用; 5.2 公司手机号卡采用的是预付费的缴费方式,需预存话费方能使用; 5.3 公司手机号卡默认开通的如下套餐: 售后:月租59元/月包100分钟通话全国接听免费 销售:月租130元/月包800分钟通话全国接听免费 6、管理规定 6.1 使用员工作为公司手机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公司手机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无法使用的情况,需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申报,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补卡,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员工承担,并在该员工的当月应发工资中扣除; 6.2 使用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需保证每天的8:30~23:00之间保持开机状态(因乘坐飞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公司手机、号卡管理制度及话费补贴标准 一、目的 本着方便公司员工工作,提升公司形象,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决定将手机(卡、机)借给有关员工使用且一律纳入公司集团网。 二、使用原则 1、使用公司的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手机及手机卡。 3、公司行政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不定期全面检查。 三、申请配置流程 1、符合手机或手机卡使用条件的员工入职后,由行政部统一分配给使用人。 2、申请流程如下:填写手机、手机号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复核→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公司管理人员在任职一周内,其他人员需转正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并按申请程序申请手机卡。 4、发放手机卡时,由行政部统一办理,使用人员不得对电话号码进行挑选。

5、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并确保用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否则赔偿。 6、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配发的手机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不交者公司将不予结算其工资和提成。 7、使用员工无需使用公司手机号卡时,需在行政部进行使用注销。 四、手机卡号管理规定 1、号卡使用的是中国电信的。 2、使用人作为手机或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或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若公司为员工配备的4G手机丢失或无法使用的情况,应于24小时内告知行政部补办手机及手机卡,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手机卡因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或失效情况,需重新输的相关补卡费用由公司承担,由使用人提出,行政部负责办理。 4、所有企业手机号卡均强制开通公司的企业彩铃,公司的通讯费补贴中已包含此功能的月使用费。 五、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公司原则上不提供手机,如员工确有需要公司提供的,行政部与电信公司联系相关业务,并完成与需要配置手机员工签订领取手机合同,统一建档管理。 2、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服务。

公司手机及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方便公司员工工作,提升公司形象,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决定将手机(卡、机)借于有关岗位员工使用并给予话费补贴,特制定该规定。 2.管理规定 2.1.使用公司的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 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2.所有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均属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己有,所有使用者 须爱惜手机、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损害手机及手机卡。 2.3.公司管理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不定期全面检查。 2.4.使用人作为手机和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或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 的义务,公司根据岗位特性支付每月的套餐费用,超出话费补贴部分由使用人自行承担,每月初由管理部到移动营业厅打印上月费用明细。如确因岗位工作性质变动,需要调整套餐费用标准,须重新审批后执行。 2.5.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 服务,手机故障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2.6.手机因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或失效情况造成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由使用人提 出,管理部负责办理。 2.7.公司配备的手机若发生遗失或故意损坏,应于12小时内到公司管理部办理相关 手续,损失费用应由丢失者承担,或到移动营业厅购买同款手机补还给公司。 2.8.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否则须 赔偿。

2.9.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配发的手机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 恶意删除,否则公司将不予结算其工资。 3.以下情况取消话费补贴,从工资中扣除: 3.1.凡公司给予报销话费的员工应保持24小时开机,无特殊理由关机者。 3.2.在呼叫畅通的情况下,一小时内三次不接听电话或看到公司的未接电话不回呼 公司者。 3.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未在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 级临时联系方式者。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拟制:核准:审批: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凡享受话费补贴人员必须使用公司配备的集团手机卡,并保证每日7:00-22:00联系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包括节假日)内无法联系本人,即出现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每次罚款20元。因工作性质特殊,总经理、销售部门、客服部门等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应于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手机卡丢失或损坏的,应于24小时内通知公司行政部补办手机卡并开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否则,出现任何无法接通的现象,每次罚款20元; 4、员工因工作需要配备公司手机的,需交纳500元做为手机押金,自领用手机之日算起,使用该手机满两年后,持收据和行政部证明到财务部申请退还全额押金,手机归员工所有;手机使用未满两年,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及手机卡,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 5、员工因保证手机费充足,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开通。 6、手机使用期间所出现的任何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7、若公司为员工配备的手机丢失,应于24小时内告知行政部补办手机及手机卡,购置新手机和手机卡的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8、享受公司话配发手机及手机费补贴的员工,应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障对内对外的沟通畅通。 手机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 1、节约使用话费,若超出话费补贴额度的话费,超出部分费用自行承担,本人同意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对话费调查及处理。 2、两年之内,若本人离职或调离本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交还手机及手机卡。

关于统一使用公司手机号码的通知

中环建科文件 中总办字第〔2017〕1号 关于统一使用公司手机号码的通知 各部门: 为方便公司内部工作及业务来往,公司相关人员须使用公司配发的电信手机号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置人员 全体商务人员,全体采购人员,项目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二、资费管理 (一)月标准资费 公司每月对话费实行限额补贴,月标准为125元/人,其中包括电信100元/月套餐(666min国内主叫+2G全国流量+3G省内流量)+20元超出套餐使用补助+5元企业彩铃月功能费。 (二)结算与承担 手机话费由公司统一缴纳,超出公司规定125元部分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在当月应发工资中扣除。 三、手机及号码管理 (一)手机配置方法 1.方案一:员工自行准备与电信手机卡匹配的手机,员工需在拿到公司提供的手机号一周内配备好手机。 2.方案二:公司为员工购买与电信卡匹配的手机,公司向员工收取手机押金,在员工应发工资中暂扣。手机使用超过18个月后归个人所有,公司将押金退回。 注:以上方案二选一。 (二)使用管理要求 1.公司配置的手机(使用未达18个月前)、手机卡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所有配置人员只有使用权及保管权。 2.自手机号使用之日起,必须统一使用公司号码对外开展所有工作,凡是没有使用的,一经发现,第一次处罚五十元,第二次处罚二百元,第三次处罚一千元,超过三次,扣当月工资的三分之一。

3.使用人作为手机、手机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及手机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无法使用的情况,需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进行补卡,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4.所有公司手机卡均统一开通企业彩铃,公司的通讯费补贴中已包含该功能的月使用费,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该彩铃; 5.因调岗(不符合配置条件的)、离职等无需继续使用公司手机卡时,需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并将手机、手机卡交回公司,由行政部负责收发与保管,并分别做好收发记录;未不上交的,公司有权进行挂失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挂失和补卡费用,将在该员工的应发工资中扣除; 6.公司行政部将负责对本通知内容进行效果跟踪和改善优化,收集使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优化相关内容,以求合理和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手机号码配置人员名单》 行政部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主题词:统一使用手机号码通知 抄报:董事长抄送:各部门 拟稿:叶海霞审核: 附件: 公司手机号码配置人员名单

公司手机管理制度

公务手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制度。 二、配备条件 1、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公司为公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统一配备公务手机及手机卡,以便于对内的信息的及时反馈及对外的业务联系。 2、配备人员范围 ①主管级别(含)以上员工 ②部分因业务需要的非主管级别员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三、使用规则 1、公务手机及手机卡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统一购置、统一发放、统一缴费,禁止私自和电信人员商定,否则取消公务手机使用权,手机产权全部归公司所有,员工享有使用权; 2、公务手机使用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休假期间亦然。使用人 员需作好手机充电等自我管理,出现手机不接电话、关机等现象,无特殊情况 一次个人承担当月手机套餐费用一半,一个月内二次承担当月手机套餐全

部费 用,一个月超过三次(包括三次)以上的,公司将收回手机及号码,取消公务手机使用权; 3、所有使用公务手机人员对外开展业务时,必须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 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 4、公务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若未经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批准,私自将公务手机借给他人使用的,取消公务手机使用权,公司将收回手机及号码,并且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都由借用人承担; 5、使用公务手机的在职人员如因工作岗位调动无需使用公务手机的,需将公务 手机及手机卡还至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6、使用公务手机的人员如在拿到新手机两年内离职,须将手机交还至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确认无损不影响使用后(否则造价赔偿),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不想归还手机,须返还给公司相应的购机补贴费用(不满一年返还全额购机补贴,一年以上返还50%购机补贴); 7、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说明并告知其它联络方式或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讯的畅通; 8、若手机丢失,应于48 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 48 小时

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 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1.目的 为方便公司员工工作,提升公司形象,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决定将手机(卡、机)借于有关岗位员工使用并给予话费补贴,特制定该规定。 2.管理规定 2.1.使用公司的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 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2.所有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均属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己有,所有使用者 须爱惜手机、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损害手机及手机卡。 2.3.公司管理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不定期全面检 查。 2.4.使用人作为手机和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或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 的义务,公司根据岗位特性支付每月的套餐费用,超出话费补贴部分由使用人自行承担,每月初由管理部到移动营业厅打印上月费用明细。如确因岗位工作性质变动,需要调整套餐费用标准,须重新审批后执行。 2.5.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 服务,手机故障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2.6.手机因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或失效情况造成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由使用人提 出,管理部负责办理。

2.7.公司配备的手机若发生遗失或故意损坏,应于12小时内到公司管理部办理相关 手续,损失费用应由丢失者承担,或到移动营业厅购买同款手机补还给公司。 2.8.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否则须 赔偿。 2.9.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配发的手机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 恶意删除,否则公司将不予结算其工资。 3.以下情况取消话费补贴,从工资中扣除: 3.1.凡公司给予报销话费的员工应保持24小时开机,无特殊理由关机者。 3.2.在呼叫畅通的情况下,一小时内三次不接听电话或看到公司的未接电话不回呼 公司者。 3.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未在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 级临时联系方式者。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拟制:核准:审批: 手机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依照《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2、节约使用话费,若超出话费补贴额度使用话费,本人同意接受公司的调查及扣款 处理。 3、妥善保管手机及手机卡,如因保管不当,造成手机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本人承 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即按同品牌同规格手机进行补偿。 4、本人领取手机品牌(),型号(),数量 (),

岗位手机管理规定

饶阳鸿源机械有限公司 岗位手机号管理规定 批准:___________ 为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避免因员工岗位异动、离职等原因造成公司 业务联系中断,特对企业手机号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 一、配发原则及适用范围 配发原则: 1、公司为所有已转正销售部员工配发企业手机卡号。 2、公司为所有领导班子成员缴纳手机通话费。包括因工作需要,总经理 同意给予缴纳手机话费岗位人员。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岗位配发手机卡号人员以及公司交纳话费 人员号码。 二、管理要求 (一)企业手机卡号交接 1、新员工转正或员工岗位异动,需根据具体工作岗位配发企业手机号的, 以及员工岗位异动或离职需将企业手机卡号交还公司的,由销售部王梓营 部长办理相关事宜。 2、如员工岗位异动或离职时还没有正式交接人的,需将手机卡交回,由销 售部管理,并办理手机号呼叫转移等事宜。 3、员工岗位异动或离职,在离职批准前,必须办理完毕企业手机号的交接 手续。

4、各部门部长必须督促员工及时办理企业手机卡的交接手续,如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接的,公司办公室将对当事人及其部门长给予2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5、部门部长、副部长、分公司负责人,出现辞职、退休、异动等不在岗情况时,一律在离开公司前,将原公司缴费的手机卡号交还公司,否则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6、公司出差业务手机,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和登记。 (二)SIM卡及话费管理 1、为便于公司管理,企业岗位手机号码,由公司统一办理。 2、领导班子成员话费不足时,由本人通知办公室给予充值,因特殊原因员工自行到营业厅充值的,应有正式的话费缴纳机打发票,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批。 3、员工岗位异动或离职将配发手机卡移交岗位接替人后,当月所使用话费以手机卡移交日为界,移交日之前(含移交日)的话费由移交人承担,移交日之后的话费由接替人承担。 三、使用要求 1、公司员工进行公务、业务联络一律要求使用企业手机号,对外宣传材料,如名片,宣传册、海报、彩页、广告等,需要留下手机号的,必须使用企业手机号。违者一经发现,按故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2、此规定下发前,存于私人手机号码的公司业务、客户联系人资料,应在一周内完成向公司号码的转移。此项工作由部门主管负责配合办公室监督完成。逾期完不成的,对责任人和该部门所有领导给予50-100元处罚。(公

集团公司手机卡及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手机卡及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大友集团公司手机卡及手机使用管理规定为满足公司员工工作需要,提升公司形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由公司提供担保办理手机及卡交给有关员工使用,现将相关使用规定如下: 1、公司拥有号码所有权、手机合约期内所有权。 2、凡享受话费补贴人员,与公司内部人员及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应当使用公司配备的手机卡,并保证每日7:00-21:00联系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包括节假日)无法联系到本人,即出现关机、长时间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现象且不能及时回复的,每次罚款20元。因工作性质特殊,总经理、部门经理、水平事业负责人、司机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3、若手机出现故障、没电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应于第一时间以其他方式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手机卡丢失或损坏的,应于24小时内提OA通知公司行政部补办手机卡并开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否则,若出现无法接通的现象,每次处罚20元。 4、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司手机的,自领用之日算起,如合约期未到,员工离职,应交回原手机及手机卡,并确保手机及手机卡各项功能无损坏,可正常使用。合约期满,手机归员工所有;合约期内,员工换岗、退休、调离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岗位或离职,经使用者部门经理签字,原型号手机及手机卡交还行政部。 5、手机使用期间在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及手机卡生产商提供维修(保修期见手机及手机卡领用协议附录),如有上述故障,及时报公司行政部处理。不属保修项目出现的费用,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6、若公司为员工配备的手机丢失,应于24小时告知行政部补办手机卡,重新购置手机和补手机卡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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