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度五分法的组织学划分

四度五分法的组织学划分
四度五分法的组织学划分

四度五分法的组织学划分

(1)Ⅰ度烧伤

病变最轻。一般为表皮角质层、透明层、颗粒层的损伤。有时虽可伤及棘状层,但生发层健在,故再生能力活跃。常于短期内(3~5d)脱屑痊愈,不遗留瘢痕。有时有色素沉着,但绝大多数可于短期内恢复至正常肤色。

(2)Ⅱ度烧伤

①浅Ⅱ度烧伤:包括整个表皮,直到生发层,或真皮乳突层的损伤。上皮的再生有赖于残存的生发层及皮肤的附件,如汗腺管及毛囊等的上皮增殖。如无继发感染,一般经过一两个星期后愈合,亦不遗留瘢痕。有时有较长时间的色素改变(过多或减少)。

②深Ⅱ度烧伤:包括乳头层以下的真皮损伤,但仍残留有部分真皮。由于人体各部分真皮的厚度不一,烧伤的深浅不一,故深Ⅱ度烧伤的临床变异较多。浅的接近浅Ⅱ度,深的则临界Ⅲ度。但由于有真皮残存,仍可再生上皮,不必植皮,创面可自行愈合。这是因为在真皮的下半部的网织层内,除仍存有毛囊、汗腺管外,尚分布着为数较多的汗腺,有时还有皮脂腺。它们的上皮增殖,就成为修复创面的上皮小岛。也因为如此,创面在未被增殖的上皮小岛被覆以前,已形成一定量的肉芽组织,故愈合后多遗留有瘢痕,发生瘢痕组织增殖的机会也较多。如无感染,愈合时间一般需三四个星期。如发生感染,不仅愈合时间延长,严重时可将皮肤附件或上皮小岛破坏,创面须植皮方能愈合。

(3)Ⅲ度烧伤系全层皮肤的损伤,表皮、真皮及其附件全部被毁。

(4)Ⅳ度烧伤深及肌肉甚至骨骼、内脏器官等,故曾有人将烧伤深及肌肉、骨骼或内脏器官者定为Ⅳ度烧伤。早期,深在的Ⅳ度损伤往往被烧损而未脱落的皮肤遮盖,临床上不易鉴别。由于皮肤及其附件全部被毁,创面已无上皮再生的来源,创面修复必须有赖于植皮及皮瓣移植修复一新,严重者须行截肢术。2.四度五分法的临床表现

(1)Ⅰ度烧伤又称红斑性烧伤。局部干燥、疼痛、微肿而红,无水疱。3~5d后,局部由红转淡褐色,表皮皱缩、脱落,露出红嫩光滑的上皮面而愈合。

(2)Ⅱ度烧伤

①浅Ⅱ度烧伤:局部红肿明显,有大小不一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有时为淡红色)澄清液体或含有蛋白凝固的胶状物。将水疱剪破并掀开后,可见红润而潮湿的创面,质地较软,疼痛敏感,并可见无数扩张、充血的毛细血管网,表现为粒状或脉络状,伤后1~2d后更明显。在正常皮肤结构中,乳头层与网织层交界处有一血管网,称皮肤浅部血管网,并由此发出分支伸入每个乳头内。浅Ⅱ度烧伤时,它们扩张充血,故临床表现为颗粒状或脉络状血管网。浅Ⅱ度烧伤波及乳头层时,多为脉络状血管网,少有颗粒状。

②深Ⅱ度烧伤:局部肿胀,表皮较白或棕黄,间或有较小的水疱。将坏死表皮去除后,创面微湿、微红或白中透红、红白相间,质较韧,感觉迟钝,温度降低,并可见粟粒大小的红色小点,或细小树枝状血管,伤后1~2d更明显。这是因为皮肤浅部血管网已凝固,所见红色小点为汗腺、毛囊周围毛细血管扩张充血所致。因此烧伤越浅,红色小点越明显;越深,则越模糊。少数红小血管,则系位于网织层内及网织层与皮下脂肪交界处的扩张充血或栓塞凝固皮肤深部血管网。它们的出现,常表示深Ⅱ度烧伤较深。

(3)Ⅲ度烧伤

又称焦痂性烧伤。局部苍白、无水疱,丧失知觉、发凉。质韧似皮革。透过焦痂常可见粗大血管网,与深Ⅱ度细而密的小血管迥然不同。此系皮下脂肪层中静脉充血或栓塞凝固所致,以四肢内侧皮肤较薄处多见。多在伤后即可出现,有时在伤后1~2d或更长时间出现,特别是烫伤所致的Ⅲ度烧伤,需待焦痂稍干燥后方才显出。焦痂的毛发易于拔除,拔除时无疼痛。若系沸水等所致的Ⅲ度烧伤,坏死表皮下有时有细小水疱,撕去水疱皮,基底呈白色,质较韧。

(4)Ⅳ度烧伤

黄褐色或焦黄或炭化、干瘪,丧失知觉,活动受限,须截肢(指)或皮瓣修复。

(五)判断烧伤深度的其它测定方法:

对于烧伤深度的判断,目前多采用目测。仅仅依据医生的临床经验,肉服观察,往往不够精确,同时缺乏客观数据。近年来国内外不少学者希望能用客观指标来判断烧伤的深度,因而设计了种种方法。现分别介绍如下:

1.溴酚蓝染色法:

采用一种与蛋白结合较松的染料——溴酚蓝,给烧伤病员进行静脉注射。除坏死区之外,其它部位均染成蓝色。正常组织因血液循环好,可很快排光染料而退色;损伤区因染料外渗与组织结合,所以染色较深。若该处组织有生活能力,则仍可在24小时后逐渐退色,三度烧伤区因组织失去活力而不再退色。

临床上根据这一原理,可用来检查烧伤深度。此方法稳定性好,需提前静脉注射有色燃料是其不足。

2.金霉素荧光法:

1965年,捷克的杜布洛考斯基氏介绍了应用金霉素的荧光显影来判断烧伤组织损害程度的经验,其原理是给病员(或动物)金霉素后,由于组织损伤程度不同,对金霉素吸收的数量也不等,在紫外线照射下,就可出现不同的荧光。

3.创面温度测定法:

1965年,方纳基氏等人根据烧伤深度不同而表面温度也不同的原理,采用灵敏的温度计,以测量切面温度来判断烧伤的深度。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差是其不足之处。

4.红外线照相法;

最近几年,红外线照相技术也被应用于烧伤的诊断。原理是组织坏死的深度不同,其温度也不一样,所产生的红外线波长也不相同,用红外线照相能显示出这些不同,再经过电子计算机的处理,既能得到表明深度、浅度烧伤的清晰图象。需要特殊而昂贵的设备和稳定性不够限制了此方法的推广。

5.电针测定法:

主要是根据生物电效应原理。在动物试验中发现,正常皮肤各层由于组织结构不同,其电阻也各不相同。烧伤后由于组织坏死、蛋白凝固,其电流、电阻也发生了改变,因此可借以测量致伤的深度。从动物试验所得数据分析烫伤区各层电流量的改变情况证实,应用电针测定判断烧伤深度,对决定治疗方案有—定的参考价值,特别对介于深二度和三度烧伤之间的创面判断,参考价值更大。

6.电针脉冲测定法:

法的部门的划分:根据和标准

法的部门的划分:根据和标准 一国法的体系分为不同的部门,根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法所调整的对象(社会关系)不同法律调整的方法也不同,于是就有了部门的划分。 关于划分部门的标准,前苏联法学界曾有过几次大的讨论。最早人们就是从调整方法、尤其法律制裁方法的不同来划分法的部门的。如认为:给予民事制裁的就是民法,给予行政制裁的就属行政法,给予刑事制裁的属于刑法。后来学者们发现调整方法、包括制裁方法的不同,也决定于调整对象的不同,违反民事关系,给予民事制裁,违反行政关系,给予行政制裁,严重的违法,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的量起了质的变化、违犯了刑法、构成犯罪,就要给予刑事制裁。所以又认为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再往后,人们发现法律调整的对象固然是决定法律调整方法的基础,但也不是绝对的、唯一的根据。什么社会关系由民法调整,什么社会关系由行政法调整,什么样的社会关系由刑法调整,也不是绝对地由社会关系来决定。同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行政法调整也可以由民法调整,甚至也可以由介乎二者之间的方法调整,把什么行为确定为犯罪,纳入刑法调整的领域,也是由立法着来定的,人们在基本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又有很大的主观选择空间。同样是经济关系,可以由民法调整,也可以由行政法调整,也可以同时由刑法调整,特别是刑法,它是专门执行法的保护职能的,它的职能的发挥离不开民商法、行政法这样的建立一种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以确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所以刑法涉及几乎所有的部门调整的那些社会关系。因此苏联学者们又认为:法划分为不同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次要的(补充的)标准为法律调整的方法。 我们认为前苏联学者以唯物辨证的方法为指导,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决定于法律调整的方法,又估计到了法毕竟是社会生活的主观现象,人在选择法律调整方法方面有很大的能动性、主观性,所以把调整方法作为补充标准,是正确的。但他们的表述似不易理解。所以我们的提法是;法律部门的划分决定于社会生活的需要,划分的直接标准是法律调整方法的不同,而法律调整方法基本上决定于法律调整的对象,也决定于法律规范执行的是什么职能和立法者的主观愿望。 法的历史表明,在成文法中,最早出现的是刑法这个执行法的保护职能的部门。这可能就是中国古代认为法就是刑的原因。大量体现社会生活正常关系的

常见的微生物检测方法

常见的微生物检测 方法

摘要:微生物的检测,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生产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生长量测定法,微生物计数法,生理指标法和商业化快速微生物检测简要介绍了利用微生物重量,体积,大小,生理代谢物等指标的二十余种常见的检测方法,简要介绍了这些方法的原理,应用范围和优缺点。 概述: 一个微生物细胞在合适的外界条件下,不断的吸收营养物质,并按自己的代谢方式进行新陈代谢。如果同化作用的速度超过了异化作用,则其原生质的总量(重量,体积,大小)就不断增加,于是出现了个体的生长现象。如果这是一种平衡生长,即各细胞组分是按恰当的比例增长时,则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发生繁殖,从而引起个体数目的增加,这时,原有的个体已经发展成一个群体。随着群体中各个个体的进一步生长,就引起了这一群体的生长,这可从其体积、重量、密度或浓度作指标来衡量。微生物的生长不同于其它生物的生长,微生物的个体生长在科研上有一定困难,一般情况下也没有实际意义。微生物是以量取胜的,因此,微生物的生长一般指群体的扩增。微生物的生长繁殖是其在内外各种环境因素相互作用下的综合反映。因此生长繁殖情况就可作为研究各种生理生化和遗传等问题的重要指标,同

时,微生物在生产实践上的各种应用或是对致病,霉腐微生物的防治都和她们的生长抑制紧密相关。因此有必要介绍一下微生物生长情况的检测方法。既然生长意味着原生质含量的增加,因此测定的方法也都直接或间接的以次为根据,而测定繁殖则都要建立在计数这一基础上。微生物生长的衡量,能够从其重量,体积,密度,浓度,做指标来进行衡量。 生长量测定法 体积测量法:又称测菌丝浓度法。 经过测定一定体积培养液中所含菌丝的量来反映微生物的生长状况。方法是,取一定量的待测培养液(如10毫升)放在有刻度的离心管中,设定一定的离心时间(如5分钟)和转速(如5000 rpm),离心后,倒出上清夜,测出上清夜体积为v,则菌丝浓度为(10-v)/10。菌丝浓度测定法是大规模工业发酵生产上微生物生长的一个重要监测指标。这种方法比较粗放,简便,快速,但需要设定一致的处理条件,否则偏差很大,由于离心沉淀物中夹杂有一些固体营养物,结果会有一定偏差。 称干重法:

肿瘤的分型、分级、分期(修订版)

肿瘤的分型、分级和分期 发表者:杨军7782人已访问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全球恶性肿瘤发病率呈现持续升高态势,据推测到2020年前,全球恶性肿瘤发病率将增加50%,不仅如此,恶性肿瘤的死亡人数也在全球迅猛上升[1],而在我国等发展中国家,这一趋势将更为明显,并具有显著的年轻化趋势。因此,加强恶性肿瘤的防治研究,准确、客观评价肿瘤生物学行为和预后、制定治疗方案显得更为迫切。肿瘤的分型(classification)、分级(grading)和分期(staging)是目前评价肿瘤生物学行为和诊断的最重要的三项指标,其中分级和分期主要用于恶性肿瘤生物学行为和预后的评估。近数十年来,得益于生命科学和医学技术的突破性进展,肿瘤个体化治疗相关靶标的检测及包括靶向治疗在内的个体化治疗药物的临床应用,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早期肿瘤的检出率,也明显改善了许多肿瘤的预后。传统肿瘤分型、分级和分期的临床价值和意义也随之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本文拟深入分析肿瘤的分型、分级和分期的生物学依据及临床价值,以期为肿瘤的个体化治疗提供更为精确的分子生物学信息、指导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和疗效监测。 一、恶性肿瘤的病理分类(分型) 尽管,关于肿瘤起源的干细胞理论和去分化理论的争论仍在持续,但是,机体各器官和组织、细胞均可发生肿瘤的事实却不可否认。肿瘤细胞与其来源组织的相似或接近于正常组织的程度是肿瘤病理学分类(分型)的重要诊断依据,例如,角化型鳞癌出现不成程度的角化、腺癌具有分泌功能、黑色素瘤能够合成黑色素、滑膜肉瘤具有双向分化特征等等。因此,肿瘤的病理学分型是最能反映肿瘤来源组织细胞的生物学行为和形态学特征的重要参数。不同组织类型的肿瘤具有不同的生物学行为和侵袭转移能力,例如,来源于消化道的粘液性癌粘液性癌(印戒细胞癌或粘液癌)较管状腺癌更易于发生淋巴结转移、预后更差,而乳腺粘液癌预后良好。而从肿瘤细胞分化层面讲,低分化肿瘤较高分化肿瘤具有更强的侵袭转移能力、恶性程度更高。 目前,WHO肿瘤分型标准是公认的肿瘤分型方案,通常按照优势成份分型原则进行恶性肿瘤的分型,即以肿瘤主要组织学类型(>50%的组织结构)进行分型诊断。然而,异质性(heterogeneity)是恶性肿瘤的重要组织结构特点之一,许多恶性肿瘤(如结直肠癌和胃癌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多方向分化或不同组织学类型并存的现象,肿瘤的异质性也决定了恶性肿瘤复杂的临床生物学行为和预后。显然,按照优势成份分型原则进行的WHO肿瘤分型方法无疑会在某种程度上忽视恶性肿瘤高度异质性的组织学特征,也掩盖了次要组织性类型对肿瘤生物学行为和预后的影响;同时,病理组织学诊断也易受恶性肿瘤千差万别的显微镜下形态学表现以及病理医师主观因素判断的影响,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分型不一致性。此外,

危险源辨识方法完整版

危险源辨识方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危险源辨识及评价方法 名词解释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者状态; 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一级确定是否可容许的过程; 可容许风险: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以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安全: 免不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危险源识别的目的: 1、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和具体体现; 2、是全面挖掘系统内潜在危险因素,分析危险可能引起事故的条件、后果及影响,提出消除和控制事故的措施,为后续风险评价提供依据;

3、是真实实现“四不伤害”,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有力武器; 4、是杜绝各类隐患事故的有效措施; 5、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危险源的五种识别因素和六种类型。 1、五种因素:能量、有害物质、失控、人员失误、环境; 2、六种类型: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生理性、行为性和其他性。 危险源时态: 指所识别出来的危险源存在的时态(即过去、现在、未来)。 是非判断法 下列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危险源(不可接受风险): a、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b、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c、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防范、控制措施的; 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法适当控制的。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法) 影响危险性的因素有以下三个方面: a)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用 L 值表示); 分数值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10 完全会被预料到

鹅等级前卵泡的组织学及发育研究

PL-ISSN0015-5497(print),ISSN1734-9168(online)Folia Biologica(Kraków),vol.62(2014),No3óInstitute of Systematics and Evolution of Animals,PAS,Kraków,2014doi:10.3409/fb62_3.171 Histological and Developmental Study of Prehierarchical Follicles in Geese* Xia D ONG,He He L IU,Ji Wen W ANG,Qi Hai X IAO,Xin Y UAN,Le L I,Lu X IA,and Liang L I Accepted May15,2014 D ONG X.,L IU H.H.,W ANG J.W.,X IAO Q.H.,Y UAN X.,L I L.,X IA L.,L I L.2014. Histological and developmental study of prehierarchical follicles in geese.Folia Biologica (Kraków)62:171-177.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ollicular wall and apoptosis of corresponding cells are dependent upon the stage of follicle growth and levels of endogenous hormones.However,the development and apoptosis of prehierarchical follicles in geese is insufficiently known. In order to obtain an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microstructure,development and apoptosis of prehierarchical follicles in geese,firstly,a histological method was used to investigate the morphological structure of prehierarchical follicles.Results showed that the thickness of granulosa cell layers of the follicular wall increased first,then decreased to the lowest when follicles grew to9~10mm in diameter,and the theca layers also thinned to the lowest thickness at the same stage.Moreover,the expression of follicle-stimulating hormone receptor(FSHR)mRNA and the enzyme activity of caspase-3were analyzed an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expression of FSHR was highest when follicles grew to8~9mm in diameter (p<0.05);the enzyme activity of caspae-3was the highest when follicles grew to6~8mm in diameter(p<0.05).These collective findings suggested that follicles6~10mm in diameter were especially significant,and perhaps represent a turning point from growing follicles to dominant follicles to be selected into a hierarchical sequence or to other follicles to be degenerated during prehierarchical follicle development Key words:Goose,ovary,pre-hierarchical follicles,microstructure,FSHR,caspase-3. Xia D ONG,He He L IU,Ji Wen W ANG,Qi Hai X IAO,Xin Y UAN,Le L I,Lu X IA,Liang L I,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Ya’an,China. E-mail:Xia D ONG:dongxia88@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38970.html,;He He L IU:liuee1985@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38970.html,; Ji Wen W ANG:1791666507@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38970.html,;Qi Hai X IAO:411611744@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38970.html,; Xin Y UAN:nihaoyuanxinjj@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38970.html,;Le L I:253890577@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38970.html,; Lu X IA:261072567@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38970.html,;Liang L I:ll457@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38970.html, The avian ovary provides a unique model for the study of follicular development because it con-tains thousands of developing follicles and their developmental stages can be distinguished easily through observation.Follicles are arranged at the surface of the ovary and maintain a special hierar-chy in their development,which is why some birds,e.g.chicken,can produce an egg each day or every two days,and many seasonal breeding birds, e.g.goose,need more days for producing an egg (C HEN et al.2012).In birds,as in mammals,a large number of ovarian follicles cannot reach maturity and ovulate successfully but undergo degeneration at various stages of development.This is an impor-tant phenomenon for the regulation of clutch size, involving atresia(O NAGBESAN et al.2009).Atresia is a frequently occurring phenomenon which can be found possibly in follicles of all sizes.However, the pre-hierarchal follicles,which are considered relatively undifferentiated,are susceptible to atresia, whereas pre-ovulatory follicles are resistant to atresia under normal physiological conditions (J OHNSON2000;J OHNSON2012;M C D ERMENT et al. 2012).Therefore,the development of follicles is a homeostasis of selection and atresia,and the cells around the oocyte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is process. The avian ovarian follicle is composed of an oocyte in the centre,surrounded successively by oocyte plasma membrane,the granulosa cell layer,the theca cell layer and surrounding connective tissues (K OVASC et al.1992;W OJTYSIAK&K APKOWSKA 2005;M ADEKUROZWA&K IMARO2006).All these circumambient structures constitute the follicl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unding was provided by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 program(2012BAD39B0405).

危险源辨识评价半定量分析LEC评价法

危险源辨识、评价半定量分析LEC评价法 (L ikelihood E xposure C onsequence) 这是一种评价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 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3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3种因素是: 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取得这3种因素的科学准确的数据是相当繁琐的过程,为了简化评价过程,采取半定量计值法,给3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3个分值的乘积D 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 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内。 表1 表 表3

D(D anger)——危险性分值。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 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是被认为低危险的,这样的危险比日常生活中骑自行车去上班还要安全些;如果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环境;分值在320以上的高分值表示环境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危 险等级划分如表4所示。 表4 评价实例:某涤纶化纤厂在生产短丝过程中有一道组件清洗工序,为了评价这一操作条件的危险度,确定每种因素的分数值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组件清洗所使用的三甘醇,属四级可燃液体,如加热至沸点时,其蒸气爆炸极限范围为0.9~9.2%,属一级可燃蒸气。而组件清洗时,需将三甘醇加热后使用,致使三甘醇蒸气容易扩散的空间,如室内通风设备不良,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属“可能,但不经常”,其分数值L=3。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清洗人员每天在此环境中工作,取E=6。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则有:D=LEC=3×6×15 =270 评价结论:270分处于160~320之间。危险等级属“危险源等级为4级,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的范畴。

部门法的划分与行政法的地位

部门法的划分与行政法的地位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摘要] 本文阐述了对部门法划分的理解,并对行政法在部门法中的地位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部门法;划分;行政法;定位 在我国,有学者明确指出,19 世纪是立宪行宪的时代,20世纪是依法行政的时代。1的确,行政法制建设的成熟与完善与否,是一国法制建设完备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我国旧部门法划分之局限 法学家为了研究和评析法律的方便,往往把所有的法律规则分成一定数量的部门,并不断寻求合适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归类和分组。在西方法学界,部门法的划分都是在法的分类的条目下进行的。2 只有在原苏联和其它一些东欧国家的法学界,部门法才是在法律体系的论题下进行的。3我国沿袭了苏联及东欧学者的观点。 在我国,“部门法”,一称法律部门,即宪法、民法、刑法等,是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

规范的总称,4 而法律体系通常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5可见在我国法学界,部门法和法律体系是要素与系统或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但与此同时,又往往把法的渊源和分类另立章节,(且不说法的渊源和分类并列一起是否妥当),然后把此两部分共立于“立法”或“法的制定”项下。6此缺陷在于:其一,把法的分类和渊源与部门法构成的法律体系分开另列,本身即意味着法的分类和部门法是性质相斥的两样事物,此可谓是逻辑混乱。在法的分类中,往往据不同的标准,把法分为国际法与国内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而在法律体系中又往往包含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刑法、诉讼程序法、军事法。实际上,把法分为若干部分的部门法的划分,都属于一种法的分类。7 其二,无论在部门法或法的体系中,它们构成都应以同质的法律规范的为构成单位,而不能以法典为构成单位,即要把一部法典中的同类的法律规范归为一类,而不能简单把以法典为主的其它法典(规、章)构成一个部门法。 而部门法的划分标准,是部门法划分的最核心的

危险源辨识方法有哪三种

危险源辨识方法有几十种之多,如安全检查表、预危险性分析、危险和操作性研究、故障类型和影响性分析、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LEC法、储存量比对法等。 1、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法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场所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检查项目可以包括场地、周边环境、设施、设备、操作、管理等各方面。 2、预先危险性分析 预先危险性分析(Preliminary Hazard Analysis, PHA)也称初始危险分析,是安全评价的一种方法。是在每项生产活动之前,特别是在设计的开始阶段,对系统存在危险类别、出现条件、事故后果等进行概略地分析,尽可能评价出潜在的危险性。 3、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ard and Operability Study)又称为HAZOP。是英国帝国化学工业公司(ICI)蒙德分部于上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以引导词(Guide Words)为核心的系统危险分析方法,已经有40年应用历史。 4、故障树分析法 故障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简称FTA)又称事故树分析,是安全系统工程中最重要的分析方法。事故树分析从一个可能的事故开始,自上而下、一层层的寻找顶事件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件,

直到基本原因事件,并用逻辑图把这些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表达出来。 5、LEC评价法 该方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分别是:L(likeli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

免疫组织化学及其应用

免疫组织化学及其应用 浙江大学病理学与法医学研究所 周韧 1.免疫组织化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 1.1.历史 ●人类的历史有多长,医学的历史也就有多长.医学的任何一个进步都是建立在当 时科学与技术发展的相应水平上的. ●医学的目的: 解除人体的病痛 ●核心: 诊断和治疗。 任何疾病的有效治疗均来源于正确的诊断。●疾病的诊断手段准确性,首推病理诊断准确性高,即病理组织学诊断。更准确、 更可信、更有权威性。 ●免疫组织化学(以下简称免疫组化)已成为病理诊断中的一种常用手段。 病理诊断发展过程的主要事件 年代作者事件 1632年 Severino 肿瘤切开后观察的书 1661年 Malpighi 放大镜观察后的报告 1761年 Morgagni 肿瘤与外科方面的书 1829年 Horner 首篇病理论文 1832年Hodgkin 报告7例尸检结果的论文 1858年Virchow 发表《细胞病理学》 1863年 Paget 发表《外科病理学》 1897年 Mallory和Wright 发表组织学技术的书 1914年 Mallory 发表《细胞组织学原则》 1919年 Ewing 发表《肿瘤病》 1924年 McFarland 发表《外科病理学》 1926年 Karsner 发表《人体病理学》 1928年 Papanicolaou 发表细胞学方面的书 1951年电镜应用于病理诊断 1974年免疫组化用于病理诊断 ●诊断病理学开始于19世纪 ●20世纪的第二个25年中达到光学显微镜诊断的辉煌。随之而起的电子显微镜 ●20世纪第三个25年中成为诊断病理的发展高峰。

●进入20世纪最后25年,取而代之的便是免疫组化了。 1.2.免疫组织化学的发展 1.2.1.免疫学的发展 1.2.2.单克隆技术的出现 ●病理诊断的确立:是找到“特征性”形态表现。 常规苏木素伊红(HE)染色 几百种的“特殊染色” ●免疫组织化学产生: 抗原抗体结合原理 ●从组织细胞水平进行抗原抗体反应,于是就了免疫组织化学技术。 主要的发展过程 年代研究者事件 1941年 Coons 实用免疫荧光技术 1948年 Fagraeus 进一步发展免疫荧光技术 1970年 Sternberger 抗体酶标记技术 1974年 Taylor 证实组织中的浆细胞免疫 1975年 Kohler和Milstein 单克隆抗体技术 1981年 Hsu ABC法 90年代以来 SP法,原位杂交及原位PCR免 疫组化法

论经济法的本质从法律部门划分谈起.doc

论经济法的本质——从“法律部门划分”谈起_经济法论文 【内容提要】法律部门是具有相同或相近性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集合体。一法律如未有区别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就不能自成一体,势必归属或依附于其他的法律部门。经济法也不例外。本文赋予法律部门划分标准以客观性和主观意志性相统一的内涵,并从这一标准出发揭示经济法的本质,认为经济法是基于“社会利益本位”的立场,运用国家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社会经济团体的自律功能及区域性国际性组织的协调功能作用于“失灵”的市场,以达到社会协调性的目的的法律,从而确认它可独…… 尽管近几年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学派林立,成果迭出,但“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研究尤其是与民法学等的研究繁荣程度相比尚稍逊色(注:兰桂杰、张涵:《经济法学述评》,《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面对来自行政法学的诘难和学者们对经济法独立地位的质疑,经济法学者往往力不从心,不能结个“清楚的说法”。有关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仍在艰难地跋涉,困难重重,难怪有学者发出“针对民法学的‘旧房装修’,劳动法学的‘旧房改造’,经济法学研究基本上是‘建造新房’”的感慨(注:王全兴:《立足本土资源建造中国经济法大厦》,《中外法学》1998年第3期。)。而对上述问题要透彻的阐述,都必须从揭示经济法的本质入手。因为只有揭示了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才能理直气壮地说明其具有独立的地位不依附于其他的部门法而自成一体。基于法律部门理论与部门法本质之间内在的联系,因而对经济法本质的研究不能不涉及到法律部门划分的问题。以往我们的研究思路都是采掘现有成果,让经济法研究对号入座,但往往陷入研究的僵局。要摆脱经济法研究的困境,须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本文试从法律部门划分入手来讨论经济法的本质。

乳腺癌TNM分期

一、乳腺癌TNM分期(AJCC)第六版 1、原发肿瘤(T) TX?原发肿瘤无法评估 T0?没有原发肿瘤证据 Tis?原位癌 ?Tis(DCIS):导管原位癌; ?Tis(LCIS):小叶原位癌; ?Tis(Paget’s):乳头Paget’s病,不伴有肿块。 注:伴有肿块的Paget’s病按肿瘤大小分类。 T1:肿瘤最大直径≤2 cm。 ?T1mic:微小浸润癌,最大直径≤0.1 cm; 注:如果有多个微浸润灶,则按最大浸润灶分类,不能将各个微浸润灶相加;如果有多个较大浸润灶时,应将其注明。 ?T1a:肿瘤最大直径>0.1 cm,但≤0.5 cm; ?T1b:肿瘤最大直径>0.5 cm,但≤1 cm; ?T1c:肿瘤最大直径>lcm,但≤2 cm。 T2:肿瘤最大直径>2 cm,但≤5 cm。 T3:肿瘤最大直径>5 cm。 T4:不论肿瘤大小,直接侵犯胸壁(a)或皮肤(b),如下所述: ?T4a:侵犯胸壁,不包括胸肌; ?T4b:患侧乳腺皮肤水肿(包括桔皮样变),溃破,或限于同侧乳房皮肤的卫星结节; ?T4c:T4a与T4b并存; T4d:炎性乳腺癌。 2、区域淋巴结(N) (1)临床 ?NX:区域淋巴结无法评估(如已被切除)。 ?N0:无区域淋巴结转移。 ?N1:同侧腋窝淋巴结转移,可活动。 ?N2:同侧腋窝淋巴结转移,固定或相互融合;或虽然缺乏同侧腋窝淋巴结转移的临床证据.但有临床证据*显示的同侧内乳淋巴结转移。 ?N2a:同侧腋窝淋巴结转移,互相融合或与其他组织固定; ?N2b:仅有临床证据*显示的同侧内乳淋巴结转移,而无腋窝淋巴结转移的临床证据; ?N3:同侧锁骨下淋巴结转移伴或不伴腋窝淋巴结转移;或有临床证据*显示同侧内乳淋巴结转移和腋窝淋巴结转移;或同侧锁骨上淋巴结转移,伴或不伴腋窝或内乳淋巴结转移。 ?N3a:同侧锁骨下淋巴结转移;?N3b:同侧内乳淋巴结及腋窝淋巴结转移; ?N3c:同侧锁骨上淋巴结转移。 ?*“临床证据”的定义为:影像学检查(除外淋巴显像)或体检发现,或大体病理标本即可见的异常 ?(2)病理学分期(pN)a pNX:区域淋巴结无法评估(如已被切除,或未行病理学检查)。 pN0:无组织学显示的区域淋巴结转移。 pN1:1~3个腋窝淋巴结转移,和/或通过前哨淋巴结活检,显微镜下发现内乳淋巴结转移,但无临床证据**。 ?pN1mi:微小转移(>0.2 mm,<2.0 mm); ?pN2:4~9个腋窝淋巴结转移;或内乳淋巴结,但腋窝淋巴结无转移。 ?pN3?:≥10个腋窝淋巴结转移,或锁骨下淋巴结转移,或临床证据*显示同侧内乳淋巴结转移,同时有1个或更多腋窝淋巴结阳性;或多于3个腋窝淋巴结转移伴内乳淋巴结临床阴性但有镜下转移;或同侧锁骨上淋巴结转移。 ?3、远处转移(M) ?MX:远处转移无法评估。M0:无远处转移。 M1:有远处转移。 ?4、临床分期 Stage0TisN0 M0 StageⅠT1N0 M0(*T1包括T1mic) StageⅡAT0N1 M0 T1N1 M0 T2N0 M0 StageⅡBT2N1 M0 T3N0 M0 StageⅢAT0N2 M0 T1N2 M0 T2N2 M0 T3N1-2 M0 StageⅢBT4N0-2 M0 StageⅢC任何TN3 M0 StageⅣ任何T任何NM1 二、St.Gallen风险分级 三、放射治疗的指征: --T〉5cm --N:淋巴结转移>3 --切缘有浸润 --保乳手术后 *接受新辅助化疗的患者应基于化疗前肿瘤情况考虑四、内分泌治疗

(整理)WHO乳腺肿瘤组织学分类-9月1日

WHO乳腺肿瘤组织学分类(2003)的进展 郑荫松(陕西省妇幼保健院病理科,西安710003) 2003新分类与上版(1981)相隔22年后成功制订,有很大变化和进展。 1、新分类的特点: (1)依据全面,多学科综合研究成果,代表了当代医学科学的发展水平。 (2)项目设置细致,分类合理,重点突出,乳腺肿瘤增设为八个大项,上皮性肿瘤分列24个小项,特殊型浸润癌18种,各有特征,一目了然。 (3)分类标准明确,(分级、分期、分型)力争量化,易于掌握,具有较大可重复性。 (4)紧密结合临床,严格界定恶性概念范围,避免过度治疗,实用性较强。 (5)保留不同意见,如DIN与DCIS的双写报告;设立微浸癌,又指出为有争议的概念等。 2、新分类的重大变化: (1)转变观念:遗传学进展,临床随访提示:乳癌的发生发展非单一的线性模式,而是更为复杂多变,更不可当作生化反应中的级联关系(如凝血过程),各阶段可以停顿,停止,浸润癌不一定都经历所有阶段。 (2)乳腺癌概念:界定为浸润癌方为真正的恶性或癌。 (3)项目调整:将原位癌自恶性肿瘤划归为癌前病变。 (4)不设早浸癌项,对立项称微浸癌又指出基本按原位癌对待。 (5)新分类的乳腺癌全为浸润性癌,分为两大类,非特殊型(浸润性导管癌附五个亚型),特殊型(18种)。 3、浸润性导管癌(非特殊型): (1)常见性:是乳腺癌的最大一组50-80%。 (2)起源:主要为TDLU,“浸润性导管癌”系保留的传统名称。 (3)组织学:不同病例变化显著不同,细胞学,组织学变化多样,关键是缺乏特殊型癌的规律的结构,80%伴有导管原位癌改变。 txt=图1.12 A 浸润性导管癌,Ⅰ级。B 浸润性导管癌,Ⅱ级。C 非特殊性浸润性导管癌,Ⅲ级,缺乏腺管分化。注意有大量核分裂像,其中部分为病理性核分裂像。 (4)不同类型癌:

部门法的划分和行政法的地位(一)

部门法的划分和行政法的地位(一) 摘要]本文阐述了对部门法划分的理解,并对行政法在部门法中的地位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部门法;划分;行政法;定位 在我国,有学者明确指出,19世纪是立宪行宪的时代,20世纪是依法行政的时代。1的确,行政法制建设的成熟与完善与否,是一国法制建设完备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我国旧部门法划分之局限 法学家为了研究和评析法律的方便,往往把所有的法律规则分成一定数量的部门,并不断寻求合适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归类和分组。在西方法学界,部门法的划分都是在法的分类的条目下进行的。2只有在原苏联和其它一些东欧国家的法学界,部门法才是在法律体系的论题下进行的。3我国沿袭了苏联及东欧学者的观点。 在我国,“部门法”,一称法律部门,即宪法、民法、刑法等,是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4而法律体系通常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5可见在我国法学界,部门法和法律体系是要素与系统或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但与此同时,又往往把法的渊源和分类另立章节,(且不说法的渊源和分类并列一起是否妥当),然后把此两部分共立于“立法”或“法的制定”项下。6此缺陷在于: 其一,把法的分类和渊源与部门法构成的法律体系分开另列,本身即意味着法的分类和部门法是性质相斥的两样事物,此可谓是逻辑混乱。在法的分类中,往往据不同的标准,把法分为国际法与国内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而在法律体系中又往往包含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刑法、诉讼程序法、军事法。实际上,把法分为若干部分的部门法的划分,都属于一种法的分类。7 其二,无论在部门法或法的体系中,它们构成都应以同质的法律规范的为构成单位,而不能以法典为构成单位,即要把一部法典中的同类的法律规范归为一类,而不能简单把以法典为主的其它法典(规、章)构成一个部门法。 而部门法的划分标准,是部门法划分的最核心的问题,却也是我国法学界最乱的问题。大体上有调整对象说、调整手段说及法律关系说、法律原则说、适应需要说、国家政权部门及其活动说几类,当然在各大类之下又有详细小分类。“自50年代初以来我国法学理论著作中关于这一问题传统观点是:划分部门法的标准主要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8 这种划分标准的缺陷在于:此说是以存在着人的行为所引起的不同类别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而社会关系本身的分类就缺乏客观统一的标准。况且,以人类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关系为前提,只是停留在平面的认识上,并未追究行为背后的更深层的原因———人类行为都始于为谋求自身生存及更好,为此目的,就要获取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利益,其中物质利益是人类生存的首要因素,在满足生存需求之后,人类又有了为生存得更好而产生的更高层次的物质需求和相应层次的精神利益需求。历史的进程从哪里开始,人类的思维也应从哪里开始,作为对法律现象的研究的法律科学研究也同样。因而,利益是人类为生存及更好的必要条件,是人类行为的原因,进而也是社会关系生成之动力。唯有以利益为逻辑起点,才能理解人类的社会行为和由此而生的社会关系,也才能进而理解规范人类行为的行为规则。 二、科学的部门法划分之界定在任何一个法律体系中,部门和分类的采用,部分是由法律制度所决定的,部分则纯粹由实践的需要所决定。而法学研究是最常见的一种实践需要,但研究的需要不能否定法律本身固有的本质。法律关系划分的最有用的依据是包含在法律关系中的自然属性,而不是依据这些关系的经济性或功能性的内容。9这种“自然属性”即为法律所固有的本质。因而,部门法的划分是对一国实定法按其所固有的本质异同而作的一种法的系统分类。10此界定包含以下含义:

乳腺癌的组织学分类

乳腺癌的组织学分类 一、非浸润性癌 (一)导管原位癌(DCIS) 肿瘤细胞仅限于导管内,没有间质浸润。导管内的癌细胞可排列成实性、筛状、乳头状、低乳头状、匍匐状等。依据核异型程度,结合管腔内坏死、核分裂及钙化等,通常将DCIS分为三级。当见到不同级别的DCIS混合存在或在同一活检组织或同一管腔中存在不同的DCIS结构,尽可能提示各种级别的DCIS所占的比例。 (二)小叶原位癌(LCIS) 病变位于末梢导管小叶单位,75%的病例可见伴有末梢导管的paget扩展。低倍镜下见小叶结构存在,一个或多个小叶的腺泡由于细胞的增殖导致不同程度扩张。常见类型(经典型)的增殖细胞单一、体积小,核圆形、大小均匀,核仁不清楚,染色质均匀分布,胞质稀少,细胞轮廓不清,排列松散,坏死、钙化及核分裂均少见。变异型是指大腺泡、多形细胞、印戒细胞、大汗腺细胞、粉刺型等。 (三)乳头派杰病(Paget’s disease)。 在乳头、乳晕鳞状上皮内出现恶性腺上皮细胞,其下方常伴有导管内癌。当伴有显著的浸润性癌,则按浸润性癌的组织学类型进行分类,并注明伴发乳头派杰氏病。

二、原位癌早期浸润 (一)导管原位癌早期浸润。 导管内癌局部少量癌细胞突破基底膜,向间质生芽浸润,浸润的癌细胞没有脱离导管壁。 (二)小叶原位癌早期浸润。 小叶原位癌的癌细胞突破末梢乳管或腺泡的基底膜,浸润到小叶内间质,但仍局限于小叶内,没有小叶间间质的浸润。 (三)微浸润性癌(Microinvasive carcinoma)。 指在原位癌的背景上,在小叶间间质内出现一个或几个镜下明确分离的微小浸润灶。当不能确定是浸润时,应诊断为原位癌。 (四)浸润性癌。 1.浸润性导管癌。 (1)非特殊型。 非特殊型浸润性导管癌是最大的一组浸润性乳腺癌,由于缺乏典型特征,不能像小叶癌或小管癌那样被单分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学类型。当浸润性导管癌伴广泛的导管原位癌成分时(指导管内癌成分占整个癌组织的4/5以上),提倡在诊断为非特殊型浸润性导管癌同时,应注明导管内癌所占比例。 (2)混合型。

实验动物组织切片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方法

ICS65.020.30 B44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团体标准 T/CALAS x-201x 实验动物组织切片免疫组织化学染色 方法 Laboratory animals-Immunohistochemical procedures for paraffin embedded tissues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1)技术审查。 本标准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提出并组织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旧生、刘月环。

实验动物组织切片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组织切片的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动物组织切片的免疫组织化学检测。 2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免疫组织化学immunohistochemistry,IHC 用已知的抗原或者抗体去检测待检组织中的抗原或抗体,根据其结合后经一系列方法的处理,呈色反应,在光镜下确定组织的来源属性和部位,对靶抗原进行定性、定位和定量的方法。 2.2 抗原antigen,Ag 一类可以刺激机体的免疫系统并促进其发生免疫应答,与免疫应答产物即抗体和效应细胞,在体内或体外发生特异性结合的物质。 2.3 抗体antibody 机体的免疫系统受到抗原刺激后,通过机体一系列的化合作用:即体液免疫应答、B 淋巴细胞活化、增殖、分化为浆细胞,由浆细胞合成并分泌的仅与该抗原发生特异性反应的球蛋白的物质称为抗体。 2.4 抗原修复antigen repair 利用化学试剂和热的作用将这些抗原重新暴露出来或修正过来的过程。 3主要试剂 3.10.01M 磷酸盐缓冲液(Phosphate buffer solution.PBS) 先配成A 液和B 液,其中A:0.2M Na H 2PO 4贮存液(PH7.6):15.60g 磷酸二氢钠 (NaH 2PO 4﹒2H 2O)溶解于少量水,加蒸馏水定容至500ml,放于4℃冰箱保存。B:0.2M Na 2HPO 4贮存液(HP7.6):将35.82g 磷酸氢二钠(Na 2HPO 4﹒12H 2O)溶解并定容至500ml,贮存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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