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表

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表
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表

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3、张贴客运站有关照片:

4、客运站功能平面示意图:(由初审单位盖章确认)

填表要求及说明

1、本表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后报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所处区域是指客运站是否位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

3、建站日期是指竣工验收日期。

4、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是指客运站在建成投产使用后的第十年平均

每天始发旅客的数量。

5、隶属单位是指所属的独立法人实体单位。

6、客运站主要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表中的初审数值栏由运管机构填写。

7、所需照片一律用彩色照片。

8、所需的功能平面图用A4纸按比例缩小。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台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台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这是按照2014年客运当然工贸、烟花,化工,出租车、公交车,维修企业,水路,危货,公路施工也做出来的了,共享达标快乐,客运有20多套,危货10多套,都是各省份好资料,只有辛苦做的资料才是好资料。 我提供的资料自己做出来的客运企业的目 录。 安全目标目录 1、关于颁发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的通知 2、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保障措施 3、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4、安全生产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5、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分解 8、2013年度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方案 9、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10、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记录 11、奖惩记录 安全机构与人员目录 1、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 2、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决定

3、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纪要1 4、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纪要2 5、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6、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7、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定 8、关于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全责任体系目录 1、关于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2、关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实施意见 3、安全生产责任书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5、分管安全负责人任命书 6、一岗双责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 8、2013上半年责任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法规和制度目录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性自检自查表

关于发布《公路汽车客运站级别核定和建设要求》部标准的通知

交通部 关于发布《公路汽车客运站级别核定和建设要求》部标准的通知 (84)交科技字886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2篇) 由部公路局负责组织起草的《公路汽车客运站级别核定和建设要求》部标准报批稿,业经批准,现予发布。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为:JT3109-84《公路汽车客运站级别核定和建设要求》。自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公路汽车客运站级别核定和建设要求 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一日 公路汽车客运站级别核定和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定公路汽车客运站级别,并对车站建设提出要求。 1.站级划分 根据站务工作量(主要指旅客日发送量),结合所在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将车站划分为一、二、三、四级。 1.1一级站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站: 1.1.1站务工作量在7000及7000人次以上的车站;人口稀少及少数民族地区站务工作量在5000及5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1.1.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如无7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将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列为一级站。 1.1.3省(自治区)辖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如无7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将站务工作量在3000及3000人次以上的一个车站列为一级站。

1.2二级站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站: 1.2.1站务工作量在3000及3000人次以上,不足7000人次的车站。1.2.2除已列为一级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及省(自治区)辖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车站。 1.2.3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如无3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将站务工作量在1500及1500人次以上的一个车站列为二级站。 1.2.4国家规定的重点旅游区车站。 1.3三级站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站: 1.3.1站务工作量在500及500人次以上,不足3000人次的车站。1.3.2除已列为一、二级车站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车站。 1.3.3一般旅游区的车站。 1.4四级站 站务工作量不足500人次的乡级人民政府或乡级以下行政单位所在地车站,均为四级站。 1.5站务工作量计算 1.5.1站务工作量包括旅客日发送折算量及行包换算量。 1.5.2旅客日发送折算量,指车站年度平均每日发送长途旅客的数量及短途旅客折算量之和。1.5.3在车站发售车票的城乡短途班车(系指班次密度大、站距短、旅客上下频繁或班线长度在30公里以内的班车)旅客日发送量,按每2人次折合,人次计入车站旅客日发送折算量总数。1.5.4核定站级时,行包日发送量按每件换算为1人次计入站务工作量。 2.站址选择 车站站址根据下列原则选定: 2.1便利旅客集散和换乘。 2.2车辆流向合理,方便出入。 2.3具备足够的场地,能满足车站建设需要,并有发展余地。

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站场管理规定2017

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站场管理规定2017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11月2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客运站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 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区;本规定所称县,包括县、旗、县级市和设区的市、州、盟下辖乡镇的区。 县城城区与地区所在地城市市区相连或者重叠的,按起讫客运站所在地确定班线起讫点所属的行政区域。

智慧交通系统

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 (2017—2020年) 为加快落实《“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国发〔2017〕11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企业为主体的智慧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便捷交通发展,让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内容 (一)提升城际交通出行智能化水平。 1.拓展铁路客运信息市场化应用。支持中国铁路总公司研究铁路客票系统有序开放条件,按市场化原则向社会提供列车车次、停站、余票、列车正晚点等客运信息,推动各类出行信息服务企业综合多种运输方式信息,形成“一站式”票务信息服务。 2.加快推进ETC拓展应用。制定发布《关于促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应用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提升ETC安装使用便利性,着重提升ETC客车使用率。研究推进标准厢式货车使用ETC,探索ETC系统与车车通信、车路协同等智慧交通发展方向的深度融合,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出行服务。鼓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运营主体探索ETC停车场应用,以及ETC在出租汽车、租赁汽车、公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 3.开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深化推广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售票。积极引导和推动客运站、出行信息服务企业推行非现金支付方式,加大自动售(取)票设备投放。 4.创新道路客运信息服务模式。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和出行信息服务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灵活、快速、小批量的道路客运定制服务,促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道路客运定制服务产品有序规范发展。 5.推动水上客运信息服务发展。鼓励和引导水路客运企业推进海峡、岛屿等重点水域客运联网售票,率先在三峡库区实现联网售票,逐步拓展至渤海湾等水域。实施船员“口袋工程”。 6.实施民航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智能化新一代民航旅客服务系统(PSS)。支持民航运输企业和出行信息服务企业研究突破海量异构数据存储与整合、大并发在线交易快速响应、旅客价值挖掘、旅客个性化推荐等关键技术并进行产品研发集成。 7.推动开展智慧机场建设。引导和推动出行信息服务企业运用通信、GIS、GPS、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感知和定位服务对象,组装服务信息,并在恰当时机、以恰当方式、推送恰当服务给恰当对象。鼓励和支持机场运营主体开展智慧机场旅客服务示范。 8.推进旅客联运信息服务建设。推广实名制购票,加快完善电子客票标准规范。推进铁路、道路、水运、民航等票务信息共享,引导和推动客运企业、出行信息服务企业提供旅客出行一站式购票应用服务。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在综合客运枢纽互设自助售(取)票设备。 9.提升邮轮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构建集邮轮航线、船票销售咨询服务等于一体的邮轮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邮轮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发布、行业自律、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 10.推进国际道路客运信息化建设。建设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基础数据库,推广部署应用系统,建立国际道路运输监管体系,推进实现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升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服务水平。 (二)加快城市交通出行智能化发展 11.建设完善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系统。深入实施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充分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版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使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休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

路线行驶,由包车用户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 (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彳言用, 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鼓励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质量彳言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禁止挂靠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f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 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乍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増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门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II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冋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II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仃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木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虽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II:挂靠经营。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匸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攵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丄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R度分为以下四种类犁?: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冋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X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冋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北毗邻11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其之冋的客运班线或者其境内的客运班线。 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区;本规定所称以,包括!!、涙、县级市和设区的市、州、即下辖乡镇的区。 县城城区与地区所在地城I I JI I J I X相连或者重洛的,按起讫客运站所在地确定班线起讫点所属的行政区域。 第八条包车客运按照其经营区域分为省际包车客运和省内包车客运,省内包车客运分为市际包车客运、县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 200-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车站”)的术语和定义、车站类别、主要功能、站址选择、设施设备、级别划分、建没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汽车客运站的规划、没计、建没和站级验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际准 汽车客运站 Passenger transport station 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衍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听,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设计年度车站平均每天始发旅客的数量。 统计年度 Statistical year 车站筹建年度或核定级别年度的前一年。 设计年度Design year 车站建成投产使用后的第十年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设计年度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内、每天最大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并非指一年中客流高峰日内客流最高时刻聚集在车站的旅客人数。 发车位数Number of seats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车站同一时刻发出客运班咋的停车位数。 3 车站类别 按车站规模分为 a) 等级站:具有一定规模.可按规定分级的车站; b) 简易车站: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和停发客运班车功能的车站; C) 招呼站:道路沿线(客运班线)设立的旅客上落点 按车站位置和特点分为 a) 枢纽站:可为两种及两种以上交通方式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且旅客在站内能实现自由换乘的车站; b) 口岸站:位于边境口岸城镇的车站; c) 停靠站:为方便城市旅客乘车,在市(城)区设立的具有候车设施和停车位,用于长途客运班车停靠、上下旅客的车站; d) 港湾站:道路旁具有候车标志、辅道和停车位的旅客上落点。 按车站服务方式分为 a) 公用型车站: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全方位为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b) 自用型车站:隶属于运输企业、主要为自有客车和与本企业有运输协议的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4 车站主要功能 运输服务功能。 运输组织功能。 中转、换乘功能。 多式联运功能。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手册

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 客运站治理规定》方法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治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以下简称《客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客运班线及其客运标志牌分类 (一)依照《客规》,客运班线按照起讫地、线路长度分为一、二、三、四类,按照许可权限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客运。同时,按经营方式分为直达班车、一般班车。 直达班车是指以三级及以上客运站为起讫站点,除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批准可在起讫地(同一班线节点内)的城区范围内的客运站(招呼站除外)上下旅客外,由始发地直达终点地的客运班车。 一般班车是指以等级客运站(乡镇含简易客运站)为起讫站点,在沿途合法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的客运班车。 (二)客运班线的节点是指客运班线的起讫地。省内客运班线的节点按照行政区划及其治理权限进行划分(具体见附件1);省际客运班线的节点划分仍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粤赣桂湘闽五省(区)新增进出广东省际班线客运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粤交运〔2004〕768号)执行。

(三)客运班线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 1、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所有权归国家; 2、客运班线的经营权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县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许可给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客运班线经营者,即指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拥有客运班线的经营权。 3、具有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者能够托付其分公司或授权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其客运班线经营,即拥有客运班线的使用权。 (四)客运班线经营期限: 1、依照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使用更新年限、运力结构调整和客运市场进展规律等因素,客运经营的经营期限为6年。 经营期限从许可之日的季度末开始计算。 2、差不多明确经营期限的,按其经营期限计算;尚未明确经营期限的客运班线,从2006年1月1日起计算。 (五)客运标志牌及其种类: 1、客运标志牌是经营者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的标志,分为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 2、班车客运标志牌分为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市际班车客运标志牌、县际班车客运标志牌、县内班车客运标志牌共四种类型。

(整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一、理论题 (一)判断题 1.国家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和挂靠经营。(×) 2.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都是按照班车客运管理的。(×) 3.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一般情况下,进站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不按时派客车应班,1小时以内视为误班,1小时以上视为脱班。但因车辆维修、肇事、丢失或者交通堵塞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并且已提前告知客运站经营者的除外。(√) 5.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6.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客运车辆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 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后,应当自受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

可的决定。(×) 8.从事高速公路旅客运输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9.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0.客运经营者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1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2.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可以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1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14.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50%以上的道路客运。(×)

2004汽车站站级划分标准

ICS 03.220.20 R 11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 / T 200 -2004 代替JT/T200 -1995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Classification and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 of passenger station 2004-04-16发布2004-07-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JT/T 200-2004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车站”)的术语和定义、车站类别、主要功能、站址选择、设施设备、级别划分、建没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汽车客运站的规划、没计、建没和站级验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际准 2.1 汽车客运站 Passenger transport station 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行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2.2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设计年度车站平均每天始发旅客的数量。 2.3统计年度 Statistical year 车站筹建年度或核定级别年度的前一年。 2.4设计年度Design year 车站建成投产使用后的第十年 2.5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设计年度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内、每天最大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并非指一年中客流高峰日内客流最高时刻聚集在车站的旅客人数。 2.6发车位数Number of seats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车站同一时刻发出客运班车的停车位数。 3 车站类别 3.1 按车站规模分为 a) 等级站:具有一定规模.可按规定分级的车站; b) 简易车站: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和停发客运班车功能的车站; C) 招呼站:道路沿线(客运班线)设立的旅客上落点 3.2 按车站位置和特点分为 a) 枢纽站:可为两种及两种以上交通方式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且旅客在站内能实现自由换乘的车站; b) 口岸站:位于边境口岸城镇的车站; c) 停靠站:为方便城市旅客乘车,在市(城)区设立的具有候车设施和停车位,用于长途客运班车停靠、上下旅客的车站; b) 港湾站:道路旁具有候车标志、辅道和停车位的旅客上落点。 3.3 按车站服务方式分为

广东省客运站管理规定

广东省客运站管理规定 (一)汽车客运站的分类:客运站设施是指客运站的停车场、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分为: 1、等级汽车客运站:符合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 设要求》(JT/T200-2004)五级以上站级要求的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等级站”)。其中,设在旅游景区、边境口岸,专门为游客或过境 旅客服务的客运站称为旅游站、口岸站。 2、简易汽车客运站: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候车、售票、接发车、停车等功能的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简易站”)。 3、停靠站(汽车客运站配客点):为方便城市旅客乘车,在市(县)城区设立的具有简易售票、候车设施和停车位,用于途经客运班车 停靠、上下旅客和提供配客服务,不具始发班车功能的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配客点”)。 4、招呼站:为途经客运班车在道路沿线(含城市道路)设立的旅 客上落点。 等级、简易站的站名为“地名+标志名+(汽车)客运站”(标志名 可以缺省),如“广州××汽车客运站”;其中旅游站、口岸站也可 为“地名+标志名+旅游(汽车)客运站”或“地名+标志名+口岸(汽车)客运站”,如“深圳××口岸汽车客运站”。 配客点的站名为“地名+配客点名称+(汽车)客运配客点”,如“东莞××汽车客运配客点”。 (二)汽车客运站的站级验收: 1、等级站的站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其中旅游、口岸站,站级分为一级、二级。简易站和配客点的站级为简易级。 招呼站不设站级。

2、汽车客运站在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向县 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站级验收申请。其中新(迁)建客运站, 由客运站业主作为申请人提出首次站级验收申请,改(扩)建客运站,由客运站业主和客运站经营者共同作为申请人提出升级验收申请。 申请人填写《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级别验收申请表》(见附表1,表格 可在省交通厅网站下载)。 3、汽车客运站的级别验收工作由县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根据 客运站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 建设要求》(JT/T200-2004)组织验收。其中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含 旅游、口岸站)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省交通厅组织 验收、公示和公布级别;其他汽车客运站的级别验收工作程序由设区 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验收结果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 门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报省交通厅备案审查(配客点除外),通过备 案审查的客运站由各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布。 省交通厅结合广东省实际,根据《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制定了《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标准》(见附表2)。 (三)客运站经营许可: 1、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客运 站经营的许可工作。 2、客运站经营者在申请许可时,应填写《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 站场经营申请表》(详见附表3,表格可在省交通厅网站下载),其 中“申请经营范围”应填写进站班车数量、具体班线走向。 3、客运站经营申请者应按《客规》第十六条的要求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其中“客运站站级验收证明”为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公布 站级验收结果的文件,对租用给他人经营的,还应提供客运站设施 使用合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4、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向符合 许可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者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 决定书》和(换)发放经营许可证,其中许可事项中的经营范围应详

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务管理服务规范-广东联网售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汽车客运联网售票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联网售票服务,更好的为旅客和客运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已经实现与广东省汽车客运联 网售票中心平台(以下简称省联网售票平台)联网的客运站。 1.3 本规范规定了客运站联网售票服务的基本要求、订售票服务、服务标准、应急服务、配套环境。 2 基本要求 2.1 客运站联网售票实行规范化管理,规模和设施设备应符合《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和《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标准》。客运站应按照《广东省汽车客运站场数据联网及售票接口技术规范》实现与省联网售票平台的联网。

2.2 客运站须向省联网售票平台提供全部票源共享,为站外购票旅客提供与本站购票旅客同等的服务,包括取票、退票、检票、乘车等服务,详见《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务管理服务规范》。 2.3客运站应提前在本站智能站务系统中安排本站客运班次发班计划,并同步至省联网售票平台。 2.4客运站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同步至省联网售票平台中的发班班次计划;确因客观原因须调整、变更的,应在“广东省公路客运便民服务网”(以下简称“便民网”)公告,并主动通知已购票旅客,妥善做好改签或退票等善后工作。 2.5 客运站应合理设置专窗、专岗及专人负责联网售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专责人员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应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备并在便民网公布。 2.6 客运站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配备联网售票相关设施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2.7 客运站应在相应窗口的显著位置悬挂省联网售票取票窗口、自助取票、自助检票标识,标识应醒目、完好,便于识别。 2.8 接入全省汽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数据信息保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考核习题-练习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考核试题 一、单选题 1、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三不进站”不包括() A、无关车辆不进站 B、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 C、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 D、宠物不进站 2、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严禁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 A、出站客车 B、进站客车 C、所有车辆 D、进站客车和旅客 3、进站客运经营者因故不能发班的,应当提前()告知客运站经营者,双方要协商调度车辆顶班。对无故停班达3日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报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A、1日 B、1日以下 C、3日以下 D、视情况而定 4、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坚持()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

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完善、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A、尽职尽责、安全第一 B、科学管理、安全第一 C、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D、遵章守纪、安全第一 5、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免票儿童。 A、5% B、8% C、10% D、12% 二、多项选择题 1、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六不出站”的内容包括() A、超载客车不出站 B、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 C、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 D、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 2、汽车客运站对出站客车的检查内容主要包含() A、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B、行驶证 C、道路运输证 D、客运标志牌和实载旅客人数 3、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A、规模化 B、集约化 C、公司化 D、规范化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 200-20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车站”)的术语和定义、车站类别、主要功能、站址选择、设施设备、级别划分、建没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汽车客运站的规划、没计、建没和站级验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际准 2.1 汽车客运站 PaSSe nger tran sport Stati On 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衍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听,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2.2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设计年度车站平均每天始发旅客的数量。 2.3 统计年度 StatiStiCaI year 车站筹建年度或核定级别年度的前一年。 2.4 设计年度 DeSign year 车站建成投产使用后的第十年 2.5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设计年度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内、每天最大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并非指一年中客流高峰日内客流最高时刻聚集在车站的旅客人数。 6 发车位数NUmber of SeatS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Ie 车站同一时刻发出客运班咋的停车位数。 3车站类别 3.1按车站规模分为 a) 等级站:具有一定规模?可按规定分级的车站; b) 简易车站: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和停发客运班车功能的车站; C)招呼站:道路沿线(客运班线)设立的旅客上落点 3.2按车站位置和特点分为 a) 枢纽站:可为两种及两种以上交通方式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且旅客在站内能实现自由换乘的车站; b) 口岸站:位于边境口岸城镇的车站; C) 停靠站:为方便城市旅客乘车,在市(城)区设立的具有候车设施和停车位,用于长途客运班车 停靠、上下旅客的车站; d) 港湾站:道路旁具有候车标志、辅道和停车位的旅客上落点。 按车站服务方式分为 a) 公用型车站: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全方位为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b) 自用型车站:隶属于运输企业、主要为自有客车和与本企业有运输协议的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4 车站主要功能 4.1 运输服务功能。 4.2 运输组织功能。 4.3 中转、换乘功能。 4.4 多式联运功能。 4.5 通讯、信息功能。 4.6 辅助服务功能。 5站址选择 5.1 车站站址应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合理布局。

道路旅客运输客运站管理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一、单项选择题 1、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A、旅游车;B 、加班车;C 、超长班车;D 、农村班车。 2、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 A、市区;B 、省;C 、旅游景区;D 、合同范围。 3、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的原则。()A、公平、公正、公开、可持续; B、公平、公正、有序、便民; C、公正、公开、有序、可持续; D、公平、公正、公开、便民。 4.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

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经营。() A、挂靠;B 、跨省;C 、跨行;D 、超长班线。 5、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A、区; B 、县;C 、市;D 、省。 6、是指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 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A、一类客运班线; B 、二类客运班线; C、三类客运班线; D 、四类客运班线。 7、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规定的技术等级。() A、三级;B 、二级;C 、二级或三级;D 、一级。 8、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辆以上、客位个以上。() A、10、300;B 、10、600; C、20、300; 、20、600 9、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JTT-630—2005)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JT/T 630—200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分级及等级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客运企业等级classificationsofroadpassengertransportationenterpris es 按照客运企业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的分级。 3.2 车辆新度系数depreciationcoefficientofvehicles 表示营运车辆总体新旧程度的指标,本标准规定车辆按使用年限折旧。 计算公式为:

式中: α——车辆新度系数; V1——单车原值; t1——单车实际使用月数(超过96时按96算); Vn——全部营运客车原值。 4 客运企业等级及条件 4.1 企业等级 客运企业分为一、二、三、四、五级。 4.2 企业条件 4.2.1 一级企业条件 4.2.1.1 运输能力 企业在上一年度完成客运量750万人次,或客运周转量75000万人公里

以上。 4.2.1.2 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4亿元以上,客运资产净值3亿元以上。 注:各级企业的客运资产包括车辆设备、车站设施等。 4.2.1.3 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200辆以上,客位15000个以上且高级客车在150辆以上、客位4500个以上,或拥有高级营运客车200辆以上、客位6000个以上。营运客车新度系数0.60以上。营运客车等级应符合JT/T 325的规定。 注:以下各级企业营运客车等级均符合JT/T 325的规定。 4.2.1.4 经营业绩 上一年度总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其中客运营业收人2亿元以上。 4.2.1.5 安全状况 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0.1次/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2人/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5人/车。 4.2.1.6 服务质量 上一年度旅客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企业服务质量的次数不高于0.02次/车,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企业重大服务质量事故不高于两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的次数不高于 0.1次/车。 注:各级企业均只统计属实的投诉次数和报道次数。 4.2.2二级企业条件 4.2.2.1 运输能力 企业在上一年度完成客运量150万人次,或客运周转量15000万人公里以上。 4.2.2.2 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客运资产净值3000万元以上。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工程建设指南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工程建设指南

前言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文印发)提出的行业信息化重大工程“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将整合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实现道路客运信息发布、多元化售票、票款清分结算、道路客运信息监测等功能,提高公众查询票务信息和购票的便捷性,促进道路客运企业提高运输组织效率,支持交通运输部门监督决策,并为建立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和实现综合运输信息服务奠定基础。 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保证工程建设在不同层级间、不同区域间,和与其他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重大工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工程间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文印发)确定的总体框架,制订本指南。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工程须严格遵守相关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等标准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本指南由工程技术支持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起草。

目录 第一章总体要求 (1) 一、建设目的 (1) 二、建设范围 (1) 三、建设定位 (2) 四、建设思路 (3) 五、建设原则 (3) 六、建设目标 (4) 七、建设任务 (5) 第二章系统框架 (7) 一、业务架构 (7) 二、数据架构 (9) 三、应用架构 (9) 四、技术架构 (9) 五、系统布局 (10) 六、工程边界 (10) 第三章系统功能 (12) 一、数据交换管理系统 (12) 二、业务管理系统 (13) 三、售票服务系统 (14) 四、清分结算系统 (15) 五、客运信息监测系统 (16)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 200-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车站”)的术语和定义、车站类别、主要功能、站址选择、设施设备、级别划分、建没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汽车客运站的规划、没计、建没和站级验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际准 2.1 汽车客运站 Passenger transport station 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衍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听,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2.2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设计年度车站平均每天始发旅客的数量。 2.3统计年度 Statistical year 车站筹建年度或核定级别年度的前一年。 2.4设计年度Design year 车站建成投产使用后的第十年 2.5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设计年度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内、每天最大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并非指一年中客流高峰日内客流最高时刻聚集在车站的旅客人数。

2.6发车位数Number of seats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车站同一时刻发出客运班咋的停车位数。 3 车站类别 3.1 按车站规模分为 a) 等级站:具有一定规模.可按规定分级的车站; b) 简易车站: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和停发客运班车功能的车站; C) 招呼站:道路沿线(客运班线)设立的旅客上落点 3.2 按车站位置和特点分为 a) 枢纽站:可为两种及两种以上交通方式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且旅客在站内能实现自由换乘的车站; b) 口岸站:位于边境口岸城镇的车站; c) 停靠站:为方便城市旅客乘车,在市(城)区设立的具有候车设施和停车位,用于长途客运班车停靠、上下旅客的车站; d) 港湾站:道路旁具有候车标志、辅道和停车位的旅客上落点。 3.3 按车站服务方式分为 a) 公用型车站: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全方位为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b) 自用型车站:隶属于运输企业、主要为自有客车和与本企业有运输协议的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4 车站主要功能 4.1 运输服务功能。 4.2 运输组织功能。 4.3 中转、换乘功能。 4.4 多式联运功能。 4.5 通讯、信息功能。 4.6 辅助服务功能。 5 站址选择 5.1 车站站址应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合理布局。 5.2 车站站址选择还应符合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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