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2007716151920

九、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

新城疫(Newcastle Disease,ND),是由副粘病毒科副粘病毒亚科腮腺炎病毒属的禽副粘病毒I型引起的高度接触性禽类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城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新城疫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预防措施、控制和消灭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依据本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实验室检验等可做出诊断,必要时由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毒力鉴定。

2.1 流行特点

鸡、火鸡、鹌鹑、鸽子、鸭、鹅等多种家禽及野禽均易感,各种日龄的禽类均可感染。非免疫易感禽群感染时,发病率、死亡率可高达90%以上;免疫效果不好的禽群感染时症状不典型,发病率、死亡率较低。

本病传播途径主要是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染源主要为感染禽及其粪便和口、鼻、眼的分泌物。被污染的水、饲料、器械、器具和带毒的野生飞禽、昆虫及有关人员等均可成为主要的传播媒介。

2.2 临床症状

2.2.1 本规范规定本病的潜伏期为21天。

临床症状差异较大,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感染毒株的毒力、免疫状态、感染途径、品种、日龄、其它病原混合感染情况及环境因素等。根据病毒感染禽所表现临床症状的不同,可将新城疫病毒分为5种致病型:

嗜内脏速发型(Viscerotropic velogenic):以消化道出血性病变为主要特征,死亡率高;

嗜神经速发型(Neurogenic Velogenic):以呼吸道和神经症状为主要特征,死亡率高;

中发型(Mesogenic):以呼吸道和神经症状为主要特征,死亡率低;

缓发型(Lentogenic or respiratory):以轻度或亚临床性呼吸道感染为主要特征;

无症状肠道型(Asymptomatic enteric):以亚临床性肠道感染为主要特征。

2.2.2 典型症状

2.2.2.1 发病急、死亡率高;

2.2.2.2 体温升高、极度精神沉郁、呼吸困难、食欲下降;

2.2.2.3 粪便稀薄,呈黄绿色或黄白色;

2.2.2.4 发病后期可出现各种神经症状,多表现为扭颈、翅膀麻痹等。

2.2.2.5 在免疫禽群表现为产蛋下降。

2.3 病理学诊断

2.3.1 剖检病变

2.3.1.1 全身黏膜和浆膜出血,以呼吸道和消化道最为严重;

2.3.1.2 腺胃黏膜水肿,乳头和乳头间有出血点;

2.3.1.3 盲肠扁桃体肿大、出血、坏死;

2.3.1.4 十二指肠和直肠黏膜出血,有的可见纤维素性坏死病变;

2.3.1.5 脑膜充血和出血;鼻道、喉、气管黏膜充血,偶有出血,肺可见淤血和水肿。

2.3.2 组织学病变

2.3.2.1 多种脏器的血管充血、出血,消化道黏膜血管充血、出血,喉气管、支气管黏膜纤毛脱落,血管充血、出血,有大量淋巴细胞浸润;

2.3.2.2 中枢神经系统可见非化脓性脑炎,神经元变性,血管周围有淋巴细胞和胶质细胞浸润形成的血管套。

2.4 实验室诊断

实验室病原学诊断必须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2.4.1 病原学诊断

病毒分离与鉴定(见GB16550、附件1)

2.4.1.1 鸡胚死亡时间(MDT)低于90h;

2.4.1.2 采用脑内接种致病指数测定(ICPI),ICPI达到0.7以上者;

2.4.1.3 F蛋白裂解位点序列测定试验,分离毒株F1蛋白N末端117位为苯丙酸氨酸(F),F2蛋白C末端有多个碱性氨基酸的;

2.4.1.4 静脉接种致病指数测定(IVPI)试验, IVPI值为2.0以上的。

2.4.2 血清学诊断

微量红细胞凝集抑制试验(HI)(参见GB16550)。

2.5 结果判定

2.5.1 疑似新城疫

符合2.1和临床症状2.2.2.1,且至少有临床症状2.2.2.2、2.2.2.3、2.2.2.4、2.2.2.5或/和剖检病变2.3.1.1、2.3.1.2、2.3.1.3、 2.3.1.4、2.3.1.5或/和组织学病变2.3.2.1、2.3.2.2之一的,且能排除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中毒性疾病的。

2.5.2 确诊

非免疫禽符合结果判定2.5.1,且符合血清学诊断2.4.2的;或符合病原学诊断2.4.1.1、2.4.1.2、2.4.1.3、2.4.1.4之一的;

免疫禽符合结果 2.5.1,且符合病原学诊断 2.4.1.1、2.4.1.2、2.4.1.3、

2.4.1.4之一的。

3 疫情报告

3.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本病或疑似本病的禽类,都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2 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按国家动物疫情报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 疫情处理

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剖检病变,结合血清学检测做出的临床诊断结果可作为疫情处理的依据。

4.1 发现可疑新城疫疫情时,畜主应立即将病禽(场)隔离,并限制其移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诊断为疑似新城疫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限制移动等临时性措施。同时要及时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确诊。

4.2 当确诊新城疫疫情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并通报毗邻地区。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确认新城疫疫情。

4.2.1 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疫点:指患病禽类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它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如为农村散养,应将自然村划为疫点。

疫区:指以疫点边缘外延3公里范围内区域。疫区划分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受威胁区:指疫区边缘外延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4.2.2 封锁

由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人民政府在接到封锁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决定,发布封锁令。

4.2.3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

疫点:扑杀所有的病禽和同群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照GB16548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等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限制人员出入,严禁禽、车辆进出,严禁禽类产品及可能污染的物品运出。

疫区:对疫区进行封锁,在疫区周围设臵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臵动物检疫消毒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对易感禽只实施紧急强制免疫,确保达到免疫保护水平;关闭活禽及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活禽进出和易感禽类产品运出;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

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受威胁区:对易感禽只(未免禽只或免疫未达到免疫保护水平的禽只)实施紧急强制免疫,确保达到免疫保护水平;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

4.2.4 紧急监测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禽群必须进行临床检查和血清学监测。

4.2.5 疫源分析与追踪调查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运)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等应当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按照GB16548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2.6 封锁令的解除

疫区内没有新的病例发生,疫点内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的同群禽及其禽类产品按规定处理21 天后,对有关场所和物品进行彻底消毒,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验合格后,由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4.2.7 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并完整建档。

5 预防

以免疫为主,采取“扑杀与免疫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1 饲养管理与环境控制

饲养、生产、经营等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2002]15号令)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加强种禽调运检疫管理。饲养场实行全进全出饲养方式,控制人员、车辆和相关物品出入,严格执行清洁和消毒程序。

养禽场要设有防止外来禽鸟进入的设施,并有健全的灭鼠设施和措施。

5.2 消毒

各饲养场、屠宰厂(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等要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禽舍、禽场环境、用具、饮水等应进行定期严格消毒;养禽场出入口处应设臵消毒池,内臵有效消毒剂。

5.3 免疫

国家对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政策。免疫按农业部制定的免疫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

所用疫苗必须是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新城疫疫苗。

5.4 监测

5.4.1 由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5.4.2 监测方法

未免疫区域: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监测,结合病原学监测。

已免疫区域:以病原学监测为主,结合血清学监测。

5.4.3 监测对象:鸡、火鸡、鹅、鹌鹑、鸽、鸭等易感禽类。

5.4.4 监测范围和比例

5.4.4.1 对所有原种、曾祖代、祖代和父母代养禽场,及商品代养禽场每年要进行两次监测;散养禽不定期抽检。

5.4.4.2 血清学监测:原种、曾祖代、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测,每批次按照0.1%的比例采样;有出口任务的规模养殖场,每批次按照0.5%比例进行监测;商品代养禽场,每批次(群)按照0.05%的比例进行监测。每批次(群)监测数量不得少于20 份。

饲养场(户)可参照上述比例进行检测。

5.4.4.3 病原学监测:每群采10 只以上禽的气管和泄殖腔棉拭子,放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为一个样品进行检测。

5.4.4.3 监测预警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做好预警预报。

5.4.4.5 监测结果处理

监测结果要及时汇总,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定期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5 检疫

5.5.1 按照GB16550执行。

5.5.2 国内异地引入种禽及精液、种蛋时,应取得原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到达引入地后,种禽必须隔离饲养21 天以上,并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

从国外引入种禽及精液、种蛋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控制和消灭标准

6.1 免疫无新城疫区

6.1.1 该区域首先要达到国家无规定疫病区基本条件。

6.1.2 有定期和快速(详实)的动物疫情报告记录。

6.1.3 该区域在过去3年内未发生过新城疫。

6.1.4 该区域和缓冲带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100%,所用疫苗必须符合国家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弱毒疫苗(ICPI小于或等于0.4)或灭活疫苗。

6.1.5 该区域和缓冲带须具有运行有效的监测体系,过去3年内实施疫病和免疫效果监测,未检出ICPI大于0.4的病原,免疫效果确实。

6.1.6 若免疫无疫区内发生新城疫时,在具备有效的疫情监测条件下,对最后一例病禽扑杀后6个月,方可重新申请免疫无新城疫区。

6.1.7 所有的报告、记录等材料详实、准确和齐全。

6.2 非免疫无新城疫区

6.2.1 该区域首先要达到国家无规定疫病区基本条件。

6.2.2 有定期和快速(详实)的动物疫情报告记录。

6.2.3 在过去3年内没有发生过新城疫,并且在过去6个月内,没有进行过免疫接种;另外,该地区在停止免疫接种后,没有引进免疫接种过的禽类。

6.2.4 在该区具有有效的监测体系和监测带,过去3年内实施疫病监测,未检出ICPI大于0.4的病原或新城疫 HI试验滴度小于23。

6.2.5 当发生疫情后,重新达到无疫区须做到:采取扑杀措施及血清学监测情况下最后一例病例被扑杀3个月后,或采取扑杀措施、血清学监测及紧急免疫情况下最后一只免疫禽被屠宰后6个月后重新执行(认定),并达到6.2.3、6.2.4的规定。

6.2.6 所有的报告、记录等材料详实、准确和齐全。

附件1

新城疫病原分离与鉴定

当临床诊断有新城疫发生时,应从发病禽或死亡禽采集病料,进行病原分离、鉴定和毒力测定。

1 样品的采集、保存及运输

1.1 样品采集

1.1.1 采集原则。采集样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无菌程序操作。采自于不同发病禽或死亡禽的病料应分别保存和标记。每群至少采集5只发病禽或死亡禽的样品。

1.1.2 样品内容

发病禽:采集气管拭子和泄殖腔拭子(或粪便);

死亡禽:以脑为主;也可采集脾、肺、气囊等组织。

1.2 样品保存

1.2.1 样品臵于样品保存液(0.01M PBS溶液,含抗生素且pH为7.0~7.4)中,抗生素视样品种类和情况而定。对组织和气管拭子保存液应含青霉素(1000IU/mL)、链霉素(1mg/mL),或卡那霉素(50μg/mL)、制霉菌素(1000IU/mL);对泄殖腔拭子(或粪便)保存液的抗菌素浓度应提高5倍。

1.2.2 采集的样品应尽快处理,如果没有处理条件,样品可在4℃保存4天;若超过4天,需臵-20℃保存。

1.3 样品运输

所有样品必须臵于密闭容器,并贴有详细标签,以最快捷的方式送检(如:航空快递等)。如果在24小时内无法送达,则应用干冰致冷送检。

1.4 样品采集、保存及运输按照《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农业部公告第503号)执行。

2 病毒分离与鉴定

2.1 病毒分离与鉴定:按照GB 16550附录A

3.3、A

4.1、A4.2进行。

2.2 病原毒力测定

2.2.1 最小病毒致死量引起鸡胚死亡平均时间(MDT)测定试验

按照GB 16550附录A4.3进行;

依据MDT可将NDV分离株分为强毒力型(死亡时间≤60小时);中等毒力型(60小时<死亡时间≤90小时;温和型(死亡时间>90小时)。

2.2.2 脑内致病指数(ICPI)测定试验

收获接种过病毒的SPF鸡胚的尿囊液,测定其血凝价>24,将含毒尿囊液用等渗灭菌生理盐水作10倍稀释(切忌使用抗生素),将此稀释病毒液以0.05mL/羽脑内接种出壳24~40小时的SPF雏鸡10只,2只同样雏鸡0.05mL/羽接种稀释液作对照(对照鸡不应发病,也不计入试验鸡)。每24小时观察一次,共观察8天。每次观察应给鸡打分,正常鸡记作0,病鸡记作1,死鸡记为2(死亡鸡在其死后的每日观察结果都记为2)。

ICPI值=每只鸡在8天内所有分值之和/(10只鸡×8天),如指数为2.0,说明所有鸡24小时内死亡;指数为0.0,说明8天观察期内没有鸡表现临床症状。

当ICPI达到0.7或0.7以上者可判为新城疫中强毒感染。

2.2.3 F蛋白裂解位点序列测定试验

NDV糖蛋白的裂解活性是决定NDV病原性的基本条件,F基因裂解位点的核苷酸序列分析,发现在112~117位点处, 强毒株为112Arg-Arg-Gln-Lys(或Arg)-Arg-PHe117;弱毒株为112Gly-Arg(或Lys)-Gln- Gly-Arg-Leu117 这是NDV 致病的分子基础。个别鸽源变异株(PPMV-1)112Gly-Arg-Gln-Lys-Arg-PHe117,但ICPI值却较高。因此,在115、116位为一对碱性氨基酸和117位为苯丙氨酸(PHe)和113位为碱性氨基酸是强毒株特有结构。根据对NDV F基因112-117位的核苷酸序列即可判定其是否为强毒株。 (Arg-精氨酸;Gly-甘氨酸;Gln-谷氨酰胺;Leu-亮氨酸;Lys-赖氨酸)。

分离毒株F1蛋白N末端117位为苯丙氨酸(F),F2蛋白C末端有多个碱性氨基酸的可判为新城疫感染。“多个碱性氨基酸”是指113至116位至少有3个精氨酸或赖氨酸(氨基酸残基是从后F0蛋白基因的N末端开始计数的,113至116对应于裂解位点的-4至-1位)。

2.2.4 静脉致病指数(IVPI)测定试验

收获接种病毒的SPF鸡胚的感染性尿囊液,测定其血凝价>24,将含毒尿囊液用等渗灭菌生理盐水作10倍稀释(切忌使用抗生素),将此稀释病毒液以0.1mL/羽静脉接种10只6周龄的SPF鸡,2只同样鸡只接种0.1mL稀释液作对照(对照鸡不应发病,也不计入试验鸡)。每24小时观察一次,共观察10天。每次观察后给试验鸡打分,正常鸡记作0,病鸡记作1,瘫痪鸡或出现其它神经症状记作2,死亡鸡记3(每只死亡鸡在其死后的每日观察中仍记3)。

IVPI值=每只鸡在10天内所有数字之和/(10只鸡×10天),如指数为3.00,说明所有鸡24小时内死亡;指数为0.00,说明10天观察期内没有鸡表现临床症状。

IVPI达到2.0或2.0以上者可判为新城疫中强毒感染。

附件2

消毒

1 消毒前的准备

1.1 消毒前必须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

1.2 消毒药品必须选用对新城疫病毒有效的,如烧碱、醛类、氧化剂类、氯制剂类、双季胺盐类等;

1.3 备有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1.4 注意消毒剂不可混用(配伍禁忌)。

2 消毒范围

禽舍地面及内外墙壁,舍外环境;饲养、饮水等用具,运输等设施设备以及其它一切可能被污染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3 消毒方法

3.1 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方法消毒;

3.2 棚舍、场地、车辆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法消毒;

3.3 养禽场的饲料、垫料等,可采取深埋发酵处理或焚烧等方法消毒;

3.4 粪便等可采取堆积密封发酵或焚烧等方法消毒;

3.5 饲养、管理人员可采取淋浴等方法消毒;

3.6 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浸泡、高压灭菌等方法消毒;

3.7 疫区范围内办公室、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的方法消毒;

3.8 屠宰加工、贮藏等场所以及区域内池塘等水域的消毒可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并避免造成有害物质的污染。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二、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 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以偶蹄动物为主的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口蹄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口蹄疫疫情确认、疫情处臵、疫情监测、免疫、检疫监督的操作程序、技术标准及保障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口蹄疫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2.1 诊断指标 2.1.1 流行病学特点 2.1.1.1 偶蹄动物,包括牛科动物(牛、瘤牛、水牛、牦牛)、绵羊、山羊、猪及所有野生反刍和猪科动物均易感,驼科动物(骆驼、单峰骆驼、美洲驼、美洲骆马)易感性较低。 2.1.1.2 传染源主要为潜伏期感染及临床发病动物。感染动物呼出物、唾液、粪便、尿液、乳、精液及肉和副产品均可带毒。康复期动物可带毒。

2.1.1.3 易感动物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生殖道和伤口感染病毒,通常以直接或间接接触(飞沫等)方式传播,或通过人或犬、蝇、蜱、鸟等动物媒介,或经车辆、器具等被污染物传播。如果环境气候适宜,病毒可随风远距离传播。 2.1.2 临床症状 2.1.2.1 牛呆立流涎,猪卧地不起,羊跛行; 2.1.2.2 唇部、舌面、齿龈、鼻镜、蹄踵、蹄叉、乳房等部位出现水泡; 2.1.2.3 发病后期,水泡破溃、结痂,严重者蹄壳脱落,恢复期可见瘢痕、新生蹄甲; 2.1.2.4 传播速度快,发病率高;成年动物死亡率低,幼畜常突然死亡且死亡率高,仔猪常成窝死亡。 2.1.3 病理变化 2.1. 3.1消化道可见水泡、溃疡; 2.1. 3.2幼畜可见骨骼肌、心肌表面出现灰白色条纹,形色酷似虎斑。 2.1.4 病原学检测 2.1.4.1 间接夹心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阳性(ELISA OIE 标准方法附件一); 2.1.4.2 RT-PCR试验,检测阳性(采用国家确认的方法); 2.1.4.3 反向间接血凝试验(RIHA),检测阳性(附件二); 2.1.4.4 病毒分离,鉴定阳性。

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

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 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 今天是: 201X年3月2日星期四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站长| 首页 | 资料 | 范文 | 留言 | 论文 | 礼仪 | 文章搜索 | 申请会员 ||范文首页|范文集锦|您现在的位置: 大秘书. 范文公文处理企划文案正文用户登录新用户注册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副标题:作者: 佚名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点击数: 9 更新时间: 201X-12-18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确保我市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河东省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市动物防疫站报告。市动物防疫站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牲畜口蹄疫疫情,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告到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立即报市政府。二、疫情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认定程序:

(一)现场临床诊断。市动物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牲畜口蹄疫典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市动物防疫站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如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依照有关办法予以公布。 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成立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总指挥: 尤泽军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黄连渤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凤德市农发局局长成员单位: 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商业局、工商局、农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河东部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发局。各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二)部门分工牲畜口蹄疫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市农发局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洗煤滤布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计划、财政、经贸、卫生、公安、交通、商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研究、应急物资运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保障、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四、控制措施一旦发生牲畜口蹄疫疑

201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解读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057 赛项名称: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 英语翻译:Detection of the antibody titer against the Newcastle disease virus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农业 二、竞赛目的 通过本项目竞赛,促进高职学生了解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的内容,熟练掌握测定方法,提高检测水平,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不断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引领农业职业院校适应畜牧业行业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促进畜牧兽医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推进学院与相关企业深度合作,更好地实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畜牧兽医行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竞赛项目为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微量法)。测定方法参考《新城疫诊断技术》(GB/T16550—2008)标准,具体分为6个部分。竞赛总时间为180分钟。 1.试验器材准备(占总成绩的6%)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器材的准备,并进行标识,合理摆放。 2.配制1%鸡红细胞悬液(占总成绩的20%)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血、离心、洗涤、配制1%鸡红细胞悬液。 3.血凝(HA)试验(占总成绩的16%) 按照操作规程,用微量移液器在96孔V型血凝反应板上滴加稀

释液、新城疫标准抗原,充分混匀后倍比稀释,添加1%鸡红细胞悬液,充分振荡和感作,正确判定抗原的血凝效价。 4.配制四单位病毒(占总成绩的15%) 根据HA试验测定结果,按照操作规程配制四单位病毒。 5.血凝抑制(HI)试验(占总成绩的16%) 按照操作规程,对10个被检血清进行血凝抑制试验操作,同时设新城疫标准阳性血清对照和阴性血清对照。 6.抗体滴度报告(占总成绩的27%) 按照操作规程正确读数,填写完成报告单。 (二)竞赛时间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组参赛学生2名,须为同校在籍学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商农业行政部门,在本区域内设置畜牧兽医专业的涉农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中(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即2014年7月1日前不满26周岁),经选拔组成1个代表队参加比赛,每队限报1名指导教师。本赛项本次竞赛不邀请

口蹄疫防控技术

猪口蹄疫防控技术 口蹄疫(FMD)是严重危害偶蹄动物的烈性传染病,位居动物A类疾病之首,尤其对猪的危害甚为严重。口蹄疫已被国家列为一类重大人畜共患病。做好口蹄疫的防制,对确保畜牧业发展、人类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口蹄疫以传播快,发病率高,破坏力大为特征。今年口蹄疫又一次大流行,给养猪业带来了重大损失,所以必须及时有效的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保证养猪业健康发展。 一、我地口蹄疫为什么会连年发生 1、猪口蹄疫病毒古典O型毒株发生了变异 世界上口蹄疫病毒共有A、O、C、亚洲1型、和南非1、2、3型等7个主型与100多个血清亚型。各主型口蹄疫病毒之间无免疫交叉反应,同型口蹄疫病毒的不同亚型毒株之间,抗原性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相互之间免疫交叉保护力很低。口蹄疫病毒的核苷酸变异频率很高,具有高度变异的特性。近几年来,发现猪群中的古典O型口蹄疫病毒株发生变异,新变异的毒株毒力增强,致病力增高,给防控工作增大了难度。当前我省各地猪群中流行的口蹄疫仍以O型口蹄疫为主,O型口蹄疫中有10个血清亚型毒株,在省内外各地广为流行。 2、高致病性变异毒株缅甸98谱系毒株特性 当前据测定分析,我省猪群中流行的O型口蹄疫病毒10个毒株中主要有5个不同的致病毒株,一是O型口蹄疫古典毒株、二是O型口蹄疫变异毒株、三是泛亚毒株、四是亚洲1型口蹄疫毒株、五是O型口蹄疫缅甸98谱系毒株。但以缅甸98谱系毒株为主要的流行毒株。1999年传入我国的泛亚毒株最初主要是感染牛,现在变为既感染牛也感染猪。临床上常见多个亚型毒株在猪群中混合感染或并发感染,使病情复杂化,发病率与死亡率高。其中流行的优势毒株,缅甸98系谱毒株毒力最强、致病力最高、流行广、传播快,哺乳仔猪100%发病,死亡率高达80%以上;保育猪发病率也很高,死亡率可达30%-50%;育肥猪发病死亡率可达20%左右;妊娠母猪发病引起流产,少数可发病死亡。 3、口蹄疫病毒呈现持续性感染

口蹄疫的防治措施

内部技术资料,仅供参考 猪口蹄疫病的有效防治措施 日照市畜牧站地址:云海路43号 日照市兽医药械站(0633)8225551 2216795 口蹄疫在每年不同地区均有发病,现在又到了猪口蹄疫的高发期,由于去年冬季气温较低,南方阴冷潮湿造成猪口蹄疫发病较严重,为此,向广大养殖户在这个病上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供大家使用参考。 口蹄疫(属一类传染病)俗名“口疮”,是由口蹄疫病毒所引起的偶蹄动物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主要侵害偶蹄兽,偶见于人和其他动物。其临诊特征为口腔粘膜、蹄部和乳房皮肤发生水疱。 口蹄疫病毒属小RNA病毒科,口蹄病病毒属,单股RNA,无囊膜。病毒呈球形,直径20~25纳米,有7个血清型,即O、A、C、南非1型、南非2型、南非3型以及亚洲l型。我国分布的口蹄疫的病毒型为O、A型和亚洲I型。本病毒在1%火碱溶液中1分钟内,可被杀死,畜舍的消毒常应用2%火碱溶液,30%草本灰水或0.2%~0.5%过氧乙酸等。 二、流行病学 1、主要感染猪等偶蹄动物,带毒和发病的动物为主要传染源。尤以发病初期的病畜是最危险的传染源。其次为尿、粪、被污染的圈舍、饲养设施,成为间接传染源。 2、传播途径:本病毒主要以空气传播为主,传染性极强,能在一昼夜随风传播到100公里以外,流行特点多发于冬春、秋季,气候比较寒冷时。口蹄疫病毒是通过直接和间接接触传播。易感动物呼吸道、消化道和损伤的皮肤、粘膜都可以是感染门户。动物产品如肉、奶、毛皮可带毒;病猪的分泌物、排泄物、血、内脏,甚至呼出的气体都带毒,故运输车船、工具、水源、牧场、饲料、人员和非敏感动物都是重要的传染媒介。 3、易感畜群:不同年龄的猪易感程度有差别,以初生仔猪和哺乳仔猪发病最严重,死亡率高。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以春、秋两季易流行。另外,易感畜群的口蹄疫有周期性暴发流行的趋向。 三、临床症状与病理变化 病初发烧41℃,口流涎1—2天后,在蹄冠、蹄叉、鼻镜、齿龈、舌面、口、乳房的乳头等毛少部位出现大小不等的水疱,发热,吃食减少,2-3天后水泡破裂,形成边缘整齐的红色糜烂面,如继发细菌感染,即发生溃疡。在口腔发生水泡的同时,趾间和蹄冠皮肤红、肿,

DB21T16942021三元杂交猪生产小区疫病防治技术规范

DB21T16942021三元杂交猪生产小区疫病防治技术规范

目次 前言................................................................................. II 1 范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小区资格 (2) 5 小区治理 (2) 6 疫苗免疫 (2) 7 配种与外引猪要求 (2) 8 疫病监测与处理 (3) 9 饲料、饮水和兽药的要求 (3) 10 饲养治理 (3) 11 病死猪处理 (3) 12 疫病操纵和扑灭 (3) 13 消毒 (3) 14 废弃物处理 (4) 15 档案记录 (4)

前言 本规范由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治理局提出。 本规范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操纵中心辽宁省动物医学研究院。本规范要紧起草人:李红魁、马建山、王军、何利昆、于长泳、杨作丰。

三元杂交猪生产小区疫病防治技术规范 1 范畴 本规范规定了三元杂交猪生产小区的资格、治理、以及饲料、饮水、兽药、外引猪来源、饲养治理、无害化处理、消毒措施、疫苗免疫、疫病监测、操纵和扑灭、数据记录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辽宁省境内各类型商品猪场及饲养小区,小型养猪场(户)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舞依照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GB 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548畜禽病害肉尸体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NY/T 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5033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治理准则 《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物疫病animal epidemic disease 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2 病原体pathogen 能引起疾病的生物体,包括寄生虫和致病微生物。 3.3 动物防疫animal epidemic preveneion 动物疫病的预防、操纵、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3.4 疫苗vaccine 用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或其组分或代谢产物经加工制成或者用合成肽或基因工程方法制成,用于人工主动免疫的生物制品。 3.5 免疫监测 immune surveillance 普查或抽查动物群体的抗体水平,以监测群体的免疫状态,为实施打算免疫和加强免疫提供依据。 3.6 疫病监测epidemic surveillance 由动物疫病预防操纵部门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规定的动物疫病进行定期检测和结果分析。 3.7 净道non-pollution road 畜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小区内运送饲料、畜的专用通道。 3.8 污道pollution road 清除粪便、运送病死畜的专用通道。

27.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猪瘟(Classical swine fever, CSF)是由黄病毒科瘟病毒属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出血性和致死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猪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猪瘟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疫情监测、预防措施、控制和消灭标准等。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猪(含驯养的野猪)的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依据本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作出初步诊断,确诊需做病原分离与鉴定。 2.1 流行特点 猪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发病猪和带毒猪是本病的传染源,不同年龄、性别、品种的猪均易感。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感染猪在发病前即能通过分泌物和排泄物排毒,并持续整个病程。与感染猪直接接触是本病传播的主要方式,病毒也可通过精液、胚胎、猪肉和泔水等传播,人、其它动物如鼠类和昆虫、器具等均可成为重要传播媒介。感染和带毒母猪在怀孕期可通过胎盘将病毒传播给胎儿,导致新生仔

猪发病或产生免疫耐受。 2.2 临床症状 2.2.1 本规范规定本病潜伏期为3-10天,隐性感染可长期带毒。 根据临床症状可将本病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和隐性感染四种类型。 2.2.2 典型症状 2.2.2.1 发病急、死亡率高; 2.2.2.2 体温通常升至41℃以上、厌食、畏寒; 2.2.2.3 先便秘后腹泻,或便秘和腹泻交替出现; 2.2.2.4 腹部皮下、鼻镜、耳尖、四肢内侧均可出现紫色出血斑点,指压不褪色,眼结膜和口腔黏膜可见出血点。 2.3 病理变化 2.3.1 淋巴结水肿、出血,呈现大理石样变; 2.3.2 肾脏呈土黄色,表面可见针尖状出血点; 2.3.3 全身浆膜、黏膜和心脏、膀胱、胆囊、扁桃体均可见出血点和出血斑,脾脏边缘出现梗死灶; 2.3.4 脾不肿大,边缘有暗紫色突出表面的出血性梗死; 2.3.5 慢性猪瘟在回肠末端、盲肠和结肠常见“钮扣状”溃疡。 2.4 实验室诊断 实验室病原学诊断必须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2.4.1 病原分离与鉴定 2.4.1.1 病原分离、鉴定可用细胞培养法(见附件1); 2.4.1.2 病原鉴定也可采用猪瘟荧光抗体染色法,细胞浆出现特异性的荧光(见附件2); 2.4.1.3 兔体交互免疫试验(附件3);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农医发[2007]12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14个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通 知 2007年4月9日 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 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以偶蹄动物为主的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口蹄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口蹄疫疫情确认、疫情处置、疫情监测、免疫、检疫监督的操作程序、技术标准及保障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口蹄疫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2.1 诊断指标 2.1.1 流行病学特点 2.1.1.1 偶蹄动物,包括牛科动物(牛、瘤牛、水牛、牦牛)、绵羊、山羊、猪及所有野生反刍和猪科动物均易感,驼科动物(骆驼、单峰骆驼、美洲驼、美洲骆马)易感性较低。 2.1.1.2 传染源主要为潜伏期感染及临床发病动物。感染动物呼出物、唾液、粪便、尿液、乳、精液及肉和副产品均可带毒。康复期动物可带毒。 2.1.1.3 易感动物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生殖道和伤口感染病毒,通常以直接或间接接触(飞沫等)方式传播,或通过人或犬、蝇、蜱、鸟等动物媒介,或经车辆、器具等被污染物传播。如果环境气候适宜,病毒可随风远距离传播。 2.1.2 临床症状 2.1.2.1 牛呆立流涎,猪卧地不起,羊跛行; 2.1.2.2 唇部、舌面、齿龈、鼻镜、蹄踵、蹄叉、乳房等部位出现水泡; 2.1.2.3 发病后期,水泡破溃、结痂,严重者蹄壳脱落,恢复期可见瘢痕、新生蹄甲; 2.1.2.4 传播速度快,发病率高;成年动物死亡率低,幼畜常突然死亡且死亡率高,仔猪常成窝死亡。 2.1.3 病理变化 2.1. 3.1消化道可见水泡、溃疡; 2.1. 3.2幼畜可见骨骼肌、心肌表面出现灰白色条纹,形色酷似虎斑。 2.1.4 病原学检测 2.1.4.1 间接夹心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阳性(ELISA OIE 标准方法附件一); 2.1.4.2 RT-PCR试验,检测阳性(采用国家确认的方法); 2.1.4.3 反向间接血凝试验(RIHA),检测阳性(附件二); 2.1.4.4 病毒分离,鉴定阳性。 2.1.5 血清学检测 2.1.5.1中和试验,抗体阳性; 2.1.5.2液相阻断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抗体阳性;

24.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 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以偶蹄动物为主的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口蹄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口蹄疫疫情确认、疫情处置、疫情监测、免疫、检疫监督的操作程序、技术标准及保障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口蹄疫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2.1 诊断指标 2.1.1 流行病学特点 2.1.1.1 偶蹄动物,包括牛科动物(牛、瘤牛、水牛、牦牛)、绵羊、山羊、猪及所有野生反刍和猪科动物均易感,驼科动物(骆驼、单峰骆驼、美洲驼、美洲骆马)易感性较低。 2.1.1.2 传染源主要为潜伏期感染及临床发病动物。感染动物呼出物、唾液、粪便、尿液、乳、精液及肉和副产品均可带毒。康复期

动物可带毒。 2.1.1.3 易感动物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生殖道和伤口感染病毒,通常以直接或间接接触(飞沫等)方式传播,或通过人或犬、蝇、蜱、鸟等动物媒介,或经车辆、器具等被污染物传播。如果环境气候适宜,病毒可随风远距离传播。 2.1.2 临床症状 2.1.2.1 牛呆立流涎,猪卧地不起,羊跛行; 2.1.2.2 唇部、舌面、齿龈、鼻镜、蹄踵、蹄叉、乳房等部位出现水泡; 2.1.2.3 发病后期,水泡破溃、结痂,严重者蹄壳脱落,恢复期可见瘢痕、新生蹄甲; 2.1.2.4 传播速度快,发病率高;成年动物死亡率低,幼畜常突然死亡且死亡率高,仔猪常成窝死亡。 2.1.3 病理变化 2.1. 3.1消化道可见水泡、溃疡; 2.1. 3.2幼畜可见骨骼肌、心肌表面出现灰白色条纹,形色酷似虎斑。 2.1.4 病原学检测 2.1.4.1 间接夹心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阳性(ELISA OIE 标准方法附件一); 2.1.4.2 RT-PCR试验,检测阳性(采用国家确认的方法); 2.1.4.3 反向间接血凝试验(RIHA),检测阳性(附件二);

海绵城市建设指南解读之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的合理构建

海绵城市建设指南解读之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的合理构建 车伍,武彦杰,杨正,闫攀,赵杨 调蓄是城市雨洪控制利用系统和排水内涝防治规划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调蓄设施的合理设计、应用,可以很好地控制径流污染、削减径流总量和峰值、缓解洪涝灾害、利用雨水资源等。针对国内在城市雨洪调蓄的研究、规划设计和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首先厘清调蓄设施的不同种类及功能特点,进而提出调蓄系统的概念、构建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的框架,分析调蓄系统与城市雨洪控制利用相关子系统的联系及相互衔接关系,为我国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相关标准的制定、规划设计与建设提供更科学的思路和技术路线。 调蓄是维持自然水文循环和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极关键的环节,也是构建“海绵城市”的重大举措。我国古人在治水、用水中已充分显示了对调蓄的理解和智慧的运用,甚至可追溯到古老、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云南元阳的哈尼梯田和南宋时期赣州的福寿沟蓄排系统等。然而当代,随着城市雨水“快排”理论的发展和灰色排水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城市自然蓄排系统的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灰色基础设施的增加减少了对自然调蓄排放设施的需求,大量河道、坑塘、湿地等天然调蓄设施被破坏、填埋甚至消失,城市调蓄能力大幅下降。尽管传统“快排”模式在城市排水和内涝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难以有效解决城市水资源流失、径流污染、洪涝风险加剧等突出问题。而这也警示人们,重拾古代雨洪管理智慧,利用现代雨洪管理理念和技术,构建现代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的重要性。 调蓄是综合解决城市雨水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近年来开始成为雨水领域新的研究热点,受到广泛重视。业内已开展了大量基础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应用,相关国家规范标准也正在编制,如新编《城市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等。但由于国内城市现代雨洪管理发展的整体滞后,相关研究及实践较薄弱,尤其在城市雨洪调蓄方面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缺乏对雨水调蓄问题的系统梳理和对调蓄系统的综合性分析和科学认知,制约了相关标准的制定、调蓄设施的合理规划设计和有效实施等一系列重要工作的开展。1我国城市雨洪调蓄中存在的问题 1.1概念混淆 笔者早前已论述过调蓄的概念、设施分类、功能等,但由于雨水系统发展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业内对雨水调蓄系统长期以来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深入研究,目前仍然存在一些概念不清和混淆的问题,甚至一些专业人员对储蓄和调节设施的功能、控制对象、设计方法等基础问题也存在理解上的片面或错误,这会直接影响到调蓄设施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标准制定的合理性。 2缺乏系统的思想和解决方案 因面对解决城市水涝、径流污染、雨水利用等问题的迫切需求,国内近年出现大量调蓄设施的规划设计与实践。例如,北京在许多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项目中应用了储蓄池,在立交桥积水点改造项目中已建、将建数十座调节设施;上海为治理苏州河径流污染先后建设多个CSO调蓄池;北京、沈阳、广州、上海等城市考虑通过建设深层调蓄隧道来重点解决内涝问题等。这些工程项目对解决城市雨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一方面,它们的建设大多局限于局部问题缓解和末端控制,投资较高,综合效果有限;另一方面,它们的功能、构造和设计计算方法其实都不相同。如何针对一个城市区域雨洪的多种控制目标和复杂的条件,进行综合性规划设计,优化设置调蓄设施和规模,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总体而言,缺少城市或区域尺度内各类调蓄设施的系统性规划设计,难以产生规模效益和实现多功能的“海绵城市”目标。 1.3相关系统衔接关系不清 调蓄设施是城市雨水系统中的核心设施之一,既可用于排水系统的源头、中途和末端,也可用于雨水利用、径流污染控制和洪涝控制等多个子系统,目前,业内不仅存在对雨洪控

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拟设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2018011 赛项名称: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 英语翻译:Detection of the Antibody against Chicken NewCastle Disease Virus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农林牧渔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由学校、行业、企业共设,通过技能竞赛,能有效促进全国高职院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之间的交流,引领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能进一步深化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加大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升行业产业发展水平。同时,通过本赛项的资源转化,可以向社会展示畜牧兽医类专业的师生风采和建设成果,提高专业的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为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微量法),测定方法按《新城疫诊断技术》(GB/T16550-2008)标准,竞赛时间为180分钟。具体步骤及其分值如下: (一)试验器材准备(占总成绩的8%)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器材准备,要求器材选择正确、摆放有序,物品标识合理,桌面整洁等。

(二)配制1%鸡红细胞悬液(占总成绩的18%)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血、离心、洗涤、配制1%鸡红细胞悬液,要求采血规范、熟练、采血量适量、离心机使用规范、洗涤次数及洗涤时间适宜、配制过程规范、1%鸡红细胞量适宜等。 (三)血凝试验(占总成绩的20%) 按照操作规程,用微量移液器在96孔V型血凝反应板1-12孔滴加稀释液、新城疫标准抗原,充分混匀,倍比稀释后,再次滴加稀释液,再添加1%鸡红细胞悬液,充分振荡混匀,静置感作适当时间后,正确判定抗原的血凝效价。要求微量移液器使用规范、倍比稀释操作规范、结果判定正确等。 (四)配制四单位病毒(占总成绩的10%) 根据血凝试验结果,按照操作规程配制四单位病毒。要求稀释倍数计算正确,稀释液体积加入得当、四单位病毒配制量适宜等。 (五)血凝抑制试验(占总成绩的20%) 按照操作规程,对20个被检血清进行血凝抑制试验操作,并设新城疫标准阳性血清对照、阴性血清对照;正确读取标准阴性血清、标准阳性血清及被检血清的结果,确定抗体滴度,完成报告。要求移液器使用规范、反应板各孔的稀释正确、感作时间得当、对照成立、结果判断正确等。 (六)抗体滴度报告(占总成绩的24%) 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判定抗体滴度,完成报告。要求抗体滴度判读正确、报告方式正确、结果误差符合要求、场地整洁等。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组参赛学生2名,比赛由2名学生配合完成,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doc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诚信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的信用管理工作,提高本公司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加强自律,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于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员工。 2术语 无。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建立企业内部诚信教育计划,并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后考核并记录; 3.2公司各部门负责诚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并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4程序内容 4.1 对本公司员工进行诚信的宣贯教育,全体员工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职业道德,相关职能部门能充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作用,有效监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4.2重视企业信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不与明知资信不良的企业合作; 4.3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品德信用良好,能够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经营理念; 4.4 各生产部、采购部和营销部在订立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合同时,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平等互利; 4.5 公司重视产品、服务质量,力争质量信用良好,在本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有标准、实用的质量检测手段,保证产品质量稳定,能够达到质量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让消费者用到本公司生产的放心产品; 4.6 进一步完善产品售后服务措施,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和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7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规范,按时交纳社会保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无拖欠员工薪资记录,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不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务,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积极改善提高员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4.8 公司所售产品无侵权,无假冒、伪劣、禁售商品,做到计量准确,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计量器具的规范要求; 4.9 严格建立财务会计统计台帐,做到填报真实计算准确,不弄虚作假。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核纳并及时按月缴纳税款,无偷、骗、逃、抗、欠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10办公室负责建立企业内部诚信教育计划,每年至少对公司员工开展一次诚信教育培训,教育员工学习诚

疫病综合预防技术

第二篇疫病防控技术 1 疫病综合预防技术 1.1 间歇养殖 实行分区间歇放养,林地、果园3亩~5亩划为一个放养区,山坡、草地5亩以上划为一个放养区,每个放养区用围墙、尼龙网或铁丝网等隔开,根据饲养数量及当地放养条件决定间歇养殖的时间,一般两批鸡的间隔时间为2~3个月。 1.2 消毒 在鸡舍周围,每星期撒一层生石灰,鸡在进出时消毒;在鸡舍门口建消毒池,池内铺垫麻布,并用消毒剂浸湿麻布,鸡在进出时消毒。 每批鸡出售后,对鸡舍墙壁、地面、饲养设备以及鸡舍周围彻底冲洗,鸡舍充分干燥后,采用2种以上的消毒剂交替进行3次以上的喷洒消毒,在进下一批鸡之前,再进行一次消毒。消毒剂可选用含过氧乙酸、火碱、醛类、碘伏、有机氯制剂、复方季铵盐等成分的消毒剂,所选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使用时间等,见其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1.3 免疫 鸡场应根据各地流行的鸡疫病种类进行免疫,其中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是强制性免疫病。免疫剂量及方法,按照各疫苗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放养鸡推荐免疫程序见表4。

表4 推荐免疫程序 1.4 寄生虫病预防 放养阶段一般进行两次预防性驱虫,在60~75日龄,用吡喹酮粉剂和阿维菌素粉剂混入饲料中,拌料3~5天,吡喹酮量按每公斤鸡体重15毫克一次服用剂量计算,阿维菌素量按每公斤鸡体重0.03毫克一次服用剂量计算;在100~110日龄,用吡喹酮粉剂和阿维菌素粉剂混入饲料中,拌料3~5天,药物剂量同上。重点寄生虫病预防见表5。

表5 重点寄生虫病预防 1.5 兽药使用规范 1. 用药原则 放养鸡的用药原则:根据防治疾病需要使用药物;根据防治疾病类型选择高效、敏感性高、价格低廉、应用方便的药物;使用药物的剂量和方法,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严禁大剂量使用药物;禁止使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禁用药物;根据药物要求,鸡出售前多长时间停止使用该药物;购买具有国家正式批文生产厂家的兽药产品,并在产品包装上明显标记有产品用途、有效成份、使用剂量、使用方法等;如果养殖的鸡有绿色食品等特殊产品标记,选用药物时必须符合NY/T 472-2001《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2. 药物搭配注意事项 多种药物同时使用或前后使用的间隔时间不长时,其药效会发生一定的变化,疗效可能增强也可能降低甚至产生毒性,因此,某些药物不能相互搭配混合使用,用药时应该特别注意。具有增效作用可以搭配使用的常用药物见表6,不能搭配使用的常用药物见表7。

城市内涝防治对策探讨

城市内涝及防治对策探讨 摘要: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内涝灾害频发,城市受暴雨内涝带来的城市危害越来越大,造成的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广,直接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和各个行业的生产生活。气候的变化,城市发展过快导致地面硬化持续扩大,雨水管渠建设标准低、设施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城市内涝的主要原因。低影响开发从源头减小雨水径流量,提高排水管渠设计标准,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和管理等措施减少城市内涝灾害。 关键词:城市内涝防治对策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large and medium-sized cities waterlogging disaster prone, urban rainstorm waterlogging brings harm to the city more and more, the impact scope is more and more widely. A direct impact on the production and living of the urban road traffic and various industries. Climate change, the fast urban development lead to hardening of the ground continues to expand, the rainwater drainage pipe construction of low standard, facilities is not perfect, the management is not in place is main cause of urban waterlogging. Low impact development from the source reduction rain water runoff and improve drainage drainage design standards, construction of rainwater storage facilities, strengthening drainage system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to reduce urban waterlog disaster. Keywords:urban rainstorm prevention and cure countermeasure 一、造成城市暴雨内涝原因分析 1、管理不善 雨污合流 管道淤塞 雨水进水口堵塞 2、排水设施建设滞后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却因建设经费等原因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节奏。 排水设施还依然沿用几十年一贯制的标准和做法; 有的城市道路建成了,而排水设施还未配套; 有的城市排水设施已列入建设规划,但很不受重视,项目经常受到排挤,久久不能实施;有的城市降低规划排水系统标准,仅解决当下面临的短期问题。 3、局部地段排水建设标准偏低 当前城市排水设施规划设计中,按照《城市排水规划规范》要求采取1-3年的重现期标准,重要地段采取3-5年的重现期标准。而大部分城市早期建设的排水系统执行的还是较低的标准,很多省会城市是1年的排水重现期标准,地级城市是0.5-1年的排水重现期标准。 4、排水系统老旧 在城市发生的内涝中,老城区往往是受涝的重灾区。管道规格小、雨水口少、管道老化破损淤塞严重,排水能力大打折扣,在遭遇强降雨时就不堪重负,雨水泄流路径不畅,很容易形成成片积水。 5、雨水调蓄能力小 城市的河湖水面是调蓄雨洪的主要设施,当发生超过排水系统排水标准降雨强度或降雨过程时,应采用河湖水面或蓄水设施暂时蓄存,降低雨洪峰值和延缓峰值到达时间,待降雨

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

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七日 1 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疫情,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口蹄疫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和善后的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措施。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口蹄疫防控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2 疫情监测与预警 2.1监测与报告 2.1.1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口蹄疫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突发疫情隐患信息,预测疫情发生的可能性,对可能发生疫情及次生、衍生事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必要时,要立即向上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兽医主管部门通报。 2.1.2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口蹄疫疫情监测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口蹄疫疫情时,要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1.3 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认定为临床怀疑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必要时,请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派人协助、指导采样。 2.1.4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为疑似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主管部门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试行)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试行) 统一编号:DB3502/Z 5009—2016 图 集 号:厦2016-J-1 2016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试行) 统一编号:DB3502/Z 5009—2016 图 集 号:厦2016-J-1 批准部门:厦门市建设局

前言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发布厦门市2015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程)计划的通知》(厦建总〔2015〕96号)要求,由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总结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图集。 本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建筑与小区;2、道路与广场;3、公园与绿地;4、河湖水系生态修复;5、低影响开发设施与构造; 6、城市管渠与超标雨水径流排放。 各单位在使用本图集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厦门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楼,邮政编码:361004)或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美湖路43号,邮政编码36100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图集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本图集主编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图集参编单位: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研究所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图集主要起草人员:曾瑜陈林颜小燕游志全洪永福郝晓宇艾慧颖钟翔燕李明月唐桂祥范萌秦一芳池长加陈云玉王丽萍苑宝玲周真明冯喆朱铭桥刘彤李益勤卓晋勉曹杨关天胜 吴连丰王宁杨一夫林艺辉陈小松艾永鑫朱冬梅王进谈旭辉 本图集主要审查人员:翟艳云魏忠庆曾虹廖启芳张德跃陈自强邱发强

有关口蹄疫的五个要点

有关口蹄疫的五个要点 一、口蹄疫防控的难点 1、传播迅速,接触传染与空气传播并存农业部公布的一类传染病之首(1999年2月12日农业部第96号公告)。 2、7个血清型,血清型之间没有交叉保护,相当于7个病。 3、易感动物种类广泛,传播链多猪牛羊易感;类、啮齿类、昆虫、以及猫、狗甚至人都能传播。 4、有限免疫,免疫原性弱。

二、国家口蹄疫防治目标(2016-2020年) 1、亚洲1型:非免疫无疫 2、A型:免疫无疫 3、O型:海南岛、辽东半岛、胶东半岛非免疫无疫,辽宁(不含辽东半岛)、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上海免疫无疫,全国其他地区维持控制标准。 三、口蹄疫疫苗选择金标准 1、毒株匹配

O型:缅甸98,代表毒株O/MYA98/BY/2010(注:中国没有猪源的泛亚毒株,所有泛亚毒株都来源于牛,与猪缅甸98毒株匹配度较低) A型:东南亚97,代表毒株A/WH/09 亚洲1型:JSL/06株(农业部规定从2008年开始多价苗亚洲1型部分统一采用JSL/06株) 2、高抗原含量15微克以上 3、高纯度杂蛋白少,内毒素低 四、免疫程序完整版

1、常年免疫 (1)母猪和公猪 后备母猪:配种前间隔1个月,免疫两次 经产母猪和公猪:每年普防3-4次 (2)仔猪和育肥猪 免疫金宇高效苗的母猪所产仔猪:70日龄首免,二免100日龄 未免疫金宇高效苗的母猪所产仔猪:35日龄首免,70日龄二免,3个月后三免 2、季节性免疫 适用于5-8月份不免疫口蹄疫的猪场 (1)从8月份开始,对三个月不能出栏的仔猪、育肥猪全部普免,间隔一个月再免疫一次 (2)8月份开始产的仔猪35日龄首免,70日龄二免,3个月后三免

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2007716151920

九、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 新城疫(Newcastle Disease,ND),是由副粘病毒科副粘病毒亚科腮腺炎病毒属的禽副粘病毒I型引起的高度接触性禽类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城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新城疫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预防措施、控制和消灭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依据本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实验室检验等可做出诊断,必要时由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毒力鉴定。 2.1 流行特点 鸡、火鸡、鹌鹑、鸽子、鸭、鹅等多种家禽及野禽均易感,各种日龄的禽类均可感染。非免疫易感禽群感染时,发病率、死亡率可高达90%以上;免疫效果不好的禽群感染时症状不典型,发病率、死亡率较低。 本病传播途径主要是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染源主要为感染禽及其粪便和口、鼻、眼的分泌物。被污染的水、饲料、器械、器具和带毒

的野生飞禽、昆虫及有关人员等均可成为主要的传播媒介。 2.2 临床症状 2.2.1 本规范规定本病的潜伏期为21天。 临床症状差异较大,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感染毒株的毒力、免疫状态、感染途径、品种、日龄、其它病原混合感染情况及环境因素等。根据病毒感染禽所表现临床症状的不同,可将新城疫病毒分为5种致病型: 嗜内脏速发型(Viscerotropic velogenic):以消化道出血性病变为主要特征,死亡率高; 嗜神经速发型(Neurogenic Velogenic):以呼吸道和神经症状为主要特征,死亡率高; 中发型(Mesogenic):以呼吸道和神经症状为主要特征,死亡率低; 缓发型(Lentogenic or respiratory):以轻度或亚临床性呼吸道感染为主要特征; 无症状肠道型(Asymptomatic enteric):以亚临床性肠道感染为主要特征。 2.2.2 典型症状 2.2.2.1 发病急、死亡率高; 2.2.2.2 体温升高、极度精神沉郁、呼吸困难、食欲下降; 2.2.2.3 粪便稀薄,呈黄绿色或黄白色; 2.2.2.4 发病后期可出现各种神经症状,多表现为扭颈、翅膀麻痹等。 2.2.2.5 在免疫禽群表现为产蛋下降。 2.3 病理学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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