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省地税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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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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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 管理的通知 【标 签】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 【颁布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鄂国税函﹝2006﹞294号 【发文日期】2006-12-25 【实施时间】2006-12-2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的管理,创新发票管理形式,强化以票控税,堵塞税收漏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和和谐社会的发展,针对目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发票管理职责 发票既是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法定商事凭证,也是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消费者维权和各级税务机关计征税款的重要依据。近年来,一些纳税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开票、使用假发票、真票假开、大头小尾等发票违规现象比较突出;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意识比较淡薄;税务机关内部存在着发票管理与税收管理衔接不够紧密,对发票违规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发票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损害了社会诚信事业和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发票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的管理,建立、完善和落实普通发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明确普通发票的管理职责,市州局成立了票证管理部门的,普通发票的管理职责要统一划归票证中心管理;没有成立票证中心的,由征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措施 (一)更新观念,创新管理。 各级国税机关要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更新思想观念, 创新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使用须知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使用须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实现纳税人“全天候、无纸化、零费用”的办税需求,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组织开发了网上办税系统,免费向全省纳税人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业务。其主要功能和操作程序如下: 一、系统简介 二、配置要求 1、CPU:英特尔P4以上处理器,AMD闪龙以上处理器;内存:512M 以上; 2、用户的计算机上支持安装操作系统:Window2000/XP/WIN7/WIN8 3、浏览器:IE6.0以上 三、开户流程

四、网上申报使用步骤 1、打开IE浏览器输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网址:http://202.110.187.140/hbgs/tax/gov 2、进入系统后,将CA证书插入电脑USB接口后,点击系统首页面的【CA证书登录】按钮,如图所示: 3、弹出“CA登录”对话框,输入密码,点击【确定】,如图所示:

4、纳税人登录系统成功后,点击【纳税申报】按钮,进入报表列表,选择当前所属时期,点击【确定】,如图所示: 5、进入“报表列表”,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创建】按钮,如图所示:

6、进入申报表,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数据。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报表】,如图所示: 7、返回“报表列表”,当已填写的申报表前的方框变为时,

点击【正式提交申报】按钮,如图所示: 8、弹出对话框,点击【确定】,如图所示: 9、点击【继续提交】按钮,弹出“确认数据项”对话框,输入CA密码,点击【确认】,如图所示:

10、验证信息通过,并返回“报表列表”,确认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如图所示: 11、申报成功后系统每隔一段时间自动将需要存档的报表生成PDF文件。进入报表列表界面,状态为“申报成功”的报表后会显示【浏览】或【打印】按钮。点【浏览】可以查询报表信息,点【打印】可以将报表以PDF格式打开浏览或者打印,如图所示:

湖北省地税接入TIPS业务实施手册

湖北省地税接入TIPS业务实施手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接入人行国库TIPS业务 实施手册 适用范围:本手册是湖北省地税系统各级征收机关开展国库TIPS业务的实施参考。 适用业务:指导各级征收机关进行核心征管软件TIPS相关参数的维护、纳税人三方协议的维护、进行实时和批量扣税、更正退库业务和下载入库流水、对账、下载金库报表等。 二〇〇九年五月

1.参数收集 说明:收集联网相关单位参数信息供联网部门共享使用 1.1. 各单位需要提供的参数: 人行国库:收款国库名称、收款国库代码(10位)、清算国库名称、清算国库代码(10位)、预算收入分成比例表; 商业银行:与当地国库进行资金清算的清算银行行名行号、支付行行号、各网点开户行行名行号、清算银行与清算国库的对应关系; 税务征收机关:所属各级核算机关代码(11位)、核算机关代码与收款国库的对应关系。 1.2. 签订纳税人三方协议 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留存一份。纳税人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的流程为: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委托缴税协议书; 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其中一份委托缴税协议书上加盖税务机关印鉴; 纳税人在每份委托缴税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提交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加注委托缴税标识,同时在三份委托缴税

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其中有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签章的一份,将另外两份退纳税人; 纳税人将另外两份委托缴税协议送税务机关校验; 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在两份委托缴税协议上签章,税务、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2.参数维护 2.1. 维护收款国库代码 以具有市州管理权限的人员进入核心征管系统,依次点击【系统维护平台】→【TIPS代码维护】→【TIPS国库代码对应关系维护】,进行TIPS国库代码对应关系的维护,界面如下: 选择【增加】按钮,新增一条记录 国库代码全部维护完毕后,请点击【刷新缓存】按钮,刷新维护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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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标 签】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裁量权 【业务主题】税收稽查与处罚 【来 源】  为了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标准,保障正确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减少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促进税务行政执法的公平与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共同制定了《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解读如下: 1、《实施办法》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答:规范行政裁量权是一项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务院在2004年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指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下发的《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对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和规范,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在2010年8月27日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国务委员马凯在讲话中也指出:“要高度重视规范执法的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情形,明确适用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防止行政执法权被滥用”。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进一步规定:“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另外,国务院多次会议也要求各地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违法行为的发生区域、地域实际,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裁量权加以细化。 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重要的执法部门之一,理应不断规范、细化、量化税务行政裁量权。税务行政裁量权广泛存在于税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但是要将所有的税务行政裁量权加以细化,目前还缺少相应的技术和可能,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2〕65号)提出:“当前,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存在问题较多,引

0905湖北国税发票网上申领系统手册(纳税人端)

发票网上申领系统(纳税人端) 操 作 手 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

目录 1.系统简介 (1) 1.1.网上领票系统简介 (1) 1.2.纳税人端流程 (1) 2.网上领票操作 (1) 2.1.系统登录 (1) 2.2.领票人基本信息 (9) 2.3.发票票种核定信息 (10) 2.4.发票验旧申请 (11) 2.5.发票申领申请 (14) 2.6.待办发票申领单 (15) 2.7.已办发票申领单 (16) 2.8.发票申领申请查询 (17) 2.9.验旧单记录查询 (18)

1.系统简介 1.1.网上领票系统简介 本系统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提供给通过网上申请邮寄送票的纳税人使用,系统能够实现除冠名发票外所有发票的网上申请邮寄递送。 本系统在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台和网络发票系统基础上开发,纳税人端部署在网上办税服务平台。 1.2.纳税人端流程 (一)没有CA的纳税人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免费的CA钥匙,已经有CA、税控盘、金税盘的纳税人可直接登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系统”进入“发票网上申领”系统。(必须在“湖北国税综合管理平台”开通“网络发票”资格权限) (二)进入“发票网上申领”系统后,首次登录的用户先做“领票人基本信息”维护,填写领票人的地址、电话等信息。 (三)申请发票前可先进入“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功能中查看允许申领的“发票种类”、“结存数量”、“本次验旧数量”以及“允许领取最大数量”。 (四)发票未验旧的先提交“发票验旧申请”后填写“发票申领申请”。 (五)网上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通过后,纳税人等待快递送票上门。 (六)纳税人收到实物发票后进行核对和签收,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收票”。 2.网上领票操作 2.1. 系统登录 1.纳税人通过IE浏览器访问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5b5860508.html,/,进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系统。

湖北地方税务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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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充分发挥税收的政策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地方税务局整合出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并制订出了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现将《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 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 税收当以民生为本,积极引导全民创业,支持公民自主创业和企业安置就业,发展文化科学、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公益事业,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一)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个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三)从事个体经营达不到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四)灾害减免个人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五)军转干部自谋职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其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六)随军家属自谋职业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七)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其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征营业税。 (八)残疾人创业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者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减征个人所得税。 (九)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十)企业安置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

湖北省网上申报系统常见问题集

湖北省网上办税系统常见问题及解答 在网上申报的使用中碰到任何问题,首先请确定您使用的浏览器为操作系统自带的Internet Explorer,并且版本为7.0以上(在浏览器的“帮助”菜单的“关于Internet Explorer”中可以查看到浏览器的当前版本),不推荐使用“360浏览器”、“腾讯浏览器”等外挂浏览器,并且各选项均已正确设置。 1.系统登录类 1.1.纳税人已开通网上申报资格,并领取CA但当天无法登陆系统? CA服务器数据同步需要一个工作日时间,同步后方可正常登录。 1.2.纳税人变更了税种登记或相关资格认定而造成应申报表种类或相关数据项发生变化,而网上办税系统还是调用原来申报表信息? 默认情况下网上办税系统每天晚上自动刷新纳税人信息,并调用相应的应报报表。当出现纳税人变更税种或资格认定信息的当天就需要申报时,可以联系主管国税机关,由税务人员通过税务端【企业应报报表重新认定】模块将纳税人的应申报报表更新。 1.3.浏览器使用出现问题? 请使用标准的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7以上)而不能使用如搜狗、360、世界之窗、遨游等,因为这些浏览器可能会拦截一些功能,导致部分功能异常。如:在进行申报时,有些提示信息显示异常等。 1.4.页面无法打开? (1)确认网络是否正常,其他网站是否能打开。 (2)浏览器是否为系统自带的Internet Explore,而不是“MyIE”、“腾讯浏览器”等外挂浏览器,并且各选项均已正确设置,正确的设置方法为:

A.工具——Internet选项——设置——选择“自动”——确定; B.工具——Internet选项——高级——还原默认设置——确定。 (3)地址输入是否正确:(https://www.360docs.net/doc/5b5860508.html,/),注意“:”在英文状态下输入。 (4)是否将网上办税系统设置为可信任站点。 (5)操作习惯上需注意:1、在使用“网上申报”时,不要使用浏览器的“后退”功能,这会导致页面控制失效,发生操作异常;2、任何操作只需单击鼠标,不要双击进行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将同一操作连续进行两次,发生操作异常。 1.5.输完所属时期后,页面列出的报表与应报报表不符? 请选择【重做初始化】功能,若所列报表仍与应报报表不符,请与主管国税机关联系,由税务人员通过税务端【企业应报报表重新认定】维护。 1.6.输完所属时期后,进项数据并未自动导入? 选择【重做初始化】即可导入数据,若仍无法解决,请与主管国税机关联系。 1.7.登录进入后,发现纳税人基本信息表部分内容错误? 纳税人的部分信息内容影响纳税人的申报表种类及部分数据项,纳税人发现基本信息有误的,应及时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 1.8.登录时提示“CA被锁定”? 网上申报资格需要刷新,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1.9.当纳税人插入CA登录时,弹出如下提示,如何解决? 可以参考以下解决方法: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报批资料规范》的通知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报批资料规范》的通 知 鄂国税函[2003]258号 颁布时间:2003-8-15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规范我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的有关资料要求,省局拟定了《湖北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报批资料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所得税处。 湖北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报批资料规范(试行) 第一类税前扣除项目报批资料 一、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报批资料 (一)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立项资料 1.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国有、集体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控股的股份制、联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 2.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3.技术开发项目立项书、开发计划、技术开发费预算及有关资料; 技术开发费项目立项书和技术开发费用预算的内容应包括技术开发费名称、内容、承担单位、起止年限、费用总额、经费来源、上级科技补助费用金额、自筹金额等情况。 4.企业技术开发费立项确认书和支出情况明细表(费用项目为: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确认上述费用支出,设有科研机构的必须提供科研机构人员的工资清册、设备折旧清册;委托其他单 位进行科研的,必须出具委托合同和结算凭证。 (二)技术开发费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

湖北省及省内各市国家税务局联系地址与电话

湖北省及省内各市国家税务局联系地址与电话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湖北会计网湖北省各地区税务局联系方式: 湖北省国税局 地址:姚家岭中北路231 电话:(027)87322052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建设大道907号高雄大酒店 电话:027-********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沿江路26号 电话:0713—8836065 黄石市国家税务局 邮编:435000 电话:0714-6234331 传真:0714-6223362 地址:黄石市磁湖东路8号 咸宁市国家税务局 政务和值班电话:0715-******* 地址:湖北咸宁市咸宁大道75号 咸宁市市直办税服务厅:0715-******* 地址: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税服务区(咸宁市政府办公楼右侧) 十堰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15号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传真号码:0719-******* 随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0号 邮政编码:441300 长途区号:0722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b5860508.html, 邮箱:szgs3821072@https://www.360docs.net/doc/5b5860508.html, 办公室(机关):3821067、传真3821070 政策法规科:3821039 货物和劳务税科:3821057 所得税管理科:3821091 征收管理科:3821042

收入核算科:3821063 财务管理科:3821037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3821078 人事科:3821051 教育科:3821073 监察室:3821052 机关党委办:3821081 稽查局:3821027 信息中心:3821098 税务学会秘书科:3821069 离退休干部科:3821062 服务中心:3821019 襄阳市国家税务局通联地址、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37号邮政编码:441003联系电话:0710-*******传真:0710-******* 恩施州国家税务局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48号 邮政编码:445000 长途区号:0718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b5860508.html, 邮箱:eszgsb@https://www.360docs.net/doc/5b5860508.html, 办公室(机关):8210181传真8264196 政策法规科:8246121 货劳税管理科:8264124 所得税管理科:8264127 征收管理科:8264136 收入核算科:8264131 纳税服务科:8264133 财务管理科:8264138 人事科:8264141 教育科:8264144 监察室:8264146 大企业及国际税收管理科:8264148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8264150 机关党委办:8264154 离退休干部科:8264156 信息中心:8264157 服务中心:8264175传真8210100 票证中心:8264160 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5号 邮政编码:443300 长途区号:0717

湖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操作指南 如果您是税收管理员,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2) 一、为纳税人开通网络申报 (2) 二、网络报表申报 (5) 如果您是首次使用本系统的纳税人,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1) 一、安装与入门 (11) (一)安装 (11) (二)启动 (12) (三)登录 (14) (四)进入大厅 (16) 二、初次使用时的基础工作 (17) (一)大厅导航 (17) (二)窗口菜单 (21) 三、每个征期的日常操作 (22) 如果您熟悉本系统后,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40) 一、系统提示 (41) 二、数据安全 (41) 三、网络通讯与防火墙 (41) 1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是安装在纳税人端的综合自助办税软件,它可以通过互联网与税务局服务器直接对话完成各类涉税事宜,软件以数据量较大的各类明细申报为特点,以提高综合纳税服务质量为目标。 如果您是税收管理员,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为纳税人开通网络申报 (一)进入核心征管软件申报征收平台为纳税人开通网络申报功能。 进入菜单【申报】-【网络申报】-【网络户基本信息】 输入纳税人流水号,点击【确定】,查询出已经登记的纳税人信息,如图

注意: 1、【核定】按钮:查看纳税人的核定信息,核定信息是产生纳税人税款的基础,根据纳税人的税种和税目产生税款。 2、网络密码:指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指定网络申报密码。(纳税人下载客户端资料的密码,不是纳税人进入大厅的大厅密码。) 3、动态证书:由于纳税人通过网络申报,动态证书起到保护纳税人网络传输信息过程中信息的安全。(纳税人客户端申报数据时,当提示证书不正确,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动态证书进行清空。) 4、点击【保存】:此时已经为纳税人开通了网络申报。 (二)查看纳税人网络申报的数据及操作,进入核心征管软件申报征收平台。 进入菜单【申报】-【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浏览】 3

湖北税务知识及答案

个税新政知识 1、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的是()。 ? A、单一所得税制 ? B、综合所得税制 ? C、分类所得税制 ? D、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制 2、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 息。 ? A、电话申报 ? B、电子或者纸质报表 ? C、短信申报 ? D、微信申报 3、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并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 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 A、当月 ? B、次月 ? C、年末 ? D、次年初 4、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 扣除信息,也可以将()《扣除信息表》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 A、电子 ? B、纸质 ? C、电子或者纸质 ? D、电子与纸质 5、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万元,应当依法办理 汇算清缴。 ? A、5 ? B、6 ? C、7 ? D、8 6、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向税务机关报送。 ? A、收到变化情况的当月 ? B、收到变化情况的30日内

? D、当月扣缴申报时 7、纳税人为港澳居民的,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此处 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的()。 ? A、《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B、《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 C、《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 D、《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8、()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 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 A、教育部门 ? B、民政部门 ? C、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 D、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9、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 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A、当年12月31日前 ? B、次年3月1日前 ? C、次年3月31日前 ? D、次年6月30日前 10、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 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 A、次月十五日内 ? B、当月十五日内 ? C、次月 ? D、当月 1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 )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 A、超额预扣法 ? B、累计预扣法 ? C、综合预扣法 ? D、单项预扣法 12、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 息。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操作指南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操作指南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操作指南 我是一名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网上办税系统,我要做什么?…………………………………………………………………错误!未定义书签。 如果您是首次使用本系统的纳税人,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3) 一、安装与入门 (3) (一)安装 (3) (二)启动 (4) (三)登录 (5) (四)进入大厅 (7) 二、初次使用时的基础工作 (8) (一)大厅导航 (8) (二)窗口菜单 (14) 三、每个征期的日常操作 (14) 如果您熟悉本系统后,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45) 一、系统提示 (45) 二、数据安全 (46) 三、网络通讯与防火墙 (46)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是安装在纳税人端的综合自助办税软件,它可以通过互联网与税务局服务器直接对话完成各类涉税事宜,软件以数据量较大的各类明细申报为特点,以提高综合纳税服务质量为目标。 如果您是首次使用本系统的纳税人,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安装与入门 (一)安装 在以下网址获得“自助办税系统客户端安装程序”: 内网地址:http://148.16.23.140:8000/wlsb 外网地址:http://221.232.128.58:8000/wlsb

您获得“自助办税系统客户端安装程序”后直接缺省安装即可。 (二)启动 安装成功后进入【开始菜单】-【程序】,如图: 或者在桌面上找到【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快捷方式图标。

如图: 安装成功后,双击可以进入系统。 (三)登录 进入系统后的登录界面要求输入大厅登录密码,初次安装运行时,大厅密码为空,直接点击“确定”进入主税务大厅。进入大厅后可以对大厅设置密码。

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企业操作指南(一所)

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企业操作指南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管理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满足不同纳税人办税需要,让您享受智能、专业、安全的办税服务,从2015月12月1日起,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将正式上线,企业可使用IE浏览器(IE8.0以上版本)登录到电子税务局来进行申报纳税。 登录时,老CA用户将延用原来的CA钥匙。重新安装CA插件进行安装,插入CA,选择CA登录,使用老网报系统原有密码进行登录。 新用户CA登陆的初始密码为12345、123456或流水号的后6位。 注意事项:用户密码错误输入次数5次,5次输入错误后,需半小时后才能再次输入。 一、打开IE浏览器,查看浏览器版本 打开IE网页,在“工具”—“帮助”—“关于IE浏览器”—查看浏览器的版本提示:建议使用系统自带的IE浏览器,并将浏览器升级到IE8.0以上的版本 二、下载安装程序 登录到湖北地税局的网页https://www.360docs.net/doc/5b5860508.html, , 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局” —右下角“下载专区”—“软件下载”—“湖北地税网报安全组件”下载并安装(安装时电子钥匙需插入电脑) 三、登录电子税务局 把CA钥匙插入电脑,登录到“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局”的网页,在右手边选“CA登录”—输入登录密码—“登录”。 四、申报缴税 1、查看核定信息 “进入办税大厅”—左边导航条“税费申报缴纳”—“申报表报送”—右下角“查看认定信息”-查看税局核定的税种税目 2、申报 按照专管员的要求来申报各税种及财务报表。营业税选择“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增值税选择“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印花税选择“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例1:营业税,“选择申报表”—并确认税款所属期后—“添加”,在“营业额”-填入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鄂地税规〔2010〕1号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地方税收减免管理,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省局制定了《湖北省地方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地方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地方税收减免行为,加强地方税收减免管理,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税收减免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统计报告、日常管理、档案管理和责任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税收减免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公开、高效、便利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办理、集体审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和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和备案类两种。报批类减免税是指税法明确规定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税法未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县以上地方税务局应当成立减免税审议委员会,负责税收减免管理的重大决策和报批类减免税一般程序的审议和决定。

减免税审议委员会由县以上地方税务局主要领导为主任委员,其他局领导为副主任委员,办公室、政策法规、收入规划、督察内审、征收管理、税政管理、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减免税审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减免税审议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在本部门网站或者办税服务场所公示税收减免项目的名称、依据、审批机关、审批条件、审批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文书范本。 税收减免事项进行调整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10日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网络提出减免税申请和办理减免税手续提 供便利。 第二章报批类减免税 第八条报批类减免税审批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一般程序是指地方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后,进行调查、审查、审核、审议,依法作出减免税审批决定的工作流程,一般程序必须召开减免税审议会议讨论决定。 简易程序是指地方税务机关受理减免税申请后,进行调查、审查,依法作出减免税审批决定的工作流程。减免税数额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减免税申请,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不召开减免税审议会议。 适用简易程序的减免税数额标准,由有权审批的地方税务机关在权限范围内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备案。 第一节申请和受理 第九条纳税人申请减免税,一般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减免税申请书》(见附件1-1),同时报送规定的各项资料。 第十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法定性进行审查,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向纳税人送达《减免税受理通知书》(见附件1-2); (二)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向纳税人送达《补正减免税资料告知书》(见附件1-3),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疑难杂证解决汇总题集完整版(葵花宝鉴)

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疑难杂证解决汇总题集 一.下载安装 1.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5b5860508.html,进入(客户专区)湖北省网上办税服务区里下载,分别下载安 装:“湖北省网报安全控件环境”和“湖北省网上报税客户端”,以上两个程序为必装。 2.安装“湖北省网报安全控件环境”时提示“SECOM已经被占用”, 请用户重启电脑后,删除老版本的控件程序,找到C:\WINDOWS\system32\SECOM.dll文件删除掉,然后重新安装“湖北省网报安全控件环境”。 3.安装“湖北省网报安全控件环境”时提示“SECOM无法注册”,请 在运行里手工注册regsvr32.exe secom.dll,如果提示错误。先备份其本机system32下的regsvr32.exe ,从好的xp系统上copy 了regsvr32.exe 覆盖。系统弹出提示“系统文件被不可识别”,不理它。让用户手工运行“regsvr32.exe secom.dll”。 4.如果提示“无法验证该证书的颁发者”、“证书链错误”,为根证书 没有安装,解决办法如下(操作以后,请刷新证书管理工具):(1)开始→运行→ECCA安全组件→工具→导入证书,出现杀毒软件防火墙提示,请选择同意。 (2)关闭防火墙和杀毒软件(诺顿、江民等),重新安装“湖北省网报安全控件环境”。 (3)双击安装C:\Program Files\网上报税根证书安装包\ CARootcer.der和Rootcer.der两个根证书。 (4)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需手工注册根证书,打开控制台(运行MMC)→文件→添加或删除单元→添加→选择证书(点击添加→我

湖北税务局关于营改增问题汇集

第一部分综合规定 1.纳税人取得不征税收入能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款规定,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可以使用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开具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截至2017年11月30日,总局已明确12项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分别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使用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有奖发票奖金支付、不征税自来水、建筑服务预收款。 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前,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根据《关于印发<异常增值税扣除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4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继续申报抵扣。如何操作?

(1)由购方主管国税机关向销方主管国税机关发函,销方主管国税机关回复正常,或者确认销方主管国税机关收到函件后30天未回复的; (2)购销双方签订了纸质合同或者协议; (3)异常凭证上的价税合计金额通过纳税人的银行账户支付,并有银行流水账单证明; (4)纳税人仓库有异常凭证上注明的货物入库,且货物数量与发票上注明的数量一致,该货物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有实际联系; (5)有该货物的运输发票。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允许纳税人暂行抵扣,并告知纳税人:后期发现该异常凭证属于虚开的,将按现行规定进行处理。 4.纳税人将购买的服务或者货物赠送给客户,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还是视同销售? 纳税人将购买的服务或者货物赠送给客户的行为,若已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视同销售;若未抵扣进项税额或已作视同销售,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5.关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界定的问题?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对于混合销售,按以下方法确定如何计税: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鄂地税发[2005]185号发文日期:2005-11-09 各市、州、林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在全省地方税政管理工作会议上。集中讨论研究了当前营业税政策执行中的若干问题。根据营业税有关政策规定,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征收范围问题 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而对提供管道工程安装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管道煤气(天然气等)安装费(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房地产抵债作价问题 财税[2003]l6号 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抵债时的作价,可依照法院判决书上确定的金额确定;无法院判决书的,主管地税机关可参照国土部门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或其他具有专业资格的合法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核定。 三、关于集资建房征收营业税问题 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采取预收集资款方式建设房屋,完工后产权归用户(包括本单位职工)所有,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原省局鄂地税发[1999]82号文件关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集资建房,按成本价销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四、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 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下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该办法赋予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用地、行政事业性收费、贷款方面相应的优惠政策,没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免税的优惠。同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因此,对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经济性质的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其他内资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 第三条凡具备纳税人资格的开发企业(包括总机构、分支机构和开发项目,下同),由开发经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四条开发项目指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所载土地范围所进行的开发,无论是否分期开发,均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载土地范围为一个项目。 开发产品指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 成本对象指每栋独立建筑物,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预(销)售许可证上载明的单栋建筑为一个成本对象。 第二章登记管理

第五条开发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开发企业进行异地开发,自取得第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六条开发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会计核算。开发企业应当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第三章征收方式 第七条对开发企业原则上采取查帐征收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不得事前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开发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国税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应纳税额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规定开发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 (一)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齐,难以查账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有关企业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有关企业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通 知 【标 签】企业财务关系,财政部单列 【颁布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鄂地税发﹝1999﹞138号 【发文日期】1999-06-08 【实施时间】1999-06-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综合财务规定 武汉、黄石、襄樊、荆门、宜昌地方税务局: 接财政部有关通知,中纺物产集团、中国工艺美术总公司、中国化工供销 (集团)总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机械 总公司、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等企业从1 999年1月1日起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地方企业成立 的控股、参股子企业应上交的所得税,根据财政部财预字[1999]25号文 件的有关规定,按控股、参股子企业中中央和地方所占比例,分别缴入中央金库 和地方金库。现将上述企业在鄂控股、参股子企业名单通知如下: 企业名称 地址 控、参股 财政部文号 湖北中纺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04号 中国工艺美术总公司武汉分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94号

中国化工供销中南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83号 武汉长江轮船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 长航武汉客运有限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长江燃料供应总站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 长江轮船海外总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 长江航运物资总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 长航集团宜昌实业总公司 宜昌 100% 财经字[99]134号中国交通进出口长江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长航集团工程总公司(武汉)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长航集团公司武汉置业总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长航集团武汉工贸总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34号 武汉长江汽车修理公司 武汉 85% 财经字[99]134号 武汉长伟国际航运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 70% 财经字[99]134号中国扬子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 55% 财经字[99]134号湖北国际企业合作公司 武汉 100% 财经字[99]122号 武汉轻工业机械厂 武汉 100% 财经字[99]93号 武汉塑料机械厂 武汉 100% 财经字[99]93号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 荆门 100% 财经字[99]98号 荆门石膏厂 武汉灰砂砖厂 武汉 50% 财经字[99]91号 黄石新材厂 黄石 41.99% 财经字[99]91号 襄樊劈离砖厂 襄樊 50% 财经字[9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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