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实行学术民主、提高学术水平、弘扬严谨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特制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二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院的重要学术事项进行审议、评议和咨询;组织学术交流、制定学术规范、学风维护和科学道德建设等。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在主任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学院在作出有关学术方面的决策时,要尊重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

第二章职能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工作范围如下:

1. 讨论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及师资队伍、学科建设规划;

2. 讨论审议学院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办法;

3. 审定和向上级部门推荐教学、科研项目及其研究成果;

4. 评估或仲裁相关学术事项,接受学术道德投诉和调查;

5. 针对学院提交的其他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第三章组成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学院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根据需要可聘请其他学院或学校专家,院外专家人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1名,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经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四章委员的资格与产生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学者组成: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和科学事业,学风严谨;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科研工作经验;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的教学、科研成果;

4.身体健康、学术活跃,能够按时出席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学院事业献计献策,具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院长牵头,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届中调整,由主任提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术委员会批准,不再担任委员:

1. 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2. 工作变动或调离;

3. 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4. 因其他原因不能担任委员职务。

第五章委员职责

第十二条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如下:

1. 按时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2. 就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3. 就重大学术问题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或有关建议;

4. 受学术委员会主任委托开展调研工作;

5. 对涉及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学术委员会的运行

第十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院长或学术委员会主任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议并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临时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专家、学者列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第十四条院学术委员会在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学院委托的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为有效,需要表决的议题须出席会议委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七章学术委员会自身建设

第十五条学术委员会应加强自身建设,成为服务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学术组织机构。

1. 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工作上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2. 加强队伍建设,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学术委员会人员组成;

3. 严把学术质量关,维护和提高学院的学术信誉;

4. 注重学术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修改本章程须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提议,修改方案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审议,院负责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发布。

第十七条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组负责解释。

******学院

2016年9月28日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理工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 z理工大学z 学院教师聘任委员会。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性机构。负责审定、审议、咨询或评估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等重大学术性和专业性事项,以及学校授权审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议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审议专业学院的年度师资补充计划; 审定专业学院拟调入的引进人才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审议学校专任教师和教辅的岗位设置,并审议岗位分级结果。 审定专业学院报送的专业责任教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人选; 审议专业学院高级职称教师的岗位职责;审议专业学院报送的专任教师和教辅的聘期考核结果,并审议与之相关的续聘、解聘事宜; 审议学校内部与教师聘任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大事宜; 院务办公会授权审定、审议的其他重大学术性和专业性事宜。 第三章组织 第四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1人,委员若干人,由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责任心强,能从全局出发考虑学校工作的专家、教授、从

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干部代表组成。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由院务办公会任命;委员候选人由主任委员,经院务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聘任。 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由本人提出辞呈或由主任委员提请院务办公会解聘,并进行增补。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委员会秘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并负责记录会议决议,撰写会议纪要,经主任委员审核并签字后向学校提交,并留存备查,按年度归档。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应设立基层单位教师聘任委员会,并参照本章程制定本院的教师聘任委员会章程,同时将委员会成员及委员会章程报送学校备案。对于尚不具备成立教师聘任委员会条件的专业学院,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可由该单位的院务会或院务扩大会代行教师聘任委员会职责,同时需将会议成员名单报学校备案。 第六条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质量,促进学术道德建设,教师聘任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按时参加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及时向委员会秘书请假。 应参加会议全部过程,认真听取议题内容并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工作中应认真负责、出以公心,注重学术、严格把关,代表学校认真完成相关工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严守纪律,不泄露会议讨论过程中的有关信息。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委员在讨论、审议、审定与本人或其亲属有关的事项时,应回避。 委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委员会反映并提出解决建议。第四章议事规程 第七条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议事规程 实行例会制,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或部分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于一般性问题也可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委员意见。

模板-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模板)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为探索适应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我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我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我校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促使我校各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本职教中心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中心专业建设指导、顾问、咨询的专家机构。 二、组成 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设置。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应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高校的有关专家组成。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5-7名,设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校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应有1名以上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至少应有1名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4、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热心高等职业教育,关心支持中心专业建设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企业一线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委员由各系(部)推荐,教务处审核,校长审批,由学院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任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个别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校友会章程范本.doc

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友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教育、科学技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加强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团结,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扩大母校在社会的广泛影响。 三、继承和弘扬母校的光荣传统和优良学风,积极提出办好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过沟通实现对校友这种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共同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四、高举民族振兴的旗帜,号召所有的校友发扬坚韧不拔的精神,时刻不忘热爱自己的祖国、热爱自己的家乡、热爱自己的母校、热爱自己的亲人,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增强专业技能,开阔眼界、勇于创新,为祖国的繁荣和富强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设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高校园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为: 一、组织校友进行学术活动、经验交流、市场开发、文体活动等。 二、协同各地校友配合母校作好招生和就业的宣传、动员工作,推荐优秀毕业生学生到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受学校的委托,跟踪调查历届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开展教育科学的研究,征集办好母校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校友的联谊活动,协助学校搞好校友返校。 五、收集、整理校友名录和交流资料,建立校友档案。 六、每两年组织一次校友交流座谈会。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本校的历届毕业生和在校的学生及教职工。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院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推行教授治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根据学院学科和专业情况,学院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人,青年委员不超过20%。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人选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并参考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合理确定系(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书完整版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 书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为 _________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友会章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友会”,其英译名为(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简称HEUAA)。 第二条本会是由哈尔滨工程大学及其前身各历史时期海内外校友自愿结成的地方性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弘扬学校的优良传统,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情谊及合作,促进校友协助母校开展教学、科研、学术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母校的发展和祖国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本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联络校友,加强校友和母校的交流与合作。 (二)促进校友为国家繁荣富强和区域经济发展,为学校发展建设做贡献。 (三)组织联谊活动。 (四)编辑出版《工学校友》期刊及有关校友内部资料。 (五)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各项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是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校友: 曾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及其前身各历史时期学习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包括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访问学者),各类办学类别与层次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校友要求入会须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对哈尔滨工程大学的发展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者,经理事会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资格。 (四)由本会理事会授权校友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模板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工作,推动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水平,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是院内最高学术组织机构,统筹行使对学院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权。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保证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声誉 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原则上由本学院副教授以上职称7 至11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2 名,经院学术委员

会全体委员推选产生,并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但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需要增补时,由1/3 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名,通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1/2 以上方可当选)。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 (三)调离本院; (四)怠于履行职责,连续三次无故缺席院学术委员会全体 会议; (五)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 (六)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由于上述 原因造成的委员名额空缺,须按照第六条程序进行 增补。 第三章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学院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学院学科发展规划等; (二)对涉及重要学术问题的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审议学 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书

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书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章程》和学校、院(系)发展的具体需要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聘期内的工作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二)对乙方在聘期内的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创造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根据《章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解除聘任合同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四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五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履行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的岗位职责完成应聘岗位的工作目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果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须征得对方同意。 第七条聘期内如果发生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聘任期满如甲方对乙方聘期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或另行签订聘任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行终止: (一)聘任期满双方没有续订合同; (二)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条件。 第十条一方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按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支付给对方相当于乙方岗位津贴额度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校学生会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最新校友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其英译名为Zhejia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ZUAA。 第二条本会是由浙江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服务广大校友,发扬浙大求是创新精神,为母校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国家教育部、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感情联络,开展教育、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二) 加强与海内外浙大各地校友会的联系,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三) 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母校与地方以及校友之间的合作; (四) 协助母校拓展办学资源、筹集办学资金; (五) 协助母校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六) 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资料; (七) 编辑出版校友刊物,建设校友总会网站; (八) 统筹管理浙江大学校友活动基金。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在浙江大学(含其前身)学习和任职任教过的人员(含授予名誉学位者和浙江大学聘请的各类兼职教授),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经与本会联系登记后,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非本会会员而对浙江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资格。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会提供校友的有关信息; (五) 为母校的改革与发展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免除 第十一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免除理事,确定下届理事候选人;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工作事项; (五) 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之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教授委员会章程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教授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体制,真正发挥教授治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法学院教授委员会是本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咨询机构和重要学术事务的决策机构。 第三条教授委员会应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弘扬科学精神,引领科研方向和教改趋势,发挥教授治学作用,不断提高本院的教学、科研水平,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法学院。 第四条教授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章教授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教授委员会由本院在岗教授11人组成。 第六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由本院全体教授、副教授选举产生。本院具有教授任职资格的教师均有被选举权。 第七条教授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须本院全体教授、副教授2/3以上参加方为有效。得票过2/3以上的教授方可作为教授委员会委员。如得票过2/3者超过11人,得票多者当选。

教授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由教授委员会主席主持,仍以上款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补选。 第八条教授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1人。主席、副主席由教授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秘书由主席在具有副教授以上资格的教师中提名,教授委员会通过。学院现任党政领导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 第九条教授委员会由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必要时,主席可委托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十条教授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每届任期4年。 第三章教授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审议本院的整体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科研发展规划,为党政联席会提供决策咨询。 第十二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对拟引进教师的业务考核,向党政联席会提出考核结果;负责对引进人才合同期内的业务绩效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标准;评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裁决学术纠纷,对学术失范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教授委员会负责指导学院的教学工作,对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议,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过教学督导委员会适时监测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教授委员会负责审议本院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方案,对资助的领域、方向及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向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六条教授委员会应密切关注学科前沿信息并向学院反馈,对学院的专业设置、学位点申报和学科建设方向提出咨询意见。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

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 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校友会活动方案

校友联谊会策划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友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切实做好校友联系工作,增进学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弘扬学院优良传统,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促进母校和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校友们的共同进步xxxxxx学院决定召开校友联谊会。现拟定校友联谊会筹备工作方案,以确保校友联谊会的顺利召开。 一、组织机构 1.校友联谊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 员:秘书长: 2.校友联谊会筹备工作小组组长:成员:联系电话: 公共邮箱: 二、筹备时间 xx 年x月—xx年x月(拟定于x年 x月x日召开校友联谊会) 三、会议主题:友谊和谐交流发展 四、会议议程 五、工作进程与具体安排 五、经费预算: 校友总会办公室年月日 邀请函 尊敬的校友分会负责人: 俯首成秋、仰首是春,我们xxxxxxxxxx校友总会已经成立xx年了,在您的直接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众多校友的积极参与和无偿奉献下,我们与学院共成长。久久联系、岁岁相长。我们感谢您为校友分会所作的一切工作,希望能和您一起分享这一年的收获,更期盼您能为学院共同谋划新年的蓝图。为此,学院谨定于xxxx年x月x日(星期日),举行“xxxxxxxxxxxxxx校友联谊会”。 在此,我们诚挚的邀请您拨冗出席。我们期待与您的相聚! 请您将回执提前三天通过传真或邮件发回给秘书办。恭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xxxxxxxxxxxxx校友总会 xxxx年xx月 xx 日 附1:“xxxxxxxxxxxxx校友联谊会”与会领导回执 报到时间:□8日□9日 附2: xxxxxxxxxxxx校会总会与各地分会成员名单篇二:某大学某学院校友会活动策划方案xx校友会系列活动——“校友论坛” 活动一:“世界杯”球迷沙龙——足球现状及发展 活动背景: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交通大学校友总会"(英文译名为:JiaoTo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本章程所指交通大学为: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新竹交通大学。本会是从事交通大学校友联谊工作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团结和合作,发扬交大的优良传统,共同为振兴中华,为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沟通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发挥海内外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为母校的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交通大学校友: 一、交通大学各个时期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及各国留学生; 二、曾在交通大学任教、任职者; 三、交通大学聘请的兼职教授、访问教授、顾问教授、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第五条凡交通大学校友,经与母校校友联络处或各地校友会取得联系,填写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在产生校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二、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有限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义务: 一、遵守校友会章程; 二、关心校友会的工作,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四、积极向交大校友会刊物投送稿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总会设理事会,由理事若干人组成。每届理事会开会一至两次,轮流在各母校所在地召开。临时会议由会长决定召集之。 第八条总会理事由各地校友会协商推举产生,名额按地区分配。每届理事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第九条为加强与国外校友联系,特设通讯理事。通讯理事请国外各地交通大学校友会的会长或推举一名校友出任。 第十条为发挥老校友的作用,总会设名誉理事若干名,名誉理事从年时已高的原任理事中选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 一、对外代表总会; 二、推举会长、副会长,商定下届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 三、讨论和决定总会工作的方针、计划及重大问题; 四、解释和修改《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第十二条交通大学的校长为当然副会长,并按理事会换届年限轮流担任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另从理事中推举产生若干名副会长。 第十三条总会设总干事若干人,组成总干事会。总干事会对会长负责。负责总会日常工作,任期两年。总干事由各母校现任校长办公室主任或相当于这一职级的干部担任。总干事为当然理事。 第十四条各母校设校友联络处。联络处可由校长办公室、外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在主管校长的支持下,负责协调和联络海内外的校友,把国内校友会工作与海外校友联络工作紧密结合。 一、处理校友、各地校友会与总会联系事宜及日常工作;负责接待国内和海外返校校友讲学、参观访问等事宜;编辑《交大校友》和总会有关刊物。 二、《交大校友》由各母校派人组成编委会,其校长担任会长的学校任主编,负责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大学校友会成立大会筹备方案

大学校友会成立大会筹备方案 一、筹备宗旨 为更好的宣扬江西财经大学的优良传统与学风,团结广大在闽校友,增强交流与合作,现拟筹备江西财经大学福建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校友会的宗旨在于促进和加强在闽校友间、校友与母校间及在闽校友与各地校友间的联系,组织校友开展多层次的联谊活动,增进了解,深化友谊,相互帮携,促进团结合作,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同时,激励校友发扬母校“信、敏、廉、毅”的优良传统,为母校的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凡在江西财经大学学习过的学生及工作过的教职工(包括郊桥园、青山园、麦庐园、枫林园等所有校区),拥护校友会章程,自愿参加校友会者,均可申请参加。 二、筹备目标 校友会将力争建设成为一个常设组织,为校友间的联系与沟通搭建平台。并将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为合法机构,继而保证校友会开展工作的合规性。在此之前,将暂时成立一个校友会筹备小组,小组将由若干热心于校友事业的校友组成,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并最终圆满完成筹备工作。 具体的筹备工作目标如下: (1)搭建校友会组织框架 包括编订校友会的章程、财务制度等文件,确定校友会的常设机构及职位,制定校友会的日常工作安排等。 (2)制定成立大会的具体方案并予以执行

筹备小组应制定详细的创立大会工作计划,并根据筹备的情况及时进行修正。以充分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注意发现、总结和交流校友工作的经验。 (3)召开成立大会 争取在XX年4月份召开成立大会,参会人员数量计划在300人左右(包括本地校友、当地领导、校方领导及各地校友代表)。 三、筹备工作安排 (一)人员安排 筹备小组的工作人员暂定为如下一些校友: 福州地区: 79金融赵建林 79财政王建华 80--史一枝 81贸经刘小红 82会计颜永明 82基信柯则云 83审计陈川平 84-- 85贸经陈焱洪 86税务阮章胜

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

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学院的学术管理和民主管理,促进学院科学、和谐、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授委员会是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中重大事项决策的咨询、评估、建议、监督、指导机构。 第三条教授委员会在主任的主持下开展工作,受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院行政指导。对于学院的重大事项和决策,应充分听取教授委员会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教授委员会应重点在学科建设、师资培养、人才引进、教学与科研工作及学术水平评估中发挥主导与骨干作用,积极倡导教授办学、专家治院。 第五条教授委员会由学院聘任、考核与管理。 第二章教授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程序 第六条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或具有副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比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三)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学术状况,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科代表性。 第七条教授委员会由9-11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1人。

教授委员会委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扩大会提名候选人,由学院全体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教授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秘书由主任委员提名,教授委员会讨论确定。 第八条每届教授委员会任期2年。换届时教授委员会委员可以连任。委员离开学校岗位连续半年以上者,经教授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本形式对教授委员会的活动内容发表意见。 第九条学院教授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采用表决制对相关议题议案作出决定。教授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集会议,商讨、决定相关工作事项。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教授委员会为学院发展献计献策,当好学院领导的决策参谋;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教授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讨论研究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 (二)讨论研究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进行论证和咨询。 (三)对学院拟引进人才,教学、科研系列岗位拟聘人员提出评议方案并进行评价;(四)对学位点申报和建设、重点实验室申报和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五)研究学科和专业的设置,及时向学院反馈各方面信息。 (六)教授委员会对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投入有建议、督促和监督权,对资助的领域、方向及项目进行评审,并监督项目的实施。指导、组织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 (七)在职称晋升和硕、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评审、岗位竞聘、推优报奖和项目申报中,负责对本学科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并提出排序推荐名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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