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解决外地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员工租房负担,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因工作关系,武汉市以外县市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

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三、具体要求(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3.2公司未提供宿舍;

3.3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

另: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五、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5.1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部门主管及经理

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签字确认,再交由人力资源部复核相关信息,最

后总经理审批。

5.2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房东信息等相关材料;

5.3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并按

月随工资发放;

5.4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六、住房补贴规定:

6.1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公司不再

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6.2公司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如所租房屋租金低与补贴金额时以实际租金为准进行补贴;如房租

高于补贴金额部分则以补贴金额为准,超出部分由员工自行支付;

6.4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

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

司通报批评处分。

七、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暂行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管理办法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管理办法为保障本公司员工在外租房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确保住宿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公司外地作业人员的住宿问题,规范公司外租住房者的住房标准,使公司 外租住房的入住井然有序,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是对公司外出人员住房规范的重要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黑龙江同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院所有员工。 三、管理细则 . 租赁流程 各办事处、工程安装分部成立或原租住房屋需重新租赁之前,各负责人必须提前3天填写《租房申请表》,提交人事行政部,表中必须明确填写: (1)租房或换房理由; (2)拟入住时间; (3)拟租房地点或区域; (4)住宿人员数量、行政级别,并附上人员名单列表; (5)拟租住面积,居住结构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6)在拟定租房地点或区域内的市场调查的租赁价格和与房主商讨后的拟定租赁价格,注明租赁价格所包含的内容,如:是否包水、电等。 (7)填表应简明扼要,并且需填写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一律退回申请。

《租房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报人事行政部核实申请情况,确定最终的租赁方案,经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如核实过程中,发现与真实情况不符,一律退回。 未按以上流程办理相关房屋祖灵手续的,公司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一切后果由各区域负责人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房屋内部管理需遵循以下规定: (1)房屋设施由所住部门区域所有人员负责使用和保管,员工必须爱护和维护所租房屋内的所有公共财物,水电等设施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 (2)房间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疏于管理或损坏丢失,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租住人员自行与房东协商解决; (3)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需重新租赁,需重新提报《租房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4)员工在租住期间,应禁止发生危机个人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自觉遵守所在社区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 (5)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注意防火防盗,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 为保障公司外地作业员工的住宿问题,租住房由员工自行寻找,但需遵循以下要求:(1)住房由员工以个人名义租住,原则上租住地应在甲方施工周边,租住费用由公司按租赁合同实际费用给予报销; (2)由于拖欠水、电、煤气费用或员工在租住期间损坏房屋家具、家电等设施于房东发生矛盾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交还的,由租住员工自行协调解决;. 住宿员工在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及时通知房东和公司人事行政部: (1)房屋建筑或附属设施繁盛损坏时;

中小型生产企业津贴管理制度

中小型生产企业津贴管理制度 住宅津贴 第一条领取资格: 在公司住宅、宿舍及其他公司设施以外居住的本公司职工,自XX年XX月起,按标准领取住宅津贴。 第二条津贴额: 住宅津贴按下列分类由公司分别确定其津贴额: 第三条住宅津贴的发放和停止: 住宅津贴从职工成为领取住宅津贴的对象当月开即始发放,在职工不符合领取条件时停止发放。 第四条领取手续: 希望领取住宅津贴的职工,事先必须将“家属关系证明书”及有关住房情况的材料提交给本单位领导,请代为转交给总务处。 第五条确认: 根据第四条中记载的提交材料,本单位负责人及总务处负责人需要确认该职工领取住宅津贴的资格及住宅津贴的金额,填写住宅津贴确认表。 第六条确认过程中的有关调查: 公司在审核职工提交的有关资料时,根据需要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交有关辅助资料(如租房契约、交房租收据等),对事实进行确认性调查。 第七条领取条件发生变动时的手续:

当住宅津贴的领取条件发生变动时,本人必须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交有关材料,并请代为转交给总务处。 特别工作津贴 第八条领取资格: 对于从事化学制品的生产和试验研究者,按以下标准支付特别工作津贴。 第九条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对于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的人员,每月发给特别工作津贴XX元。 第十条兼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 上一条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以外者,按下列标准支付特别工作津贴:1 试验研究部门或协助生产化学制品的人员,其从事化学制品生产或试验研究的时间比率(实际从事化学制品生产或试验研究的时间占xx 个月的全部工作时间的百分比)及相对应的特别工作津贴. 锅炉操作津贴 第十一条领取资格: 对于有锅炉操作的资格并实际从事锅炉操作的人员,按以下标准支付锅炉操作津贴。 第十二条专职锅炉工对于专职锅炉工,每月发给锅炉操作津贴元。 第十三条兼职锅炉工因专职锅炉工休假、缺勤或其他原因由兼职人员从事锅炉操作时。 电话交换津贴 第十四条对于从事电话交换工作的人员,按下列标准支付电话交换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解决外地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员工租房负担,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因工作关系,武汉市以外县市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 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三、具体要求(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3.2公司未提供宿舍; 3.3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 另: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五、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5.1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部门主管及经理 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签字确认,再交由人力资源部复核相关信息,最 后总经理审批。 5.2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房东信息等相关材料; 5.3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并按月 随工资发放; 5.4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六、住房补贴规定: 6.1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公司不再给 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6.2公司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如所租房屋租金低与补贴金额时以实际租金为准进行补贴;如房租高 于补贴金额部分则以补贴金额为准,超出部分由员工自行支付; 6.4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 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 司通报批评处分。 七、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暂行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公租房管理规定

公租房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租房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公司公租房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服从国家颁发的公租房管理的相关政策。 第二条公租房所有权属于甘肃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中检联公司行使管理权,由职能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国家的明确规定,职工不得对公租房进行转租或改变公租房用途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否则公司有权立即收回房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入住公租房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入住协议。 第四条员工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或违章搭建。 (二)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三)按时缴纳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用气等。 (四)保持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入住公租房的员工一律交纳押金300元。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还公租房: (一)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公租房结构,拒不恢复原状的; (三)以营利为目的转租他人的; (四)利用租住公租房从事经营(“门面”)活动的;

(五)在公租房内酗酒、赌博者; (六)其他违规国家法律法规者。 第七条退房规定 (一)凡是在公司租住公租房的员工,办理移交完所有的工作,包括公租房物业费、水电费等等; (二)若房间设施有损坏现象照价赔偿; (三)在移交手续上有总经理签字方可退房,不然押金不予退回。 第八条卫生情况 (一)公司每月方可检查公租房卫生一次,卫生不合格着限期整改; (二)两次整改不合格着公司全体通报批评一次。

企业关于各项津补贴的规定

企业关于各项津补贴的规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明确企业津贴给付的标准,规范津贴给付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责权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企业的津贴标准,并负责修改、解释、废止等工作。(2)总经理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本制度正式实施。 第2章高温津贴 第3条根据工作时间长短的不同,分别设立不同的津贴给付标准,如下表所示。 高温津贴给付标准 第3章住房津贴 第4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在企业住宅、宿舍及其他企业提供的设施居住的企业员工。 第5条津贴发放 津贴连同员工工资一同发放,其发放标准见表所示。 住房津贴给付标准一览表

第6条相关资料的调查 企业在审核员工提交的有关资料时,根据需要,可要求员工进一步提交有关辅助资料(如租房契约、交房租收据等),对事实进行确认性调查。 第7条住房津贴的停止享用 员工离职的当月,则不再享受企业提供的住房津贴。 第3章午餐补助 第8条适用范围 因工作原因而不能到企业食堂就餐的员工。 第9条午餐补助的发放 (1)每天午餐补贴10元。 (2)伙食补贴每月结算一次,按实际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第4章交通津贴 第10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在企业提供的宿舍住宿,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 第11条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根据员工职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标准如下表所示。 不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表 第5章其他津贴 第12条节假日补贴,每逢“五一”、“中秋”、“十一”、“春节”节日,企业为员工发放一定的过节费。

其发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节假日津贴发放标准 第6章附则 第13条其他本制度未包括的各类补贴津贴,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再另行设置。

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管理,适当减轻员工住房生活困难,公司对在外租房的外地员工实行租房补助政策,为保证政策实施,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 公司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实习、兼职的员工); 2.2因住房原因导致上班交通不便而自行租房解决住宿问题的员工。3补助计发办法 3.1 租房补助标准 3.1.1 普通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300元/月;主管级别的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400元/月;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500元/月。如房租低于补贴金额,则按照实际房租发放补贴; 3.2补助发放时间:补助按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3.3 补助终止时间员工离职,租房补助自动终止,离职当月根据考勤天数折算补助。 4补助申领程序 4.1 首次申请租房补助:需填写《租房补助申请单》(附件1),后附租房协议复印件。 4.2 享受租房补助期间,员工因职位并更而租房补助变化的,应填写《租房补助标准变更申请单》(附件2)。 5其他

5.1 外派员工不享受租房补助,因工作原因回到公司后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5.2 员工若因任何原因停止租房,不再发生租房费用,应在一个月内向公司说明,停止领取租房补助,由于滞后多发放的补贴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3 租房补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严禁员工对公司有欺瞒行为而冒领或多领租房补助,一经发现,经核实后公司将全额收回冒领或多领租房补助,情节严重者降职减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5.4 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应实时了解本部门员工租房居住情况,协助公司做好租房居住员工的管理工作。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出租房管理措施_出租房管理方法

出租房管理措施_出租房管理方法 城市中有各地来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的这段时间,要找一个落脚之处,找出租屋暂住,而租住的人多了,就要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安全。以下是学识网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出租房管理措施 1、合理利用资源,充足警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出租房屋一个流动的载体,在社区点多面广,容易失控,这就要求社区民警确实树立起“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 广建信息员,有意识地培养和壮大信息员队伍,确实做到为我所用,充分发挥基层公安工作的优势。一是充分发挥出租户主的作用。无论是楼房、平房、门店还是大院哪一种租赁形式,户主总是与承租户正面接触的第一人,要抓住房主,共担责任。将出租房主的电话及现住址或单位登记齐全,与房主签定治安责任书、并定期联系,和房主共同承担督促承租人及时进行登记办证和遵纪守法的相关教育责任,掌握承租人变更、房客个人及家庭主要情况。二是对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充分发挥物管人员的作用。尤其是收水、电费,物管费的收费员、门岗的保安,利用其平常为业主服务的机会,协助发现房屋出租户;三是将房屋中介公司纳入管理,及时收集本社区的房屋出租信息。四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出租房屋换手率高的特点,充分发挥各门卫、小区楼幢长的作用,使之成为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只有全方位地构筑了“触角深、来源广、

反映快”的信息员网络,才能提升出租房屋的动态管控水平。 2、做好机制创新,狠抓措施落实。 (一)全面调查摸底,确保底数清。一是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出租房屋的信息,并及时上门登记有关信息;二是依托暂住人口协管员做好社区内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三是在社区中物建治安信息员,及时发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四是通过房屋中介,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五是依托警务平台发现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 (二)采取抓小放大,实行分层管理。由于出租房屋量大面广,靠管理几千户的一个社区民警往往会出现“管不胜管”的现象。为此,应对出租房屋实行分层管理,抓小放大,“放大”,即对出租房屋、租住人信息、人户一致的,一般管理,“抓小” 即对承租人中的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和嫌疑的人员,一律纳入高危人员管理,及时采集身份信息、指纹信息、人像照片;查清犯罪前科、工作和经济来源、交往密切人员、可疑物品和交往人员。 (三)关注高危人员,强化信息采集。如出租房屋中有 来自高危地区的人员,就确定该出租房屋中的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通过调查走访、公开清查、网上调查等,来核查居住人员身份、职业、经济情况、人员交往、出入规律、持有物品等基本情况,并安排隐蔽力量贴靠,秘密收集无法正面获取的情报信息。在抓获团伙成员后,及时查清其落脚点,入户清查落脚点的同住人员和物品,通过指纹、身份和物品比对,寻找破案的证据,用证据去求证犯罪,做到

汽车租赁公司薪金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 薪金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金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2、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鼓励员工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1.3、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执行年度任期目标考核人员、营运驾驶员。 2、薪金内容与结构 2.1、正式员工的全部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业绩奖金三部分构成: 2.1.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的基本工资保障。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新进职工在试工期内其基本工资按80%发放。员工基本工资的标准将根据公司的效益一年一定,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原则。 2.1.2、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 2.1.2.1、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对工作不易量化考核员工的岗位、职务、工种的工资性补贴。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岗位设置设定为若干等级。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能力,享受不同的岗位津贴等级。其标准如下: 科员:××××元; 分公司部门主管:××××元 公司部门主管:××××元; 公司部门经理(主任):××××元。 通过招聘并被录用的新进员工所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为: 第1~6个月(含试工期):无; 第7~12个月:25%; 第13~18个月:50%; 第19~24个月:75%; 第25个月起:100%。 2.1.2.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对能准确进行量化考核员工的岗位工资评定。公司目前能准确进行量化考核的岗位为业务员岗位,其评定考核办法适用《业务员薪金分配考核办法》。 2.1.3、业绩奖金 业绩奖金是对员工工作业绩的奖励部分,以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考核利润目标完成情况计发。业绩奖金由基数业绩奖金和超额业绩奖金二部份组成。 2.1. 3.1、基数业绩奖金

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福利水平,减轻外地员工的租房负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租房补贴是公司资助员工租赁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租房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请补贴条件 第四条申请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员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为分公司内勤员工; (二)公司未提供宿舍; (三)员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且员工目前租房居住的。 第三章租房补贴标准 第五条租房补贴标准为:分公司300元/月;三级机构260元/月,四级机构200元/月。 第四章申请与核准 第六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与管理: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租转账凭证或暂住证等相关材料; (三)各级机构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是否符合标准,四级机构由机构负责人进行复核; (四)三、四级机构需将员工租房补贴申请单上报分公司综合管

理部,由分公司综合部再次审核,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上报至分公司总经理签批后随当月工资发放补贴; (五)各级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员工需配合审核要求提供。 (六)员工需提供完整材料方可申请租房补贴,对于未及时申请或因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审批的,审核通过后不予补发未审核期间的租房补贴。 第七条停止租房补贴的程序与管理: (一)员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的次日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员工应自觉在拿到房屋钥匙的一周内向所在机构综合管理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并在《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三、四级机构须将《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 (二)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若停止租房,在停止租房的次日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员工应自觉在停止租房的一周内向所在机构综合管理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并在《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三、四级机构须将《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 (三)对于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租房合同期限到期的,从原租房协议到期日之前提供新租房协议书。如不按期提供者,依原租房协议到期日停止发放当期租房补贴。自新协议提供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房补贴,但停发期间租房补贴不予补发。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申请租房补贴的员工对于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 第九条租房补贴由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复核一次。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停止租房或员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购买住房取得房屋钥

某公司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根据我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体系,更好的激励员工,改善员工的居住环境,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住房补贴,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住房补贴的种类与划分: 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1、购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购房补贴。 2、租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二、须符合的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XX公司的工作年限; (2)达到公司规定的职务级别;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人才); (4)存在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 2、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续签劳动职务级别工作年限 补贴金额补贴年限 合同年限总监以上(含副总)5年1000元/月10年10年经理(包括副经理)8年800元/月8年6年主管(含生产车间主任、班长)8年600元/月6年5年(二)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XX公司的工作年限; (2)主要工作地在公司内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车间班组长;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 人才); (4)补贴期间存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实际情况。 2、租房补贴标准: 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租房补贴补贴金额经理以上(含副经理)2年400元/月主管(含生产车间主任、班长)2年300元/月普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年200元/月 三、补贴形式及申请、发放流程: 1、补贴形式: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 月进行发放。 2、申请、发放流程: (1)购房补贴申请时,需提交购房的相关证明材料,证实申请人已购房;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管理办法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管理办法 为保障本公司员工在外租房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确保住宿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定本制度。 一、目的 1.1 为落实公司外地作业人员的住宿问题,规范公司外租住房者的住房标准,使公 司外租住房的入住井然有序,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制度是对公司外出人员住房规范的重要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黑龙江同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院所有员工。 三、管理细则 3.1. 租赁流程 各办事处、工程安装分部成立或原租住房屋需重新租赁之前,各负责人必须提前3天填写《租房申请表》,提交人事行政部,表中必须明确填写: (1)租房或换房理由; (2)拟入住时间; (3)拟租房地点或区域; (4)住宿人员数量、行政级别,并附上人员名单列表; (5)拟租住面积,居住结构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6)在拟定租房地点或区域内的市场调查的租赁价格和与房主商讨后的拟定租赁价格,注明租赁价格所包含的内容,如:是否包水、电等。

(7)填表应简明扼要,并且需填写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一律退回申请。 3.2 《租房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报人事行政部核实申请情况,确定最终的租赁 方案,经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3.3 如核实过程中,发现与真实情况不符,一律退回。 3.4 未按以上流程办理相关房屋祖灵手续的,公司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费用 等一切后果由各区域负责人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3.5 房屋内部管理需遵循以下规定: (1)房屋设施由所住部门区域所有人员负责使用和保管,员工必须爱护和维护所租房屋内的所有公共财物,水电等设施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 (2)房间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疏于管理或损坏丢失,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租住人员自行与房东协商解决; (3)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需重新租赁,需重新提报《租房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4)员工在租住期间,应禁止发生危机个人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自觉遵守所在社区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 (5)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注意防火防盗,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 3.6 为保障公司外地作业员工的住宿问题,租住房由员工自行寻找,但需遵循以下要求: (1)住房由员工以个人名义租住,原则上租住地应在甲方施工周边,租住费用由公司按租赁合同实际费用给予报销; (2)由于拖欠水、电、煤气费用或员工在租住期间损坏房屋家具、家电等设施于房东发生矛盾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交还的,由租住员工自行协调解决;. 3.7 住宿员工在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及时通知房东和公司人事行政部:

人才租房补贴协议

附件4 协议编号: 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协议 甲方(住建部门):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编:单位电话: 乙方(人才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编:单位电话: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甲方会同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就乙方申报的人才住房租房补贴资格条件进行了审核。经公示无异议,乙方符合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人员共名(具体名单见附件)。双方就租房补贴发放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发放标准: 1、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 - 1 -- 1 -

2、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 3、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 4、全日制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300元。 第二条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发放时间。 人才住房租房补贴一年发放3次,一般在5月、8月和11月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专科不超过三年)。新核准的人才补贴发放时间从当期批次发放月当月起算,在下个补贴发放月开始发放。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每次补贴发放前,应再对乙方的住房信息进行再次核查。当期批次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与本协议附件中人才名单不符合时,以当期批次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为准进行发放。 2、甲方有权按照《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规定,根据掌握或乙方反馈的情况,会同属地人才办、人力社保局,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停止或继续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决定; 3、甲方应按时、足额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 4、乙方人才发生离职及购房情况的,乙方应向用人单位提出“暂停及终止”人才住房补贴协议,用人单位应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暂停及终止协议”及上传相关材料。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其申报核准对 - 2 -- 2 -

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xx银行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减轻员工租房负担,提高本行福利水平,使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非本市员工且在本地区无房产,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开始付租房补贴。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在本行工作期间,享受租房补贴,若夫妻有一方为本地区人员,不享受租房补贴。 注: 1、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本行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己承担。 2、本行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的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办理退宿手续,报行领导审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四)财务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 (五)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第六条对于员工享受租房补贴期限到期的,从原租房协议到期日之前提供新租房协议书。如不按期提供者,依原租房协议到期日停止发放当期租房补贴。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一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第八条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企业合作建房和已经享受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或企业福利住房的员工,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第九条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行政人资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行通报批评处分。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租房管理办法范本模板

公租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入住条件 夫妻双方均在XX园区工作的双职工家庭,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 第二条入住 (一)由男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霍邱工业园区公共租赁房申请表》,同时男女双方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职工信息审核表》。各自所在单位行政事务、人力资源、工会、党委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核实信息,部门负责人在《审核表》上签字、盖公章;行政事务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公章。 (二)职工所在单位核查申请人信息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职工个人要如实提供真实的信息,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入住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住房管理部门。 (三)根据现有房源,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分配房间。经申请职工验房确认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登记手续,缴纳2000元押金后领取房间钥匙。 (四)职工自入驻协议签订时起,30天内搬入,并将现有公寓住房退交住房管理部门。逾期不搬且无正当理由告知住房管理部门的,对所分配房间予以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搬出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退出公租房要办理退房手续,退房须由住房管理部门审核,验房合格后方可退还押金。否则,因该房屋引发的相关责任,由原住户负责。 (二)双职工一方离开本区域的(包括辞职、调动、辞退、内退、退休等),其配偶应改住单身公寓楼;夫妻离异的,双方均应改住单身公寓楼。职工在霍邱工业园区单位之间调动的,持员工调配单以及长期在辖区工作证明,不需退出公租房。 (三)住房管理部门每月年对公租房租住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有不符合租住公租房条件的,按规定执行。 第四条住房管理 (一)员工住房合同期内必须按所选房号住房,租住后不得私自调换住房,不得出租、出借给他人等行为,如若违反处2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搬回原住房,不服从管理住房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并取消其租住公租房资格。 (二)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公租房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维修管理,员工住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解决,涉及到上下水、电路安全、房顶漏水等与其他住户共用部分可向住房管理部门报修。 (三)租住公租房的租金必须设立专项科目,实施统一管理,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公租房的维修。住房管理部门对公租房的租住及费用收取的情况,每年要进行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xx公司(员工租房补贴管理规定)

xxxxx员工租房补贴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租房补贴的发放,使公司福利制度更加人性化,特制定本制度。 2、补贴对象及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省立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符合下列条件的正式员工: 2.1在公司工作年限2年(含2年)以上,户籍非本地户籍; 2.2现任职位为销售部副理、销售部经理、项目经理; 2.3个人及家庭(父母、配偶)在本地内无房产; 2.4- 2.5个人在本地已租房; 3 < 4、补贴申请及发放规定 申请人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到人事行政部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的上级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部复核相关信息,最后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能生效,当月计发,未经审批的,视为无效; 申请人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人事行政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申请人每月需向公司财务部提供有效费用凭证,由财务部审核后,随工资按月发放; 租房补贴每半年由人事行政部复核一次,对已不满足条件的人员及时终止补贴款额发放; 5、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个人在本地已购房者,自交房(拿到钥匙)之日起,两个月内仍可享受租房补贴,两个月后不再补贴。 ; 所有补贴人员都应做到诚信,当本人已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时,应及时主动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消除补贴申请的手续,如隐瞒家庭房产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 6、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2014年09月01日起生效,未出新制度前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租房补贴申请表》 |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01日 附表: 《租房补贴申请表》

员工租房管理办法(标准化)

员工租房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租房相关工作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公司从指定院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正式员工(不包括实习、兼职的员工)。 2.2 家不在丹东市内(东港、凤城、宽甸等外围县市不属丹东市内)、无法解决住宿问题的员工。 2.3 员工是否符合条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在该员工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时审核确认。 3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符合条件员工寻找合适房源,并办理承租、退租事宜。 3.2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工作。符合条件员工第一年由公司提供住宿,工作满一年后,需自行租房的,公司按照《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租房补助。 4租房标准 4.1公司提供的住房至少拥有床、水、电等生活必需设施,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4.2按照丹东市目前房租水平,暂定小两室租房标准600元,三室租房标准1000元,房租允许在100元范围内浮动。 4.3一般住宿标准为2人/间,公司可根据房屋的面积大小对入住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4.4公司只承担房屋租金和基本设施(床)采购费;水、电、煤气、宽带等费用由入住员工承担。 5租房流程 5.1承租流程 5.1.1公司于每年5月末启动该项工作。5月31日前,由公司综合办公室 方向提供《住宿员工信息表》(附件1),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符合条件员工名单,确认租房数量、房型。 5.1.2 通过尽可能多的途径寻找、筛选出合适的房源后,公司派工作人员

看房,协商租金,根据具体需求签订为期3、6或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 5.1.3安排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填写《房屋情况登记核对表》(附件2), 公司、出租方、入住员工签字确认。 5.2退租流程 5.2.1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须自行租房,员工要提前做好准备,综合办公室 在到期前两周对房间进行检查办理退租手续。 5.2.2工作未满一年的员工原则上不予调换宿舍,无需办理退租事宜;若 员工因离职不再住宿,由公司对宿舍进行协调、安排或办理退租事宜。 5.2.3退租前,公司根据《房屋情况登记核对表》中的记录,对房屋内物 品进行检查,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由入住员工按价赔偿,住宿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宽带及其他协商由承租方缴纳的费用由入住员工结算;未结清各项费用或未对损坏、丢失物品进行赔偿的,公司不予发放租房补助或办理离职手续,被出租方扣留的租房押金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6租房费用管理规定 6.1公司负担的租房费用包括房屋租金(含押金)和床铺采购费用两部分。 6.2公司租房费用申请流程如下: 6.2.1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租赁合同及承租房屋基本设施配备情况,通过 《签署单》(附件3)申请房屋租金(含押金)、床铺采购费,报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 6.2.3公司财务按照《签署单》进行资金拨付。 6.2.4若因人员变动等因素,导致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或超出申请费用,需 在原申请《签署单》背面说明情况,报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确认并执行费用结算或拨付。 6.2.5房屋押金在退租后可退还,但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房屋押金不能收回 时,需在原申请《签署单》背面说明情况,报综合办公室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理。 7租住房管理规定 7.1入住员工应强化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及易燃物品;使用水、电、煤气应随手关闭,出门前必须认真检查,杜绝任何理由造成的跑、冒、滴、漏和随意浪费。人为因素导致水、电、煤气及其他

租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租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外地员工租房负担,稳定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工作关系,经公司调离现住址或非公司所在市户籍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第三条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二)公司未提供宿舍; (三)非公司所在市户籍且在当地没有购买房产; (四)服从公司调动安排去外市县工作且公司未提供宿舍的。第四条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第五条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其租房补贴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另行决定。 第七条租房补贴规定 1、夫妻双方均在公司的,按高级别享受一方补贴; 2、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网费、收视费、电话费等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3、公司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 任; 4、如所租房屋租金低于补贴金额时,以实际租金为准进行补贴;

若租金高于补贴金额时,差额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八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 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四)总经理审批同意; (五)财务部按审批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三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第十条若员工兼任两个公司岗位的,租房补贴不能重复申请,原则上在发放工资的公司申请。 第^一条所有补贴人员都应做到诚信,当本人已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时,应及时主动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消除补贴申请的手续,如隐瞒 家庭房产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综合管理部对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了解补贴人员房产情况。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关于公司员工租房住宿管理规定及津贴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租房住宿管理规定及津贴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租房住宿的管理,保障员工住宿条件,完善公司福利制度,特制订公司员工租房住宿管理规定及津贴办法如下: 一、目的依据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并结合员工住宿实际,为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落实在外住宿员工的住房补贴标准及条件,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由于公司名义下所居住的住房数量有限,对不能及时提供给需住宿人员安排住宿的员工,公司结合当地的租房费用标准给予入住员工一定的住房补贴。 三、租房宿舍安排原则公司为部分外地员工提供集体宿舍,外出租房的提供部分住房津贴,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员工,不予安排宿舍。符合外出住宿条件的职工,必须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规定统一办理津贴,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四、外出租房职工津贴标准根据公司的有关宿舍制度的规定,员工住宿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越级别标准;如住宿条件有限,可按下一级标准安排,住房津贴从员工入职半年后开始执行,津贴标准为: 1、级以上人员,人/房,元/人、月; 2、级人员,人/房,元/人、月;

3、人员,人/房,元/人、月; 4、其他员工,人/房,元/人、月; 五、办理外租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申请,须先填写《员工租房补贴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核确认,递交行政办确认审核;被确认外出租房的人员,外宿期间,中途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住宿。外出租房人租房期满后,若仍需继续外出租房居住者,可重新填写《员工租房补贴申请表》,否则,视为自行解决住房,不再享受公司的租房补贴;若需公司安排住宿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行政办后勤。 六、特别说明期间,外出租房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需个人自理,并将租房协议报行政人事部一份备案,若租房人与房东发生纠纷,本公司不负有任何连带责任。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一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

租赁员工住房管理办法

公司租赁员工住房管理办法 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对公司单身的且在本市(区)没有住房的员工,通过公租房的形式租赁房间,切实为单身员工解决住房问题。为规范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租住条件 对现时经公司核实确需解决住房的正式员工(家在广州市的单身职工、已婚且一方有房职员或已有住所的职员均不在考虑之列)可申请租住。由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职工租房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个人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批,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入住手续。 二、管理程序 (一)租房支付标准: 租房费用由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租金按房间大小采用大房500元,中房400元,小房300元的方式分配,其余的租金费用由公司支付。其它与生活相关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电费、煤气费、水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由入住的员工自己分摊支付。 (二)费用支付形式: 公司指定人员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公司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5000元。 公司指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转账到出租方账户。 租住人员于每月29日前将当月租金以现金支付到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收取。 租住房人员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相应的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汇入指定帐户作为清缴划扣之用。 (三)住房管理:

公司租赁的房屋一律由综合事务部统一管理和安排,入住和搬离者必须经公司综合事务部登记备案,未经综合事务部登记备案自行入住或搬离者均不得享受公司给予的住房补贴,同时还要以一个月为单位扣除入住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综合事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住宿管理。 三、房屋设施及维护 1、房屋设施由入住员工负责使用和保管,员工须爱护和维护所租房屋内的公共财物,入住员工在入住前清点好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并签名确认; 2、房间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疏于管理或损坏丢失者,负责人需负责维修或按原价赔偿,或无法查明责任人,此费用由所居住人员共同承担; 3、入住期间,如有硬件设施(如管道煤气)损坏的情况,需及时与房东协调解决,并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向综合事务部报告,否则视为疏于管理造成的损失; 4、员工所住房间不得随意改变或变更。 四、附则 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九日

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

企业公租房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租住本公司公租房的员工及其家属。 3 职责 本制度由生活服务部执行,由生活服务部的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4 内容 4.1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公租房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1申请人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4.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4.13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5 租赁期限和用途 5.1每一租户租赁期最长为五年,入住人须与申请人一致。 5.2该房屋限符合入住条件的职工单独或与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允许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合租一套。(以下简称“入住人”)。 5.3符合申请条件的入住人需与公司签订《职工租住单位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相关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6 租金标准与缴交方式 6.1整体租赁租金按照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执行,员工每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将于员工每月税后工资中代为扣缴。 6.2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其他情形时,租金结算不足一月的,按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7 房屋保证金 7.1员工须按照两个月的实付租金标准缴交房屋保证金,员工收到入住通知书后,将房屋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交到生活服务部。 7.2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员工如无违约行为并结清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使用该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收回房屋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房屋保证金本金。 8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8.1与该房屋有关的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规定应由公司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8.2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见附件《房屋设施设备及其状况交验表》)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导致的损耗,维修责任及维修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本规定附件《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划分表》划分。 8.3因入住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入住人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入住人承担。 8.4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与使用承租房屋相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电视、电话、网络、物业管理及垃圾清运等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水电分摊费用,以及有关按相关规定应由入住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入住人承担。 9 房屋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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