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编码规则

零部件编码规则
零部件编码规则

PDM系统产品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1、目的:

根据PDM系统编码体系的需求并结合企业目前的产品特点及实际生产情况,特建立本规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PDM系统中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使用。

3、编码的基本原则: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具备唯一性,在PDM系统中一个产品或零、部件只能存在一个编码,对于多个产品使用同一零部件的情况需借用原编码。

4、编码规则内容:

编码由“公司分类码+产品分类码+产品基础型号码+零部件特征码+流水码”组成,共计:12位编码,各字段定义内容如下: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流水编码

零部件特性编码

产品基础型号编码

产品分类编码

公司分类编码

PDM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字段定义

第4、5、6位编码中所述的产品基础型号,是指产品试生产验证完成后,首次进行批量生产的产品型号。

因PDM系统管理和与ERP系统数据对接的需要及数据分类统计的需要,对于第7、8位编码在PDM系统中做进一步分类,分类内容不占用PDM编码的字段长度(在PDM系统中进行设置,在产品或零部件编码中不体现),详细内容参见下表:

第7、8位编码在PDM系统中的分类

5、关于编码规则的相关说明:

5.1 编码采用数字结构,编码只体现产品或零部件的分类信息和特征信息,不体现零部件的性能信息,

并且零部件与产品之间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

5.2 零配件编码中需注明的材料和规格等内容可在属性中注明,以便于区分和查找。

5.3 属性栏中所注明的零部件规格等相关内容,如不做特殊说明按照如下约定内容执行:

长度单位:按毫米计算;

包装箱、包装袋和气泡袋等规格:按照长×宽×高的顺序排列;

包装箱的标注尺寸为内腔尺寸。

5.4 RoHS物料和非RoHS物料按照不同的零部件编码进行区分,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需在属性内

容中特殊注明。

5.5 按照上述的编码规则进行PDM设置后,与目前的ERP系统中产品分类档案存在不对应关系,要

想实现PDM与ERP系统的数据对接需要根据PDM的分类规则对于目前的ERP系统的产品分类进行调整。

零件编号规则

零件编号规则 一、机加工零件编号规则 机加工零件编号组成: 机加工零件代号 + 零件使用范围代号 + 零件图纸编号 机加工零件代号----------------“J” 零件使用范围代号:以5kW为基础,5kW和10kW通用件统一归到5kW机组用件里面,未编号区分的即为通用件。 5kW机组用件---------------“5” 10kW机组专用件------------“0” 举例: 编号代表意义为:机加工零件,5kW机组或5kW和10kW机组通用的轮毂二、标准件编号规则 标准件编号组成: 标准件代号 + 名称代号 - 表面处理代号 + 级别代号 - 规格号 解释:编号内 名称代号为两位数字,自左到右为第一、二个数 表面处理代号为一位数字,自左到右为第三个数

级别代号为一位数字,自左到右为第四个数 零件中不包含的内容则不写 标准件代号-----------------“B” 零件名称代号: 外六角全螺纹螺栓-----“01”外六角半螺纹螺栓------“02”内六角全螺纹螺栓-----“03”内六角半螺纹螺栓------“04”十字花盘头螺栓-------“05”六角头螺母-------------“06”圆螺母---------------“07”平垫圈-----------------“08”止动垫圈-------------“09”弹簧垫圈---------------“10”开口销---------------“11”轴承-------------------“12”油封-----------------“13”轴用挡圈---------------“14”表面处理代号: 达克罗处理----------“0”不锈钢------------“1” 电镀处理------------“2”发黑处理----------“3” 强度等级代号: 4.8级---------------“4” 8.8级------------“8”10.9级--------------“0” 12.9级-----------“2” 举例:

(完整版)汽车配件编码规则

大众零件号是由14位构成的,主要由大类(主组)、小类(子组)、零件号、变更代码和颜色代码组成。 一、大类(主组)车型、机组代码(1-3位) 1、当该零件是发动机及变速箱件时,前三位为机组代码,一般情况下: 026:代表四缸JW 发动机件 034、035代表五缸RT、PR发动机件 078:代表六缸ACZ发动机件 077:代表八缸ABH发动机件 012:代表五挡手动变速箱件 2、当该件为除机组以外零件时,前3位代表车型代码,一般情况下,前三位为奇数时,代表左置方向盘车,为偶数时,代表右置方向盘车,具体如下: 443:代表四缸、五缸车型 447:代表AUDI200车型(德国大众原装车) 4A0、4A1、4A5、4A9:代表C4V6车型 441:代表AUDI 8 车型 二、小类(子组)(4-6位) 第四位数字大类 1大类:发动机及燃油喷射系统. 2大类:油箱及供油管路.排气系统及空调设备的制冷循环系统. 3大类:变速箱 4大类:前轴(前悬挂).差速器及转向系统 5大类:后轴(前悬挂).差速器及转向系统 6大类:车轮、刹车系统 7大类:手操纵系统、脚踏板组 8大类:车身、空调、暖风控制系统 9大类:电器 0大类:附件 N大类:标准件 第5、6位数字小类 1大类:发动机及燃油喷射系统. 100发动机或发动机总成 103缸体、缸盖、缸头上布的通风软管、油底壳 107活塞、活塞环 109配气机构包括:进排气门、凸轮轴、正时齿轮、正时齿轮罩、皮带等 115机油泵、机油滤清器、托架、油标尺 121发动机的水冷却系统包括:水泵、散热器、进出水管、风扇等 127燃油泵(化油器车用)、燃油储压器、连接软管 129化油器及进气系统、包括空气滤清器、进气歧管等 133喷射式发动机用的喷油器、燃油管路、冷起动阀、压力调节器、燃油计量阀(其中包括空气滤清器总成及空气计量阀)等 141液压离合器(4、5缸通用) 145动力转向液压泵

(整理)整车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术管理文件 Q/JSRG-15-2010 取代Q/JSRG-15-2008整车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版本号:V2.0 密级: 编制: 审核: 审定: 批准: 共享:公司相关部门

2010 年 8月7日发布 2010 年8月16日实施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为了正确区分各车型及零部件,便于公司采购、生产、财务、物管以及售后服务的规范、统一,保证产品及零部件的唯一性,制定本企业整车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的产品及零部件计算机唯一性编码规则,适用于本企业三轮摩托车产品和电动车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产品中的标准件。 3本标准包含两部份 第一部份是整车产品型号编码规则 第二部份是零部件编码规则 第一部份整车产品型号编码规则 1.三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 1.1产品型号代码 产品型号代码由:企业(或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设计序号及扩展车型代号组成。 扩展车型代号 设计序号 类型代号 规格代号 企业(或商标)代号 1.1 .1企业(或商标)代号 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两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本公司的产品是“新鸽”,用“XG”表示。 1.1.2 规格代号 摩托车用发动机名义排量表示,单位为“ml”,电动车用电机的额定功率表示,单位为“W”。 1.1.3类型代号 由两位至四位大写字母组成。 ZH-表示正三轮摩托货车。 ZK-表示正三轮摩托客车。

DZH-表示电动三轮货车。 DZK-表示电动三轮客车。 DQZH-表示轻便电动三轮货车。 DQZK-表示轻便电动三轮客车。 1.1.4设计序号 表示企业(或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第一次设计可省略,第二次设计用“2”表示,第三次设计用“3”表示,依次类推。 1.1.5扩展车型代号 表示在公告车型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同选装状态下的车型区别,用两位数字表示。 例:XG150ZH-2-02:表示新鸽牌、发动机名义排量为150ML、载货正三轮摩托车、第2代产品、扩展编号为02的车型。 2旅游观光车 2.1产品型号代码 产品型号代码由:企业(或商标)代号、观光车代号、动力型式代号、座位数代号及更新代号组成。 更新代号 座位数代号 动力型式代号 观光车代号 企业(或商标)代号 2.1.1企业(或商标)代号 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两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本公司的产品是“新鸽”,用“XG”表示。 2.1.2观光车代号 用大写字母“G”表示。 2.1.3动力型式代号 电动式用大写字母“D”表示,汽油式用大写字母“Q”表示。 2.1.4座位数代号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表观光车的座位数。 2.1.5更新代号 表示企业(或商标)代号、观光车代号、动力型式代号、座位数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更新代号。第一次设计可省略,更新代号按英文大写字母顺序表示,第一次更新用“A”表示,第二次更新用“B”表示,依次类推。

大众配件编码规则

1大类:发动机及燃油喷射系统. 100发动机或发动机总成 103缸体、缸盖、缸头上布的通风软管、油底壳 107活塞、活塞环 109配气机构包括:进排气门、凸轮轴、正时齿轮、正时齿轮罩、皮带等 115机油泵、机油滤清器、托架、油标尺 121发动机的水冷却系统包括:水泵、散热器、进出水管、风扇等 127燃油泵(化油器车用)、燃油储压器、连接软管 129化油器及进气系统、包括空气滤清器、进气歧管等 133喷射式发动机用的喷油器、燃油管路、冷起动阀、压力调节器、燃油计量阀(其中包括空气滤清器总成及空气计量阀)等 141液压离合器(4、5缸通用) 145动力转向液压泵 198修理包包括:缸体密封件(包括:曲轴前后油封)缸头垫密片、活塞环、连杆、止推垫圈、轴瓦等 199发动机悬置件 2大类:油箱及供油管路.排气系统及空调设备的制冷循环系统. 201供油系统包括:油箱、燃油管路、燃油滤清器及燃油泵 253排气歧管及排气消音器 260空调设备的制冷循环系统包括:蒸发器、膨胀阀、压缩机、冷凝器、制冷软管、高低压开关等 298修理包包括:磁性离合器的一套附件等 3大类:变速箱 300 变速箱总成 301 机械变速箱壳体和变速箱及发动机之间的连接部件 311 4速和5速的变速箱所有齿轮、轴及换挡轴拨*等 321 自动变速箱壳体 322 自动变速箱前进、直接、倒档齿轮离合器、液压变矩器 325 阀体、自动变速箱的油滤器 398 修理包包括:变速箱密封件修理包,一套密片等 399 变速箱悬置件

4大类:前轴(前悬挂).差速器及转向系统 407 导向控制臂及连接轴(驱动轴)、轮毂 408 差速器和齿轮组及自动变速箱和发动机相连接的壳体及连接件 411 前悬挂包括:减震弹簧、稳定杆等 412 前减震器 419 涡轮涡杆转向器、方向盘、转向柱(不包括动力转向) 422 动力转向机及液体容器和连接软管 498修理包包括:一套密封件(包括驱动轴油)、差速器齿轮、车轮支承座等 5大类:后桥(副悬挂) 500 后桥及附件 511 后悬置 512 后减震器 6大类:车轮、刹车系统 609 后鼓式制动器 610 制动总泵及制动管路 611 制动助力器(四缸机:真空助务、五缸机、液压助力) 614 制动压力调节器 615 前盘式制动器包括:制动片、制动柱塞缸、制动盘等 616 自动调平系统包括:自动调平阀、压力真空罐等 698 修理包包括:前、后成套刹车蹄片、制动水泵修理包、刹车衬垫、制动管及柱塞外壳的成套密封件等

大众配件编号解密

解读大众汽车编码规律 大众系列全部零件被分成10个主组,每个主组分成若干个子组,以对应轿车上的相应部件组零件号由9位数字构成,有时会有在9位加A,B等等附加码,附加码通常表示型号的改进,材料的更新等。 前3位表示车型或大的机组号(如发动机、变速器);第4位表示主组号,第5、6位表示子组号,最后3位表示零件的实际数字代码。 例如:“4B0 698 151 K”,4B0一般在帕萨特B5,B6上使用, 第4位“6”表示"刹车系统",第5,6位"98"表示“刹车片、修包”,第7-9位,会根据产品的变化而不同,例如本编码“151”,表示“刹车片,前轮”,如果是“刹车片,后轮”,就是“451”,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该编码可以用于帕萨特B5,B6的制动系零件,是前刹车片。 主组号子组号主要包括 1:发动机 00短机、整机 03缸体、缸盖、气门室、通风管、油底壳、曲轴后油封 05曲轴、飞轮、连杆瓦(小瓦)、曲轴皮带轮 07活塞、活塞环 09凸轮轴、正时皮带、时规盖、进排气门、皮带轮、涨紧器 15机油泵、机油滤芯、机油尺、曲轴前油封 21水泵、水箱、节温器、水管、风圈 27柴油泵、燃油储备器 29化油器、空气滤芯、进气歧管 33节气门、空气流量计、燃油分配泵、怠速阀、喷油嘴、油压调节器、空滤总成、进气系统 41离合器、离合器压盘、离合器片、分离轴承 45转向助力泵、涡轮增压器、增压空气冷却器 98发动机上下修包、曲轴瓦(大瓦)、活塞环、止推瓦 99发动机支架、机脚胶垫 2:燃油系统 01燃油箱、燃油泵、燃油滤芯、燃油管 53排气管、三元催化器 60冷凝器、空调压缩机、空调管 3:变速箱 00变速箱总成 01变速箱壳体 11变速箱驱动轴、换档拨叉 21自动变速箱壳体 23前进和倒档离合器、同步器、变扭器(液力耦合器)、轴、齿轮 25变速箱电脑、阀体、变速箱滤芯、变速箱油底壳 99变速箱支架、元宝梁 4:前悬挂

汽车零件总成编号规则

一.汽车零件总成编号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等 按系统功能编号的规则。 2.术语. 2.1装置图(安装图): 装置图是产品组成部分的轮廓部分,表示在使用部位进行安装的图样.它包括安装时所必须的数据.有关零件总成与说明. 2.2代替图纸: 代替图纸是为简化图纸所采用的技术文件.它是由 总成中各零件编号.名称和数量组成的并以清单的形式表示的总成图.它没有图形,但需在图纸左下角注明”图形表示见**图纸”. 2.3工艺合成图: 工艺合成图是工艺上需要的技术文件,它的形式和组成与代替图纸相同,其内容随着工艺流程等因素变化. 另外,还有运输件.装配用联接件.对称件.设计顺序号.间隔号.方案代号.变更代号.修理件及代号. 3.编号的组成 编号由12位字符组成,分别为组号.分组号.件号.间隔号或方案代号.设计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或修理件代号。 (1)组号以第一位和第二位数字组合表示; (2)分组号以第一位至第四位数字组合表示; (3)件号以第五位至第七位数字组合表示; 件号总的应用范围是001~999,按图纸类别的不同, 划分如下:1)装置图(安装图)用001~009范围中的件号 例:3400001-03 转向装置图 2)零件图用011~899(第七位所有0和5除外) 例:3904301-01 标牌 3)总成图和代替图纸用010~895(第七位必是0或5),一般大0小5。例:3501565-01 前左制动鼓总成 4)工艺合件图和运输件图分别用900~989及990~999。 例:3404940-03转向传动轴和转向万向节总成 3400990-12 转向柱临时支架总成 组10——发动机组11——供给系组12——排气系 组13——冷却系组15——自动液力变速器组16-离合器 组17——变速器组18——分动器组19——副变速器 组20——超速器组21——汽车电驱装置组22——传动轴 组23——前桥组24——后桥组25——中桥 组26——摆臂轴组27——支撑连接装置组28——车架 组29——汽车悬架组30——前轴组31——车轮及轮毂 组32——承载轴组33——后轴组34——转向器 组35——制动系组36——电子装置组37——电气设备 组38——仪器仪表组39——随车工具及附件组42-特种设备 组45——绞盘组50——车身(驾驶室)组51——地板 组52——风窗组53——前围组54——侧围 组56——后围组57——顶盖组60——车篷及侧围 组61——前侧面车门组62——后侧面车门组63—后车门

德国大众零部件编号规则

德国大众零部件编号规则(了解规则,更方便查找零件) 德国大众零件号编排规则 2008-01-28 21:41 [table][tr][td]全部零件被分成10个主组每个主组分成若干个子组,以对应轿车上的相应部件组零件号由9位数字构成; 前3位表示车型或大的机组号(如发动机、变速器); 第4位表示主组号,第5、6位表示子组号,最后3位表示零件的实际数字代码。 零件的更改通过1个或2个字母排在零件后的第10位和第11位标明,对于带有颜色的零件通过3个数字或数字与字母的组合代码列在零件后来标明颜色。 例如:4B0807103BA7DL 4B:车型 0:附加信息位 8:主组 07:子组 103:零件 BA:变更字母 7DL:颜色号(黑色) 五:主组定义 1、发动机、离合器 2、燃油、排气、空调泵 3、变速箱 4、前轴、差速器、转向系统 5、后轴 6、车轮、制动系统 7、操作系统 8、车身部件 9、电气系统 0、附件 主组号子组号主要包括 1:发动机 00短机、整机 03缸体、缸盖、气门室、通风管、油底壳、曲轴后油封 05曲轴、飞轮、连杆瓦(小瓦)、曲轴皮带轮 07活塞、活塞环 09凸轮轴、正时皮带、时规盖、进排气门、皮带轮、涨紧器 15机油泵、机油滤芯、机油尺、曲轴前油封 21水泵、水箱、节温器、水管、风圈 27柴油泵、燃油储备器 29化油器、空气滤芯、进气歧管 33节气门、空气流量计、燃油分配泵、怠速阀、喷油嘴、油压调节器、空滤总成、进气系

41离合器、离合器压盘、离合器片、分离轴承 45转向助力泵、涡轮增压器、增压空气冷却器 98发动机上下修包、曲轴瓦(大瓦)、活塞环、止推瓦 99发动机支架、机脚胶垫 2:燃油系统 01燃油箱、燃油泵、燃油滤芯、燃油管 53排气管、三元催化器 60冷凝器、空调压缩机、空调管 3:变速箱 00变速箱总成 01变速箱壳体 11变速箱驱动轴、换档拨叉 21自动变速箱壳体 23前进和倒档离合器、同步器、变扭器(液力耦合器)、轴、齿轮25变速箱电脑、阀体、变速箱滤芯、变速箱油底壳 99变速箱支架、元宝梁 4:前悬挂 07半轴、内外球笼、控制臂、车轮轴承 09差速器、主传动轴、转速传感器 11前桥、平衡杆 12减震器及附件 19转向拉杆、球头、方向盘 22转向机、转向机油管、转向柱 5:后悬 00后桥 01刹车鼓、车轮轴承 11后桥、减震器、减震器附件 13后减震器 6:刹车系统 01车轮 09刹车蹄片、刹车拉线 11刹车总泵、刹车油管 12蓄压器、真空助力泵 14ABS泵及附件 15刹车盘、刹车片 16蓄压器、水平调节阀 98刹车片、修包 7:操纵系统 11手刹、换档机构、风门拉线 13自动变速箱换档机构 21踏板、拉线、离合器总泵、分泵

产品编码规则(样板)

一、【目的】 二、【范围】 三、【权责】 四、【产品编码】 4.1 零件编码规则 由11位数字组成:物料类别代码(2位)、零件属性代码(3位)、流水号(6位)组成。 □□□□□□□□□□□ 流水号 零件属性代码 物料类别代码 4.1.1 物料类别代码:依物料材料特性用2位数表示。 4.1.2 零件属性代码:依零件属性用3位数进行表示,第1位表 示大类,第2、3位表示仪细类。

4.2成品及部件编码规则 由14位数字组成:物料类别代码(2位)、产品属性代码(3位)、产品设计顺序号(3位)、变型设计代码3位)、部件代码(3 位)组成。 □□□□□□□□□□□□□□ 部件代码 变型设计代码 设计顺序号(产品类别 产品属性代码 物料类别代码

4.2.1 物料类别代码:成品为90-99的2位数以与零件代码进行区别。 4.2.2 产品属性代码:依产品使用车辆种类及仪表属性用3位数 进行表示,第1位表示车辆种类,第2、3位表示仪表功能属 性。 4.2.4 设计顺序号:在同一产品属性的产品中,按产品的设计先 后顺序,用两位阿拉伯数字(001—999)表示。 4.2.5 变型设计代码 在原有产品中,当产品的主体结构、外形控制尺寸、硬件安装尺寸不变的前提下,仅对某些局部形状、尺寸改 变或某些参数作改变而构成一个相同系列不同机种的新产

品时,该新产品的型号应在原有产品型号的基础上编制变 型设计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001—999)表示。 A、虽然产品的主体结构、外形控制尺寸、硬件安装尺寸 均未变,但首次改变任何工作参数; B、软件性质的改变(如:总线); C、正面可视区域的版面布置改变(如:屏板窗口的改变、表头数量的增减); D、装饰圈的改变(如:装饰圈形状的改变、装饰圈颜色的改变); E、接插件的改变(如:接插件的形状、大小的改变,各个端子的功能定义改变); F、复位杆的改变(如:复位杆位置的移动、复位杆数量的增减长度或形状改变); G、指针的改变(如:指针形状的改变、长度的改变、导光形式的改变、颜色的改变)。 H、改变工作参数(软件内容的改变、速比的改变、量程的改变、磁钢极数的改变); I、软件内容的改变(烧录程序的改变); J、改变面板的外观(量程的改变、颜色的改变)。 4.2.6部件代码:000代表总成固定不变,其余部件按3 位流水号,不作硬性规定,推荐优先采用下表 4.3 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汽车零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件编号规则(汽车零件分组号) 与福田汽车零件图号基本一致 主组10发动机总成 1001发动机悬置 1002气缸体 1003气缸盖 1004活塞及连杆 1005曲轴及飞轮 1006凸轮轴 1007气门机构 1008进排气歧管 1009油底壳(机油盘) 1010机油收集器 1011机油泵 1012机油粗滤器 1013机油散热器 1014曲轴箱通风装置 1015发动机起动辅助装置 1016分电器传动装置 1017机油细滤器 主组11供给系 1100供油系装置 1101燃油箱 1102副燃油箱 1103燃油箱 1104燃油管路 1105燃油滤清器(含粗滤器) 1106燃油输油泵 1107化油器 1108油门操纵机构 1109空气滤清器 1110燃油喷射泵 1117燃油细滤器 1119增压中冷气 主组12排气系 1200排气系装置 1201消声器 1202排气系共振器 1203消声器进排气管 1204消声器隔热板

1205排气净化装置 主组13 冷却系 1300冷却系装置 1301散热器 1302散热器悬置 1303散热器水管及软管 1304散热器盖 1305放水开关 1306调温器(节温器) 1307水泵 1308风扇 1309风扇护风罩 1310散热器百叶窗 1311膨胀箱(散热器) 1313风扇离合器 主组16离合器 1600离合器总成 1601离合器 1602离合器操纵机构 主组17变速器 1700变速器总成 1701变速器 1702变速器换档机构 1703变速器换档操纵机构 汽车零件编号规则(汽车零件分组号)--主组22~29主组22传动轴 2200传动轴装置 2201后桥传动轴 2202中桥传动轴 2203前桥传动轴 2204后桥第1中间传动轴 2205中桥传动轴 2206中桥中间传动轴 2207后桥第2中间传动轴 主组24后桥 2400后桥总成 2401后桥壳及半轴套管 2402后桥主减速器 2403后桥差速器及半轴

(完整版)大众丰田本田奔驰零件编号规则

大众(含奥迪,skoda)零部件编号规则 所有大众奥迪零部件都被划分为10个主组,它们依次对应着轿车的部件组,每一个主组又被划分为若干个子组,子组数目因尺寸和结构不同而异,在主组和子组里的备件是以结构顺序列出编号的。零件号由一个9位数字组构成。前3位数通常表示机组和车型,但像发动机,变速器和点火系统这样的涉及到单一总成的零件号除外,第4位数通常表示主组号,后面第5和第6位数表示子组号,最后3位数表示零件的实际数字号码,零件的改动将通过1个或2个字母在零件号的第10和第11位上标明。对带有颜色件是通过3个数字或数字与字母的组合来标记颜色的。 例如:35A 885 805A ZQ6 (型号规格) (主组)(子组) (零件标号)(变更字母) (颜色标记) 35A是项目号;885是后排座椅;805A是后排靠背面套,更改了一次更改编号标记是A;ZQ6是色号 值得一提的是,前-后-左-右-的标志总是行车方向为准给出,若一零件左右对称,则通常尾数是奇数时表示左侧件,偶数时表示右侧件。 丰田零件编码规则 一般是由10-12位的数字构成,一般来说前五位是代表是什么零件,如04111就代表大修包,后五位为车型如04111-46065就是皇冠3.0的大修包,最后两位一般来说是代表颜色。 从编码的第一位就可以区分这是哪一类的配件: 0:修理件 1:发动机配件,如13101,就是活塞 2:发动机附件,如发电机,马达,化油器之类的 3:离合或变速箱箱传动类配件 4:底盘配件,如悬挂-方向机,球头之类的 5、6:外观、内饰类 7:装饰件,饰条,防撞胶 8:灯具及电器类 9:都是些小东西,油封轴承垫圈之类的 例如:前5位为此零件的类别,后5位为该零件所运用在车型 比如23300-33010,23xxx代表燃油系统,33xxx代表车型,例如CAMRY。 本田汽车零件编号规则 分组号:10→19表示发动机及其附件总成零部件 分组号:20→29表示驱动系统及其传动部件总成 分组号:30→39表示底盘系统机构部件总成及零件 分组号:40→49表示车身覆盖件及其结构部件总成 分组号:50→59表示车身附件及其总成零部件 分组号:60→69表示车内气温调节控制部件总成 分组号:70→79表示车内装饰总成及其零部件 分组号:80→89表示汽车电器及其仪表部件总成 例如:04711-SV4-A01ZZ 这是本田某汽车零件编码,前面的五位描述零件类别,一般情况下这个号都是固定的,比如大灯:33101

零部件编号规则A

编号/版次: 零部件编号规则 草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零部件编号、图纸编号、模具编号的规范,便于查询,特编制本规则。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产品零部件的编号规则。 2.2.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生产、供货、试验的所有产品零部件。 3.职责 3.1.PIE部负责物料编码的规定及编制工作; 3.2.开发部、PMC部、品管部负责组织实施。 4.零部件编号规则 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 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 ○:表示数字 零部件编号说明: ○○○○○○○○○○○○○ | | | | | | | | | | | | | | | ⑤四级编码(技术参数) | | | | | | | | ④三级编码(零件名称) | | | | | | ③二级编码(零件类别) | | | | ②一级编码(规格、型号) | | ①产品分类(电熨斗、点火枪) ①产品分类: 公司产品系列,电熨斗编码“1”、点火枪“2”:不代表物料其它信息。 ②一级编码(名称、编号)物料编码用4位数字表示 代表各种成品整机的规格、型号。 ③二级编码(零件类别)物料编码用2位数字表示 编码表:

④三级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用2位数字表示,用来表示识别该类物料的名称。 编码:按BOM表物料顺序流水号。 ⑤四级编码(技术参数)序号用4位数字表示,用来表示该零部件的主要技术参数; 如规格、功率、尺寸、颜色等,无技术参数的则为0000、以每款产品使用的物料按顺序号排列。 电熨斗零部件编码示例 电熨斗规格型号模具注塑件水箱颜色 1 6001 01 03 654C | | | | | | | | | | | | | | | | | | | | ⑤四级编码(技术参数) | | | | | | | | ④三级编码(零件名称) | | | | | | ③二级编码(零件类别) | | | | ②一级编码(规格、型号) | | ①产品分类(电熨斗、点火枪)电熨斗规格型号模具注塑件温控调节钮颜色(无) 1 6001 01 07 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⑤四级编码(技术参数) | | | | | | | | ④三级编码(零件名称) | | | | | | ③二级编码(零件类别) | | | | ②一级编码(规格、型号)| | ①产品分类(电熨斗、点火枪)5.相关文件 5.1《********》 6.相关记录 附录A ( )产品物料清单BOM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组complete group 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2.2 分组subgroup 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2.3 零部件part and component 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2.3.1 总成assembly 由数个零件、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式的组合体,具有装配分解特性。 2.3.2 分总成sub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3 子总成subdivisible 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对分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4 单元体unit 由零部件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具有某一功能特征的功能组合体,通常能在不同环境独立工作。 2.3.5 零件part 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单个制件。或由两个及以上连在一起具有规定功能,通常不能再分解的(如含油轴承、电容器等外购小总成)制件。 2.3.6 零部件号coding for part and component 指汽车零部件实物的编号,亦包括为了技术、制造、管理需要而虚拟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3 汽车零部件编号 3.1 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源码、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构成。零部件编号表达式根据其隶属关系可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选择。

汽车配件编码与查询

一、汽车配件自编号管理 一)汽车配件营销的行业特征 汽车配件:营销对象是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维修企业,具有基本的商业特征和本身的行业特征。 1、汽车配件的差异必须在满足互换性的前提下才可以应用 2、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3、同名零部件,不同的车型也不通用 4、某些汽车配件必须具有修理尺寸 二)汽车配件的分类与编码 1、汽车配件的分类 1)常见分类 (1)零件:零件是不可再拆卸的整体。汽车专用零件:通用性很小;零件 标准件: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能通用在各种仪器、设备上,并具有互换性的零件。适用于汽车行业的标准件,称为汽车标准件。 (2)基础零件:装配时,起到基础作用的单一零件。 合/部件:指两个以上的零件装成一体,起单一零件的作用。合件的名称以其中的主要件定名。 (3)基础合件:一个起基础作用的合件 (4)组合件:由几个零件或合件装成一体,但不能单独完成某种作用。 (5)总成件:由若干零件、合件、组合件装成一体,能单独起着某一机构的作用。 1)其它分类 (1)品种:同一名称、同一功用的大类中,因材质不同而区分,称为品种。 (2)规格:各类配件的尺寸称为规格。 (3)汽车配件:凡适用汽车上的零件、合件、组合件和总成统称汽车配件 (4)易损件:在汽车使用寿命期内,需更换两次以上的零件。 2、汽车配件的编码 1)我国汽车配件的编码,遵循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1990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汽车产品零部件编码规则》 (1)汽车零部件的编码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码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件号、结构区分号和变更经历号组成。 (2)不属于独立总成的零部件编码 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结构区分号、分组号、件号、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经历号。 (3)属于独立总成的零部件编码 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结构区分号、件号、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经历号。2)编码术语及使用 (1)适用于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术语 企业代号:当汽车零部件图样使用涉及知识产权或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标注企业名称代号时,可在最前面标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代号。一般企业内部使用时,允许省略。企业名称代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1目的 为了在保证产品及零、部件管理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品及零、部件的管理,以使所有的产品及零、部件命名得到规范和统一,特编写此规则,力求做到: 1)反映元件的主要特征; 2)能区别同类元件的不同产品及零、部件; 3)易懂,易记忆 4)方便书写、记录和计算机输入。 2适用范围 1)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及零、部件的编号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生产、供货、试验的所有产品零部件。 3职责 1)研发部负责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规定及编制工作,确保不重码;如果原有产品及 零、部件代码需要变更,研发部负责向相关部门发放更改通知单。 2)各部门负责审核所管辖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合理性,并批准实施。 3)各部门负责落实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管理制度。 4编码的基本原则 编码应体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化。 具备唯一性:所有产品及零、部件均应按照本编码规则编制,每种产品及零、部件的编码是唯一的。 可以扩充:适当留下可扩充之流水号,避免新增元件无法加入而致使元件重编。 反映重要属性:需加以大中分类以利于以后报表的整理。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应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又不能包含太多的意义,以免影响编码的通用性与适用性。

变动属性不纳入:属于部门、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属性不纳入编码。产品及零、部件编码中包含的含义只是一些不会变的属性。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在产品及零、部件整个流程是不变的。 码长定为12位,除首位用字母表示,其它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产品及零、部件代码的分配,统一由公司文控中心负责,并通知库房及时录入计算机系统。 产品及零、部件将以其编码为主体运作,各相关受控或不受控的文件、业务单据、BOM 等均使用产品及零、部件编码。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大、中各类及明细可随公司的需要而增加,但不可删改。 5编码规则内容 编码由“产品分类码+产品大类码+产品小类码+产品特性码+产品子类码+零部件序列码”组成,共计12位编码,各字段定义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X XX XX XX XX XXX ↓↓↓↓↓↓ 零部件序列 产品分类码产品大类码产品小类码产品特性码产品子类码 码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字段定义

零部件编码规则

PDM系统产品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1、目的: 根据PDM系统编码体系的需求并结合企业目前的产品特点及实际生产情况,特建立本规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PDM系统中产品及零部件编码的使用。 3、编码的基本原则: 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具备唯一性,在PDM系统中一个产品或零、部件只能存在一个编码,对于多个产品使用同一零部件的情况需借用原编码。 4、编码规则内容: 编码由“公司分类码+产品分类码+产品基础型号码+零部件特征码+流水码”组成,共计:12位编码,各字段定义内容如下: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流水编码 零部件特性编码 产品基础型号编码 产品分类编码 公司分类编码 PDM产品及零部件编码字段定义

第4、5、6位编码中所述的产品基础型号,是指产品试生产验证完成后,首次进行批量生产的产品型号。 因PDM系统管理和与ERP系统数据对接的需要及数据分类统计的需要,对于第7、8位编码在PDM系统中做进一步分类,分类内容不占用PDM编码的字段长度(在PDM系统中进行设置,在产品或零部件编码中不体现),详细内容参见下表: 第7、8位编码在PDM系统中的分类

5、关于编码规则的相关说明: 5.1 编码采用数字结构,编码只体现产品或零部件的分类信息和特征信息,不体现零部件的性能信息, 并且零部件与产品之间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 5.2 零配件编码中需注明的材料和规格等内容可在属性中注明,以便于区分和查找。 5.3 属性栏中所注明的零部件规格等相关内容,如不做特殊说明按照如下约定内容执行: 长度单位:按毫米计算; 包装箱、包装袋和气泡袋等规格:按照长×宽×高的顺序排列; 包装箱的标注尺寸为内腔尺寸。 5.4 RoHS物料和非RoHS物料按照不同的零部件编码进行区分,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需在属性内 容中特殊注明。 5.5 按照上述的编码规则进行PDM设置后,与目前的ERP系统中产品分类档案存在不对应关系,要 想实现PDM与ERP系统的数据对接需要根据PDM的分类规则对于目前的ERP系统的产品分类进行调整。

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

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 第一节车辆识别知识 一、车辆识别代号概述 为了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统一的道路车辆识别系统,简化车辆识别信息检索,提高车辆故障信息反馈的准确性和效率,现在世界各国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大部分使用了车辆识别代号(VehicleIdentification Number,简称VIN)。VIN包括了车型标牌(见图3—1)中的绝大部分信息。 VIN是指车辆生产企业为了识别某一辆车而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由17位字码构成,分为三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简称WMI)、车辆说明部分(Vehicle Descriptor Section,简称VDS)和车辆指示部分(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简称VIS)。 图3一l丰田汽车车型标牌 l一汽车型号2发动机型号3一车架编号4一车身颜色编号 5一装饰编号6一变速器型号7一车轴编号8一制造厂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VIN)具有全球通用性,最大限度的信息承载性和可检索性,目前已成为全世界识别车辆唯一准确的身份标志,它将伴随车辆的注册、保险、年检、保养、修理直至回收报废。 在汽车召回管理制度中,VIN是判断车辆缺陷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车主投诉记录判断在某批次车辆上是否可能存在缺陷。汽车制造商也可以通过分析,找到存在缺陷的车辆VIN码范围,进而有针对性地实施召回。因此,车主在向主管部门和制造商投诉车辆缺陷时一定要准确描述VIN代码。 车辆管理部门通过对VIN码的统一管理,能够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保证车辆登记状况的准确性,使车辆年检和报废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如果推行条码化VIN管理,可以大大提高车辆登记和年检的效率和准确性。工作人员只要利用条码读取设备就能够快速获得车辆信息,从而减少了人工输入。国内厂家中,上海大众和长安汽车率先采用了“条码化”的VIN。因此,交管部门可以在年检标签中打印车辆的VIN,这将为日后的车辆管理工作提供极大方便。 t 、 各大保险公司通过车辆VIN结合车辆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和使用记录,就可以分析车辆的盗抢、交通事故等情况,估计车辆承保的风险程度,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车辆制订相应的保险制度。这对于当前保险公司推行的浮动车险费率制度至关重要。 整车制造厂通过VIN,结合车辆制造档案就可以明确各批次车辆及零部件的去向和车辆的生产、销售及使用状况,对于进行调整生产、改进售后服务和实行汽车召回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解读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QC/T 265-2004)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 前言 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 术语和定义

德国大众零件号编排规则

德国大众零件号编排规则 全部零件被分成10个主组每个主组分成若干个子组,以对应轿车上的相应部件组零件号由9位数字构成; 前3位表示车型或大的机组号(如发动机、变速器) 第4位表示主组号,第5、6位表示子组号,最后3位表示零件的实际数字代码。 零件的更改通过1个或2个字母排在零件后的第10位和第11位标明,对于带有颜色的零件通过3个数字或数 字与字母的组合代码列在零件后来标明颜色。 例如: 4B:车型. 0:附加信息位 8:主组 07:子组 103:零件 BA:变更字母 7DL:颜色号(黑色) 五:主组定义 1、发动机、离合器 2、燃油、排气、空调泵 3、变速箱 4、前轴、差速器、转向系统 5、后轴 6、车轮、制动系统 7、操作系统 8、车身部件 9、电气系统 0、附件 主组号子组号主要包括 1:发动机 00短机、整机 03缸体、缸盖、气门室、通风管、油底壳、曲轴后油封 05曲轴、飞轮、连杆瓦(小瓦)、曲轴皮带轮 07活塞、活塞环

09凸轮轴、正时皮带、时规盖、进排气门、皮带轮、涨紧器15机油泵、机油滤芯、机油尺、曲轴前油封 21水泵、水箱、节温器、水管、风圈 27柴油泵、燃油储备器 29化油器、空气滤芯、进气歧管 33节气门、空气流量计、燃油分配泵、怠速阀、喷油嘴、油压调节器、空滤总成、进气系统41离合器、 离合器压盘、离合器片、分离轴承 45转向助力泵、涡轮增压器、增压空气冷却器 98发动机上下修包、曲轴瓦(大瓦)、活塞环、止推瓦 99发动机支架、机脚胶垫 2:燃油系统 01燃油箱、燃油泵、燃油滤芯、燃油管 53排气管、三元催化器 60冷凝器、空调压缩机、空调管 3:变速箱 00变速箱总成 01变速箱壳体 11变速箱驱动轴、换档拨叉 21自动变速箱壳体 23前进和倒档离合器、同步器、变扭器(液力耦合器)、轴、齿轮 25变速箱电脑、阀体、变速箱滤芯、变速箱油底壳 99变速箱支架、元宝梁 4:前悬挂 07半轴、内外球笼、控制臂、车轮轴承 09差速器、主传动轴、转速传感器 11前桥、平衡杆 12减震器及附件 19转向拉杆、球头、方向盘 22转向机、转向机油管、转向柱 5:后悬 00后桥 01刹车鼓、车轮轴承

汽车零部件编码规则

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 前言 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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