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2020年土地及城市规划概述

南宁市政府2020年土地及城市规划概述
南宁市政府2020年土地及城市规划概述

南宁市政府2020土地及城市规划概述

5.1南宁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安排第一节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 西乡塘区10个街道办事处、兴宁区2个街道办事处、江南区4个街道办事处、青秀区6个街道办事处 含仙葫经济开发区 、良庆区的良庆镇和邕宁区蒲庙镇的红星社区居委会和龙岗、和合、梁村3个行政村 规划控制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949.51平方公里。第二节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立足于把南宁市建设成为面向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的长远发展战略 合理预留城市规模 保障城市用地发展空间 进一步强化市中心城区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的核心作用。2010年市中心城区规模达到216平方公里 人均用地103平方米 2020年市中心城区规模达到300平方公里 人均用地100平方米。第三节市中心城区用地主要拓展方向规划期内市中心城区按照“整体向东、重点向南”和“以邕江为轴线 西建东扩 完善江北 提升江南 重点向南”的总体思路进行拓展 拉开城市框架 扩大城市规模。向南发展 加快五象新区建设 集中力量打造核心区、总部基地和金融中心区 拓展南部发展空间。向东推进 加快南宁·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凤岭北片区和仙葫开发区的建设 结合南宁铁路枢纽和外东环告诉公路的规划建设 加快外东环地区开发建设。向西拓展 加快相思湖新区建设 继续完善新区道路及配套公共设施 重点抓好高等教育基地建设。向北延伸 依托安吉大道、昆仑大道延伸和邕武二级公路改造升级 加快北部片区建设步伐。提升中心 加快朝阳片区、沿邕江带等中心城区旧城改造 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第四节市中心城区内部用地结构优化引导在城市用地总规模控制下 优先安排城市交通、供排水、电力、通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重点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绿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统筹安排居住、办公、商贸、工业、仓储物流等用地 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 促进各城市组团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 提高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严格保护区内自然山体、水系、公园、绿地和植被 加强城市内河水系的疏通和综合整治 稳定并逐步扩大城市绿色空间范围 促进城市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市中心城区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布局保障位于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的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港口码头、管道运输、交通客货运系统等城市对外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以及城市防洪、供排水、输变电设施、通讯基站、加油加气站、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 支持中国-东盟风情园、南宁圣名岭东盟文化旅游区、南宁梦幻水都—山水国际景区、中国东盟民俗风情观光旅游区等旅游景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预留南宁市储备粮库搬迁项目 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项目、中国-东盟 南宁 林业产业物流园、广西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项目等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严格规范一般性项目用地选址 促进工业、产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第六节市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

市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严格保护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的人民公园、狮山公园、金花茶公园、石门森林公园、南湖公园、新秀公园、动物园等城市公共绿地以及城市周边的高峰岭、五象岭森林公园、青秀山风景区、良凤江森林公园等城郊基本生态屏障用地 严格控制区内土地利用 保护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加强城郊荒山荒地造林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期重点沿环城高速公路两侧建设“百里环城森林生态圈” 打造“中国绿城”品牌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扎实推进城市内河水系建设 加快18

条城市内河综合整治 建设滨水景观带 构建“一江 邕江 、两库 老口梯级水库、邕宁梯级水库 、两渠 邕江北岸和南岸东西向两条补水渠及连通运河 、六环 朝阳溪环、石灵湖环、相思湖环、南湖环、凤凰湖环、亭子部环及五象湖环 、十八河 大岸部、马巢河、凤凰江、亭子冲、良凤江、良庆河、楞塘冲、八尺江、石灵河、可埤河、西明江、可利江、心圩江、二坑溪、朝阳溪、竹排冲、那平江 ”的城市水系和绿地景观系统 打造“中国水城” 构建现代亲水城市。在城市发展建设中要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 积极保障儿童公园、体育公园等新建城市公园用地 支持罗文森林公园、天雹森林公园、老虎岭森林公园等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的建设 加快构建中心城区基本国土生态屏障。 5.2南宁市城市规划5.2.1城市性质与职能 一 城市性质 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 西南地区交通枢纽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城市。 二 城市主要职能 1 区域性国际城市 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 以及区域性信息中心、交通中心和金融中心。 2 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珠三角经济向西扩散的枢纽 新兴产业化基地。 3 西南地区交通枢纽 承担西南大通道的交通枢纽职能。 4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 承担政治、经济、文化与信息中心职能。 5 北部湾 广西 经济区的核心城市 承担区域现代服务中心与科技创新基地的职能。5.2.2城市规模 一 人口规模 市域总人口2010年控制在690 710万人 2020年控制在780 800万人。中心城人口2010年控制在210万人 2020年控制在290万人。 二 城镇化水平 1 2010年 市域城镇人口340-360万人 城镇化水平48-52 2 2020年 市域城镇人口470 505万人 城镇化水平60-65 。 三 用地规模 2010年 中心城建设用地控制在216 k㎡ 人均建设用地103.0㎡。2020年 中心城建设用地控制在298 k㎡ 人均建设用地102.8㎡。5.2.3城市发展方向城市的主导发展方向 整体向东 重点向南。5.2.4总体布局形态中心城应突出“一轴两带多中心”的发展模式 逐步形成沿邕江两岸串珠式展开、沿其支流纵深发展的城市布局形态。 1 “一轴” 沿江城市发展轴。 2 “两带” 西部北部生态保护带和南部生态保护带。中心城内的18条内河 邕江一级支流 形成生态廊道 沟通“一轴”与“两带”之间的联系。 3 “多中心” 以城市中心为极核、片区中心为主体、组团中心为骨干、社区中心为基础的多层次、网络型的城市公共中心体系。规划3个功能各有侧重的城市中心 旧城、凤岭和五象。3个片区中心:江南、相思湖和龙岗。15个组团中心。

5.2.4南宁中心城组团结构分析图 一 中心片区 自治区级商业中心和行政办公中心、区域商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综合型居住社区。居住人口96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94km2。包括 旧城组团 南湖组团 明秀组团 东沟岭组团 安吉组团和北湖组团。

二 江南片区市级文化中心 制造业基地、区域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花园式居住新城。居住人口69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69km2。包括 亭洪组团 富宁组团 沙井组团和那洪组团。 三 青秀片区中国东盟商务中心、大型商贸会展中心、花园式居住新城。居住人口30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32km2。包括 凤岭组团和青山组团。 四 西乡塘片区科研教育中心、文教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花园式居住新城。居住人口30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30km2。包括 相思湖组团和石埠组团。 五 邕宁片区区级商业中心、花园式居住新城、特色休闲旅游度假区。居住人口25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26km2。包括 蒲庙组团 龙岗组团 仙葫组团。

六 良庆片区

自治区级文化中心、体育中心 区域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 花园式居住新城。居住人口40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47km2。包括 蟠龙组团 玉洞组团 平乐组团和大沙田组团。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自2011年下半年起楼市受到政策调控等因素的影响 成交量迅速萎缩 随后价格也持续缓慢走低 且这种态势一直延续到2012年第一季度。2012年楼市走势 市场总体偏冷 五月开始出现出现复苏迹象 成交量开始放大 价格开始稳固。但在政策总体偏紧、调控不会放松的情况下 很难期望楼市还会出现类似2009年那样的绝地大反攻。且从南宁楼市的数据分析看 本轮复苏 受刚需的释放因素较大 90平米以下住宅占到住宅销售套数的一半。此外 近年来 受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利好影响 南宁的商业地产比较热销。最近 南宁商业地产也有明显的企稳回升态势 长期市场还是看好南宁的商业地产。但应对于国际政治尤其南海形势的发展进行关注 避免复杂的南海局势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系的影响。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第六章

第六章:经济与产业 第一节:经济增长与城市发展 ①.经济视角的城市 城市的经济特征:从经济产业角度看,城市有着区别于乡村的三个基本特征 A:城市是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高度密集区。 B:城市以农村剩余为存在前提,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发展基础。 C:城市是专业化网络市场分工的交易中心。 2.城市的空间范围 在行政意义上有“建市制”和“建制镇”但从经济角度看,一个城市的影响力并不局限在其行政边界内。行政边界只是基于历史边缘,文化习俗以及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划定的空间范围。 3.城市的维系和成长 为什么城市能够维系自身的存在?为什么部分城市会持续成长,有的甚至成为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城市?一个简短的回答是:“集聚经济”。集聚经济,或者说不同经济活动的频繁接触时城市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城市形成,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基础。 ②城市和经济

1.城市发展离不开经济增长 城市经济增长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衡量,首先,可以用地区生产总值(GDP)来衡量,其次,增长也反映城市平均工资的增长或人均收入的增长,除此之外,传统的,非地理意义的经济增长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资本构成深化。物质资本包括,人类用一生恒产所有产品和服务的物质资料。 B:人力资本增长,人力资本包括人的知识和技能,是通过教育,培训和时实践获取。 C:技术流程 2.城市是经济发展的只要发生地 工业化—城镇化,服务化—城镇化的关系已经密不可分。 3.把握城市发展需要认识经济活动 A:推动和塑造城市化的核心动力是经济活动。 B:城市规划以土地使用规划为核心,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机制仅仅能够有效防止不合需要的发展不会发生,但不能保证真正需要的发展在他们所需要的地方和时间发生。 4.城市规划机制是基于市场失灵 A:一般认为,市场机制是社会资源配置最具效率的机制,所以市场机制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

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 简介 一、项目背景 当前,南宁市正积极筹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现状关于南宁市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历史建筑的相关研究成果不足,规划保护体系不够完善,使申报工作面临困难。因此,在新的形势要求下,全面调查南宁市市区历史建筑现状,梳理南宁市历史建筑遗产及资源,构建完善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框架体系,从而协调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南宁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势在必行。 二、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通过对南宁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其合理利用,为后人保存珍贵历史遗产和文化资产;促进对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对城市风貌和环境的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人文品位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推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建设。 (二)规划原则 1、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2、科学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 3、整体保护、动态保护的原则。 (三)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宁市区,包括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6个城区;重点规划范围为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三、主要内容 通过调查评估,遴选南宁市历史建筑和提出保护名录,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目标、原则及方案,为南宁市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提供指导依据,为南宁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一)历史建筑认定 历史建筑是指1980年前建成的,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能够反映南宁市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且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群)。对1980年后建成,具有特殊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或对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重大贡献和重要意义,并且受到拆迁或毁坏危险的建(构)筑物(群),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 本次规划共评选出南宁历史建筑64处,历史建筑类型涵盖传统民居、坛庙祠堂、现代住宅、近现代公建、工农业建筑、景观建筑或构筑物六种建筑类型。

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 第一次1982年 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第二次1988年 1988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着重于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其内容主要是合理配置职能,科学划分职责分工,调整机构设置,转变职能,改变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运行机制,加速行政立法。改革的重点是那些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改革采取了自上而下,先中央政府后地方政府,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 第三次1993年 1993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共59个,人员减少20%。1993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19个调整为13个,办事机构由9个调整为5个。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此外,国务院还设置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第四次1998年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直接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结一联五”制度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01 【实施日期】2012.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结一联 五”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结一联五”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2月1日

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结一联五”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奋力推进首府科学发展,现就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结一联五”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新时期党的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领导挂点、单位包村、结对共建、选派指导员等方式,积极探索和创新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组织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下移重心、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扎实推进首府现代化建设,使我们的工作获得了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但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市仍存在一些领导干部走不出“文山会海”,下基层调研时间较少,调研不够深入,掌握基层情况不够全面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也损害了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形象。当前我市已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市情民情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新情况,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社会管理的责任繁重,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结一联五”制度,组织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区)四家班子领导干部和市级单位部门正职

广西城市(南宁)水系整治控制规划

广西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2007-2020)公示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南宁市经济快速发展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变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邕江和各支流水系的水质恶化、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各支流行洪不畅及枯水期水量不满足生态要求等问题日见凸显。原有的城市涉水规划需进一步调整以满足南宁市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水和谐的目标。2007年8月南宁市规划局、水利局委托广西珠委南宁勘测院编制了《广西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8年4月,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领导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 二、规划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生态治河的理念,注重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分步实施,注重构建合理的城市环状水网体系,形成独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中国绿城”、“中国水城”景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首府南宁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二)规划目标 “水畅、水清、岸绿、景美”。 努力将城市内河水系及沿线区域建设成为畅通的行洪道、水清岸绿的滨水生态住区、风景秀丽的景观带、经济繁荣的产业带、内涵丰富的文化带、人水和谐的休憩园,实现人与水、自然与文化的和谐,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提升,为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三)规划水平年及范围 2007年为现状基准年,2010年为近期水平年,2020年为远期水平年,2050年为远景水平年。 规划的范围为正在修编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心城范围内涉及的邕江及内河水系并延伸至源头。规划整治面积254.3km2。 三、城市水网规划结构“一江、两库、六环、十八(内)河”。

浅析城市规划的前瞻性和经济性

浅析城市规划的前瞻性和经济性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的规划与建设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根据作者多年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角度阐述了城市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的关系,分析了在处理城市规划的前瞻性和经济性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规划前瞻性经济性 自从有了城市一词,就产生了城市资源的利用和配置问题,怎样才能做到城市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既合理又科学,就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的发展前景及发展态势,做到超前而不脱离实际,经济而不因循守旧,即城市规划的前瞻性及经济性的关系问题。 一、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的关系 1、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相互联系的关系 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是相互联系的,只有规划具有适度的前瞻性,才是最经济最合理的,才能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否则,只能适得其反。有的城市认为规划应量入而出,所以不应超越经济的发展水平,但从近年来的实践看,过分强调眼前局部利益,忽视长远与全局利益,才是资源的最大浪费和规划的最大失败。 2、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协调一致的关系 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是协调一致的关系。规划的适度前瞻性使得规划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城市资源,实现城市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规划的经济性要求又使得规划必须考虑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定位城市功能,科学配置城市资源,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高屋建瓴,适度超前,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必须协调一致,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3、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相互制约的关系 规划的前瞻性与经济性是相互制约的,规划的前瞻性制约和影响着规划的经济性,规划脱离实际的盲目的前瞻性,必然造成事实上的不经济性;而规划的经济性又反过来制约着规划的前瞻性,使规划的前瞻性符合城市发展的实际。 三、规划的前瞻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脱离实际片面追求所谓的国际化 目前,城市规划出现的一个倾向,就是片面追求所谓的国际化,严重脱离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网规划介绍2010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9—2015年)》,这标志着南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正式获得国家立项,南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始进入到实质性的建设阶段。目前正在开展的南宁轨道交通项目为东西向1号线工程及南北向2号线工程,两线将构成我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十”字骨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南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随后进行相应调整,2012年1月22日获得南宁市政府批复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将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增加至8条线路,线路全长250多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500亿元。通过制定线网规划,建立功能层次明确、体系完善、与城市功能高度适应的轨道交通系统,将促进南宁中心城区和城镇密集区的协调发展及区域职能的发挥。通过合理安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建设时序,能引导城市发展的节奏和方向。 【建设时序】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2010~2015),建立骨架线网,修建一号线一期和二号线一期,建设线网“十字”骨架线,奠定线网的基础,提供快速过江通道,联系城市东西、南北的主要发展轴线。 第二步(2016~2020),加强城市三大中心的联系,支持五象新区发展,带动邕江南岸的发展,修建二号线二期,三号线、四号线,到了2020年,线网在一、二、三、四号线组成的“井”字基本形态的基础上,构建5号线与7号线,形成“三横三纵”的线网布局。该线网基本形成网络规模,覆盖邕江南、北两个发展带,连通城市“三大中心”,提升对南宁东站的服务水平,可以很好地促进城市发展,发挥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 第三步(2021~2050),增加网络覆盖,修建六号线,二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延长线,五号线延长线,七号线延长线和八号线。进一步扩大线网规模结构,充实市中心内部以及向外交通联系,加大线网覆盖范围和密度,提高轨道交通系统服务水平。 1号线江北东西向的骨干线 西起西乡塘区石埠,东至南宁东站,一号线全线长32.1公里,共设25座车站,线路全长32.1公里,其中地下线26.0公里,高架线5.8公里,地面线及过渡段0.3公里;设车站25座,其中地下站21座,高架站4座。换乘车站共7座,分别与铁路、其它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换乘。已于2011年12月29日在滨湖广场举行开工仪式,2016年年中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一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横线,该线路形似一个“勺子”,该线路连接江北东西方向。 具体站点:石埠站-南职院站-鹏飞路站-西乡塘客运站-民族大学站-清川站-动物园站-鲁班路站-广西大学站-白苍岭站-火车站-朝阳广场站-新民路站-民族广场站-麻村站-南湖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东盟商务区站-凤岭站-埌东客运站-百花岭站-佛子岭站-火车东站。 相关备注:按照远景规划,一号线有6个站换乘,可去往邕城的另外区域。 2号线南北跨江的骨干线 南起邕宁区蒲庙附近六晚,北至西津,全长37.3公里,共设26座车站,全为地下站。2号线一期线路全长约19.0km,其中地下线长6.5km,约占总长度的34.2%,高架线长12.5km。共设车站15座,其中高架站10座,地下站5座,3个换乘站均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1870m,最小站间距880m,平均站间距1.3km。投资估算约60.5亿元,2013年底动工,2017年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二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纵线,该线路走一个“L”形,也全部是地下站,横跨邕江。

(管理制度)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壹、第二十二条“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别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登记换证手续”修改为“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资料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规划备案。 二、第二十七条“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且能够通知供电、供水部门停止施工供电、供水,有关部门应当协同实施”修改为“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关联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此外,对部分文字作了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2000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根据2005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 为加强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含市辖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逐步改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且能够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市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县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私有房屋,是指用于居住的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且依法享有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 私有房屋建设,是指私有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重建等建设活动。第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人防、环卫、环保、文物古迹保护、房屋间距及其他规划要求。 第五条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遵守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私有房屋建设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地关系(1)

抓好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县政府副县长王洪波 县委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三化”协调发展,把经济做强、工业做大、农业做优、城市做靓、民生做实的基本思路和宏伟目标,给我县城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我们城建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如何结合当前全县深化“一创双优”开展“六讲六比两带头”集中活动中,我进行了深入思考,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的领导下,重新审视我们的城建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把城市扮靓,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擦亮“名片”,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助推二三五目标早日实现。 一、不断提高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 城市作为永续发展的地域空间,是经济、文化、生态、人口等因素的综合产物,其伴随经济发展而发展,反过来,又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如何做好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这篇大文章,实现城市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以城市发展带动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促进城市综合力的增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经济发展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条件,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对立统一、互为因果的关系。

(一)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城市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其次,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城市建设作为一个扩大投资、推动消费、促进发展的过程,其本身就是一种经济活动。通过城市建设,可以带动房地业、建筑业、商业等十几个相关产业的大发展。从经济发展的全局看,城市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基础性作用,虽然不直接创造价值,但参与价值的创造。加快经济发展城建必须先行。城市建设的大发展,大变样,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吸纳剩余劳动力、促进招商引资具有重要意义。 2、城市建设是经营城市增加财力的重要途径 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并加速向资本的转化,是解决城市建设钱从哪里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政府通过公开拍卖、挂牌出售等方式,把存量土地资源转化为土地资产,实现土地资产价值,进而形成了对城市土地的再投入。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并加速其向资本的转化,就可以有效地缓解城建资金短缺与加速城市建设的矛盾,切实积聚城市建设、改造资金,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进一步推动城市建设向高起点、大手笔、大投入跨越。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房地产建设,虽然这个观点是落后的,却是我县目前情况下的唯一选择,是符合目前发展需要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总体规划范围分为二个层次: 1、南宁市城区,范围为规划高速公路环内的全部用地。 2、周围卫星城镇:指依托中心城而发展的邕宁蒲庙、五塘、玉洞-良庆、金象-那马、吴圩、金陵、武鸣城厢、伊岭等8个城镇。中心城是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地域。 市域范围: 本规划期市域范围仍以现行政区划为依据,包括南宁市区、邕宁县和武鸣县。市域总面积10029平方公里。其中南宁市区1834平方公里,邕宁县4725平方公里,武鸣县3470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自治区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信息中心,我国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具有民族特色、亚热带风光的现代化园林城市。

南宁市区位分析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3、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4、城市电信工程规划 5、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6、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成都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水源选择 邕江水量充沛,历史最枯流量143m3/S,水质较好,心圩江以上邕江河段水质按二类标准控制,心圩江以下属三类地面水源,心圩江以上邕江河段取水条件优越,是南宁市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近郊的龙潭水库、天雹水库、老虎岭水库、峙村河水库、大王滩水库等考虑作为补充水源。 水厂厂址选择及建设规模 现有凌铁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位于城市中下游河段,不宜再扩建,现有供水能力为最终规模。河南水厂可扩建16万m3/日,今后主要建设位于城市上游的陈村水厂(最终规模60万m3/日)和三津水厂(2010年规模30万m3/日),总计可达170万m3/日。 为了提高城市市区东北、琅东及南郊供水水压,规划建设虎邱加压站(设计能力8万m3/日),琅东加压站(设计能力20万m3/日),南郊加压站(设计能力10万m3/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孝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孝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南府干[2013]14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6.23 【实施日期】2013.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孝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南府干〔2013〕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黄孝林同志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免去其兼任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蔡志忠同志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潘纪豪同志为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南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城市环境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郑家海同志为南宁市大型活动协调办公室(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宁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任黄荣庆同志为南宁市大型活动协调办公室(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任边文艺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任李宁同志(女)为南宁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局长(兼); 任吴厦同志为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李勤同志(女)为南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黄赞同志为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任莫桂清同志(女)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任周叱同志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兼); 任林剑同志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任陈晨苗同志(女)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总工程师(兼); 任黄敏丽同志(女)为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朱茂福同志为南宁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任吴小淙同志为南宁市商务局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南宁市人民政府文件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南府发〔2009〕79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财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9月14日印发 (网络传输)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及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采取实物分配和货币补贴相结合,通过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以自主购买普通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先购后补、不购不补的原则。 三、补贴对象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单身人员; (三)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结合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以及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确定。无房户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户6万元。如所购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标准的家庭享受货币补贴面积,应按照补贴面积标准减去现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以后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补贴资金来源及管理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从相关来源渠道安排解决。房改部门设立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根据房改部门的申请和用款进度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专户,实行统一发放,统一管理。 六、房源信息 购房人可在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f8820470.html,/)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 七、确定年度计划安排 2009年计划补贴1000户。今后每年房改部门根据市政府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和财政收入情况,确定当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和补贴户数并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6修正)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6修正)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46号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6.03.31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4.21 【实施日期】2016.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995年8月21日南宁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1996年5月30日南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2005年3月16日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2005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修订根据2010年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暂住户口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 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使用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城市街道、城市桥梁、过街地下通道、高架道路、隧道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 (二)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暗渠、明渠、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 (三)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和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及城市夜间景观照明设施; (四)以上市政设施的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南宁城市规划

1.2.2南宁市城市规划发展 (1)城市定位及发展方向 (南宁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城市定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西南地区交通枢纽,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 城市近期发展方向 以邕江为轴线,两翼拓展,东建西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形成向东、西、南三个主要方向拓展的空间格局,重点实施城市向南发展的战略,重点启动建设五象新区。 (1)向东——完善凤岭片区、仙葫片区,加快建设龙岗片区; (2)向西——加快相思湖新区建设步伐; (3)向南——提升江南片区,重点启动建设五象新区。 (2)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1、总体布局形态:“一轴两带多中心” 南宁城市外围组团、发展轴线正在逐渐展开,为打破单中心圈层拓展结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近期应加快对城市空间结构作出合理调整,突出“一轴两带多中心”的发展模式和趋势,逐步形成沿邕江两岸串珠式展开、沿其支流纵深发展的城市布局形态。

2、“一轴两带”的城市发展轴线 (1)“一轴”:沿江城市发展轴,整个城市沿邕江两岸展开,城市各级中心分布在邕江两侧,沿邕江形成城市最主要的一条东西向的发展轴线; (2)“两带”:一是西部北部生态保护带,是南宁的上水地带,除紧邻城市的山前地带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外,应作为城市西部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进行保护和培育;二是南部生态保护带,南部的大王滩水库及其周边低山丘陵地区,除局部作为旅游度假发展用地外,应作为城市南部的重要生态屏障。 3、沿江串珠式的“多中心”城市空间体系 (1)一主:中心片区的老中心和紧邻的邕江南岸中心共同构成联系邕江两岸发展轴的中心聚合枢纽。 (2)两副:南部五象副中心和西部相思湖副中心,副中心和其服务范围内的城市组团将成为疏解中心区吸引力的“反磁力”集团,以有效缓解中心组团的压力。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2年.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实行了干部年轻化.其成功点不仅在于精兵简政.这次改革的深远影响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二是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四化”标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大批年轻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 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8年.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机构人员编制比原来的实际人数减少19.2%,并首次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我国改革的重心已由农村转向城市.尽管由于后来复杂的原因,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但其历史性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直到现在,仍然是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转变了政府职能. 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3年.改革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这次改革提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实现“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行政管理职能转向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果说过去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到1992年终于“摸”到了这块“石头”,即邓小平南方谈话时强调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8年.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这是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了1/4,移交给企业、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达200多项,人员编制减少了一半.与此同时,新组建了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4个部委.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这次改革精简力度很大,一个突出特点是,行政管理从具体的工业经济管理中淡出.除了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两个管理部门外,这次改革将其他直接管理工业的10个部委都撤消了.同时,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机构,提出公务人员要减一半,国务院当时3.4万人减了1.7万人. 第五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2003年.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由28个部门组成.这次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商务部,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经贸委下属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目标很明确,即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区、镇、乡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 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的管委会依法承担本开发区内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乡规划、村庄规划已经依法批准; (二)设置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 (三)行政村配备专职的规划建设协管员; (四)制定完善的审批管理、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名单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委托书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规划管理职责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采用基础测绘数据。基础测绘数据不能满足编制需要的,采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地形图、平面坐标和高程控制测量系统,其数据格式应当满足本市地形测量技术要求。 第六条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旧区改建应当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居住条件。 镇、乡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统筹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环卫、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并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村民住宅建设向集镇和中心村区域集中。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第七条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安排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交通相对便利的区域。

最新-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 精品

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 篇一: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城管执法要机构改革更要权力法定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城管执法要机构改革更要权力法定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即将开始,很多考生已经进入复习冲刺阶段,下面是文都网校公务员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帮助广大考生攻克申论,助力国考!【热点事件】据报道,住建部近日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的通知》,决定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 据称,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将整体改编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等职责。 【参考评析】现代城市治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相互交织性,使得原有条块分割的部门执法体制捉襟见肘,旨在实现多部门综合执法职能的城管执法应运而生。 但是,自从建立伊始,城管执法便面临没有“婆婆”的体制尴尬。 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统一的立法指引,各地在城管执法体制设置上五花八门,组织机构、职权范围、执法监督等都不尽一致,客观上造成了实践中城管执法失范。 要改变“九龙治水”的部门执法弊症,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首先必须从组织体制入手,在现有的行政结构中组合出科学高效的城管执法体制。 此前,一些地方在划分调整部门职能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城管部门。 例如,北京市以原市政市容委为基础,成立职权范围更广的城市管理委员会。 但从国家层面看,中央政府始终缺乏专门的城管机构,相关职权虽然划归了住建部,但在住建部中也缺乏专门性机构,不便于更加专业、更为集中地开展工作。 此次住建部设置的城市管理监督局,严格意义上讲并非全国城管执法的“婆婆”。 从职能上分析,城市管理监督局只是住建部的“内设机构”,并不直接对外行使执法职能,负责“指导”而非“领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 但是,这种定位更加突出了规则供给和监督查处的功能,回应了当下执法实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2009-2012年) 的通知 (南府办〔2009〕2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2009-201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南宁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 (2009-2012年) 为加快建设具有南宁特色的技术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优势产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桂政发〔2008〕55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把我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奋斗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积极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加强技术标准研究,提升标准化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 1.加快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标准研制体系。构建适应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为导向、以企业自主创新为主体、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以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实施反馈体系。引导有实力和有积极性的企业提出国家标准研制新项目,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将我市的优势产业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库首页>> 地方法规(1996)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61202 【实施日期】 19961202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南宁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宁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南宁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不另划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第六条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工作。 武鸣、邕宁两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县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县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受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章名】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余建制镇的规划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 第九条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指定的县域内重要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和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同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南宁市城市市区内重要地段、重要道路两侧、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没有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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