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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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脱节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实践处于不相协调的状态,集中体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脱节。由于管理体制导致的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呈现分割状态,因此同一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会存在真空。在深入了解体制内导致城市规划脱节的因素后,指出可行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不协调;城市规划脱节

城市是以土地为载体的具有多种功能的人口聚集地,城市规划也相应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紧密联系。我国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的客观条件因地制宜,在合理地统筹安排部署下另各个方面均衡协调地发展,而土地利用中的总体规划则主要关注了耕地数量的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对于产业用地布局的有关规划内容则分散在农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次要等级的规划中。

正如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发展道路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抄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领域的现代化建设都处在一个渐进的过程。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之后,我国政府不断进行着土地利用相关制度的建设,颁布并修订了诸多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规划受到整个社会的普遍重视,各级政府按照规划规划使用、管理土地的意识大大增强。但是,我国整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仍然不尽协调。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市的规模扩张迅速,不断地超越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模限制,引起了许多土地利用方面的冲突和矛盾。

1 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采取面向未来的干预措施以解决某一区域的土地利用问题的一个过程,FAO从发展中国家农业与农村发展角度出发,认为土地利用规划是“以水土资源的系统评价为基础,通过土地利用及其社会经济条件分析,选择和采用最佳的土地利用方案”

[1]。此外,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解还有众多观点,比如梁鹤年从城市土地利用问题方面考虑,认为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在城市中保护、改进生活、生产和娱乐环境的过程”。然而片面的概念本身侧重即有不同,并容易忽略外延事物的差异性,都会导致对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分工等认识存在局限。

1.1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分析

土地利用规划于20世纪50年代初经前苏联传入我国,当时被称为“土地整理”,1956年正式改名为“土地规划”,当时的土地规划偏重与农村、农业用地的合理利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经济体各项发展飞速,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由于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人地矛盾日益凸显。1986年国家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6年——2000年)的编制工作,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基本形成,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初步确立,于1997年开展了第二轮土地规划工作将总体规划编制到了2010年,此轮规划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土地利用规划提高了土地利用的效率,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地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这给了后续正在展开以及即将展开的规划工作很多启示,即在新一轮规划工作展开之前,总结思考先行土地规划体系和方案是否全面完善是非常必要的,改革是必须的。

1.2 土地利用规划的本质与特征

土地利用规划的本质属性至少包括:①(土地利用)问题导向性,即解决土地利用面对的问题是土地利用规划产生和发展的动力;②(地球表层)空间性,因为土地利用是发生在地球表层空间的人类活动,土地利用规划也是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③未来性,为了解决某一区域内的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规划只有也只能通过采取面向未来的措施来遏制当前土地利用问题的进一步发展或避免未来某一土地利用问题的出现;④过程性,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过程而不是某个时间点的行为;⑤干预性,土地利用规划本质上是对于土地利用行为的一种干预,这种干预可以来自政府、土地所有或使用者、非政府组织等[2]。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政策性,规划是一项政府行为,是为一定的土地制度和土地政策服务的,政府借助于规划对土地利用进行干预。其编制与实施更多体现政府的权力,受价值观影响;②整体性,土地数量的有限性和需求的多元性,要求规划必须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出发,在全部土地资源的层面上选择方案;③折衷性,在土地面积有限性的约束下,规划方案实质上是寻求各业用地部门用地的满意方案,即所谓的不求最优但求满意;④动态性,由于规划依据的不确定性和灰色性,一成不变地实施规划是不切实际的,应当允许规划在实施中及时地得到修正与完善[3]。总结来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渐进实现目标的过程,允许修正和完善规划的前提是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保障。

2 城市规划的概念及特征

城市规划即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城市规划的特征属性包括:①技术性,即城市功能的合理性;②艺术性,即城市形态的和谐性;③政策性或法制性,即城市规划是一个公共政策的过程;④民主性,即城市规划是将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⑤综合性,即城市规划是对于城市区域内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协调;⑥地方性,即城市规划方案的设计必须结合地方特点实情;⑦实践性,城市规划方案需要充分反映建设实践的要求,同时要按规划进行建设。

3 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脱节问题的产生

对比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本质概念及特征属性,不难发现城市规划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一种与总体规划具有紧密的联系。然而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操作中,由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尚且不完善,往往会造成规划实施环节脱节,导致土地利用方面出现整体与个体利益相悖的局面。

3.1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较多,分工不明确

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大类,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又分为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按理说是层次完整的,但我国目前各级总体规划职能分工不明确,内容相似雷同,大多是宏观描述缺少实践操作的细致表述,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则相对缺乏,而详细的方案规划活动更是极少开展。对比其他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国外的最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很宏观,只对下一级别的规划具有一定指导作用,而地方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则内容详实且分类细致,有的甚至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具体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分类可参见[2]王向东, 刘卫东, 土地利用规划: 由概念和本质属性谈起,表1 土地利用规划的分类)

3.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规划失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各成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法有效发挥对于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土地利用需求的整合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计划性规划,以土地供给为出发点,以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前提,重心在控制,以期适当制约供给,有效引导需求;而城市规划按城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着眼于发展。二者在规划的目标、时间、部门职能分工以及编制规划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等方

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城市发展规模突破各种规划的失灵现象。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部体系仍然存在协调性与衔接性差、形式死板的缺陷,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的控制规划失灵[4]。

3.3 政府规划干预政策本身存在缺陷

政府干预政策的存在是因为市场失灵,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同样是政府干预手段的一种体现。政府规划干预措施在取得一定成效时往往也存在缺陷[5],包括规划指标下达依据不充分、规划指标设定不科学造成非农建设用地量稀缺导致城市规划与总体规划相悖以及缺乏公共参与的因素。

纵观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仍需要大量建设用地,土地过度的非农化利用会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由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制度存在缺陷,地方政府在城市与工业用地规模扩张政策失灵。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对于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但是在规划政策的实施方面不能到位。各级地方政府相对依赖实施的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对于地区总体协调发展并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3.4 激烈竞争导致城市间冲突和区域性矛盾加剧

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区域及城市越来越受到重组化的影响。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产生了巨大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各级地方政府从原先的中央政府职能延伸的部门逐渐向企业化的利益体转变,更多地从本地经济收益的角度来对各方面进行规划和实施。而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改革进程,使得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开始存在愈发激烈的竞争关系,发展地区经济、增强城市竞争力成为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因此以城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发展为主要任务的城市规划更多地被地方政府所重用。由于城市之间竞争的关系加剧了,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城市间区域性的矛盾激化。但是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缺乏明确的区域性政府职能和政策,地方政府只能从地区的局部利益出发编制规划战略。因此从总体规划角度来协调和引导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竞争关系的举措势在必行。

4 对策

无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规划,如前文所述,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采取面向未来的干预措施以解决某一区域内土地利用问题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两个方面。

4.1 规划编制

1)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侧重应由上一轮规划强调的保护基本农田、维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向全面保护国土资源方向转变,以期达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保障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和人与自然共存的和谐性。

2)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应当由以指标控制体系为主向以宏观控制手段为主与空间布局相结合的概念转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应当弱化单纯的指标控制和分配作用,加强产业布局优化和用途管制的规模,少说假大空话,切中要点,以便上行下效,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效率。相应地,城市规划也要做好全面开展编制细化的工作,避免笼统教条的条例规定,转以专业的指导性文字叙述。

3)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基础信息的取得是相当困难的,指标的控制同样是无可避免的,那么规划的制定应保证指标设置的弹性化,以降低信息不完整所带来的规划制定不科学、脱离实际情况的风险。规划的刚性与弹性英语土地利用规划的等级相对应,国家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国家级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外,全部采用刚性指标,自上而下刚性指标逐渐减少,弹性指标逐渐增多,到乡级仅保留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刚性指标,其余全为弹性指标[5]。则相应地城市规划中规划编制的余地较大,不至于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政策形成脱节或冲突。

4)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地引入适当的公众参与机制,以推动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尤其城市规划的本质是追逐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所做出的对城市区域内各项发展的统筹部署,有了地方基层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吸纳人民群众的宝贵经验和智慧结晶,能够保证规划的编制更加合理、更容易实施。群众本身的素质通过参与公共事业的规划也可以得到相应地提高。这是社会发展所要求的。

4.2 规划实施

1)构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统筹构建省、市、县、乡统一的管理网络,以保证各级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数据透明化。

2)实施保护规划的价格屏障,重视价格机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重要位置,以期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间的空白。

3)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发布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保证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城市规划甚至其他的下级规划在各级政府单位的职责范围内能够顺利实施。

4)合理理解指标弹性的含义,结合各个地区不同的数据情况,允许指标在地区间调剂。比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规划指标给定的非农建设需占耕地与实际需求量间存在缺口,如果能够相应地调剂给经济发达地区,则可以在两个地区内实现共同和谐发展的局面。

5 结论讨论

做一个合格的地理人,要正确理解人类与土地的关系,充分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刻认识土地资源不可再生的特殊性,才能树立科学用地观,完善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改善我国政府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方面的不足,填补我国土地利用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中的空白。不仅是规划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谨遵规划,采取措施,严格管理,保护并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完善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对于整个国家的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FAO. Guidelines for Land-use Planning (Development Series No. 1.) Rome, 1993

[2]王向东, 刘卫东, 土地利用规划: 由概念和本质属性谈起[J]. 国土资源情报, 2011, (10) : 54-60

[3]王万茂,董祚继,王群等, 土地利用规划学[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6: 18-20

[4]何格, 浅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失灵. 特区经济[J]. 2008, (5) ; 139-140

[5]林娟, 吴郁玲, 土地资源配置中政府规划干预政策的制度缺陷与优化[J].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9, 26(4) : 1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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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秋枝, 李红梅, 栾进华, 完善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探讨[J]. 山西建筑, 2008, 34(9) : 84-85

[11]郑振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改革[J]. 中国土地科学, 2004, (8): 13-18

[12]Ma L J C. Urban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1949-2000: a review and research agenda.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 2001, 34(9): 1545-1569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

浅析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脱节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实践处于不相协调的状态,集中体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脱节。由于管理体制导致的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呈现分割状态,因此同一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会存在真空。在深入了解体制内导致城市规划脱节的因素后,指出可行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不协调;城市规划脱节 城市是以土地为载体的具有多种功能的人口聚集地,城市规划也相应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紧密联系。我国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的客观条件因地制宜,在合理地统筹安排部署下另各个方面均衡协调地发展,而土地利用中的总体规划则主要关注了耕地数量的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对于产业用地布局的有关规划内容则分散在农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次要等级的规划中。 正如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发展道路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抄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领域的现代化建设都处在一个渐进的过程。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之后,我国政府不断进行着土地利用相关制度的建设,颁布并修订了诸多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规划受到整个社会的普遍重视,各级政府按照规划规划使用、管理土地的意识大大增强。但是,我国整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仍然不尽协调。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市的规模扩张迅速,不断地超越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模限制,引起了许多土地利用方面的冲突和矛盾。 1 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采取面向未来的干预措施以解决某一区域的土地利用问题的一个过程,FAO从发展中国家农业与农村发展角度出发,认为土地利用规划是“以水土资源的系统评价为基础,通过土地利用及其社会经济条件分析,选择和采用最佳的土地利用方案” [1]。此外,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解还有众多观点,比如梁鹤年从城市土地利用问题方面考虑,认为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在城市中保护、改进生活、生产和娱乐环境的过程”。然而片面的概念本身侧重即有不同,并容易忽略外延事物的差异性,都会导致对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分工等认识存在局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土地利用规划学习心得体会(范文7页)

土地利用规划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土地利用规划》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较丰富和全面的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知识,这是能较好的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的基础;在学习中,老师认真负责,教学经验丰富,能够把握业内的最新方向,使我在学习上有很大的提高。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概念 1.土地利用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是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利用为中心,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做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编制程序是:编制规划的准备工作;调查研究,提出问题报告书和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规划的协调论证;规划的评审和报批。 2.土地规划是对土地利用的构想和设计,它的任务在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因地制宜的原则,运用组织土地利用的专业知识,合理地规划、利用全部的土地资源,以促进生产的发展。具体包括:查清土地资源、监督土地利用;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和任务;合理协调各部门用地,调

整用地结构,消除不合理土地利用;落实各项土地利用任务,包括用地指标的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指标的落实;保护土地资源,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协调城乡用地之间的关系,协调耕地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 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批准的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 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论文资料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论文题目:浅谈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利用 班级:土地资源管理(2)班 姓名:舒志刚 学号:1021630210 指导老师:汤江龙

2013年4月10日 浅谈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利用 摘要文章通过阐述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介绍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 GIS)的技术原理,分析了“3S”技术在提供土地利用规划所需准确现状数据、集成多源信息、建设规划信息系、管理规划成果和监测规划方案执行情况中的作用。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技术 Abstract The paper expatiated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land use planning, introduced the Remote sensing techniques (RS), the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 and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 technology principle, analyzed the "3S" technology in the accurate status data needed to provide the land use planning, integration of multi-source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planning information system, management planning results and the role of monitoring plan for implementation. Key wards Land use planning Remote sensing technique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设计和安排,是依据区域近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经济措施。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是一个复杂过程,其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态和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国家、省、市(地)、县(区)和乡(镇)5个叫为完整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土地利用规划在,优化组织土地利用,协调供需矛盾,从而引导可持续发展维持人类生和存保护整个人类利益上有重要意义。【1】我国从20 世纪80 年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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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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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论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 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在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摘要:该文通过对当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分析,指出该区域内土地利用存在着传统省份分割的行政限制、与产业结构布局的协调以及利用的可持续性等制约因素。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突破行政限制,实现经济区内统筹协调,统一规划;二是加强对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控作用;三是提高规划本身的可持续推动力,希望在探索的过程中能取得“先试先行”的新经验,统筹海峡西岸经济区内协调发展,促进互动融合。 关键词: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海西经济区;制约因素;建议 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使得海峡西岸经济区正式粉墨登场。作为国家重点扶持和打造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旨在加强两岸合作交流、完善沿海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布局。如何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统筹协调发展,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需要经济区内的各级政府、各界做出多方面的努力。 海峡西岸经济区被《意见》赋予的四大战略定位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

游中心”,按照这一战略定位,要坚持“准确定位、整合优势、合理布局、互动联动、统筹协调”的基本格局。同时,海峡西岸经济区以福建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莆田、三明、南平、宁德为主体,包括浙江的温州、丽水、衢州,江西的上饶、鹰潭、抚州、赣州,广东的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涵盖了四省20市。所要涉及的产业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包括制造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电子产业、石化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等,这些产业的布局和建设,无不需要土地作为支撑。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和利用的难以逆转性,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慎重性。为了保证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则是举足轻重的。在即将全面启动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面对土地资源日益短缺,如何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在区域内产业布局、承接台湾地区的产业转移、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区域市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实现四省20市之间在土地利用方面的统筹协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1.海峡西岸经济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制约因素 1.1受传统省份分割影响,难以突破土地利用规划的行政限制。 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按照行政区域分5级制定:国家级、省或直辖市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各级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土地利用规划文本、说明书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I 目 录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条 规划目的 ......................................................................... 1 第二条 规划依据 ......................................................................... 1 第三条 规划任务 ......................................................................... 2 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2) 第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 ................................................................. 2 第六条 土地利用特点 ................................................................. 2 第七条 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 2 第八条 土地利用潜力 .. (3)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3) 第九条 社会经济目标 ................................................................. 3 第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 3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第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 4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5 第十四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5) 第十五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与调控....................................... 5 第十六条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6 第十八条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7) 第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 7 第十九条 一般农地区 ................................................................. 7 第二十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 7 第二十一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7 第二十二条 独立工矿区 ............................................................. 7 第二十三条 生态安全控制区...................................................... 8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 (8)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8) 第二十五条 允许建设区 ............................................................. 8 第二十六条 有条件建设区 ......................................................... 8 第二十七条 禁止建设区 ............................................................. 8 第二十八条 限制建设区 . (9)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7) 第二十九条 农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条 建设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一条 土地开发 .. (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土地利用规划学学生论文

《土地利用规划学》小论文要求 主要论文方向: 1、土地集约利用 2、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3、土地供需研究 4、宜农土地资源评价及开发利用技术 5、土地利用规划技术 6、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 7、土地利用规划与各种规划理论关系研究 8、其他关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 要求: 1、理论联系实际,有具体的实例,题目自定 2、不谈大政策性的和空洞的东西 3、每人一篇论文,格式规范(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结论、参考文献,有图、表、数据) 4、字数在3000-5000字

附:论文格式一般要求 1 题名 题名应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题名应避免使用缩写词、字符、代号、标点符号。 2 作者 3 摘要(包括英文摘要) 4 关键词(包括英文关键词) 关键词应选取能反映文章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关键词对文献索引和检索起着重要作用。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分别排在中、英文摘要的下方。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每篇选用3~5个。 5 正文 5.1 正文中使用标题序号为 1 中国土地 1.1 土地利用中的问题 1.1.1 问题一 ;2、2.1、2.1.1……;余此类推,且顶格书写。前言不标序号。 5.2 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请参阅GB3100~3102-93国家标准。一般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与废除的单位见下表1: 表1 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与废除的单位表 量的名称法定计量单位废除计量单位 长度质量压力粘度力能量直径功率时间nm、μm、mm、cm、m、km μg、mg、g、kg、t Pa Pa·s N J D W s、min、h、d、a ?、mile 1b atm、mmHg、mmH2O、bar cp kgf、dyn Cal、erg Φ Hp hr 6 参考文献 只能引用公开出版的文献。内部资料、产品简介等读者无法查找的非正式出版物不得引用。参考文献著录项目及格式为: 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识;参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2-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探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但由于二者分属不同部门编制,在开展背景、成熟程度、规划年限、编制方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导致规划之间矛盾突出,严重影响其有效实施和管理,成为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编制现状 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开展较早,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国家建设需要,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编制城市规划。在长期大量的实践中,我国的城市规划将国外优秀的规划理论与本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总体上规划编制水平较高,规划的科学合理性与可行性较强。 与城市规划相比,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步较晚,理论和实践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目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此外,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土地规划有关的重要规定、规程、标准和文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规划方法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技术规范和标准暂未统一,规划管理力度不够,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关系分析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一致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都是将土地作为主要规划对象,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以实现土地资源在各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二者在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是一致的,其核心是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矛盾剖析 虽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在编制依据、规划对象、核心内容等方面相对一致,但从目前的实施状况看,二者在很多方面还存在差异,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具体表现在: 1、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强调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数量与质量并重,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节约集体用地,确保土地的有效供给,而城市规划是从城市用地需求出发,立足于城市发展和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并引入多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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