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CAP) 是欧

盟成立后最重要的政策之一,旨在确保欧洲的食品安全和农业生产

的可持续性。该政策的实施历经数个阶段和变革,本文将就其变迁

进行梳理和概述。

1947年,欧洲经合组织 (OECD) 成立,致力于促进欧洲的经济

发展和重建。在此框架下,欧洲共同体于1962年成立,为了发展开

放和共同的市场,并向各成员国提供资金来改善其农业生产。欧洲

共同体的创始条约 (Treaty of Rome) 在农业部分中,规定了一些

政策措施,如粮食价格支持、市场干预、保护节奏措施等。这些措

施旨在保护欧洲的农业免受竞争的压力,并使其变得更加自给自足。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CAP的政策措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错误。其中包括农民补贴的不公平分配、补贴制度对环境和气候变化

的负面影响、生产过剩等问题。因此,CAP在1992年经历了重要的

改革,这被称为“麦克希尔改革” (MacSharry Reform)。

这项新政策于1992年6月10日开始实施,其目标是加强欧洲

农业的竞争力、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保护环境以及创造就业。

改革的关键变化之一是逐步减少价格支持和市场干预的程度,并取

而代之的是直接支付补贴,并对环境和动物福利设定要求。这些直

接支付补贴的分配基于生产量和土地使用情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

保障了农民的收入,并且改善了市场运作的公平程度。

在2000年代初,CAP又进行了第二次改革,这被称为“弗里森

改革” (Fischler Reform)。该改革的目标是继续减少支持价格和

干预市场的程度,更加强调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要求,以及与世贸组

织的规则相一致。在此基础上,CAP的补贴也逐步向农民通过环境

保护和气候保护采取的措施有关的方面倾斜。

到了2013年,CAP进行了第三次重大改革。该改革的目标是进

一步改进CAP的生态成效,并使支出更具有针对性和公平性。其中

一个变化是向农民提供直接支付的总金额的减少。政策也将直接支

付的分配更加关注社会和环境方面的需求,并将更多的资源用于确

保公共服务的提供,例如环境和工业等。CAP 2013改革将CAP的预

算削减到44亿欧元,这意味着在未来开展自然保护和生态卫星项目

等方面会变得更加挑战性。

总体而言,CAP政策的变迁是为了适应欧洲农业和市场的变化,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动物福利,并增强CAP的财政健康状况。这在多

个领域都产生了对欧洲农业的正面影响,也有望为全球粮食安全和

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

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 1962年开始实施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的核心政策之一,其目标在于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确保农业群体相当生活水平、增加农民个人收入、稳定市场、保障供给的可靠性、确保农产品以合理价格到达消费者手中。共同农业政策拥有三个支柱原则:(1)单一市场:即欧盟内部成员国之间贸易完全自由化,商品、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动,成员之间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并对区外国家筑起统一关税;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制定共同的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的竞争法则。 (2)内部优先:即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机制。当进口产品价格低于欧盟内部价格时,则实行进口征税;当欧盟农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内部价格时,就实行价格补贴,控制从欧盟外部的进口,消除世界农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 (3)价格与财政预算统一:即每年成员国农业部长理事会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并建立共同预算,即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目前,欧盟共同预算收入约为840亿欧元,其中用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约占50%。 为了保障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欧盟通过门槛价格、最低价格以及干预价格等措施对欧盟农产品市场价格实行统一管理。门槛价格是对欧盟之外国家设立的,是第三国农产品进入欧盟的最低进口价。如果第三国农产品到岸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就征收两种价格之间的进口差价税。最低价格是依据一种农产品在欧盟内供不应求地区的市场价格而定,其中包括了贮藏费和运输费。欧盟部长理事会每年公布14类统管的农产品的最低价格。干预价格也称保证价格或者保护价格,是生产者每年出售农产品可以得到的最低价格。当某类农产品供大于求,出现相对过剩,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生产者在市场上出售农产品可以从欧盟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领取市场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的差价补贴,或者直接将农产品以干预价格出售给干预中心。由此可以保证生产者收回成本并获得一定的利润,以保护农民的利益。 共同农业政策极大地促进欧洲农业发展、稳定农产品市场以及欧洲一体化建设。1970-1980年代,各成员国的农产品产量迅速增加,到1990年代初,欧盟的农业人口下降了50%,但是农业产量却提高了3倍。与此同时,共同农业政策也带来了一系列由于生产过剩造成的严重后果,例如欧盟财政预算负担不断加重且在共同预算中各国承担的义务与获得的收益之间不对称,引发了各国要求改革共同农业政策的呼声。 从1972年起,欧盟便开始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改革,但是成效并不令人乐观。2010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表公告,提出了欧盟未来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初步方案,将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定位于保证粮食生产、对自然资源进行可持续管理,并维护农村地区的平衡发展

欧盟东扩后共同农业政策调整的评价

欧盟东扩后共同农业政策调整的评价 王志远 一问题的提出 1958年1月1日《欧共体条约》(罗马条约)生效后, 1960年6月30日欧共体提出建立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以下简称CAP),并于1962年开始实施。CAP建立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50年,期间历经改革和调整。2002年欧盟提出东扩计划之后,CAP调整尤其频繁[1],现在这项涉及27个国家的农业政策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系统分析欧盟提出东扩计划后CAP 调整的深层次因素,既有利于评估欧盟的农业支持政策,也有利于分析CAP未来的发展前景。 在欧盟第一轮东扩前,有学者指出欧盟东扩后CAP将面临三方面的压力:一是欧盟财政负担日益加重;二是CAP越来越受到WTO农业规则的制约;三是欧盟东扩后,与原成员国之间差异巨大的新成员国能否适应CAP的各项支持措施[2]。近年来,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基于这三个方面展开。例如,分析欧盟东扩后的财政困难[3],多哈回合谈判与CAP调整[4],欧盟东扩对中东欧国家的负面影响[5]。但是在新的形势下,这三个方面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并列,而是一个相互交错的复杂系统,针对这三个方面的综合性评估仍然缺乏。新成员国与老成员国在发展阶段上明显不同,能否在CAP的同一框架内共存,怎样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利益?这涉及近年来CAP支持目标的转换以及欧盟财政资金分配问题。制约CAP总体规模的究竟是欧盟的财政负担,还是WTO农业规则?这关系到CAP支持总量和支持空间的变化。近年来CAP支持措施调整究竟是为了适应多哈回合农业谈判,还是为了适应新成员国农业发展的要求?这决定了CAP具体支持措施的变化。

第24课 欧洲的经济区域一体化 学案(含答案)

第24课欧洲的经济区域一体化学案(含答 案) 第24课欧洲的经济区域一体化学习目标课程标准重点难点以欧洲联盟为例,认识当今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发展趋势。 1.理解欧洲走向联合的原因;熟悉欧洲一体化的四个步骤及 采取的重大措施;概括其演进趋势。 2.理解欧洲一体化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与问题。 一.欧洲共同体的建立与发展1原因1西欧有着共同的文化遗产和心理认同感,经济发展水平相近。2近代以来,各国冲突和战争不断,给欧洲人民造成了无穷的灾难和痛苦。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的国际地位一落千丈,受到来自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控制和威胁。4西欧的有识之士认识到,只有走联合发展的道路,才能重塑昔日的辉煌。2建立1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标志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开始。21967年,欧洲共同体成立。3发展1关税同盟1968年建立。成员国之间逐步取消各种关税,实现贸易自由化。对外建立共同的关税率。2共同的农业政策1968年实施。共同体内农产品自由流通和统一农产品价格。共同体优先, 即出口或进口都首先面对成员国。建立共同农业基金,对共同农 业政策实施共同财政支持。3货币政策建立欧洲货币体系,稳定成员国之间的汇率。4统一大市场提出1985年。内容实行人员.商品.

资本.劳务的自由流通。运作1993年,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开始运作。易错提醒1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原因不是美苏“冷战”的威胁,而是欧洲各国经济发展与经济联系的需要。2欧洲经济一体化起步于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正式成立,而不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正式成立。 二.欧洲联盟初具规模1欧盟成立1过程1991年,欧共体成员国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3年,欧盟正式成立。2性质是一个具有经济和政治双重性质的组织。3意义欧洲一体化的内容从经济合作扩大到政治.经济.军事一体化,欧洲各国的合作更为广泛和紧密。2欧盟发展1欧元诞生时间1995年定名,2002年1月1日正式启用。意义是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有利于整个欧洲经济稳定地发展;加强了民众的认同感,使欧洲一体化成为由欧洲公众参与推动的自下而上的进程。2规模扩大到xx年成员国已达27个,包括中.东欧的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3欧洲一体化的意义1对欧洲符合欧洲的整体利益和欧洲各国的利益。有利于欧洲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平与稳定。2对世界反映了20世纪下半期经济区域化的趋势。改变了世界格局,极大地提高了欧洲在国际上的地位。图解识记1欧洲一体化的发展2欧洲一体化的深化思维点拨从欧共体到欧盟的发展,欧洲的联合在性质上由一个以经济合作为主的组织转变为一个具有经济和政治双重性质的组织,在内容上由经济合作扩大到政治.经济.军事一体化。易混易错欧盟欧共体欧共体是两极格局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CAP) 是欧 盟成立后最重要的政策之一,旨在确保欧洲的食品安全和农业生产 的可持续性。该政策的实施历经数个阶段和变革,本文将就其变迁 进行梳理和概述。 1947年,欧洲经合组织 (OECD) 成立,致力于促进欧洲的经济 发展和重建。在此框架下,欧洲共同体于1962年成立,为了发展开 放和共同的市场,并向各成员国提供资金来改善其农业生产。欧洲 共同体的创始条约 (Treaty of Rome) 在农业部分中,规定了一些 政策措施,如粮食价格支持、市场干预、保护节奏措施等。这些措 施旨在保护欧洲的农业免受竞争的压力,并使其变得更加自给自足。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CAP的政策措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错误。其中包括农民补贴的不公平分配、补贴制度对环境和气候变化 的负面影响、生产过剩等问题。因此,CAP在1992年经历了重要的 改革,这被称为“麦克希尔改革” (MacSharry Reform)。 这项新政策于1992年6月10日开始实施,其目标是加强欧洲 农业的竞争力、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保护环境以及创造就业。 改革的关键变化之一是逐步减少价格支持和市场干预的程度,并取 而代之的是直接支付补贴,并对环境和动物福利设定要求。这些直 接支付补贴的分配基于生产量和土地使用情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 保障了农民的收入,并且改善了市场运作的公平程度。 在2000年代初,CAP又进行了第二次改革,这被称为“弗里森 改革” (Fischler Reform)。该改革的目标是继续减少支持价格和

干预市场的程度,更加强调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要求,以及与世贸组 织的规则相一致。在此基础上,CAP的补贴也逐步向农民通过环境 保护和气候保护采取的措施有关的方面倾斜。 到了2013年,CAP进行了第三次重大改革。该改革的目标是进 一步改进CAP的生态成效,并使支出更具有针对性和公平性。其中 一个变化是向农民提供直接支付的总金额的减少。政策也将直接支 付的分配更加关注社会和环境方面的需求,并将更多的资源用于确 保公共服务的提供,例如环境和工业等。CAP 2013改革将CAP的预 算削减到44亿欧元,这意味着在未来开展自然保护和生态卫星项目 等方面会变得更加挑战性。 总体而言,CAP政策的变迁是为了适应欧洲农业和市场的变化,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动物福利,并增强CAP的财政健康状况。这在多 个领域都产生了对欧洲农业的正面影响,也有望为全球粮食安全和 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简介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CAP)是欧洲联盟最重要的 政策之一,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农业补贴计划之一。自1957年成立以来,CAP在 欧盟国家的农业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为了适应时代变化和应对挑战,CAP经历了多次变革。本文将介绍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历程。 1957年-1992年:第一阶段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最初在1957年的《罗马条约》中被确立,旨在实现农业市 场的整合和农产品价格的稳定。该阶段的政策重点在于建立共同农业市场和保障农民的收入。欧盟通过设立关税壁垒和向农民提供直接补贴等手段来保护本国农业,并确保农产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然而,这一政策很快面临了一些挑战。农产品价格的稳定性导致了过剩生产和 高额补贴支出,给欧盟的预算带来了压力。此外,CAP的保护性政策也引发了国 际贸易争议。 1992年-2003年:第二阶段 为了解决第一阶段中出现的问题,欧盟在1992年进行了一次重大的改革。这 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减少对农业市场的干预,促进农业的竞争性和可持续发展。新政策引入了直接支付制度,即将原先的价格支持转变为对农民支付直接补贴。此外,欧盟也开始关注农业的环境和农民的生态农业等可持续发展问题。 然而,第二阶段的改革仍然面临一些挑战。直接支付制度导致了补贴的不公平 分配和对大农场主的偏袒。此外,CAP的环境政策在实施上也存在诸多问题。 2003年-2013年:第三阶段 在第三阶段的改革中,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进一步调整和改进。2003年,欧盟 通过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进一步减少对农业市场的干预,加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联系,并强调多功能农业的价值。此外,欧盟还开始注重农业的可持续性和环境服务。 这段时间内,欧盟共同农业政策逐渐向着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发展,但 仍然存在一些问题。CAP的补贴仍然存在不公平性,并没有解决农业市场过剩和 高额支出的问题。

欧盟及欧盟发展史

欧盟及欧盟发展史 首先,我们来说说欧盟。 依据1993年11月生效的《马斯克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而建立的欧洲联盟,是在欧州共同体的基础上产生的。 欧盟的定义:一组国家,在各自政府逐步转交主权的共同机构下,通过建立一个共同市场、经济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使成员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结合成为区域经济和政治联盟。 欧盟的三大支柱: ?共同体支柱(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司法与内政事务合作 欧盟的成员国: ?欧共体创始国为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 ?至2009年1月止共有27个成员国,他们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 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欧盟发展史 ?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法国 首都巴黎签署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 ?不仅是六国境内建立一个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煤钢市场,更重要的是,各国 从此将管理权交给了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共同体”,煤钢共同体的成立,大大促进了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加强了各国资本的相互渗透,从而为西欧实现全面的联合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欧盟经济一体化长达五十年多年的实践历程有了最重要的开端-----欧洲统一运动向历史迈出了决定性的第一步。 ?1957年3月25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意大 利首都罗马签署旨在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又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标志着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飞跃。 ?《罗马条约》为经济共同体确定的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建立关税同盟,废除阻挠人 员、劳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实施共同农业政策,逐步协调经济和社会政策。与《巴黎条约》相比《罗马条约》更具有自由市场原则的导向。《罗马条约》的目的是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关税同盟的建立和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两大支柱)。那么到底何为农业政策?何为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 对内产行减免关税和贸易限制,商品自由流动;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和对外贸易政策。 从1958年1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实现。每个阶段4年共12年,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欧盟农业政策

欧盟农业政策 一、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总体情况 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IAL POLICY,简称CAP)是欧盟内实施的第一项共同政策。农业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不到3%,就业人口不到5%,但由于农产品、食品占欧盟居民日常生活的开支超过20%,以及农业在经济、政治、社会方面的基础作用,农业对欧盟经济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因此,在农业领域实施共同政策是欧盟走向产业一体化的第一步。 共同农业政策最早在《罗马条约》中提出。1960年6月30日欧共体(EEC)正式提出建立共同农业政策的方案,1962年起逐步予以实施。当初设定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确保农业人员的“公平”收入;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农产品合理的销售价格以及确保农产品的供应。其主要内容是:对内建立共同农业基金《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EAGGF)》,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对外设置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差价税、配额等,使欧盟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的竞争。为确保这些目标能够实现,《欧共体条约》还确定成立农业市场共同组织 (COMMON ORGANISATION OF AGRICULTURAL MARKETS),把欧盟生产的农产品划分为若干大类,每一类农产品由一个市场组织管理。农业市场共同组织从操作上确保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成为共同农业政策的第一支柱。 在具体政策措施上,共同农业政策的特点是:对内实行价格支持,对外实行贸易保护。其主要措施是:统一的农产品价格、市场干预、差别关税和出口补贴等。在价格制定方面,由共同体理事会制定统一的目标价格、门槛价格和干预价格,保证市场平衡,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在市场干预方面,主要是通过采取价格支持和生产配额等措施干预农产品购销,调节生产和流通。在贸易措施方面,主要是通过差别关税等措施限制共同体外部的廉价农产品进口,同时,利用出口补贴销售共同体剩余的农产品。到20世纪90年代初,置于统一的共同农业政策管辖之下的农产品有谷物、水稻、蔬菜、水果、糖、酒类、烟草、牛奶、肉、蛋、植物油、动物脂肪和油料等13个类别,占欧共体农产品生产的96%以上。当时共同农业政策的支出大体在300亿欧元,其中100亿欧元用于出口补贴,200亿欧元用于价格支持。 共同农业政策自实施40多年来,当初所设定的目标逐步得到实现,在保证农产品市场稳定的同时大大促进了欧盟农业生产的发展,并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基础。但共同农业政策也导致欧盟农业开支的过分膨胀和欧盟财政负担过重,连续多年农业方面的开支一直占欧盟年度预算的49%左右。另外共同农业政策也导致欧盟一些农产品过剩。更有甚者,由于利益和意见不一,各成员国经常就农业问题发生争吵。鉴此,自70年代起,欧盟逐渐开始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改革,制定新的农业结构政策规则。

欧盟的农业政策与农村发展

欧盟的农业政策与农村发展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是由28个成员国组成的政治和经济联盟,也是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欧盟的农业政策在其统一市场的框架下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对农村地区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本文将探讨欧盟的农业政策以及它对农村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一、欧盟的农业政策框架 欧盟的农业政策自195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以来一直存在,并且在不断发展和调整中。其主要目标是确保农民的收入稳定、食品供应安全以及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欧盟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CAP)、农业环境保护计划等。 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农业政策的核心,通过对农产品价格和直接支付进行干预,以确保农民的稳定收入。此外,欧盟还设立了农业环境保护计划,旨在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 二、欧盟的农村发展问题 尽管欧盟的农业政策致力于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产品供应,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欧盟的农业补贴往往导致资源分配不均。一些大型农场主能够更多地受益于补贴政策,而小型农民则相对较少从中获得好处。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的不平等问题。

其次,欧盟的农业政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存在一定的限制。部分补 贴措施可能会鼓励农民过度使用化肥和农药,从而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这与欧盟倡导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存在一定冲突。 此外,欧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农村人口减少的问题。随着年轻一 代离开农村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减少给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带来了影响。因此,如何促进农村的经济多元化和发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三、欧盟的农村发展机遇 尽管农村发展面临诸多挑战,欧盟也为农村地区带来了一些机遇。 首先,欧盟的农业政策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稳定收入和就业机会。 农村地区的农业和相关产业依然是一部分人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为农 村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 其次,欧盟鼓励农村的经济多元化发展。除了农业生产外,农村地 区还可以发展旅游业、生态农业等非传统农业产业。这些新兴的产业 和服务业可以为农村地区带来更多的经济发展机会。 另外,欧盟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等措施促进了农村地区的 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 多的发展机会。 总之,欧盟的农业政策在确保农民利益和食品供应的同时,也面临 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农村地区的发展是欧盟农业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通过合理的政策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

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 百科名片 欧洲共同体旗 西欧国家推行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并具有一定超国家机制和职能的国际组织。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总称。又称欧洲共同市场,简称欧共体(Eur opean Communities)。 目录[隐藏] 成立和发展 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五次扩张成形 成员 宗旨和组织机构 政治上合作 经济实力 主要活动 成立和发展 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五次扩张成形 成员 宗旨和组织机构 政治上合作 经济实力 主要活动 •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三项基本原则 •对外关系方面

[编辑本段] 成立和发展 欧洲统一思潮存在已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高潮。1951年,欧洲一体化先驱让·莫内和法国外长舒曼首先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即舒曼计划),旨在约束德国。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6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6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1999年1月1日起在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芬兰、荷兰、卢森堡、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开始正式使用欧元,并于2002年1月1日取代上述11国的货币。 宗旨是: ①取消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 ②建立一个单一的对非成员国的商业政策; ③最终协调成员国之间的运输系统、农业政策和一般经济政策; ④取消私人和政府所采取的限制自由竞争的措施; ⑤保证成员国之间劳动力、资本和工商企业家的流动性。 [编辑本段] 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 ①西欧有着共同的文化遗产和心理认同感,经济发展水平相近,曾经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地区,具备一定的联合基础。 ②近代以来,各国冲突了战争连绵不断,西欧各国人民渴望和平和统一。 ③二战后西欧地位一落千丈,收到苏美两个超级大国的威胁和控制。 ④西欧有识之士认识到,只有消除仇恨和战争,走联合发展道路,最终实现欧洲的统一,才能重塑昔日辉煌。

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看我国农业发展前景

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看我国农业发展前景 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看我国农业发展前景 文章标题: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看我国农业发展前景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欧盟农业保护和发展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然而,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措施是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在其实施之初就带来很多问题,最大问题就是沉重的财政负担。本文从共同农业政策本身出发,分析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1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基本内容 自1962年起,欧盟根据农产品的分类,陆续建立起了多个农产品的共同市场组织,他们覆盖了大部分产品,占大约最终产量的90%。欧盟实行农产品共 同价格制度,这是保证农产品在欧盟内部自由流通的基础。在共同价格制度下,成员国农产品市场价格可以在共同价格限定范围内波动,一旦超出范围,价格支持机制会发生作用,使之复归到允许波动的范围。共同农业政策的资金支持来源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指导部分用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所需资金,约占5%左右;保证部分用来支持有关农业市场管理的所有或部分措施。CAP通过保护内部市场价格(市场干预价)、进口差价税、限量生产、以及出口补贴等形式对生产给予强大支持。EEC内部是个独立的市场,实行共同定价,农产品可以自由流通;而对来自EEC以外的进口产品则征收统一的关税。当农产品价格低到一定水平时,CAP允许进行价格干预,通过购入农产品来提高市场价格。对过量生产的农产品,或是定期销毁,或是通过出口补贴以低价出口。20xx年欧盟对 共同农业政策进行了改革,从单纯关注农业发展转移到农业和农村发展,形成了农业发展和农村发展两大政策支柱。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手段也从过去的以价格支持为主,转向价格支持、直接补贴、“交叉达标”规定、农村发展等多手段相互协同的“一揽子”支持体系。 2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2.1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在“黄箱政策”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投入增长空间,而且“黄箱”补贴对提高农业竞争力有直接的作用,我国应充分利用入世承诺的“黄箱”政策保护国内农业,可以借鉴共同农业政策中的干预价格体系,结合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WTO黄箱政策微量允许标准范围内加大价格支持力度,尽快研究建立我国重要农产品的价格支持政策。 欧盟部长理事会每年会制定农产品价格(包括目标价格、干预价格或者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当共同市场上的农产品价格下降至干预价格时,各国干预中心有义务以干预价格收购农产品。在农产品集中上市的季节,欧盟向生产者和商人发放补贴,由他们负责把农产品储存一段时间再上市。共同农业政策中利用财政补贴来调节市场农产品的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的措施对中国有借鉴意义。我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内容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内容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CAP)是欧洲 联盟(EU)实施的一个重要政策框架,旨在促进欧盟的农业发展、确 保农产品供应和保障农民的收入。CAP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市场支撑、农业补贴、农村发展和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以下将对CAP的主要内 容进行具体介绍。 1.市场支撑: CAP通过不同的机制来支持农产品市场的稳定和调节。其中,该政策规定了最低价格、进出口减轻措施和干预购买等。最低价格是指政 府规定的农产品最低销售价格,以确保农民获取合理的收入。进出口 减轻措施是通过关税等手段来减少进口和促进出口,保护本地农产品 市场。干预购买是指政府向农民购买农产品,以帮助维持价格,并且 在市场需求下降时控制供应。 2.农业补贴: CAP通过直接支付补贴的方式来补偿农产业者的成本,确保他们的收入。这些补贴主要包括直接支付、性能支付和区域支付等。直接支

付是根据农民的土地面积、耕作方法等因素进行支付。性能支付是为了鼓励农民更加环保和可持续地生产而进行的支付,例如对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支持。区域支付是为了平衡不同地区的生产成本和农民收入水平而进行的支付。 3.农村发展: CAP也关注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质量,通过支持农村发展计划来促进农村地区的多样化和可持续发展。该政策提供资金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提供教育培训、促进农村旅游和支持新的农业企业等。其中,特别重视农村地区的就业和社会福利。 4.农业环境保护: CAP还承担着保护农业环境的责任,通过提供资金和推广可持续农业实践来支持环境保护。CAP的环境目标包括保护和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和水资源、减少农业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等。同时,该政策也鼓励农民采用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做法,并为此提供相应支持。 5.农民的安全网:

欧盟农产品进出口政策解读

欧盟农产品进出口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持续增长,2005年农产品出口达到272亿美元,居世界第五位。但是国际农产品市场瞬息万变,多边农业贸易规则和各国农产品贸易政策不断调整,进口检验检疫要求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持续增加。 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近1.8万家,其中年出口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不足500家,而年出口低于1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超过1万家,占全部出口企业总数的70%以上。这些企业特别是县域中小企业进入农产品出口市场时间短、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息渠道不畅,特别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农产品出口政策、市场方面的信息。 为帮助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及时迅速准确掌握国际农产品市场信息,帮助企业开拓农产品出口市场,从本期起我们陆续刊登国外农产品进出口政策和信息。 农业生产情况 欧盟土地资源丰富,食品的生产可以自给自足。2005年,欧盟农业和渔业的产值只占其GDP的2.5%,但欧盟仍然是一个主要的食品出口地区,也是世界最大的食品进口地区。 25国食品及农产品进口占所有商品进口的比例为6.4%,食品及农产品出口占所有商品出口的比例为6.5%,进出口大致相当。但欧盟25国进口额总体上大于出口额,2003年的贸易逆差为21.59亿欧元。 欧盟农业生产具有多样性的特点,生产的主要农产品包括家畜、谷物和奶制品,这三类产品的产值占到欧盟农业产出的近一半。另外,其他重要的农产品有葡萄酒(是世界上最大的葡萄酒生产地区)、新鲜蔬菜和水果、蛋和禽等。大田作物的种植在欧盟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包含的范围很广阔,主要指一些重要的一年生作物,包括小麦、大麦、玉米、黑麦、菜籽、向日葵、豌豆等。大田作物的种植占了欧盟耕种面积的40%。1992年以来,大田作物被列入欧盟基于面积的支持体系,也适用于对退耕土地的“休耕”措施,对大田作物的支持是欧盟预算中最多的一项,因此,也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中影响最大的。欧盟谷物产品的内部价格高于世界价格,导致了欧盟对谷物产品提供大量的出口补贴。 近年来,欧盟有机农业发展非常迅速。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消费者对健康和营养的日益关注及其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欧盟的有机食品市场开始发展起来。当前,欧盟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有机食品消费市场。 农村发展政策 农村发展问题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一个大的部分。欧盟预算增加的部分也主要用于农村的发展。欧盟扩大后,超过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而农村地区覆盖了欧盟90%的区域,这使得农村发展成为欧盟基础性的重要政策。当前欧盟的农业政策已经从支持农业生产转向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面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食品安全、食品品质、产品多样性、动物福利、良好的环境、保持自然和乡村景观。 欧盟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 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是通过共同市场组织、产品共同价格制度、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EAGGF得以实施的。具体来说,就是对内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建立共同农业基金、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对外则设置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差价税、配额等贸易壁垒,使欧盟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的竞争。这些机制一方面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提供了

国外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是对新形势下“三农”各种指导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和提升。而建设新型农村,是世界上所有国家或地区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欧盟、日本,已经踏上或经历了这个历史阶段,发展中国家也必须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通过各种各样的新农村运动,这些国家的农村改革和建设取得了可观的成就,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和质量,而且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 一、国外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经验 1.韩国模式。(1)背景。韩国的“新村运动”开始于1970年。它是因为一些特定的历史情况而产生的。1945年韩国光复后,把主要精力放在依靠人力资源开发来发展经济作为其发展的惟一途径。从1963年开始,韩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以出口为导向战略为主体、重点发展工业和推进工业化的第一个和第二个五年计划。这两个五年计划的成功实施,显著提高了韩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加快了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但是,在科技水平提高的同时,韩国的生活伦理水平严重滞后,其国民勤俭节约、互相信任的良好社会风尚被战乱、通货膨胀和政治家不能兑现的口号破坏掉了。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也就是第二个五年计划快要结束的时候,韩国的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农村人口大批无序流动、下降过快,引发诸多城市问题和社会难题;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农业机械化发展落后,部分农村地区的农业濒临崩溃的边缘。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工业年均增长了7.8%,农业为5.3%,到了第二个五年计划,工业增速升至10.5%,而农业仅为2.5%。 为了扭转工农业发展失调和城乡差距过大,在政治强人“贫农之子”朴正熙总统的亲自倡议和热情支持下,韩国政府自1970年发起了“新村运动”,大力倡导“勤勉、自助、合作”理念来振奋农民精神,以项目开发为纽带,以政府支援和农民自主为基本动力,带动农民开展家乡建设活动。 (2)主要内容。①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户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②改善农户生活环境。比如对农民建新房给予贷款,支援农民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1971年,全国约有80%的农户住茅草屋,而到了1977年,所有的农民都住进了有瓦片或铁片房顶的房屋。此外,政府还鼓励和扶持农民植树、种花、种草,进行生态建设,美化生活环境。 ③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主要是推行“农户副业计划”、“新村工厂”计划和“农村工业园区”计划等。这些措施给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④发展农村社会事业。通过兴建村民会馆,为村民集中讨论提供场所。并且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与多哈回合僵局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与多哈回合僵局 一、标题: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总体情况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是欧洲联盟为维护欧洲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农村就业等多方面利益而制定的政策。从1960年开始实行 至今,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已经历数次调整和修改,原本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生计和稳定粮食生产,在60年代种植额外补贴后,进一步发展为农业生产的直接补贴、市场支持工具以及农业发展基金。 目前,欧盟的农业政策总体呈现保持不变的趋势,不过有一些变化值得关注。例如:近年来的改革中,欧盟政府将更多的扶持投入到了投资措施,这种做法旨在改善落后地区的农业设施,以及提高农民的收入。此外,欧盟也在逐步减少直接支付补贴,而转向投资基础设施、环保和乡村发展等方面。这些变革的初衷是为了使农业更具可持续性,更加环保,而不是成为社会资金的负担。 二、标题: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在农业贸易与市场供需方面的表现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农民提供最有利的经济保障,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保持他们的收入稳定。通过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和对市场的监管,欧盟政府在农业贸易和市场供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也受到了争议。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

欧洲将大量的补贴资金用于保护本国农业市场,使得输出产品的价格无法与欧洲本土产品竞争。这也导致了欧洲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无法进入欧洲市场,其中就包括棉花、蔬菜、水果等许多农产品。 三、标题:欧洲的农业市场对于全球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欧洲的农业市场对于全球农产品贸易具有重要影响。欧洲的农业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至关重要,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欧洲的农产品、食品和杂货店市场与其他地区形成了各种复杂的联系,这些联系在全球农产品贸易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针对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批评声音仍在不断增加。由于其保护本土农业的实质性支持,其他一些国家的贸易竞争受阻,进而出现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四、标题:多哈回合的瓶颈问题及其对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影响 多哈回合作为经济领域的一项多边谈判,意图通过取消贸易壁垒来强化各国的经济合作和发展。关于欧盟农业政策的争议在多哈回合中尤为激烈。多哈回合谈判的一个核心议题正是关于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问题,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然而,由于各方力量对比,以及欧洲自身的战略利益,多哈回合谈判瓶颈问题目前仍然无法解决。虽然多哈回合年久失修,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内容提要:1962年形成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制定共同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竞争法则, 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以保护内部市场,建立共同农业预算,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经过几次比较大的改革,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逐步过渡到了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欧盟农村的全面发展。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欧洲共同农业政策的产生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血与火的洗礼,西欧各国认识到使用武力谋求国家利益和统一欧洲是行不通的,受到战争重创的欧洲国家也不可能依靠本国的力量恢复经济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大作用,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复兴和繁荣。为此,1951年4月,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成立了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在罗马签署成立欧洲共同体和欧洲原子弹共同体条约,简称《罗马条约》,确定建立欧洲共同市场的目标,以促进欧洲繁荣和欧洲人民的团结。1967年三个共同体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其后经历三次扩大,英国、爱尔兰与丹麦于1973年,希腊于1981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于1986年分别加入共同体。1994年,共同体更名为欧洲联盟。随后,瑞典、芬兰及奥地利亦于1995年加入欧洲联盟。到2004年,中东欧十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托维亚和斯洛伐克将加入欧盟,现在的欧盟15国将扩大到25国。欧盟东扩后,整个经济区域之面积将由原来的320万平方公里,扩增为43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数亦将由目前的3.7亿人,增加至4.8亿人,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区域经济体。 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欧共体最初的目标只是建立一个以关税同盟为基础的区域性、排他性经济集团。在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上首先取得进展的是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到1961年底,欧洲六国内部工业品进口限额全部取消,1968年,内部关税取消,对外关税统一。经济一体化对六国内部商品流通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彼此工业基础和实力的差别,必然带来比较利益的不同。因此,引发了农业一体化的要求,以便通过更为广泛领域的合作,实现各成员国之间利益的平衡;同时,农业一体化也是欧共体成员国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法国、荷兰和意大利是农业一体化的积极鼓动者和支持者。在60年代初,这三个国家的谷物、畜产品和蔬菜及水果生产出现大量过剩,但没有销售市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其他成员国各有自己的传统进口渠道,如西德大量从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进口农产品;二是法国、荷兰和意大利的农畜产品生产成本高,在世界市场上经不起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农产品的竞争。只有欧共体国家实行农业一体化,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共同市场,以统一的对外关税限制来自欧共体外部产品的竞争,才能为法国、荷兰等国的农产品占领欧共体市场,进而打入世界市场奠定基础。因此法国在荷兰的支持下要求彻底实施农业一体化,这样,欧共体六国于1962年1月14日通过了一个“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即欧共体最初的共同农业政策。 二、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

欧洲联盟的建立与发展

欧洲联盟的建立与发展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是一个由28个欧洲国家组成的 政治经济联盟,致力于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政治合作和社 会发展。本文将介绍欧洲联盟的建立和其发展历程,着重探讨其对欧 洲地区和全球的影响。 一、欧洲联盟的建立 欧洲联盟的前身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的欧洲融合运动。在战后废墟之上,建立一个稳定和平的欧洲成为了当时的急迫任务。1951年,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六国签署了《巴黎条约》,成 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旨在通过共同管理这些关键资源来减少战争可 能性。这一积极的尝试为后来的欧洲联盟奠定了基础。 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逐渐发展,欧洲共同市场在1957年成立, 通过建立一个自由流通商品、劳动力、资本和服务的区域,促进了欧 洲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1993年,《马斯垂克条约》正式成立 欧洲联盟,标志着欧洲联盟作为一个更广泛的政治经济联盟的确立。 二、欧洲联盟的发展 欧洲联盟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主要包括成员国的扩展、法律制 度的完善和政策领域的拓展。 1. 成员国的扩展

欧洲联盟在成立初期只有六个成员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成员国 的数量逐渐增加。1981年,希腊成为了第七个成员国,而随后的几十 年间,又有多个国家相继加入,包括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等国,使得欧洲联盟的地域范围逐渐扩大。特别是在冷战结束后,东欧国家纷纷加入欧洲联盟,进一步加强了欧洲的一体化进程。 2. 法律制度的完善 欧洲联盟的发展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马斯垂克条约》为欧洲 联盟的政治和经济秩序奠定了基础,并在后续的条约中进行了进一步 的规范。例如,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增加了欧洲议会的权力,并强调了欧洲联盟对人权和经济统计方面的承诺。此外,由于联 盟内国家实力不均衡,扩大成员国的加入可能引发的安全和经济问题,2009年《里斯本条约》对欧洲联盟的内部机构和决策程序进行了进一 步的精化和完善。 3. 政策领域的拓展 欧洲联盟的政策领域逐渐拓展,涉及经济、环境、农业、能源、外 交等多个方面。例如,欧洲联盟通过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CAP)保障了成员国的粮食供应和农民的收入,通 过共同渔业政策(Common Fisheries Policy,CFP)管理欧洲的渔业资源,使得资源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与利用。此外,欧洲联盟还制定了一 系列环境保护和人权法律,推动了欧洲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欧洲联盟的影响

简析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

简析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 共同农业政策通常被视为欧盟经济一体化的一大支柱,然而由于欧盟各成员国不同的历史自然背景,各国的农业发展状况以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各不相同,欧盟委员会在制定和实施共同农业政策时困难重重,众口难调。从历史和现实两方面分析,各成员国农业发展状况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地位,使得各国在制定共同农业政策时充满了矛盾与斗争。各国本身的差异与共同农业政策带来的得失不均,给共同体农业政策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变数。 标签: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迄今为止,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一体化程度最高、最为重要的政策领域之一,农业受共同体干预的程度最高,耗费的精力与财力最大,通常被视为欧盟经济一体化的一大支柱。本文重点通过对主要欧盟国家农业的不同发展水平的比较来看待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并考察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共同农业政策的重大变动。 一、欧盟成员国农业的结构性差异 农业向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产业部门,在欧洲共同体向欧盟的进化过程中,缺少农业重组的联合也必然是不稳定和难以持久的联合。在欧共体成立之初,共同农业政策一般被视为法国主张的受保护的农业共同市场与德国力主的工业品共同市场相交换的产物,但在共同农业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调和妥协的却不仅仅只有法德两国。从国家间层面看,当时六国在原则上对建立农产品的共同市场这一目标并无异议,对一般原则的认同使各国形成了共识,即农业需要特殊的鼓励、扶持和保护待遇。从国家内部层面来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六个成员国家的农民阶层数量巨大,大多数国家还有众多的农业集团,比如法国的“全国农业生产者中心”,德国的“农场主联合会” ,农民阶层的需求和利益强烈要求在个成员国国内部得到体现和满足。但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在当时却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其一,从土地要素看,土地使用分散,小农经济占优势地位,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共同体成立前后,欧洲六国大约三分之二的农场平均规模在1~10公顷,这种分散的农业结构显然与战后农业技术革命带动下的农业规模经营不相适应。其二,从农业人口在劳动力的比重和农业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这两项是衡量现代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尺)来看,六国农业人口多,但农业收入偏低,并普遍低于其他产业部门的收入。其三,从农产品德成本和供给方面看,农产品的生产成本高,农场品价格普遍高于世界市场价格,以1958年普通小麦的价格为例,六国中最低的法国国内价格比世界市场价格高10%左右。同时,农产品的自给程度也较低,仍有部分农产品需要进口。同时成员国家之间的农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这也就决定了各国的农业政策和农业阶层在其国内的地位和影响各不相同。从欧盟委员会1989年“欧盟基本农业说明” 和“欧盟成员国的农业效率比较表” 中可以看出:欧盟成员国中希腊的农业人口占国内有效劳动力的26.3%,是欧盟成员国内农业人口比重最大的国家,其农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高达16.4%,,农业家庭收入却只占AWU 的4.6;英国的农业人口比重最小,仅有2.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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