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38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保障物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先进技术方法,查清全市

范围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的准确数据;查清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满足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开展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调查,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开展全市基本农田调查, 掌握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开展城镇、村庄以外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市辖五区及福清市、长乐市、平潭县以1:5000比例尺开展调查,其余县以1:10000比例尺开展调查,查清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林、牧、渔场每一块

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我市正在开展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要求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内容基本一致。各县(市)区要继续推进完成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同时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补充调查,做好地类衔接工作,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从现有的土地分类(三大类)衔接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新的土地分类体系(十二大类),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的各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城镇、村庄地籍调查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对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农村居民点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查清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集镇、村庄内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每宗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等状况;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范围的城镇、村庄内部各类土地面积数据,包括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开发园区、房地产用地以及村庄内部农村宅基地等土地利用数据。已经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的县(市)区,应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成果进行补充、完善。

3、基本农田状况调查

在本次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图上,逐片落实经调整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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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田的分布、面积、权属等状况,并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

4、土地权属变更调查

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基础上,依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有关要求,对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进行补充调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林、牧、渔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成果,并对宗地权属、面积、界址等发生变化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依法调处原历史遗留和本次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不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及时依法进行裁决。

5、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采用GIS软件建立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主要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等。

(2)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在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基础上,通过整合,建立市级遥感影像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

(3)市、县土地利用数据库网络管理系统

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应使

用国土资源部测评通过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城镇地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开发、管理。通过福建省国土资源网络和数据中心,参与全省土地利用成果数据(包括影像、图形和属性)的交换与共享,实现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成果数据存储、查询、汇总、更新及汇交的网络化。

6、成果汇总

各县(市)区土地调查获取的各类成果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接边、汇总与分析,形成市级调查成果,并参与省级接边汇总。

(1)数据汇总

借助数据库技术,按照要求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在县级数据汇总基础上,通过接边、整合,形成市级和省级相关数据成果。

(2)图件编制

在县级标准分幅图件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对土地调查图件进行整理缩编,编制不同比例尺、不同要素内容的系列图件成果,主要包括市、县、乡三级不同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各种专题图件。

(3)成果分析

利用土地调查结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一是分析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及其变化状况,提出合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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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议;二是分析各类土地数量、分布及其变化情况,预测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三是分析城镇、村庄建设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情况和集约程度,提出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建议。

(4)报告编制

编制市、县两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综合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自检报告、成果分析报告)以及专题报告(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7、建立成果应用、变化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在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应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变化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在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完成后,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成果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按照土地调查成果更新制度,继续采用3S(遥感〔R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先进的调查技术手段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成果变更工作,保证成果准确、客观、现势。

三、技术依据、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

(一)技术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XX〕38号)。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资源部 XX年)。

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 XX年)。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国土资源部 XX年)。

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

6、《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XX年)。

7、《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3年)。

8、《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

9、《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源部 XX年)。

10、《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国土资源部 XX 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

12、《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XX年6月)。

13、《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XX年7月)。

14、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

15、其他有关土地调查、更新调查、变更调查、土地登记的文件、规定等。

(二)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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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目标要求,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新的土地分类体系,综合应用3S 技术,通过全野外调查,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获取准确翔实的土地利用信息数据,并通过关系型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土地利用的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

(三)技术方法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采用遥感技术获取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DOM),作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底图。

(2)采用全野外调查方法,应用全站仪、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仪器设备进行新增地物补测。

(3)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借助GIS软件,依据外业调查信息,在数字正射影像图中直接完成对外业调查信息的转绘和录入工作。

2、城镇、村庄地籍调查

(1)应用数据采集、处理技术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在开展1:500、1:1000、1:XX大比例尺的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时,应尽可能采用解析法,运用内外业一体化的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以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及权属调查,准确确定宗地的位置、界址等信息。

(2)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勘测定界、大比例尺地形图等大比例尺图件成果,通过调查和数字化手段,完成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3、基本农田状况调查

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件为底图,借助GIS软件将基本农田资料上图、建库。

4、土地权属变更调查

将已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套合到正射影像图中,制作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实地调查,获取土地权属变更信息;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方法,完成调查信息的转绘;整理、编制土地权属变更调查成果。

5、土地利用数据库与管理系统建设

(1)采用空间数据库和大型关系数据库技术,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多源影像数据及其他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2)建立市级数据中心,利用全省国土资源广域网,形成上下互联的土地利用数据管理与服务体系,为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社会化服务提供统一的土地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土地利用信息更新、交换与共享服务。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一系列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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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市、县、乡、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市、县、乡、村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市、县、乡、村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市、县、乡、村飞入地面积汇总数据;

5、市、县、乡、村海岛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数据;

6、市、县、乡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汇总数据;

7、市、县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等用地情况汇总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各县(市)区外业调绘原图及外业成果图;

2、各县(市)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3、市、县、乡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市、县、乡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5、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图件;

6、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底图及成果图件;

7、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相关记录簿册

(1)外业调查记录手簿;

(2)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原由书及相关文字记录;

(3)相关修改情况记录。

2、综合报告

(1)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自检报告;

(4)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3、专题报告

(1)市、县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市、县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成果

1、市、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2、市、县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3、市、县基本农田数据库;

4、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5、市、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

五、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XX〕38号)及《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应于XX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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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调查工作任务,至XX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1、XX年6月-7月

(1)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准备工作,成立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成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2)开展业务培训与宣传;

(3)加快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度;

(4)开展全市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

(5)县(市)区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本辖区已有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2、XX年8月-12月

(1)基本完成全市县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外业工作;

(2)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

(3)完成基本农田现状分析工作;

(4)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试点工作。

3、XX年1月- 4月

(1)全面完成县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2)完成市级土地调查数据接边汇总及分析工作;

(3)完成市、县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4)完成市、县级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等用地情况汇总;

(5)完成基本农田上图、建库任务;

(6)完成市、县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7)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验收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不含城镇、村庄地籍调查)。

4、XX年5月- XX年12月

各县(市)区继续全面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地籍调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1、领导机构

为保证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统计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一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一名业务处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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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为联络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审定实施方案、经费安排和重大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适用资料。市民政厅负责提供各级民政勘界相关资料;市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提供建设、规划相关资料;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提供海域勘界相关资料。

2、职责分工

市政府负责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包括:

(1)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2)检查督促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3)对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行预检,督促有关单位按照省级检查、验收意见和市级预检意见整改到位;

(4)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进行统计、汇总、

分析和上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包括:

(1)制定本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2)组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对作业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3)对本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自检,上报市预检、省验收,按照省、市级检查意见完成整改工作。

(二)宣传培训

各级政府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报道调查内容及工作进度,宣传典型经验及做法,提高全社会对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县(市)区参加省国土资源厅的培训,并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专业队伍的技术骨干开展土地调查规程、规范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技术保障

1、严格选择技术队伍

按照《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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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有土地调查工作经验并经过省国土资源厅资格审查的专业队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承担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同时还应根据各专业队伍的生产能力,确定其能承接的任务数量,确保生产单位能按时保质完成所承接的土地调查任务。

2、建立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

各地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检查验收办法》,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1)实行调查成果分阶段检查制度。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检查验收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试点验收、外业验收、内业验收暨总验收。各县(市)区外业调查工作必须采用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试点外业成果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开展外业工作;外业成果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后,方可转入内业工作;内业工作完成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调查成果总验收。

(2)实行严格的分级验收制度。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汇总成果进行验收的要求,我省采取省、设区市、县分级负责检查验收的办法,县级土地调查成果由县级自检,市级预检,省级组织验收。

(3)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在检查验收时,发现人为篡改土地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不通过,调查

的所有成果必须按步骤重新进行核实、修改;若连续三次发现同类性质问题的,该成果不予验收,同时要追究主要当事人的责任。

(四)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各级政府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将调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确保土地调查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对弄虚作假、截留和坐支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监督检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度、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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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设计书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方案设计书 (一)土地调查范围 土地调查范围:东经118019 ' 43 ”一119014 ' 02 ”、北纬31o13 ' 00”—32o36' 32”,包括南京市辖区范围内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11 个区及高淳、溧水2个县,调查面积约6580 平方公里。 (二)基本情况 1.已有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南京市江南八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区、栖霞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调查成果:2000 年1/1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1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该成果已于2006 年实施地形数据的修测和更新。 南京市五郊(县)区(江宁区、高淳县、溧水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调查成果:先后于2002 年、2003 年完成的1/5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5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2.已有城镇土地调查成果 城镇数字地籍信息。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建成区(城区、建制镇),已全面完成1/500 比例尺的城镇地籍调查,形成了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广泛应用于城镇土地调查、登记、发证。 3.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 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于2005年完成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含村民小组)登记、发证建立的相应属性数据库;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据,完成国有土地使

土地评估项目实施方案.doc

七、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郑州市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规范本级协议土地出让和划拨土地宗地评估行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范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郑州市和具体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构人员组织、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我公司具备从事河南省范围内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另外,除了日常的宗地评估外,本公司还承担着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等,本公司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河南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河南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河南省,尤其是郑州市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总经理徐进兰为总负责人,孙建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两个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

下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价报告,主要经过以下步骤: 1、明确评估的基本事项。内容主要包括估价对象(权属、用途、面积等)、估价目的、基准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 2、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商讨估价技术方法; 4、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确定相关的技术参数,确定试算价格;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oc教学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 o c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

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设计(4稿子)

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全面掌握我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深入分析我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各级规划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保障情况等,提出规划实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有关建议,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科学化、规化水平。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评估,突出重点。系统回顾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全面分析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重要预期性指标的实现程度,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立足规划,着眼未来。围绕规划核心容和主要指标,紧密结合以城镇化发展为引擎,“四化”同步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社会民生加快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评估规划对未来发展需求的保障程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三)统一部署,典型剖析。在做好省级规划中期评估的同时,同步开展市、县两级规划的中期评估,深入了解地方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对规划实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 (四)专家领衔,多方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广泛吸收相关专家学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估成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客观真实、统筹兼顾。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客观分析当前规划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准确研判未来发展态势,实事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采用权威部门发布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数据和资料,如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保证评估过程和结论的客观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统筹兼顾,提出科学有效的实施措施。 三、评估时点围 本次评估期限为2006年1月至2012年12月。评估围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行政区划实际管辖围。 四、评估任务 本次评估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三个层面进行,各地可根据需要开展乡级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一)省级层面评估。 采用多种方法客观分析全省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预测规划实施的趋势,总结规划实施好的经验做法,提出解决

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doc

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2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国土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国土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 开展好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提高国土资源配置质量效益,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客观要求;是完善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的基本前提;是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扎实推进“八项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 第三次国土调查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实地认定地类,确保地类不重不漏全覆盖,在自然资源调查中发挥基

础性作用。在对存在复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基础上,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二、调查任务 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市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区县(自治县)为基本单位,在验证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前提下,以自行收集高分辨率影像和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市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等农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特区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特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1 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 1.1 地理位置和概况 (1) 1.2 城镇调查的内容 (1) 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及组织实施方案 (2) 2.1 城镇地籍调查作业参考流程图 (2) 2.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 (3) 3 权属调查实施 (13) 3.1 已有土地调查登记成果范围权属调查 (13) 3.2 初始调查范围权属调查 (14) 4 注:部分调查问题的应急预案 (15) 附录1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分说明书 附录2指界授权委托书 附录3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附录4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 附录5**特县城镇地籍调查动员会签到表 附录6 地籍调查表 附录7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 附录8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I

1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1 城镇调查的内容 城镇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地类)等。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首先将原1954年北京坐标系下的权属界线统一转换到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将原土地分类转换到二次土地调查要求的全国土地分类下,调查小组利用以上转换后的权属界线、地类以及基础测绘、已有的调查登记属性信息,按照城镇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好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衔接;对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的,按初始地籍调查要求进行。 对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如界址点、线发生变化或界址点、线虽未发生变化但与基础测绘成果叠加后与原登记结果矛盾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进行界址点补充测量,将界址点、线的位置调整到正确的位置。无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测量全部界址点,并保持界址点、线位置与调查结果一致。 基础地理数据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精度不能满足地籍精度要求的,需要补测作为界址线的地物(如围墙、房屋、栅栏等)以及与界址线相邻的地物,有条件的可以测绘全部房屋、围墙、栅栏等地物要素;现状已发生变化的,要按不低于原基础测绘成果精度要求对原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修测补测; 进行内外业检查,满足要求后,按照建库标准更新城镇数据库成果。 本次**特县城镇地籍调查调查范围为**特县城关镇(平寨镇)以及郎岱镇、大用镇、木岗镇、岩脚镇建成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 5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核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总体方案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月

目录 一、目的和意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核查任务?4 (一)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基本农田核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核查原则与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技术路线?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核查的主要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内业核查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外业实地核查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总体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组织实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组织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责任与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进度安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018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4月

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求部门调查成果需求意见,梳理调查技术 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进行验证。 第1阶段 第2阶段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报《总体方案》。会签相关部门。 2017年四季度:筹建调查办,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 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第3阶段 第4阶段

Part 01 主要特点

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 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 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 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特区地籍调查工作方案**特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附录1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分说明书 附录2指界授权委托书 附录3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附录4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 附录5**特县城镇地籍调查动员会签到表附录6地籍调查表 附录7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 附录8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1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城镇调查的内容 城镇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地类)等。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首先将原1954年北京坐标系下的权属界线统一转换到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将原土地分类转换到二次土地调查要求的全国土地分类下,调查小组利用以上转换后的权属界线、地类以及基础测绘、已有的调查登记属性信息,按照城镇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好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衔接;对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的,按初始地籍调查要求进行。 对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如界址点、线发生变化或界址点、线虽未发生变化但与基础测绘成果叠加后与原登记结果矛盾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进行界址点补充测量,将界址点、线的位置调整到正确的位置。无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测量全部界址点,并保持界址点、线位置与调查结果一致。 基础地理数据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精度不能满足地籍精度要求的,需要补测作为界址线的地物(如围墙、房屋、栅栏等)以及与界址线相邻的地物,有条件的可以测绘全部房屋、围墙、栅栏等地物要素;现状已发生变化的,要按不低于原基础测绘成果精度要求对原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修测补测; 进行内外业检查,满足要求后,按照建库标准更新城镇数据库成果。 本次**特县城镇地籍调查调查范围为**特县城关镇(平寨镇)以及郎岱镇、大用镇、木岗镇、岩脚镇建成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计划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包括: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

项目拆迁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XXXXX房屋征收项目 实 施 方 案 XXX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2018年 03月 28日

目录 项目概况 (3) “三调”实施方案 (4) 一、任务及工作内容 (4) 二、技术路线与方法 (7)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8) 四、专项用地调查 (13) 五、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4) 六、检查与验收 (15) 七、统一时点更新 (17) 八、成果汇总 (17) 九、主要成果 (19) XXXXX房屋征收项目测绘实施方案 (22) 一、测绘技术依据 (22) 三、实施方案 (23) 三、测绘工作流程与方法 (24) 四、质量检查及保障措施 (42) 五、测绘周期承诺 (45) XXX项目评估实施方案 (50) 一、统一相关技术参数选取,统一解释口径 (50) 二、本项目拆迁评估工作流程 (51) 二、技术方案 (55) 四、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组织方案 (61) 五、本项目组织架构图 (62) 六、作业时间 (63) 七、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63)

项目概况 项目区域简介及项目简介:XXXXXX XXX..... 所需开展任务要求内容包括了“三调”,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房屋评估。“三调”及房屋地籍测量结果的应用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了科学严谨的法律依据,涵盖变更地籍资料、土地利用分类、初始权属、地籍的区域划分、宗地划分等内容,为改造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和权属变更提供了公平合理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一项总要内容。 (一)实施任务的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项目内容相关服务要求。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宗地图、房产图编制和项目成果统计汇总以及后期伴随服务等工作。为顺利完成拆迁任务,现将该项目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工作进展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具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以保证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工作。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8〕53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三调的主要目标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三调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实地认定地类,确保地类不重不漏全覆盖,在自然资源调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对存在复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

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基础上,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二)主要任务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调的具体任务是: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

XXXX项目拆迁评估工作地具体实施方案设计

实用标准XXXXX房屋征收项目

XXX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8日

目录 项目概况 (4) “三调”实施方案 (5) 一、任务及工作内容 6 二、技术路线与方法 ......................................................... 1 0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1 2 四、专项用地调查 ........................................................... 1 8 五、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9) 六、检查与验收 (21) 七、统一时点更新 (23) 八、成果汇总 ............................................................... 2 4 九、主要成果 (27) XXXXX房屋征收项目测绘实施方案 (30) 一、测绘技术依据 (30) 三、实施方案 (32) 三、测绘工作流程与方法 34 四、质量检查及保障措施 58 五、测绘周期承诺 (61) XXX项目评估实施方案 (67)

一、统一相关技术参数选取,统一解释口径 (67) 、本项目拆迁评估工作流程 68 二、技术方案 (72) 四、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组织方案 (79) 五、本项目组织架构图 (79) 六、作业时间 (80) 七、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81) 项目概况 项目区域简介及项目简介:XXXXXX XXX.…. 所需开展任务要求内容包括了“三调”,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房屋评估。“三调”及房屋地籍测量结果的应用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了科学严谨的法律依据,涵盖变更地籍资料、土地利用分类、初始权属、地籍的区域划分、宗地划分 等内容,为改造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和权属变更提供了公平合理的法律依据,是城市 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一项总要内容。 (一)实施任务的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项目内容相关服务要求。

土地评估技术服务方案范本

技术服务方案 (招标单位名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服务单位。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范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云南省、曲靖市相关要求,结合曲靖市土地收储中心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公司情况简介 我公司具备从事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 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云南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云南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 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XX省,尤其是XXX、XXX、XXX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二、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成立项目小组,明确评估人员、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评估副经理XXX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下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38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保障物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先进技术方法,查清全市

范围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的准确数据;查清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满足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开展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调查,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开展全市基本农田调查, 掌握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开展城镇、村庄以外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市辖五区及福清市、长乐市、平潭县以1:5000比例尺开展调查,其余县以1:10000比例尺开展调查,查清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林、牧、渔场每一块

土地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七、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市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规本级协议土地出让和划拨土地宗地评估行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市和具体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构人员组织、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我公司具备从事省围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另外,除了日常的宗地评估外,本公司还承担着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等,本公司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省,尤其是市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总经理徐进兰为总负责人,建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两个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下

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价报告,主要经过以下步骤: 1、明确评估的基本事项。容主要包括估价对象(权属、用途、面积等)、估价目的、基准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 2、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商讨估价技术方法; 4、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确定相关的技术参数,确定试算价格;

中兴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号.doc

中兴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24号1 中兴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实施方案24号 为了确保本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规定(试行)》、《上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落实【中发(2010)1号】、【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精神,全面查清全镇农村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中兴镇作为试点单位,于2011年9月底把全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主要任务 中兴镇辖区有1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93个村民小组,土地总面积50.6平方公里,集体土地面积约49平方公里。 根据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要求和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 理局的具体部署,按照统一的调查技术标准,在中兴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场指界及调查工作,一是全面查清集体经

济组织及其成员状况;二是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和界线状况;三是全面核查集体土地的利用状况。 三、调查对象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范围为中兴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调查下列土地的所有权及其界线、界址点: (1)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村民小组为单元); (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类集体土地的权属调查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组由村管”方式,调查到村,但要在权属调查表中相应注明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土地现状等; (3)已经属于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7月1日前张贴县政府通告,镇政府成立集体土地调查确权领导小组及调查工作办公室(具体名单附后)。 7月22日召开动员会。 7月23日一25日各村分别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代表会议,各村民小组推荐出2名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分别推荐出2名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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