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雷产品备案公告表

山东省防雷产品备案公告表
山东省防雷产品备案公告表

山东省防雷产品备案公告(2007年4~6月份备

案产品)

项目备案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编写样本(提纲)×××公司×××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拟选地址在;拟征土地亩。 3、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及概况 3-1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3-2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容。 4、项目提出的背景 5、项目申报理由 包括: 发展规划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项目目标与规划容是否衔接和协调。 产业政策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行业准入分析。项目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6、项目申请编制依据 二、市场初步预测 1、产品概况 2、国市场概况及发展趋势 3、国际市场概况及发展趋势

三、产品及技术方案 1、产品方案 2、生产规模 包括年产××产品××台(套)。 3、技术方案选择 4、生产工艺流程 5、主要设备选型 新增设备一览表 6、供配电、自来水、供热、天然气(与四容重复)四原 辅材料和能源消耗 1、主要原辅材料需求量 2、主要原辅材料来源 五、建厂条件及厂址初步方案 1、厂区条件 包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拟建项目自身及对周边环境要求等容。 2、厂址初步方案 包括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是否会造成

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排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六、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1 环境保护 包括: 厂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状况等。 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水土流失预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提出治理措施,以及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2 劳动安全 包括 劳动用工、劳动保护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法规,生产、运输、贮存各环节所属安全、消防等级及要求;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方案分析。 七、建设容及建设期 1、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2、建设容 2-1主体工程 2-1-1厂房(生产车间)平方米; 2-1-2职工宿舍平方米; 2-1-3办公用房平方米; 2-1-4食堂平方米; 2-1-5其它平方米

北京防雷产品备案指南

北京市防雷产品备案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北京市防雷产品备案 实施主体:北京市气象局 办理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令)。 收费依据:本项备案不收费 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气象局气象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的防雷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2、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通过正式鉴定,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具有防雷产品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样测试合格; 3、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性能稳定; 申请材料: 1、防雷产品使用备案书面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北京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申请表》(填写电子表格并打印,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及《企业法人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备案的防雷产品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权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5、企业的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包括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管理等)、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加盖公章); 6、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使用备案产品的用户目录及用户意见(如果有); 8、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加盖公章); 9、申请备案的防雷产品检验机构测试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本单位出具的是否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说明(加盖公章); 11、境外企业或代理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应有中英文对照和国家相关部门的进口许可文件; 12、如申请企业为代理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加盖公章); 13、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同一企业或代理商在同一年度第二次以上申请防雷产品备案,如企业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只需按第(二)、(四)、(六)、(七)、(八)、(九)、(十二)和(十三)项规定提交材料,并提供本企业出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_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导读: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

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办法(试行)

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气象局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7月10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10日)废止 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办法(试行) (湖南省气象局) 第一条为规范防雷产品的使用,杜绝或减少因防雷产品使用不当造成的雷电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8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所使用的防雷产品。 第三条防雷产品登记备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内外防雷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销售防雷产品,须主动进行防雷产品登记备案。

未经登记备案的防雷产品不得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销售、使用。 第四条湖南省气象局防雷减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雷办”)负责对防雷产品登记备案资料的审查、登记备案、公告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防雷产品登记备案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生产、销售条件; (三)具有健全的企业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并能有效执行; (四)自申请日起前二年内,申请登记备案的防雷产品未发生因其质量问题造成雷击事故。 (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六条申请登记备案的防雷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二)符合防雷产品的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三)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性能稳定;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不属于限制使用或即将淘汰的产品; (五)该系列或型号产品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权权属明确。 第七条申请防雷产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

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

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 作者:行政审批管理处发布日期:2010-04-28 浏览次数:185 字号:[ 大中小]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46号 《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已经2002年10月16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 省长张高丽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程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登记备 案,是指对由企业自主决策、使用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或者通过市场融资投资建设的竞争性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并以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取代项目审批文件的制度。 第三条除下列项目仍按照基本建设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外, 其他项目一律实行登记备案:

(一)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 (二)基础设施和自然垄断性行业的项目; (三)政府投资的项目; (四)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的项目; (五)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六)国家和省规定必须进行审批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县以上发展计划部门负责项目登记备案工作;建设、国土资源、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以上发展计划部门应当加强登记备案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好项目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公布,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第六条项目登记备案实行分级办理。省属项目和总投资限额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项目由市、县(市、区)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办理。 项目总投资限额由省发展计划部门确定。 第七条申请项目登记备案的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应当向发展计划部门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和项目登记备案申请等资料;新增建设用地的,还应当提交用地预审文件。 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

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南最准确

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 南最准确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北京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南 一、申请材料清单 (一)《北京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填写电子表格并打印,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及《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单位出具的没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的声明(加盖公章)。 (四)如申请企业为代理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五)产品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测试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1、首次备案:需提供24个月内签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者24个月前签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2、延续备案:需提供上一次备案后增加的后续监督材料: 对于符合性评定模式1,后续监督材料是指产品监督测试报告;对于符合性评定模式2,后续监督材料包括初始工厂检查报告、年度工厂检查报告和产品抽样测试报告。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同时还需要提交所填报表格的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U盘、光盘等方式提交)。

二、申请备案时,需要现场核查原件的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清单(二)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及《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六)中“型式试验报告以及监督、抽样测试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申请延续备案或者增加备案型号的,不需要再次提供已审核过的(六)中所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在一个营业执照年检年检周期内的,不需要再次核查(二)中所要求的原件。

北京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北京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各市建委,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建设厅 2000年11月23日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本细则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六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该工程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三)对于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五)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和设备有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合格文件及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达到节能标准,并出具建筑节能部门颁发的节能建筑认定证书;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北京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导书(doc 10页)

北京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导书(doc 10页)

北京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南 一、申请材料清单 (一)《北京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申请表》(见 附件,填写电子表格并打印,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国、地)》及《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单位出具的没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 质证书的声明(加盖公章)。 (四)如申请企业为代理企业,须提供生产企 业的代理授权书(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五)产品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测试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1、首次备案:需提供24个月内签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者24个月前签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2、延续备案:需提供上一次备案后增加的后续监督材料: 对于符合性评定模式1,后续监督材料是指产品监督测试报告;对于符合性评定模式2,后续监督材料包括初始工厂检查报告、年度工厂检查报告和产品抽样测试报告。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同时还需要提交所填报表格的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U盘、光盘等方式提交)。 二、申请备案时,需要现场核查原件的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清单(二)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及《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六)中“型式试验报告以及监督、抽样测试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申请延续备案或者增加备案型号的,不需要再次提供已审核过的(六)中所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在一个营业执照年检年检周期内的,不需要再次核查(二)中所要求的原件。

北京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北京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 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鲁发改审批〔2007〕1156号)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已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需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由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管理处负责统一受理,并统一向项目申请人发送办理结果。 第三条省发展改革委受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坚持依法行政,坚持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热情为部门、市县、企业和基层单位服务。 第二章审批类建设项目的受理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受理审批类建设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省级政府预算内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二)省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建设项目。 (三)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及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 (四)省直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 (五)按有关规定应受理的其他审批项目。 上述建设项目的审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受理审批类建设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或省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须提交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三)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四)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 (五)项目建设资金相关证明。 (六)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省发展改革委受理审批类建设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省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关于建设项目审批的正式申请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式5份)以及本规定所列其他文件。 第七条使用国家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并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具体要求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国家资金补助或贴息的建设项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申请利用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8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第三章核准类建设项目的受理

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一 xx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属 XX 年 8 月 8 日经河南省建设厅批准的,并取得了郑州市工商、税务等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所需各种证件的有限公司。我公司于 XX 年 4 月在xx市取得了xx大道东端原xx兽医站使用的国有土地 3700 平方米和xx干休路中段路东针纺织站所使用的国有土地 2780 平方米。通过政府挂牌出让,我们已取得了上述两块土地的开发权,现已开工建设“昊苑美居”和“万福人家”住宅楼工程。“万福人家” 1# 楼已封顶, 2# 楼正加紧施工。“昊苑美居” 1# 楼已开工建设, 2# 、 3# 楼已办妥一切建设手续,准备开工。 特此申请备案。 河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 年 6 月 10 日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二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X市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xx年12月通过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砖石广场1幢12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现有员工30余人,公司以“追求完美”为理念,努力为客户打造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安全节能的精品楼盘。拟设立张地20xx-B2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设计概要 公司于20XX年3月17日通过拍卖交易取得XX市张地20xx-B23地块(位于塘桥镇妙桥街道),占地面积308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

本项目位于XX市塘桥镇妙桥中路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本项目由上海观略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建筑规划方案设计。该地块占地面积30816平方米,容积率为:1.00 二、项目设计主要目标 1、坚持“追求完美”的设计理念,努力为客户打造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安全节能的精品楼盘。 2、以树立精品楼盘为目标,提升城镇的总体形象,提高人民的生活环境。 3、注重经济效率,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 4、合理布局,汽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泊位充足,为打造一流的现代商业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5、住宅部分的户型设计根据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合理布局各种使用功能房间,功能分区明确。 6、无障碍设计:建筑入口、候梯厅等部位均考虑残疾人通行。 7、建筑风格:现代风格,建筑与外部环境和谐共生,相映成辉。 三、建设主要内容 根据该地块建筑方案设计,该地块为以低层住宅为主,商业为辅的住宅花园。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36979.3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为13089平方米,低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3496.3平方米。 四、市政设施配套 1、给水:采用集中箱式变频水泵给水。 2、排水:采用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3、燃气:小区内预埋天然气管道。 4、供电:用电负荷功率按单相10-12KW/户计算,每户安装进户箱。 5、通讯:每套住宅设电话线二对,均可上网。 6、电视:每套住宅安装二个终端。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仅限集团母公司填写本栏 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名称自主申报流水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510000 ?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内资) □有限责任公司(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 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万元(币种: ) 折美元: 万元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营业期限 ?长期 □ 年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1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填写)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 ?备案(仅限设立登记或备案事项变动填写) ?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事项 ?联络员□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全体股东签署(仅限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内资、外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建设项目备案申请书(共8篇)

篇一:项目备案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编写样本(提纲) ×××公司×××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拟选地址在;拟征土地亩。 3、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及概况 3-1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3-2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4、项目提出的背景 5、项目申报理由包括: 发展规划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项目目标与规划内容是否衔接和协调。 产业政策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行业准入分析。项目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6、项目申请编制依据二、市场初步预测 1、产品概况 2、国内市场概况及发展趋势 3、国际市场概况及发展趋势 三、产品及技术方案 1、产品方案 2、生产规模 包括年产××产品××台(套)。 3、技术方案选择 4、生产工艺流程 5、主要设备选型新增设备一览表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6、供配电、自来水、供热、天然气(与四内容重复)四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 1、主要原辅材料需求量 2、主要原辅材料来源 五、建厂条件及厂址初步方案 1、厂区条件 包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拟建项目自身及对周边环境要求等内容。 2、厂址初步方案 包括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是否会造成 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排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六、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1 环境保护包括: 厂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状况等。 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水土流失预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提出治理措施,以及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2 劳动安全包括 劳动用工、劳动保护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法规,生产、运输、贮存各环节所属安全、消防等级及要求;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方案分析。 七、建设内容及建设期 1、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2、建设内容 2-1主体工程 2-1-1厂房(生产车间)平方米; 2-1-2职工宿舍平方米; 2-1-3办公用房平方米; 2-1-4食堂平方米; 2-1-5其它平方米 2-2辅助工程: 2-2-1原材料仓库平方米; 2-2-2配件及产成品仓库平方米; 2-2-3围墙 米; 2-2-4厕所平方米; 2-2-5道路米; 2-2-6绿化; 2-2-7其它平方米。 2-3机械设备 3、项目建设期及工程进度安排八、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 1、投资概(估)算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六章简易程序 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九章附则 附件: 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 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 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 1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不予备案告知书 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 (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实施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有填写说明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或注册号 住所 省(市)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股份 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股东 (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证照号码备注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备案 名称注册号 增设分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成员 清算组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 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 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 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 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 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 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 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12、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 鲁建发[2009]11号发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 鲁建发[2009]11号 第一条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管等有关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城建档案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单项竣工验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对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分期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2.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规划开发建设; 3.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是否按照规划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 4.单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5.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是否落实; 6.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7.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8.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9.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开发企业应在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持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查验材料、现场勘察等方式对项目综合验收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备案;审查不合格的,应将不合格内容书面通知验收单位和开发企业,待改正并验收合格后重新审查。 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应附有下列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020年最新版)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设立登记不填 写)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人民币□其他)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 □长期□年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其中: 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填 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制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1、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内资、外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报送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限设立、变更及清算组备案以外的备案):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限清算组备案):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建设项目备案申请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编号:FS-DY-86315 建设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xxxx,依据xxx,我单位拟建xxx项目。现已完成xxx 等准备工作,现申请项目备案登记。特将项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全称xxxx,单位性质xxxxx,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xxx: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号码xxx,法人代码(有关凭证)xxxx,注册资本及行业资质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性质: 3、拟建地点: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x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其中xxx平方米,xxx平方米

5、建设工期及计划开工时间:建设工期个月,年※月开工。 三、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申请银行贷款万元。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敬请审核准予备案登记。 附:1、《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一式五份) 2、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及法人代码证 3、其它凭证(资质凭证,移民土地凭证、资金凭证等) (联系人:联系电话:) xxxxx(公章单位) 二○○八年月日 ------------ 一、格式: 标准的红头文件(有正式文号) 二、题头: 关于×××项目的备案(核准)申请报告 三、企业简介:

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南最准确精编

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 南最准确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北京市防雷产品备案办理指南 一、申请材料清单 (一)《北京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填写电子表格并打印,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及《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单位出具的没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的声明(加盖公章)。 (四)如申请企业为代理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五)产品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测试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1、首次备案:需提供24个月内签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者24个月前签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2、延续备案:需提供上一次备案后增加的后续监督材料: 对于符合性评定模式1,后续监督材料是指产品监督测试报告;对于符合性评定模式2,后续监督材料包括初

始工厂检查报告、年度工厂检查报告和产品抽样测试报告。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同时还需要提交所填报表格的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U盘、光盘等方式提交)。 二、申请备案时,需要现场核查原件的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清单(二)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及《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六)中“型式试验报告以及监督、抽样测试报告及后续监督材料”。 申请延续备案或者增加备案型号的,不需要再次提供已审核过的(六)中所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在一个营业执照年检年检周期内的,不需要再次核查(二)中所要求的原件。

北京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北京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等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城市、县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理、业务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因职能划转有关工作不在同一部门的,应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主体责任。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竣工综合验收。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按照经审批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开发建设; 2.是否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开发建设,明确移交的是否完成产权(使用权)移交或签订产权(使用权)移交协议; 3.单体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备案手续是否完备; 4.红线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绿化、路灯、环卫、排水等)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 5.红线内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达到使用条件且已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通信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 6.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按照要求交纳; 7.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第七条开发企业应在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持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到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主管部门应采取查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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