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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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的思考

姓名:杨辰

学号:32013030041

本人学院:经济学院

专业:经济学

辅修学院:会计学院

指导教师:唐立春

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39相会计准则,其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简称“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新准则共有6章25条,本文开头先对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按照章节进行了相关的叙述。随后,根据个人对新准则的认知,将新准则的内容分为四个方面,按照固定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分别加以叙述。接着,按照个人的理解,将新准则的主要变化分为九个点加以描述;按照新准则做出的规定,将其对企业的可能带来的影响粗略地分为四个方面加以论述,并浅析变化带来的弊端。在文章的末尾,本人谨以个人的视角,针对新准则的其中两个方面,提出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其带来的影响,并以个人的看法加以分析和叙述。

关键字:新准则固定资产变化影响

目录

1 引言 .............................................................................................................- 3 -

2 固定资产具体准则内容的变化 .................................................................-

3 -

3 新准则内容浅析 .........................................................................................-

4 -

3.1 固定资产的确认 ..............................................................................- 4 -

3.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 5 -

3.3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 5 -

3.3.1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 6 -

3.3.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 6 -

3.4 固定资产的处置 ..............................................................................- 7 -

3.4.1 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 7 -

3.4.2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 7 -

4 新准则会计处理规定的主要变化 .............................................................- 7 -

5 新固定资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 8 -

6 有关新准则的质疑 .....................................................................................- 9 -

6.1 关于固定资产确认的问题 ..............................................................- 9 -

6.2 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 ....................................................... - 10 -

参考文献......................................................................................................... - 10 -

1 引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较2001年11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在体系结构和内容上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针对新准则根据其变化进行了描述,并根据其主要变化加以论述。

2 固定资产具体准则内容的变化

新准则较2001 年11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简称“旧准则”在体系结构和内容表述上都有较大变化。新准则共有6章25条,分为总则、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披露。

1.总则。明确了新准则的制定原则和适用范围,规定适用范围不包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2.确认。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资本化的单独确认原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是否资本化,也按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进行判断。

同时,新准则取消了“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形加以判断”的规定。

3.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取消了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的有关规定。

(5)增加了预计弃置费用初始计量的规定。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此外,新准则的规定注重与相关准则的紧密衔接。这主要体现在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入账价值的确定上。

4.后续计量

(1)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其实质是对固定资产价值耗费进行补偿的一种核算方式。

(2)提取折旧的范围。企业的固定资产除以下两种情况之外,均需要计提折旧:①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②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3)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在合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基础上,结合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5)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6)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5.处置。新准则增加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①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②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是和确认条件相对应的。

6.披露。固定资产的披露应包括所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该披露要求体现了对固定资产的重视。一方面,这是由固定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决定的、另一方面,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披露的信息也应全面。

3 新准则内容浅析

3.1 固定资产的确认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必须具有实物的特征,这使无形资产不可能成为固定资产。有些无形资产可能符合固定资产的除此以外的两个特征,比如专利权和商标权,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不能完全符合三个特征,所以不能成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资产。这表明企业所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生产工具或手段,可以通过其产生利润,但固定资产不是用于直接出售的产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向外出租的机器设备类的固定资产。但是出租的固定资产中不包括建筑物,出租的建筑物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对于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使用预计期间度量使用年限不准确的情况下,其使用寿命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为表现形式。比如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如果按照预计区间计量,固定资产的使用频率是一个较重要的影响因素,所以按其预计行驶或飞行里程估计使用寿命。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说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比如企业的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表现为企业使用的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意味着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需要随着它的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来逐渐减少账面价值,使得当前的固定资产价值更准确。

但是完全符合上述三种特征也不一定就是固定资产。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着具有固定资产特征某些资产,但是却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特殊情况。比如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等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管理和核算。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实物特征,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其数量繁多、价格低廉,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

如果某一固定资产中的不同组成部分,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如飞机的引擎,若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从而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3.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为了使某一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付出的一切合理、必要的费用。在实务中,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固定资产获得的方式不同,其成本的具体构成内容及确定方法也有所区别。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确认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购入不需安装即可发挥作用的固定资产,其购入后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购入的固定资产需安装时,需要经过安装,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才意味着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的所建工程都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意味着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及工程施工等流程。所以,此方式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在出包方式下,企业通过招标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此种方式的成本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其他方式与存货类似,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

3.3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减值损失的确定,以及后续支出的计量。其中,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3.3.1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原价,就是使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所需要的成本。

(2)预计净残值,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指已经提出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有许多需要考虑的因素:该项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生磨损等,即该项资产的预计有形损耗;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贬值等,即该项资产的预计无形损耗。

另外,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本身性质以及与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运作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选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某一企业选用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3.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其中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发生更新改造时,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时,企业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当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从在建工程转回为固定资产。在此基础上需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数据。当只是固定资产其中的某一组成部分更新改造时,确认此行为发生的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后,并不需要将全盘的数值更改,只需将该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即可。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将其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当固定资产的局部零件发生磨损、损坏时,为了使固定资产正常运作、充分发挥价值,企业将有部分支出用于日常维护等项目上。这样的目的是确保固定资产能够正常运行,一般不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发生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的生产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而专设销售机构的企业,所发生与其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计入销售费用。

3.4 固定资产的处置

3.4.1 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是终止条件之一,固定资产的处置状态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因为处于处置状态的固定资产不再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等活动,所以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可以予以终止确认。

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能否产生经济利益,也是终止确认的判定的条件。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之一,就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但如果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那么它就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3.4.2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是指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同类固定资产的惯例就可以直接出售且极可能出售的固定资产。企业将固定资产定义为持有待售后,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后,即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其调整后的价值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其中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以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可以将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与其他固定资产一起合并列示在“固定资产”项目中,但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4 新准则会计处理规定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有明显的几个主要变化,就是立足于自身审视情况,借鉴国际的先进规章,富含的范围广泛。这些特点包涵在每个准则中,也包涵在每个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下面只对与《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相关的变化进行简单介绍。

1.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资产减值准则我国和国际准则都有,但在资产减值转回的处理我们与国际准则不同,国内新规定不得转回,形成与国际准则的实质性差异。国际准则规定,如果有证据表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得到恢复,允许转回前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也是这样规定的。

但是在最近的财政部与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注协每年一次的“五方联席会”上,对上市公司的报告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报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资产减值有关,有些公司根据主观意愿提取资产减值损失,然后又根据需要随意地转回减值损失,可操作性太强,再加上有些企业的铤而走险,导致资产减值的提取和转回已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主要手段。针对国内当前发现的问题,《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了企业资产减值一经提取不得转回,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重新规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使用方式。公允价值计量是最准确的用来反映企业会计报表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度量手段。我国市场体系尚在完善过程中,企业资产、负债交易还不能广泛地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仍需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但是公允价值采用的前提是有活跃的市场,公允价值必须能够取得并且可靠的计量。我国当前部分市场活动完全的还不能满足要求。所以这次制定准则用来针对目前问题的解决办法是: “企业各项资产、负债及其相关交易,只有在存在活跃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取得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公允价值计价。”

3.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用来度量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已满后的处理后价值的数值。新准则强调了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数值应为其折现后的价值,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检查其预计净残值并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预计净残值通常等于使用寿命已满后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4.规定了预计处置费用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处置费用因素。即预计处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计提折旧,避免固定资产清理时的复杂操作。

5.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新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6.增加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后续支出资本化后,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新准则明确规定,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增加了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时间价值因素。新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未在正常信用条件内按时支付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但实质上这样的行为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存在企业从中取巧的可能,所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价款费用》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8.简化了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新准则取消了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的有关规定,取消了“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的规定。同时取消了“企业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却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也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但这类资产与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和不能超过这两类资产可收回金额总额”的规定。使出现的实务中的操作简单化,减少可能出现问题的风险。

9.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新准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具体明确。如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要披露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5 新固定资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将固定资产预计的处置费用以折现金额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同时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固定资产。这一规定导

致企业资产结构发生变化:固定资产的计量结果增大,即使固定资产比重提高。除此以外,新准则同时强调入账的预计净残值为现值,这使得企业各期的计提折旧额增加,各期的支出、费用增加,最终使企业的收益水平及所有者权益金额降低。这一变动减少了依历史成本原则记入的收入数额,而且企业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2.新准则规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由于我国目前尚有部分固定资产的交易未形成公开活跃的市场,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也缺乏统一的认识。因而企业有可能针对这一缺陷,通过自主确定不同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控制公允价值,来调节各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以达成自身希望达成的目标。

3.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其中,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且同类的固定资产尚未发展为稳定的市场时,应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入账。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年限和折旧率等几个因素,但是对于这几个因素的计量存在着很大的企业主观估计成分,同样也为企业粉饰报表提供了机会。

4.新准则简化了一些会计处理的规定,给予了会计从业人员更多体现自身能力的空间。但也如上文提到,企业的主观意向也成为了影响到自身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对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 有关新准则的质疑

6.1 关于固定资产确认的问题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

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新准则中,与旧准则相比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的变化并不大,而其中改善较大的方面莫过于将以往的时间确认条件由“使用年限超过一年”改为“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因为各个企业的会计年度并不相同,以自然年为标准显然不利于企业的结算,所以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规定为一个会计年度以上是更加妥善的。

但是本人个人认为新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也存在着些许瑕疵:新准则将单位价值标准取消,也许并不能优化固定资产的确认。上文提到,部分企业所持的资产,尽管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但由于其数量繁多、价格低廉,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是在新准则中取消了单位价值标准,使得固定资产和存货中的周转材料之间的界定相对模糊,导致一些固定资产可确认为存货,一些周转材料存货也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

新准则中相关规定的删除,在无形中增加了在实务操作中的可操作性,使得企业有了从中获利的空间。尽管在旧准则中规定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2000元以上)与实际有不切合的地方,比如部分企业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可能不足

2000元等。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一价值标准的存在,起到了区分周转性材料

和固定资产的作用,为实际会计工作和审计工作提供了具体的依据,便于操作。虽然在现今的条件下,2000元已经不再使用,但是也完全可以由财政部每隔两

年根据物价水平的变化发布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以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

6.2 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

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后续计量这一节中都没有作详细说明,这与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项目的后续计量,并没有保持上下文联系的关系。新准则在前文中论述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项目的后续计量的问题时,都谈到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更是谈到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或者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而在这一节却没有承上启下,具体提及此问题,只是将其全部转移到《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一资产减值》中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指固定资产后续计量采用什么价值属性进行计量的问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中可以看出,固定资产的计量,不仅采用历史成本、现值、公允价值等属性进行计量,而且采用了“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但是,在《企业会准则——基本准则》中,“可收回金额”并不是关于会计计量的五大计量属性之一。在此前提下,这种描述就略显有些瑕疵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经济科学出版社;

[2] 陈玲凤.解决国有企业块及信息失真问题初探[J].《会计之友》,2008(5):35;

[3] 陈信元等.我国会计信息环境的初步分析[J].《会计研究》,2007(8):12;

[4] 崔金勋、许强.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质疑.《会计师》,2007;

[5] 德勤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准则差异袖珍手册: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比较》,2006[4];

[6] 董润香.浅析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及对策[J].《会计之友》,2008(8):34;

[7] 关新红.新会计准则下金融企业会计实务[M].北京:电子产业出版社,2008.287-302;

[8]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4;

[9] 贺志东.新会计准则释疑[M].北京:机械产业出版社,2008.465-467.

[10] 李卫卫.新准则变革带来的深远影响及对策分析[J].《财会研究》,2008(5):31-32;

[11] 林远明.浅析新会计准则特点及实施影响[J].《财经界(中旬刊)》,2007(10):60-61;

[12] 马永义.新会计准则执行中热门难点题目解读[M].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187-188;

[13] 毛华扬;宋轩;崔锦艳.新会计准则三大理念对会计和会计软件的影响[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9(01);

[14] 徐全华.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分析的影响[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2):38-40;

[15] 于小镭.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金融企业类)[M].北京:机械产业出版社,2007.365-387;

[16] 袁小勇.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解析、比较、案例,中国商业出版社,2006;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出版社,2006;

[18] Anthony A. Atkinson, Rajiv D.banker, Robert S.Kaplan, S.Mark Young.《管理会计》第三版(《management accounting》,third edition),清华大学出版,2001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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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令第33号 2006-2-15 根据《国务院关于v 企业财务通则〉、v 企业会计准则 >的批复》(国函[1992] 178 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己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 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二。。 六年二月十五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 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 本准 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 告的 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 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 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 括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2006)

论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论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 摘要:报表使用者利用统计的资产减值准备观察企业的资产质量、风险防范能力,以便于做出正确的投资、筹资以及经营决策。因此,合理的认识资产减值准备对于企业报表的影响,正确的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现在企业来说十分重要。本文首先对资产减值准备的研究背景和相关文献做了简要的概述,然后简单的介绍了资产减值准备及会计报表,其次分析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最后提出应该要采取的政策,通过TCL的案例,进一步论证了正确的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企业的良好影响,倡导企业要正确计提减值准备。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数据会计报表

目录 1前言 (1) 1.1研究背景 (1) 1.2文献综述 (1) 1.3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 2资产减值准备和会计报表简介 (3) 2.1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含义 (3) 2.2资产减值准备的的计提范围 (3) 2.3会计报表的简介 (3) 3计提减值准备对会计报表中数据的影响和对策 (4) 3.1计提坏账准备对会计数据的影响 (4) 3.2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对会计数据的影响 (5) 3.3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企业会计数据影响 (5) 3.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会计数据的影响 (6) 3.5对策 (7) 3.5.1完善内部会计制度 (7) 3.5.2发展资产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 (7) 3.5.3加强以独立审计为主的外部监督 (8) 3.5.4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判断能力 (8) 3.6案例分析 (8) 3.6.1企业介绍 (8) 3.6.2减值问题 (9) 3.6.3应采取的措施 (9) 3.6.4案例总结 (9) 4结论 (10) 参考文献: (11)

商誉减值会计问题研究

商誉减值会计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商誉是现代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即在企 业合并中,购买方的购买成本与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经营主要依赖于有形资产,商誉问题并 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步入 知识经济时代,由于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商誉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商 誉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作用也与日俱增,人们越来越深 刻地意识到企业价值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拥有和控制,无形资 产已成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经济学界、法律学界和会计学界都纷纷开始关 注商誉问题,商誉问题成为会计研究领域中一个极具魅力的课题,也是会计实 务界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 WTO,国际贸易日益增加,国际资本的流动也更加频繁。适

时地、前瞻性地制定与国际标准趋同的商誉会计规范,可以使我国企业在国际 竞争中保持相同的竞争地位。否则,会使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由于制度背景方面的原因而处于不利地位,最终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而且,中国作为世界上一个有重要地位的国家,也应当为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出一份力,这样 才能保持与大国相称的地位。 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准则制定机构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 IASB)等纷纷组织专家学者对资产减值的会计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 究,并先后出台了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以规范会计实务,从而更好地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2006年 2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资产减值,尤其是 商誉减值问题作了较为全面地规定。尽管如此,我国商誉会计体系仍然存在着 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理论发展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够强等。因此,深入研究国外相关准则,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 FASB)于 2001 年6 月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 142 号?商誉和其它无形资产》(以下简称SFAS142)以及 IASB 于 2004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3 号?企业合并》 (以下简称 IFRS3)和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36 号?资产减值》(以下简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范文一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

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

有关资产减值会计理论

的个人津贴、奖金、补助等福利性开支。同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防止发生坐支现象。再次是把好综合“处理关”。实施会计监督前移,有原来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 事中监督。(二)要逐步建立健全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注册会计师,有必要在中国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监管机构,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杜绝继续教育走形式的现象;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以保持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外在驱动力。 (三)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是使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明确经济工作中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制约措施和手段,并做到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关的会计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会计资料进行定期审查;按章办事,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这样就使个人与个人,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相互联系,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从源头上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阻断会计造假的环节和载体,使内部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坚持做到手续齐全,层层把 关,通过制度依法管理,防患于未然。其次,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对经济活动的全面、经常、及时的监督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可以达到内部控制规范化和自我约束的要求。最后,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在工作中。一些单位的负责人自认为是 “一把手”,会计上的事情“一言堂”,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自己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则以不懂会计为由全盘推卸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明确会计责任主体,谁领导谁负责。 (四)联合执法,提高政府会计监督的效率。现阶段,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信息共享效率低。在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各部门应按照《会计法》的立法精神,通过工作协调,紧密联合起来实行联合执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真实、完整的基础信息。政府各有关部门可以在每年度的定期经济检查中设立联合办公室,利用计算机技术设立信息共享平台,不仅可以降低监督检查的工作成本,而且利用共有的信息平台统一了数据核算的依据,既避免了重复执法,又防止了执法不严的漏洞,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会计造假现象,提高政府会计监督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刘莉萍.浅议企业会计监督职能的加强。现代商业2010 (15)一、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历程 (一)资产减值会计理论在国外的发展历程。 资产减值会计的理念和思想诞生于欧洲文艺复兴阶段的意大利,在当时意大利商业会计实务当中,人们往往先通过比较市价与成本,再对存货进行计价。19世纪中叶,德国首先在其制定的公司法当中明确了对成本与市价进行比较的原则。197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会计准则规定:允许企业根据市价和成本孰低法进行记账处理,其出现标志着认可短期投资减值的永久性标准问世。1998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和实施最新会计准则IAS36,其对于健全当前的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资产减值实务,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强化减值测试的实践操作性,具有非 常重要的意义。 (二)资产减值会计在国内的发展历程。 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第一次制定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规范,紧接着财政部又颁布和实施了专门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制度,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依据相关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到2001年初,财政部制定和实施了 《企业会计制度》,其基于谨慎性本质原则,要求企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6年初国财政部在综合考虑了国际会计最新标准和国内资产减值会计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了资产减值准则,逐渐与国际会计的现行准则趋同。 !!!!!!!!!!!!!!!!!!!!!!!!!!!!!!!!!!!!!!!!!!!!! 作者简介:李璐,(1979-),女,吉林通化人,会计师,研究方向:企业财务管理。 有关资产减值会计理论的探讨 李璐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吉林通化134003) 摘 要:企业对于资产减值会计的处理,既能够影响到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关系,还直接涉及到企业管理层与 股东的利益纷争,而且这些利益矛盾关系的纠葛能够直接影响企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具体实施的效果。资产作为非常关键和重要的经济学和会计概念,资产减值会计的合理处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 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企业,实施 李璐:有关资产减值会计理论的探讨 74··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

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

资产减值会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资产减值会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减值会计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引入资产组的问题 资产组概念的引进合理性和科学性。但是,由于资产组的认定在具体操作上十分复杂,涉及大量的主观判断,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从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监管来看,全面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 (l)我国企业的管理惯例和较低的管理水平不利于资产组概念的广泛运用。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3至5年)现金流量预算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IAS36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测算企业层面上的现金流量都十分困难,更不要说是测算资产组的现金流量。 (2)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资产组的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否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注册会计师,都难以对此进行判断,客观上可能诱使企业利用资产组的划分来操纵资产减值准备和经营业绩。尤其是就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而言,由于采取净利润、资产收益率等作为评价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上市公司利用资产组划分标准的模糊性,随意扩大或缩小资产组合据以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相比国外上市公司而言可能会更为强烈。 (3)资产组的运用,将大大增加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会计成本,同时执行效果可能不甚理想。为提高按资产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可操作性,必须提供大量且详细的指南和解释,这可能大大增加准则制定部门的会计成本。即使这样,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辨认资产组以及对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因此,资产组的运用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2、关于资产减值转回的问题 尽管财政部三令五申禁止企业为调节利润的目的秘密计提减值准备,但在利益驱动和监管不力的情况下,仍有不少公司明知故犯。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准备

并购商誉的会计核算

并购商誉会计核算专题 一、并购商誉的概念 1.如何界定商誉 商誉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对商誉的定义五花八门,目前对商誉的定义多为从实务操作角度对商誉的界定,而不是严格的定义。而且各国界定的商誉也有不同,其中对商誉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就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1)国际会计准则对商誉的界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8年修订的第2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22)《企业并购》将商誉定义为“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交易日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的部分。”该项会计准则进一步指出,“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所代表的是购买企业指望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该项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而购买企业却准备在购买企业时为之发生支出。” 第38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8)《无形资产》中明确指出:“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能清楚地区分开来。”由此可以看出,IASC规定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 (2)美国对商誉的界定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第141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141)《企业并购》中,商誉被定义为“购买企业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获得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的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金额包括不符合SFAS141规定的应确认为其他资产的无形资产。”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颁布的第17号意见书(APB 17)的观点,是准则变迁中从未动摇过的基石。无形资产被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包括商誉、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机密等。可见美国的无形资产包括商誉。 (3)英国对商誉的界定 英国1997年12月发布的《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商誉和无形资产》(FRS10)认为,外购商誉是指:收购成本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总和的差额。当收购成本大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时出现“正商誉”,但当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大于收购成本则会出现“负商誉”。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因收购而产生的商誉,其本身既不是一项像其他资产的资产,也不是一项价值损失。商誉是联结收购方自身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产列报的投资成本与合并财务报表上被并方资产和负债分摊价值的桥梁。虽然商誉本身不是一项资产,但是不作为股东权益的减少而仍然作为报告主体的资产列报。 英国的商誉界定中引入了“负商誉”,“并购商誉”具有连接投资成本和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的工具作用,是一项不是资产但作为资产列报的项目。 (4)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 2006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明确的商誉定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属于不可辨认的资产。 2.商誉的实质 商誉通常被认为是某一主体具有“能获得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与信誉”。在会计学界,对商誉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观点有: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小企业会计准则通常比企业会计准则要更加简化,因为业务相对简单,不同点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取得投资时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的规定,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入账,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 第二,不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权益法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但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具体解释中只要求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小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或减少投资收益,而没有规定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没有设三级科目,也无法反映是否要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笔者的理解是为了简化核

商誉减值与账务处理

二、商誉减值与账务处理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应当按照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但确认的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商誉减值损失不应超过其分摊的商誉金额,超过部分属于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减值损失。 会计处理:以测试减值损失50万为例。其原确认商誉30万元,合并相关存货公允价值为100万元、材料公允价值为15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金额不超过分摊入资产商誉额如) 30万 贷:商誉减值准备3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20万元 贷:存货减值准备8万元 材料减值准备12万元 一、商誉的会计确认处理 (一)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和新设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形成商誉。 合并成本确认:一次性交易购买日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有价证券公允价值;分次合并交易成本之和;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可能影响企业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约定,如果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其影响金额且能可靠计量,购买方可将其影响金额计入合并成本。 会计分录处理: 借:相关资产科目(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 商誉(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 贷:相关负责(各项可辨认负责公允价值) 相关成本(合并成本)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我国资产减值的会计确认

资产减值会计对于资产减值的确认是在资产持有过程中进行的,它摈弃了只对实际已经发生的交易才予以确认的传统惯例,而采用了如下的确认观念:只要某个项目的价格或价值变动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且对决策具有相关性,就应当确认有关价值的变化。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资产减值确认的时间、条件、方式、应确认为何会计要素等方面。一、资产减值应于何时确认对于资产减值确认的时点,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第8段指出:“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51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显然,确认资产减值的时点是资产负债表日,但对于应在何种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规定并不十分明确。笔者认为,基于资产减值确认、计量等工作的复杂性和企业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时间要求,企业没必要甚至也不可能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减值予以确认,但在需要对外报送财务报告时,必须于相应的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减值进行确认。二、资产减值应在什么条件下确认理论上,企业任何一项资产的减值都应予确认。但在会计实务中,不可能也没必要对每一资产的减值都进行确认。笔者认为,资产减值确认应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资产减值量的多少和可能性的大小。资产减值多少才应当予以确认?按照资产减值会计所体现的决策有用观的观点,财务会计系统要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这类信息要具有相关性和有用性,并不要求绝对精确可靠。再者,“会计面临的主要是判断和估计,而不是肯定”。就资产减值的确认来说,也就意味着,如果一项资产减值的确认与否并不影响信息使用者所作出的决策,那么对该项资产减值的确认就没有必要;反之,就应当予以确认。这是重要性原则在会计确认中的具体应用。实际工作中,也不可能对每一项资产价值的微小变化进行确认。因此,对于资产减值的确认,应依据重要性原则的要求,视其金额大小而定。由此产生的问题是:(1)重要性标准如何确定?(2)若干项单项资产的减值均达不到重要性标准,但其综合却达到了重要性标准,那么单项资产的减值是否予以确认?笔者认为,为避免企业在执行中采用多重标准进而造成信息使用者理解上的不便,国家应确定统一的重要性标准,如减值幅度达5%时应视为重要,等等。单项资产减值达不到重要性标准但其综合达到的,也应分别予以确认,因为作出许多经济决策所依据的往往不是某一单项信息而是反映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资产减值可能性的大小,意味着资产减值有多种类型,如确定的永久性减值、暂时性减值、不确定的减值等。对哪种资产减值应予确认?目前,主要有如下三种判断标准:(1)永久性标准,要求只对永久性(即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进行确认;[!--empirenews.page--] (2)可能性标准,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3)经济性标准,要求对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任何资产减值进行确认。上述确认标准中,可能性标准包含永久性标准,因为永久性的减值实质上是可能性很大甚至是100%的减值,但却排除了对暂时性减值的确认。鉴于永久性标准和可能性标准应用中很难确定哪些是永久性减值哪些是暂时性减值,大大增加了企业管理当局操纵会计信息的可能性,而经济性标准避开了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易于理解,便于操作,能够反映环境变化对企业资产价值的不利影响,真正体现了稳健性原则的要求,所以很多国家的会计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都广泛采用经济性标准。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未明确规定应采用的标准,但从相关条文中可以看出,三种确认标准兼有,只是不同种类的资产确认标准有所侧重而已(如表1)。表1 资产类型与其减值确认应用标准对照表标准应收短期委托存货长期固定在建无形款项投资贷款投资资产工程资产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经济性标准√√从表1可以看出,八类资产中只有两种(短期投资和委托贷款)采用经济性标准确认资产减值,采用永久性标准和可能性标准

浅析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会计数据的影响.doc

浅析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会计数据的影响 21 近期,一些企业利用会计法规准则中的灵活性、不完善性来操纵会计利润的行为日益严重,就"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而言,更是被一些企业为达到自身目的进行随意调整的行为愈演愈烈。所以笔者就此问题浅析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制度规定和重要意义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为何要对没有发生只是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作确认呢?因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所以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确保资产的真实,符合资产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要求。 我国目前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

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自1999年实施了坏账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四项准备后,2001年财政部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其中新增加了四项资产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由此扩大成了八项资产准备。 1、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时,要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是指对期末按照成本与市价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价的方法)计量,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坏账准备 企业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3、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时,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应按可

商誉减值测试及会计处理

商誉减值测试及会计处理: 甲企业在20×7 年1 月1 日以1 600 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乙企业80%股权。在购买日,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 500 万元,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因此,甲企业在购买日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商誉400 万元(1 600—1 500×80%)、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1 500 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300 万元(1 500×20%)。 假定乙企业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由于该资产组包括商誉,因此,它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在20×7 年末,甲企业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 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350 万元。由于乙企业作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l 000万元中,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商誉价值中享有的部分。因此,出于减值测试的目的,在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之前,必须对资产组的账面值进行调整,使其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100 万元[(1 600/80%-1 500)×20%]。 然后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确定是否发生了减值损失。其测试过程如表9—7 所示。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资产组发生减值损失850 万元,应当首先冲减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再将剩余部分分摊至资产组中的其他资产。在本例中,850 万元减值损失中有500 万元应当属于商誉减值损失,其中由于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商誉仅限于甲企业持有乙企业80%股权部分,因此,甲企业只需要在合并报表中确认归属于甲

企业的商誉减值损失,即500 万元商誉减值损失的80%,为400 万元。剩余的350万元(850—500)减值损失应当冲减乙企业的可辨认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分摊过程如表9—8 所示。 商誉减值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4 000 000 贷:商誉减值准备 4 000 000 归属于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350万元减值损失还需要作进一步分摊,假定乙企业20×7年末可辨认资产包括两项: 1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 1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50万元。 350万元减值损失应当在上述两项资产之间进行分摊: 固定资产应分摊的减值损失:350×1000/1350=259万元 无形资产应分摊的减值损失:350×350/1350=91万元 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 590 00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910 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590 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10 000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介绍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介绍 财政部会计司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顺应了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其中,基本准则在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作了重大修订和调整,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供投资人作出决策、完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准则的地位和作用 (一)基本准则的地位 从国际会计惯例看,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是美国等国家或者地区,在其会计准则制定中,通常都制定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它既是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有关国家会计准则的概念基础,也是会计准则制定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 我国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它在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起着统驭作用。基本准则规范了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

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是制定具体准则的基础。 在我国,会计准则属于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立法法》规定,我国的法规体系通常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规;三是部门规章;四是规范性文件。其中,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发。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发。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部长以部长令签发。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属于部门规章,是由财政部金人庆部长于2006年2月15日以第33号部长令形式签发的;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属于规范性文件,分别于2006年2月15日和2006年10月30日以财政部文件形式印发。 (二)基本准则的作用 基本准则在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统驭具体准则的制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会计实务问题层出不穷,会计准则需要规范的内容日益增多,体系日趋庞杂。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确保各项准则的制定建立在统一的理念基础之上,基本准则就需要在其中发挥核心作用。我国基本准则规范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一般要求,是准则的准则,它对各具体准则的制定起着统驭作用,可以确保各具体准则的内在一致性。我国基本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即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中,各项具体准则也都严

注会会计-第22讲_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2),商誉减值测试与处理

第四节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二、资产组减值测试 【教材例8-11】XYZ公司有一条甲生产线,该生产线生产光学器材,由A、B、C三部机器构成,成本分别为400 000元、600 000元、1 000 000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机器均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但整条生产线构成完整的产销单位,属于一个资产组。20×5年甲生产线所生产的光学产品有替代产品上市,到年底,导致公司光学产品的销路锐减40%,因此,对甲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 20×5年12月31日,A、B、C三部机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 000元、300 000元、500 000元。估计A 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 000元,B、C机器都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整条生产线预计尚可使用5年。经估计其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及其恰当的折现率后,得到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00 000元。由于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司以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其可收回金额。 鉴于在20×5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1 000 000元,而其可收回金额为600 000元,生产线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因此,该生产线已经发生了减值,因此,公司应当确认减值损失400 000元,并将该减值损失分摊到构成生产线的3部机器中。由于A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 000元,因此,A机器分摊了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应低于150 000元。 具体分摊过程如表8-4所示: 表8-4 资产组减值损失分摊表单位:元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财政部令第33号 2006-2-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 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 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 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 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 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 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 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 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 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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