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1 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居住建筑为一类建筑,十至十八层的居住建筑为二类建筑。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2 防火间距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缘算起。

4.2.2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

5.00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4.2.3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4.2.4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4.3 消防车道

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4.3.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4.3.3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3.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

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3.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4.3.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4.3.7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1 一般规定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

墙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表6.1.1规定的公共建筑。

两个防火分区之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3A 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6.1.6 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1.50倍水平投影计算。

6.1.7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6.1.8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6.1.9 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

6.1.10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单面布置房间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6.1.11 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其疏散走道、出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1.1 厅内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80m计算,且不宜小于1.00m;边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80m。

6.1.11.2 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5m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80m计算。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均不应小于1.40m。

6.1.11.3 疏散出口的门内、门外1.40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且门必须向外开,并不应设置门槛。

6.1.11.4 厅内座位的布置,横走道之间的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每排座位不宜超过22个;当前后排座位的排距不小于0.90m时,每排座位可为44个;只一侧有纵走道时,其座位数应减半。

6.1.11.5 厅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6.1.11.6 厅的疏散门,应采用推闩式外开门。

6.1.12 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2.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1.12.2 房间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6.1.12.3 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 计算。

6.1.13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3.1 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6.1.13.2 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6.1.13.3 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6.1.13.4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6.1.13.5 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6.1.13.6 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6.1.13.7 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

6.1.13.8 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

6.1.14 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4.1 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距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6.1.14.2 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0m。

6.1.14.3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6.1.14.4 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6.1.15 除设有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者外,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

6.1.16 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的疏散用门,应设置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器具即能迅速开启的装置,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提示。

6.1.17 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

6.2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

6.2.1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1 楼梯间入口处应没前室、阳台或凹廊。

6.2.1.2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

6.2.1.3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6.2.2.2 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个启。

6.2.2.3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6.2.3.2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6.2.3.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6.2.4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6.2.5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6.2.5.1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

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6.2.5.2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6.2.5.3 居住建筑内的煤气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当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穿钢套管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6.2.6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

6.2.7 除本规范第6.1.1条第6.1.1.1款的规定以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

6.2.8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6.2.9 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6.2.9的规定。

疏散楼梯的最小宽度:

6.2.10 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当倾斜角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0m时,室外楼梯宽度可计入疏散楼梯总宽度内。室外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在楼梯周围2.00m内的墙面上,除设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

6.2.11 公共建筑内袋形走道尽端的阳台、凹廊,宜设上下层连通的辅助疏散设施。

6.3 消防电梯

6.3.1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6.3.1.1 一类公共建筑。

6.3.1.2 塔式住宅。

6.3.1.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6.3.1.4 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6.3.2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

6.3.2.2 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

6.3.2.3 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

6.3.2.4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6.3.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6.3.3.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

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6.3.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

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6.3.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6.3.3.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3.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6.3.3.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6.3.3.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6.3.3.9 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6.3.3.10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

钮。

6.3.3.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高层住宅防火规范

2.0.3 耐火极限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不燃烧体non–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5 难燃烧体hard–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6燃烧体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建筑分类表3.0.1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表3.0.2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 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 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3.0.8.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0.8.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0.9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案完整版

编号:TQC/K181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案完 整版 Through the proposed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deal with, common types such as planning scheme, design scheme, construction scheme, the essence is to build accessible bridge between people and products, realize matching problems, correct problem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案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合用于解决各类问题场景,通过提出的方法与对策来应付,常见种类如计划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本质是人和产品之间建立可触达的桥梁,实现匹配问题,修正问题,预防未来出现同类问题。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工程概况 地理位置:南通市濠西路以西,万象 新路以北 工程名称:方圆纺织地块一标段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设计单位: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司 监理单位: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浅谈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按规定,我国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执行。由于导致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较多,扑救难度大,因此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首先,超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为: 1、火势蔓延快 高层建筑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构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途径。试验证明,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4m/s,100m的高层建筑在25~35m/s左右,烟气即顺垂直通道从底层扩散到顶层,与此同时,火势也将蔓延扩大。 2、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要使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或建筑物内避难层及不受火灾威胁的安全部位,是十分艰难的。数千人、甚至数万人若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几小时。 3、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给灭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如果超过消防登高车辆的高度则无法从室外扑救,只能依靠自救,即依靠室内的消防疏散设施。 因此,针对一上特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必须强调几个问题:(1)合理布置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

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该建筑与四周建筑的间距及车道的设置等等,均属与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进行建筑方面设计方案时须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根据《高规》要求,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一些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水井、电井要求封堵),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 (2)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 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提交日期:2003-09-29 浏览: 155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4.1. 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 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 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6 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 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 6.1.5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年局部修订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有效地对漏电及由于漏电可能引起火灾进行预报和监控,其供电能力直接关系火灾报警的可靠性,因此,其供电要求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 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9.1.4.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9.1.4.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1.4.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9.1.4.4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二删除,新增说明如下) 矿物绝缘电缆是由铜芯、铜护套和氧化镁绝缘等全无机物组成的电缆,具有良好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在火灾条件下不会放出任何烟雾及有害气体,其综合性能优于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因此,本条对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的敷设分别作了规定。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4.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9.4.2.4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9.4.2.5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9.4.2.7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9.4.2.8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9.4.2.9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9.4.2.12 净高超过2.60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国资委: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淀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各单位根据方案治理内容,按时间节点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综合治理工作。以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消防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苗头,杜绝事故源泉。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形式,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达到治理效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全面整治”的原则,各尽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的领导下,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公司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发〔XX〕264号)要求,现将我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印发《福州市商务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

〔XX〕67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本辖区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超市等企业开展集中治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职责范围内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结合重大活动节点,以局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分片不间断的对27个高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商场、超市,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挂构件时明火作业。期间,现场整改清理高层商场、超市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隐患3处,限期整改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2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损坏1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117次、435人次,对27个单位311个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3处,已全面整改到位。局属各商场、市场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投入,先后筹集240多万元消防改造资金,用于商场、市场的防排烟风机改造、防火门闭门器的更换、“双自动”系统的测试维保、消防保压水增压维修以及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修缮、消防器材及消防标示的维保、更新、添置等,确保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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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笔者认为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除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进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2021版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版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版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一、高层建筑火灾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 高层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决定了高层建筑火灾与多层建筑火灾的不同。 1、火灾隐患多 因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既有居室、办公室、伙房、餐厅、舞厅、小卖部、游艺室等,又有机房、车库、仓库等,设备众多,有大批可燃物,还有大量火源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管理不严,很容易起火成灾,造成严重的后果。 2、纵向蔓延快 高层建筑内有许多纵向竖井,如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电缆井、垃圾道、排气道等,在火灾条件下这些竖井都将成为一个个烟囱,使火迅速向起火层以上各层蔓延,是火灾得以迅猛发展和很

快蔓延的重要原因。实践证明,烟垂直向上蔓延的速度为3~4米/秒。 3、火灾条件下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中集聚的人员多,楼层高,疏散的距离远,疏散需要的时间长,要求在10分钟之内把楼内的人员全部疏散完毕是不可能的。 4、扑救困难 目前我国的消防装备还远不能适应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需要,如高层建筑物内的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不健全,消防登高车缺乏,消防员个人装备不能满足防毒气、防高温辐射、通讯联络等要求,这对于大型火灾现场将是一个难于解决的大问题。 (二)高层建筑起火的原因 根据火灾统计,高层建筑起火主要因为: 1、吸烟 是第一位的原因。 2、电气设备火花或电弧

试议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试议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0 引言 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高层建筑随之不断增多。虽然近年来高层建筑各项消防设施配置不断强化,其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重,存在着众多方面的问题。高层建筑的兴起,节约了用地,丰富了城市空间,进一步增加了城市现代感,但是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因此,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1高层建筑火灾很难扑灭的原因 凡事都具有两面性,高楼给我们带来各种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不少的安全漏洞。高层建筑的高度,是其火灾很难扑救的重要原因。因为对于高度在200 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越是到高处,风力越大,周围遮挡物越少,假如大火蔓延到高处,越往上,火会被风助长得越快,火势也会越旺。消防设备的缺陷,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之一。就目前我国的消防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而言,是远远不足的。就比如说消防车,就理论而言,世界上目前最先进的消防车的升起高度理论值最高可达100 米,但是实际情况是,越高处,风力越大,空间也越小,对于消防员来说,各种灭火操作和灭火设备的使用,都比在低处的难得多,而且也更加危险当高层建筑着火时,普通的消防车的的灭火高度大约是在60-70 米左右,之前提到的上海“ 1115”火灾,火势一直快速的向上蔓延,直

到超出消防车消防水枪的喷射距离。同样,倘若大火不能被很好的压制在低楼层,越到高处,消防设备就越凸显出不足,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发生高层建筑大火时,有专门的消防直升机从上往下洒水灭火,而我国目前,也只是有极少数的发达城市才有专门的消防直升机,而且数量非常有限。当消防员进入楼层灭火时,也会碰到许多阻碍。比如说建筑设计本身不合理,逃生楼梯少,消防队员登楼时,会与逃生下楼的人员发生“对撞”,影响扑救进度;而且高层建筑,越是高层,水压越小,无法提供足够的灭火用水;再者,攀登高楼本身就对消防员的身体素质和能量有更高的要求。总之,影响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主观和客观的因素都很多。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公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会经常发现,高层建筑比较普遍存在着消防设施“短斤缺两”、质量性能差和功能不全等先天性火灾隐患。此外,一些单位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大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而不能正常使用。 消防防范措施不到位。由于高层建筑从设计到施工,不但要求高,而且环节多。由于众多因素影响,导致工程竣工时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个别单位为了赶时间,省资金,抢工期,未能严格依据相关规范施工,致使消防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留下了很多隐患。二是在防火分区、分隔设施,隐蔽工程和材料使用上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有的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有的防火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迅速发展,土地资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我国大中型城市,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这些高楼大厦构成了现代化城市的独特面貌,已成为现代城市的标志。 高层建筑具有中上层部位视线开阔,采光通风良好,高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等优点。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了生机,但是同时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大,扑救困难,而且火灾后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比如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火灾、“11·15”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大火等。要解决好防火、灭火等问题必须从建筑设计与施工的阶段、从消防系统的设计阶段就开始着手考虑。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中的消防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于现代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设计和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要求。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和常见隐患 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1.高层建筑主体建筑高、层数多,功能复杂。此外,在建筑内部用电设备多,可燃物集中,火灾荷载密度大,着火可能性相比其它建筑要大得多,一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火。 2.高层建筑火灾持续时间长,危害面大。高层建筑内设备及构件多,特别是装修时使用大量高分子复合材料,且多数都为可燃物、易燃物,加大了火灾负荷,一旦起火,会引发大面积的火灾,并且着火后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 3.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速度快且途径多,危害大。高层建筑的竖向管井很多,如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水道等,如果没考虑防火分隔措施或防火分隔措施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烟气会由于“烟囱效应”迅速向上蔓延。 4.高层建筑火灾人员疏散困难。现代高层建筑的层数多、垂直距离大、结构复杂,发生火灾时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较长,火灾时烟气使能见度降低,造成被困人员的恐慌心理,逃生时容易出现拥挤、踩踏等情况,使安全疏散成为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 5.高层建筑火灾对灭火装备要求高,灭火救援难度大。高层建筑与普通建筑相比,火灾扑救难度相对较大。现有的很多高层建筑外墙大多采用玻璃幕墙,破碎后极易造成

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编号:SM-ZD-70727 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高层建筑火灾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 高层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决定了高层建筑火灾与多层建筑火灾的不同。 1、火灾隐患多 因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既有居室、办公室、伙房、餐厅、舞厅、小卖部、游艺室等,又有机房、车库、仓库等,设备众多,有大批可燃物,还有大量火源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管理不严,很容易起火成灾,造成严重的后果。 2、纵向蔓延快 高层建筑内有许多纵向竖井,如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电缆井、垃圾道、排气道等,在火灾条件下这些竖井都将成为一个个烟囱,使火迅速向起火层以上各层蔓延,是火灾得以迅猛发展和很快蔓延的重要原因。实践证明,烟垂直

向上蔓延的速度为3~4米/秒。 3、火灾条件下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中集聚的人员多,楼层高,疏散的距离远,疏散需要的时间长,要求在10分钟之内把楼内的人员全部疏散完毕是不可能的。 4、扑救困难 目前我国的消防装备还远不能适应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需要,如高层建筑物内的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不健全,消防登高车缺乏,消防员个人装备不能满足防毒气、防高温辐射、通讯联络等要求,这对于大型火灾现场将是一个难于解决的大问题。 (二)高层建筑起火的原因 根据火灾统计,高层建筑起火主要因为: 1、吸烟 是第一位的原因。 2、电气设备火花或电弧 复杂的功能使用电量激增,因此引起的火灾居高层建筑火灾的第二位。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始建于19世纪末期。随着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特别是今年许多国家出现了人口超过110万的城市,城市土地资源紧张,促使城市建筑向高空延伸,城市构造随之高层化,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过的高层建筑亦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在一些城市数以百计的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大大改变了城市的面貌,例如在21世纪即将来临之际,一座由设计世界最高办公楼之一——某某大厦的加拿大某某公司设计的某某大厦在国际投标中一举中标高高耸立在上海某某开发区,它荣膺我国建筑高层桂冠主楼高度达422米,居世界第三,亚洲第一,总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其设计新颖,空间丰富且功能完善,它既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象征,又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 高层建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然后,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是现在全世界消防领域面临的共同难题。 一.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1.1 灾蔓延快 1.1.1烟囱效应 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派气道如果防火分隔存在问题,发生火灾时将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建筑高度越高,烟囱效应越强烈。据实验资料证明,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5米/s;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3.5~4.5米/s。如一座高座110米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1.1.2可燃物品 高层建筑中,高级旅馆,综合楼以及重要的图书楼,档案楼,办公楼,科研楼等建筑一般室内的装修,家具及用品等等,绝大多数是可燃的,有的高层建筑还有可燃物品库房,一旦失火,燃烧猛烈,这些可燃物品也是高层建筑火灾发展扩大的重要途径。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减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市、区政府相关会议和文件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摸清本区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六个100%”,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排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排查率100%、安全疏散设施排查率100%、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率100%、“户籍化”管理纳入率100%、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配置率和高层住宅楼长消防安全责任履行率100%,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郑克坚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凌晨钟、武装部长斯晓光、长桥新村派出所所长潘剑平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街道平安办、管理办、自 .

治办、房办、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平安办副主任吕国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治理范围 重点治理已建成投入使用的27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建筑高度的属超高层建筑;100米以内的,一类建筑高度为54米至99米(参考楼层高度为19—33层);二类建筑高度为27米至53米的(参考楼层高度为9—18层)。配合相关部门整治其他24米以上高层建筑。 四、治理内容 (一)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8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 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经基〔1982) 58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 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 查监督之责。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 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 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 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 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 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 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 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 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 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 门会审定稿。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2021)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 (2021)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64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2021) 摘要:针对当前中国高层建筑存在的防火安全隐患,从高层建筑物火灾的特点及起因出发,阐述了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高层建筑特点提出了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即从国家政策、高层建筑设计、中期施工、消防设施使用配备,后期管理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在总体布局、划分疏散楼梯间防火分区、构建耐火极限、疏散通道、自动报警系统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防火设计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在我国大中型城市,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人口不断增长,越来越多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并且成为当代都市建筑

主流。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生机,但是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容积率增大,容纳人数多,纵向交通容量有限,且外部开放空间面积较少,因此,在发生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时,避难和消防难度较大,特别是高层建筑中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所以现在高层建筑的火灾问题及其防治措施越来越受人们瞩目。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高层建筑的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我国,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的规定[2],建筑总高度超过24m的非单层民用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称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 1.1火势蔓延迅速 在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不好,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形成烟囱效应,使火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究(2021年)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 救援研究(2021年)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究 (2021年) 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运用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目前国际上最高建筑为哈利法塔(又名迪拜塔)位于阿联酋迪拜,总高828米、160层。我国大陆第一高楼为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总高492米。昆明市已建成第一高楼为佳华广场酒店,总高147.8米、38层,在建和拟建高层建筑527栋,其中在建高层建筑327栋,最高建筑为“欣都隆城”,高度186米,拟建高层建筑200栋,最高建筑为“南亚之门”,设计高度333米,81层。 随之而来相继发生北京“2.09”央视配楼火灾,上海“11.15”高层居民住宅火灾,沈阳“2.03”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从不同程度反映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消防部队实际灭火救援能力之间存在不均衡、不对称发展的状况,消防部队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能力受到了极大的考验。本文就昆明市公安消防部队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期发现问题和不足,寻找解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摘要:根据消防实际工作经验,就高层建筑中庭的火灾危险性以及规范中对中庭消防设计存在的不明之处,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对策。关键词:中庭;火灾危险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 中图分类号: 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的种类及形式风格也正发生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贯通数个楼层和整个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存在着数个中庭的建筑形式也并不鲜见。如何从建审的角度把握好中庭的消防设计,既能节约建筑投资. 又能保障消防安全以及提高建筑物的有效任用面积.是摆在每个消防建审人员眼前的一个课题。 1 高层建筑物中庭的火灾危险性 (1)中庭失火后,烟火蔓延速度极快。中庭又叫四季庭或共享空间。其内部空间由于上、下各层贯通,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如在中庭的下层着火.烟火会在中庭内和与中庭相连通的楼层迅速蔓延扩火;如在中庭的上层着火,当着火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能及时、迅速向中庭外部排时. 就会向中庭周围的建筑空间扩散. 进而导致整个建筑全面受灾。 (2)中庭失火后. 消防扑救与人员疏散难度大。中庭火灾. 往往涉及到数个楼层,很容易发展成为空间立体火灾,迫使人员安全疏散与灭火战斗必须在多个楼层同时展开。灭火救救援投入人员多. 极易造成火灾现场混乱。此外. 迅速充满整垫个中庭空间的烟气和热量,使消防扑救人员难以确认起火点和组织有效的进攻,中庭顶部破裂散落的物体,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构成一定的威胁。 (3)中庭的火灾预防难。中庭空间大,高度高,采用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难以发挥早期火灾探测和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设置的机械或自然排烟装置. 往往失去功效达不到预期的设计排烟效果。

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摘要】本文针对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分析了其在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疏散等方面的防火设计,为这类建筑物的防火设计提供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法。 【关键词】超高层住宅建筑 1前言 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尤其是大城市,为了提高市民的居住水平,高层住宅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超高层住宅建筑已成为明显的趋势,因为他比普通高层住宅更能充分利用空间,更加有效地解决大城市土地紧张和住房条件差的困难,所以在一些大城市超高层住宅发展很

快,大有方兴未艾之势。超高层住宅建筑即是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然而正因为它的层数多,人口密集,导致了其在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上的困难情况,给防火设计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较深入的探讨。 2超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特点 2. 1 火势蔓延快 超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存在问题,发生火灾时将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据测定,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 米/秒,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由于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3米/秒;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3?4米/秒。如一座高度为100 米的大楼,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2. 2 疏散困难超高层住宅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特别多,垂直距离长,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会很长;二是人员很集中;三是发生火灾时

由于各种竖井拔气力大,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困难。普通电梯在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往往停止运转,为此,安全疏散主要还是依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人员疏散。这些,都是超高层住宅建筑的不利因素和条件。 2. 3 扑救难度大 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 难,主要是: 1)灭火进攻困难。一方面缺乏地面消防行动展开的场地。另一方面,外部灭火进攻受到限制。因为现在配置的消防云梯车最高仅能达到70余米,所以超高层住宅建筑上部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是无法进行外攻的。 2)登高困难。当上部楼层发生火灾时,如果停电,消防电梯也失效时,消防队员只能通过室内楼梯登高。消防队员负重登高,因体力因素导致心跳加快,呼吸气喘,影响灭火战斗的展开。而且通过楼梯间登高时,也会与楼梯间内往下疏散的人流碰撞,严重影响登高速度,贻误灭火救援的时机。 3超高层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根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安全的需要和高层建筑结构的现实情况,将高

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89-27 高层建筑防火基本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高层建筑火灾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 高层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决定了高层建筑火灾与多层建筑火灾的不同。 1、火灾隐患多 因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既有居室、办公室、伙房、餐厅、舞厅、小卖部、游艺室等,又有机房、车库、仓库等,设备众多,有大批可燃物,还有大量火源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管理不严,很容易起火成灾,造成严重的后果。 2、纵向蔓延快 高层建筑内有许多纵向竖井,如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电缆井、垃圾道、排气道等,在火灾条件下这些竖井都将成为一个个烟囱,使火迅速向起火层以

上各层蔓延,是火灾得以迅猛发展和很快蔓延的重要原因。实践证明,烟垂直向上蔓延的速度为3~4米/秒。 3、火灾条件下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中集聚的人员多,楼层高,疏散的距离远,疏散需要的时间长,要求在10分钟之内把楼内的人员全部疏散完毕是不可能的。 4、扑救困难 目前我国的消防装备还远不能适应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需要,如高层建筑物内的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不健全,消防登高车缺乏,消防员个人装备不能满足防毒气、防高温辐射、通讯联络等要求,这对于大型火灾现场将是一个难于解决的大问题。 (二)高层建筑起火的原因 根据火灾统计,高层建筑起火主要因为: 1、吸烟 是第一位的原因。 2、电气设备火花或电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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