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办理规费计取标准流程及应提交资料

施工企业办理规费计取标准流程及应提交资料
施工企业办理规费计取标准流程及应提交资料

办理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流程

及应提供资料

一、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实行网上申报。

1、进入系统。建筑施工企业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413881502.html,),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管理系统,点击企业注册--选择本省(外省)--填写注册信息--打印《加密锁申领表》。

2、领取加密锁。建筑施工企业携带《加密锁申领表》及相关证明证件到所属管理机构领取加密锁。

3、网络申报。企业通过加密锁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系统按提示步骤进行网络申报。

4、网上审核。管理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打印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表(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所属管理机构进行原件核对。

5、原件核对。管理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相关原件核对。

6、测算。组织规费核准小组进行测算。

7、审查。测算结果由小组组长审查。

8、证书打印。审查通过,打印证书。

9、受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接待加密锁开通;

二、四上午接待原件核对,其余时间组织规费核准小组进行测算及证书打印。

二、企业应上传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012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表(加盖统计部门印章);

5、上年度缴纳的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原始凭证;上年度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和参保人员代缴代扣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原始凭证;

6、在本企业执(从)业的造价师注册证、造价员资格证;

7、企业情况简介;

8、省外施工企业除应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入晋负责人及概预算负责人相关证明(公司任命文件)、证件(入晋负责人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概预算负责人提供造价师或造价员证)。

注:上述资料需全部提供原件。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2014-10-14 18:11|发布者: 快乐每一天|查看: 12978|评论: 0|来自: 四川造价信息网 摘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规费标准内容 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二、规费标准适用范围 精心整理,用心做精品2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执行规费标准并根据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自愿申请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 三、规费标准费率 1、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精心整理,用心做精品3

工程资料员工作内容及流程

工程资料员工作内容及流程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础 规费费率 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6.0~11.0% 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6~1.1% 3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3.0~ 4.5% 4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2.0~5.0% 5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8~1.3% 注:1、规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2、《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编制投标报价及签订承包合同时,规费应按其核定的费率计算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向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 四、规费标准的办理 1、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应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上年度完成工作量、工资

施工现场资料流程

施工现场资料流程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流程图

办理《规划工程许可证》流程图

总规方案报消防审批:①申请报告 个工作日②介绍信 ③报审表 ④立项批文(复印件) ⑤规划总平面(原、复)规划局批复意见的 ⑥总平图(蓝图)光盘DWF 单体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①每栋楼的平、立、剖图纸各一套(蓝图) (东湖开发区规划局)②总平面布置图四份(蓝图) ③立面效果图制作展板及刻制光盘 ④总体方案的批复意见 工程勘察文件审查:①用地红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个工作日②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勘察技术要求和任何委托书(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人员签字) ④签章齐全的勘察文件4套 ⑤勘察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施工图抗震审查若楼层高于10层,①用地红线(复印件) (武汉市抗震办公室)则须提供②已备案的勘察合同 10个工作日③已备案的设计合同

④工程勘察报告(初勘)1份 ⑤初步设计说明书1份 ⑥初步设计图纸1套(每套包括建筑、结构) 若楼层高于20层,①规划方案和批准意见书及附图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则须提供②已备案的勘察合同 ③已备案的设计合同 ④工程勘察报告(初勘或详勘)2份 ⑤初步设计说明书4份 ⑥初步设计图纸4套(包括建筑、结构、水、电) 施工图节能审查填写《武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盖设 计院与甲方的章,交与施工图纸审查同步进行 施工图图纸审查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1份 10个工作日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套 (复审需5个工作日)节能备案表4份 环评审查:(区环保局)①审查申请表 ②总平图布置图(复印件) ③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④雨水、污水管网图

⑤可行性研究报告 将上述资料交到区环保局后,区环保局审核认可后会指定一家环评机构制作环境评估报告。报告交由环保局盖章认可, 并由环保局出具环境评估意见书方可。 建筑红线 7个工作日一般由设计院提供,交规划局审核、盖章。 放线通知单建筑红线复印件 7个工作日 规划工程许可证①立项批文 ②消防审查意见 7个工作日③人防审查意见 ④档案管意见 ⑤白蚁防治办意见 ⑥抗震审查意见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xx发[2008]9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的需要,根据现阶段建筑市场发展状况,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关心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8)的规定,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规费所包括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取标准印发你们,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xx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编制投标报价及签订承包合同时,规费应按其核定的费率计算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向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 四、规费标准的办理 1、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应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上年度完成工作量、工资总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证明等,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办。 3、施工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经企业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后发证。 4、外省、市、区入川的施工企业,应持省建设厅准予入川承担施工任务证明,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规定程序审核发证。 五、规费标准的管理

工程资料管理流程、程序

工程内业资料管理流程 1、总则 1.1为了使恒旭置地在建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此流程制度。工程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 程资料的形成过程是个逻辑性、综合性强的工作,它不同于实体工程的感官化,但工程资料的含金量却比实体 工程量更重,因为不管在工程的哪个阶段,它都将是反应一个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工程竣工后,工程资料更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节点。 2、适用范围 置地公司在建工程各项目公司(部)资料管理工作。 3、各责任主体职责 3.1资料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 3.1.1资料管理组织机构 为有序的进行资料管理,真实反映工程实体情况,项目部设置专职部门进行资料管理,并设专职负责人员执行操作。资料管理部门为资料室,设内业资料管理人员。 3.2资料负责人员职责 3.2.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资料方面) 3.2.1.1项目经理是工程资料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工程资料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3.2.1.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料管理的学习,提高整体资料管理水平。 3.2.1.3指导各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 司步。 3.2.1.4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召开资料检查分析会议,及时分析及处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2.2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资料方面) 3.2.2.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资料管理工作,是资料的工作的重要责任人。 3.2.2.2检查资料填写是否正确,规范。 3.2.2.3收集所有相关资料,及时与各个部门进行沟通,掌握工程的第一手 资料。 3.2.2.4各种洽商、施工方案、审批文件及时进行办理。 3.2.3工长岗位职责(资料方面) 3.2.3.1协助资料员收集工程资料,及时将工程中发生的资料递交资料员。 3.2.3.2建立施工日志,准确记录各种原始施工数据并整理成册,妥善保管。 3.2.3.3保证工程资料的及时性,做到每道工序报验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 3.2.4资料室岗位职责 3.2. 4.1资料员是整个资料工程的核心责任人,是在项目经理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3.2. 4.2做好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收发与追溯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及时存档(至少一份原件)。 3.2. 4.3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做好各类施工资料,做到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并及时归档。 3.2. 4.4负责收集和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及时存档。 3.2. 4.5日常工作中,要主动与各部门协调,督促、检查、整改、汇总、编目、归档各种施工资料,做好接受相关单位检查的准备,做到资料真实完整。

《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辽建发_[2006]30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建发[2006]30号 各市建委、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精神,加强我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行为的管理,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现制订了《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建设厅 辽宁省财政厅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管理,规范施工企业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讲价规范》(GB50500-2003),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省财政有关部门,负责规费计取标准的管理和核定工作;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资料核对及上报工作。 第五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省财政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各项规费标准,确定规费标准的上限。在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时,结合施工企业规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在规费标准上限内核定。 第六条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省财政有关部门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施工企业投标时应按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规费费率计取各项规费。 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规费应按规费标准的上限计取。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以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每年2月至4月施工企业将规费计取标准申报材料,报企业所在地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经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对,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八条施工企业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时,应填写《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上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企业上年度报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 4.企业上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1式1份装订成册,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对原件并由经办人签章。

2010年6号文黑龙江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附件1: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扩大建筑业社会保险等覆盖面,防止偷逃规费,规范施工企业的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均按本办法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工程排污费。 第四条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每年核定一次。跨年工程按年度结算,当年完成部分执行本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跨年竣工部分及当年竣工工程,上半年竣工的执行上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下半年竣工的执行本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以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

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年5月10日至8月10日受理施超过时限不进行规费计取标准申请的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请,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定工作。 确有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限办理,要求补办的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第六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和核定管理工作,各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资料审核及上报工作,并于8月31日前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凡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施工企业名单(另行公布)中的企业,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第七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费标准,并在规费标准内,结合施工企业规费的实际支出、完成产值、工资总额、职工人数等情况,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八条施工企业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应首先登陆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将《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表》打印盖章后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施工企业所在地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市(行署)

施工资料流程表1

施工现场施工资料六大类 一、前期资料:(工程开工后需向监理、监督单位报验和提供的相应资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报验表(岗位责任制、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图、组织机构图、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 2、检测试验机构资格报审表 3、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表 4、检测仪器登记及报验表 5、工程项目概况表 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7、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8、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审查表 二、施工管理资料 1、开工报告及报审表(停工报告及报审表、复工报告及报审表) 2、图纸会审记录:分专业,建筑、结构、水暖、电器、通风与空调等内容右下角处备注 共几页第几页,最后一页盖章、签字,施工方可盖分公司公章。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临时电、土方、模板、脚手架、节能保温、建筑屋面、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智能建筑、电梯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塔机安拆专项方案、施工升降机安拆专项方案、混凝土施工方案、冬期施工方案、施工现场防火等专项施工方案) 4、工作联系单:施工现场发生与图纸不符的地方或者建设单位口头通知变更之处,出具工 作联系单,三方签字认可,最后尽可能出设计变更或洽商记录。 5、自然地坪抄平记录:方格网,施工、建设、监理三方签字。 6、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必须画指北针,标明仪器、钢尺校验日期。 7、基槽开挖测量记录 8、地基验槽记录:要求将土质、放坡系数、工作面、基底不同标高以及超深部分的处理 用文字说明清楚。 9、技术交底(按照施工工序对不同班组进行交底,要求按照公司的九大项逐一进行,要 求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交底。 10、施工日志,如实记录施工现场每天发生的情况,作好最原始的第一手资料,要求日志

道路工程施工资料的基本流程

道路工程施工资料的基本流程 一、首先进场所准备: 1、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报审。 2、砼配合比设计、材料送检。 3、开工现场验收。临时设施(方案)、安全和文明施工准备。 4、工程测量定位记录 应该所有准备的: 建筑工程基本情况表 建设批文材料(向建设单位索要的立项批文)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建设单位索要的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向建设单位索要索要的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索要的施工合同) 监理合同(向监理单位索要的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 项目监理机构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 勘察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 项目施工机构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取样员、资料员、排水、暖气、电气工程师)

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文件及开工前设计变更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附表 1、质量责任制一揽表 2、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塔吊、架子工、龙门架、电焊工、对焊工、直罗纹、电渣焊工) 3、分包单位的资质合同 4、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5、地质勘察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施工检验批顺序 1、工程测量定位记录 2、土方开挖检验批 3、基础验槽记录 4、地基处理检验批记录 5、垫层(模板安装、开盘鉴定、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原材料、模板拆除) 6、基础梁(施工测量放线、钢筋加工、钢筋安装、模板安装、开盘鉴定、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原材料、模板拆除) 7、基础回填土(土方回填检验批)

资料员岗位职责及流程图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管理。 1.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在收到工程图纸并进行登记以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发,由收件方签字确认。负责收存全部工程项目图纸,且每一项目应收存不少于两套正式图纸,其中至少一套图纸有设计单位图纸专用章。竣工图采用散装方式折叠,按资料目录的顺序,对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详图、结构施工图等建筑工程图纸进行分类管理。 2.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归档:负责对每日收到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分类、登录、归档。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受控、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记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批阅,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办理。确保设计变更、洽商的完整性,要求各方严格执行接收手续,所接收到的设计变更、洽商,须经各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包括图纸会审纪要)原件存档。所收存的技术资料须为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详细背书,并加盖公章。作好信息收集、汇编工作,确保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1.负责备案资料的填写、会签、整理、报送、归档:负责工程备案管理,实现对竣工验收相关指标(包括质量资料审查记录、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作备案处理。对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备案资料核查。严格遵守资料整编要求,符合分类方案、编码规则,资料份数应满足资料存档的需要。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做到完整、及时,与工程进度同步:对施工单位形成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物资资料及验收资料,按施工顺序进行全程督查,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3.按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工程资料立卷移交公司。文件材料移交与归档时,应有“归档文件材料交接表”,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4.负责向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移交工作: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在竣工验收后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5.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进场开箱资料)的保管: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技术资料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核算会计流程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 晋建标字〔2004〕383号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需要,正确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活动及管 理。 凡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规定办理《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规费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费标准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关系 职工切身利益的费用项目,包括养老保险费(包括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工程定额测 定费。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监督管

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规费标准的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中央直属、各专业部属、省属二级以上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直接到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机构申办;上述之外的施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建经)管理机构申办。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实行一企一证制度。 第七条规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在招标投标及工程价款结算中均应按规费标准计取,任何一方主体不得随意调整。编制概算、估算及标底时,规费标准按附表规费标准的上限计取。 第八条申办规费标准的施工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三)上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及财务状况年报表;

关于印发《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的通知 辽建发[2006]30号 各市建委、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精神,加强我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行为的管理,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现制订了《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建设厅 辽宁省财政厅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管理,规范施工企业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省财政有关部门,负责规费计取标准的管理和核定工作;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资料核对及上报工作。 第五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省财政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各项规费标准,确定规费标准的上限。在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时,结合施工企业规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在规费标准上限内核定。 第六条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省财政有关部门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施工企业投标时应按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规费费率计取各项规费。

建筑工程资料员工作流程

建筑工程资料员工作流程 建筑工程资料员工作流程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8.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16. 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35. 36、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xx发[2008]9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的需要,根据现阶段建筑市场发展状况,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关心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8)的规定,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规费所包括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取标准印发你们,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xx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编制投标报价及签订承包合同时,规费应按其核定的费率计算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向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 四、规费标准的办理 1、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应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上年度完成工作量、工资总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证明等,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办。 3、施工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经企业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后发证。 4、外省、市、区入川的施工企业,应持省建设厅准予入川承担施工任务证明,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规定程序审核发证。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xx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础 规费费率1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6.0~ 11.0%2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6~ 1.1%3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3.0~ 4.5%4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2.0~ 5.0%5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8~ 1.3% 注: 1、规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2、《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 2010-09-03作者: 未知来源: 未知 分享到:2 文号:晋建标字〔2004〕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需要,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和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规范我省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培育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广大职工的 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 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要求,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需要,正确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GB50500-200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 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 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活动及管理。 凡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规定办理《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 (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费标准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关系职工切身 利益的费用项目,包括养老保险费(包括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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