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叛逃罪

军人叛逃罪
军人叛逃罪

军人叛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和国(边)境秩序。

军人不同于普通公民,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安宁和维护祖国的尊严,是军人神圣的职责。《国防法》第56条规定,“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我军《军人誓词》也明确要求军人“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背叛祖国”。显然,军人叛逃的犯罪行为严重违背了军人的职责,危害了国家和国防的安全,必须依法惩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拉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叛逃境外,是指行为人以背叛祖国为目的,从境内叛逃至境外的行为。既包括通过合法手续出境而叛逃的,也包括采取非法手段出境而叛逃的情形。叛逃至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的,应以叛逃境外论。在境外叛逃,是指行为人以背叛祖国为目的,因履行公务出境后擅自离队或者与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脱离关系,并滞留境外不归而叛逃。叛进行为必须发生在履行公务期间,并且必须危害了国家军事利益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是因私合法出境后与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脱离关系,并滞留境外不归的,属于出走,不应认定在境外叛逃,但其如在境外有投敌叛变的行为,则可以投敌叛变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军人。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叛逃行为,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必须具有背叛祖国的目的。行为人是否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应以其出逃的原因以及在境外的行为来分析认定。凡因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而出逃的,因触犯我国法律,为逃

避制裁而出逃的,以及出逃后公开发表叛国言论的,投靠境外的反动机构、组织的,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申请政治避难的等,都应认定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行为人因贪图享受、、婚嫁和其他一些个人原因出逃,在境外没有实施上述背叛国家言行的,不应认定其有背叛国家的目的。

二、认定

(一)本罪与本法第109条叛逃罪的法规竞合问题

本法对军人叛逃罪和第109条的叛逃罪的规定存在部分法规竞合关系,即本法第109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规定可以包括一部分军人叛逃罪。当军人叛逃时,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军人叛逃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军人叛逃罪与逃离部队罪都有离队不归的行为,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逃离部队罪侵害的是兵役秩序。

2、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必须逃亡到境外,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并不要求逃往境外。

3、主观方面,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仅有逃避服兵役的目的。

军人叛逃到境外的行为本身必然包含了逃离部队、逃避服兵役的行为,因此在适用法律上,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军人叛逃罪论处,不能再定逃离部队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区分本罪与本法投敌叛变罪的界限

军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都有叛变的行为,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投敌叛变罪所侵害的是国家安全秩序。

2、军人叛逃罪表现为出逃到境外,叛逃后并不一定投靠具体的机构、组织,即使投靠也不是投靠敌对的机构、组织,而投敌叛变罪则不一定逃到境外,但必须有具体的投靠对象,而且这些投靠对象必须是敌对的国家、集团、机构、组织等。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国(边)境值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外逃的;组织他人

外逃的;携带武器外逃的;行凶殴打或以暴力威胁国(边)境执勤人员外逃的等。战争正在进行期间越境外逃;乘执行战斗任务之机外逃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胁迫他人叛逃的;策动多人或者策动军队中、高级指挥人员和其他负有重要职责(如机要人员)的人员叛逃的;携带重要或者大量军事秘密叛逃的;叛逃后为敌人效劳,进行严重危害国防安全活动的,等等。构成本罪的行为人逃往的国家或者地区应属于非敌对性质的,如果逃往敌对国家或地区的,应当依照本法第l09条的投敌叛变罪论处;如果是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情节严重的,可按擅离军事职守罪、逃离部队罪等论处。

刑法分则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重点: 1、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投敌叛变罪:中国公民背叛革命,投奔敌方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叛逃罪: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到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4、间谍罪: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行为。 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6、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7、走私武器、弹药罪 8、走私和材料最 9、走私假币罪 10、伪造货币罪:违反国家货币管理规定,仿造货币的图案,颜色,形状,制造假货币,意图使其冒充真货币流入市场的行为。 11、逃汇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12、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较大的行为。 13、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4、票据诈骗罪:利用金融票据进行的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15、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 16、信用证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骗取的财物。 17、信用卡诈骗罪: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18、保险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19、逃税罪:纳税人违反法律法规,采用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数额较大并且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0、抗税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21、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着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较大的行为。 22、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23、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4、强迫交易罪:采用暴力、威胁手段,违反他人的意志自由,强迫他人与自己或者第三任进行某种商业或者强迫他人参与或者突出某种商业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25、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26、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7、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违反公司规定制度检讨书

精品文档 。 1欢迎下载 违反公司规定制度检讨书 尊敬的公司纪委领导: 我自2018年来到公司,一向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及制度,最近为买新房子乔迁请客之事,一时冲动,邀请了一些厂家吃饭,违反了公司组织纪律,现在我深深的认识到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我诚恳地向公司纪委领导认错,并做出深刻的检查,在今后的工作中痛下决心,认真改正。 我之所以做出这种错事,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作为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在买新房子乔迁之事上,考虑问题不全面,没有站在公司的角度去严肃对待这个事情,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违反了公司纪律规定及原则。 二是责任心不够强。我负责工程验收及付款工作,本应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在日常生活中要避免这些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工作中我应该严格遵守公司纪律,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是自律意识不够高。自身的自律意识不够,思想境界不够高,没有把公司纪律放在心中,做出了乔迁邀请一些厂家来喝喜酒这样的事。作为一名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我要加强自律意识,要正确对待名利、地位和权力,严于律己,应在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严要求、作风上高境界。 现在我已经深深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我的错误,来源于思想觉

悟不够高。对于这次乔迁邀请一些厂家来喝喜酒这件事情的发生,是因为我认识不够彻底,这让我深感后悔。如果没有各位领导及同事在悬崖边拉我一把,我将会招来更大错误。在这里我真心感谢各位领导及同事对我耐心的教育,帮我认识到了事件的本质,以及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我犯这个错误,教训是深刻的,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惨痛的教训。亡羊补牢,尤为未晚,我今后一定要加强努力学习,特别是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面的文件与精神,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规定与工作纪律,一定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以抵御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要不断强化自身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以摈弃不良小节;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清正廉洁,决不谋取个人私利。 我要吸取这个深刻的教训,痛下决心,保证今后不再重犯,同时在思想上保持警惕,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一心一意为工作,绝不能打自己的小算盘,图经济上的小便宜。最后,我恳请组织,谅我初次违纪,并已下决心改正,对我这次违纪给予宽大处理。我一定努力工作,将功补过,请领导相信我。 新学期开始了,首先祝愿同学们身心健康,学习进步。为了保证同学们在上学和放学路上以及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利用校会时间对同学们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1、注意交通安全

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保证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纯洁巩固部队和提高战斗力,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读职犯罪、侵权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犯罪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条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各级党委、机关围绕部队全面建设,领导、组织实施治理和防范职务犯罪的活动,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第四条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反腐倡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依法从严治军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着眼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紧密结合战备训练、政治教育、国防施工、行政管理和部门业务等工作,立足从源头抓起,坚持教育、

制度、监督并重,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军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减少一般职务犯罪案件,遏制大案要案。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机关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官兵共同参与的预防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一)团以上党委领导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工一名常委具体负责。(1)领导、组织部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传达学习上级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3)检查分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4)领导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二)各级政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制定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2)分析工作形势,提出预防意见和对策。(3)组织协调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解决办案中的具体问题。(4)检查部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奖惩意见。 (三)各级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制度和措施。(2)总结推广预防工作经验,宣传典型,推动预防工作开展。(3)负责对下级机关、部门预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4)其他部门协助配合政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投乱叛变罪和叛逃罪的区别

投乱叛变罪和叛逃罪的区别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投敌叛变罪一、概念及其构成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投向敌人,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投敌叛变的行为。投敌就是投奔敌国、敌方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背叛国家。行为的具体表现:一是投奔到境外的敌对国家及其控制区;二是投奔国内的敌对方面;三是通过与境外敌对国家或敌方联络,成为敌方助手,实际上已背叛国家;四是在战争状态下投奔或投靠已进入境内的敌方,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投敌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果不是为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而是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追求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或者为了投亲靠友、求学、做工、继承财产等,投奔敌方的,不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且只能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不能构成本罪。外国人策动或帮助中国公民投敌叛变的,应以投敌叛变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投敌叛变行为,不论是基于危害国家安全而主动叛变投敌,还是受他人策动、勾引、收买或被捕、被俘后经不起考验而投敌,皆不影响本罪构成。如果行为人被捕、被俘而未投降敌人的,不构成本罪。 投敌叛变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从而与不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的偷越国(边)境犯罪严格区别。投敌叛变后,又进行危害国家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实行数罪并罚。 二、认定(一)本罪与间谍罪关系两者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都与境外有联系,但两罪有明显的区别。(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本罪的直接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后罪的直接客体是狭义上的国家安全,而不是直接指向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2)犯罪客观特征不同。本罪是投降敌人或投奔敌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这是本罪唯一的表现形式,亦即本罪行为人为之效力的只能是敌人,即敌对势力,包括国内的和国际的。间谍罪的行为内容则包括三种,即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间谍活动任务;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

台湾空军情况

台湾空军情况分析 一、台湾空军总体情况 1973年美国停止对台军事援助后,台湾当局开始大力发展本地区的军事工业。近几年来,台湾军事科研投资强度很高,武器装备自给率不断上升,已形成初具规模的军事工业体系,能生产坦克、火炮、中小型舰艇、战斗机、战术导弹等陆、海、空主战装备,基本上改变了过去90%的武器装备依赖进口的状况。但是,由于台湾地区技术储备不足、资金和人力有限、试验手段缺乏,某些关键技术仍然依赖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少武器装备还需外购。 台湾空军总司令部是台湾空军部队的最高领率机关,设在台北市仁爱路,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台湾军队的建军方针、原则和军事战略,拟制空军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防空作战计划,指挥空军部队的战斗行动;组织各种技术、勤务保障;制订训练大纲,组织部队训练。台湾空军现在兵力5万多人,由飞行部队、地面技术勤务保障部队和防空炮兵部队组成。地空导弹部队归陆军建制。 飞行联队是空军的主体,原有8个联队,实施“精实案”后撤销了第8飞行联队,整编为7个作战飞行联队,其中战斗机联队6个,反潜运输机联队1个。6个战斗机联队中,3个装备F-16型机,1个装备幻影2000-5型机,2个装备IDF型机。战斗机联队下辖1个飞行大队、1个维护补给大队、1个基地勤务大队;反潜运输机联队下辖2个运输机大队,1个反潜机大队,1个维护补给大队和1个基地勤务大队。飞行大队是台湾空军的基本战术分队,战斗机中队编制飞机18—22架,运输反潜机中队编制飞机16架。台湾空军的各飞行联队分别驻在桃园、清泉岗、马公、新竹、台中、嘉义、台南、花莲、台东、高雄及屏东等基地,空军基地设有指挥部。 地面联队是台湾空军的技术、勤务保障部队,包括通信航管联队、战术管制联队、气象联队和电讯监测中心等,主要任务是实施技术勤务保障。松山、金门、马公和花东所设的4 个指挥部,为空军驻该地区的辅助指挥、管理机构。花东指挥部(东指部)成立于1992年,第8飞行联队撤销后,其所属的第8飞行大队隶属“东指部”。1998年7月,桃园基地成立“桃园指挥部”,第8飞行大队移驻桃园基地,隶属于桃园指挥部。 防空炮兵部队主要担负台湾机场、港口、雷达阵地、导弹连和指挥机关的防空警卫任务。台湾空军设有防空炮兵警卫司令部,下设北部、中部、南部、东部4个警卫指挥部、8个防炮团,下辖14个防炮营和11个警卫营,共109个连。其中40毫米防炮营下辖4—5个高炮连,

台湾百科 军事 台军体制 人力司

台湾百科-军事-台军体制 人力司 一、依据 “国防部”人力司依据“国防部”组织法第五条设立,接受“部长”指挥,掌理该法第四条之: 第七款:关于“国防”人力的规划及执行事项。 第八款:关于人员任免、迁调之审议及执行事项。 第一六款:关于“国防”教育之规划、管理及执行事项。 二、职权 人力司业务职掌依据“国防部”办事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概略分为二十六项: 一、军官、士官、士兵(以下简称军人)服役政策、制度的规划及核议事项。 二、军官、士官任官、任职政策、制度的规划、核议及执行事项。 三、预备军官、预备士官政策、制度的规划、核议及执行事项。 四、军官、士官经历管理政策、制度的规划、核议及执行事项。 五、“国防”教育的规划、管理及执行事项。 六、“国军”教师的规划、核议及执行事项。 七、“国军”聘雇人员的规划及核议事项。 八、“国军”文职人员政策、制度的协调及执行事项。 九、“国军”服制、旗章政策、制度的规划及核议事项。 一○、军人勋赏、奖励、惩罚政策、制度的规划、核议及执行事项。 一一、军人休假、婚姻政策、制度的规划事项。 一二、军人待遇政策、制度的规划及人员维持费需求的、检讨事项。 一三、军官、士官考绩政策、制度的规划、核议及执行事项。 一四、军事人力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评估运用的规划及核议事项。 一五、“国军”员额管制的规划及执行事项。 一六、军人补充政策之规划及执行事项。 一七、“国军”人力信息的规划及执行事项。 一八、兵役政策、制度的规划及核议事项。 一九、兵役行政的督导及协调事项。 二○、退除役军人安置政策、制度的规划及协调事项。 二一、退除给与政策、制度的规划及核议事项。 二二、军人与其家属权益优待政策的规划及执行事项。 二三、抚恤、保险与留守业务政策、制度的规划、督导及核议事项。 二四、军人入出岛政策、制度的规划及执行事项。 二五、战区军邮政策、制度的规划事项。

军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分解

军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 军人合法权益是军人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与利益。保护军人合法权益是国家和社会的优良传统,是维护国防安全的客观需要,也是依法治军的必然要求。军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除了包括军人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一般权益之外,还享有一些其他公民所不能享有的特殊权益。但是,无论是一般权益还是特殊权益,军人所享有的每一项权益,几乎都是为了维护国防利益才设定的。比如,国家之所以要对军婚予以特殊保护,其目的不是保护军婚本身,而是为了稳定军心,进而维护国防利益。而军人享有一般权益中的某些权利也不能按通常方式行使,比如宪法中规定的选举权和劳动权等;有的权利还要暂停行使,比如集会、游行、示威权,结社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与外国人结婚的权利;有的权利要受到约束,比如军容风纪要按照《内务条令》的要求,着装、仪容和举止要符合规定。 军人权益的设置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可以根据军人的特殊需要设立社会权利,如国家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为转业军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等;可以增加军人的社会权利,如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等。可以减少或者免去军人原来承担的部分公民的义务,例如减免现役军人邮件费用,因公致残的军人乘飞机可以享受半价优惠等。可以对军人的一般公民权益予以特别保护,如我国《婚姻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军婚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实行特别保护。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军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想讨个公道。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不知道依照哪些法律程序和哪些法律条文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只好放弃维权。还有的因为不懂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不是考虑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而是简单地用不法的手段来处理违法的事情,使原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更加复杂化。下面,我就从我们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对军人权益保护的具体规定并结合一些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来谈谈关于军人合 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 一、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军人的基本权益。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条文规定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是原则性的条款。因此,在宪法中只提及军人享有及其家属享有优待权,但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并没有明确规定出来。军人所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由各个具体的法律来加以规定,而各项具体法律法规都是依据宪法中的这项规定来具体制定的。 (二)普通法律中关于军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1.宪法以外的其他宪法性法律对于军人权益的保护规定主要是政治权利。如《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对于军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了专门性规定。

刑法分论各章练习题

刑法分论各章练习题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 A.犯罪的直接客体B.犯罪对象 C.犯罪的同类客体D.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2.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大多数罪状是。 A.简单罪状B.空白罪状C.叙明罪状D.引证罪状 3.下列属于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A)。 A.处死刑B.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C.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D.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我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定刑属于C)。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D.宣告刑 5.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规定的罪状属于。 A.引证罪状B.空白罪状C.简单罪状D.叙明罪状 6.刑法第151条第4款规定:“犯第1款、第2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规定的罪状属于。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 7.在条文中不直接说明某种犯罪的构成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罪违反的有关法规的,属于。 A.引证罪状B.空白罪状 C.简单罪状 D.叙明罪状多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1.刑法理论将法定刑分为。 A.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B.绝对确定的法定C.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D.绝对不定期刑 2.下列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 A.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B.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C.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填空题 1.我国刑法典主要由和组成。 2.我国刑法分则的绝大多数条文由和组成。 3.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对犯罪进行排列的主要依据是。 4.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主要是。 5.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罪状主要是。 四、名词解释

刑法罪名大全

刑法罪名大全 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罪名规定如下: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1997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2月16日公布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刑法条文罪名 第102条背叛国家罪 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 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 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第108条投敌叛变罪 第109条叛逃罪 第110条间谍罪 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 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112条资敌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放火罪决水罪 爆炸罪投毒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5条第2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 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 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124条第1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2款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 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125条第1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 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2款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127条第1款、第2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第2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8条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第2款、第3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129条丢失枪支不报罪 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 安全罪 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刑法学综合试题(四)及答案

刑法学综合试题(四)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前的符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江某举枪射杀站在悬崖边的高某,枪响后,高某应声坠落悬崖。经法医鉴定:高某只有坠伤而无枪伤。推断:高某被江某枪声惊吓落崖身亡。江某的行为应定为()。 A故意杀人未遂B故意杀人既遂 C.过失致人死亡 D.意外事件 2.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属于( )。 A持续犯B结合犯 C连续犯 D.牵连犯 3.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应当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 )。 A.一定根据 B.主要根据 C.唯一根据 D.次要根据 4.死刑只适用于( )的犯罪分子。 A.罪大恶极 B.罪行严重 C.罪行极其严重 D.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5被判处死缓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 ),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A.没有犯罪 B.没有故意犯罪 C.确有悔改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6.新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不包括()。 A.从重情节 B.从轻情节 C.减轻情节D加重情节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8.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A.可以免除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在考验期内发现假释犯还有漏罪,应当撤销假释,把原判刑罚与漏罪所判刑罚,按( )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A先减后并B先并后减 C.刑法第69条规定 D.刑法第71条规定 10.某甲犯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期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犯罪的基本特征是()。 A.具有社会危害性 B.具有刑事违法性 C.具有刑罚当罚性 D.具有特殊复杂性 2.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的来源有()。 A.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B.公共生活准则要求的义务

台湾百科 军事 军中文化 留洋文化

台湾百科-军事-台军体制 台湾军中“文化”系列谈之三:独特而危险的“留洋” 文化 陈水扁上台后,为了加速掌控台湾军队,把台军打造成维护“台独”路线的工具,在台军将领的升迁方面,有两种人特别受到青睐,一种是本省籍人;另一种则是有留学美国经历的人。尤其是台湾当局把“留美”经历做为台军官升迁的重要指标,引起了台军军官的留美兴趣,形成了台湾军营特有的“留洋”文化。 “本省籍”人在军中受到当局的青睐,这种现象的出现好理解。在“台独”分裂势力看来,外省籍将领不但与中国大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反“台独”思想根深蒂固。因此,选拔重用“本省籍”将领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当年,李登辉早就想这么做,只是“本省籍”人才青黄不接,加上军方反“台独”力量的强大阻力,效果不理想。李登辉现在每当想起此事,还耿耿于怀,觉得很丢人。不过,让李登辉倍感欣慰的是,他把政权和平转移给了追求“台独”的民进党,他培养的接班人陈水扁当政后,完成了李登辉没能实现的愿望。上台不到一年的时间,在陈水扁的积极推动下,台湾当局立法部门通过了所谓的“国防部组织法”确定军政、军令大权统归所谓“国防部长”。改制后的首任所谓“国防部长”由汤耀明担任,康宁祥、陈肇敏出任其副手,他们都是本省籍,这样本省籍将领完全掌控军权。 可是,陈水扁加速台湾军队“本土化”,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一大批优秀的外省籍将领由于受到排挤,得不到升迁,纷纷流失,由此影响了台军的素质和战斗力。但陈水扁认为,台湾军队的战斗力目前并不是最重要的,要真正让这支军队发挥作用,成为维护“台独”的工具,最重要的是山姆大叔美国的帮助。因此,陈水扁上台后,基本上实行的是一边倒的亲美政策,说得贴切些是“媚美”政策,全方位加强了与美国的联系,尤其在与美国的军事联系方面更为突出。 陈水扁上台后,除了继续引进美国的先进军事装备外,台湾军方还致力加强与美国的“软件交流”,如引进美军的军事思想、定期召开美台军事合作会议、派相关人员赴美培训等。2001年,赴美国留学、进修、受训的台军校级以上军官就高达1000多人,去年这个数字更高,并涵盖了陆、海、空和军情系统等各部门。据估计,美台军方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美台军事交流的升温,一方面是由于美国调整了对台政策,不仅大幅增加接纳台湾军官赴美军事院校学习的名额,而且降低了对受训军官的级别要求,并把培训台湾军官制度化;另一方面,台湾当局把有否留学美国的经历,作为军官升迁的一项重要依据。在台湾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许多人希望留在军中发展,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升迁机会,则采取各种手段前往美国求取这份不成文的资格证书,从而,也就形成了台湾军中这种特有的“崇洋”文化。

军人违反职责罪试题及答案

军人违反职责罪试题 一、单选题 1、甲为某部队干部,在战争中,三次枪杀俘虏。第一次,两个民兵押一名投降俘虏走过甲身边,甲催俘虏快走,俘虏说走不动,甲当场将俘虏枪杀;第二次,又将一名负伤的俘虏枪杀;在另一次战斗中,甲抓获一名俘虏,因俘虏回答不出问题,甲又将其枪杀。问: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A.虐待俘虏罪 B.滥用职权罪 C.军人执行职务罪 D.以上都不对 2、某部队供应班战士李某,平时纪律松驰,一次骑自行车带人被值勤人员发现将车扣留。李对此极为不满,想强行将自行车推走而与值勤人员争吵、扭打,其间吃点亏,便跑到伙房偷了一把菜刀藏在身上,回到营房门口再次想把自己的车推走,当值勤战士不同意推走时,便拿出菜刀乱砍,致值勤战士轻伤。对李某的行为应定何罪?() A.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B.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C.故意伤害罪 D.妨害公务罪 3、甲某是入伍多年的老兵,与乙某是老朋友。乙某的儿子丙很爱玩枪,于是甲乘自己休假之日私自携带枪支外出去乙家。甲与丙开玩笑,将枪口对准丙吓唬他,并趋丙不注意取下实弹匣,本以为不会出危险了,就扣动了板机。可是因为枪膛内还留下一发子弹,导致丙当场受枪击死亡。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武器装备肇事罪 B、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罪 C、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罪 D、间接故意杀人罪 4、孙某系解放军某部军械库的司库员,一日趁值班的机会盗出军用皮大衣、皮鞋等价值3000多元的军用物品。孙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军用物资罪 B、贪污罪 C、盗窃罪 D、玩忽军事职守罪 5、下列关于战时缓刑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军人 B、要求犯罪军人有重大立功表现 C、视为原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D、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二、多选题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何种?() A.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也可以成为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主体 B.某军人在战时将非法获取的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给外国记者;应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故意泄露军人秘密罪实行数罪并罚 C.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D.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战时故意违背抗拒上级的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2、下列选项中,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包括 A.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B.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C.战时违抗命令罪 D.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刑法分论重点罪名知识点总结

危害国家安全罪 提示:本章犯罪均应剥夺政治权利(死刑,无期,危害国家) 可以附加没收财产 死刑七罪,无死刑五罪,(其中叛逃罪最高刑10年,其余四个最高刑15年) 危害国家安全罪: 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征:构成要件行为的提前性,错综性 犯罪行为阶段的混合性 具有勾结外国,境外背景的从严处罚 处罚比一般的严厉 构成要件:侵犯客体:国家安全(主权,领空,政权,制度) 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犯罪主体:多数一般主体,少数特殊主体,无单位犯罪 主观方面:故意,绝大多数直接故意 102-113 ,12条文,12罪名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客观:勾结外国,危害主权领土完整安全 主体:我国公民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 特征:客观上实施了以上行为 本罪属行为犯 分裂国家:抗拒中央统一领导管辖,将我国领土割裂出去,破坏国家统一,制造民族分裂,将某一民族从统一的民族分裂出去。 武装叛乱罪:勾结外国,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行为。 武装暴乱罪:国内人员独立组织策划实施武装暴乱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主体:窃取党和国家重要权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罪:境内外组织,机构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个人实施前六罪的行为 犯罪是特定的,帮助行为独立成罪 特征:客观方面,资助行为,仅限于提供经费场所物质,如果参加具体犯罪以共犯论处。 主体:境内外组织机构直接负责人或个人 主观方面:故意 叛逃罪 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密秘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 履行公务期间:从任职起到解职止的期间 叛逃境外:通过非法途径出境投奔境外组织机构 在境外叛逃:不同于滞留不归,行为人属合法出境在境外投奔境外组织机构。 间谍罪 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征: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任务, 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 国家机关人员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任务的,数罪并罚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非法提供

刑法学试题库

《刑法学》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刑法典为(B ) A、广义刑法 B、狭义刑法 2、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了( D)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3、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是(A ) A、作为 B、不作为 4、违抗军令罪是属于( A )的罪名。 A、军人违反职责罪 B、危害国防利益罪 5、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ABD ) A、法定化 B、实定化 C、公平化 D、明确化 6、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情节中属于法定量刑情节的有( BC) A、犯罪目的 B、自首 C、立功 D、有悔罪表现 7、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是( ACD ) A、3人以上 B、多次实施故意犯罪 C、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成立 D、有固定的组织 8、孙某因强奸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3年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 年有期徒刑,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做法对孙某不能适用?( AC ) A、假释 B、减刑 C、缓刑 D、暂予监外执行 9、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是(D)。 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检察院 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0、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C) A、在行使职权时超越职权 B、不正确地行使职权 C、不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时粗心大意 D、在行使职权时超越权限或者不正确地行使职权 11、下列哪个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B) A、甲在实施抢劫之后,为了灭口 B、乙强奸妇女,引起某女自杀 C、丙与丁通奸多年,某日,丙要丁杀死其夫,丁不同意。丙毒打丁,并砸毁其家

中物品,扬言如果丁2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丁自杀,丁因不人心杀夫而自杀身亡。 D、某男与某女相约自杀,欺骗某女先自杀后,该男逃走。 12、下列哪些犯罪要求必须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D) A、放火罪 B、爆炸罪 C、投放危险物质罪 D、交通肇事罪 13、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C) A、追诉期限延长1倍 B、追诉期限延长2倍 C、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D、追诉时效中断 14、与下列哪些组织机构相勾结构成背叛国家罪中的勾结“外国”(AB) A、外国政府 B、外国敌对势力 C、境外的法轮功组织 D、台独分子 15、有下列情况的假释犯,应依法撤销假释(ABCD) A、发现其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 B、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 C、不按规定向监督机关汇报自己活动情况的、 D、擅自迁往它市居住的 16、下列哪种情况属于重大立功表现(ABD) A、检举、揭发甲某杀人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的 B、甲与乙入户抢劫后,甲自动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抓获乙,经查乙是该案的主犯 C、甲在同室关押的罪犯逃跑时,及时向看守所告发,制止其逃脱的 D、甲检举乙贪污单位100万事实,经查证属实的 17、在下列情形中,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的是(ABCD) A、不法侵害已经完结 B、不法侵害人自动终止侵害 C、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 D、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 18、王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新加坡时与邻座一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掏出一三角刮刀,猛地向该乘客刺去,遂将邻座刺死,张某的行为(B )。 A、适用新加坡刑法 B、适用中国刑法 C、可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新加坡刑法 D、适用第三国刑法 19、依照刑法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是(D) A、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B、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 C、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D、具有谋取利益的目的 20、下列哪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C) A、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蔽,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B、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

刑法试题及答案

刑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狭义刑法是指( B ) A.单行刑法 B.刑法典 C.附属刑法 D.实质刑法 2.概括地说,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C ) A.惩罚犯罪 B.打击敌人 C.保护法益 D.保护人民 3.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 C ) A.三权分立学说 B.心理强制学说 C.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D.自然法思想 4.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A ) A.属于自然人犯罪 B.属于单位犯罪 C.自然人和单位成立共犯 D.适用双罚制 根据该特征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单位实施犯罪的,按个人犯罪处理。 (2)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处理。 (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按个人犯罪处理。 (4)刑法393条,单位行贿后利益由个人私分的,按个人犯罪处理。 (5)涉嫌犯罪的单位在审判之前或过程中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等原因不复存在的,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 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D ) 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减轻处罚 C.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任何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一定不是既遂的结果),

应当减轻处罚。 6.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 D ) A.减轻处罚 B.免除处罚 C.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D.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属丁处断的一罪的是( B ) A.继续犯 B.连续犯 C.想象竞合犯 D.结果加重犯 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法定的一罪(数行为法定为一罪):惯犯、结合犯; 处断的一罪(数行为处断为一罪):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8.在我国刑法中,下列各项中属于主刑的是( C ) A.拘留 B.罚金 C.管制 D.劳动教养 9.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驱逐出境是( D ) A.强迫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B.请求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C.强迫犯罪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D.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l0.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人( D ) A.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B.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C.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D.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及其所知道的 他人罪行的行为 11.我国刑法规定的叛逃罪的主体是( D ) A.一般主体 B.国家工作人员 C.司法工作人员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1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劫持航空器罪的行为对象是( B )

独角兽2019刑法讲义-第42节刑法分则-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杨艳霞

专题二十三 渎职罪 *【本讲聚焦】 本讲也是重点章,每年必有题目。首先要掌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和其他渎职犯罪的关系。其次,对于大纲里列出的一级罪名,要掌握其具体构成要件。再次,对于非一级罪名,要知道其罪名。最后,还要掌握本章犯罪和受贿罪的关系及具体并罚规则。 * 【本章主要法律规定】《刑法》第397-419条*【目次】 考点1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 考点2 一级罪名 考点3 二级罪名 *【知识点结构】 *【知识点讲解】 考点1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 本类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对渎职罪的主体作了扩大:(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2 一级罪名 1.[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考点提示】 【本章主要内容提示】 应注意把握本章各种犯罪的犯罪构成。《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一般条款,同本章其他特定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此应按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原则定罪量刑。 普通的渎职罪 特殊的渎职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食品监管渎职罪等 渎职罪与受贿罪的并罚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对于第399条的4个犯罪:择一重罪 对于其余的渎职犯罪:数罪并罚

军人违反职责罪题库2-2-10

军人违反职责罪题库 2-2-10

问题: [不定项选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军人遗失枪支不报的,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和遗失武器装备罪的法条竞合,应当以遗失武器装备罪论处 B.虐待行为中有无节制的殴打行为,甚至使用足以致人伤亡的器具,造成伤亡结果的,不以虐待部属罪处罚,而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C.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后又将其出卖、转让的,以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论处 D.军人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以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论处 参见《刑法》第439条、第442条、第443条、第440条的规定

问题: [不定项选择]战士甲和乙在熄灯后,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被执勤战士丙阻拦,甲乙两人不仅不听劝阻,反而一起殴打丙。甲乙的行为构成了: A.故意伤害罪 B.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C.妨害公务罪 D.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参见《刑法》第426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368条第1款关于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规定,区分二罪,则可认定D项入选

问题: [不定项选择]梁某系某武装部队的士兵,其在服役期间负责管理武器弹药,经常出租、出借枪支给一些社会人员使用,其行为构成: A.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B.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C.武器装备肇事罪 D.盗窃武器装备罪 军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属于法条竞合,应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 (辽宁11选5 https://www.360docs.net/doc/6510254118.html,)

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郭某为某炮兵连副连长,某日,在执行任务结束后,驾驶230型牵引车。当车行至A公路时,因车速较快,被告技术不熟练采取措施不力,使得该牵引车所牵引的加农炮翻车,自己的牵引车也翻车。并造成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18人的严重后果。其中牵引车与加农炮共计价值920万元。请分析郭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刑法学自考试题

全国2011年4月自考 刑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刑法保护的X围具有广泛性 B.刑罚是最严厉的国家强制方法 C.刑法具有补充性 D.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都是刑法惩罚的对象 2.依我国刑法规定,适用保护管辖原则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中不包括() A.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 B.犯罪人必须年满18周岁 C.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D.所犯之罪按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 3.我国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 A.属人管辖原则 B.保护管辖原则 C.属地管辖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4.不属于不作为犯罪法律性质义务来源的是() A.道德义务 B.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C.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 D.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犯罪预备成立条件的是() A.主观上为了犯罪 B.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C.事实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D.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A.故意犯罪 B.实行犯罪 C.犯罪既遂 D.过失犯罪 7.连续犯的特征不包括() A.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 B.数次行为的性质可以不同 C.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D.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故意 8.我国刑罚的一般预防对象不包括() A.已经犯罪的人 B.具有犯罪危险的人 C.可能犯罪的人 D.犯罪被害人 9.下列属于刑罚处理方法的是() A.训诫 B.赔偿损失 C.赔礼道歉 D.罚金 1O.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 A.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原则上是依据犯罪的() A.危害程度 B.对象 C.方法、手段 D.同类法益 1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服务对象是() A.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 B.境外的机构 C.境外的人员 D.境外的组织 1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主体是() A.依法被确定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制造、销售企业 B.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制造、销售企业 C.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D.一般主体,但只限于自然人 14.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的XX明骗领的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应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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