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篇一:曙光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曙光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帮教制度:

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释解”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做好“释解”人员的教育工作

二、管理制度:

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释解”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社区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8、积极动员相关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三、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指导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

2、帮教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

3、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帮教小组成员分工帮教工作

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

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7、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四、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释解”人员登记表

3、帮助乡、村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释解”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5、对“释解”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五、衔接制度:

1、接到区局“刑释”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的村委会

2、督促社区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释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篇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建立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二、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建立安置帮

最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精品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一、衔接工作制度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组)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节假日除外)。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组)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对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下面是有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 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

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三、工作方法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四联单”运作程序制度。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通知新回归的刑释解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并负责填写“四联单”,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告知申报户口,就业登记等事项。填写“四联单”第一联司法所留档,第二联交辖区公安部门,第三联交居住基层调委会,第四联交本人; 二、一人一档制度。对每一个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专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次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效果、安置帮教人员表现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月访、季访制度。根据安置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个安置帮教对象的月访、季访计划,做到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采取针对性的安置帮教措施; 四、三级安置帮教体系制度。建立家庭、村(居)委、司法所三级安置帮教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分析研究、总结交流、反应迅速; 五、组织协调制度。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民政、工商、劳动、经济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居、大队)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并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二、安置帮教接待站要及时对回归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设立联系卡,将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简历、罪名、服刑起止时间、监所表现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四、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五、指导村级帮教小组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人,实施结对帮教。帮教责任人每季度与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并做好帮教记录。 六、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要大力宣传安置工作政策,尽力帮助解决加归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三无”人员落实好相关政策; 七、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联系卡,积极与务工所在地的安置帮教组织取得联系,防止脱管和漏管; 八、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九、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十、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十一、每月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十二、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必须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局安置帮教工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⑶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主要内容:①通知书;②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③谈话记录;④跟踪考察表;⑤安置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部门 区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街(镇)设立安帮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开展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 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一)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二)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

技能培训; (四)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释解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是指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五、释解人员回归报到程序 (一)离开监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所属街(镇)安帮办(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二)接受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小组管理并建立帮教措施。 六、释解人员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释解人员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入学、招考不受歧视。对符合条件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规定,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办理。 七、释解人员在安置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性质、原则、目标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又称归正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就业安置和教育帮助的活动。 ●安置帮教工作应当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 ●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归正人员增加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 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职责 〈一〉做好归正人员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政策和要求,组织帮教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做好建档立卡、登记工作,做到帮教到人、责任到人; 〈二〉扶持、关心归正人员的生活出路和解决归正人员的实际困难,做到"定其身、暖其心,用其专,育其人,正其人"; 〈三〉协助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归正人员进行年度考察、考评,落实安置帮教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基层第一线的作用; 〈四〉对一类人员(表现不好、有新的违法行为或者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落实预防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对没有到司法行政部门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或没有到公安户政部门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告知归正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并上报安置帮教工作站;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五类"人员的监管和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七〉要发挥党、团组织、离退休干部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安置帮教的其他工作。 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分类管理原则 ●表现不好、有新的违法行为或者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应当列为一类对象。重点对其教育,必要时组织集体谈活规劝,经多次教育不明显的,视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表现一般、思想处于游离不定状态,拉一拉可以变好,推一推可能变坏的人员,应当列为二类对象。要多引导、多接触、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力促其向好的方向发展。 ●表现较好的人员、应当列为三类对象。多做鼓励性工作,促其卸去思想顾虑和精神包袱,投身到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上来。 ●表现突出,对社会、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有贡献的人员,要树立典型,做好宣传、表彰工作。 安置帮教"四落实"制度 1.落实安置帮教对象 安置帮教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五年内的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一、能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任务; 二、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要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临机决断能力。 四、要做到“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外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一、报到登记制度 1、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报到时,基地帮教机构应进行登记。 2、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机构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报到后,应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实行一人档,分类管理。 3、对未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报到登记工作要求 1、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来基地报到就业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2、在接待中应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生活等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3、报到登记时,应准确填写报到人员所犯罪行、家庭住址、监狱现实表现及个人特长、爱好。

4、对接待中掌握的重点人员,应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二、访问谈心制度 1、过渡性基地帮教责任人每月至少找帮教对象谈心一次,重点帮教对象应每半月谈心一次。 2、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访:婚丧时必访、生病时必访、有纠纷时必访、有困难时必访、有突发情况时必访。 3、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谈:犯错误时必谈、受挫折时必谈、思想有问题时必谈。 三、结对帮教制度 1、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时,基地帮教机构应指定专人为其帮教责任人,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安置帮教基地领导、基地帮教机构和县区司法局帮教办各执一份。 四、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政治常识方面的教育,巩固其改造的成果,端正其思想。 2、每季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婚姻、家庭、人身、财产权利等民事基本法律。 3、每年要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五、会议制度 1、各级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1至2次领导小组会议。 2、街、镇安置帮教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研究会,集中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通报本辖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掌握刑释动态。

最新淡竹乡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淡竹乡安置帮教工作制 度 淡竹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五年三月

帮教制度 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村级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释解”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协助乡司法所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配合派出所做好“释解”人员的教育工作。

管理制度 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释解”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乡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8、积极动员各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岗位责任制度 1、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级的安置帮教工作。 2、帮教工作列入办事处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 3、各村的帮教小组组长分工帮教工作。 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 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7、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释解”人员登记表。 3、帮助村级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释解”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5、对“释解”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衔接制度 1、接到县“刑释”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村委会。 2、督促村级帮教小组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释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1、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开释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中心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五日内,应详细把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形,记录在案,并与村、组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4、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如果不报到入户时刻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工作制度 1、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到中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形,同时填写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要紧内容有:a通知书b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c回访、谈话记录d跟踪考察表e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置帮教小组(村)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形,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与村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开释后的情形,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513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 Responsibilities of resettlement education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安置帮教 1.认真执行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制订安置帮教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安置帮教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4.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统计表、安置帮教情况表等台账,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5.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作。 6.指导督促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

作。 7.指导协调区安置帮教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区安置帮教基金会。 8.组织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组织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9.负责安置帮教的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重大复杂问题提请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会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去监所对服刑劳教人员进行帮教。 10.承办领导小组和上级安置帮教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 1.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好相关的牵头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2.区人民法院严格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

关于印发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皖安帮办[2008]2号 各市、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现将《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八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目录 二、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表式(试用) 三、安置帮教档案说明 抄送:中央综治办、中央安帮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科学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维护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档案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置帮教档案工作是安置帮教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村(社居)委会、安置帮教协会、过渡性安置基地与安置实体、企业事业单位安置帮教工作部门等应树立科学建档、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服务发展观念,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安置帮教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置帮教工作档案是指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在履行职能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工作情况记录,按照载体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包括文字材料、报表、照片、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证书奖品等。在建立文字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尽可能建立电子档案。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登记、建档制度 1、司法所(帮教工作站)接到区安置帮教工作室转达的刑释解 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 2、司法所(帮教工作站)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将帮教对象档案 抄送其所在村(居)委会,村(居)委会要登记造册,成立 帮教小组,并动员家属按时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切实做到“帮 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二、“三帮一”工作制度 司法所(帮教工作站)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 好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应建立有街道 干部、村(居)干部和有威望的亲戚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 组,随时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做好记录、完善档案,帮助、引导、扶助帮教对象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 题,使他们依靠勤劳致富,成为遵纪守法的人。 三、“结对”帮扶制度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特困户,应采取“结对”帮扶措施。街道、村(居)领导和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认定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帮教对象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四、会议制度 1、坚持家长会议制度,认真解决不嫌弃的问题。

2、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切实解决不歧视的问题 3、坚持群众会议制度,真正解决不冷遇的问题。 4、坚持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制度,解决不自卑的问题。 5、坚持帮教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问题,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工 作中的问题,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年应召开两次会 议,并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帮教工作站应每月召开一次例 会,并有完整记录。 五、报告、报表制度 1、对于逾期未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站应会同派出所向 所在街道和村(居)委会介绍情况,同时向安置帮教办公室 报告。 2、遇有帮教对象户口迁出的,应将变更后的具体地址和“通知 书”一并返回区安置帮教办公室。 3、对于未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原户籍所在地居 住的刑释解救人员,现住地帮教工作站要将情况及时通报原 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站,同时与现住地村(居)委会共同开 展帮教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失控现象。 4、认真填写半年和年度刑释解救人员统计表 六、管理制度: 1、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街道、村(居)帮教组织; 2、建立帮教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每半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核对刑释解教人员,防止

安置帮教相关法律

安置帮教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摘录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第五节“释放和安置”,规定了四条内容。其中37条规定:“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区”。“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五章68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 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摘录1991年8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摘录。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中指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自谋职业;三是暂时无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 5、《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摘录。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7条“企业防地有劳动用工权”中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同其它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通过法制宣传做好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规劝及亲属的思想工作,和接茬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安置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协同公检法三机关做好保外就医、假释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监控工作。 四、积极协助上级司法部门和“释解”机关下发的通告和通缉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追捕人犯的工作。五、坚持定期回访制度,做到每季度回访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登记造册,掌握情况,防止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减少犯罪率,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一、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形势,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人信息情况,研究对策,制定预案,预防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社区帮教组织要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收集掌握释解人员中不稳定信息,随时向帮教组织上报。 三、帮教组织定期开展排查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辟信息渠道,定期到重点人、重点户走访,及时准确掌握不稳定信息。 四、对掌握的释解人员,特别是重点人中各种不稳定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帮教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反馈给上级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胶管失控,全面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情况,做好接茬工作。 二、定期走访谈话,与“回归”人员及时签定帮教协议,安置帮教组织要做到“三有”即:有释解人员名册,有帮教计划,有帮教责任人。减少胶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在做好邢释解教人员接茬工作的同时,根据回归人员的技术特长及时帮助安置就业,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回归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协议书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且末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 负责人: 地址: 为进一步拓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名称为“安置帮教基地”。 二、甲方的责任: 1、按照乙方需求每年提供工作岗位,安排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2、对刑释解教人员不歧视,同工同酬,保证刑释解教人员工资不低于且末县最低工资标准和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3、配合乙方开展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 4、自觉接受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管理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禁止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三、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实际,推荐刑释解教人员到甲方就业,并如实提供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2、落实帮教工作措施,经常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教育帮教对象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3、协助甲方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手续,协调落实税收扶持政策。 4、甲、乙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或需变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甲方:乙方:且末县社会管理综治治理委 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代表:代表: 年月日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报到登记制度: l、刑释人员回原籍后,持《刑满释放证明书》、《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在十五天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司法所接到刑释证明书后,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并在证明书上签署“已在司法所报到登记”,加盖司法所公章后,督促刑释人员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对刑释后未办过报到登记手续的,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刑释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二、司法所长首谈制度: 1刑释人员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长应亲自找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并对其今后的生活和就业进行引导、教育。 2、刑释人员报到时司法所长因故不在所内的,司法所长原则上应在半个月内及时找其补谈。对回归后不到司法所报到的刑释人员,司法所长应主动上门与其谈一次话。 3、对个别刑释后没有回户籍所在地,经核实在外地有固定住所的刑释人员,司法所长可以通过发函等形式与其进行谈话。 4、司法所要设立司法所长谈话登记簿,谈话要形成笔录或其他书面材料,司法所长要有签名。采用发函谈话的,要复制函谈书面材料存档。 三、结对帮教制度:

1、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村委会帮教组织要及时上门做工作,督促其到司法所报到和到派出所落户口,同时,要指定专人为帮教责任人,与刑释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六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材委会领导、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执一份。 四、访问谈心制度: 1、帮教责任人在被帮教人遇到下列情况时做到必访: A、有大病时必访; B、有纠纷时必访; C、有突发情况时必访;要在思想上疏导、教育,生活上关心、帮助,行为上约束、规范。 2、帮教责任人要经常与被帮教人(特别是重点对象)谈心,便于了解其思想动态。在犯错误时与其谈心,促使其端正态度;受挫折时谈心,帮助其鼓起勇气;思想有疙瘩时谈心,引导其放下包袱。 3、每次访问谈心都要制作访问笔录,及时归档。 五、了解考察制度: 1、帮教责任人应经常了解被帮教人情况,通过其邻居、家属掌握思想动态,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司法所要每季度对被帮教人作一次考察并记录考察结果;年终作一次鉴定,并填写《年度帮教对象表现情况考察表》,统一归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 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试行)目录 一、安置帮教工作台帐 (1)安置帮教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站)名册 (2) 村、社居、企业事业单位安置帮教机构与工作人员名册 (,)安置帮教志愿者名册 (,)安置帮教协会会员名册 (,)培训中心、安置基地、安置实体名册 (,)创业典型名册 (,)安置帮教对象名册 (,)安置基地、安置实体、培训中心登记表 二、安置帮教对象档案 (1)封面 (2)目录 (3)安置帮教通知书(监所填寄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帮教 通知书》或县(市、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办公室)寄发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通知书》); (4)监所填寄的《罪犯出监(所)鉴定表》《劳教人员出所鉴定表》; (5)转移帮教函及回执 (6)委托帮教函及回执 (7)安置帮教协议书 (,)安置帮教责任书

(,)《教育改造矫正情况登记表》 (,,)《安置帮教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安置帮教工作记录表》 (,,)《访谈笔录》 (1,)《解除安置帮教申请表》 (1,)《解除安置帮教通知书》及存根 Communist Party Member Zhuang Shaozhen (Nanxun people) that the new Department to send back working the Lake, served as captain of the County's political team. Party people such as Wang Huapeng, transferred from the administrative team, Zhejiang Province, Wujiang County political team, active in the anti-Japanese activities, political team as "small 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试行)表式 编号 安置帮教对象档案 (封面) 姓名 户籍 住所 帮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立卷人 立卷日期年月日 保管期限 单位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四联单”运作程序制度。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通知新回归的刑释解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并负责填写“四联单”,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告知申报户口,就业登记等事项。填写“四联单”第一联司法所留档,第二联交辖区公安部门,第三联交居住基层调委会,第四联交本人; 二、一人一档制度。对每一个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专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次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效果、安置帮教人员表现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月访、季访制度。根据安置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个安置帮教对象的月访、季访计划,做到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采取针对性的安置帮教措施; 四、三级安置帮教体系制度。建立家庭、村(居)委、司法所三级安置帮教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分析研究、总结交流、反应迅速; 五、组织协调制度。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民政、工商、劳动、经济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居、大队)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并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二、安置帮教接待站要及时对回归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设立联系卡,将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简历、罪名、服刑起止时间、监所表现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四、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五、指导村级帮教小组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人,实施结对帮教。帮教责任人每季度与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并做好帮教记录。

安置帮教制度

一、“四联单”运作程序制度。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通知新回归的刑释解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并负责填写“四联单”,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告知申报户口,就业登记等事项。填写“四联单”第一联司法所留档,第二联交辖区公安部门,第三联交居 住基层调委会,第四联交本人; 二、一人一档制度。对每一个安臵帮教对象建立专档,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次安臵帮教工作、安臵帮教效果、安臵帮教人员表现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月访、季访制度。根据安臵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个安臵帮教对象的月访、季访计划,做到及时掌握安臵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采取针对性的安臵帮教措施; 四、三级安臵帮教体系制度。建立家庭、村(居)委、司法所三级安臵帮教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分析研究、总结交流、反应迅速; 五、组织协调制度。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民政、工商、劳动、经济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安臵帮教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实现安臵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居、大队)安臵帮教工作小组,并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臵帮教工作; 二、安臵帮教接待站要及时对回归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设立联系卡,将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简历、罪名、服刑起止时间、监所表现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四、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臵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五、指导村级帮教小组落实安臵帮教工作责任人,实施结对帮教。帮教责任人每季度与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并做好帮教记录。 六、安臵帮教工作接待站要大力宣传安臵工作政策,尽力帮助解决加归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三无”人员落实好相关政策; 七、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联系卡,积极与务工所在地的安臵帮教组织取得联系,防止脱管和漏管;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篇一:曙光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曙光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帮教制度: 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释解”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做好“释解”人员的教育工作 二、管理制度: 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释解”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社区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8、积极动员相关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三、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指导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 2、帮教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 3、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帮教小组成员分工帮教工作 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 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7、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四、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释解”人员登记表 3、帮助乡、村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释解”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5、对“释解”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五、衔接制度: 1、接到区局“刑释”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的村委会 2、督促社区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释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篇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建立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二、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建立安置帮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帮教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x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实现“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相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要认真贯彻落实《x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具体工作步骤和要求: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通知书》送达到刑释解教人员所在的村委会,与村委会核实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并将其服刑(教)其间表现通知村委会及其家属。做到:(1)登记造册;(2)建立档案,落实一人一档一卷;(3)一月一帮教。 2、村委会在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要针对帮教对象成立帮教小组,明确帮教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

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歧视刑释解教人员。 3、镇安置帮教工作站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和村委会做好安置工作,帮助、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并对各村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辖区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安置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4、建立见面和谈话制度。刑释解教人员返乡一周内,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其本人,根据其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以后每月坚持1至2次定期与其谈话,重点帮教对象要每月谈话2—3次。通过与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和帮教,要达到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具体困难等目的,以便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5、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村委会应与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原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未回原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刑释解教人员,村委会应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迅速通知镇司法所和派出所;对于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其现居住地村委会一经发现,应迅速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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