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小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维护停车使用权力,特订立本办法,供小区住户、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并作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供住户购买或租用停车位者使用;

2.访客收费临时停车;

4.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

三、管理规定: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2.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小区机动车停放规划4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地面、地下住户承购之专用停车区;

b.地面、地下住户承租之专用停车区;

c.访客收费临时停车区;

d.装修工程车辆专用停车区;

4.小区住户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处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管理处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住户(使用人)按规定缴清租位费和管理费后申领《停车证》,管理处注册登记后赋予车位编号并指定停放车位;

5.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停车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

6.车辆进入小区及地下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内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访客车辆则停放于收费临时停车区;

9.车辆停放以一车一位为限,如一家拥有两部(或以上)车辆要轮流停放,住户必须在管理处登记,获准后方可允许,若违规同时停

放两辆车将依罚则处理;

11.车辆应停放于所属车位或指定车位,为维护住户专用车位权益,如有违规被占用,经查获或举报,管理处将依据相关规定约定

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13.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14.住户报废车辆不可随意弃置于停车场内,应通知管理处协助

处理,否则视同违规使用停车场,该物件视同废弃物处理,不得异议,为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该住户承担;

15.车位所有权人(或产权拥有人)如将车位转让或出租(限小区住户)时,应亲自到管理处办理变更手续,承购(租)户须凭相关权证、

租赁或购买合同,原磁卡须换新卡,以便纳入正常管理;

16.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准许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

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7.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通知管

理处,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小区,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18.凡违反或侵害本规定事项者,由管理处视情节斟酌处理,若

情况紧急或事态严重时,需进行排除障碍将暂时限制车辆进出;

19.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停车场仅为停车管理,不负保管

及遗失赔偿责任;

20.小区车辆专用磁卡及专用《停车证》,禁止转借他人或用于

不同车辆,如遗失或损坏,请立即向管理处办理撤销,重新申请,

如有谎报遗失或延误挂失至不明车辆进入,将扣留车辆报警查办,

并追究原持卡(证)人;

四、安全规定:

1.小区地下停车场规定停车最大速限每小时25公里,车辆进入

停车场时,请注意各入口的限高规定,尤其在出入口、匝道、转弯、斜坡及停车区内等,请减速慢行;

2.停车场内行驶车辆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

3.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妥,以防物品失窃;

4.停车设施损坏或机械操作不良,请立即通知管理员处理;

5.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恕不负责;

6.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

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7.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及停车场;

8.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人员如发

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否则立即

将车辆驶离小区,以防灾害;

12.车辆在停车场内抛锚时,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并立刻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13.停车时,请车头朝向车道,以求整齐,同时可避免倒车时,

因视线不佳发生事故;

16.车辆如有漏油或易引起安全问题的情况,住户发现后应尽快

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17.严禁三轮车、自行车进入地下停车场,以维护人、车的安全;

18.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

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

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业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如需较久停留,请通知管理处;

19.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保管操作人

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五、小区内货物装卸停车管理准则:

1.装卸货物采用短时间装卸原则,以避免占用车道,超过三十分钟则强制驱离;

2.装卸货物车辆进入小区应注意各类交通标志,因装卸货物造成他车或公共设施损毁的应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3.货物不可久置卸货区,应尽快完成装卸并清理四周环境,由管理人员检查无破坏及污染的驶离现场;

4.凡运出大型或重要物品时需凭管理处出门单方可放行,管理人员为安全需要可对车内货物及行李实施检查;

5.邮件配送、紧急救护车辆及住户搬入或搬出时可专案向管理处申请;

1.承购地面专用停车位、长期租用车位的住户(管理处保留调整

车位位置的权利)应到管理处办理车辆登记,申领《停车证》;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停车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停车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停车证》;

4.住户遗失《停车证》,应及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停车证》每年更新一次;

七、罚则

1.进入小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停车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大门;

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a.未按规定对位停车;

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

c.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

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

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

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

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

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管理处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业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而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另行修订补充。

为确保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安全和停放有序,同时避免车辆的乱停乱放,造成堵塞,影响消防通道,给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车辆管理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

理办理;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

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

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

处罚;

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

里/小时;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

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

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

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

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

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

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工程部)

工程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工程部工作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部机动车辆管理,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适用车辆为公司特配给工程部的专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管理部为公司工程部专车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车辆的购置、调配、维修、保养、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按车建立《车辆登记卡》(附件一)。管理部有权对工程部专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公司工程部为特配专车的使用部门,主要负责车辆行驶前的各项检查、行驶中的谨慎、规范驾驶及使用归还前的清洁、加油工作。 四、派车规定 工程部的员工外出办事,使用人应事先填写《用车/派车申请单》(附件二),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用车由分管副总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核完成后交至总经理审批。工作日用车使用人须提前半天提交《用车/派车申请单》,夜间、节假日用车使用人须提前一天(限工作日)提交《用车/派车申请单》。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收到审批完成的《用车/派车申请单》后,交付车钥匙给工程部的使用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用车/派车申请单》者,应获得相应审批人同意后电话联系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事后一天内补办手续。

五、车辆使用 1.无驾驶执照者和台人员不允许驾驶车辆。 2.公司原则上不为工程部专车配备司机,如遇特殊情况,工程部跟管理部主管沟通协商解决。 3.车辆行驶前使用人须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进行加补或调整,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4.车辆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 5.根据出车情况,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车辆出发登记表》(附件三),详细记录出车日期、车号、出发地点、出车任务、用车人等内容。专车使用人应及时填写《车辆使用里程每月保养记录》(附件四)。 6.结束使用返回后,使用人应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车库或适当位置),门窗关闭上锁,将车钥匙、行驶证、保险卡、加油卡交至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处。如任意放置致车辆发生违规、损毁、失窃时,除依情况由使用人赔偿外,另给予相应处分。 六、车辆的维修、保养 1.专车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统一由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安排办理。 2.专车维修实行申请制度,一般情况下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五),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至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处领取定点4S店充值卡到定点4S店维修。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 3.专车使用人应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保养里程及时间向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提出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至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处领取定点4S店充值卡到定点4S店保养。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6.1 停车库守则 小区内停车库,专供已购或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为求停车库秩序良好,保持畅通无阻,避免非法占位、阻塞通道及危害大众安全,所以订立“停车场管理规定”以便各使用人士遵照执行。 6.2 汽车清洁服务 为保障各车主在停车库免受各类外来人士干扰,除车主自行清洁外,汽车清洁服务只由管理处认可的清洁公司提供,未获得允许的外来清洁工人及公司,不得在停车库内工作。 (七)南都房产停车场管理规定 7.1 进场许可 7.1.1 停车场是停车的场所,闲杂人等不得擅进。 7.1.2 无效业主停车证或未向管理处办妥登记手续的车辆,一概按照访各车辆处理。 7.1.3 任何车辆或司机,经常违反管理处的劝告或停车库守则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停车库。 7.2 租/买车库的车辆 7.2.1 租/买车库的业主,均须预先向管理处送交证明文件。另须申办业主停车证。 7.2.2 业主停车证 A.业主停车证不得转让及涂改,过期或复印的业主停车证,均属无效。 B.若业主停车证有任何遗失或损毁,须速向管理处填报及缴付补领,缴费每证20元。 C.有效业主停车证必须放在车头挡风玻璃上,以资识别。 7.2.3 管理处会依据业主停车证申请表,制订车辆登记表,交予车库巡逻保安员,以核对进出及停泊的车辆。 7.2.4 车辆只可停泊于规定的车库(车位)内。 7.3 违例停车 不遵守管理处所制订的指引停车库守则的车辆,按违章停车处理。违例停车情形如下: 7.3.1 未向管理处登记手续而驶入、停泊于停车库之车辆。 7.3.2 未出示或持有无效的业主停车证。 7.3.3 未经同意,占停他人车库。 7.3.4 拒绝遵从管理处的指引,并阻塞公用地方,如通道等。 7.4 违例车辆的被扣锁及拖走。 7.4.1 所有违例车辆,无须事前通知,可被扣锁或拖走。 7.4.2 扣或被拖走所产生的费用,均全部由所属车主负责。 7.4.3 任何由于车辆被扣或拖走,而直接或间接地引致车辆的遗失或损坏,管理处恕不负责。 7.5车辆清洗 7.5.1车辆的清洗服务只由管理处认可的清洁人员提供服务。未获允许的清洁工人及公司,不得在停车场内工作。 7.5.2 请勿违反消防条例,擅自从消防喉取水。 7.5.3 清洗完毕,请即清扫积水、污物,以保持车场清洁。

小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原小区配发的门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9、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10、原则上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确须停放应该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12、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1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4、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洗车。 15、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沧州南大港管理区中科索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0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 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含监理公司、各施工 承包方,包括各直接或间接分包单位、合作单位等)车辆 和租用车辆以及车辆运行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3. 职责分工 3.1 运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

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监控。 3.2 综合管理部 3.2.1 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 3.2.2 负责对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3.3 相关方 各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陆上交通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4. 管理要求 4.1 车辆基本要求 公司机关及相关方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上路行驶: a) 车辆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牌照、行驶证后方可行驶。 b) 车辆落户后,相关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 c) 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

厂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新)

厂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内部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 (一)责任人管理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并负责外来车辆及公司内施工的工程车辆的登记和检查 各分公司协同做好本辖区内交通、车辆管理。 (二)厂区内交通安全管理 、在公司各个大门入口、主干道及弯道和路口处设立限速标志牌(进出厂、弯道和路口处限速 公里 小时,主干道限速 公里 小时),厂内主要路口处在距离路口 米处设减速带,并在转弯处设警示牌。 、进入厂区的外来机动车辆及施工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经门卫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线路和速度行驶。装有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确保安全前提下按指定线路行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及警示牌。 二、车辆管理 (一)本公司停车场区域 、集团办公楼西停车场:主要为集团公司行政科室人员和外部办理业务人员车辆在此停放。 、公司宣传栏东停车场:主要为粉磨车间车辆停放。 、公司旗杆前停车位:主要为销售公司车辆停放。 、公司培训中心处篮球场:主要为机械厂车辆停放。 、公司职工食堂前院内:主要为总务处车辆停放。 、热电厂大门处停车位:主要为热电厂车辆停放。 、光电餐厅处停车场及发展中心办公楼前:主要为光电、铝业公司车辆停放。 、职工公寓停车场:在职工公寓居住人员一律在此停放,浴室前禁止停车。 、供料车间工作人员车辆临时停放在供料车间办公室院内,待热电厂浴室处停车场建成后停放在热电厂浴室处停车场。

小区临时车辆管理办法-15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小区临时车辆管理办法- 15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2314小区临时车辆管理办法-15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emporary Temporary Vehicles-15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住宅小区临时车辆管理办法15 当前,小区车辆管理主要有两大焦点矛盾:一是是否划设路面公共停车区域;二是是否收费以及按什么标准收费。两大焦点矛盾的现状分别是小区路面停满车和并没有收费,为此,在《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出台以前,暂时回避焦点矛盾,顺应既成现实,制定本临时办法,请广大业主配合实施,具体如下: 一、业主车辆自由出入小区,非业主车辆谢绝进入小区,原则上以是否拥有一卡通和停车证作为鉴别依据: (一)小区无车库(位)业主凭房产证和车辆行驶证办理一卡通和停车证,原则上一户一车一卡一证; (二)小区有车库(位)业主凭车库(位)房产证办理一卡通和停车证,一库(位)一车一卡一证;一库(位)两车,参考

“(一)”执行; (三)小区业主办理一卡通,或收押金100元/卡,免费使用,丢失或人为损坏换卡,50元/卡;或50元/卡买断;业主自选; (四)一卡通和停车证必须对应业主具体车辆,不得借用他人,如更换车辆,请及时通知物业更新信息。 二、业主车辆规范停放: (一)根据安全、文明和尽量确保道路通畅的原则划设小区路面公共停车区域;划设的停车区域可以根据广大业主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或修正; (二)为了提高小区仅有停车空间的利用率,小区北面约70个草坪车位统一纳入公共停车区域管理,全部作为机动公共车位,暂不单独固定出租; (三)所有业主车辆,必须严格停放在指定公共停车区域内,包括小区路面车位,包括小区北面的草坪车位;倡议有车库(位)车辆自觉入库(位)。 三、小区公共停车区域停放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在安全、文明和尽量确保道路通畅的原则下,小区公共

车辆进出小区管理办法

车辆进出小区管理办法 一。第一条建立车辆出入证制度。凡居住在山水黔城小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凭借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及汽车行驶证(上述各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山水黔城物业管理处家政前台办理登记手续,经核实同 意后,统一发放《山水黔城车辆出入证》。 第二条汽车一律凭《山水黔城车辆出入证》进出小区,《山水黔城车辆出入证》应放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右下角明显位置,以便车辆管理员对车辆进行识别和验证。 第三条临时来访的车辆,必须向管理人员说明被访业主的地址、姓名,由车辆管理人员登记核实后方可准许进入,并按规定的停车位停车。 第四条送货、提货及搬家车辆进入小区内,须提前与小区物业管理家政前台(或管理人员)联系,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驶出小区的车辆携有大件物品时,应主动配合管理人员询问。遇到情况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可将物品滞留,请业主本人到场说明情况后放行。 第五条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有毒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或业主)自行负责。 二.物业投诉处理流程 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处理流程 为提高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的投诉直接处理率,缩短业主等候时间,缩短全程处理时限,规范投诉处理行为并统一投诉处理口径,降低重复投诉次数,最终达到提升业主满意度的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受理人员必须掌握下列投诉处理流程: 1、接到投诉(电话投诉、现场投诉、前台投诉)的首问人员若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一般人员,能给予解释的当场给予解释,若不能处理的,应将投诉业主领至专门的投诉受理人员。 2、投诉受理人员在接到投诉后,首先安抚业主的情绪,运用"先处理心情,后处理事情"的处理原则,在态度上给业主一种亲切感,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业主的投诉。 3、当业主在陈述事由时,投诉处理人员应将业主所陈述的事由作详细记录,以备查询,同时要求业主出示相关证明作为凭证。 4、根据业主所投诉的事项作业务分类,并立即核实投诉事项是否真实、有效,若有效,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若不能当场处理的,可跟业主协商处理时间,请示上级后,给予限时进行电话回复。 5、如有投诉需其他部门配合方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尽快与其他部门联系,取得解决方案再向业主做出解答。 6、业主不满意处理结果时,投诉处理人员可交上级处理。当值班人员无法现场解决时,可跟业主协商另定时问进行电话跟踪服务,并限时给予回复。 7、当业主不同意更换时间时,简要地将投诉处理经过总结,上报和转交上级部门处理。 8、当投诉处理完毕时,投诉受理人员在目送业主出大门后,及时做好投诉处理结果记录。若时间允许可以将投诉事件进行归类、总结。以接听电话为例:一、电话响3声之前接听二、区分是什么来电1、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编号:SY-AQ-0794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motor vehicles and drivers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确保我公司工作、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和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及外聘人员,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多经实体也应参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提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协调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关系,发布指令性安全措施计划。 第五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各用车部门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车辆管理部门为机动车辆安全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二)实施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编制实施车辆的更新、改造、大修和保养计划,组织车辆年检工作。 (三)实施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证照审验等工作。建立健全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制度。 (四)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要求进行职工伤亡登记和向上级报告工作。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车辆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入厂规定 、人事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入厂的手续审查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入厂时,应查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检查的相关记录进行存档。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入职手续。每月底,人事部应将当月机动车驾驶员的入厂登记情况送报一份至安全部。 、对于已入厂但未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宽限半年时间进行考证,在半年期限到达后,仍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将停止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 厘米,严禁超载运输。 、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 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鸣号减速慢行。 、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 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 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车辆驾驶员要每班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所有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方案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为保证住宅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 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小区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 案如下: 起用IC卡停车场收费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月卡,年卡用户)。 2)按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 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场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住宅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编号:NO.0001至NO.XXXX xx物业管理公司xx服务中心 电话:8888888、6666666 2 、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本公司负责完成。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临时卡收费标准 1、参照地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 小时1元, 1 -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3小时以内2元,3-6小时4元,6-9小时5元,9-12 小时6元, 12-24小时11元。 3)大型客货车3小时以内3元,3-6小时5元,6-9小时6元,9-12小时7 元,12-24小时12元。 2、结合住宅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2.9%)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

机动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机动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执行《********机动车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国网白银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管理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国家、省公司和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车辆是指公司系统所有的公务用车和生产服务用车。 第三条本细则对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管理职责、配置管理、更新管理、调度管理、安全管理、维修管理、加油管理、保险管理、节假日管理、费用控制、检查考核等内容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集体企业和各代管县供电公司。 第二章原则和范围 第五条公司车辆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公司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三)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车辆配置集中采购,管理使用规范合理。

(四)坚持统一标准、统一编制,按照标准申请采购,按省公司核定编制数量配置。 第六条车辆具体范围包括: (一)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小型轿车、越野车、公务舱(面包车)、中型客车等。 (二)生产服务用车包括: 1.生产管理车辆,指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为满足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应急抢险等管理需求,供有关专业管理人员使用的乘用车辆,包括小型轿车、越野车、公务舱(面包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 2.生产普通车辆,指为保障生产运维、营销服务、基建施工等业务正常开展,供工区、中心、项目部等基层单位作业人员使用的乘用车辆和生产装备运输车辆,包括轿货两用车(皮卡)、客货两用车(工程车)、越野车、面包车、货车等。 3.生产特种车辆,指用于开展生产运维、营销服务、基建施工、应急抢修等现场工作使用的非乘用作业车辆,包括高空作业车、带电作业车、吊车、发电车、消防车、检修试验车、电缆测试车、计量检测校验车、应急通讯车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安全监查质量部为公司车辆管理的归口管

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费规定

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费规定 一、为加强住宅小区车辆秩序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江苏省政府定价目录》、 《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苏府[2015]91号)、《苏州 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府[2015]83号)等规定,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二、凡在本市城镇住宅小区(含商住楼,下同)内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实施停车服务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住宅小区内实施停车服务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条件下,统一划定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标志,并应事 先取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 四、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五、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实施停车服务收费的(不含经 营者具有完全产权、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经营的停车场地,下同),由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 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对停车服务收入的使用作出明确界定。业主(使用人)已拥有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 补偿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费用原则商定;占用小区公共设施或场地的,按低于社会停车收费标准、补偿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费用并 考虑占用公共设施应予以合理补偿的原则商定。 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实施停车服务收费的,应当征得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并按上款规定,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 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明确收益分配。

停车服务收入的收益分配未作界定(或明确)的,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指汽车通行证制作成本、停车泊位设置维护成本、 停车场管-理-员工资费用支出、停车场地水电费等),应当将收益的30%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益的70%纳入维修基金。 六、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收费核准手续: 1、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书面申请; 2、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停车服务资格证明(需提供下列4种证明之一): (1)业主委员会委托证明; (2)大多数业主同意收费证明; (3)含停车服务收费内容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样本1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签订情况说明; (4)属经营者具有完全产权、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经营的,需提供 停车场的权属证明,委托经营管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经营证明。 4、收费员一寸免冠照片每人一张; 5、停车场停车泊位平面简图;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七、实施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停车服务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收费管理,规 范收费行为。 2、实行停车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物业企业应按《关于商品 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经物价 检查机关监制的停车服务收费价目牌,并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

机动车辆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机动车辆使用及安全管理 办法正式版

机动车辆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机动车辆使用管理 1.适用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配属的所有机动车辆。 2.管理原则。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相对固定的原则。 3.管理部门。集团办公室是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车辆保养、维修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负责集中办理车辆保险和报废等工作。 4.使用原则。集团配属的机动车辆用于集团职工开展公务活动。50公里以上的

长途用车须经集团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派车;严禁任何人擅自调动使用、借用或私自带车外出;不符合用车范围的不予派车。未经批准,司机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出车,一经发现,调离现岗位。 5.领导用车。集团党政正职指定专车;其他班子成员用车,在使用上坚持不配专车、相对固定原则,上、下班由办公室指定车辆接送,其它时间用车,提前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部门用车。各部门急办事宜以及财务取送现金等重要工作事项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其它工作事项,到办公室申请月票后乘坐公交车办理。各部门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办公室按时间顺

2020 小区车辆管理与收费制度细则

2020 小区车辆管理与收费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制定依据 为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精细化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住宅小区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列》、《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沪府专第85号)和《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沪交设(2019)1027号)等有关规定。 第2条制定背景 本小区为近1900户的老旧小区,仅有少量车位设计。2019年止至业委会扫描登记小区停车需求数量为511辆,实际小区可停靠的停车位的仅为370辆(主干道及消防主通道不堵塞)。 供需比例为1:1.378。因此,小区晚间车满为患,主干道全部堵死,为缓解停车矛盾,经过多方、多次开会讨论,出台本收费办法,待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3条基本原则 1、公共安全优先原则。机动车停放管理应优先满足业主安全通行、抢险救护、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需要; 2、业主使用优先原则:住宅小区内的车位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自有产权的家用轿车停放的需要; 3、资源合理利用优先原则:停车位的安排与使用,应优先考虑实现停车位资源合理利用、物尽其用的需要;

4、车辆总量适度控制原则:在目前停车位已经基本饱和情况下,车辆增加速度应兼顾到车位增加的速度。 5、分类管理与差别化收费原则:根据居住着身份、车辆所有者身份实行分类管理、差别收费。 第4条名词解释 一、常驻车辆;指符合小区停车规定有夜间停车需求的包月车且连续付费。 1.1 三证合一:仅限房产证上有姓名与身份证及行驶证姓名一致者,如是公司产权,必须确保产权证与行驶证公司名称一致,有夜间停靠小区需求者。 1.2 夫妻车辆:仅限房产证上有其夫或妻的姓名,身份证及行驶证为其配偶且提供合法有效结婚证有夜间停靠小区需求者。 1.3 直系车辆:仅限房产证上有其父或母姓名,身份证及行驶证为其子女且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与父母同住有夜间停靠小区需求者。 1.4 其他:指业主可提供相关证明属于自有产权车辆(包含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公司车辆、非直系车辆、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的车辆)。 二、临停车辆:指在限定时间点,小区尚有空位,有需求进入小区的各类外来不过夜车辆。 2.1亲情车:房产证上有其父或母的姓名,身份证及行驶证为其子女或子女配偶,且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车主车辆。 2.2 临时社会车辆:其他外来车辆。

小区物业车辆管理规定,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车辆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管理 第一条保安员在执行车辆管理操作时应按Q/CKFW TG301.1/B0—2015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管理区内停车场、车库为机动车车辆提供泊车场地,临时车位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固定车位按规定停放,不应占有其他业户的车位。 第三条保安员发现车辆漏油的,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做好现场保护措施,如造成影响的,要求其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安员应主动告知车辆驾驶员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提醒关好门窗,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应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停车场、车库。如有需要,应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第五条保安员应指引大型货车按照指定路线进入管理区域(特许车辆除外),保安员应阻止车库内的吸烟行为。车辆发生事故时,华安原因报保安领班并保护现场,车辆损坏公共设施的,应要求肇事方照价赔偿。 第六条车辆进出时,应一车一卡,不应在车辆驾驶员未刷卡前将道闸打开,对已签订了《机动车车位使用服务协议》的业户,因核查车辆停车证(卡)的进出管理。 第七条对临时停放且超过停放一周以上未动的车辆,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报保安领班与车辆驾驶员确认车辆情况。

二、摩托及非机动车管理 第一条保安员在执行车辆管理操作时,应按Q/CKFW TG301.1/B0—2015和Q/CKFW TG301.4/B0—2015的规定执行,应在停放场地公式《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第二条管理区域内为非机动车提供专用场地停放,并配置人防或技防措施。 第三条保安员应主动引导非机动车辆分类整齐停放,保持车道通畅,不应在非机动车库的非指定地点充电。 第四条车辆发生事故,及时向保安领班报告,并保护现场,车辆损坏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设非机动车库等应按项目要求时间锁闭非机动车库。

2020新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 则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为加强沧州南大港管理区中科索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0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含监理公司、各施工承包方,包括各直接或间接分包单位、合作单位等)车辆和租用车辆以及车辆运行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3.职责分工 3.1运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监控。 3.2综合管理部

3.2.1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 3.2.2负责对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3.3相关方 各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陆上交通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4.管理要求 4.1车辆基本要求 公司机关及相关方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上路行驶: a)车辆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牌照、行驶证后方可行驶。 b)车辆落户后,相关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 c)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d)行驶证必须随车携带牌照、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 4.2公司机动车辆管理 公司机动车辆的使用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车辆使用及

2020年 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2020年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试行) 一、停车位情况 本小区2020年地面及地库可使用车位总计:1614个,其中:1.地面可使用车位共计331个: (1)小区內地面车位205个; (2)南停车场车位77个; (3)底商前停车场车位49个。 2.地库可使用车位共计1283个: (1)已登记的买断车位934个; (2)其它车位348个(包含人防车位332个)。 3. 2019年登记业主车辆(含租户)共计2016辆(不含为看望父母子女办理的临时车辆248个)。由于2019年又新增产权车位100个,因此其他业主轮换使用的车位更加紧张(地下、地上共计679个)在充分考虑本小区业主的整体利益以及业主需求多样性,在总结往年停车经验、听取业主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二、停车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小区停车位只限本小区业主使用。2020年车辆进出园区及地库继续采用车牌识别系统,业主按户实名制办理停车手续登记相应车牌后由东大门自动识别系统进入园区。为充分利用现有车位,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停车要求采取地上、地下不固定车位的方式停放。地库实行封闭管理,办理地库车证及买断车位车主车辆凭车牌自动识别进出地

库,除产权车位固定外,其它车位均采取不固定车位方式停放。为切实加强对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管理人与使用人签订《朗琴园停车管理协议》,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小区地面车位 2020年园区地面车位停车,车位(场地)管理费按150元/月/辆收取。 2.地库产权车位 物业公司在产权车位上方悬挂统一制作的私家车位牌,车辆须按位停放,不得再占用地上地下其它车位。车位管理费按1000元/年/辆收取。 3.地库二层人防车位 现因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于2018年开始收取地下二层人防车位使用费420000.00元/每年,为保证地下车库设备设施维护更新、维持地下车库停车秩序、保洁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地库不固定车位管理费按3800元/年/辆收取。 4.业主直系亲属车辆 由于园区车位日益紧张,为照顾业主直系亲属(仅限业主的父母或子女)临时停放车辆,2020年继续办理临时停车证。按车牌自动识别收费系统显示的金额实行阶梯收费,收费标准:不足一小时免费,6小时内2元/小时/辆;超出6小时后8元/1小时/辆,每15分钟为一计时单位。临时停车证夜间禁止在园区停放。 5.无证停放车辆收费标准

小区内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内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安全和停放有序,同时避免车辆的乱停乱放,造成堵塞,影响消防通道,给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车辆管理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理办理;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处罚; 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小区车辆管理规则和要求 物业服务对小区所有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核发统一制式的停车卡;卡、车要编号,车主要把停车卡放在挡风玻璃内侧显目位置。 车辆出入管理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厂矿企业内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厂内机动车在场内运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车辆驾驶人员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成为厂内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车辆驾驶人员应掌握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概念和有关安全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厂内运输的概念 在企业管理的道路上,根据生产需要、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在仓库、车间等位置中间将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进行搬运,以完成生产过程,成为厂内运输。用机动车辆完成的这个过程即成为厂内机动车辆运输。 二、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 行驶于厂矿内的机动车辆,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能进行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能驾驶。车辆的安全性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三、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行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每天上车前检查无误后方可行驶,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号的工作状态。

4)制定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1)驾驶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门的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2)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4)驾驶员应遵守厂内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3、厂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1)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 2)合理的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3)厂内的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界线,并不得防碍驾驶员的视线。 4)厂内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叫交通。 5)在道路上应设置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四、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 1)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助主干道行驶时每小时不得超过30千米,其它道路每小时不超过20千米。 2)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挑头时,货运汽车每小时不超过1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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