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花名册

工资发放花名册

宣城市宣州区财政供给人员2007年 月份工资发放花名册

说明:因本次工改工资未完全调整到位,且调资审批后财政代发工资户调整准备时间短、涉及代发工资单位协调工作量大,为确保代发

工资及时到位, 特将调资后工资表报送口径做如下统一:

一、在职人员:

1、执行事业工资的人员工资:工改后的基本工资由原“职务工资、30%津贴、中小学、护士10%工资”套改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中小学、护士10%工资”,在本表中:⑴岗位工资、中小学、护士10%工资相应填入表中“岗位工资、中小学、护士10%工资”列;

⑵薪级工资暂填入“级别工资”列;⑶教龄津贴暂填入“工龄工资”列;[4]“未纳入津补贴”填“61元”,含交通费10元、未纳入津补贴21元、

下基层补贴30元,合并填入。[5]职务补贴、十年财政无赤字奖励一级工资相应填入表中“职务补贴、奖励工资”列中。

2、机关工人工资:工改后的基本工资由原“职务工资、30%津贴、技术等级工资”套改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相应填入上表“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列。

二、离退休人员:因本次工改离退休人员工资结构未调整。[1]职务工资暂填入“基础工资”列;教龄津贴暂填入“工龄工资”列;[2]30%津贴、10%工资、职务补贴仍填在“30%津贴、教护龄10%、职务补贴”列;[3]十年财政无赤字奖励一级工资仍填在“奖励工资”列;[4]“未纳入津补贴”填“171元”,含交通费10元、未纳入津补贴21元、开放城市下基层补贴30元、生活费补贴110元”;[5]此次工改增加的“离退休费”和93年工改以来列历次增资等合并填入“生活补贴”栏。

三、表样中“公积金、失业金、所得税”已做公式。在职人员公积金按照应发工资的10%、失业保险按1%、个人医疗保险2%自动计算,所得税自动计算。

四、工资表分别按在职、离退休、遗属三个类型人员单造花名册,三个类型人员工资发放额要各有合计数。在职花名册中不得修改已有设定的公式,但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要删除代扣公式即可,因他们无代扣项目。

五、区直和乡镇办事处均使用此表。各校在打印上报工资花名册时删除说明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