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旨在确保隧道安全、有效地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保障交通运输的顺畅。本文将从隧道养护管理流程、隧道养护中的关键环节和隧道养护的实施措施三个方面来详细探讨该办法。

一、隧道养护管理流程

1.隧道巡检。隧道巡检是隧道养护的基础环节,通过巡检

可以了解隧道的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隧道问题。巡检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巡检和不定期巡检相结合,以及特殊区域和部位巡检等都需要得到重视,巡检记录需要定期上报和整理。

2.数据记录和分析。隧道养护需要依靠数据分析支持,通

过对巡检记录、检测数据、使用数据和施工数据等进行分析,可以找出隧道存在的问题和选择合适的养护措施。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需要专业的软硬件支持。

3.问题诊断和分析。隧道养护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诊

断和分析,明确问题的病因和发生原因,然后选择合适的养护措施进行解决。

4.养护计划和方案制定。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和问题诊断

结果,制定养护计划和方案,包括养护内容、养护时限、养护人员、养护材料和养护方法等。养护计划和方案需要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量化养护效果和开展监督检查。

5.养护工作实施和管理。根据养护计划和方案,进行养护

工作实施,确保养护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进行。同时,对养护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养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隧道养护中的关键环节

1.隧道内部环境管理。隧道内部环境管理是保障隧道安全

稳定、防治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隧道内部环境包括空气、水质、照明和废气等方面,需要进行定期检测和管理,养护计划和方案需要细化隧道内部环境养护工作。

2.隧道结构维护。隧道结构维护是防止隧道开裂、滑坡、

塌方、坍塌等灾害发生的重要工作。隧道结构维护需要进行巡检、监测和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临时加固和修补,确保隧道结构安全稳定。

3.隧道灯光管理。灯光管理是保障隧道交通安全的一个重

要环节。隧道灯光需要按照规定亮度进行调整和管理,严禁出现漏点、暗点和晃点等问题,保证隧道内照明光线充足、稳定。

4.隧道疏通和清洗。隧道疏通和清洗是防治隧道内涝、滑坡、坍塌等灾害发生的有效手段。隧道疏通和清洗需要进行遵循安全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隧道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隧道养护的实施措施

1.普及知识和宣传教育。对公众和交通从业人员加强隧道

养护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助力隧道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2.科技支撑。养护管理软件和智能化设备的使用,能够提

高养护人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隧道养护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3.压实工作责任制。建立隧道养护工作责任簿和工作日志,明确养护中各项工作的责任、流程和标准,压实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制。

4.多样化养护体系。建立多样化的隧道养护体系,充分考

虑隧道地质、环境和使用状态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养护方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隧道问题的发生。

总之,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是隧道养护工作实施的重要依据,加强隧道养护工作对保障隧道安全和交通运输的效益具有积极意义。为了确保隧道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相关人员的安全,需要加强隧道养护知识的普及和技术支撑的提高,以及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和多样化的养护体系。

公路桥隧养护规范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详细全面

公路桥隧养护规范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桥梁和隧道(以下合称为“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隧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桥隧的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原则,保证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保证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正常维护以安全运营.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隧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管养单位应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隧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隧道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要实行专职养护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隧道养护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应分别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和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技术状况,保障桥隧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农村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监督与业务指导.

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负责高等级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监管工作. 各市(州、地)和县(区、市)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各级公路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各市(州、地)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上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隧安全运营. 高等级公路上的桥隧养护管理费在其车辆通行费中列支. 国道、省道的桥隧养护管理经费在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中列支;农村公路上的桥隧养护管理经费在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全省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及其工作职责按照“责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确定. 第九条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隧养护管理任务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隧养护管理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第十条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主管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和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各级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如下: 一、农村公路:桥隧的管养单位为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中、小桥及中、短隧道的监管单位为市(州、地)交通主管部门;特大、大桥及特长、长隧道的监管单位为省公路局. 二、国省干线公路:中、小桥及中、短隧道的管养单位为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监管单位为地(州、市)公路管理机构;特大、大桥及特长、长隧道的管养单位为地(州、市)公路管理机构,监管单位为省公路局. 三、高速公路:管养单位为经营管理单位,监管单位为省高管局. — 2 —

公路桥梁和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公路桥梁和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桥梁和隧道(以下合称为“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隧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桥隧的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原则,保证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保证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正常维护以安全运营。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隧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管养单位应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隧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隧道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要实行专职养护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隧道养护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应分别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 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和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技术状况,保障桥隧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农村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监督与业务指导。 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负责高等级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监管工作。 各市(州、地)和县(区、市)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各级公路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各市(州、地)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上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隧安全运营。 高等级公路上的桥隧养护管理费在其车辆通行费中列支。 国道、省道的桥隧养护管理经费在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中列支;农村公路上的桥隧养护管理经费在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管理责任

7桥隧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以下简称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桥隧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及《江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办法,并结合我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辖高速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隧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实行桥隧养护工程师负责制度,具体配置要求按《江西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工程师管理制度》执行。桥隧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隧技术状况,保障桥隧安全运行。 第四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责任。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省高速集团主管所辖运营高速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各路段桥隧养护工作。 第五条养护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隧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及时安排专项经费对所辖桥隧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保证桥隧安全运营。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 第一条中心所辖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为鄱阳养护所,监管单位为XX中心。 第二条中心职责:(一)审核桥隧的技术状况的评定和桥隧的处治措施。(二)审查桥隧中修、大修及改建工程项目和经费。(三)监督桥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是公路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隧道的安全运营对于保障公路交通的畅通和道路交通的安全至关重要。为了加强对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提高隧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2.养护管理包括隧道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改造等工作,旨在确保隧道设施的正常运营和安全性。 3.隧道养护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补充相结合的原则,提前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养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1.隧道设施的定期检查 (1)定期检查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对隧道结构、照明设施、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定期检查还应包括对隧道内烟雾探测器、视频监控设备等设施的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隧道设施的维修保养 (1)根据定期检查的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对隧道设施进行及时维修和保养。

(2)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对隧道表面的清洁、油漆喷涂、护栏的维修、照明灯具的更换等。 3.隧道设施的改造 (1)根据隧道设施的老化情况和交通流量变化的需要,制定隧道改造计划,对隧道进行相应的改造。 (2)隧道改造工程包括对隧道结构的加固、通风设备的更新、照明设施的升级等。 4.隧道养护管理的组织 (1)建立隧道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养护管理规划和计划,组织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 (2)建立隧道养护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对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隧道设施的运行状况。 (3)加强隧道养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其具备养护管理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隧道养护管理的资金保障 (1)保障隧道养护管理工作所需的资金来源,确保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隧道养护管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监督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6.隧道养护管理的安全保障 (1)加强隧道养护管理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养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马路隧道养护管理,确保马路隧道平安运行,依据《中人民共和国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马路法实施方法》、《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和《省一般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赤城县交通运输局马路管理站管养的国道、省道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马路隧道养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平安至上”的原则,加强土建结构、机电设施以及其他工程设施的养护,努力提高隧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平安性。 第四条长大隧道应设置特地的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养护工作,以确保隧道平安运行。 其次章隧道平安管理 第四条隧道平安管理由隧道管养单位全面负责。隧道管养单位要加强隧道平安管理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监控,保障隧道平安畅通。 第五条隧道管养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依据演练成果和隧道管理实际刚好修订完善预案。 第六条隧道交通平安标记、标线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楚、醒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度适当;刚好清洗脏污的标记线,清除遮挡标记的障碍;修复破损的标记标牌,刚好更换缺失或损坏的交通平安标记。 第七条隧道消防救援管理应仔细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刚好发觉隐患并快速整改。加强对消防和救援设施的日常检查,对消防和救援设施应进行常常性检修、定期检修,消防设施的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救援设施的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第八条针对隧道内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制定周密的援救安排,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实地救援及防灾演习,其他各种设施应和消防救援设施紧密协作。 第三章机电设施养护 第九条隧道机电设施养护主要包括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及救援设施、监控设施等的保养维护。 第十条机电设施的养护修理分为日常检查、常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分解性检修和应急检修。 l、日常检查通过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巡察检查,一般1次/1日; 2、常常性检修是通过目测或运用简洁工具,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转状态或损伤状况进行检查,一般1次/1月,对破损零部件刚好进行修理更换; 3、定期检修是通过检测仪表进行的标定,核对联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转状况和性能进行的较全面检查和修理,一般1次/年; 4、分解性检修是指通过对设备分解拆卸而进行的重点检修,一般1次/3年;

隧道管理办法

隧道管理措施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提高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 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结合隧道发展 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2 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 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保持公 路隧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3公路隧道养护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隧道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1.4 在公路隧道中进行维护作业时,如不中断交通,必须按照国标1999——5768《公路标志和标线》、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来进行,保证施工安全。 1.5隧道养护相关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章隧道维护系统 2.1实行隧道维护系统的目的是:从实际路况出发,结合技术、经济条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养护的生产和管理活动。 2.1.1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负责隧道内每天的巡视和日常维护工作。

2.1.2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 2.1.3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 2.2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职责 2.2.1 负责隧道的日常维护。 2.2.2 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养护中心汇报,维修中心向上级 报告,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2.2.3 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和技术档案的填写、整理。 2.2.4 做出隧道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计划中列出的小 修工作。 2.2.5 负责辖区内隧道数据库及其他技术档案管理的更新和维护。 2.2.6 审查并填写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告,并按时上报。 2.2.7 组织实施各隧道年度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三章隧道检修要点 3.1 土建结构 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 3.1.1 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主要是早期损坏的早期检测、显 著病害、或其它异常情况,并做出处治措施。 检查部分为: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交通标志、排 水设施、吊顶、内装。 检查内容及维修要点:

高速公路管理局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详细全面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隧道养护管理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管局)所辖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障隧道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以下简称《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高管局所辖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方针,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养护措施,使隧道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各级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的公路隧道及时组织实施巡查、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障行车安全畅通. 第五条隧道养护分为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和其他工程设施.隧道养护等级根据公路等级、交通量、隧道长度和技术状况等因素划分,实施分级养护.

第六条公路隧道养护费用应当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模式. 省高管局承担总体监管责任;各高速公路管理处为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各收费(隧道)管理所为管辖路段隧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八条省高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行业规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的制度、措施和任务,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的监管工作,落实目标责任. (二)汇总上报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建议计划,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支出预算,分解落实养护任务. (三)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质量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四)组织评审隧道专项检查和鉴定,审核(批复)全省高速公路隧道专项工程设计方案和预算,组织竣工验收;督促管理处组织项目实施和交工验收. (五)督促养护管理单位建立和完善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档案. (六)组织公路隧道养护科研计划的实施,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隧道正常运行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级别的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要求:公路隧道养护工作必须保证隧道结构的安全可靠,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防安全的有效保障,以及交通运输的正常通行和安全。 第二章养护管理机构 第四条养护管理机构: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公路隧道的养护工作。 第五条养护管理机构职责: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养护管理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养护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养护效果,提出养护改进建议,以及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 第六条养护管理人员:养护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养护管理人员,包括养护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等。 第三章养护管理计划 第七条养护管理计划:养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各个隧道的具体情况制定养护管理计划,确保养护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

第八条养护周期:养护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养护周期的确定,根据隧道的类型、长度、通行量和运营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第九条养护内容:养护管理计划应当明确养护的具体内容,包括隧道衬砌、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照明设施、监控系统等的养护工作。 第十条养护工作重点:养护管理计划应当确定养护工作的重点,优先处理那些对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问题。 第四章养护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养护管理标准:养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制定养护管理的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养护工作流程:养护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养护工作的流程,包括养护计划的制定、养护队伍的组织、养护材料的配备、养护人员的培训等环节。 第十三条养护报告: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部门和公众发布养护报告,内容包括养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第十四条养护监督: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定期的养护监督机制,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养护质量评估 第十五条养护质量评估机制: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养护质量评估机制,对养护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高速公路隧道养护制度与管理方案

高速公路隧道养护制度与管理方案随着交通网络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出行需求的增加,高速公路隧道作为重要的交通设施,发挥着关键的作用。然而,由于隧道处于特殊的地下环境中,管理与养护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养护制度与管理方案,对于确保隧道安全运行、提高出行效率至关重要。 一、隧道养护制度 养护制度是隧道养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养护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养护周期和标准以及养护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一个科学合理的隧道养护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养护人员职责和任务:明确养护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如巡查、维护、修复等,确保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 养护周期和标准:根据隧道的使用频率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周期和标准。常规巡查可以频率可以根据隧道使用情况而定,而主要检修则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以保障隧道设施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3. 养护工作程序和流程:确立养护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巡查、检修、维护、清洁等工作的具体程序,以及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防范措施。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隧道安全运行的信息。 二、隧道养护管理方案

隧道养护管理方案是指在隧道养护制度的指导下,对隧道养护工作 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养护管理方案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养护工作的 效率和质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 组织架构和人员管理:确定隧道养护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合理安排人员工作任务。 2. 设备和材料管理:建立隧道养护设备和材料的台账,确保设备和 材料的有效利用和定期检修,以及储备充足。 3. 数据分析与应用:通过技术手段对隧道的运行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此外,还可以利用大数 据分析来预判隧道养护工作的需求,并进行智能化的管理和调度。 4. 外部合作与交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保持信息畅通和 技术交流,共同解决隧道养护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 5.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这有 助于提升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隧道安全。 结语 高速公路隧道养护制度与管理方案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隧道安全、提高公路交通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养护 制度,合理高效的管理方案,才能保证隧道设施的稳定运行,为人们 的出行提供更加安全、快捷的交通环境。因此,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强 对隧道养护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不断完善制度和方案,提升养护工作 水平,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旨在确保隧道安全、有效地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保障交通运输的顺畅。本文将从隧道养护管理流程、隧道养护中的关键环节和隧道养护的实施措施三个方面来详细探讨该办法。 一、隧道养护管理流程 1.隧道巡检。隧道巡检是隧道养护的基础环节,通过巡检 可以了解隧道的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隧道问题。巡检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巡检和不定期巡检相结合,以及特殊区域和部位巡检等都需要得到重视,巡检记录需要定期上报和整理。 2.数据记录和分析。隧道养护需要依靠数据分析支持,通 过对巡检记录、检测数据、使用数据和施工数据等进行分析,可以找出隧道存在的问题和选择合适的养护措施。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需要专业的软硬件支持。 3.问题诊断和分析。隧道养护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诊 断和分析,明确问题的病因和发生原因,然后选择合适的养护措施进行解决。 4.养护计划和方案制定。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和问题诊断 结果,制定养护计划和方案,包括养护内容、养护时限、养护人员、养护材料和养护方法等。养护计划和方案需要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量化养护效果和开展监督检查。

5.养护工作实施和管理。根据养护计划和方案,进行养护 工作实施,确保养护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进行。同时,对养护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养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隧道养护中的关键环节 1.隧道内部环境管理。隧道内部环境管理是保障隧道安全 稳定、防治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隧道内部环境包括空气、水质、照明和废气等方面,需要进行定期检测和管理,养护计划和方案需要细化隧道内部环境养护工作。 2.隧道结构维护。隧道结构维护是防止隧道开裂、滑坡、 塌方、坍塌等灾害发生的重要工作。隧道结构维护需要进行巡检、监测和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临时加固和修补,确保隧道结构安全稳定。 3.隧道灯光管理。灯光管理是保障隧道交通安全的一个重 要环节。隧道灯光需要按照规定亮度进行调整和管理,严禁出现漏点、暗点和晃点等问题,保证隧道内照明光线充足、稳定。 4.隧道疏通和清洗。隧道疏通和清洗是防治隧道内涝、滑坡、坍塌等灾害发生的有效手段。隧道疏通和清洗需要进行遵循安全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隧道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隧道养护的实施措施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成都龙光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

目录 第一章目的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 第三章隧道检查与评定 第四章隧道清洁维护 第五章隧道保养维修 第六章应急处置管理 第七章隧道档案管理 第一章目的

1、隧道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在运营中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持隧道完好的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依据交通部《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四川省交通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清晰”的原则,努力提高隧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隧道养护部门应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公路隧道及时组织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隧道安全。 4、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满足养护新需求。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 1、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监管、养护单位责任制。 2、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主管全省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全线高速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3、养护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任务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隧道管理办法

隧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提高公路隧道的养护水平,请按照《中国公路法》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道路通畅和隧道的安全运行。这些措施是根据科学和实践原则制定的,可以延长隧道的使用寿命,适应公路运输的发展需要,并结合实际隧道的发展。 1.2在隧道的维护工作中,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和区域水文资料,对围岩的地质条件,气候和交通量进行预防和定期维护。技术条件良好。 1.3公路隧道的维护重点是机械维护,以确保隧道的维护和修理符合安全,可靠,高质量,合理经济和先进技术的要求,必须积极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 1.4国家标准1999-5768“高速公路标志和标志”和交通运输部的“高速公路养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在高速公路隧道的养护工作中交通不中断时的施工安全。(JTG H30)。 1.5从事隧道养护的人员必须按照《高速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了解隧道的技术条件,以确保道路畅通。 第二章隧道维修系统 2.1实施隧道养护系统的目的是从实际道路状况开始,并结合技术和经济状况,有计划地,有目的地组织和安排养护生产和管理活动。

2.1.1维护中心有专职维护技术人员,负责隧道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2.1.2维护中心应配备专职维护工程师,负责其辖区内的隧道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2.1.3维护中心将有专职维护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 2.2专职维护工程师的职责 2.2.1负责隧道的日常维护。 2.2.2在紧急情况下,我们将及时向维修中心报告,维修中心将向上级报告,并会在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情况进一步发展。 2.2.3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以及技术档案的输入和分类。 2.2.4制定隧道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执行计划中包含的小型维护任务。 2.2.5负责在辖区内更新和维护隧道数据库以及管理其他技术文件。 2.2.6负责审查和输入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告并按时报告。 2.2.7我们将为每条隧道组织并进行年度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三章隧道检查与维护要点 3.1土木工程结构 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紧急检查和特殊检查。 3.1.1每天需要进行日常测试,主要是为了尽早发现早期受伤,严重疾病或其他异常情况并进行治疗。

广西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办法

广西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高速公路及其联线、支线(下称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隧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根据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广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以及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及《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运营中高速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称运营单位)应加强对桥隧养护和管理工作,单位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应重视桥隧安全,支持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运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和主管隧道养护工程师,并保持相对稳定,桥梁、隧道养护工程师应认真执行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的规定,掌握桥隧的技术状况,保障桥隧正常使用。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五条桥隧管养和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和“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称区高管局)是全区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监管单位,负责全区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运营单位是高速公路桥隧的管养单位,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桥隧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第六条区高管局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和主管隧道养护工程师,负责全区高速公路桥隧养护指导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全区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监督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下达桥隧年度养护管理和质量考核目标,并组织考评. (三)审查桥隧特殊检查工作计划及检查报告。 (四)参与桥隧大修、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并监督工程实施。 (五)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全区桥隧养护管理及维护工作。 (六)组织桥梁和隧道养护工程师资格培训。 (七)参与调查、分析桥隧养护工作中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八)协助办理超限运输车辆的行政许可。 第七条运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桥隧安全生产管理,对本单位桥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桥隧安全生产责任制;

隧道养护管理细则、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

施工工艺 1.清理人行通道、车行通道杂物 质量标准:清理后的通道要保证干净、整洁,路面无明显水渍或污泥,无明显石块等杂物堆积,保障通道在紧急疏散过程中无障碍物。采用湿法清洁时,应防止路面积水、结冰、不影响隧道内机电设施安全。采用干法清洁时,应不损伤结构物,不产生扬尘。 2.衬砌背面注浆 施工工艺:当围岩与衬砌存在空隙或出现偏压时,应从隧道内或地表向衬砌背面注浆,使衬砌受力均匀,有效地利用衬砌强度。施工步序:衬砌上钻孔-安装注浆咀-封闭注浆孔-注浆-达到设计参数-停止注浆-封闭注浆咀。综合考虑利用快凝砂浆和快凝高强水泥浆进行注浆过程中的浆液流失封堵。 3.防护网施工 当材料劣化,导致衬砌在2㎡内开裂,为防止掉落,可在衬砌表面设置防护网,防护网施工标准:(1)材料可采用Φ6、Φ8的钢筋和其他材料,焊接成钢筋网,网眼尺寸5cm×5cm;(2)施工前应凿除衬砌表面已起层、剥离等劣化部分;(3)防护网可用锚栓固定在衬砌表面,并应固定牢靠;(4)防护网可以与喷射混凝土技术联合使用;(5)防护网必须选用耐火的材料。 4.喷射混凝土处治技术 由外荷载作用或材料劣化等引起的衬砌开裂,可采用喷射混凝土的方法进行处治。(1)喷射混凝土的种类应根据病害程度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其主要类型有素混凝土、钢筋网喷射水泥砂浆、钢筋网喷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和玻璃纤维混凝土;(2)喷射混凝土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附着率。其配合比应根据处置要求和不同的材料通过实验确定。常用的配合比可根据表4-4-1的经验数据选用,集料组成可按表4-4-2选用. 公路隧道病害治理喷射混凝土配合比表4-4-1

注:(1)可掺速凝剂以减少喷射的回弹量; (2)可掺钢纤维以提高强度,28d抗压强度大20Pa; (3)可掺加气剂、防水密实剂或特种水泥,以抗渗漏; (4)抗渗漏混凝土强度等级根据水头大小决定,一般用C40; (5)使用级配砾石比碎石为好。 公路隧道病害治理喷射混凝土集料级配表4-4-2 5.锚杆加固 当隧道围岩的松弛压力、偏压等引起隧道结构病害时,可采用锚杆进行加固。施工工艺:锚杆孔通气检查→钻孔、清孔→插杆→预紧杆体→安装止浆塞、垫板、螺母→张拉→注浆。施工时应注意:(1)锚杆按固定形式可分为锚头式锚杆和黏结式锚杆。锚头式锚杆只限于硬岩和中等硬度岩层中使用,黏结式锚杆可适用于硬岩和软岩地层;(2)当采用水泥砂浆锚杆时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 30min,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罐及其管路,杆体插入后,若孔口无砂浆溢出,应及时补注;(3)当采用自进式锚杆时,安装前应检查锚杆中孔和钻头的水孔是否畅通,若有异物堵塞,应及时清理,锚杆灌浆宜采用纯水泥浆,地质条件差时可灌入聚氨酯、硅树脂;(4)锚杆质量的检查可做锚杆拉拔力试验。 6.嵌入钢拱架技术 (1)当混凝土衬砌裂缝密集、裂缝的深度和宽度影响混凝土的整体性,有掉块发生或二衬发生较大变形、裂损,且隧道内轮廓与建筑限界富余小时,可采用嵌入钢拱架进行加固。本方法不适用于钢筋混凝土衬砌加固。 (2)凿除混凝土时宜采用混凝土破碎剂,混凝土开槽深度不应

浙江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桥梁、隧道(简称桥隧,下同)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县道以上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其它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在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对辖区内公路桥隧的行业管理工作,落实人员,落实职责。 第四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业主要认真执行交通部有关桥隧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切实掌握桥隧的技术状况,保障桥隧的安全使用,同时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第二章桥隧养护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第五条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业主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桥隧养护工程师,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六条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业主的桥隧养护管理职责: 1.负责辖区内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养护单位的具体养护管理工作。 2.主持桥隧经常性检查工作,并根据经常性检查结果,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养护单位,限期处理。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四类桥梁的病害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桥隧的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作。 4.提出辖区内桥隧年度养护计划。 5.负责辖区内桥隧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的组织实施。 6.负责雨季、汛期前后对桥隧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置。 7.负责辖区内桥隧技术档案的填写、整理和补充。每年年终前应将辖区内桥隧养护情况总结和桥隧技术状况总结报上级有关部门。 8.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的超重车辆过桥方案,组织和指导超重车辆过桥,并详细检查、记录主要受力部位的变化、损坏情况. 9.负责辖区内桥隧管理系统的运行和应用工作,每年应对本辖区的桥隧管理系统数据等进行更新。 第七条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桥隧养护管理职责: 1.指导、督促、检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业主的桥隧养护管理,考核本辖区桥隧养护质量. 2.制定、安排辖区内桥隧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桥隧的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3.负责本辖区桥隧管理系统的运行和应用工作。 4.帮助、指导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业主的桥隧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的组织实施. 6.主持辖区内桥隧的水毁预防和抢修工作,及时上报桥梁损害和修复情况。 7.负责辖区内桥隧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通过对各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业主的材料综合、分析,于每年十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桥隧养护情况总结、桥隧技术状况评价及桥隧管理系统的数据资料。

高速隧道养护工作管理办法细则

高速隧道养护工作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目的 1、隧道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在运营中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持隧道完好的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依据交通部《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四川省交通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清晰”的原则,努力提高隧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隧道养护部门应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公路隧道及时组织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隧道安全。 4、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满足养护新需求。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 1、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监管、养护单位责任制。 2、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主管全省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全线高速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3、养护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任务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隧道养护、监管单位必须明确建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职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5、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应参与隧道有关工程设施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接受、整理和了解隧道竣工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为养护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隧道日常常养护目标: ①保持和恢复隧道良好的技术状况,保持隧道外观整洁; ②保证隧道内路面平整,衬砌无损坏等; ③标志、标线及轮廓标等安全设施清晰醒目;洞口、衬砌结构无开裂、错台等; ④人行和车行横洞清洁畅通等; ⑤隧道内外排水设施保持良好,排水畅通等; 第三章隧道检查与评定 1、隧道检查分为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2、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的结果分为三类判定: ①情况正常(无异常情况,或虽有异常情况但很轻微); ②一般异常情况:但不明确,应作进一步检查或观测以确定对策; ③严重异常情况:危及行人、行车安全,应采取处治措施或特别对策。 3、日常巡查是指对隧道内、洞口外观及附属设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周期为每日不少于一次。目的是发现病害和隐患及异常现象应及时处治。 4 、经常性检查是指对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外观进行的一般性检查。经常性检查要求技术人员步行,采用目测的方法并

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 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公路桥梁、隧道(以下简称“桥隧”)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桥隧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保障运行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辖区内公路桥隧的养护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桥隧的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养护、安全运行、保障畅通”的原则,做好养护、管理、运行工作,保证桥隧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和运行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桥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公司负责所辖路段内桥隧的具体养护管理工作,

养护中心(或桥隧管理所)负责所辖路段内桥隧的日常养护保洁、巡查、记录、维修、监理、验收等具体养护工作。 第五条桥隧养护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制定桥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桥隧中长期养护规划、年度养护预算及养护计划。 (三)负责审核桥隧工程的技术方案、工程预算、工程实施和组织交(竣)工验收,严格履行报批、报备手续。 (四)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实施桥梁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及隧道土建结构的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复核、切实掌握桥隧的技术状况。 (五)负责制定各类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桥隧突发事件的快速处治。 (六)负责配置桥隧养护专业技术人员,构建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稳定、专业的桥隧养护工程师团队,每年应组织桥隧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不少于一次的专业培训。 (七)负责所辖路段桥隧经常检查、汛期检查。 (八)负责对所辖路段内的桥隧按照“一桥一档”“一隧一档”建立技术档案,制定长大桥隧养护枝术手册。 (九)建立健全长大桥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编制风险辨识手册,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开展隐患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隧道安全运行和公路畅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普通干线公路上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养护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隧道结构安全稳定,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保证隧道畅通,保障公路交通安全。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养护与建设工作相结合,科学管理和全员参与。 第五条隧道养护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科学先进、整体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隧道养护管理组织 第六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负责隧道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督。 第七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隧道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养护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八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隧道的使用和养护情况,制定养护计划,并明确负责人,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九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应急工作的准备。

第三章隧道养护管理措施 第十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维修制度,对隧道内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对隧道内部进行定期清扫和保洁,保证通行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制度,对隧道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灭火自救制度,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施,保障灭火和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隧道养护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对隧道的养护工作负责,对养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隧道养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履行好养护工作的职责。 第十七条隧道使用单位应当配合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开展养护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养护工作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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