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死亡报告材料卡及填卡说明书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编号1-8 ???????

姓名常住址省市区(县)

暂住址省市区(县) 户口

1. 本地

2. 非本地 死亡时间

计划内外9

1. 计划内

2. 计划外

年龄10-11 ?分娩地点44

民族12 1. 省(地、市)级医院

1. 汉族

2. 少数民族 2. 县(区)级医院

文化程度13 3. 乡、镇、街道医院

1.大专及以上

2.高中或中

4. 村接生室

3. 初中

4. 小学

5.文盲 5. 家中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14 6. 途中

1. 1000元以下

2. 1000

元~

7. 其他

3. 2000元~

4. 4000

元~

5. 8000元~

死亡地点45

居住地区15 1. 省(地、市)级医院

1.平原

2.山区

3.其它地

2. 县(区)级医院

孕产次 3. 乡、镇、街道医院

孕次16-17 ? 4. 村接生室

产次18-19 ?

5. 家中

人工流产、引产次20-21 ? 6. 途中

末次月经7. 其他

分娩方式46

0. 未娩 1. 自然产

分娩时间 2.

阴道手术产 3. 剖宫

新法接生47

1. 是

2. 否

接生者48 死亡病历摘要或调查小结

1. 医务人员

2. 乡村医生

3. 接生员

4. 其他人员

产前检查49

1. 有

2. 无

初检孕周50-51 ?

产检次数52-53 ?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A

B

C

死因诊断依据54

1. 尸检

2. 病理

3. 临床

4. 死后推断

死因分类55-56 ?

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57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58–59 ?

60-61 ?

62-63 ?

国家级评审结果64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65-66 ?

67-68 ?

69-70 ?

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

填写的注意事项:

1、发生在监测地区内的所有孕产妇死亡均要求填写一张死亡报告卡。如属无监测地区正式

户口者,请于卡片右上角注明,并写出她的原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2、填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

3、填写后要对前后项目进行核对,以免发生逻辑错误。

4、时间表示:用阳历、年只填后两位数,月日只有一个位数时,数字前用“0”补充。时间

取整数,够半小时往上进。如分娩时间为1994年5月2日12:40则填成94050213

5、在填写致死的主要疾病时,要写明疾病的名称(全称),如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胎盘

滞留等,不要写致死原因,如循环衰竭、产后大出血等,也不要以临床症状代替此项,如高热、抽搐等。

卡中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住址一栏,一定要写清省、市、县的名称。

2、1~8位编号由省级监测负责单位填写。

3、年龄:填写实足周岁。

4、文化程度:以已毕业的文化程度为标准,如曾上过高中,但未毕业,以初中文化程度计,

中专毕业以高中文化程度计,大专毕业以大学文化程度计,半文盲以文盲计。

5、经济水平:此项为估算,指家庭年人均收入。

6、居住地区:“山区”项目中含半山区,坝区归在其它地区项目中。

7、孕、产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及结局怎样,都算一孕次。产次包括孕满28

周及以后的分娩。双胎及多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一产次。人工流产、引产次:包括药物流产,不包括自然流产及不全流产刮宫者。

8、末次月经:如流产或分娩后未来月经而再次妊娠者,则此项填0,如末次月经不详者,

此项目填999999。

9、分娩时间:日期年、月、日按阳历填写,时间按0~23点的格式填写,不详者填99,如

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产者,此项目填0。

10、分娩地点:指胎儿分娩出时,孕产妇所在的地点。未娩或28周之前流产者,此项填0,

不详者填9。

(1)省(地、市)级医院:指省、地市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

(2)县(区)级医院:指县区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

(3)乡(镇、街道)卫生院:包括乡镇街道医院及平级的厂矿医院。

(4)村接生室:为村医或接生员接生的场所。

(5)产家

(6)途中

(7)其他:指计划生育服务站等。

11、分娩方式:臀牵引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毁胎术、内倒转术均属阴道手术产范围。

12、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产包、接生者的手、产妇的外阴部及婴儿脐带消毒,由医生、

助产士、培训过的初级卫生人员或培训过的接生员接生。

13、接生者:(1)医务人员指乡级卫生院及以上的医生、护士、助产士。

(2)乡村医生指村医或个体开业医生。

(3)接生员指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

(4)其他人员指未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及家属、周围邻里等。

14、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原则即注意寻找根本死因,如死亡直接由根本死因所致,则填写该死因的疾病全称,如根本死因又导致了其它的疾病或并发症,则按并发原发的顺序,将各疾病的全称填写清楚,如:某孕妇因重度妊高征并发胎盘早剥大出血死亡,则按胎盘早剥→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顺序填写。

15、死因分类:根据所附的孕产妇常见疾病死因分类及编号对根本死因进行分类。

16、死因诊断依据:按最高的诊断依据填写,如同时有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则填病理诊断,

临床诊断包括实验室及其它的辅助检查。

17、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应围绕死亡的主要原因填写评审结果,影响死亡的主要因

素应从个人、家庭、居民团体,医疗保健部门,社会其它部门三个环节的知识技能、态度、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及讨论。

孕产妇常见疾病死因分类及编号:

01流产23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症

02异位妊娠24肺结核

03妊娠剧吐25 肺炎

04死胎26支气管哮喘

0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7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06前置胎盘28特发性脂肪肝

07胎盘早剥29肝硬化

08产后宫缩乏力30各类胆道系统疾病

09胎盘滞留31各类胰腺炎

10软产道裂伤32蛛网膜下腔出血

11子宫破裂33癫痫

12)子宫内翻34缺铁性贫血

13羊水栓塞35再生障碍性贫血

14产褥感染36其他血液病

15产褥中暑37妊娠合并糖尿病

16产褥期抑郁症38妊娠合并内分泌系统疾病

17晚期产后出血39妊娠合并急、慢性肾炎18其他产科原因40肾病综合症

19风湿性心脏病41系统性红斑性狼疮

20先天性心脏病42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综合症21其他心脏病43妊娠合并各系统恶性肿瘤22慢性高血压44其他疾病

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姓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省(自治区)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县

调查对象:死亡者家属或知情者

1.该孕产妇孕期情况:(可多项选择)

a 是否合并内外科疾病(①是②否) 如是,注明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是否伴发病理产科(①是②否) 如是,注明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是否为高危妊娠(①是②否)

2.如该孕产妇为高危妊娠,医生是否对其进行了治疗:a是 b否

该孕产妇是否配合医生治疗: a是 b否

治疗效果: a 好转 b 减轻 c无变化 d 加重

3.该孕产妇是否患有某种医生认为不宜继续妊娠的疾病:

a是(注明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__) b否

医生是否建议及早终止妊娠:a是 b否

如是,该孕产妇为什么不接受医生的建议:(单项选择)

a非常想要小孩,宁愿冒风险

b医生言过其实,不相信

c已经太晚了

d其它(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产妇分娩后42天内出现过异常情况吗?

a有 b无(如有,注明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现该孕产妇临死前异常后,请医生诊治了吗? (可多项选择)

a是(①村医②乡卫生院医生③县级医院医生④省市级医院医生) b否

6.医生是否劝其住院或转院治疗:

a是(家人是否同意:①是②否)b否

7.如果没有住院或请医生诊治,主要原因是什么? (单项选择)

a害怕离开家

b没有用处,她快死了

c担心费用,付不起

d担心医疗服务,不知道是否有帮助

e因计划外生育,不敢去医院

f路途远,无交通工具

g没想到病情那么严重,未引起重视

h听信所谓有经验人的"指教"

i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8.从发现该孕产妇异常到决定住院或转院有多长时间______天________小时?

9.如果在家中死亡,家人发现该孕产妇异常到死亡有多长时间________天_______小时?

10.为什么在家里分娩?(单项选择)

a 无钱去医院(或想省钱)

b 这里都是在家里分娩,自己人处理

c 到最近乡卫生院太远

d 缺少交通工具

e 因计划外生育,不敢去医院

f 分娘太快.来不及去疾院

11.在家里分娩,请谁接生的?(单项选择)

a 医院医生(①乡②县③省市医院)

b 村接生员

c 其他曾接过生的人

d 家人

e 自己

12.该村接生员已接生________年:取得接生许可证________年

13.当接生员不能处理该孕产妇发生的异常情况时,是否让其及时转院?

a是 b否

转诊或入院经过

14.该孕产妇在诊治过程中是否转过院:a是 b否如是,共转过_______次

15.从家转诊或就诊医院路程________公里;找交通工具用_____小时____分钟找到?

用什么交通工具: a 汽车 b 拖拉机 c 摩托车 d 自行车 e 牛拉车 f 担架g其他

从家到转诊或就诊医院路途花________小时_______分钟

16.为什么转院?

a原就诊医院(①乡级②县级)无产科医生

b虽有产科医生,但病情太重,处理不下来

c原就诊医院(①乡级②县级)无血源,在该孕产妇到院后l小时内也不能组织血源

d该孕产妇需(①剖宫产②子宫切除③宫外孕④外科)手术治疗,原就诊医院(①乡级②县级)不具备手术设施及技术

e原就诊医院(①乡级②县级)缺少必需的药品及器械

17.原就诊医院如不能处治,是否让其及时转院: a是 b否

在第一就诊医院停留时间_______小时______分钟,转院途中用_________小时_______分钟

如曾转院两次者,在第二就诊医院停留时间_____小时_______分钟,第二次转院途中用_____小时______分钟

18.转院前该孕产妇血压_______脉搏_____呼吸

病情: a 轻 b中 c重

调查对象:负责诊治的医生或查阅病历

19.该孕产妇在分娩发作前或发作后住院的: a 发作前 b 发作后

20.转或入最后的医院时,该孕产妇血压______脉搏______呼吸______

21.待产期间是否得到医生的监护: a是 b否; 有无待产记录: a有 b无

22.该孕产妇是否需剖宫产或其他手术治疗: a是 b否

剖宫产指征:①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院有无足够的技术或经验实施手术:a有 b无

手术是否及时:a是 b否

该院平均每年做剖宫产手术______________例

23.该医院处理产科大出血,能否提供血源:

a能(该失血孕产妇是否得到及时输血:①是②否) b不能

如不能,有无交通工具在1小时内将该孕产妇转送到有血源的医疗机构: a有 b无

24.该孕产妇分娩或手术后24小时内是否得到医护人员的严密监护: a是 b否

25.医院对该孕产妇的诊断是否正确? a是 b否

处理是否正确: a是 b否

处理是否及时: a是 b否

26.你认为医院在处治该孕产妇时,有什么延误的地方?(请简要总结)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如该孕产妇放弃治疗,自动出院,为什么? (单项选择)

a医生告之无治愈希望

b自认为无治愈希望

c无钱

d医院拒绝治疗

28.调查结论(省级专家评审意见)

决定就诊的延误:a是 b否:如是,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的延误: a是 b否:如是,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处理的延误: a是 b否:如是,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处理延误为(可多项选择)

a村级接生员

b乡卫生院

c县级医院

d省级医院

e计划生育指导站

该例孕产妇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填写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1.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是对孕产妇死亡报告卡的补充,这两个报告卡须在孕产妇死亡调查时同时填写。

2.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要求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师填写。

3.填写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应尽量客观,力求反映死者的真实情况。

4.如所调查的孕产妇死亡病例无调查附卷中的某项目,可跳过该项。如对在医院分娩的孕产妇可跳过附卷中的第lO、ll、l2、13等项目。

5.如某项目后有括号,请在括号内再选择。

二、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病理产科: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死胎、死产、难产、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过期妊娠等。

2.高危妊娠:按高危妊娠管理评分方法被诊断为高危妊娠者。

3.接生员:经过乡级及乡级以上的卫生院或医院培训,取得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接生许可证。

4.待产监护:自分娩发作到胎儿娩出期间,医护人员对孕妇、胎儿及产程进展情况的观察和治疗。

5.附卷中第26条:由调查医师根据该死亡病例的全面调查情况进行简要总结。

6.就诊延误:该孕产妇或家属做出请医生或到医院就诊的决定太晚或根本没有就医愿望而使病情延误.失去治疗时机.

7.交通延误:该孕产妇或家属做出了请医生或到医院就诊的决定,如及时治疗,应该有机会治愈。但因路途遥远或无交通工具或因寻找交通工具而使病情加重,推动治疗时机.

8.医疗处理的延误:各级医疗部门按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及该孕产妇当时病情状况可以避免该例死亡的发生,但因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成失误造成了死亡。在判断哪级医疗处理延误时,应找出最致命延误的那一级。如涉及多级,可多洗。

9.不可避免的死亡:当前本地区(省级)医疗保健技术水平尚无法避免。

死亡报告卡的填写和报告程序

死亡报告卡的填写和报告程序 一、死因监测的目的 了解居民病伤死亡水平,确定主要死因的分布及其变化趋势,以掌握居民期望寿命; 为制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对策,评估干预措施的效果提供依据等 二、工作依据 《云南省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关于使用<出生医学死亡证明书>、<医学死亡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第一号文件) 三、职责分工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单位对在本院(包括下属分院、医疗点)正常死亡的,必须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在7日内上报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医院)及时做好登记不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医院外(家中、途中等)正常死亡居民的入户调查工作,准确、完整填写《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按时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做好《死亡证》的存根和死亡登记册的保存管理。 四、调查对象、内容 死因调查一般宜在死后一个月内进行,间隔时间不宜太长,以免家属回忆错误或有关医院诊疗资料销毁、遗失。 1.调查对象: 具有辖区常住户籍的居民,属于登记和统计对象,无常住户籍的流动人口,属于登记对象不属于统计对象。 2.调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死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业、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常住户口地址、生前工作单位、死亡时间、地点、家属姓名、地址等。 ――既往史:死者生前患过的主要疾病、发病距死亡时间间隔以及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

――现病史:死者生前发病的主要症状、体征,包括起病缓急、病程长短、病情轻重、是否有并发症或继发症、是否后遗症,疾病的演变及治疗过程、实验室检查结果,对现病史要重点询问。 ――生活史:死者生前的饮食习惯、烟酒嗜好、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等。 五、《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中的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电镀工、炊事员……等; 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室,农村要填写到行政村、组等 生前工作单位是指死者在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那个单位 出生日期与死亡日期按照公历填写年、月、日,如按阴历的,则推迟1个月计算; 实足年龄按照周岁计算,未满1周岁按月、日计算,未满1日按小时、分钟计算。 a未满1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以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小时; b 死亡时已过生日,实足年龄 = 死亡日期–出生日期 c 死亡时未过生日,实足年龄 = 死亡日期–出生日期– 1; 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应填写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和其他情况的直系亲属或者同事、邻居的姓名; 住址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具体住址或工作单位,如有电话号码应尽量填写,以便于联系。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父、母的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 按照选择式填写的项目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死亡地点、死者生前上述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及最高诊断依据,对于这些项目,必须在列出的几种情况中与死者情况符合的一种上打勾。 注意年龄与婚姻、文化、职业逻辑关系 注意年龄、性别与疾病关系 注意疾病与诊断单位、诊断依据的关系 第1部分死因填写注意事项

福建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福建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篇一: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地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以及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及上报流程、时间 (一)入院登记:凡15-49岁育龄妇女、5岁以下儿童,均应在入院登记时,即注明本市户籍、本省外市、外省。 (二)高危孕妇管理:执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设立高危门诊,重度高危孕产妇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治,向上级医院转诊由专人陪护,失访应通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访;高危孕产妇由医务科报告所辖区卫生行

政部门。 (三)孕产妇死亡: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医务科应于24小时内将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户口地址、丈夫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通知所辖的区妇幼保健院,1个月内书面提供死前经过、抢救诊疗措施及死因诊断。 (四)五岁以下儿童(含婴幼儿)死亡:凡有收容5岁以下儿童的各相关科室(可能涉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建立《危重抢救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死亡讨论登记本》、《危重病人自动出(转)院登记本》、《死亡网络直报登记》及《死亡证明存根》,必须详细记录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诊断名称,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需向辖区内的区妇幼保健院提供一份统计时限内的(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期间死亡的一览表。 (五)围产儿死亡、婴儿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每年1、4、7月20日前及10月10日前将《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死亡登记卡》上报辖区的区妇幼保健院。每年10月10日前,将监测年内(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本机构出生数(包括孕≥28周的计划外引产和治疗性引产)及42天内婴儿缺陷、死亡等信

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一、孕产妇死亡定义:指妇女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结束 后42天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死亡。 二、凡死亡的病例,一周内进行讨论,确定诊断死因,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设立死亡讨论登记本,将病例讨论经过、结果进 行详细记录。 四、对死亡病例讨论应该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明确 死因,吸取教训。 五、上报的孕产妇死亡要详细填写《孕产妇死亡病例 登记表》。 六、报告对象:我镇内及所辖村屯死亡的孕产妇。 七、孕产妇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在孕产妇死亡后12 小时内电话报告管辖防保机构,同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上传。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八、报告内容:孕产妇死者姓名、年龄、现住址、户 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一、围产儿死亡定义:指妊娠满28周以上(或生体重 ≥1000g以上) 至产后7天内死亡的胎儿及新生儿,不包括计划生育要求引产的死胎、死产。 二、凡死亡的病例,一周内进行讨论,确定诊断死因,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设立死亡讨论登记本,将病例讨论经过、结果进 行详细记录。 四、对死亡病例讨论应该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明确 死因,吸取教训。 五、上报的围产儿死亡要详细填写《围产儿死亡病例 登记表》。 六、报告对象:我镇内及所辖村屯死亡的围产儿。 七、围产儿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 1.围产儿死亡同时合并孕产妇死亡的上报时间: 应随孕产妇一同上报。 2.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 幼保健院。 3.单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区妇幼保 健院。 八、报告内容:围产儿母亲姓名及年龄、出生天数、 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的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提高对做好妇幼健康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妇幼 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列入当地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的内容,从政策、经费、 人员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政府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 ,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健 康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等 工作。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科,选派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统计分析的人员 充实到工作岗位,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定,原则上县级1,2人。信息管理科要 配备专用计算机,保证信息网络的及时开通和正常运行,对相关数据按国家保密规 定处置。 ,三,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原始登记, 完善各机构妇幼健康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限将信息资料上报至所在县妇幼 健康服务机构。 二、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内容,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均要启用全省统一的妇 幼健康信息登记表卡册和妇幼健康年报调查表,表卡册由各级自行印制。“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信息由信息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信息的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及考核等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

,一,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登记、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产前筛查与诊断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孕产妇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登记、孕产妇传染病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等。 ,二,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按月上报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年报调查表至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三,配合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死亡孕产妇调查,提供死亡孕产妇病历、抢救记录等医疗保健资料,做好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及评审工作。 三、做好妇幼健康台帐管理及质量控制 ,一,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全村,社区,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等妇幼保健工作台帐,按月实施质量控制后,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二,乡卫生院要建立全乡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等管理台帐,按季度开展信息质量控制,上报湖南省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湖南省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妇女病普查情况调查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调查表到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三,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建立全县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儿童死亡、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撰写年度质量控制报告、质量评估报告、主要数据分析报告,与年报调查表一起装订成册保存。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1、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及辖区内的相关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人员名单需报区妇幼保健院备案。 2、认真填报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包括妇幼卫生信息原始表册薄、孕产妇死亡卡、儿童死亡报告卡、围产儿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及网络直报。 3、建立并完善《分娩登记本》、《高危孕产妇登记本》、《叶酸投服统计表》、《出生医学发放登记》、《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登记》、《孕产妇产前筛查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儿童保健手册》、《体弱儿管理登记》等原始记录的登记。 4、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填报一次,在15日前将季报表和死亡报告卡报送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卫生年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至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对全区的“孕产妇死亡卡”、“儿童死亡报告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进行审核,与全区妇幼卫生年报每半年上报一次至市妇幼保健院。

5、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及辖区内相关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区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开展一次妇幼信息质量控制。 6、各单位所报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和制表人签名后方可报出。

(全)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

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 孕妇23岁,初中文化,孕1产0。既往健康,无高血压、糖尿病、血液病史,无肝、肾疾病、心脏病,无遗传病及传染病,无药物过敏史及手术外伤史。否认烟酒嗜好。 妊娠情况及产疗经过: 末次月经2014年7月5日,预产期为2015年4月12日。 于2014年9月26日孕11+6周时,建立《孕册》。初诊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血常规化验:血红蛋白111g/L,血小板131×109/L。 2014年12月23日,无明显诱因出现鼻出血,前往市中心医院就诊,化验血常规:血小板12×109/L,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2014年12月30日,患者于某省级医院行骨穿检查,骨穿结果不详。 抢救经过: 2015年1月2日下午,患者活动后出现胸闷气短,休息后未见缓解。夜间出现呼吸困难,端坐呼吸,不能平卧。3日凌晨2点就诊到某省级医院。血常规:白细胞10×109/L,中性粒64.0%,血红蛋白105g/L,红细胞3.0×1012/L,血小板10×109/L。白蛋白24.5g/L,ALT50U/L,AST113/L,尿素7.01mmol/L,肌酐67.5umol/L,肌钙蛋白I0.053ng/ml,NT-proBNP 10900ng/L。凝血APTT40S, D-dimer1456ug/L。心脏彩超:肺动高压(重度),三尖瓣返流(中度),右心系统增大,心包积液(弥漫少量),下腔静脉增宽伴体静脉回流受阻,左室舒张功能减低,左室容积减小,射血分数减低(45%)。心电图:窦性心动过速,心率140次/分,I导联深S波。11点30分转入心血管内科,轮椅推入,下肢胀痛,轻度水肿。查体:T36.4℃,BP178/120mmhg,P140次/分,R20次/分,四肢冰冷,皮肤花纹。初步诊断:急性肺栓塞?急性右心衰,I型呼吸衰竭,高血压三级(极高危),血小板减少症(原因待查)。立即予硝酸甘油静脉泵入降压,改善肺动脉高压,予凯时改善循环,雅河润抗炎。13:00患者突发双侧肾区疼痛,查体有叩击痛,自诉疼痛不能忍受,予吗啡0.005g肌肉注射。继而出现昏迷,抢救无效,临床死亡。 市级报告死亡诊断:1、心原性猝死 2、急性肺栓塞? 3、急性右心衰 4、I 型呼吸衰竭 5、高血压三级 6、血小板减少症 7、孕26周。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调查附卷本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20 年 编号□□□□□□□□常住址省市区县乡村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

孕产妇死亡死因分类编号 01 流产23 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症 02 异位妊娠24 肺结核 03 妊娠剧吐25 肺炎 04 死胎26 支气管哮喘 0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7 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06 前置胎盘28 特发性脂肪肝 07 胎盘早剥29 肝硬化 08 产后宫缩乏力30 各类胆道系统疾病 09 胎盘滞留31 各类胰腺炎 10 软产道裂伤32 蛛网膜下腔出血 11 子宫破裂33 癫痫 12 子宫内翻34 缺铁性贫血 13 羊水栓赛35 再生障碍性贫血 14 产褥感染36 其他血液病 15 产褥中暑37 妊娠合并糖尿病 16 产褥期抑郁症38 妊娠合并内分泌系统疾病 17 晚期产后出血39 妊娠合并急、慢性肾炎 18 其他产科原因40 肾病综合症 19 风湿性心脏病41 系统性红斑性狼疮 20 先天性心脏病42 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综合症 21 其他心脏病43 妊娠合并各系统恶性肿瘤 22 慢性高血压44 其他疾病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 填写的注意事项 1.发生在监测地区内的所有孕产妇死亡均要求填写一张死亡报告卡。如属无监测地区正式户籍者(非本地),请在常住址中写出她的原户籍所在地(省、市、县、乡、村名称)。 2.填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 3.填写后要对前后项目进行核对,以免发生逻辑错误。 4.时间表示:用阳历,年只填后两位数,月日只有一个位数时,数字前用“0”补充。时间取整数,够半小时往上进,如分娩时间为1994年5月2日12∶40则填成94050213。 5.在填写致死的主要疾病时,要写明疾病的名称(全称),如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胎盘滞留等,不要写致死原因,如循环衰竭、产后大出血等,也不要以临床症状代替此项,如高热、抽搐等。 卡中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住址一栏,一定要写清省、市、区县和乡村的名称。 2.户籍:本地户籍指在监测地区公安系统注册户口,非本地户籍指在监测地区以外的公安系统注册户口, 3.编号:不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 4.填写实足周岁。 5.文化程度:以已毕业的文化程度为标准。如曾上过高中,但未毕业,以初中文化程度计,中专毕业以高中文化程度计,大专毕业以大学文化程度计,半文盲以文盲计。 6.居住地区:“山区”项目中含半山区,坝区归在其他地区项目中。 7.孕产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及结局怎样,都算一孕次。产次包括孕满28周及以后的分娩。双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二产次;三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三产次,依此类推。人工流产、引产次:包括药物流产,不包括自然流产及不全流产刮宫者。 8.末次月经:如流产或分娩后未来月经而再次妊娠者,则此项填0,如末次月经不详者,此项目填999999。 9.分娩时间:日期年、月、日按阳历填写,时间按0~23点的格式填写,不详者不填,如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产者,此项目填0。 10.分娩地点:指胎儿娩出时,孕产妇所在的地点。未娩或28周之前流产者,此项填0,不详者不填。 (1)省(地、市)级医院:指省、地市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 (2)区县级医院:指区县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 (3)街道(乡镇)卫生院:包括街道(乡镇)卫生院及平级的厂矿医院。 (4)村接生室:为村医或接生员接生的场所。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省来就医而死亡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后责任医生负责填写《温州市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区妇幼保健所。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书面材料形式报区妇幼保健所; 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

1、孕产期保健工作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妇幼卫生人员负责。 2、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3、掌握孕产妇保健情况,提供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妇女妊娠12周内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产前检查次数≥8次,进行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实行住院分娩,产后访视≥3次(剖宫产术后不少于2次访视), 4、通过每次产前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详细记录高危妊娠的发生、转归、结局等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对高危孕产妇及时给予治疗或者转往上级医院就诊。 5、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妇幼卫生科普知识。 6、开展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认真及时填写各种台账、报表,做好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危重妊产妇管理制度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及范围 凡妇女妊娠时具有各种并发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 二、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程序 发现孕妇,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 筛查——发现高危孕妇,做出高危标志 高危门诊填写高危预约卡,预约下次复诊时间 重度高危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转诊 定期查看预约卡,失约者追访 追踪随访 失访者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通知相关人员追访确定住院时间,动员住院分娩 住院——适时收住院,入院时,高危因素综合评分 转归——分娩后,及时将孕产妇保健卡转至基层进行产后访视 产后42天检查,了解母婴健康状况 总结、分析本年度高危管理情况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精选2篇

1.凡发现孕产妇死亡,各级人员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并做好死亡登记。 2.镇街卫生院接到孕产妇死亡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妇幼保健院报告,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孕产妇死亡原因报告卡,将有关信息记录在孕产妇死亡登记本中,并在当季度末月的30号前将死亡原因报告卡和调查小结上报到区妇幼保健院。 3.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孕产妇死亡,医疗机构应首先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妇幼保健院报告,24小时内填写孕产妇死亡原因报告卡,将有关信息记录在孕产妇死亡登记本中,于当季度末月的30号前将死亡原因报告卡、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及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上报到区妇幼保健院。 4.区妇幼保健院在接到孕产妇死亡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开展孕产妇死亡调查工作,撰写相关报告资料,每季度和年末按规定时限报告给市妇幼保健院。

一、为了获得孕产妇死亡的准确数据,查找影响死亡的相关因素,提高妇女保健工作质量,有效的减少孕产妇死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XX省母婴保健条例》和《XX县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层科负责本中心孕产妇死亡报告工作。 三、各科室发生的孕产妇死亡,由首诊医生立即报告基层科和分管院长。 四、基层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内容包括死者基本情况、治疗经过及相关社会因素等,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报告,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一式两份报州妇幼保健院。 五、关于孕产妇户籍所在地归属的上报要求: 1、属于本县范围的,由基层科负责完成死亡调查报告,并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孕产妇户籍所在地卫生院妇幼专干并协助完成死亡调查报告。 2、属于本州外县的,由基层科核实后完成死亡调查报告,并将材料转至州妇幼保健院,由州妇幼保健院转至孕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 3、属于本省或外省的,由基层科核实后完成死亡调查报告,并于年终报表是逐级上报,但要注明为流动人口。 六、为了准确真实地搞好孕产妇死亡调查,相关科室人员和死者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麻栗坡县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2006年-2010年)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和卫生发展的重要指标,为分析我县不同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人群分布特点和死因变动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实现《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25%的目标,制定麻栗坡县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各级职责 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县 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各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的 实施,组织开展乡村两级孕产妇死亡监测和入遍及调查。 省妇幼保健院为全省孕产妇死亡监测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监测 工作的培训及技术咨询,资料的收集审核、质量控制、完成年度分析 报告,具体实施省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 各设区市妇幼保健院(所)负责组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 员培训,收集、审核、汇总上报辖区内监测资料、进行质量控制、完成年度分析报告;实施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接受省级检查,负责县(市、区)级监测工作督导。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相 关人员的培训、监测资料的收集、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评审、质量控制与上报;接受省、市级检查,负责乡级人员培训、督导。 各级医疗机构履行监测职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孕产 妇死亡及危重孕产妇的上报;配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及漏报调查工作。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 (一)监测范围:全省各县(市、区)均为省级孕产妇死亡监测点,其中鼓楼区、台江区、芗城区、连江县、连城县、平和县、霞浦县、浦城县、建瓯市、宁化县同时为国家级监测点。 (二)监测对象 1.监测对象:全省各县(市、区)内孕产妇 (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 。 2、监测对象的归属上报原则(城市以区,农村以县为监测单位) 本省户籍孕产妇死亡和活产儿: (1)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上报常住人口; (2)嫁入(办理婚姻登记)异地,户籍未迁入,由嫁入地上报常住人口; (3)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满一年,由居住地(不包括专程就医)上报常住人口;居住不满一年,仍由户籍所在地上报常住人口。 ⑷城区与城区间,由孕产妇户籍所在地统计,上报。 ⑸离开本省一年以上,不计入省级监测报表统计。但在国家监测点,应由户籍所在地上报。 外省户籍孕产妇死亡和活产儿: (1)嫁入(办理婚姻登记)我省者,由嫁入地上报常住人口; (2)在我省监测点内居住满一年者,由死前居住地上报常住人口;如死前居住地不详,由死亡发生地上报流动人口。 (3)在我省监测点内居住不满一年者,由死前居住地上报流动人口。 (三)监测相关概念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监测评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主要目标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广东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试行)》及广东省加强妇幼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和医疗保健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市卫生局负责本制度的管理,监督检查孕产妇死亡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的实施情况,组织核实调查、评审和有关业务培训,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干预措施。市妇幼保健院在卫生局的领导下对全市的孕产妇死亡管理工作进行市级质量监控,负责市级孕产妇死亡报告审核、统计分析、核实调查、现场培训和评审工作。并对全市的孕产妇死亡的调查、质量监控、评审等工作进行技术督导。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对辖区内的孕产妇死亡管理工作进行质量监控,负责孕产妇死亡报告、实地调查、评审和完成资料书面报告等工作。 第四条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包括本地户籍和外来流动人口),均应及时按上报流程报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人员、农村保健员、乡村医生为孕产妇死亡的法定报告人。

第五条孕产妇死亡报告的责任单位 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疗保健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的责任单位。 孕产妇死亡前未住院或有转诊经过的,报告责任单位是: (一)在转诊途中或在接受转诊单位接诊前死亡的孕产妇,转出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责任单位。 (二)转诊的孕产妇被接受转诊单位接诊后死亡的,接受转诊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责任单位。转诊单位和接诊单位负责各自住院期间的调查,死亡孕产妇居住地所在地承担辖区防保任务的医疗保健单位同时承担孕产妇死亡的实地调查任务。各单位于10天内书面报告市妇幼保健院,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协调工作。 发生此类情况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通知死亡孕产妇居住的辖区医疗保健单位,由接诊单位负责通知转诊单位。 (三)不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孕产妇,由确诊孕产妇死亡的医疗保健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责任单位。 (四)非法接生或医疗保健单位外分娩的孕产妇送至医疗保健单位后死亡的,接诊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责任单位,发生非法接生的所在地承担辖区防保任务的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孕产妇死亡实地调查,并于10天内书面报告市妇幼保健院和接诊单位。 发生此类情况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通知死亡孕产妇居住的辖区医疗保健单位。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工作流程及各部门职责 1. 医生到挂号室的死亡证明存放处领取死亡证明。 2. 医生按规范填写死亡证明,填写好后加盖诊断证明章。 3. 填写好的死亡证明2日内交给直报人员,直报人员进行审查7日内上报疾控中心,上报完成后了封存在办公室长期留存。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编号、发放、回收管理制度 我院死亡证明每年用量较少,根据实际情况,我院的死亡证明的编号有办公室、直报人员统一编号,发放责由填写医生2、3、4联发放给死亡家属。 三、证明书填写要求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逐项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涂改,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填写。不能错项或漏项。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不能用英文或者英文缩写 四、死因编码、直报要求 1. 医疗机构因指定相关专业人员负责死亡病人的死因编码工作 2. 死亡病例编码(报告)负责人在接到医生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后,应在7天内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死亡病例编码 3. 各级医疗机构应在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的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并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病例报告卡》送交市、县CDC,市、县CDC应在当天网络直报。

4. 医疗机构在报告死亡原因时,必须写明直接死因、根本死因并按标准进行编码。 5. 负责死亡报告和死因编码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出现编码错误、迟报、漏报。 五、原始卡片的保存要求 1.报告单位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 报告单位应定期下载或查看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与填卡说明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编号1-8 常住址省市区(县) 暂住址省市区(县) 户口 1. 本地 2. 非本地 死亡时间 计划外9 36-43 年月日时 1. 计划 2. 计划外 年龄10-11分娩地点44民族12 1. 省(地、市)级医院 1. 汉族 2. 少数民族 2. 县(区)级医院 文化程度13 3. 乡、镇、街道医院 1.大专及以上 2.高中或中专 4. 村接生室 3. 初中 4. 小学 5.文盲 5. 家中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14 6. 途中 1. 1000元以下 2. 1000元~7. 其他 3. 2000元~ 4. 4000元~ 5. 8000元~ 死亡地点45 居住地区15 1. 省(地、市)级医院 1.平原 2.山区 3.其它地区 2. 县(区)级医院 孕产次 3. 乡、镇、街道医院孕次16-17 4. 村接生室 产次18-19 5. 家中 人工流产、引产次20-21 6. 途中 末次月经7. 其他 年月日分娩方式46 0. 未娩 1. 自然产 分娩时间 2. 阴道手术产 3. 剖宫产 年月日时新法接生47 1. 是 2. 否

接生者48死亡病历摘要或调查小结 1. 医务人员 2. 乡村医生 3. 接生员 4. 其他人员 产前检查49 1. 有 2. 无 初检孕周50-51 产检次数52-53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A B C 死因诊断依据54 1. 尸检 2. 病理 3. 临床 4. 死后推断 死因分类55-56 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57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58–59 60-61 62-63 国家级评审结果64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65-66 67-68 69-70 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

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一、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组织 1、成立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小组,负责孕产妇死亡报告和病例调查工作。 2、专人负责孕产妇死亡报告工作,并协助上级进行调查。 二、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对象 凡本院内的孕产妇,从妊娠开始到产后42天死亡者,不论计划内外,均属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对象。不包括意外原因造成的死亡(如车祸、中毒等)。 三、孕产妇死亡上报评审程序 由各科室报→医务科报→市妇幼保健院 四、孕产妇死亡报告时间 1、各科室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5天内先电话将死亡情况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汇总后月报妇保院。 2、乡卫生院每季度5日前上报孕产妇基本情况统计表。 五、孕产妇死亡报告内容 1、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2、孕产妇基本情况统计表 3、孕产妇死亡评审记录 六、孕产妇死亡评审程序及时间 1、科室上报死亡情况的同时,及时组织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分析、讨论。 2、医务科接到孕产妇死亡报告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孕产妇死亡病例调查、讨论,病历和调查小结要求真实、详细(可附另页),认真填写表1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并及时报市评审委员会。 七、评审结果分类 第一类:可避免死亡。根据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及个人身心状况是可以避免的死亡,但因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而造成的死亡。 第二类: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由于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因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或缺乏基本卫生知识而未能及时寻求帮助造成的死亡,这些死亡可因改善上述条件而避免发生。 第三类:不可避免死亡。当前医疗保健技术水平尚无法避免的死亡。 八、评审孕产妇死亡因素分类 按照三个环节、四个方面,将评审死因分类填表。 1、三个环节 (1)个人、家庭和居民团体,即非正式保健系统。 (2)医疗保健系统,即正式的有组织的医疗保健机构。 (3)社会其他部门的影响,即社会经济保健系统因素,如部门之间的政策和计划安排、社会经济变动趋势等,包括政府决策机构、交通、通讯、教育等部门。 2、四个方面 (1)知识技能方面的问题:缺乏处理问题所必须的知识技能。 (2)态度方面的问题:缺乏责任心及必要的工作热情和愿望。 (3)资源方面的问题:资源不足或使用不当,地理、自然条件方面的限制等。 (4)管理方面的问题:医疗保健机构内的某些制度不完善,各相关科室配合不协调、管理紊乱等问题。 九、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内容 (1)活产数;(2)孕产妇死亡数;(3)活产漏报率;(4)孕产妇死亡漏报率;(5)孕产妇死亡报告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全省使用)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全省使用) 编号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姓名 常住址______省州(市)县(市、区)_____乡(镇)_____ 村(街道) 自然村暂住址______省州(市)县(市、区)_____乡(镇)_____ 村(街道) 自然村户口:(1)本地(2)非本地口1.计划内外:(1)计划内(2)计划外口2.年龄____岁口口3.民族:(1)汉(2)彝(3)白(4)哈尼(5)傣(6)壮(7)苗 (8)傈僳(9)回(10)拉祜(11)佤(12)纳西(13)瑶 (14)藏(15)景颇(16)布朗(17)普米(18)阿昌(19)怒 (20)基诺(21)德昂(22)蒙古(23)水(24)满(25)独龙 (26)其他 口口4.文化程度:(1)大专及以上(2)高中或中专(3)初中(4)小学(5)文盲口5.家庭年人均收入_元口(1)800元以下(2)800—1000元 (3)1000—2000元(4)2000—4000元 (5)4000—8000元(6)8000元以上 6.居住地区:(1)坝区(2)半山区(3)山区(4)其他地区口7.孕产次 孕次口口产次口口人工流产、引产次口口8.末次月经口口口口 /口口/ 口口9.分娩时间口口口口 /口口/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10.死亡时间口口口口 /口口/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11.分娩地点:(1)省(州、市)级医院(2)县(市、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医院(4)村卫生室(5)产妇家 (6)途中(7)其他(8)未分娩口12.死亡地点:(1)省(州、市)级医院(2)县(市、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医院(4)村卫生室(5)产妇家 (6)途中(7)其他口13.分娩方式:(1)自然产(2)阴道手术产(3)剖宫产(4)未分娩口14.新法接生:(1)是(2)否(3)未分娩口15.接生者:(1)县及以上医务人员(2)乡医(3)村医(4)接生员 (5)其它人员(6)未分娩口16.产前检查:(1)有(2)无口17.初检孕周口口18.产检次数口口19.致死主要疾病诊断

XX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工作规范

XX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工作规范 为加强我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工作,实时掌握孕产妇死亡的基本状况和影响因素,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监测报告对象 孕产妇死亡是指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的死亡。我省辖区范围内死亡的所有孕产妇(含流动人口)均为监测报告对象。 二、监测报告流程 (一)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各级医疗机构实行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对在本机构内死亡的孕产妇,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报告至本机构所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接到报告后(如孕产妇常住地不在本市县的,需转常住地所在妇幼保健机构),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赴该孕产妇死亡的医疗机构以及其产检、治疗相关医疗机构,调查了解与死亡有关的病史,孕期、产时、产后情况,发病与死亡经过,高危管理和转诊等情况,填写孕产妇死亡信息表和死

亡调查报告,并上报至省妇幼保健院基妇部(联系电话:36 689213、36689186)。 (二)医疗机构外死亡的。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孕产妇,村(居)妇幼/计生人员需在24小时内向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监测人员报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监测人员接到孕产妇死亡线索报告后,1日内到相关机构或入户核实线索的真实性,并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接到报告后(如孕产妇常住地不在本市县的,需转常住地所在妇幼保健机构),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入户调查,并赴其产检、治疗相关医疗机构调查了解与死亡有关的病史,孕期、产时、产后情况,发病与死亡经过,高危管理和转诊等情况,填写孕产妇死亡信息表和死亡调查报告,并上报至省妇幼保健院基妇部。 三、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及评审 (一)病例讨论。省妇幼保健院将市县上报的孕产妇死亡信息表及调查报告整理好后,按月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每月10日前)。妇幼处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在死亡孕产妇所在市县开展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 (二)病例评审。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按国家《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开展。 四、有关要求

新版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江苏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_______市______县(市、区)编号:□□□□□□□□□□□□ 姓名_____________ 家属联系电话 常住址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市、区)乡(街道)村(居委会或门牌号)暂住址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市、区)乡(街道)村(居委会或门牌号) 户口□ 1.本省户口 2.非本省户口居住1年以下 3. 非本省户口居住1年以上 计划内外□1.计划内 2.计划外 年龄□□ 民族□1.汉族 2.少数民族(请注明) 文化程度□1.大专及以上2.高中或中专 3.初中 4.小学 5.文盲 6.不详 家庭人均收入(元)□1.<1000 2.1000~ 3.2000~ 4.4000~ 5.8000 居住地区□1.平原2.山区3.其他地区 孕产次 孕次□□产次□□ 人工流产、引产次□□ 末次月经 分娩时间 死亡时间 分娩地点□ 1.省(地、市)级医院 2.县(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卫生院 4.村接生室 5.家中 6.途中 7.其他 死亡地点□ 1.省(地、市)级医院 2.县(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卫生院 4.村接生室 5.家中 6.途中 7.其他 分娩方式□0.未娩 1.自然产 2.阴道手术产 3.剖宫产 新法接生□1.是 2.否 接生者□1.医务人员 2.乡村医生 3.接生员 4.其他人员 产前检查□1.有 2.无

死亡病例摘要或调查 初检孕周□□ 产检次数□□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a)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d)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死因诊断依据□ 1.尸检 2.病理 3.临床 4.死后推断 根本死因分类□□ 县(区)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2不可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死因□□ □□ □□ 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 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不可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 □□ □□ 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 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不可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 □□ □□ 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 填卡单位_________ __ 填卡人______ ____ 日期______ ___

医疗机构死亡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死因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获得及时、准确的死亡登记信息,依据《全国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特制定中原区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本院内的死因监测工作。 二、院内死因上报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详实登记制度。 三、按照统一格式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漏项或错项。死亡原因用中文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填写。如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生前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诊治经过以及相关慢性病史。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死亡证医学明书》内容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 四、医院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疹疗过程中死亡),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五、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对收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错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与填报医生进行核实。错误卡片由填报医生进行订正。 五、网络报告人员在7天内(从填报之日起)完成网络报告工作。网络填报时,需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

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编码。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按昭《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报告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 六、网报人员在报卡次日对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浏览,发现未通过审核的卡片,根据反馈的具体审核意见,与填报医生进行核实、订正网报数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填报医生进行订正。 七、网报人员每月对网报数据与纸质卡片数据一致性的审查工作,如发生报告死亡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及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八、网报人员每周对网报数据进行一次查重,及时删除本院所报重卡,并做好删除、查重记录。 九、每月月初下载本单位所报案数据,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保存。

孕产妇死亡报告材料卡及填卡说明书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编号1-8 ??????? 姓名常住址省市区(县) 暂住址省市区(县) 户口 1. 本地 2. 非本地 死亡时间 计划内外9 1. 计划内 2. 计划外 年龄10-11 ?分娩地点44 民族12 1. 省(地、市)级医院 1. 汉族 2. 少数民族 2. 县(区)级医院 文化程度13 3. 乡、镇、街道医院 1.大专及以上 2.高中或中 专 4. 村接生室 3. 初中 4. 小学 5.文盲 5. 家中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14 6. 途中 1. 1000元以下 2. 1000 元~ 7. 其他 3. 2000元~ 4. 4000 元~ 5. 8000元~ 死亡地点45 居住地区15 1. 省(地、市)级医院 1.平原 2.山区 3.其它地 区 2. 县(区)级医院 孕产次 3. 乡、镇、街道医院 孕次16-17 ? 4. 村接生室 产次18-19 ? 5. 家中 人工流产、引产次20-21 ? 6. 途中 末次月经7. 其他 分娩方式46 0. 未娩 1. 自然产 分娩时间 2. 阴道手术产 3. 剖宫 产 新法接生47 1. 是 2. 否

接生者48 死亡病历摘要或调查小结 1. 医务人员 2. 乡村医生 3. 接生员 4. 其他人员 产前检查49 1. 有 2. 无 初检孕周50-51 ? 产检次数52-53 ?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A B C 死因诊断依据54 1. 尸检 2. 病理 3. 临床 4. 死后推断 死因分类55-56 ? 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57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58–59 ? 60-61 ? 62-63 ? 国家级评审结果64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65-66 ? 67-68 ? 69-70 ? 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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