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出生缺陷的建议

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出生缺陷的建议
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出生缺陷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出生缺陷的建议

出生缺陷也叫先天异常、先天畸形,是指胎儿出生前即已存在的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严重的出生缺陷可能会造成终身残疾,常见的出生缺陷种类主要是神经管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先天愚型等。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XX年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5.6%,围产期出生缺陷发生率XX年每万人109.79 例,而到XX年上升到145.06例,年新增出生缺陷儿约90万例,也就是说全国每30秒就有一个缺陷儿出生,形势十分严峻。从我省看,XX年全省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6.41%,高于全国平均值8个百分点;围产期出生缺陷发生率XX年是每万人68.66例,到XX年上升到的102.16例,年新增出生缺陷儿约6万例。我市婴儿出生缺陷问题也较严重,XX年全市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左右,年新增出生缺陷儿约####多例,尽管主要指标均低于全国、全省的平均值,但出生缺陷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视。

出生缺陷是造成婴儿残疾和死亡的主要原因,除30%-40%在出生后死亡、20%-30%经早期诊断治疗可以获得较满意的生活质量外,严重出生缺陷儿中有40%将成为终生残疾。调研中我们强烈感到,当缺陷儿出生那刻起,这个家庭不仅要面临长期沉重的经济负担,更承受着挥之不去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压力,致贫返贫、拖垮家庭的情景历历在目,殷实富足的日子因出生缺陷儿而造成生活倒退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事例不胜枚举。据统计,我国累计有近3000万个家庭曾生育过缺陷

儿,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近10分之一,每年出生缺陷患儿的治疗费用需数百亿,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费用约数百亿,而给国家造成的间接费用高达数千亿,经济负担沉重。长远看,如不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出生缺陷,尽管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残疾人却逐年增多了,这不仅仅是制约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障碍,势必将成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大隐忧。

科学实践表明,出生缺陷的发生受遗传和环境等综合因素影响较大,但可预防、可干预、可控制,能够有效降低发病机率。核心是构筑人口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控体系:一是立足于不发生,强化一级预防,实施孕前综合干预,最大限度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二是立足于出生,重视二级预防,孕期及早发现,早期干预,减少患儿出生;三是立足于致残,做好三级预防,做到早筛查、早诊断,及时治疗,减少致残。防控出生缺陷是关系家庭幸福、社会发展的重大国计民生问题,是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并下大力解决的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为此,建议:

(一)政府主导,大力完善出生缺陷防控的工作机制。一是全面抓好《全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目标,完善举措,扎实推进,一招不让地解决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协调调度、规范管理等现实问题。二是全面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原筛查的基础上,实行全覆盖的免费35项筛查,并将筛查出来的病残缺陷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是坚持“免费诊疗、政府买单、城乡一致、惠及大众”的原则,以提高财政预算投入比例为主渠道,

设立市县区财政专项基金,并通过争取项目支持、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免费干预覆盖面,提高社会受益面,真正实现防控全覆盖,花小钱办大事。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出生缺陷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计生、卫生、财政、社保、民政、残联、宣传、妇联等各部门要协同作战,优势互补,实现管理服务网络的无缝隙对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家庭受益”的工作格局。(二)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体系。一是强化三级防控体系,建立服务网络。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构建以市级为龙头、县区级为核心、乡镇为平台的市县乡三级防控网络,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强化职责统筹,共享医疗资源。本着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以市级医院为重点、县级医院为主体、乡镇医院为延伸,整合县、乡镇卫生计生医疗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市县两级医疗机构要加大设备配套力度,提高出生缺陷监测水平,探索将出生缺陷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制度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发挥专家作用。本着“不求我有、但求我用”的原则,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造就一批对出生缺陷的咨询指导、疾病筛查、风险评估等专家队伍,提高防控的科学诊疗水平;建立远程专家会诊机制,提高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的准确性;建立出生缺陷分级防控机制,建立与其相配套的防控技术质量保证和评估体系。

(三)宣传造势,营造全民参与出生缺陷防控的浓厚氛围。一是覆盖要广。针对公众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主体、受益者和目标客体,要使出生缺陷预防科学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

校、进家庭,让老人重视、学生了解,使育龄人群真懂真会、自觉参与,远离危险因素,做到目标群体“一个不落”。二是形式要活。采取多元化的宣传形式,开展传统媒体与新型社会化媒体相结合,大张旗鼓地宣传出生缺陷危害和防控方法。加强高层倡导,将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文化活动、部门特色工作、职工素质培训、教学课堂之中,成为全民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效果要实。宣传的目的是提高群众认知度、参与度,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传播优生优育知识,激发公众参与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积极性,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春风化雨、持久管用。

出生缺陷防控管理制度与措施

出生缺陷防控管理制度 一、落实信息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信息员,负责本机构的出生缺陷信息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与管理工作。按要求参加相关知识培训,熟悉内容,至少一年2次。负责辖区出生缺陷防控信息收集、录入、审核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出生缺陷信息人员的培训。 二、规范信息管理流程,认真组织实施。 (一)原始登记。按开展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建立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以及筛查高风险对象和阳性患儿的随访及干预情况登记。建立产科门诊服务、保健手册发放以及叶酸增补发放登记,规范使用《山东省院分娩登记》,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并建立相关筛查登记。开展孕前优生单位应建立优生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高风险评估及咨询、转诊、妊娠结局随访、临床检验、超声检查等基础登记。 (二)实时录入。辖区和机构内活产数、产妇数、死胎死产数、孕产妇产前筛查人数、产筛高风险人数、产前诊断人数、诊断阳性人数等相关信息数据实时录入《山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直报管理系统》;辖区内叶酸应服用人数、叶酸服用人数、叶酸服用依从人数、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和知晓人数等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相关信息数据实时录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家庭档案、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出生缺陷等相关信息资料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三)信息报送。1、统计汇总乡级医疗机构上报的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孕前和孕早期叶酸增补季报。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相关统计报表的网络直报和纸质报表;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报表实行月报制。每个月完成月统计报表的纸质报表。 (四)信息审核。出生缺陷防控的信息直报工作应该执行逐级业务审核和行政审核制度。单位报表要实行双签名审核;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出生缺陷防控直报信息数据。 三、落实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数据泄漏。对信息使用的电脑要设开机和屏保密码,对出生缺陷防控信息系统内数据要严格保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信息系统中的任何信息,不得调用或拷贝信息数据另作他用,日常分析的数据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利用网络传播。 四、加强质控管理,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逐级做好信息质控管理。每季度一次质控,及时查漏补缺。定期分析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中国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方案

中国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方案 一、背景 出生缺陷是指胚胎或胎儿发育过程中结构或功能发生的异常。 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估计每年有30~40万例体表先天畸形婴儿出生,加上生后数年才表现出来的缺陷或遗传病,先天残疾儿童超过90万,约占年出生人口的5.6%。出生缺陷严重影响我国人口素质,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都对出生缺陷的预防和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了解一个或地区的出生缺陷发生水平通常采用出生缺陷监测。我国出生缺陷监测从1986年起,一直采用以医院为基础的监测方法,监测对象为住院分娩的围产儿。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初步摸清了全国主要出生缺陷的发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但由于各地住院分娩率差异较大,所获得的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某地区出生缺陷的发生状况。2003年,天津市城区、省北宁市、省建瓯市、省巩义市、省罗田县,实施了出生缺陷人群监测试点项目。中美合作预防神经管畸形国际项目亦在32个区县建立了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积累了丰富经验。2006年,原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在全国30个省(区、市)选择64个区县开展人群出生缺陷监测。2012年,进一步调整、优化了监测表卡和报告流程,形成了本实施方案。 二、目的 1. 逐步获得准确、可靠并能反映监测地区实际状况的主要出生缺陷基本信息。 2. 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3. 为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4. 为政府部门制定预防出生缺陷的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三、监测点的确定 在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点中,按以下原则选取部分区县。 1. 城市以区为单位,农村以县为单位,原则上每省(区、市)城市和农村各选1个;监测区县总人口一般应在40~50万之间。 2. 监测区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重视和支持监测工作,有配套经费及组织和人员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和其他部门、机构积极性高,具有良好的协作关系和协作机制。 3.监测区县妇幼保健网络完善、运作正常,儿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达

完整版医院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湛江农垦第二医院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我院出生人口素 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广东省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18-2020 年)》,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整合医院资源,全面 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1.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叶酸增补等 基本公共服务; 2.社区孕产妇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依从性达50%以 ,知晓率达80%以上; 3.社区孕产妇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产前唐氏 筛查率达到80%,孕中期产前超声筛查率达到80%以上; 4.医院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听力筛查达到90%以上; 5. 重型地贫胎儿在产前干预率达到80%以上,21- 三体、18- 三体综合征在产前干预率达到70%以上,六大结构畸形在

产前干预达到70%以。 、成立医院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xx、xx 工作职责 1.负责医院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具体工 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专项知识技能培训工作。 四、成立医院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xx 工作职责 1.建立社区育龄妇女名册,加强新婚、备孕、怀孕妇女 的管理,督促及时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叶酸增补、产前筛查等服务; 2.负责组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做好科室无菌操作、标本规范采集、试剂妥 善保存管理,实验室规范管理等工作; 4.指导落实三级防治措施。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科学知识,增强全民预防出生缺陷的意

出生缺陷干预培训资料全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知识培训材料 一、“出生缺陷”的概念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已经存在或出生后数年可以发现的结构或功能异常。发生原因包括遗传、环境或二者共同作用。 二、目前,我国监测到的前5位出生缺陷是: 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唇腭裂、神经管畸形和脑积水。 三、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 1、“一级预防”是孕前及孕早期阶段综合干预,通过健康教育、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遗传咨询、孕前保健、孕期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等,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2、“二级预防”是通过孕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胎儿的严重先天缺陷,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 3“三级预防”是对新生儿疾病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避免或减轻致残,提高患儿生活质量。如唇裂患儿,幼时无法吸允,喂养困难,一岁后语言功能发生障碍,对这些孩子要尽早手术修复,治疗效果极佳,越早治疗越好。 四、预防出生缺陷健康促进:

是指帮助引导待孕和已孕夫妇树立科学的优生理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过程。具体是引导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放射线和铅、汞、苯、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等,确保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减少出生缺陷风险因素。。 五、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倡导的主要容有: 婚姻法、遗传知识、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选择最佳生育年龄、孕早期保健,包括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避免接触高温环境和适当补充营养素等。通过宣传倡导,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形成健康行为,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活动的目的: 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性,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使公众了解和认识出生缺陷的危害,掌握生育健康孩子基本科学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出生缺陷高危人群: 是指存在出生缺陷高风险的人群,主要包括: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病症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的夫妇、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

出生缺陷监测实施方案

XX医院 出生缺陷监测实施方案 一、目的 获得我院出生缺陷的准确、可靠的资料,动态观察出生缺陷发生的消长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出生缺陷的可以因素,提高我院的产前诊断水平,为病因研究和干谒计划提供线索。 二、适用范围 对院内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管理和控制。 三、具体方案 1、监测对象范围和时限 (1)监测对象:在我院分娩的怀孕开始到产后7天的所有出生缺陷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和计划生育引产)。 (2)监测时限:当年1月-12月。 2、监测内容和指标 (1)监测内容:我院分娩的围产儿的有关资料(包括围产儿死亡情况);24类出生缺陷的时间、地区和人群分布及 临床畸胎学资料;出生缺陷的可以危险因素。 (2)监测指标:24类出生缺陷的畸形率;24类出生缺陷的性别、母龄别和城乡畸形率;产前检出率等;诊断依据; 缺陷儿的转归等。 3、畸形的诊断和早期矫治 由医务科组织产科、新生儿科、妇科、儿科、病理科、功能科

及围保室、质控科、统计室的相关人员组成院出生缺陷监测小组,按照《24类出生缺陷的定义、临床特征及诊断标准》对每一例畸形儿进行确诊,以保证监测质量,避免误诊、漏诊。并对可以矫治的畸形进行早期矫治。 4、资料的收集及运作程序 (1)产房出生时发现→做好原始登记(注明院内外产检次数),死胎建议尸检→报告护士长(每日的交班中汇报), 护士长核查→报告产科监测负责人登记填卡→特殊情况 报告科主任,24小时内进行科内和科间会诊,以明确诊 断。 (2)新生儿科发现→报告新生儿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填卡→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审核出生缺 陷患儿登记卡(详细询问病史),在每月出生缺陷讨论会 上,与各科沟通,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漏、补漏。 (3)妇科发现→报告妇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审核出生缺陷患儿登记卡 (详细询问病史),在每月出生缺陷讨论会上,与各科沟 通,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漏、补漏,最后将结果报给产 科监测负责人。 (4)产前发现(包括产前诊断中心、B超检查发现)先做好登记→报产科主管医生→报产科监测负责人追踪、登记, 可与儿科联系出生后的纠正治疗→出生后的反馈,有缺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管理工作 制 度 汇 编 (2015年修订) 目录 信息资料分类归档管理制度 (1) 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1)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2)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2)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3)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3) 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制度 (4) 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5) 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 (6) 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 (6)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7)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7) 妇幼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8)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1) 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11) 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2) 孕产妇死亡讨论制度 (13) 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14) 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15) 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7)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制度 (17) 儿童系统化管理制度及体弱儿管理制度 (20) 出生缺陷诊断制度 (21) 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一、结合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对全县个10个乡镇和城区医疗单位城镇社区进行质控抽查。时间从上一年10月1日—本年度年9月31日。 二、对妇幼卫生年报中所有指标进行检查,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填写妇幼卫生年报生命指标

漏报表和妇幼卫生年报保健服务指标质控结果汇总表等质控表卡册。 三、尤其对本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 产数、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漏报情况进行检查。 四、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活产儿及死胎死产漏报质控抽取全市三分之一的乡镇,每个乡镇抽取2个行政村。孕产妇死亡漏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 五、质量控制要在查阅各乡镇年报质量的基础上,走访城区各家医院、疾控中心、乡镇派出所、火葬场、计生办、并询问村医、妇女主任等知情人,了解该乡镇当年的活产、死亡情况,并深入各接生单位查阅分娩记录、产儿科出入院登记、医院死亡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乙肝疫苗接种、“降消项目”、死亡登记及住院病历等资料,积极寻找漏报线索。 六、对乡村两级的年报资料进行逐级核对。 七、10月30日前完成各级补漏,11月5日前进行网络直报,11月15日前将质控小结、质控表上德州市妇幼保健所。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为加强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规范管理,提高妇女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内数据的质量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县妇幼保健机构统一使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系统包含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妇幼卫生监测、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监测等信息资料以及孕产妇和儿童的个人信息。 二、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妇幼卫生系统妇幼安全和保管责任。

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 我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一、婚前检查 二、产前检查;免费筛查21-三体、唐筛、18-三体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 何为新生儿疾病筛查 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实行专项检查,并进行早期诊断和治疗,目的是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目前我院开展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包括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 在众多的新生儿疾病出生缺陷中,简称先天性甲减和苯丙酮尿症是引起儿童智能发育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是人口大国,在20000名新生儿中每年至少新增添PKU1700例,先天性甲减5000余例,患者按40年生存期计算,在社会上人数达46万之多,如能对这些患儿及时诊断和治疗,避免智能障碍的发生,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苯丙酮尿症 PKU是一个可以通过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从而改变预后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2.临床表现:

患儿出生时大多表现正常,新生儿期无明显特殊的临床症状,未经治疗的患儿3-4个月后逐渐表现出精神、运动发育落后,发色由黑变黄,皮肤白,全身和尿液有特殊的鼠臭味,常伴有湿疹。随着年龄增长,患儿智力低下越来越明显,年长儿约60%有严重的智能障碍;2/3患儿有轻微的神经系统体征, 在PKU典型症状出现后,诊断并不困难,但已失去最好的治疗时机,故强调症状前诊断---新生儿期的早期诊断。 3、预后 出生后一个月内接受治疗者多数可以不出现智力损害,治疗越晚,对脑的损伤越明显,因此患儿一旦确诊,应立即给予治疗,治疗越早,预后越好。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 是儿科最常见的内分泌病之一,又称“呆小病”,因先天性因素使甲状腺激素合成障碍、分泌减少、导致患儿生长障碍、智能落后。 发病率为:1:3009 2、临床表现 主要特点是生长发育落后,智能低下和基础代谢率降低。 临床特点 A.特殊面容:头大、颈短、面部臃肿、眼睑浮肿、眼距宽、鼻梁宽平、唇厚舌大、舌外伸,毛发稀疏,表情淡漠,反应迟钝。 B、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2020年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2020年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9月12日是预防出生缺陷日。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 (2020-2030年),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和妇幼健康促进工作,我委定于2020年9月12日在全国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并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在西安市共同举办现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出生缺陷早预防,健康中国我行动”,旨在引导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聚焦出生缺陷防治,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强化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从我做起、积极行动,营造全社会各尽其责、共建共享健康妇幼的良好氛围,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落实。 (一)各地要创新形式载体,强化参与互动,结合婚育人群年轻人居多、对新媒体易接受等特点,充分发挥新媒体、全媒体的独特优势,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确保活动实效。 (二)我委组织编写了出生缺陷防治核心信息及相关宣传教育材料(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妇幼健康司”栏目下载),拟定了相关宣传标语口号(见附件),方便各地参考使用。各地可根据实际制作群众

喜闻乐见、图文并茂、易于传播的宣传教育材料及文创产品,配合宣传活动的开展。 (三)各地要将本次活动作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落实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进一步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广泛开展丰富多彩、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优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群众科学孕育健康新生命,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省(区、市)及 ___于9月30日前将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及编制的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材料报送我委妇幼司。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产科管理制度大全

[常宁现代妇产医院] 产科管理制度

目录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 产科病房管理工作制度 (1)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2) 健康教育科工作制度 (3) 待产室工作制度 (3) 产房工作制度 (4)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5) 产科、儿科医师双查房制度 (5)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6) 妇幼卫生信息登记上报制度 (10)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10)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14) 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 (15) 出生缺陷管理工作制度 (16) 出生缺陷诊断制度 (16) 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制度 (17) 死婴、死胎管理制度 (17) 胎盘处置管理制度 (18) 产后访视工作制度 (18)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19) 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19)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20) 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分类归档管理制度 (21) 妇幼卫生信息归口管理制度 (21)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2)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3) 促进自然分娩实施方案 (23) 目录 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25) 人才培养制度 (30)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31) 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 (32) 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33)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33) 麻醉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34) 首诊负责制度 (35)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38) 产科三级查房制度 (39) 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40)

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 (40) 交接班制度 (41) 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 (42) 剖宫产术后审核制度 (42) 疑难病例转诊、会诊制度 (43)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44)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44) 差错防范制度 (45) 登记统计制度 (46)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46) 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 (47) 妇产科科主任职责 (47)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48) 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49) 助产士职责 (49) 待产室消毒隔离制度 (50) 目录 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50)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51) 安全管理制度 (51)

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义岗卫生院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目标 1、育龄妇女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受孕妇女叶酸服用率达到50%。 (二)年度支持性目标 1、村级管理人员相关培训率达到80%。 2、村级保健机构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90%。 3、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 4、常驻受孕妇女叶酸发放率达到95%。 5、常驻受孕妇女叶酸服用随访率达到90% 。 二、项目容 主要包括人员培训、叶酸的组织分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管理和监督评估等。 (一)人员培训:通过村级妇幼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对出生缺陷防治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保证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1、培训容 (1)项目的目的、意义和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等;

(2)出生缺陷基本知识及防治措施,出生缺陷诊断,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核心信息,叶酸的防治作用等; (3)叶酸的管理和使用,目标人群的随访,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等。 培训对象:乡卫生院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举办培训班,乡级培训采用例会方式进行,培训要求覆盖乡妇联等行政管理人员的80%,覆盖到乡卫生院、村医等医务人员的90% 。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 1、叶酸发放对象、服用时间及剂量。 (1)发放对象:本地户口及非本地户口的待孕妇女。 (2)服用时间:怀孕前三个月至怀孕后三个月。如待孕妇女服用叶酸3个月未怀孕,应继续服用叶酸,保证孕前三个月到怀孕后三个月叶酸服用。 (3)服用剂量:一般待孕妇女 0.4mg/天;曾生育过神经管缺陷、服用抗癫痫药等高危待孕妇女4mg/天。 2、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1)发放量:孕前3个月到孕早期3个月,共180天的服用量。 (2)发放登记: 1)一般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由村医或保健员负责。发放程序为:由村医或保健员收集待孕妇女信息,通知待孕妇女领取小

最新出生缺陷防控干预工作汇报材料

出生缺陷防控干预工作汇报材料 出生缺陷防控干预工作汇报材料 (2020.9.23)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是预防残疾发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市为全面落实《两纲》目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减少先天性残障,先后开展了出生缺陷监测与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现将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现状和主要工作做法向各位领导和专家汇报如下: 一、出生缺陷发生现状 我市从1996年起先后抽取市中心医院等十家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为监测点开展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 2000年-2020年我市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整体呈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301.6/万下降至2020年的114.27/万,下降了62.11%。 从城乡差别来看,出生缺陷发生率整体呈现出农村高于城市的态势,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提高,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

与城市的差距逐步缩小。 从出生缺陷发生顺位来看,2000-2009年我市依次为神经管缺陷、肢体畸形、面耳畸形、泌尿生殖系统畸形、消化系统畸形。随着医改重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我市全面实施,2010年、2020年出生缺陷顺位中神经管缺陷退居第三位,2020年神经管缺陷退至第六位,2020年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有所反弹,上升至第五位;从2020年至今,肢体畸形上升至第一。心血管类畸形的发生率呈现上升趋势。 二、工作做法 (一)做好一级预防,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我市为把好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口,一是加强了婚前医学检查工作,2020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政策实现了全市覆盖,婚检率快速上升至38.66%。二是加强了孕前保健工作,做好孕前优生咨询及检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优生五项检测,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均设立了孕前保健咨询门诊,为准备怀孕妇女提供孕前健康教育指导,婚育指导及遗传咨询。三是积极推进小剂量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工作进程,2008年,国家启动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项目

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

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市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株政办发〔2016〕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为构建和谐渌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健康渌湘”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县实施“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将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治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实行免费叶酸增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逐步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含听力筛查)。建立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长效工作机制,整合现有资源,优化结构配置,切实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健康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到2020年,孕产妇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

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筛查率达到95%以上,筛查技术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高风险孕产妇接受诊断干预率达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叶酸服用率达95%以上,服用依从率85%以上。 三、服务对象 (一)叶酸增补、婚前医学检查。准备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具备**县户籍。 (二)孕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备**县户籍;夫妻双方非**县户籍但均已办理**县居住证;符合生育政策。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具备**县户籍;父母双方非**县户籍但均已办理**县居住证;符合生育政策。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的重要意义,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相关政策和提供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程序、方法等,将出生缺陷防治宣教工作与常规婚前、孕前、孕期、优生优育等保健宣教相结合,提高宣教工作效率和可及性,提升群众自觉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意识。

2020年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docx

9月12日是预防出生缺陷日。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20-2030年),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和妇幼健康促进工作,我委定于2020年9月12日在全国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并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在西安市共同举办现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出生缺陷早预防,健康中国我行动”,旨在引导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聚焦出生缺陷防治,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强化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从我做起、积极行动,营造全社会各尽其责、共建共享健康妇幼的良好氛围,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创新形式载体,强化参与互动,结合婚育人群年轻人居多、对新媒体易接受等特点,充分发挥新媒体、全媒体的独特优势,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确保活动实效。 (二)我委组织编写了出生缺陷防治核心信息及相关宣传教育材料(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妇幼健康司”栏目下载),拟定了相关宣传标语口号(见附件),方便各地参考使用。各地可根据实际制作群众喜闻乐见、图文并茂、易于传播的宣传教育材料及文创产品,配合宣传活动的开展。 (三)各地要将本次活动作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落实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进一步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广泛开展丰富多彩、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优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群众科学孕育健康新生命,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9月30日前将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及编制的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材料报送我委妇幼司。

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

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 一、意义 为减少先天畸形儿的出生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一个重要措施。我国估计每年有30-40万例体表先天畸形儿和80-120万出生数年后表现出来的出生缺陷或遗传病等先天残疾儿童,严重影响了人口素质。建立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制度,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本市出生缺陷发生状况,为病因学研究提供线索,为制定和评价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二、目的 1、获得准确、可靠并能反映本市主要出生缺陷基本信息; 2、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3、为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4、为政府部门制定预防出生缺陷的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三、工作职责 (一)出生缺陷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开展质量控制和资料统计分析等;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咨询;收集国内外出生缺陷信息资料,定期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出生缺陷信息分析和质量控制报告等。 (二)各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本市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方案,指导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上报的出生缺

陷报告卡,进行资料分析、质量控制和上报工作。 (三)各级医疗机构为出生缺陷报告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出生缺陷儿、残疾儿童报告卡》的收集和上报工作。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首诊报告、登记、核对、自查和奖惩制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本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本辖区内区县妇幼保健所。并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四)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诊治中心,对经确诊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儿,及时将有关信息报上海市出生缺陷管理办公室。 (五)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童诊断应当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产前诊断的出生缺陷由经诊断的产前诊断中心确诊 四、报告对象 本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经诊断出生时就存在的结构和功能(代谢)方面异常的18岁以下儿童,包括治疗性引产发现的出生缺陷病例。 五、报告时限 (一)各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内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包括治疗性引产发现的出生缺陷病例),应当立即填报《出生缺陷儿、残疾儿童报告卡》,在5个工作日内直报所在区县妇幼保健所。报告的主要病种(详见附件3)。

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 篇一: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义岗卫生院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目标 1、育龄妇女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受孕妇女叶酸服用率达到50%。 (二)年度支持性目标 1、村级管理人员相关培训率达到80%。 2、村级保健机构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90%。 3、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 4、常驻受孕妇女叶酸发放率达到95%。 5、常驻受孕妇女叶酸服用随访率达到90%。 二、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人员培训、叶酸的组织分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管理和监督评估等。 (一)人员培训:通过村级妇幼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

对出生缺陷防治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保证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1、培训内容 (1)项目的目的、意义和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等; (2)出生缺陷基本知识及防治措施,出生缺陷诊断,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核心信息,叶酸的防治作用等; (3)叶酸的管理和使用,目标人群的随访,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等。 培训对象:乡卫生院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举办培训班,乡级培训采用例会方式进行,培训要求覆盖乡妇联等行政管理人员的80%,覆盖到乡卫生院、村医等医务人员的90%。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 1、叶酸发放对象、服用时间及剂量。 (1)发放对象:本地户口及非本地户口的待孕妇女。 (2)服用时间:怀孕前三个月至怀孕后三个月。如待孕妇女服用叶酸3个月未怀孕,应继续服用叶酸,保证孕前三个月到怀孕后三个月叶酸服用。 (3)服用剂量:一般待孕妇女0.4mg/天;曾生育过神经管缺陷、服用抗癫痫药等高危待孕妇女4mg/天。 2、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产前诊断与筛查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产前诊断技术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前诊断技术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依法开展产前诊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的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 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包括用孕妇血清特异性标志物进行筛查(以下称“孕妇血清学筛查”)、胎儿体表及重要脏器的超声筛查及其相关的产前咨询。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四条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诊断技术。 第五条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遵循自愿和知情选择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强制性手段要求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

第六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的监督与管理。省辖市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应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资质审批;对从事产前诊断及产前筛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 第八条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应在省辖市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省级产前诊断机构规划设置2-4个,须同时具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学、分子遗传学、生化免疫学等五项产前诊断技术并开展相应工作。 省辖市产前诊断技术机构规划设置1-3所,须同时具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学、生化免疫学等四项产前诊断技术并开展相应工作。 不具备分子遗传学诊断条件者,须与具备该诊断能力的产前诊断机构建立业务联系,签署相关协议。 第九条县(市、区)孕妇血清学筛查机构规划设置1-2所。孕妇血清学筛查技术应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亦可由省辖市产前诊断机构集中进行。胎儿体表及重要脏器的超声筛查可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对于孕妇血清学筛查高危的孕妇应在省辖市及以上产前诊断机构中进行产前诊断。原则上应转诊至行政区划所属市级产前诊断机构,如本市未成立产前诊断中心,应与相邻省辖市及以上产前诊断机构签订转诊协议。

出生缺陷防控干预工作汇报材料

出生缺陷防控干预工作汇报材料 (2014.9.23)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是预防残疾发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市为全面落实《两纲》目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减少先天性残障,先后开展了出生缺陷监测与出生缺陷三级预 防工作,现将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现状和主要工作做法向各位领导和 专家汇报如下: 一、出生缺陷发生现状 我市从1996年起先后抽取市中心医院等十家市、县级医疗保健 机构为监测点开展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2000年 -2013年我市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整体呈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 301.6/万下降至2013年的114.27/万,下降了62.11%。 从城乡差别来看,出生缺陷发生率整体呈现出农村高于城市的态势,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提高,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与 城市的差距逐步缩小。 二、工作做法 (一)做好一级预防,防患于未然。 (二)筑牢二级预防屏障,减少缺陷儿出生。 加强了产前筛查能力建设,设立了筛查实验室。一是从2004年起,开展中孕期唐氏、神经管畸形母血清学筛查工作;2010年开始 应用目前国内先进的时间分辨荧光免疫检测技术进行产前筛查。二 是建立了遗传试验室,积极开展染色体核型分析,截止目前已完成 外周血染色体检查4500余例,发现各种异常核型438例,5例国际 首报,异常占比9.73%。三是规范了产前筛查服务流程,实现市县 联动,加强高危跟踪管理,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形成了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各个县区妇 幼保健院为枢纽,各级助产机构为基本筛查点的产前筛查网络系统。 (三)做好三级预防,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减少新生儿残障的发生。 从项目开展到2014年6月底,我市遗传代谢性疾病共筛查225766例,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已达99.17%,位于全省前列,达 到了国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水平。截至目前确诊甲状腺功能减低症 患儿104例,高TSH血症22例,均给予救助、随访;确诊苯丙酮尿 症患儿51例、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儿2例,均按要求给予救助、 随访;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复筛阳性患儿65例,给予发放宣 教手册;肾上腺皮质增生症阳性患儿16例,交治疗组。经救助过的 患儿,除1例因重症肺炎死亡外,通过连续几年监测,其余患儿体 格和智力均在正常范围。救助政策的实施维持了患儿智力发育的正常。听力筛查于2012年启动,截止2014年6月底,共为97546名 儿童进行了听力筛查,听力筛查率已达94.45%,截止目前复筛阳性 患儿89人,均转往省听力筛查诊断中心诊治,听力筛查确诊8例, 均积极申请市残联人工耳蜗救助项目。 2006年我市建立了小儿外科,对小儿先天性唇腭裂、气管食管瘘、先天性膈疝、肥厚性幽门狭窄、十二指肠闭锁、肠旋转不良、 先天性巨结肠、肛门闭锁(先天性无肛门)、尿道下裂、脊膜膨出、多指(趾)等的手术治疗,以及生长发育过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矫治。累计实施缺陷矫治手术400余例。 2014年4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残联共同实施的贫困地 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我市五个县共14个乡镇开始运行。截止6 月底,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661例,听力筛查668例,无确诊病例。项目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开、规范管理、保障质量”的原则,旨在提高目标人群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率和接受度, 尽早发现项目县贫困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病苯丙酮尿症(PKU)、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新生儿听力障碍患儿,对确诊为 苯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给予康复救助,对

全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实施方案

全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XX省“十三五”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策略》(XX卫发〔XX)13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覆盖城乡居民出生缺陷预防、筛查、诊断、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明显提高。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制度基本建立,三级预防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 二、具体工作指标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提高孕产妇产前筛查率,降低出生缺陷风险发生率。 (二)加大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力度。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5%以上,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5%以上,产前筛查高危孕妇接受干预诊断率达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 (三)建立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干预体系及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

(四)提高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育龄群众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80%以上。 (五)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对待孕、在孕妇女和新生儿的伤害。 (六)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增强出生缺陷防控意识。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在院内设立宣传栏和咨询台,候诊区及接诊室放置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手册等资料,向广大育龄妇女发放优生科普知识宣传资料,为孕妇提供妊娠期保健与营养知识,出生缺陷预防、安全分娩等生殖健康指导。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各种主题宣传日,通过设立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出生缺陷健康知识。加强和学校的合作,积极在中学开展生殖健康、性安全教育等科普知识宣传,倡导减少肥胖、拒绝烟酒、保护环境等健康理念,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广泛开展社会动员,营造全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出生缺陷群防群官群治的良好结局。 (二)健全体系,提高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做好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健康监测。全面实行出生缺陷分级预防机制,竭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坚持预防为主,加强产前筛查、新生儿疾

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

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状况及干预情况研究,监测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变化趋势、出生缺陷儿的生存情况,评价出生缺陷干预项目的有效性,建立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深圳市出生缺陷监测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保证出生缺陷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为制定深圳市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二、报告对象 凡在深圳市引产(无论孕周大小)或出生(0-1 岁)的缺陷儿均需报告。 三、报告内容 在深圳分娩的0-1 岁婴儿以及引产胎儿在出生时存在的体表、内脏结构异常以及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等。主要报告属于国际疾病分类ICD10编码中先天异常的Q编码以及胎儿畸形的0编码的疾病,畸形报告标准参考《中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疑难和微小畸形报告指南》。同时报告出生缺陷的结局以及可疑危险因素。 四、报告机构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五、报告管理

(一)深圳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制定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维护妇幼信息系统,开展质量控制和资料统计分析,收集国内外出生缺陷信息资料,定期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出生缺陷信息分析和质量控制报告。 (二)各区(新区)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方案,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核查辖区各级医疗机构报告的出生缺陷, 进行资料分析、质量控制和上报工作。 (三)首次诊断出生缺陷的各级医疗机构为出生缺陷报告责任单位, 经治医生填报《深圳市出生缺陷儿报告卡》(附件1), 按照ICD10 编码的诊断进行上报。无法确诊的,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及时组织会诊及讨论。 各级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和上报工作,建立首诊报告、登记、核对、自查制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四)对于存在器官、结构异常的出生缺陷儿,应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缺陷部位进行拍摄。拍摄时尽量暴露缺陷部位,缺陷旁边应放置米尺,并注明诊断、住院号、出生日期、来源医院、产母姓名等。 (五)对产前诊断的病例应在出生后予以确诊上报。 六、报告方式 各医疗机构对深圳出生经确诊的缺陷儿(包括治疗性引产的出生缺陷病例),有妇幼信息系统的应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无妇幼信息系统的应及时填报《深圳市出生缺陷儿报告卡》,并于每月5 日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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