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图管理规定

出图管理规定
出图管理规定

总图管理制度

总图管理制度——工程部

目录 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3) 三、职责 (3) 四、工作内容 (4)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5)

一、总则 1.1 根据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目的是把我公司总图管理的工作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而全面促进连云港公司的工程进展。为今后连云港公司的工程建设提供参照性文件; 1.2按批准的总体规划及工厂总图布置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管理,保持总体规划和总图布置的合理性; 1.3 总图管理是工业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应按建设和生产的不同阶段进行全过程动态总图管理,不能中断,并作为企业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适用范围 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内部,建设和生产阶段的总图管理 三、总图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的职责 3.1、了解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图设计方案的制定,并参与协调、审查工作;

3.2、负责监督已批准的企业总图设计的实施; 3.3、负责绘制企业现状总图,并根据现状的改变而不断进行补充,修改,使总图正确反映企业建设现状; 3.4、对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有管理权,并有权检查建设用地使用情况。 3.5、监督、检查和制止违章建筑、违章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3.6、收集、整理、保管有关总图管理所需的图纸、资料、文件,并达 到完整无误; 3.7、与当地城建规划、国土管理、环境保护、绿化、消防安全、交通 运输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和业务联系; 3.8、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做好厂容管理、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消防和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4.1工程筹建阶段总图管理的工作内容: 4.1.1、对于新建工程,应根据设计和建设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建设区域内的总图基础资料,查清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各种管线、古墓、文物等),并应将资料整理成册存档; 4.1.2、对于老厂必建、扩建工程,应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的现状图和地下管线图及其它隐蔽设施资料; 4.1.3、应及时了解企业总体规划和总图运输设计情况,并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审查工作; 4.1.4、对已经验收的测量控制网点、水准点及用地边界标桩等,要加强维修、管理、防止损坏、丢失。 4.2 工程施工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内容: 4.2.1、按上级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总图运输设计文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无权更改总图运输设计,如需更改,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4.2.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场地总平面图的审查工作,施工单位的永久性和半永久性设施不得占用企业建设用地及发展用地;

本科交换生学籍管理规定

本科交换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为规范本科交换生的学籍管理,保证跨校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选派的学生应是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主要输送到国内其他重点高校进行交换培养。交换生应按时赴对方学校报到。学习期满,交换生须在后继学期开学前回我校注册上课。 第二条选派交换生的程序为:教务处根据与对方学校达成的交换生培养协议,启动选拔程序。经学生自愿申请,院系推荐,最终报送教务处审批。交换生人选确定后,教务处将名单送学生处和相关院系备案。 第三条交换生在对方学校一学期修读的学分数应不少于20学分。在对方学校的选课过程中,交换生应优先选择修读对方学校培养计划中与我校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第四条交换生在对方学校修读的课程和学分,经调整后,可转换成我校相应的课程和学分。 第五条课程名称及性质的调整:交换生在对方学校修读的公共必修课程,若与我校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则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专业课程名称与我校教学计划中相近的,可调整为我校教学计划中的名称。公共选修课程可采用对方学校的课程名称;若是我校教学计划中没有的课程,属于专业领域的,可作为我校的专业选修课;不属于专业领域的,可作为我校的公共选修课程。 第六条学分的调整:对于实行学分制的高校,若对方学校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我校教学计划中该课程的学分,以我校所确定的学分为准;若对方学校课程学分小于我校教学计划中该课程的学分,以对方学校的学分为准,不足的学分用我校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补足。对于不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可根据对方学校该课程的学时数转换为学分数,一般18学时作为1学分。若学分不足,可用我校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补足。 第七条成绩的调整:对方学校采用百分制的课程,按百分制予以记载;对方学校采用等级记分制的课程,根据我校规定按等级制予以记载。这些课程的绩点可采用我校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交换生返校后,须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交换生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院系根据对方学校提供的学生成绩单,进行审核和认定,并报教务处备案。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的调整工作由教学院长或系主任按上述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 HG 20571—2014代替 HG 20571—1995 第一章 化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 本规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09]104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石化协质发[2009]13 6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委托中国天辰工程有限 公司组织修订。 本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1995。 本规范的修订依据近年来国家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审批程序的变化和对新建企业安全卫生设计的要求,在总结多年来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计和化T.企业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 本规范共有7章。其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安全、职业卫生、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安全卫生机构。 本规范与HG 20571—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前言和第2章“术语”; 删除了附录“初步设计《安全卫生篇(章)》内容”; 在修改、补充原标准的基础上重新编排本规范的目次与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的技术内容由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1号.邮政编码:300400,电话:022—,传真:022—),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査人: 主编单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员 :杨玉兰石晶 陆 徐 峰 英 魏建民 张春丽 刘新伟 李荣 李勇 马国栋 主要审查人 员 :段天魁 魏 涛 肖慧高 陈为群 王世芳 刘晓林 戴志平 王晓民 李凤强 孙利民 吴晓军 姜英 隆丹彤

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精心打造 Q/TGGF 通钢集团股份公司企业标准 Q/TGGF.GL-L3-17-2015/A 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2015-11-11发布2015-11-11实施

目次 前言.............................................. XI 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图管理办法 (1) 4 总图规划的编制 (1) 4.1 通钢股份公司运营发展部是辖区内总图管理的主管部 门,具体负责指导总图规划的制定参与总图图纸的审查。 (1) 4.2 在辖区内承担总图设计的部门,必须具备相应的规划 设计资质。 (1) 4.3 编制总图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辖区远景发 展的需要,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布局,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应使总图布置科学合理。坚持少占地、少拆迁,尽量 利用原有设施的原则。 (1)

4.4 总图设计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放火、防爆、防洪、 满足交通管理的需要,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先进美观的要求。 (1) 4.5 辖区内工业及民用设施的设计要同时完成美化、绿化设计,确保美化、绿化与工程施工同步完成。 (1) 4.6 新区开发和老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长远发展的需要。 (1) 4.7 总图设计图纸必须给全建筑物的转角、所有管线的拐 点、变坡点、变径点、分叉点、管井等特征点的坐标和标高。设计变更通知单,与总图位置有关的,设计院要给出 变更后的坐标和标高。 (1) 4.8 编制总图规划所依据的测量及其他基础资料必须准确,设计者要经现场踏勘核对后再使用。 (1) 4.9 总图规划的管理及实施 (1) 4.10 在辖区内从事总图规划管理,实施工程建设的单位必 须依据本办法和审查批准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造物及管线的位置,确因设计不合理或地

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一、图纸会审管理制度的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对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的管理,减少因施工图纸会审认识不够引起错误施工,使项目工期、成本、质量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的建设工程,其施工图纸会审,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具体制度 1.项目内部图纸预审制度 项目接到图纸后,项目技术部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审(对于“重、大、特、新”项目,应通知公司或者分公司技术部门参加图纸预审),并提出预审记录。 图纸预审后,项目技术部组织参与预审的人员,针对预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工程特点及要求。 图纸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平面图、立面图、系统图是否一致、有无错误。 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图纸上材料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材料一览表是否相符。 图纸经预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2、图纸会审制度 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内部图纸预审后,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于“重、大、特、新”项目,应通知公司或者分公司技术部门参加图纸会审)参加正式图纸会审。 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会审组织 由项目技术部对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 会审内容 基础资料齐全、可靠,正确处理远近期发展关系; 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等有关规定。 设计说明是否完整、清楚明确,对设计和技术要求提供是否齐全; 设备参数选择是否正确,在设计文件中对设备参数提供不完整,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矛盾或有无漏项等问题; 审查施工图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是否考虑施工、维护方便。 审查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会审程序 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 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人员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会审时,由项目技术人员提出自预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资料员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管线、户内管线、穿跨越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会审记录(由资料员执笔) 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交流人员管理规定

交流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述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交流人员管理,调动交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员工交流工作,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实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邦惠控股公司及下辖各小额贷款公司因工作需要任(聘)职、挂职、借调的交流人员(以邦惠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或邦信小贷公司发文为准)。因个人原因等其他因素进行异动的人员不属于交流人员范畴,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管理职责 邦惠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各小贷公司人力资源岗要按照管理权限,对异地交流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促使交流人员综合考核工作的制度化。 交流人员到邦惠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小贷公司人力资源岗)报到后,由人力资源部(岗)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安排交流人员工作、办理交流人员生活及相关待遇等事宜。 邦惠控股公司综合管理部(或小贷公司行政后勤岗)负责安排交流人员的住宿。 第四条有关定义 (一)交流人员:指经公司批准组织调动,未转移户口关系或没有在工作地安家的交流任(聘)职、挂职、借调的人员。 (二)异地交流人员:指经公司批准组织调动,未转移户口

关系或没有在工作地安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流任(聘)职、挂职、借调的人员。 (三)交流任(聘)职:任职是指任免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命某一同志由原单位前往其他单位担任某一职务的行为。 挂职:在一定时间内,以具体的职务委派到其他单位,培养锻炼的一种临时性任职行为。 借调:因用人单位欠缺具有某种才能的人员或因临时性工作或因员工发展需要,由原单位暂时“借”到用人单位任职的行为。借调人员要从严控制,按规定报批,一般时间掌握在3个月之内,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特殊岗位,其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未经批准擅自借调人员的,视同违规操作处理。 (二)交流的类型: 1.从地域上划分为:同城交流和异地交流。 2.从公司主体上划分为:邦惠控股公司人员交流到小贷公司、小贷公司人员交流到邦惠控股公司或小贷公司之间的人员交流。 (三)交流人员的待遇,是指交流人员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及劳保福利等待遇。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五条考勤管理 交流人员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相关规定,严禁迟到、早退、旷工行为。 第六条休假审批 交流人员请假在5天以内的,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假期管理规

化工企业总图的布置原则

化工工艺设计--总图的布置原则 一、装置布置设计必须采取三重安全措施 首先预防一次危险引起的次生危险,其次是一旦发生危险,则尽可能限制其危害程度和范围,第三次是次生危险发生以后,能为及时抢救和安全疏散提供方便条件。 二、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 (1)满足生产和运输的要求: (2)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 (3)满足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三、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操作、检修和施工的要求 1、可操作和管理。 2、一个装置能够长期运转,需要对设备仪表和管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 检修。 3、可施工。 4、在装置布置设计时应将上述操作、检修、施工所需要的通道、场地、 空间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在竖向布置和管线布置的要求: (1)竖向布置主要满足生产工艺布置和运输,装卸对高程的要求。 (2)管线布置,工程技术管网的布置及敷设方式等的合理对生产过程中的动力消耗以及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四、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要求,考虑工厂发展,留有余地。 五、装置布置设计应适应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 1、结合所在地区的气温、降雨量、风沙等气候条件和生产过程特点以及某些设备的特殊要求。

2、结合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 3、装置布置设计应结合地质条件。 4、装置布置设计考虑风向的影响,主要为了尽可能避免因风向而引起的火灾和尽量减少因风向而造成的污染。 六、装置布置设计应力求经济合理 1 、节约占地减少能耗 2、经济合理的典型布置 七、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用户要求 八、装置布置设计应注意外观美和绿化环境 绿化,美化环境,可减少粉尘等危害,应与平面布置一起设计。 7.3 总图运输 7.3.1总平面布置原则 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遵循防火、防爆、消防、环保和安全等有关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气象等条件,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使近期的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做到远期指导近期,以近期体现远期,做到人流、物流合理,生产区域与辅助区域功能分区明确。结合工厂的远期发展,节约用地,充分考虑到卫生防护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根据厂区地形特点、化工产品生产工程的特点和各类建筑物的功能,进行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合理、处理流程通畅、有利生产、方便管理。 7.3.2 总平面布置 生产装置着重按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作业的连续性进行布置,主要有厂房、仓库,车间与车间之间、车间与道路之间按建筑防火规范要求和总图设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充分考虑各装置之间物料互供,缩短管线连接距离,在装置间和装置内衔接紧密,工艺流程

设计管理规定

设计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一.设计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设计管理制度。 二、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改进必须按设计程序进行。 三、新产品的设计和老产品的改进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用户要求。 四、新产品的开发由公司安排计划、技术科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每次新产品设计应指定设计负责人,负责人对产品的性能、结构形式、审定、批准,进行审批签字。 六、新产品图纸进行认真审阅后按规定进行校对、审核、工艺、标准化、审定、批准,进行审批签字。 七、产品设计过程中按规定进行设计评审。 八、产品图样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办理试制审批手续,然后进行试制生产。 九、产品按有关规定鉴定后,再办理批量生产审批手续,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新产品开发设计评审制度 为保证产品功能、质量、成本与进度,满足计划或合同的规定,在新产品开发的不同阶段,对产品开发的设计方案、产品结构、性能、工艺性、技术经济指标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发现并纠正设计、试制工作中存在缺陷与不足。 一、设计评审的组织

设计评审工作由总师办召集,成员主要由不直接参与被评审产品开发设计、不直接承担设计责任的企业中各方面(如设计、工艺、检验、标准化、供应、销售、财会等)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 二、设计评审的分类 根据新产品开发不同阶段的要求,设计评审一般可分为:初步设计评审;技术设计评审;最终设计评审;工艺方案评审等四类。 ⑴.初步设计评审。是对设计任务书及总图(草图)的评审,以确认计划任务书(或合同)要求的满足程度。以及是否具备满足这些要求的条件。 ⑵.技术设计评审。是对产品的总图,主要另部件图(草图)及设计计算书等的评审。以确认设计的正确性、合理性。 ⑶.最终设计评审。是对设计改进方案的评审,以确认设计改进的正确与完善,以及是否具备小批试制或试生产条件。 ⑷.工艺方案评审。是对工艺方案,工艺文件等评审,以确认工艺设计的正确、合理与完整性。 三.设计评审的内容 1.初步评审的内容 ⑴.满足用户要求的程度与产品标准(国标、行标)的符合性。 ⑵.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原理采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⑶.总体结构的合理性、工艺性、可靠性、耐用性、可维修性及安全与环境保护。 ⑷.操作方便性、宜人性及外观与造型。 ⑸.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工作能力、自动保护能力及措施。

分享会管理制度

分享会管理制度(试行) 1、总则 1.1、通过分享会的举办,每位会员沟通分享,可以有不同程度的成长; 1.2、实现有效管理,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1.3、提高每位学院对社会,对企业,对家人的责任感,提高每位员工的素质能力; 1.4、集思广益,提出各类有效的分享形式; 2、参加人员 2.1、全体会员; 2.2、特邀嘉宾讲师; 3、分享会时间和地点 3.1、时间和地点安排: 3.2、全部分享会时间的时间安排表,由核心小组成员商定后确定。 4、分享会内容及会员要求 内容 4.1、全体分享会: 4.1.1核心小组组织并且策划,邀请嘉宾讲师,进行30分钟的授课,课件形式围绕(有效沟通、情绪管 理、九型人格、生命智慧等) 4.1.2、各个小组选派代表进行分享沟通; 4.2、核心小组分享会: 4.2.1、有必要时对涉及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4.2.2、各小组组织分享会的成果汇报; 4.2.3、各小组会员增减情况统计汇报;

4.2.4、对学会的建议和意见; 4.3 、小组分享会: 4.3.1、每个会员都可以分享案例和故事,大家给到及时的回应; 4.3.2、对小组内会员的进步进行表扬肯定; 4.3.3、形式多样,可以开展茶话会、野外郊游等,促进彼此的了解; 4.3.4、小组要将经典的案例记录下来,汇总存档; 会员要求 4.4.1、会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 4.4.2、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提前告知组长; 4.4.3、会员通讯工具应调为无声或关机状态,若有重要来电,请示意主持者,批准后可外出接听; 4.4.4、会员发言必须坦诚,公平公开地实事求是得进行沟通; 4.4.5、各个分享会时间不得少于1 小时; 4.4.6、每次分享会都必须签到,留档保存; 4.4.7、会员要尽量发言,锻炼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4.4.8、每月会议不到3 次又无请假者,自动离会; 4.4.9、核心小组成员要积极做到带好头,献计献策,为学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4.5.0、每位会员参与活动均是AA制,不可拖欠费用,一旦发现就上学会黑名单; 4.5.1、学会暂时不缴纳会费,但也不排除预缴纳分享会活动经费的情况; 4.5.2、会员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参加学会,可以随时申请退会; 4.5.3、学会内所有会员均是平等关系,不可以欺凌侮辱他人,尊重他人的意愿; 5、附则 5.1本制度由核心小组制订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经全体会员同意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5.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6、附表 《分享会签到表》《分享会过程纪要》 海宁乐学热享会 2012-06-19

高等院校国际交流工作人员 管理制度

外事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际交流日益增多,根据学院的外语教学和外事活动的需要,为了加强我院外事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外事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第一条 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法令,遵守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外事接待工作中的有关纪律和规定,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形象。 第二条 外事工作由学院国际交流处处统一管理,一切重大事项由学院董事会和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树立外事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创新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服务热情周到,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中,内外有别;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涉及国家机密的事情。 第四条 与外籍人员的交往中,不得谈论与学院党务、校务、财务等有关的不宜公开的事情。 第五条 不得向外籍人员发表对本校、部门和教职工的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 第六条 注重政治学习,保持清醒头脑,具有高度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感性。与外籍人员工作时,应注意东西文化的差异,求大同存小异,以工作为重,坚持原则,注意方法,互相尊重,取长补短。 第七条 将保密与自律视为我国每一个遵纪守法公民的义务和职责,对违反该制度的人或事;轻者,给予校内一定处置;重者,交国家公安、检察和法制部门制裁。 第八条 根据外籍教师使用要求,起草聘请计划,及时向教务处、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上报聘用外籍教师计划,并做好外籍教师的物色和聘请工作。 第九条 根据教学任务要求,在人事部门的协助下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并认真执行外籍教师工作方针政策和合同待遇规定。 第十条 全面掌握外籍教师情况,建立外籍教师档案,按时上报外籍教师情况统计表、聘用外籍教师成果报表及外籍教师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的教学、生活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GB_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目录 前言 (2) 1总则 (3) 2术语 (3) 3厂址选择 (4) 3.1一般规定 (4) 3.2技术要求 (5) 3.3居住区 (6) 4化工区总体布置 (6) 4.1一般规定 (6) 4.2交通运输 (7) 4.3公用工程设施 (8) 4.4仓储设施 (9) 4.5居住区 (10) 4.6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10) 4.7固体废物堆场 (10) 5总平面布置 (11) 5.1一般规定 (11) 5.2生产设施 (13) 5.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4) 5.4仓储设施 (16) 5.5运输设施 (17) 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18) 6竖向设计 (19) 6.1一般规定 (19) 6.2设计标高的确定 (20) 6.3阶梯式竖向设计 (20) 6.4场地排水 (21) 6.5土(石)方工程 (22) 7管线综合布置 (22) 7.1一般规定 (22) 7.2地下管线 (23) 7.3地上管线 (24) 8绿化设计 (30) 8.1一般规定 (30) 8.2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31) 8.3卫生防护林带 (33) 9运输设计 (33) 9.1一般规定 (33) 9.2企业铁路 (34)

9.3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37) 9.4企业码头 (40) 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0) 附录A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42) A.1投资强度 (42) A.2建筑系数 (42) A.3厂区利用系数 (42) A.4工厂容积率 (43) 附录B土壤松散系数 (44) 附录C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45)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3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力求有较强的适应性,对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能起到指导作用,大力推进我国的化工总图运输设计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实践,参照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和成熟理念,总结了几十年来我国总图运输设计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化工、石油、医药及铁路等行业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l5号院l号楼中乐大厦406房间,邮政编码:iOOlOi,传真:010一5137278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QD总图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 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总图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总图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总图工程(道路及管线)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本规程所指综合管线是指给水管、排水管、煤气管、电力、电信、有线电视、安保监控等各种小区内管线。 3. 职责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 管理流程 5. 管线综合协调及图纸会审 配合前期召集各管线设计单位及环境设计单位召开综合协调会,审查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已得到相关行业接口部门的认可。 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重点审查建筑单体与管线、区外管线与区内管线的接口有无问题。 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 审查各配套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 审查各配套施工单位人员的施工经验、素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到位情况,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对不能满足要求的,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特殊管线得到接受部门认可的除外)。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 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重点把握各配套管线的先后施工顺序,避免相互干扰。 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时,是否已充分考虑到对其余成品或自然环境的保护措施。 材料及工艺

根据不同的配套管线,检查各施工单位所用的材料是否已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对新材料、新工艺,工程管理人员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艺交底,必要时邀请质监站、供货方参加。 事中及事后控制 管道施工及验收 复核道路各种管道定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定管道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一般要遵循由深到浅的施工顺序,即最深的管道先施工(如污水管、雨水管等),然后施工较浅的管道(如煤气管道、上水管等)。 复核各种管道的垫层与基础的厚度、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复核各种管道检查井的坐标、井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检查各管道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管道连接完成后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有闭水试验要求的,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闭水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填写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隐蔽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隐蔽。 检查各管道回填的材料与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检查各管线的穿路管有否遗漏。 组织人员对管道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道路垫层施工与验收 复核道路的定位放样工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复核路基持力层土方的质量和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土路基两侧临时排水沟有否考虑。 检查路基垫层的材料、铺设方法和压实、厚度方法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复核路基垫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组织人员对路基垫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道路基层施工与验收 检查道路基层材料(主要为三渣)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材料的试验报告。检查道路基层铺设前的顶标高是否已做好标记,并复核铺设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检查道路基层铺设顺序是否合理,铺设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检查道路基层压实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基层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组织人员对道路基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各种管线穿线、调试 检查各种线路的材料有否生产合格证、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各种线路中继设施的设置位置是否合理。 检查各种线路的调试情况是否已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道路面层施工与验收 检查道路面层材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材料的检验报告。

办公会管理制度,

院长办公会管理规定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责任分工、工作流程、会议资料的编写及归档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院长办公会的管理。 二、总则 (一)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是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医院重要事项,听取、审议、决定其他事项报告的会议。 (二)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①涉及医院“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重要事项; ②需要院长办公会听取、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1.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医院章程》《西飞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院长办公会决议的事项。 2.其他应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院长办公会议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制度和流程办事,依据其职责、权限,对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 3.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议题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对其可行性、潜在风险和预期效益作充分评估。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4.坚持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遵循国家政策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四)院长办公会的组织 1.院长办公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持召开。

2.正式参加人员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医务科科长、质量控制科主任、护理部主任、经管科科长、总务科科长、门诊部主任、人力资源室主任组成。 3.必要时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4.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也可由主持人提议临时召开。 三、职责分工 (一)医院办公室 负责议题的征集、汇总和审查;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含会议通知、会议场所、设备和上会资料的归集);负责会议签到、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 (二)职能部门 负责申报议题;征求相关部门、领导意见;负责编制上会汇报材料和议题论证报告,并在院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负责会议决议相关内容的执行和反馈。 (三)医院党委、纪委 负责对职能部门申报议题是否涉及党风廉政要求进行甄别,给出意见反馈。 (四)医院工会 负责对职能部门申报议题是否涉及职工利益进行甄别,并协助议题申报部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给出意见反馈。 (五)参会人员 1.主持人:决定需要上会的议题、会议时间,提出增加的列席人员;主持会议,具有对议题的表决权;负责批准会议纪要。 2.正式参会人员:出席院长办公会成员,参与议题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具有对议题的表决权。 3.列席会议人员:列席院长办公会,参与议题讨论,接受提问,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院长办公会工作流程 流程名称:院长办公会工作流程

集团公司人员双向交流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人员双向交流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团内双向交流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不同部门、公司之间的交流,为管理骨干、潜力职员的成长提供更为有效的途径,现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双向交流的方式: ●从集团总部到一线单位工作0.5~6个月; ●从一线单位到集团总部工作0.5~6个月; ●在一线单位单位之间的相应部门或岗位工作0.5~6个月。 二、双向交流的对象: ●到XX一年以上,工作表现优异、富于进取的职员或者管理人员, 经过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均可进行双向交流。 三、双向交流的办理程序: 1、各单位人力资源中心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前半个月编制双向交 流计划表。 2、各单位或部门进行推荐或个人申请。 3、初步确定双向交流人选: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职员表现以及培养、储备人员的需

要,罗列潜力人员名单; ●各部门将甄选的人员名单提交各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办公室审 查; ●人力资源中心征集个人申请双向交流的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中心或办公室人事负责人组织各部门经理进行总评: 部门经理介绍本部门候选人的业绩表现、能力评价、改进/提升要点、发展建议;其他部门经理发表看法;人力资源中心经理结合各部门的意见作出鉴定 4、确定推荐双向交流人员的名单、交流方向、时间期限。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确定的人选编制交流计划表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根据交流计划表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制定个 人双向交流计划安排。 ●通知双向交流人员的主管上司、人事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交流人员接获交流通知按计划开始实施交流。 四、双向交流人员的待遇 1、双向交流的人员的薪金由原单位发放。 2、到异地进行双向交流的人员无出差补助,按50元/天的标淮 计发补助费,补助费由派出单位计发 3、到异地进行双向交流人员的自行解决进餐问题,需要安排住 宿的由交流所在地安排入住职员招待所,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企业总图管理规定.(018)

南京钛白公司企业总图管理规定 (GPRO?TB―JS/JS018―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土地和建筑管理法规,保持企业总体规划和总图布置的合理,为把我公司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发展协调,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企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总图管理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三条总图管理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并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实行科学管理。 第二章总图管理的归口与职责 第四条本企业总图管理工作是在分管技术的付总经理领导下,由技术中心具体负责,资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 第五条参与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图设计方案的制定,并参与协调、审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监督已批准的企业规划总图的实施。

第七条负责绘制企业现状总图,并根据现状的改变而不断进行补充、修改,使总图正确反映企业现状。 第八条对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有管理权。技术中心在征地手续完成后,须交一份产权图和核准用地通知单给副总经理,以便及时反映到企业现状总图上。 第九条监督、检查和制止企业内违章建筑、违章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收集、整理、保管有关总图管理所需的图纸、资料、文件,并达到完整无误。 第十一条与当地城建规划、国土管理、环境保护、绿化、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和业务联系。 第十二条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做好厂容管理、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消防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总图管理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工程筹建阶段总图管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对于新建工程,应根据设计和建设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建设区域内的总图基础资料,查清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各种管线),并应将资料整理成册存档。 2.对于老、扩建工程,应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现状图和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流程图.doc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流程图1 某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某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修订、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某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规章制度是公司为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奖惩而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等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共分为三类: 一类是公司根本规章制度,主要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结构方面的制度; 二类是公司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指规范战略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风险管理、业绩考核、法律事务、综合管理等基本业务的制度; 三类是公司具体规章制度,主要指规范具体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以及为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工作标准、业务流程、作业指导书等。 1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

强制性标准,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兼顾稳定与时效性原则: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功能定位、管控模式及管理重点相适应,在确保相关制度相对稳定运行的同时,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断评价和更新; (三)适用性原则:符合企业实际,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 (四)统筹兼顾原则:注意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与管理流程协调和匹配,避免重复制定和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交叉和遗漏。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职能业务对应规章制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部门职能业务所需的规章制度的系统策划,组织制定规章制度,以及对现行规章制度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进行补充或修订,以保持制度体系的完整和有效。 第六条规章制度应当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参与部门、具体规范或标准、生效条件、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程序类规章制度还应明确实施程序,并附流程图。如有以新的规定取代原规定的,应当写明予以废止的原规定名称、文号及废止时间。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内容用条文表达,每条可以分为款、项、目。条文较多的,可分章,章可分节。规 2

国际交流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办理流程

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特设立《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规定学制内(3年)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所申请的会议日期在当年5月31 日之前); 2、申请者以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身份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提交的论文被本学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受,有组委会正式邀请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口头报告且论文全文或摘要被会议论文集收录; B.壁报展示、摘要被会议论文集收录且有5分钟左右口头发言; C.壁报展示且论文全文被会议论文集收录; D.壁报展示、摘要被会议论文集收录且本会议为行业顶级会议。 3、申请者具有一定的对外交流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口头学术交流; 4、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原则上应是由国际专业学会或协会主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与申请者所学专业相关; 5、每名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只享受一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资助,且在本基金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支持已获得学校其它公费资助出国机会的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额度 主要资助往返交通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和住宿费,资助额度按照本基金预算相关规定由申请人提出预算并填写预算表,导师和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确定。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办法。 三、申请程序 1、博士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预算表、承诺书》,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 2、导师、学院主管领导就国际会议的学术影响和申请者参加学术会议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优秀者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人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层次高低和申请人的条件,在综合考虑各学院受资助博士生比例的前提下进行择优资助; 4、获批准资助的申请人在出国(境)前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页查阅、下载相关出国(境)审批文件,办理出国相关手续。 5、会议结束后申请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总结表》,同时提供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②国际会议论文集首页复印件及被收入的论文复印件;③护照首页、签证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④参会者本人在会议现场照片。 四、附则 1、参会申请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之前,学生为会议所付任何费用,均为自愿行为,请慎重考虑,风险自担。 2、对已获批准资助的会议,申请者不得随意改变或放弃,因特殊客观原因放弃的,应向研究生院备案说明,否则取消本次资助资格,且不再受理下次申请。 3、本管理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最新修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1号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最新 修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2015年5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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