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制度

药品采购制度
药品采购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由药学部负责全院临床用药的供应管理工作。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销药品(同位素药物由使用部门自行管理)。

2.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药学部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3.采购员按照医院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供应目录及临床用药需求执行采购计划,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资质、制定付款计划、药品招标品种筛选备案等采购相关工作。

4.依据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手册》,结合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管理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学部部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保证药品供应与合理库存及必要的应急药品储备。

5.凡采购本院《基本药物手册》以外的临床用药,应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学部部长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6.药品采购必须认真执行药品招标、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项法规。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7.药品采购员对经营企业资质实行备案管理。向药品经营企业索取加盖该企业的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即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推销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

8.药品采购员应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经营(生产)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并按法规要求为对方提供本院相关资质文件。

9.医疗机构集中招标品种按招标药品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购新药严格执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过的目录,做好资料备案,按规定渠道采购。药品采购员通过网上采购下定单、电话订货等方式采购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11.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如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未中标及价格倒挂等情况,应立即请示有关部门,停发使用药品,通知各组将清点剩余的药品退回药库,办理退库手续。

12.临床使用缓慢和近期药品,视具体情况,决定与临床联系督促使用或向

供应商换货。

13.退药给供应商时,采购员需将清退药品的有关情况与供应商说明,经药学部部长同意后,办理退货手续,进行实物与账目退货,注明退货原因。

14.调价换票。采购员根据调价药品金额亏损情况(如调后购入价低于原购入价),与供应商联系,将需要进行调价换票的药品数量,报予供应商进行调价换票。

15.药品采购员应与药学部部长等人员加强信息沟通,协商解决日常药品供应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药品采购供应工作规范运行。

16.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规范工作行为,恪守职业准则。有关采购业务联系等一律在办公室商谈,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

药品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及采购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合同法》、《贵州省医疗机构药品 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必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药品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须经专业和有 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人员索 取供货方的材料,填写“合格供货方档案表或首营企业审核表”。报请单位专门机构或负责人审核同意。 4、应索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 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在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 保管后,药剂部门必须保留随货同行单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8、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

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9、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10、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采购流程及管理制度

采购流程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2. 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2)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3)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3.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馈赠、回扣、贿赂等,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合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4)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4.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市场行情经常性的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采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 4. 采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管理部或其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二、采购方式 1.一般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原辅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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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岳阳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每两周采购一次。中草药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7、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 8、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9、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4)欠款情况。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年70号)和《湘潭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13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

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采购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部门:采购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4) 第一节采购计划编制制度 (4) 第二节采购预算管理制度 (6) 第三节月度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8) 第三章采购计划管理流程 (10) 一、采购计划工作流程 (10) 二、月度采购计划增补流程 (11) 第四章相关表格 (12) 一、购买申请单 (12) 二、紧急采购申请单 (13) 三、物资采购计划表 (13) 四、年度预算采购表 (14) 五、采购变更审批表 (14) 六、计划外采购申请表 (15) 恩施和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提高生产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采购部隶属生产系统,受生产和财务双重领导。 第二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物资采购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由采购部负责。负责公司(包括肥料厂)全部物资采购(除食堂物资外),包括生产用的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行政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实验用品、试验材料;基建材料采购。 第三条、根据各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物品、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进行采购。 各部门下达采购计划应严格根据申购单下达,应详细列明采购材料名称、时间、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 第四条、采购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质量原则、进度配合原则、公平竟争原则。要求以招标或类似的方式进行,向多家供应商发招标或采购函进行询价和质量比较,在材料质量保证不影响公司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质优价廉、同质价低的原则采购。 第五条、按照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定价、请购、订购流程进行。 第六条、对于进行大宗采购或经常采购的供应商,在采购前应当签订采购合同,货款支付时间上尽量延伸展期和固定周期。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药品网络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药品网上采购制度

东明县中医院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为落实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 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定执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 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合理用药、公开遴选的原则,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山东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 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配送能力强、配送速度快、服务信誉好的原则,从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 购管理网的药品配送企业范围中择优选取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 4、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确定后,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在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内,认真履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按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药品品规、生产厂家、采购价、采购数量,按药品采购计划发送采购订单。 5、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药剂科 专人负责,医院各药房和药库负责人根据临床需要和实际库存量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交药剂科审批分管院长签字,药剂科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对纳入山东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必须在网上采购,不得擅自网外采购。国家 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和放 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网上药品采购工作要保证网络交易信息安全性、保密性。 6、药品采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

公司采购制度及流程

物资采购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资采购具体内容 第三章:采购业务原则和权限管理 第四章:采购流程 第五章:申请付款基本流程 第六章:预付款及定金管理 第七章:应付帐款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九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业务流程,防范采购业务风险,控制采购支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降低采购成本和付款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具体内容 一、本制度所指采购物料具体指: 1、日常办公用品、耗材:笔、打印纸、笔记本等。 2、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硬盘、汽车等。 3、生产设备:所有生产用的机器、工治具等。 4、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保险柜等。 5、接待用品:水果、烟酒、礼品等。 二、本制度所需招标的支出具体指: 1、大设备支出。 2、工程项目支出。 3、房屋建筑物支出。 第三章:采购业务原则和权限管理 一、采购业务原则 1.公司所有采购业务均由相关对口采购人员负责。 日常办公用品、办公家具、接待用品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生产设备及其他由配件部负责. 2.供应商的选择应遵循三家报价的原则,如为单一供应商或独家供应商,采购部门必须加以说明或解释; 3.合同管理原则,需要招标的采购必须按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与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 4.为了节约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一般采购业务应尽量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统一采购,寻找供应商并签定年度供应协议,减少紧急采购; 5.年度供应协议每年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评估,总经理批复后,决定是否更换供应商; 6.采购货款除小额(1000元以下)采购外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7、各类采购严格执行预算审批额度,超过预算或有特殊情况的需执行追加预算程序。 二、本公司应按以下采购权限进行采购: 1.公司采购部是负责物品采购的管理部门。 2.在保障服务和节约成本的前提下,价值1百元以下的物品(除定点采购外)经公司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公司采购员于当地采购。 3.招标项目采购支出,须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后进行招标,后由采购部执行采购。 4.公司各部门协助采购并监督和审查各采购活动。 第四章:采购流程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学部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学部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从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学部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库管理员每周根据药库库存和药品销耗量向药品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学部主任审核后由药品采购人员在河南省肿瘤药品供采平台(SPD)向供应商发布采购计划,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采购计划,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配送药品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学部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临时药按照《河南省肿瘤医院临时用药采购办法》执行。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七、对省卫生厅公布的列入不良记录企业的任何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两年内不得采购。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九、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管理规定及紧急预案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制度及紧急预案 为了积极推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小组成员: 组长: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管理工作 组员: 1.按照上级分配的采购任务配备、使用中选药品,在切实保证中选药品用量基础上,优先选择其他价格适宜的品种,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2.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3.将中选药品纳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优化用药结构, 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4.药剂科由专人管理,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药品采购必须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厂家及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国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

量制定采购计划,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5.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 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 6.集中招标药品在采购活动中出现长时间供货不及时等其他不能供货原因,经小组及药事小组成员讨论决定选择优质、价廉的药品暂时替代,确保临床用药。 7.按照分配的采购任务配备、使用中选药品,在切实保证中选药品用量基础上,优先选择其他价格适宜的品种,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8.不得采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 9.强化临床风险评估,制定应对预案,做好物资准备和窗口引导,做好用药情况监测及应急处置。 10.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 2020.4.20

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操作

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操作 一、目的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采购的物料及其它消耗品 三、基本原则 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四、工作程序 (一)采购基本事项 1、日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品)采用现需现购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人员负责采购。 2、非日常用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较大型办公器材及物料)在采购时候应进行比价,与供应商洽谈,控制成本。 3、采购前需要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总经

理审批后(注:5000以上的金额采购需要董事长审批)再填写款项支付申请单,领资金再进行采购;提交固定资产申购单前,采购金额在五万以下的采购人应提供至少三家采购物品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进行比价,择优购买;采购金额达到五万以上的则进行招标。4、采购应索要发票,金额小的没有发票应该索要收据,网络采购应保留聊天记录和付款证明。 (二)、采购申请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请购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于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成本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人制定采购计划,收集需要采购物品的信息。 2、对需采购的物品进行询价、议价、获取准确的价格信息,采购金额在五万以下的采购人应提供至少三家采购物品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进行比价,择优购买;采购金额达到五万以上的则对外进行招标。 3、成本采购部决定购买时,填写“采购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请购单”。 4、申请单或请购单填写完成后按照流程进行审核,分别经请购人、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药剂科,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179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 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 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 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的 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 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 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定执行,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

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合理用药、兼顾特需、集体决策、公开遴选的原则,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配送能力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医药公司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药品采购行为,确保从合法供货单位采购合法的药品,杜绝违法违规采购和不合法药品的采购,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 2.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采购的管理。 4、职责 4.1采购员(企业负责人兼任)为企业药品采购的专门人员,企业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采购药品。 4.2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供货单位及所经营药品品种进行合法性审核。 5、制度内容 5.1采购员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品采购操作规程》进行药品采购,遵循“以销定购、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5.1.1依据企业制定的《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制度》审核确认后,供货单位具备合法资格,该供货单位拟供应药品具备合法性后方能自该单位采购药品,不得自未确定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及个人采购药品。 5.1.2采购员自经质量管理员审核确定的拟购药品的合法性后进行该药品的采购。不得采购未确定合法性的药品或不合法的药品。 5.1.3采购前采购员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不得从未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1.4采购中涉及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和进口药品的,应先依据相关制度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通过质量管理员审核批准,方可进行采购。杜绝从未经审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采购未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和不合格的进口药品。 5.2因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对供货单位及其人员、采购药品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和拦截,采购药品时必须在计算机系统编辑采购订单,防止

资格无效、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2)

市立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省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药库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为落实安徽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安徽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定执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合理用药、公开遴选的原则,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安徽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安徽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配送能力强、配送速度快、服务信

誉好的原则,从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的药品配送企业范围中择优选取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 4、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确定后,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在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内,认真履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按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药品品规、生产厂家、采购价、采购数量,按药品采购计划发送采购订单。 5、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医院各药房和药库负责人根据临床需要和实际库存量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交药剂科审批分管院长签字,药剂科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对纳入安徽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必须在网上采购,不得擅自网外采购。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网上药品采购工作要保证网络交易信息安全性、保密性。 6、药品采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7、医院要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政策。所有采购药品不得高于挂网价。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前公司采购工作状况: 因多种原因,目前公司许多采购工作不能按照正规流程进行, 多由物资所需部门或技术部门单独确定供应商采购,公司采购部门人员有被架空的趋势,导致许多采购工作失去其作用,并直接导致公司竞争被动、效率低下、成本上升。由于其他岗位人员的谈判技 巧及方法上的非专业性,容易导致物资采购成本过高,成本核算较慢,影响公司整体工作的开展等情况。公司考虑到新的制度实施, 大家有个适应过程,因此在以较缓的速度等待大家理解并推行。但不希望公司的苦心给大家形成误解。在采购制度的推行上,公司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分工与要求是明明确确的;对每一笔采购发生是否合规,管理者时刻都在关注着。20XX年,公司辛苦运作的个 别工程项目都是因操作无章法甚而违规,致使公司在竞争中极其被动,只得在付出了更大的努力乃至舍掉利润后才拿下了项目,教训惨痛而深刻。因此,希望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 并在工作中不断改善。不合理的采购行为是注定要被停止的。利益所在,众目关注,望大家都能坚定自觉的按规而行,而非迎风摇曳! 二、目的:

统一采购流程,对采购过程进行规范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资源成本与降低资金采购成本,保 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三、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所有经营产品、工程物资、办公资产类、其他临时 用物资、经营中所需要的服务等。均需依照采购原则与流程,统一 由采购部门负责。 四、采购部职责: 1、采购部负责公司所需物资与服务的采购。 2、采购部负责确保采购物资的质优价廉以及供货的及时率。 3、采购部应根据财务状况合理使用资金。 4、采购人员努力锻炼、学习相关工作能力:如成本意识与价 值分析能力、预测能力、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 专业知识。 5、采购工作由采购部经理具体组织,并按相关原则及流程报 批。 6、每一项具体采购工作,采购部门可以接受其他相关部门的 建议,但不受 其他部门撑控。采购部不可违反货比三家的原则。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XX县人民医院 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杜绝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促进医院健康有 室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后,慎重填写《医院新药采购申请表》,并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二)、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需要提交专科用药申请。中成药一般由中医科提出申请。西医科室申请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品应听取中医科专家意见。

(三)、《新药采购申请表》可以在内网药剂科专栏下载填写。表格填写应认真,填写后交该科室主任签字,再由提出采购申请的临床医师(或科室主任)送交到药品采购办公室。 《新药采购申请表》不允许药品推销人员或其他人员代取、代写、代送。经药事会审核对《新药采购申请表》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等形象的申请表作为无效申请表。 首先召开一次药事预备会,会议应对该次申请的新药进行初审,根据药品评选原则原则决定入围品种(说明规格、剂量、剂型等,对申请新药的规格、剂量、剂型等可以进行讨论调整),提交评审专家组投票。投票方法:投票前申请人向专家组说明申请品种理由或由药事委员会相关人员介绍申请品种相关信息。分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为确定新药品种通用品,专家组队对预备会讨论入围的品种进行投票,专家组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票通过,如果通过品种数量多于预备会决定需要通过的数

量时由高票到低票选取。第二轮投票为确定的新品种的厂家,药剂科整理对通过的通用名在浙江省集中采购招标网中标相同规格、层次的所有厂家提供给专家投票,专家组投票结果以高票产地入选我院新药品种。 (三)、评审专家组由院药事会委员中6名固定委员和医院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9名专家组成。随机抽取专家过程中,应在院纪检监督下进行,由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来进行(抽取),在会议前二小时通知参会人 员。 第六条一次性药品采购(范围)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抢救车必备药品。 (二)、患者在院治疗抢救急需,医院无替代品种的药品。 (三)、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技科室有关的诊断用药。 (五)、医院科技研究需要药品。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管理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杜绝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品除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外,应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购、自销。 二、药品的选标: (一)选标的原则: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省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 (二)以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为依据,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组织医院药品遴选专家在中标目录范围内遴选医院基本用药品种。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不得违反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三)优先遴选的品种: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品种; 2、列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质量优异且价格低廉的品种; 4、仿制国外药品疗效确切,可替代进口药品的品种;

5、医院临床常年应用质量稳定,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品种。 (四)严格控制的品种: 1、药名、外观与医院现用的同类品种极其相似,易混淆的; 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3、列入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4、注射剂超过40元/支(瓶)或片剂等其它剂型超过25元/片(粒); 5、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五)一品两规的规定: 1、一般情况下医院药品为一品一规; 2、输液制剂一个品种能够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3、特殊使用的药物(针对专科药物)经药事会研究同意后能够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4、剂量要求严格需要准确使用的药物经药事会研究同意后能够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5、一品两规的品种原则上选择不同质量层次的药物,或成人及儿童使用的两种规格。 6、基本药物可一品两规。 三、药品的采购: (一)根据药物遴选专家的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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