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学术论文)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学术论文)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学术论文)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摘要车险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针对我国车险的现状,借鉴了美国、日本在车险方面的先进经验,找出存在的差距,并据此提出我国车险体系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汽车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叉引发了复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经过世界各国保险实战证明,车辆保险是防范化解车辆风险,解决速一社会问题的唯一有效办法,并且因其效益和规模成为财险公司最重要的险种。中国车辆保险市场已具备一定规模和特色,但因发展历史较短,还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现状的分析,使人们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我国汽车保险市场。

关键词:保险汽车发展

Abstract

Perf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auto insurancesystem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China auto industry. Based on the current status andadvanced experience ofUSA and Japan, gap is foundout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China insurancesystem is p resented.With the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increasing car ownershipAutomobile travel convenience to people, because of the traffic accident-caused complex as a serious social problemChina's vehicle insurance market has a certain scale and characteristics, but due to the relatively short history, there is insufficient. This article on China's automobile insurance analysis of the market, enables people to more clearly understand our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Keywords :insure automobile develop

目录

摘要 (1)

Abstract (2)

1. 我国汽车保险现状及发展趋势 (4)

1.1汽车保险的现状 (4)

1.2汽车保险的发展趋势 (6)

2. 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现状及分析 (8)

2.1车辆事故中的受害者保障程度不足 (8)

2.2 强制实施第三者责任险是一大进步 (9)

3、我国汽车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的分析 (10)

3.1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是历史的趋势 (10)

3.2强制汽车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10)

3.3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是必然趋势 (11)

3.3.1 责任保险 (13)

3.3.2意外保险 (14)

4. 我国车险行业经营方面问题突出 (15)

5. 2010年车险市场五大趋势 (17)

5.1 小排量汽车增长改变客户构成 (17)

5.2 竞争转向以服务手段吸引客户 (18)

5.3开辟新渠道电话投保越来越多 (19)

5.4加强监管市场环境不断改善 (20)

5.5转变经营理念强化风险识别能力 (21)

总结 (22)

致谢 (23)

【参考文献】 (24)

1. 我国汽车保险现状及发展趋势

1.1汽车保险的现状

根据公安部信息。如下图1-1:

图1-1

汽车保有量逐年上升,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超1.7亿。2009年上半年,中国私人机动车保有量近1.36亿辆,占机动车总量的76.84%。从单车2000元左右到几千元不等的保费来看,车险市场容量很可能稳定在2000亿以上。因为我国各财产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60至70%以上。汽车保险业务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吃饭险种”。汽车保险业务的效益已成为财产保险公司效益的“晴雨表”。如下表1-1:

2006年-2008年国内汽车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名称/年份2006年2007年2008年1-8月

保费收入(亿元)1107.871484.31184.19

同比增长29.10%34%16.63%

占产险公司业务比重70.10%71.10%68.58%

从市场份额看,我国车险类别已分化明显,并且人保、太保和平保呈三足鼎立态势,人保占主导的格局,三大产险公司占据了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其中人保财险占到41%左右的市场份额,太平洋占11%,中国平安占大约10%的份额,分

列前三甲。当然不同地区也有一定区别。如下图1-2、1-3、1-4:

图1-2

图1-3

图1-4

1.2汽车保险的发展趋势

1.1.2 强制汽车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世界上最初将车辆损害视为社会问题的是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它于1925年起草了保险史上举世闻名的强制汽车保险,并于1927年公布并实施。由于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强制性,不管汽车所有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此险。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目的是使受害人得到基本保障,受害的第三者可以依法取得下述权力:

(1)直接追诉。第三者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直接向保险人直接求得赔偿。

(2)求偿权利不受保险单条款的限制。受害人的求偿权利可以依据强制保险法的规定独立取得。

(3)故意损害亦可求偿。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者获得合理的保障,维护了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为此,美国、英国和日本先后实施了强制性汽车责任保险。现在,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都强制车主投保汽车责任保险(内容有第三者人身伤害保险、无过失人身伤害保险、未保险汽车保险等)以及个人伤害保险,并要求随车出示有效证件。日本机动车赔偿责任保险是一种负责人身伤亡赔偿的保险,也是一种强制责任保险。

我国于1984年提出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险,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推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三者责任保险将成为机动车辆定期安检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如不按国家规定投保,国家公安部门有权扣留车辆。这无疑是我国现今的汽车保险制度改革与世界接轨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1.1.3 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是必然趋势

由于从车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有其固有的缺点,而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恰恰弥补了从车主义的本质缺点,它的特点有:

(1)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易于调动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积极性,对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明显,具有奖优罚劣的作用。

(2)保险费的负担较为合理。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将驾驶员的本身因素都纳入到保险费率厘定的考虑范围,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科学计算,使得投保人的保险费负担比从车主义的汽车保险合理。

(3)可以限制汽车安全性能差的汽车泛滥。采用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保险费主要取决于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赔付得多,就要多交保险费,使得被保险人在谨慎驾车的同时,愿意选择性能较好,事故率较低的汽车驾驶,从而限制了汽车安全性能差的汽车的泛滥。

由此可见从人主义的保险制度是汽车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美国,买全额保险时的保险费从六七百美元到数千美元不等,保费的差别因人而异。同一项保险,因投保人的年龄、性别、驾驶经验、违规记录、抽烟与否、婚姻与否、居住地点等个人因素的不同而保费也有差异。

在日本,保险公司实行保费的等级制度(分为1-20级),即按照以往的理赔情况对投保人的保费进行划分和调整。例如,客人在投保期间无事故,那么第二年就可以上升1个等级,保费也随之减少;而如果发生过索赔事故,则在续保时原则上会被调低3个等级。

我国自新的保险法实施以来,各大车险公司为加大市场竞争力,纷纷加强了从人主义因素,如前面提到的无赔款优待和续保保费优待,以及保费的制定。从人主义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以其经济兼公平的优点赢得广大投保人的信任。

2. 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现状及分析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车辆保险的实际历史仅有2O年左右,经历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独家经营到今天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多元化竞争的发展历程。迄今为止,我国车辆保险市场已经具备相当的规模和自己的特点。但是,在现行车辆保险制度存在缺陷。市场经营者和监管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暴露了很多问题,在这里我们只针对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2.1车辆事故中的受害者保障程度不足

我国是一个有着近13亿多人口的大国,却是一个汽车的小国。至2002年底,全国汽车拥有量只达2053.17多万辆,平均近85人才有1辆汽车近四年我国汽车拥有量平均增长10%,2003年1—8月商品零售中汽车销售增长264.6%。远远高于同期商品零售平均增长9.5%的水平。但是,由于现存体制的不完善,我国车辆保险的投保率偏低。1999年我国在用车辆的投保率不足55%,这个数字与日本1992年自由投保的汽车保险对人赔偿保险的整体普及率78.6%都相差甚远。这使得大量交通事故后,相当一部份受害者因肇事者未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至2002年。我国车辆保险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十几个附加险种供投保人选择。而保户的需求主要集中在车辆基本险上。对于附加险的需求却参差不齐。保户参加车辆保险主要寻求基本保障,在经济条件和保险意识的限制下.还未上升到对更高层次保险保障的需求,这使得处于附加险范围内的受害者利益得不到保障

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虽分别设有5万、1O万、20万、5O万、100万及100万以上六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000万.但其赔偿以每次事故为基础。加之相当一部分投保人往往从缴纳保险费多与少的角度选择赔偿限额。而非从保障角度考虑。总体赔偿限额确定都相对较低。绝大部分为5万元,以致一旦遇到多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保障的不充分性也就随之凸现出来。反之,对于少数投保人有超过1000万赔偿限额的需求,在现有的车辆保险制度下也不能得到满足。这也成为

导致受害者不能得到足额补偿的原因之一。运作的法律基础薄弱,也导致这一结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之前,我国并无任何强制责任保险的规定。尽管不少省市规定了车辆上牌、年检都必须先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但从法律意义上说第三者责任保险还不属于强制责任保险。中国保监会也将车辆保险定位于商业保险,因此实施过程中仍遇有较大阻力。比如说.当交通事故认清责任后,肇事者没有上车辆保险。而且也没有能力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那么受害者就得不到他应有的赔偿.造成受害者必须自己承担损失。在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后,由于具体的强制保险的配套措施不完备。实际上目前仍以商业保险替代强制保险。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

2.2 强制实施第三者责任险是一大进步

肇事逃逸也是原因之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有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丧葬费的义务。面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承担所有的肇事逃逸车辆预付资金的义务,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会损害广大车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为了追求经营利益必将会想办法将这部分掼失弥补回来,这样会影响到车险保户索赔时的利益,而且在具体的操作上也有诸多困难。

3、我国汽车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的分析

美国的汽车保险是目前世界上最完善的汽车保险之一。无论是保险制度还是监管、保险种类, 保险费率都具有代表性。

3.1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是历史的趋势

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有其自身的缺点,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恰恰弥补了这些欠缺。欧美一些保险制度的改革者率先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引入汽车保险中,美国有26个州立法确定了无过失汽车保险的法律地位。目前,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保险提供了医疗费用赔偿、工资损失赔偿、受害人必要的家务雇工费等一系列保险赔偿。在此制度下,当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时,不管被保险人是否有过失,保险人均按照实际损失给付。但由于保险作为一种有偿的特定的法律关系,它的赔偿额度是有限的。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起诉界限为2000美元,北达科他州为5000美元。

虽然无过失汽车保险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汽车责任险,但它作为法定的基本给付,不受民事侵权责任的法律体系和过失认定限制,省略了不必要的举证、诉讼等过程,与过失保险相辅相成。所以,无过失汽车责任保险虽然在本质上为非强制保险,但为了适应政策上的需要,一般将其列为强制保险或强制保险的一部分,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的事故损害补偿功能。

基于以上原因,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是完善汽车保险损害补偿功能的有效手段,是现代汽车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绝大部分汽车保险还在遵循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在以后的改革中,加大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3.2强制汽车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世界上最初将车辆损害视为社会问题的是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它于1925年起草了保险史上举世闻名的强制汽车保险,并于1927 年公布并实施。由于强制汽

车责任保险的强制性,不管汽车所有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此险。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目的是使受害人得到基本保障,受害的第三者可以依法取得下述权力: 直接追诉。第三者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直接向保险人直接求得赔偿。求偿权利不受保险单条款的限制。受害人的求偿权利可以依据强制保险法的规定独立取得。故意损害亦可求偿。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者获得合理的保障,维护了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为此,美国、英国和日本先后实施了强制性汽车责任保险。现在,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都强制车主投保汽车责任保险(内容有第三者人身伤害保险、无过失人身伤害保险、未保险汽车保险等)以及个人伤害保险,并要求随车出示有效证件。日本机动车赔偿责任保险是一种负责人身伤亡赔偿的保险,也是一种强制责任保险。

我国于1984年提出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险, 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推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三者责任保险将成为机动车辆定期安检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如不按国家规定投保,国家公安部门有权扣留车辆。这无疑是我国现今的汽车保险制度改革与世界接轨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3.3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是必然趋势

由于从车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有其固有的缺点,而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恰恰弥补了从车主义的本质缺点,它的特点有: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易于调动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积极性,对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明显,具有奖优罚劣的作用。

保险费的负担较为合理。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将驾驶员的本身因素都纳入到保险费率厘定的考虑范围,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科学计算, 使得投保人的保险费负担比从车主义的汽车保险合理。

可以限制汽车安全性能差的汽车泛滥。采用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保险费主要取决于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赔付得多,就要多交保险费,使得被保险人在谨慎驾车的同时,愿意选择性能较好,事故率较低的汽车驾驶,从而限制了汽车安全性能差的汽车的泛滥。

由此可见从人主义的保险制度是汽车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美国,买全额保险时的保险费从六七百美元到数千美元不等,保费的差别因人而异。同一项保险,

因投保人的年龄、性别、驾驶经验、违规记录、抽烟与否、婚姻与否、居住地点等个人因素的不同而保费也有差异。

在日本,保险公司实行保费的等级制度(分为1~20级) ,即按照以往的理赔情况对投保人的保费进行划分和调整。例如,客人在投保期间无事故,那么第二年就可以上升1个等级,保费也随之减少;而如果发生过索赔事故,则在续保时原则上会被调低3个等级。

我国自新的保险法实施以来,各大车险公司为加大市场竞争力,纷纷加强了从人主义因素,如前面提到的无赔款优待和续保保费优待,以及保费的制定。从人主义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以其经济兼公平的优点赢得广大投保人的信任。

保费费率中的精算主义

关于费率的制定,现在大多数汽车保险先进的国家都采取了保费费率的精算主义。如美国: 美国绝大多数的州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另外还存在两种计划: 9 级计划和270级计划。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两个因素共同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主要因素有:

据机动车最高车速不同可将机动车分为4档:标准车、中级车、运动车及高速车。标准车费率水平最低,高速车费率水平最高。在安全驾驶员计划下,根据司机经验和技术不同分为5档: 0档、1档、2档、3档和4档。酒后驾车肇事的司机,将被归入3档,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司机会被归入0档。

车况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那些质量不过关的低档车及出险频率高的二手车费率水平就高,安全性能高的高档车,新车费率水平就低。地区因素。同样一辆车在美国各州投保, 车险费率是不同的。马萨诸塞州车险费率水平最高,亚拉巴马州车险费率水平最低。大多数低费率的州位于美国南部和中西部较落后的地区;高费率的州位于人口密集、生活水平高的地区。

车型因素。根据实际理赔情况来看,旅行车和客货两用车碰撞损失率最低,跑车的碰撞损失率最高大约为前者的4倍。

心理因素。美国从70年代以来就使用仪器对驾驶员的适应能力进行判断。

该仪器分为A,B两种类型。A型仪器可以测试出驾驶员注意力集中的程度、持续性和耐力。B 型仪器分析人的心理适应性,根据每个人不同的情况区分费率。被保险车的数量。当被保险车数量超过一辆时,被保险人会获得超过一个车的折扣。日本风险细分型机动车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以三井住友海上的主力产品“MOST. 家用”为例,其费率厘算方面最大的特征就是采用机动车的用途和“驾驶颜色”作为费率厘算的要素。机动车用途分为业务、非业务、休闲三种,驾照颜色分持有人连续5年以上无违规行为的金色驾照和普通的非金色两种。其他厘费要素有:驾驶人年龄、性别、驾龄、居住区域、车上是否有安全装置等。按照以往的赔付情况,将客户分成1 - 20个等级,再按照理赔情况进行调整,不同等级采用不同的车险费率。日本通过保费自由化的改革,短短几年就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国外的车险有完善的风险分析和控制体系。发达国家的风险系数多达二三十种,每一种还有很多等级,车险费用精算、地域系数因种类、地域而异。我国因费率刚刚开放,还不够完善。为了在全球化的市场下生存和发展,以后要适应市场, 用精算来控制风险和体现公平。险种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趋势

车险事业发达的国家,车险种类及体系一定会很完备。拿美国来说,美国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项目繁多,大的种类通常包括几项:

3.3.1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法律要求车主必须购买的。当驾驶人因自身过失造成对方汽车损坏或身体受伤时,保险公司将支付所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有限额的赔偿。碰撞保险和非碰撞保险

碰撞保险和非碰撞保险所承保的内容互相独立。碰撞险是指保险车辆在意外事故中发生碰撞和倾覆的情形,非碰撞险指碰撞以外其它形式的破坏损失。汽车责任险

美国的汽车责任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医疗费用险、未保险驾车人保险(含未足额驾车人保险) 。

3.3.2意外保险

此外,通常情况下,美国的车险还有意外保险。由此可见,美国的汽车保险遍及社会的各个角落,兼具多样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特点,为其国家的人民生活安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我国的汽车保险体系无论从保险制度、保险监管还是保险险种体系上与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着很大差距。为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我们的车险,必然遵循以下趋势发展

4. 我国车险行业经营方面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车险经营还处在市场初期阶段。法律制度滞后,风险控制和市场监管能力相对较弱,致使后续众多问题出现,其中主要的问题有:车险在销售过程中回扣率偏高、车险案发频率加大、从而导致理赔率增加。我国保监会规定车险销售可提取8%的返利,但实际中往往更高。由于当前汽车经销商掌握市场客户约至80%。几乎独掌了汽车保户市场。保险公司出于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动机.往往需要借助汽车经销商来销售车险,因而给予汽车经销商大量的回扣。保费大部分被汽车经销商拿走。一般的汽车经销商可以得到保费的2O%一30%.最高的可以拿到40%一50%。广州曾经一度达到70%。一些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互相勾结,抓住新车往往不大容易出险的特点,收取保费后却不交给保险公司,而以“应收保费”名义挂账。一年保险期限过去.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进了代理人的腰包,而如果出险。保险公司又会以没有收到保费为由拒绝理赔,使车主蒙受损失。

车险发案率高,导致理赔率过高。其原因有三:第一。保费增长速度低于承保车辆的增长速度。2003年开始实施的车险费率市场化,使得车辆承保数量剧增,但由于保费增长速度(7%)低于承保车辆的增长速度(15%),使得车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第二,新手增多,这直接导致了赔付率的上升。199X年的出险率为2O%左右,而2o03年上半年的车辆出险率则高达8O%以上,如此高的出险率,自然保险公司的赔付率直线上升。赔付率的上升,则连带着导致车险利润的下降。

车险理赔业务赔案水分极高,大约占到了20%一3O%,其中相当大的部分是骗保、诈保。虚报零件赔付价格。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使保险公司个别理赔员常常与汽修厂和不正规汽配商私下串通。通过向正规汽车零件商询问价格作为参照,多报,虚报价格,以次充好,向保险公司报出进口或国产正常产品价格,但给用户提供的却是低档甚至是伪劣的产品,以赚取不正当利润。这与骗保。诈保等行为共同构成了车险行业的“黑洞现象”。在现实中.这种现象比较普遍。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我国汽车保险市场问艇的严重性,也正是由于我国车辆保

险市场现状的不尽如人意。所以它未来的发展路程必将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追求完美的过程。

5. 2010年车险市场五大趋势

5.1小排量汽车增长改变客户构成

在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半、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多项利好政策影响下,车险市场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而随着小排量汽车的增加,车险市场客户群也随之发生改变。

“汽车市场快速增长的一个重大因素是国家的政策措施:2009年1月,将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这给车险市场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拉动新增车险的增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如是说。

针对今年的车险市场,他表示,2010年财产保险市场将可能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重要原因在于车险市场的增长潜力。“2009年我国汽车销售量在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半、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多项利好政策综合作用下激增了50%,从而带动了车险的较快增长。2010年,作为国家支柱性产业之一的汽车行业将继续受到政策的激励。”郝演苏说,2009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2010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其中,行业最为关注的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另外,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也由13个扩大到20个。在这些政策的促进下,车险市场能够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从而带动财产保险市场的增长。

“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已经降低了2010年小排量汽车的税收优惠,购置税从2009年的5%提高到了7.5%。”郝演苏说。

“随着小排量汽车车险占比的逐渐增高,车险的销售区域,正逐步向一些不发达地区延伸。”中国人保车辆保险部市场开发处副处长李文昱说。

他认为,小排量车的增加首先使得客户群体发生改变。不发达地区的一些驾驶员与城区的司机在驾驶习惯、交通意识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另外,当地交通状况与大城市也存在着差异。小排量汽车车险的快速增长,带来客户群的改变,

无论是出险还是理赔,都会给车险行业带来一些挑战。比如说农村地区,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各种类型车辆的混杂程度较高,风险可能会更高,对保险的需求也会更强一些。

李文昱表示,针对这些额外问题,人保财产一方面将从承保角度加强风险选择,另一方面也注重与相关部门一起做交通安全、交通教育方面的宣传。“我认为,小排量汽车增长这么快,尤其是农村地区,加强当地安全教育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这样的效果可能会事半功倍。”

5.2竞争转向以服务手段吸引客户

随着车险从保费和条款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服务水平与质量成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险公司围绕车险展开的一系列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举措,使得车险理赔时效明显加快,服务范围也不断延伸。

现在车险在险种结构、保费费率等方面越来越趋向统一,车险行业的竞争正逐渐从依靠价格优势争取客户,转向从服务上入手吸引客户投保。

“人保车险的服务一直都是在不断延续,不断丰富扩展。”李文昱介绍,人保开展的“金牌服务工程”以不断创新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客户;“车险理赔无忧”为快速赔付铺平了道路;“服务达标活动”让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电话直销”让便捷服务取得新突破。“每年我们都会搞客户服务节,节假日期间我们会在一些旅游景点,对一些出险客户提供理赔服务。人保还在很多地方推出‘车险管家’服务。客户出险后只要把车交给我们,之后的相关事宜包括修车、理赔等都不用操心了。我们修好之后会把车送到客户手中,实行理赔的全流程服务。”李文昱说。

平安车险2009年则推出“万元以下、资料齐全、三天赔付”的社会服务承诺,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对赔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包含1万元)的车险保险责任事故案件,在客户提交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承诺3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审批并通知付款;未能达成上述承诺的案件,平安将以银行活期利率10倍的罚息(按日结算)赔偿客户。截止到2009年底,符合平安车险万元3天理赔承诺赔案约350万件,承诺达成率超过99.87%,件均承诺时间0.46天。

“服务承诺不仅体现了社会责任,也带来了效益。2009年平安保费的强劲增长与服务提升密切相关。”平安产险运营中心车意险理赔部副总经理曹阳说,2009年在“万元以下、资料齐全、三天赔付”车险服务承诺出台后,又恰逢国家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各项措施,从去年二季度开始车险业务有了非常明显的增长,远超过市场平均水平。据统计,2009年平安车险保费收入296.01亿元,同比大增52.7%,市场份额升至13.7%。

保险公司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最终受益的是广大车主。随着保险公司服务的延伸,车主们不必再为定损、理赔等烦恼,而且还可以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临时救援、酒后代驾等特色服务。

5.3开辟新渠道电话投保越来越多

车险电销渠道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发展车险的必经之路,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打造符合监管要求的集呼叫中心和配送系统于一体的车险电销业务。

“我自己的车险就是通过电话渠道购买的!”采访人保财险电子商务部总经理蒋新伟时,他这样说。

打一个电话,就有保险公司人员上门来收取车险保费、送车险保单。电话销售车险以其低成本、低价格的优势,正成为财险行业越来越热的渠道。

“电话车险舍去中间环节,采用电话直销模式,大大降低了中间成本,在这种直销模式下,保险公司直接让利给车主,这种创新的销售模式得到了保险商、保监会和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可。”蒋新伟说。

最早进行车险电销的是平安财险。2005年,平安首次尝试电话直销时只有2.5亿元的保费收入,2008年电销收入16.4亿元,而到了2009年,其收入预计超过30亿元。

“增长速度如此快,我们也始料未及。”平安财险电话车险新闻发言人卢金胜说。他介绍,以上海市电话呼入量为例,2009年4月,该公司电销中心平均每天呼入电话近400个,11月份平均每天800个,12月超过1200个。目前,平安电销车险占其个人车险业务的15%,而从整个电销行业来看,其占整个电销行业的比例更是超过80%。

人保财险作为第二家涉足电销车险的公司,其发展也极为迅猛。自2009年2月开展电销以来,已接入200万次电话,有12万个客户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了车险。

“电话只是个渠道,其背后需要一个专业的团队来支撑销售、理赔和服务,而这也是电话车险不断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卢金胜告诉记者,2009年平安产险在全国各机构设立专门的电销业务部,平安也成为第一家在全国各地专门设立电话车险管理、服务团队的保险公司。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电话车险的销售必须集中管理,但保单配送、收费、理赔等后续的工作则必须依靠各地机构配合支持。如何打消部分车主认为电话车险只做销售、后续服务无法保证的误解,更有效地做好终端的服务,是平安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卢金胜介绍,此次调整后,平安产险有近500人的专业电销管理、服务团队,分布在全国各大市场,在业务的协调和客户的服务上将更有效率。至此,平安电话车险以上海总部为空中指挥、销售中心,各地业务部为地面执行团队的专业运营系统模式初定。

据悉,除了平安和人保,如今还有太保、大地、天平等10多家财险公司涉足电销渠道,今年这一渠道无疑将为更多的消费者带来便捷和实惠。

5.4加强监管市场环境不断改善

“见费出单”、车险理赔规范等一系列监管要求改善了车险的市场环境,使得整个车险业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行。可以预计,今年我国车险的经营情况将进一步好转。

“产险业实现扭亏为盈,特别是承保效益有实质好转,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保监会2008年8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在2009年得到全面落实,尤其是占保险费规模70%的车险市场。”郝演苏告诉记者,保监会从源头上加强对市场行为的刚性约束,通过实施“见费出单”制度,应收保费和截留、挪用保费等风险得到遏制。同时,通过规范车险理赔环节、增加理赔信息透明度、建设车险信息平台、规范费率浮动因子使用和出险违章控制等业务流程,车险市场价格无序竞争的空间得以压缩。

汽车保险论文

摘要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投保汽车保险来保障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然而一些投保人缺乏对汽车保险条例的认识,在出现事故时往往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及事故纠纷。本论文对保险条款中的拒赔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并对现实生活中的案件进行了详细分析。 关键词:缺乏认识;保险拒赔;拒赔条例

Abstract More and more people through the insurance auto insurance to protect the personal and property safety, however some of the insured automobile insurance regulations lack of understanding, in accidents tend to be subject to insurance company repudiation of claims, bring needless loss and accident disputes. The insurance clauses in China regulations detailed interpretation, and real life cases were analyzed in detail. Keywords:lack of awareness; insurance exclusions; twelve ordinance

绪论 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随着汽车社会拥有量不断提高,各类车辆事故保险理赔量大幅增加,车辆维修以及保险理赔过程中发生的保险拒赔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的障碍。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车辆保险拒赔案件,给许多车辆保险投保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损失。其中主要是由于当今社会的复杂性,保险公司为了避免不良分子利用汽车保险进行骗保,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容易产生空挡的情况而颁布了许多特殊的条例,来保障公司利益。在车辆保险拒赔案件中,投保人缺乏对保险条例的认识,对许多的特殊保险条例不知道,没有很好的认识以至于在发生事故后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及纠纷。 第一章当今汽车保险行业现状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5%左右,占全部保费的20%左右。亚洲地区的日本和台湾汽车保险的保费占整个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更是高达58%左右。 在我国各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的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60%以上。保监会统计显示,2010年1-8月,全国车险保费收入705.92亿元,同比增长18.9%,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比重为67.7%。 随着汽车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扩大,保险条例及保险合同的不断完善,使许多投保人对现在的保险条例更加深入的了解。然而,有些投保人在投保时面对保险条例及保险合同的多和复杂没有仔细的阅读,就签订了保险合同,以至于在日后生活中发生了许多保险拒赔的案件。 第二章汽车保险拒赔案件的分析 一、案例一

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浅

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浅析 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是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希望能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又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末,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的方式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创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可以加保汽车火险,但要增加保险费;汽车保险责任在1899年扩展到赔偿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保险公司从1901年开始提供汽车险保单,并在已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条件下,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的险种。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它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

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该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受到伤害或死亡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应,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1,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持有检验合格证、移动证或临时号牌,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汽车、特种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本保险合同中的提车是指汽车制造商、销售商或购买人将机动车从保险单载明的产地、销售地或关税缴讫地行驶到购买人指定地点。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责任免除 第八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交通肇事逃逸;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载货或载客运输; 2、被扣留、收缴、没收期间; 3、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车险论文

摘要 2003年,随着中国保监会对车险业务监管政策的调整,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开始自行确定车险品种、自行厘定车险费率、自行制定车险代理人制度。中国人民财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公司)作为我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一直占据着国内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市场的主导地位。面对车险市场变化,人保财险公司也开始对车险业务进行改革。因此对人保财险公司车险承保与理赔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人保财险公司车险改革不断推进的同时,逐渐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在承保管理环节,未能识别和判定承保过程中存在的自然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众多违规操作、对承保风险控制水平低;在理赔管理环节,对被保险人索赔指导工作不到位、赔案审批环节多且效率低下、理赔工作透明度差、事故损失核定不准确、车险行业理赔规程和统一监管标准缺失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并且不仅仅会给人保财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经营效益带来危害,还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信度的提升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在今后的车险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优势,人保财险公司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完善承保与理赔环节的管理。本文认为应通过设立统一的承保风险评价体系;建立费率厘定标准体系;完善大型风险项目分保、再保机制;建立专业损失评估标准;及时、准确确定损失;采取各种措施,加快理赔速度;强化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来完善管理,以促进人保财险公司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字:人保财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承保与理赔,问题,对策

前言 1.1 选题意图 1.2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1.3 本论文研究思路 第1章人保财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1.1 人保财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的历史 1.2 人保财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的现状 1.2.1 自行确定车险品种 1.2.2 自行厘定车险费率 1.2.4 在承保、理赔的某些方面仍受到政府干预 1.3 人保财险公司现阶段承保和理赔关系及流程 1.3.1 承保与理赔相互支持、相互依托 1.3.2 承保与理赔流程图 第2章人保财险公司在车险承保与理赔环节存在的问题 2.1 承保环节存在的问题 2.1.1 承保过程未能识别和判定存在的外部风险 2.1.2 承保过程中存在众多的违规操作 2.1.3 承保风险控制水平低 2.2 理赔环节存在的问题 2.2.1 缺乏对被保险人的索赔指导 2.2.2 理赔审批环节多 2.2.3 理赔工作透明度差 2.2.4 核定损失不恰当 2.2.5 理赔规程和统一监管标准缺失 第3章承保和理赔环节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3.1 产生问题的原因 3.1.1 承保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3.1.2 理赔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3.2 承保与理赔中所存问题造成的负面影响 3.2.1 造成赔付率升高和理赔难度增大 3.2.2 给人保财险公司业务经营带来危害 3.2.3 导致法人主体信用度降低 3.2.4 影响人保财险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4章人保财险公司完善车险承保与理赔的对策 4.1 健全车险承保的风险控制机制 4.1.1 设立统一的承保风险评估体系 4.1.2 建立费率厘定标准体系 4.1.3 完善巨额风险项目再保险机制 4.2 完善车险理赔管理 4.2.1 建立专业损失评估标准 4.2.2 采取措施加快理赔速度 4.2.3 引入车险公估人机制 4.3 强化财务管理 4.3.1 加强财务对车险承保环节的控制

2020中国十大汽车保险公司排名

2020中国十大汽车保险公司排名 1、平安车险。平安车险是由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 3、太平洋保险,是由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起的,他旗下的机动车辆保险是在国内都享有很高的声誉。 4、中华联合车辆保险,是综合类的保险公司,也是中国较早成立的一家公司。 5、大地车辆保险,它的前身是中国人民保险,在新中国成立之时就已经存在了,所以算是一家百年老店。 6、天安车辆保险,这家保险的分支机构可以在全国各地都能够找到,因此服务也是非常方便。 7、永安车辆保险,公司未来的总部位于西安,他的主要业务就是经营车辆保险,因此非常专业。 8、阳光车辆保险,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是,因为良好的服务质量,在业内具有很好的口碑。 9、排安邦车辆保险。它的一个特色就是网点特别多,大约有三千多个,涵盖了中国的大部分省市。 10、太平车辆保险,属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特点就是缴费方式非常灵活。 第二、要知己知彼,做到“对症下药”,选择自己最需要的保险种类。如果车辆防盗性较差,又经常停放于无人看管的停车场,则应投保盗抢险。 第三、要合理搭配险种和责任限额,做到保障充分。例如对于上下班代步的微型车,可选择10万元或15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者险。 第四、要巧用特约条款和风险调整系数,节约保费支出。

第五、要谨慎驾驶,避免多次理赔。保险条款和费率规章中有“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对上年或连续数年 无赔款的,保费最大可优惠30%。 第六、要谨慎选择销售渠道,不同的销售渠道往往会有不同的效果。一般讲,直接在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通过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 心或电子商务网站购买会得到保费优惠。 常见的汽车保险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 计免赔特险、无过失责任险等等。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在不同的车险投保方案中,选择到适合自己的一种。 车辆损失险:就是指自己开车碰到意外事故,修车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就是指自己开车碰了撞了别人,配给别人的钱保险公司承担。 车上人员责任险:就是指自己开车遭遇意外,车上坐的人受伤,治疗需要花费的钱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车主自己有保险,经常驾 车带家里人出去玩,建议买。 车上货物责任险:就是指自己开车遭遇意外,车上运载的货物出现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盗抢险:若出现被撬、偷、抢、破坏造成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玻璃单独破损险:就是指没发生碰撞,也没有人搞破坏,玻璃自己破碎了,由保险公司承担。 停驶损坏险:就是指长时间不开车,车放着被破坏。或者车辆自己出现故障,由保险公司承担。 自燃损失险:就是指车自己无缘无故地烧坏,由保险公司承担。 无过失责任险:也就是别人骑车或走路与车辆碰撞,结果别人受了伤,非让你承担。要是自己不小心,有第三者险,所以不一定需 要购买。

汽车保险论文4

试论汽车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 一、逆向选择 ,指的是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市场所成交商品的质量总是低于某一方交易者(亦即相对缺乏信息的那一方)的期望的现象。由于逆向选择,相应市场的资源配置发生了效率扭曲。 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G.Akerlof,1970)首先提出旧车市场模型,从而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真实质量。而买方只能通过外观、介验等有限的几种途径来获取有关汽车质量的信息。仅凭这些信息很难准确地判断车子的质量。实际上,买方只能大致地判断出旧车市场上所有待售汽车的平均质量。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将只愿意根据汽车的平均质量来支付价格。但这样一来,所售汽车的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方就会将他们的汽车撤出旧车市场,市场上将只平的汽车。 不过,汽车平均质量的降低将进一步地压低买方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从而迫使那些在新标准下变得高于平出了市场。依此类推。在旧车市场上,只有那些质量不高于平均水平的汽车成交,且待售汽车的质量越来越低。在极端情况下,旧车市场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交易,市场由此消失。 可见,在旧车市场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高质量的汽车在竞争中失败,市场选择了低质量的汽车。这就违背了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法则,因此叫做逆向选择。 二、道德风险 所谓道德方为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而做出对签约对方不利的行动的可能性。或者说,所谓道德风险,是指已签订合同的一方所面临着的签约对方可能采取损害本方利益的行为的风险。一般地说,道德风险是由于已签订合同的一方难以观察或监督到签约对方的行为(亦即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 需要注意的是,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在道德风险的定义里,施加损害的一方只是基于自身的利益而理性地选择自己行为,它并没有施加损害的主观意愿。而且道德风险能性;道德败坏强调的则是一种事实。 三.汽车保险业的逆向选择 随着个人购买家庭轿车的数量逐渐增多,汽车保险业务近年增长得很快【2】。可是由于车多开坦克似的,横冲直撞,反正汽车坏了有保险公司负责修理。更有人经常酒后开车,把握不住;还有的是开车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结果就是汽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致使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不够赔付汽车修理公司的汽车修理费。两年下来,中原保险公司已经在汽车保险项目上赔了几百万。从2008年1 月开始,保险公司召开公司董事会,讨论汽车保险业务的问题。通过分析,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未来

我国汽车保险的现状与未来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国外汽车保险的冲击,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国私人购车比例不断增加,汽车保险这一概念逐渐进入百姓视野。如何面对车险市场的变化和外资保险公司迅速涌入的挑战,是当前各保险公司必须清醒认识的首要问题。在我国,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中份额最重的一项,随着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汽车保险业也将迎来一个黄金期。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同在。 早在鸦片战争后中国就出现了汽车保险的萌芽,但是直到1980年中国保险业务恢复,中国汽车保险业务随着经济的复苏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众所周知,我国自开办汽车保险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目前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建设上还存在诸如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缺失,险种设计,费用厘定不清晰等问题。 国内发展现状:我国汽车保险业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保险程度尽管不能同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但是就以险种来分析,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比如,第三责任险。汽车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份额最重的一项,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汽车保险业也将迎来一个黄金期。自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保险已经历了若干次的大规模调整,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之,我国汽车保险与汽车王国美国相比较,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我国汽车保险存在的问题:汽车自诞生并发展以来,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如期而至的也是各种汽车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投保意识及投保心理的问题 在我国,投保意识的极度薄弱,这点与汽车保险较发达的美国是不能相比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因素的存在, 国内机动车辆的投保率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就全国机动车辆的社会拥有量和投保比例最高的北京市而言,投保率不到50%,而发达国家机动车辆投保率都在80%以上。我国车辆保险投保率低除了汽车保险种类少、保险公司的服务跟不上以外,对机动车辆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社会上的新闻媒体等也很少宣传车险的知识、法规等,更少介绍国外的先进经验 2保险品种及保险费率单的问题 在我国,除了首当其冲的投保意识薄弱外,接下来便是保险品种贫乏,保险费率单一的问题。因此,保险商品种类很多,其费率也是灵活多变的。 3保险监管的问题 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主体不断增加,成分也更复杂,现行的监管策略如不及时调整,一旦市场完全放开,国内保险公司很难在短时间内适应,特别是汽车保险,由于长期的无序竞争和差异监管,车险价格已降到各家保险公司所能承受的最低点,如不是企财险、责任险等险种支撑,估计所有的国内保险公司都入不敷出,而这些效益险种在两年后也许会像车险一样,成为非效益险种,因此保险监管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后的监管方式对各家国内保险公司也是一个挑战。 4.人才的匮乏 由于外资公司有较强的流动性和灵活的用人、分配机制,对优秀的保险人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一些国内保险公司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从事车险业务

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

一、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1)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发展迅速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保险也迎来了快速增长期,各项指标保持良性增长势头。 ○1机动车保险收入由2003年的540亿人民币增长至2017年的4005亿人民币,增长了7.4倍。 ○2汽车保险在财产险的占比也稳步上升。 由2003年的62.6﹪,增长至2017年的75.01﹪。 ○3汽车保险赔付率持续下降,在2003年为60.8﹪,而2017年则降低至56.1﹪.2)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形成了垄断的市场结构目前我国从事机动车辆保险的主要是本土财险公司。 2017年我国人保、平安财产保险,太平洋平安保险三家企业机动车辆保险收入分别达到了1280.3、651.1及474.1亿人民币,合计占机动车辆保险收入总行业的68.7﹪。 此外2017年1月,我国第一家全国性专业汽车保险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开业。 天平汽车保险以精确客户定位,重点开发中高收入客户群体,其2017年至2011年保险收入分别达到了30.7及39.7亿人民币,其虽然起点低,但是增长极为迅猛。 3)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增长潜力仍然较大虽然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增长较快,但是相对较于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而言,仍然有巨大空间。 2012年我国新车销量突破了1900万台,使汽车保有量超过1亿

辆,预计至202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4亿辆。 麦肯锡也预计中国车险市场的年平均增长率将会超过13﹪。 预计到2020年我国车险市场的规模也将达到1.2万亿,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的市场。 4)汽车保险的制度环境日趋完善保险监管法律体系为汽车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针对我国汽车保险中存在的问题,我国一直在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2017年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列》开始施行后,加强车险监管,整顿市场秩序的力度大大加强。 2017年7月1日交强险正式普遍推行,并于2017年2月1日开始实施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5) 投保意识薄弱与国外汽车用户相比,国内汽车用户的汽车保险意识较为薄弱,因此,国内机动车辆投保率很低。 就全国机动车辆的社会拥有量和投保比例最高的北京市而言,投保率不到50%,而发达国家机动车辆投保率都在80%以上。 我国车辆保险投保率低除了汽车保险种类少、保险公司的服务跟不上以外,对机动车辆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社会上的新闻媒体等也很少宣传车险的知识、法规等,更少介绍国外的先进经验。 6)保险品种贫乏,保险费率单一在国外,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内容和保险费率都由各个保险公司自定。 因此,保险商品种类很多,其费率也是灵活多变的。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学术论文)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学术论文)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摘要车险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针对我国车险的现状,借鉴了美国、日本在车险方面的先进经验,找出存在的差距,并据此提出我国车险体系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汽车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叉引发了复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经过世界各国保险实战证明,车辆保险是防范化解车辆风险,解决速一社会问题的唯一有效办法,并且因其效益和规模成为财险公司最重要的险种。中国车辆保险市场已具备一定规模和特色,但因发展历史较短,还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现状的分析,使人们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我国汽车保险市场。 关键词:保险汽车发展

Abstract Perf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auto insurancesystem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China auto industry. Based on the current status andadvanced experience ofUSA and Japan, gap is foundout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China insurancesystem is p resented.With the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increasing car ownershipAutomobile travel convenience to people, because of the traffic accident-caused complex as a serious social problemChina's vehicle insurance market has a certain scale and characteristics, but due to the relatively short history, there is insufficient. This article on China's automobile insurance analysis of the market, enables people to more clearly understand our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6最新版)[优质文档]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6)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车险论文

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 内容摘要:“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对自然规律的不可预见性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总结。当人们遇到不幸的事件时,终究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毁损的结果。面对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保险是人们应对风险的一种有效方式,即人们可以通过进行风险转嫁并取得相应的保障。在车险经营的许多环节中,车险理赔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重点问题。因为理赔时保险服务的重要环节,它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保险公司的经营质量。现在很多公司为了区的业务规模,不断降低费率,利用应收等一系列的非法手段去争取市场。面对这些不良的现象,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都非常重视并大力投入,特别是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提高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和如何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已经成为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 关键字:保险汽车理赔理赔服务 保险的定义及其特性保险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的经济补偿机制和制度,是以合理计算的风险平坦金为基础,集合多数对同等风险取得保障需要的人,集中建立的专用基金,对约定灾害事故发生所致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进行补偿(或给付)的合同行为。 保险的定义: 1、保险是以保障经济安定为目的的补偿机制,以经济损失为前提。经济损失时符合客观事实的,而不是人们准管臆断的。在现在社会中,经济损失即发生货币收支不平衡,一般是由人身或财产方面发生种种危害而使经济上收入减少,支出增多,破坏收支平衡的局面,而其责任和后果完全由经济单位或个人承担,使经济稳定。此时保险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对约定事故的损失给予补偿或给付以维持经济单位或个人的货币收支平衡。它本质上是一种损失补偿机制。其作用市保障经济生活的安定。 2、保险是以经济单位或个人的互助共济关系为必要条件。 3、保险的分摊金,即保险费是依据一定的数据技术和利计算出来的,即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4、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保险的作用: 1、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2、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增强社会防灾防损的意识,减少损害损失 4、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保险的特性: 1、互助性。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受到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得以体现; 2、契约性。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3、经济性。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行为; 4、商品性。保险体现了一种登记交换的经济关系; 5、科学性。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 汽车事故理赔汽车事故理赔是指保险汽车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保险补偿问题的过程。理赔工作是保险政策和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保险人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体现。保险的优越性及保险给予被保人的经济补偿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理赔工作实现的。

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浅析_百度文库概要

[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将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中图分类号]F84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02-0075-04 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浅析 慈中阳 (山东财政学院经济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收稿日期]2005-09-29 [作者简介]慈中阳(1980-,男,山东文登人,山东财政学院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保险。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 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

汽车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影响

汽车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影响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汽车保险的现状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体系改革。同时还论述了改革对费率体系、保险产品、监管方式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影响。 [主题词]保险汽车改革 1引言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蓬勃发展起来。目前,汽车保险的保险标的除了最初的汽车外,已扩展到所有机动车辆。尽管如此,世界许多国家至今仍在沿用传统的汽车保险险名,而我国则将汽车保险更名为机动车辆保险。因此,本文对汽车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不作严格区分。2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 2.1汽车保险现状 目前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收入占财产险60%左右,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中的第一大险种,我国保险制度规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统一制定。各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和费率上没有什么区别。现有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盗抢险、司乘意外伤害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陪特约险等,都是随车的且选择范围较小。 2.2汽车保险制度改革 2002年8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决定改革现行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 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同时,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中的车险条款费率将不再在全国和深圳市统一执行。 改革后,车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下同)条款由保险公司制订,报保监会审批。修改或选择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亦同。车险费率由保险公司制订,报保监会审批。调整或选择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车险费率亦同。经总公司批准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在其经营区域内调整车险费率,报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审批。 2002年9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开始受理保险公司申报的车险条款、费率。另外,保险公司应按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报送《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季报表》和《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年报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主要指标月报表》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统计表》同时废止。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是完善车险监管体制,促进车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3汽车保险制改革的影响 中国机动车辆保险的这一改革,其影响将是深远的。将表现在以下方面:3.1费率体系将更合理 改革前,我国车险保险条款及费率由保监会制定,且纯粹依据“从车因素”制定,存在“一刀切”“大一统”等诸多弊端。显然不合时宜,且对一些保险人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如对驾驶经验丰富的被保险人。改革后,车险条款和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报保监会审批,保险机构在制订、调整车险费率时,将考虑以下因素:·随车因素:车辆的理赔记录、车辆使用性质(如私人车辆与非私人车辆、营业车辆与非营业车辆等)、类型、厂牌型号、核定吨位、核定载客数、车身颜色、制造年月、是否固定停放、事故记录等。

2020年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2020年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1、车险保单数量增加,车险保费收入整体增长 根据银保监会数据,2018-2019年我国保险公司车险保单数量呈小幅上升趋势。2019年中国保险公司车险保单数量累计达4.97亿件,同比增加11.02%。2020年1月底,我国保险公司车险保单数量为0.55亿件,同比增加7.23%。 全国车险保费收入方面,据银保监会数据,2011-2019年全国车险保费收入持续上涨,但是其增速自2014年开始整体维持下滑态势;2019年全国车险保费收入达到8188亿元,同比增长4.52%。 公车、私家车等是车险保费增长的主要驱动。长期以来,车险始终是我国财产险第一大险种,早期在政策和机动车消费红利期的双重驱动下实现高速发展。后期我国车险保费收入增长放缓。2019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增速仍不足5%。

2、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占比整体下降,手续费问题是关键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车险的互联网化也开始发展,2015年我国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一度达到716.08亿元,增速达到48.14%的高位。但是互联网的发展同样带来新型保险产品的挖掘,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截至2019年,共计70余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发新型产品,互联网车险业务发展趋缓并整体走低。2019年,互联网车险业务保费收入为274.52亿元,同比下降25.55%。

根据中保协公布的数据,2015-2019年,我国互联网车险收入在互联网财产险总收入中的占比持续下滑。2015年互联网财险迎来蓬勃发展之时,互联网车险业务占比曾高达93.20%。而2019年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在全国互联网财产险保费收入中占比仅为32.74%,下降幅度较大。 导致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和占比整体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险企加快非车险业务发展和创新;民众保险保障意识提升,互联网车险场景化特征较弱等。

[保险]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浅析.

[保险]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浅析 [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将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

汽车保险论文

美国欧洲日本汽车保险险种分析介绍 44110214 孙唯淋 现如今我国的汽车产业飞速发展,汽车保险也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当中。但由于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汽车保险制度还并不成熟。所以借鉴汽车产业比较完善国家的保险制度与险种是势在必行的。本论文将从美国欧洲(以德国为例)日本三方面来介绍一下各国的保险险种。 一美国 在美国,保险有最基本的责任险〈Liability Insurance〉及面面俱到的全额保险〈Full coverage〉。但是一般说来,主要的有责任〈liability〉、碰撞〈collision〉、意外〈comprehensive〉及无保险或保险不足驾驶人的保险〈Uninsured and under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个人伤害防护〈Personal injury protection,简称PIP〉等保险项目。 1. 责任险〈Liability〉:一般分为身体伤害保险(Bodily injury liability)及财产损害保险(Property damage liability)等两部份,主要是给付对方的财物及伤害。责任险为美国大多数地区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身体伤害保险主要给付对方医疗,复健及殡葬费用,有些也给付法律费用及精神损失。理赔金额上限越高,费用越贵。而财产损害保险(Property damage liability)部份则赔偿车祸时对方车辆及财物损失,包括修理及更换费用。 2. 撞车(Collision):此保险给付你自己因撞车所引起的损失(过失在己方)。该保险有扣除额〈deductible〉,例如若保US$500的扣除额,车祸损失的前US$500 为自付额,之后才是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直到保险的上限。扣除额(自付额)越高,保费越便宜。这项保险不在美国任何州的强制保险范围内,但是如果您的车是用贷款购买的,贷款公司可能会要求您购买此保险。 3. 意外险(Comprehensive):不管汽车因任何不明对象或天灾所造成损失,如窃盗、爆胎、车窗玻璃破裂、地震、淹水等皆可获得赔偿,但有扣除额〈deductible〉。这项保险不在美国任何州的强制保险范围内,但是如果您的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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