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政府和东湖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收优惠及政策扶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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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选编

东湖高技术开发区国税分局全面负责东湖开发区国家税收征管工作,以“尊重纳税人,保护创业者”为宗旨,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指导思想,坚持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积极主动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以精简的机构、高效率的工作、文明的作风、廉洁的形象,为建设科技新城、建设“中国光谷”提供全面服务。

所得税优惠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凡进入东湖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两年以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开发区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期十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按7.5%税率征收所得税,五年以后适用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4、集成电路设计业视同软件产业,适用软件产业所得税有关政策。

5、中央直属科研机构以及省、地(市)所属的科研机构转制后,在200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6、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收所得税。

7、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暂免征所得税。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文规定,企业以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进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开发项目和投资,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个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52号文规定,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10%以上,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审批,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文规定,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增值税优惠政策

1、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18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先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18号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3、在开发区工业园、农业园投资办厂,生产农药、饲料、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65号文规定,凡是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由中国招标组以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视同国内企业中标机电子产品予以办理退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8号文规定,生产企业销售给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用于出口货物金额占该企业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对其多缴纳而又未抵减完的税款,可以从国库退还。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文规定,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税率办理退税。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范围:

(1)电子与信息技术;(2)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技术;(3)新材料及应用技术;(4)先进制造技术;(5)航空航天技术;(6)现代农药技术;(7)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8)环境保护新技术;(9)海洋工程技术;(10)核应用技术;(11)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商贸除外);(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负责人熟悉产品、重视人才;(3)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的科技人员占10%以上;(4)每年研发经费占销售额5%以上;(5)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类别

优惠政策内容(摘要)

1.工商注册

投资者在东湖开发区内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其认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首期到位1万元,试运行两年;允许高新技术企业以住宅为企业注册地址,开展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生产和经营。

2.企业所得税

①东湖开发区内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两年以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武汉?中国光谷投资指南――国税部分》开发区国税局)。

②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实,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摘自省60号令第9条)。

③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不受比例的限制,计入管理费用,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摘自财工发[1996]438号、国税[1996]152号、鄂地税[1999]104号文)。

④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财税字[1994]001号文)。

关于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按以下规定办理:

(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3)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以上均摘自国税发[2001]89号文)。

3.预提所得税

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摘自《武汉?中国光谷投资指南――国税部分》开发区国税局)。

4.个人所得税

①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此项的具体操作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让》国税发[99]125号文)。

②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是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的支出,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摘自鄂地税发[2000]66号文武地税发[2000]156号文)。

5.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摘自财税字[1999]273号文)。

6.土地使用税

对转制的科研机构,从1999年起至2003年底止,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摘自鄂地税[1999]240号文)。

7.知识产权

①以知识产权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作价入股的,作价总金额和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资各方约定,企业凭合同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属于以职务发明作价入股的项目,从项目实施起,在知识产权有效期内,职务发明者可享有不低于30%的股权收益;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实施时,职务发明者可享有不低于30%的转让或许可实施净收益;由知识产权持有单位实施的项目,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连续在3至5年内获得不低于该项知识产权净收入5%的报酬;在知识产权转让和实施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报酬应不低于奖酬总额的50%。

②以知识产权作资设立的科技型企业,职务发明者或主要实施者可以个人的名义持有公司的股份,其所占股份比例由企业与职务发明者或主要实施者共同约定。

8.风险投资

建立光电子信息产业风险投资机制,设立投融资担保基金、创业基金和政府种子基金,鼓励对光电子信息产业的风险投资。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以不低于三分之二的比例支持区内光电子信息产业。

9.网络使用费

对东湖开发区内以专线方式接入计算机互联网的用户,网络使用费给予20%的优惠。优先为东湖开发区内企业开通宽带网,并在使用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东湖开发区内申请新装电话的用户,初装费给予25%的优惠;对月通信使用费超过1万元的用户,给予5%至10%的优惠。

10.人才引进

①凡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才,以及“武汉中国光谷”急需的各类人才,被光电子信息企业正式录用的,人事、公安、计划等部门可根据用人单位的申请优先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子女可同时随迁。

②武汉市“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将重点对引进的国际、国内光电子信息领域的中青年高级人才予以资助,包括无偿提供住房,给予相应的医疗保障等。对短期来东湖开发区工作的高级人才、特聘专家,经认定后,每月补助1万元。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资助1000-2000元(以上未注明出处的均摘自《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武汉中国光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2000年11月9日)。

国务院批准光谷试行财税新政

日期:2013年04月19日信息来源: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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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菁通讯员杨烁)昨日,记者从光谷获悉,国务院批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三项财税政策,放宽部分与创新相关的税收政策,成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黄金绳”。

经初步测算,2012年,东湖示范区有481户高新技术企业从中受益,直接减税额超过5000万元。未来,这一金额还将逐年增加。

不久,东湖高新区将举行财税政策解读和系列政策宣讲会,并会同省市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申报流程和文书。

三项优惠政策是:

一、扩大加计扣除范围,增加一些研发费用,如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研发设备仪器维护费、医药企业发生的临床试验费等;

二、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三、分期缴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即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企业: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实行查账征收、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以享受这些政策。

有效期3年:即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上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相关退税。

政策背景:据了解,这3项财税政策在2010年—2011年率先在中关村实施。实践证明,它们可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2012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向国务院递交请示,建议将中关村一些相对成熟的政策延期,并推广至武汉东湖、上海张江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期,获得了国务院正式批准。

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3号)

1、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离岸技术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

3、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联系部门及方式:科技和创新局 67880143

二十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

172号)

1、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一般企业按照25%

征收)。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

计扣除优惠。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以

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联系部门及方式:科技和创新局 678805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了解更多>>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三、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三)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四、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五、本公告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六、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本公告,以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废止。

本公告实施后,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季(月)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2015年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汇总

链接:聚焦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题

1、目前对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支持,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2、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怎么理解?

营业额是指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营业税差额征收的为扣除减除项目后的计税营业额。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均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受经济类型、经营行业和经营规模的限制。具体有如下几类情况:

(1)按月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

(2)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

(3)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其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我是营业税纳税人,该优惠政策对我单位的规模行业有限制吗?

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才可免征增值税;而营业税纳税人只要当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营业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4、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兼营营业税项目,应该如何享受该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5、我是从事旅游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应如何确定?

财税〔2013〕52号文中所说的月营业额是指计税营业额。因此对于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某小学将部分门面出租,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吗?

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包括所有营业税项目的营业额。因此该公立小学的月营业额应将当月租金收入合并当月提供教育劳务的营业额计算,未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7、关于房屋租赁如何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吗?

对企业或单位出租房屋月收入在3万元以下开具房屋租赁业发票如何征税?

在可以确定该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的月营业额(包括房屋租赁收入在内)不超过3万元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免征房屋租赁的营业税及按已交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税费,其他税费按《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出租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鄂地税规〔2011〕3号)的规定征收;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的,仍按照规定税率征收。

8、分支机构可以享受该政策吗?

分支机构属于享受优惠的范围。

9、适用该优惠政策的营业税纳税人是否包括外来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建筑业纳税人?

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建筑业纳税人,其在项目地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营业税。

10、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纳税人能享受这项优惠吗?

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报验登记的纳税人(如外来建筑业纳税人),因此类纳税人申报方式为按次申报,无法核实其月营业额是否未超过3万元,故不能享受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

1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何进行网络申报?

符合营业税优惠政策应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无需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按下列要求进行免税申报。

纳税申报路径:实行前台上门申报的,前台受理人员可在“综合纳税申报表”的“抵扣税(费)额”选项中录入减免金额,进行零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网上办税系统中可分别选择“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和“行业营业税申报表”,选择“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的,可在“应税减除项目金额”项目中输入减免额,进行零申报,选择“行业营业税申报表”的,可在“减除项目金额”中输入减免额,进行零申报。

12、物业管理公司在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往往是一次性收取一个季度或者是半年的物业管理费,这样在收取的当月收取金额就超过了3万元,但是在其他的月份又没有收入或者是收入很少。请问:这类情况能否按月分摊物业管理收入?能否按照小微企业享受营业税的减免?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确认营业收入,按月申报。月申报额超过3万元正常纳税,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减免政策。为加强物业公司税收管理,主管地税机关应严格控制其发票领用种类,只允许领用网络发票或税控发票,特殊情况(如停车费)经审批可领用1元、2元、5元小面额的通用定额发票。物业公司在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一次性收取一个季度或者是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当月开具发票金额超过3万,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到当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网络及税控发票比对应做通过处理。

13、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何进行减免税后续管理?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月登记减免税台账,并加强减免税后续管理,及时审核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发现纳税人有分解、转移收入调整月营业额而违规享受减免优惠的现象,应及时追征税款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14、应享受未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如何处理?

对符合营业税优惠政策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多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可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应缴的营业税及附加。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表》,填写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流水号、

开户银行、账号、退税(费)种、退税(费)款所属时间、退税(费)款缴纳时间、金额、申请退税理由、经办人签字和联系电话,非个体纳税人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税务事项通知书》(误收退税)或由主管地税机关统一制作的《误收应退(抵)税费清单》。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等相关退税(费)资料的复印件。

1、目前对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支持,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2、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怎么理解?

营业额是指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营业税差额征收的为扣除减除项目后的计税营业额。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均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受经济类型、经营行业和经营规模的限制。具体有如下几类情况:

(1)按月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

(2)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

(3)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其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我是增值税纳税人,该优惠政策对我单位的规模行业有限制吗?

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才可免征增值税;而营业税纳税人只要当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营业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4、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兼营营业税项目,应该如何享受该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5、我是从事旅游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应如何确定?

财税〔2013〕52号文中所说的月营业额是指计税营业额。因此对于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某小学将部分门面出租,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吗?

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包括所有营业税项目的营业额。因此该公立小学的月营业额应将当月租金收入合并当月提供教育劳务的营业额计算,未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7、关于房屋租赁如何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对企业或单位出租房屋月收入在3万元以下开具房屋租赁业发票如何征税?

在可以确定该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的月营业额(包括房屋租赁收入在内)不超过3万元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房屋租赁的营业税及按已交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税费,其他税费按《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出租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鄂地税规〔2011〕3号)的规定征收;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的,仍按照规定税率征收。

8、分支机构可以享受该政策吗?

分支机构属于享受优惠的范围。

9、适用该优惠政策的营业税纳税人是否包括外来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建筑业纳税人?

办理了报验登记的建筑业纳税人,其在项目地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增值税。

10、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纳税人能享受这项优惠吗?

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报验登记的纳税人(如外来建筑业纳税人),因此类纳税人申报方式为按次申报,无法核实其月营业额是否未超过3万元,故不能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何进行网络申报?

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应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无需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按下列要求进行免税申报。

纳税申报路径:实行前台上门申报的,前台受理人员可在“综合纳税申报表”的“抵扣税(费)额”选项中录入减免金额,进行零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网上办税系统中可分别选择“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和“行业营业税申报表”,选择“营业税

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的,可在“应税减除项目金额”项目中输入减免额,进行零申报,选择“行业营业税申报表”的,可在“减除项目金额”中输入减免额,进行零申报。

12、物业管理公司在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往往是一次性收取一个季度或者是半年的物业管理费,这样在收取的当月收取金额就超过了3万元,但是在其他的月份又没有收入或者是收入很少。请问:这类情况能否按月分摊物业管理收入?能否按照小微企业享受营业税的减免?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确认营业收入,按月申报。月申报额超过3万元正常纳税,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减免政策。为加强物业公司税收管理,主管地税机关应严格控制其发票领用种类,只允许领用网络发票或税控发票,特殊情况(如停车费)经审批可领用1元、2元、5元小面额的通用定额发票。物业公司在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一次性收取一个季度或者是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当月开具发票金额超过3万,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到当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网络及税控发票比对应做通过处理。

13、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何进行减免税后续管理?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月登记减免税台账,并加强减免税后续管理,及时审核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发现纳税人有分解、转移收入调整月营业额而违规享受减免优惠的现象,应及时追征税款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14、应享受未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如何处理?

对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多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可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应缴的营业税及附加。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表》,填写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流水号、

开户银行、账号、退税(费)种、退税(费)款所属时间、退税(费)款缴纳时间、金额、申请退税理由、经办人签字和联系电话,非个体纳税人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税务事项通知书》(误收退税)或由主管地税机关统一制作的《误收应退(抵)税费清单》。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等相关退税(费)资料的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4〕122号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20日 17:23: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作者:点击次数:5110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部署,结合前一阶段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现对进一步统筹做好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列入各级税务机关重要议事日程

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小微企业也是当前释放改革红利,刺激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国务院非常重视小微企业发展,连续出台一系列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相关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为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务院还组织对多个省市开展了工作督导。税务总局明确提出,要把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并提升到“政治任务”层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抓好抓实。要集思广益,打破常规,确保小微企业减免税取得成效。税政、征管、纳税服务、信息化等部门要群策群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全力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持续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良好舆论环境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站、报刊、杂志、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人民来信等平台和载体,通过网站在线访谈、电视电台访谈等方式,持续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要注重研究新闻传播规律,转变宣传视角,创新宣传内容,抓住不同阶段、不同税种的宣传重点,增强针对性,找准宣传点和切入点,做到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提高宣传实效,引导舆论主旋律。二是围绕国家近几年连续调整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继续宣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减免条件、管理方式、办税程序及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方法等,便于纳税人掌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要善于挖掘征纳双方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典型案例,介绍各地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效,宣传税务机关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宣传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所闻、所思、所感,增强感染力,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动性。三是将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管理规定,及时补录到12366知识库,统一规范12366座席人员的答复口径,保证12366解答相关政策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投诉专席,接受纳税人投诉,并在接到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落实解决。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联系,结合税务机关掌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数据,加强数据对比、分析,争取相关部门支持。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门联系,结合税务机关掌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数据,加强数据对比、分析,争取相关部门支持。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一是适应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需修改申报软件的,要尽快做好软件升级调整工作。二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整合资源,及时完善、修改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软件和信息系统,增加对纳税申报的提示、提醒功能。在申报系统中自动协助企业计算税收优惠数额供纳税人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内,重点监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进度与享受税收优惠的准确性,适时开展提醒服务;申报期结束后,对未能按时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税务机关应尽快筛选企业名单,告知企业在以后申报期间抵顶税款。三是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税情况统计分析。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负责,客观、真实、全面地统计小微企业减免税的实际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为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组织保证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含金量”高,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尸位素餐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进一步应用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手段,增强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已经列为重点督办和绩效考核事项,各省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上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情况,准确把握时间、工作节点,对重点地区、受惠面低的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认真整改,并实行批评问责。

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中,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上级税务机关联系,及时反映政策落实问题,按要求反馈工作情况及统计数据,加强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统计分析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发展和创业创新,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释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决定围绕四个方面,采取10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全力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

1.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性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在税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自动链接并及时维护。

2.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加大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各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

3.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抓好税务干部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全程服务,努力让每一户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更为便捷

4.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税务总局将进一步修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使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报送专门备案材料,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5.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省税务机关通过核心征管系统或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运用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情况,使其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更明白。

6.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温馨提示等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覆盖面。

7.严格定额征税管理。采取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按规定时间调整小微企业纳税定额,对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税务人员责任。

三、全年督查,切实让每一级税务机关履行好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责任

8.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税务部门“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税务总局已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以后每季度督查一次,并通过报纸、网站公开督查情况。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列入各级税务机关绩效考评项目,严格实行绩效考评。今年7月份,税务总局将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9.建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和12366反映诉求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接收当日转办,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专人全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全面分析,尽力让每一申报期间内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工作具体深入

10.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建立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调查报告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调查报告 一、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概况 武汉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东部,总面积8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3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城中湖。东湖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首批AAAA级旅游风景区,2002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年吸引大量中外游客。 秀美的湖光山色 东湖山水秀美,景观别致,风光迷人。东湖风景区共分为五大景区,目前已对外开放的有听涛、磨山、吹笛、落雁四大景区,景观景点100多处。33平方公里的水域浩瀚,12个大小湖泊,120多个岛渚星罗,112公里湖岸线曲折,环湖34座山峰绵延起伏,10000余亩山林林木葱郁,湖水镜映,山体如屏,山色如画。东湖一年四季,景色诱人;春季山青水绿、鸟语花香,夏季水上泛舟,清爽宜人;秋季红叶满山,丹桂飘香;冬季踏雪赏梅,候鸟竞翔。 厚重的人文底蕴 东湖是最大的楚文化游览中心,楚风浓郁,楚韵精妙,行吟阁名播遐迩,离骚碑誉为“三绝”,楚天台气势磅礴,楚才园名人荟萃,楚市、屈原塑像、屈原纪念馆,内涵丰富,美名远扬。 东湖周边聚集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26所高等院校,中科院武汉植物园等56个国家、省、部属科研院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中国光谷,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艺术馆,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 别致的园中之园 依山傍湖的东湖梅园,为江南四大梅园之首,1200亩园地上309种梅花争芳斗艳。目前,登录的世界梅花品种共262个,其中东湖梅园就占了152个,是中国梅花研究中心所在地。 东湖荷花资源圃拥有荷花品种505个,水生植物20多个,是中国荷花研究中心所在地。东湖樱花园,占地150亩,5000株樱花竞吐芬芳,是与日本泓前、美国华盛顿齐名的三大赏樱胜地之一。 东湖还有桂花园、杜鹃园、蔷薇园、水生花园、松柏园、盆景园等植物观赏园,这里是人间美丽生命的群芳谱。 丰富的节庆活动 东湖既是花的海洋,也是水的世界。“月月有节、季季有花”是东湖的魅力所在。东湖名花荟萃,万彩纷呈,花开四季、十里飘香,春兰、秋桂、夏荷、冬梅是风景区最具特色的花卉;东湖浩淼的水域云蒸霞蔚、雾绕烟横,万顷波光浮天摇地。东湖旅游主题活动不断,每年举办民俗文化艺术节、中国梅花节、樱花节、牡丹节、屈原暨端午文化节、夏日沙滩风情、金秋园林艺术节等活动,游客纷至沓来。 二、风景区具体景区调查分析: 东湖钓鱼台

武汉东湖高新区优惠政策汇编(新)

武汉东湖高新区主要优惠政策摘要 一、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摘自财税字[1999]273号文)。 (四)设立投融资担保基金,光谷基金、创业基金和政府种子基金,鼓励对光电子信息产业的风险投资。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以不低于三分之二的比例支持区内光电子信息产业。 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五)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服务外包产业优惠政策 (一)研发设计外包、金融后台服务外包、财务管理外包、行政管理及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客户服务中心等服务外包企业在光谷软件园内租赁办公用房的,租用面积1000米2以上至2000米2以下部分按最高20元/米2/月的标准给予补贴,租用面积超出2000米2以上的部分,按最高10元/米2/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3年;如需自行建设办公用房的,可参照工业用地标准优先提供土地。 (二)服务外包企业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 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范围:申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的企业。 二、填写要求: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三、指标说明: 1.信用等级:指由本企业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2.是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对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后,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并颁发学历证明的大专院校创办领办的企业。

4.科研院所办的企业:指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创办领办的企业。 5.留学人员办的企业:指获得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已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访问、合作研究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 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科技企业或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企业。 7.国家高新区内企业:指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8.国家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指在经科学技术部批准的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9.企业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 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10.工业总产值:包括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1.工业增加值:指企业在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计算方法是: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工业部分的增值税

基于新时代背景的城市湖泊型风景区战略转型——以《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为例

基于新时代背景的城市湖泊型风景区战略转型——以《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为例 陆地钱卓炜高崎 【摘要】城市、人与风景区的和谐发展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随着新时代背景下工业化的提速与城镇化的迅速推进,一些原来独立于城区之外的城郊型风景区被逐步纳入到城市总体发展框架而成为城中型风景区,这个阶段我们称为转型期。转型期间的风景区发展及其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连接如何处理,风景区自身的定位如何调整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城市湖泊型风景区作为风景区的一种类型,由于特殊的区位和资源条件尤其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特别是在“城郊型”湖泊风景区向“城中型”湖泊风景区的转型期间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和矛盾是进行规划研究的重点。本文以笔者参编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为例深入探讨风景区与城市、人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对东湖转型期间的影响、相关关系进行分析和解读,同时提出空间调整、道路交通发展、居民社会调控等一系列发展策略和实施保障措施。藉以此对国内同类风景区新时期的转型发展和战略调整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城镇化;东湖风景名胜区;湖泊型风景区;战略转型;和谐发展 1.引言 湖泊型风景区是指以湖泊、水库等水体为主体景观特色的风景区,城市湖泊型风景区是含有风景名胜性质的城市滨水景观区域,由于风景名胜的属性要求,此类风景区一般都是由自然景观资源或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的自然湖泊演化而成。因与城市比邻,其某些区域同时还肩负着城市公园的职能。简言之,城市湖泊型风景区是位于城市建成区或毗邻城市建成区,具有一定自然景观资源或历史人文资源,并作为城市公共和旅游生态资源的城市自然湖泊区域。若严格按其在城市中的区域位置和周边关系来划分,可归纳为“城郊型”和“城中型”两种模式,而很大一部分“城郊型”湖泊风景区往往会随着城市的快速拓展和工业化的推进被逐步纳入城市总体发展框架,从而逐步向“城中型”湖泊风景区转型。 “城中型”湖泊风景区由于其特殊的发展历史和区域条件,往往会兼具城市滨水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与城市公园等不同区域的特性。正是因为“城中型”湖泊风景区具有多重属性的复合,使其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尤其是伴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扩张失控,景区周边房地产的无序开发,甚至导致风景区湖泊的山水地貌遭到严重破坏,空间格局被打破,景观质量不断下降,城市滨水特色逐渐消失。 从城市宏观发展角度看,“城中型”湖泊风景区的发展方向应与城市的发展方向相协调。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进程,不可避免。风景区必然需要面对城市快速扩张带来的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做出妥协,必须跳出既有风景区自身的束缚,从有利于整个城市发展的角度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v1.0 可编辑可修改 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办事指南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编印

一、工程报建 (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 (二)报建范围: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三)申报资料: 1、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1式6份)。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 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4、工业项目核准文件或相关部门认证工业项目文件(工业项目)。 (四)办理程序: 1、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工程报建”链接,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 2、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工程报建”,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后点击“网上提交”,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携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由报建员盖章及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报建时获取的登录号末尾加“A”(大写A),使用“111111”(6个1)的默认密码,可以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进行后续招标手续网上操作。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工程报建告知事项 1、施工许可前置审查事项 (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 (2)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申报“光谷创新奖”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区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质量,激发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动力,激励高新技术人才的创业热情,根据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设立了“光谷创新奖”、标准贡献奖以及知识产权贡献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奖励所授予的对象是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单位。 1、光谷创新奖 主要奖励国家、湖北省、武汉市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承担单位;或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的单位;或发展突出的中小高科技

企业;或积极开展研发国际合作的企业。被授予单位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完成重大科技创新,且产生显著经济效益。 2、标准贡献奖 主要奖励2008-2009年主导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或修 订,或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或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 3、知识产权贡献奖 主要奖励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并在2008-2009年获得授权的单位。 二、申报程序 1、各有关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注明申报奖项类别。 2、东湖高新区经发局受理并审核材料,根据奖项类别提出奖励单位名单。 3、经专家评审后,研究确定奖励单位。 三、申报材料

1、各有关单位提交所申报奖项的《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见通知附件。 2、《奖励推荐书》一式4份,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经发局。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12月7日-- 12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天电话:67880042 传真:67880484 邮箱:wehdzjfj@126. com 附件:2008-2009年度奖励推荐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光谷创新奖奖励推荐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交通市政项目规划审批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 1、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经办人:赵勇王文进 3、提交资料: 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 ②1/2000现状地形图及规划路网(电子文件,交通类项目无需提供); ③交通类项目及其附属工程提供城建计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批复(复印件),场站类项目提供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原件); ④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以上报件资料请按收件窗口要求刻录成光盘一张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2、经办人:赵勇王文进 3、提交资料: 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 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原件); ④新增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及查询回复单(原件); ⑤1/2000现状地形图及规划路网(电子文件); ⑥规划设计方案和规划咨询报告等技术性文件(原件,根据需要提供); ⑦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以上报件资料请按收件窗口要求刻录成光盘一张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一)管线类 1、办理时限: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9个工作日 2、经办人:赵勇、王文进万建桥 3、提交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 ①规划方案审批申请表(原件); ②报批管线规划意见(复印件); ③报批管线沿线用地权属单位用地协议(原件); ④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回执(原件); ⑤报批管线路由所经道路横断面图或管线综合方案(复印件,经道路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⑥1/500现状地形图及地下管线资料(纸质及电子文件); ⑦1/2000现状地形图及规划路网(电子文件); ⑧方案设计图(纸质蓝图3套及电子文件); ⑨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①上述第2、3、4条仅针对报批管线路由方案位于规划道路红线外的项目;②上述第6条仅针对现状管网复杂的项目;③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图纸需达到修建规划以上深度; ④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 4、工作流程: 规划方案审批—核发放线通知单—红线定位册—核发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及核位红线图 (二)交通类 1、办理时限:①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9个工作日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 2、经办人:赵勇、王文进万建桥 3、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 ①规划方案审批申请表(原件); ②交通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1套(原件); ③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复印件)。 (2)放线通知单: ①申请表(原件); ②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含电子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 ②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批复(复印件); ③红线定位册正本(原件); ④环评批复(复印件); ⑤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以上报件资料请按收件窗口要求刻录成光盘一张 4、工作流程: 规划方案审批—核发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放线通知单—红线定位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场站类 1、办理时限:①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9个工作日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 2、经办人:赵勇、王文进万建桥 3、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 ①规划方案审批申请表(原件); ②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③1/500现状地形图及规划路网(电子文件); ④方案设计图(需达到修建规划以上深度,纸质蓝图4套及电子文件); ⑤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 【批准部门】湖北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1998.01.10 【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8.01.10 【实施日期】1998.01.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发布日期:2007年9月29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废止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997年11月20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 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东湖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加强统一管理,适应

城市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东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其范围为:东起王青公路,南至来望山和喻家山一线,西临东湖路,北抵北洋桥一带,面积为73.24平方公里,并按此范围标界立碑。东湖风景名胜区内现有土地及其附属物的权属不变。 东湖风景名胜区的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4.95平方公里。 第三条东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开发、建设和利用等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将东湖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社会各方面包括东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按总体规划要求投资、捐资兴建景点和基础设施,保护和利用东湖风景资源。 第五条东湖风景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东湖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东湖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的保护、开发、建设、利用等统一管理。 东湖管理局下设的监察大队,按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市规划、土地、环境保护、公安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部门在东湖风景名胜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接受东湖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2018-2019年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八年级下册英语期末试卷

东湖高新区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期末考试 第I卷(选择题共85分) 第一部分听力部分 一、听力测试(共三节,满分25分) 第一节(共4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4分) 听下面4个问题,每个问题后有三个答语,从题中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完每个问题后,你都有5秒钟的时间来作答和阅读下一小题,每个问题仅读一遍。 1. A. Very heavy. B. 125kg. C. 200km. 2.A. In America. B. Yes, I have. C. Journey to the West. 3. A. Nothing. B. Beijing. C. Tomorrow. 4. A For two years. B. Ten days ago. C. In two years. 第二节(共8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8分) 听下面8段对话,每段对话后有一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完每段对话后,你都有10秒钟的时间来回答有关小题和阅读下一小题,每段对话仅读一遍。 5. How many countries has the woman been to? A. 3. B. 4. C. 5. 6. How does Tom like the story? A. Boring. B. Great. C. Just so-so. 7. When is Grace’s birthday? A. On March 29th. B. On March 30th. C. On March 3lst. 8. What i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speaker? A. Stranger. B. Friends. C. Cousins. 9. What will the man probably do? A. To get his money back. B. To get his watch repaired. C. To get another new watch. 10. How much should the woman pay for two jackets now? A. 80 dollars B. 100 dollars C. 160 dollars 11. How long haven’t the two speakers seen each other? A. For one and a half years. B. For two years. C. For 30 months. 12. What does Bill mean? A. He likes the book Tom Sawyer very much. B. He has got ready for the English book report. C. He has finished reading the book Tom Sawyer. 第三节(共13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3分) 听下面4段对话或独白,每段对话或独白后有几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每段对话前,你将有时间阅读各个小题,每小题5秒钟,听完后,各小题将给出5秒钟的作答时间,每段对话读两遍。 听第13段材料,回答第13-15题。 13. What book has Amy decided to write about? A. Little Women. B. Treasure Island. C. Robinson Crusoe. 14. What does Amy think about Treasure Island? A. Boring. B. God. C. She doesn’t mention it. 15. How soon should they hand in the book report?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规划文本

目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围与性质 (3)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3)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6) 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7)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12)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17) 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24) 第九章植物景观规划 (26) 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 (29)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 (32) 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37) 第十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9) 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43) 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5) 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7) 第十七章分期发展规划 (49) 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52) 第十九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56) 第二十章附则 (58)

规划图纸: 01:区域分析图-东湖在全国交通优势02:区域分析图-东湖在省的区位 03:区域分析图-东湖在的区位 04:城市与风景区关系图 05:卫星遥感现状图 06:土地利用现状图 07:综合现状图 08:道路交通现状图 0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图 10:规划围界定图 11:风景资源评价图 12:景区划分规划图 13:规划总平面图 14:功能布局规划图 15:保护培育规划图——分类保护规划16:保护培育规划图——分级保护规划17:保护培育规划图——核心景区规划18:风景游赏规划图——游赏线路规划19:风景游赏规划图——游赏方式规划20:道路交通规划图 21:居民社会调控图 22: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23: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 24:竖向空间规划图 25:植被现状图 26:植被景观结构图 27:植被景观规划图 28:给水工程规划图 29:雨水工程规划图 30:电力通信邮政规划图 31:环境保护工程规划图 32:消防工程规划图 33:燃气工程规划图 34:近期规划图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文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4) 第三章功能定位与规模 (5) 第四章规划空间管制 (5) 第五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6) 第六章用地规划 (7) 第七章产业用地规划 (9)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0)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10) 第十章园林绿地规划 (11) 第十一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1) 第十二章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2) 第十三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2)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 (14) 第十五章原住民安置规划 (15) 第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15)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16) 第十八章附则 (16)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文本简本)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为深化落实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的宏观战略以及东湖示范区发展战略,落实东湖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支撑;实现东湖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和东湖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指导东湖示范区各项城市建设,特编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作为东湖示范区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东湖示范区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东湖示范区的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1、区域协调,示范带动:在武汉城市圈武鄂黄城市带的区域背景下,坚持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周边区域特别是鄂州西部的发展,加强其在产业、生活、生态环境、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 2、创新特色,开放平台:充分挖掘“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内涵,塑造

一张图看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一张图看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主办单位新材料在线协办单位寻材问料迈科技易科 学IPRdaily 赞助单位启赋资本创业接力基金支持单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您寻求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活动背景 “新材料企业服务全国行”,是由新材料在线?主办的新材料领域大型企业服务全国行活动,主要面向新材料企业、产业园区、高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等新材料产学研资各界人士。本次全国行将陆续在广州、深圳、青岛、杭州、厦门、南京等近百个城市举办;每一站都会邀请行业内最知名、最具影响力、最具代表性的新材料企业、制造企业与投资机构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与培训;提供一个分享行业信息、探讨行业热点、分析行业趋势的平台;助力新材料企业在“互联网+”时代,抓住历史机遇进行前瞻布局,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动力引擎! 行程安排 地点:武汉时间:11月17-18日 PART1:行业大咖分享交流会/企业培训 拟演讲主题: 主题1:“互联网+”时代新材料企业如何精准的品牌营销主

题2:初创新材料企业股权融资经验分享及投资人关注点解析主题3:传统材料企业如何成功掘金布局新材料主题4:新材料科研机构如何利用互联网实现新材料技术成果转让主题5:新材料企业如何申请专利及有效保护知识产权PART2:项目/技术路演及交流 零距离对接投资人,实现高效精准对接 新材料在线网上同步直播项目路演 拟路演项目/技术: 中磁软磁电感项目太阳能银浆产业化项目蓝宝石项目硬质合金项目核电材料项目三元锂电材料项目…… 路演项目/技术开始火热征集中,如果您有项目/技术需要路演,寻求融资、转让、合作,请与我们联系:0755-8605 9476。 PART3:材粉聚会 举办盛大晚宴与新材料行业大咖零距离交流一起把酒言欢共筑材料梦 欢迎武汉周边区域新材料在线梦想合伙人和粉丝踊跃报名,与我们联系 PART4:知名企业/产业园考察 拟考察新材料知名企业/产业园: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数据分析报告从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营业收入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现状、趋势变化。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现状及发展趋势。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现状概况 (1) 第二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占全国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比重 统计 (3) 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同全国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总数量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指标分析(以下均指国家级高新区企业) (7) 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国高新区企业营业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占全国高新区企业营业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8)

武汉东湖介绍导游词

武汉东湖介绍导游词 篇一:武汉东湖介绍导游词 游客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在这万物复苏的季节和大家相约在美丽的“江城”武汉!我是您此次东湖之行的地陪导游**,来自湖北东方国际旅行社。在接下来的行程中,大家可以叫我*导或者小*,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大家提供优质的服务,在这里,我代表武汉人民以及我们湖北东方国旅对大家的远道而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并预祝大家在武汉玩的舒心,游的尽兴。 在大家的家乡杭州,有大名鼎鼎的西湖,而在我们武汉呢,则有美丽的东湖。东湖虽然比不上西湖那样有名,却也是国家首批命名的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它的湖面大约有33平方公里,是杭州西湖的六倍,湖岸蜿蜒曲折,所以又素有99湾之称。那么大家看着车窗外东湖的广阔湖面,优美的风景,大家一定想知道东湖是怎么形成的吧?东湖濒临长江,在青山港这个地方和长江相通,在这一片江湖之间,发育着一片冲积平原,在堤内形成相对低下的凹地。大家可以闭上眼睛发挥一下想象力,想象一下每当汛期的时候,长江水位上涨,水流就流入这片凹地,等到汛期结束,枯水季节来临的时候呢,水又无法外泻。于是,久而久之,在洼地内的积水就形成了现在的东湖。事实上,在1949年以前的东湖是没有现在这么漂亮的,那个时候基本上

还是个荒湖,从五十年代开始政府就对它进行了规模的建设和改造,正如大家现在所看到的一样,现在的东湖啊,已经是人们休闲度假,回归大自然的好去处了! 按照它的自然环境,东湖可被分为听涛、落雁、白马、磨山、吹笛、珞洪六个景区,但是现在对外开放的主要是磨山及落雁以及我们今天要游览的听涛三大景区。朱德总司令在视察完东湖以后,曾这样说过:“东湖暂让西湖好,今后将比西湖强!”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呢?所以啊,大家在这次的游览过程中,我建议大家不妨过一把评委瘾,睁大眼睛瞧一瞧,集中精力比一比,看大自然造就的这两个姊妹湖,各有什么特色,究竟哪个更强。好了,说着说着我们就来到了听涛景区的大门外了,看大家都迫不及待了吧?现在就让我们一起下车,前往风景优美的听涛风景区吧! 进入了东湖的大门后,我们也就进入了听涛风景区。大家注意到了这边的这些树木了吗?这就是被称为“活化石”的古老植物水杉了,在三百万年以前它们曾广泛分布于北半球的各个地区,可是后来却一度消失了。所以它一度被世界各地的植物学家认为:水杉和恐龙一样,已经在地球上灭绝了。可是幸运的是,1945年我国的森林工作者却在湖北省利川市发现了水杉林区,并成为了轰动一时的世界新闻。为了纪念这一古老树种在湖北省首次被发现,武汉市决定将水杉定为市树,用它刚毅坚强、刚直不阿来象征热情奔放的武汉人民。水杉的叶子在每年的深秋时节都会变红,在阳光下泛出金红的光泽,十分的耀眼。

武汉东湖落雁岛景区考察报告

落雁岛景区考察报告 我们班聚会筹备小组对这次聚会的选址有以下原则:风景优美、适合拍照,地点幽静,玩的不累,有30人左右开会、聚餐的地方,交通方便,有地方停车,不太远,门票合适。综合以上条件,我们从诸多景区中,选择了位于东湖磨山的落雁岛景区。 一、落雁岛景区面积不大,不易走失;没有沟沟坎坎、楼梯,玩的不累;风景优美、适合拍照;是新开的景区,估计同学们大多没有去过;地点幽静,游客不多。详见以下照片:

二、有30人左右开会、聚餐的地方 从落雁岛景区南门进,走不远,右拐,有个玫瑰苑餐厅,餐厅外有个空场地,摆放了6把遮阳伞,每把伞下面安放1张桌子、4把椅子。空场地右边,有片玫瑰园。如图。 玫瑰苑餐厅一次性用于开会、用餐30人绰绰 有余,场外空场地遮阳伞、桌椅不够数,经 理说了,伞、椅子还有,届时搬到外面去, 够我们用的;而且借用餐厅、外面的场地开 会,不要我们的钱。如果开会时餐厅有人用 餐,大堂经理负责协调。 附近还有厕所,比较卫生。 离开玫瑰餐厅行走不远,有个长廊,每张条 凳上可坐4人。环境幽静、阴凉。见下图。 玫瑰园餐厅菜谱及价格见下页。 三、交通方便,有地方停车。 落雁岛景区位于东湖磨山,包车行走一桥或三桥、青黄高速,约1小时可到。景区北门外,有大车停车场,1次10元,时间不限。小车南门北门外可随便停,不收费。 如坐公交车,坐到东湖磨山公园门口,有接驳的车辆,5元/人到落雁岛景区北门下。 综上所述,筹备组与其它几处预选景地经对比均衡综合考虑,我们一致认为: 落雁岛景区三面环水,山青水秀,环境幽美,其他诸多条件也符合筹备组的选址原则。因此,将落雁岛景区作为这次师生聚会场地。 备注: 1、门票16元,60岁以上凭身份证、老年证半价优惠。事先要提醒大家携带身份证。 2、早晨拍照的效果好,因此,拍合影照的时间越早越好。建议到了景区后,赶紧到湖边拍合影。合影拍完后,注意不要流连美景,等开完会再去欣赏。 3、汽车停北门外,我们进景区后先绕一圈去湖边拍照,然后抓紧时间去开会,别误了开饭的钟点,以免影响餐厅营业。 4、事先与餐厅沟通备菜及其他事宜。电话见餐厅名片。 5、今后如有人坐公交车去,在东湖磨山站下车,有交通车直达北门,票价5元。 一叶品秋12014.10.07

武汉东湖风景区简介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简介 Wuhan East Lake Ecotourism Scenic Area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东部,总面积82平方公里,目前已对外开放的有听涛、磨山、吹笛、落雁四大景区,景观景点100多处。33平方公里的水域浩瀚,12个大小湖泊,120多个岛渚星罗,112公里湖岸线曲折,环湖34座山峰绵延起伏,10000余亩山林林木葱翠,湖水镜映,山体如屏,山色如画。 秀美的湖光山色、厚重的人文底蕴、别致的园中之园、丰富的节庆活动是东湖的主要特色。春兰、秋桂、夏荷、冬梅是风景区最具特色的花卉。1982年东湖风景区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首批AAAA级旅游风景区,2006年被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评为“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 东湖风景名胜区是旅游的胜地,前景广阔。我们将加大对外开放,面向国际,高起点、大手笔地进行项目招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加强东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景点景观建设,大力推进东湖旅游产业的发展,把东湖建设成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景点布局合理、园林绿化新颖、文化内涵丰富、滨湖特色明显的旅游风景区。

一座城市,有山,才会显得和谐,有水,才会显得灵动,江城武汉正是这样一座山水相依的城市。而东湖,就是这座城市的冰心、明眸,深深镶嵌于武汉三镇之中。 东湖的美,高洁而不媚俗,大气而不失优雅;恬静里隐逸着灵动,绚烂中透着朴实。33平方公里的湖面,浩瀚铺陈;110多公里的湖岸线,港汊交错;九十九湾弯弯见曲,鱼舟如织;120多个岛屿星罗棋布,水鸟翻飞;34座山峰逶迤耸翠,绵延起伏;10000多亩山林郁郁葱葱…… 他恬淡宁静,有内湖之秀美; 他宽广浩翰,具大海之气势; 他峰峦连绵,得山川之灵气; 他人文荟萃,积文化之底蕴。 宛若是灯火阑珊处的谦谦君子,龙章凤姿,峨冠博带,衣袂飘飘。望之一眼动容,望之两眼倾倒,望之三眼不知归路。 正是这近在咫尺的晶莹湖水,移步之间冲淡了都市的喧闹,让我们能够亲近自然,体验原生态,饱赏美轮美奂的景致。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2017-2018七上期末试卷有答案

第 页 / 共7页 东湖高新区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七年级期末考试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3的相反数是( ) A . -3 B . 3 C . 13 D . 1 3 - 2.下列各组代数式中,是同类项的是( ) A . 23p -与32p B . 2xy 与2ab C . 32a b 与23a b D . 5mn -与10mn 3.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的电影《芳华》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全国及北美地区上映,电影首周票房便超过294000000元,数294000000用科学技术法表示为( ) A . 90.29410? B . 82.9410? C . 729.410? D . 629410? 4.已知2x =是关于x 的一元一次方程20mx +=的解,则m 的值为( ) A . -1 B .0 C .1 D .2 5.新年联欢需要制作无盖正方体盒子盛放演员的道具,下底面要有节目标记“”N ,如图所示,按照下列所示图案裁剪纸板,能折叠成如图所示的无盖盒子的是( ) 6.下列等式变形正确的是( ) A .由14x =,得14x = B .由a b =,得33 a b = -- C . 由33x y -=-,得x y =- D . x y =,得x y a a = 7.一条直线AB 上有一点O ,OM AB ⊥于O , 另有直角COD ∠在平角AOB ∠内左右摆动(O 点不动,OC 与OA OD 、与OB 不重合),在摆动时除直角外,保持相等的角有( ) A . 1对 B . 2对 C .3对 D .4对 8.某淘宝店家为迎接“双十一”抢购活动,在甲批发市场以每件a 元的价格进了40件童装,又在 乙批发市场以每件b 元()a b >的价格进了同样的60件童装,如果店家以每件2 a b +元的价格卖出 这款童装,卖完后,这家商店( ) A .盈利了 B .亏损了 C .不赢不亏 D .盈亏不能确定 9.已知,a b 是有理数,||(0),||||ab ab ab a b a b =-≠+=-,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a b ,下列表示正确的是( ) B A B. A. a D. C.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 规划 --------------------------------------------------------------------------作者: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2011-11-30 本站 目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第九章植物景观规划 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第十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第十七章分期发展规划 第十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九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东湖风景名胜区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93年,于1995年审批通过,为今日东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东湖已经从原来的城郊湖变成了城中湖,东湖风景名胜区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新一版的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势在必行。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特编制《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的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宗教事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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