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物品管理办法

没收物品管理办法
没收物品管理办法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根据《安徽省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商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扣押(扣留,下同)、没收物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予以扣押、没收的物品。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调换、私分或变相私分扣押、没收物品。不得在本单位内部变价处理扣押、没收物品,不得自行拍卖扣押、没收物资。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机构、公平交易局、财务、监察、法规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本单位的扣押没收物品处理工作:

(一)办案机构负责依法行使扣押权以及提出对涉案物品的处理建议和具体处理工作。

(二)公平交易局在行使办案职能的同时,负责统一管理本机关的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门负责扣押、没收物品专用收据的保管、发放和收缴,以及拍卖、变价收购物品的所得收入上缴国库等工作。

(四)监察部门负责对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五)法规部门协助做好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及处理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设置专门的扣押、没收物品保管仓库。由公平交易局负责管理,并明确两名工作人员任仓库保管员,对扣押、没收物品实行统一保管。

办案人员不得兼任仓库保管员。

仓库保管员应对扣押、没收物品分别建立台帐,台帐及出入库单据的样式由各单位公平交易局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以下要求,对扣押、没收物品进行管理:

(一)办案机构在行使扣押、没收违法物品的职权时,必须使用安徽省财政厅制发的暂扣、封存或没收物品专用收据,并将此收据与执法文书一同入卷存档。

(二)扣押、没收的物品必须立即交入专门仓库。特殊原因不能立即入库的,经办案机关负责人同意,可

在3日内入库。

(三)仓库存放的扣押、没收物品要实行帐物分管;两名仓库工作人员,一人管帐,一人管物;案件承办人凭暂扣、封存物品或没收物品专用收据及《物品清单》将物品移交给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在核实扣押、没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专用收据、物品清单的记录一致后,填写《扣押、没收物品入库验收单》,物品交接人员共同签字或盖章。

(四)仓库保管员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每月清点物品一次,并编制报表送部门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扣押、没收物品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经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符合其条件要求的形式保管。

(六)扣押物品被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后应发还当事人的或作无主财物处理时,办案人员凭《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或处理无主财物审批文书与仓库保管员办理有关物品出库手续,同时填写《扣押物品出库单》;物品交还当事人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七)交通不便的偏远工商所扣押的物品可以暂时不入库,由所长和内勤按以上规定进行管理。每月未将本所物品清单送公平交易局仓库保管员汇总登记。但其没收的物品必须及时入库。

(八)对已扣押的物品作出没收的处罚决定时,办案人员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5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没收物品专用收据送物品保管仓库,由仓库保管员核对单据后办理物品销、登手续。未入库的没收物品应当及时入库。

第七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的涉案物资,办案机构应在法定的复议、诉讼期满后一个月之内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八条没收物品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用途,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没收的文物、禁止流通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交文物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将移交资料分别报本单位监察、财务部门备案;

(二)毒品和吸毒用具以及淫秽书刊、光碟、磁带、录像带等物品,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后,交政府指定机构予以销毁;

(三)不适宜拍卖的易腐烂物品、鲜活品和动植物,经卫生检疫合格的,直接交有关经营单位收购;检疫不合格、无法送检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四)对已丧失使用价值和回收价值的或不能消除

侵权影响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或侵权的产品标识、标志和包装物,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销毁的没收物品,按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五)对仍有一定使用价值,不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且不适合拍卖和再进入市场流通的商品,在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经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由相关企业回收或依法另行处理;

(六)报废汽车、摩托车、非法组(拼)装汽车、摩托车、劣质钢材和机器等废旧金属,交有经营权的废旧金属回收公司收购处理;

(七)专营、专卖物品采取定向拍卖的方式,拍卖给有该类商品经营权的单位。

(八)除以上物品外,其余能拍卖的物品应当委托合法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确实无法拍卖的,上报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后,交合法的经营单位或物资回收企业收购。

(九)对既不能销毁又不能变价销售的没收物品,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处理,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对需要拍卖的没收物品,拍卖前须经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拍卖物品进行估价。

第十条销毁没收物品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制作销毁记录,记明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销毁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及执行人员等。执行人员应在销毁笔录上签字,拍照、摄像的照片或录像应存入档案。

销毁没收物品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条没收物品的拍卖款或变价款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十二条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半年应组织公平交易、财务、监察、法规部门联合对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处置和专用收据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处置情况和专用收据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保管或处置扣押、没收物品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级或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相关责任人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情节、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对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62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 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2:《贵重物品责任人汇总表》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公司化学危险物品申购、储存和使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及环境污染等灾害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化学物品的申购、储存使用管理及应急措施。 3、术语解释 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产品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性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4、职责 4.1制造部负责按此规定指导各车间进行管理。 4.2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 4.3资材科负责对化学危险物品采购及仓储的管理。 5、管理规定 5.1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的教育。

5.1.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须对使用者、保管者进行必要的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的知识教育, 并保留教育记录。 5.1.2新的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必须在进行相应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 5.2.1各部门人员在工作或生活使用中尽量用非危险物品代替化学物品的使用。 5.2.2需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须上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资材科统一采购。 5.2.3按上述程序申购的危险化学物品由仓管员验收后入库,其他需入库的化学危险物品须经管 理者代表同意后方可入库。 5.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5.3.1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场所严禁烟火。 5.3.2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室内存放,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5.3.3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柜)内,由专人管理。 5.3.4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1、为合理合法处理本公司办公、仓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2、废弃物分类:全公司废弃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和普通废弃物。 2.1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灯管、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废油、废油抹布、废化学品容器等,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2.2普通废弃物分为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种: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包括为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纸箱、废零件等;不可回收利用的有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等。 3、废弃物的来源: 3.1办公、生活类废弃物源自生活区、办公室、餐厅、卫生间及其他办公场所。 3.2生产类废弃物有从各生产部门正常生产排放出的废成品、废油墨、废塑料、废油料、废纸、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废化工材料及其包装物等;也有从各非生产部门在基建、安装、设备修造和仓储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废油、废渣、报废原材料等。 4、放置和管理 4.1本公司在各工作场所根据产生的废物分类设置不同的垃圾桶或以区域来划分为危险废弃物贮存区(或桶)、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不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作好分类标识。 4.2不可回收废弃物收集应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集中,依据与地方环保部门订立的协议,定期外运处理。 4.3对可回收废弃物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与相关方签订回收协议。定期组织集中外卖。 4.4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作适当记录,由行政人事部与相关方签订环保协议,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5员工用餐中产生的剩余饭菜和泔脚作为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 5、异常及紧急处理:若废弃物因存放不当发生泄漏或散失污染环境,或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违禁紧急情况时应依据《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6、监督和检查:各产出废弃物部门都应负责分门别类整理堆放各类废弃物,防止其蔓延散失,做到确保安全、整齐、清洁;行政人事部应有专人负责每月一次结合“6S”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废弃物堆场检查表》记录。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公司生产的氯酸钠、氯酸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四丁基脲、2-乙基蒽醌、重芳烃,及其配制的生产双氧水工作液、压缩氢气、瓶装氧气、乙炔、分析化验用药品等。 第三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搬运)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门安全贮存地点。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公司对各部门和车间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控制,严格管理。 第七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车间,应制定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对储存、运输(搬运)、包装的技术要求,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及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须经县(市)化工、公安、环保、劳动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 第十条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和部门,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各种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和设备的规定,并经常进行维护和监测。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管部门(或中心化验室)应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 第十四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编制:人事行政中心日期:2019年5月13日 审核:______ 日期:2019年5月13日 批准:______________ 日期:2019年5月13日 制度建立部门:人事行政中心 发布日期:20 年月日生效日期:20 年月日

目录 1、目的 (3) 2、职责 (3) 3、权限和职责 (3) 4、入库流程 (3) 5、贮存 (4) 6、出库领用流程 (4) 7、盘点及监管 (4) 8、仓库钥匙管理 (5) 9、设施设备 (5) 10、防护 (5) 11、处罚 (6) 12、附件 (6) 1、目的

1.1通过对公司内仓库中贵重物品的调拨、贮存及领用过程中作出合理的管理规定,确保贵重物品从入库到贮存、出库的全过程管理。 2、职责 2.1采购部及行政部、财务部指定内仓库保管员分别负责对贵重物品的出入库、贮存、盘点、台账登记等全流程工作。 3、权限与职责 3.1董事长、总裁:直接调拨权限及采购权限 3.2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请示董事长或总裁后调拨(需书面或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 3.3行政部:统一归口管理(设唯一专人作为内仓库专管员,负责贵重物品出入库及日盘点)3.4采购部:物品采购及验收,组织周盘点 3.5财务部:组织月度盘点 4、入库流程 4.1采购部根据《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采购部付款验收→交行政部→内仓库专管员填写《贵重物品入库单》→验货、签字验收→贵重物品进仓入库→内仓库保管员及时更新《仓库贵重物品登记表》。 4.2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内仓库专管员持有,一联交采购部,一联行政部备案保管)。 4.3入库搬运时应注意不能对储存贵重物品的品质造成影响,所有贵重物品都应按防护要求轻搬轻放。 4.4如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贵重物品品质异常或与采购部申购单数量、规格、品质不一致,则必须立即上报总裁。 5、贮存 5.1将仓库内货架及橱柜分区分格,贵重物品应分类存放在固定区域,分区分格全部做好标识,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中 2009年 5 月 1 日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0 目的 对危险物品的标识、搬运、贮存和发放过程实施控制,确保满足社 会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要求。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需危险品的控制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物品:指工程中常用的对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影响和 危害的火工品、燃料、油脂、化工产品、木材、水泥及其他有毒有 害、易燃易爆物品等。 3 职责 3.1 公司物资部 3.1.1 负责拟制并督导本作业文件的执行; 3.1.2 负责对工程项目危险物品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3.2 项目经理部 3.2.1 协助采供部门确保危险物品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2.2 负责对火工品仓库的设置、办理火工品储存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和 人员培训及有关作业证书的办理; 3.2.3 负责工程完工后剩余火工品的处置; 3.2.4 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对其管理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3.2.5 负责按各种危险物品仓库设置的要求建库; 3.2.6 负责选派经公安部门培训后的人员担任火工品仓库的保管和看守 工作; 3.2.7 负责建立危险物品的搬运、验收、领发、回收、清退、销毁、防火、 看守及安全检查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3.2.8 负责火工品出库后的搬运、加工和使用安全。

3.3 采供部门 3.3.1 负责办理火工品的购买证、运输证; 3.3.2 负责所采购的危险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 3.3.3 负责所管危险物品入库搬运的安全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所有危险物品的采购、验证、标识、搬运、贮存和发放必须执行《物 资管理程序》、《物资供应办法》、《物资招标采购办法》、《铁路物资 技术保管规程》等相关文件的基本要求,同时执行本管理规定的特 殊要求。 4.2 火工品 4.2.1 项目在开工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时间、设计图、 库存容量、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 当地公安机关审核批准,配合公安部门按照既便于施工又确保安全 的原则选址建库,同时应办理“储存许可证”;建立临时储存室时,也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批准; 4.2.2 库房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 a)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保持规定的距离,同时应在 库区设置独立看守值班室; b)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墙外应设防 洪排水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 和易燃物,严禁吸烟、用火以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 爆物品带入库区; c)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以及足够的照明设备(库 内须装防爆灯)和必要的通信联络设备,应设明显的警戒标志和“严 禁烟火”标志; d)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并 定期对其性能和使用日期检查。 4.2.3 火工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后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84-23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了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项目部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的管理。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保卫部对项目部的化学

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 具体内容 6.1 化学危险品的购买 6.1.1 由化学危险品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做施工预算,并向采购部门提供详细的性能技术要求。 6.1.2 采购部门签定购买合同前,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6.1.3 采购部门应要求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单位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产品化学物理性能指标、产品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6.2 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3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 6.3.1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规划。 6.3.2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满足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 6.4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2:《贵重物品责任人汇总表》 2、公司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29470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三、危险物品的定义 危险物品是对具有杀伤、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学特性,容易造成财物损毁、人员伤亡等社会危害的物品的通称。 危险物品的分类危险品的分类如下: 1、爆炸品,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①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②一级有机氧化剂;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③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 ④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全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等。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助燃气体;如氧等。不燃气体;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油漆桶、油漆渣、废矿物油、废带油棉纱、废活性炭、带油(漆)过滤棉、废原子灰固化剂及其包装八类。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使用(如做垃圾桶等)、倾倒、堆置危险废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危废库。空酒精桶、空树脂桶、空矿物油桶等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的包装物与其他危废分库存放,也不得用作他用。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

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除空酒精桶、树脂桶、矿物油桶等厂家回收的危废外,其他危废需要转移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电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环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安环部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为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 1、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办理。 2、运输装卸危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 (3)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4)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3、装运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水泥船、制动系统不灵的汽车不得装运危险物品。

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品的车、船。 5、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高速行驶、不得超车,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6、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有良好的包装,运输液体危险品的槽车或气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二、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1、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的场地,实行定人保管。 2、储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与其它货物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隔离存放,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受阳光照射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或采取喷淋

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 1. 通则 (1)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 (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库使用。 (3)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2. 生产和使用 (1) 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 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 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 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3. 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 (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 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 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6)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7)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 中毒人员的抢救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 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基地(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打内部公文单,后附《材料、低耗品处理单》,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传到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经理签字确认;公文报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3.各基地(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将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打公文单,后附《废旧物资处理单》,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492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 ⑴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 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 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备,以及防止 污染环境的设备。 ⑵化学易燃物品的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明火 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使用明 火或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 采取严密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

器和仪表应根据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分别采用防爆、封闭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⑷生产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设备和容器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装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经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的反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压,常压的设备不能当耐压使用。 ⑹化学危险品的输送设备,属易燃液体的应密封不露,用不产生火花的设备或用惰性气体压送;输送可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不漏;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应防止摩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保卫科牵头材料 C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物品的范围是: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及其他危险物品。 2.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物品的入库及使用科室的领取,应严格按手续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做好库存危险物品和在用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各部门应按实际耗量领用,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限量发放。 3.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有关法规教育,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能从事放射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4.使用危险品单位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习、进修人员使用危险品时,带教老师应详细指导、监督,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废物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并记录存档。压力容器使用部门要定期进行检验,并记录建档。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院的相关规 章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部门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4、按采购质量标准,采购危险化学品、设备、器材、器具。采购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 5、按采购质量标准,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质量负责。 6、对医用、试验消毒、科研所需新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安全使用和储存、运输要求。 7、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8、所有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要求进库存放,严禁不同特性的危险化学品混放。 9、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运用明火。仓库内必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调温、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10、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科室要设置危险品警示标志。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及处 理流程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 第3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4条综合管理部、供应部、财务部共同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5条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6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 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参照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提出申请,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账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管理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及处理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供应部对废旧物资进行询比价,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登记,转总经理审批,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2. 各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填写《材料、低耗品处理单》,库存原材料报研发中心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报总经理审批。由供应部对废旧物资处理进行询比价,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3.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对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填写《废旧物资处理单》,经设备管理部确认是否确实无利用价值,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登记,转总经理审批。由供应部对废旧物资处理询比价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2)其他边角废料,各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款项及时上缴公司。 第7条废旧物资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及时进行销账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分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化劳发[1992]第677号作者:化工部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 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公安、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项目,由此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内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67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 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公司各部门涉及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作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有关的作业。 2、公司各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原则上应做到“五定”: 1、定人:凡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安全办备案;对使用人员应由车间主任或班组长指定专人负责; 2、定点: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建立固定存放地点并贴上标识,严禁随意乱放; 3、定量:应根据生产作业需要购进,每次购进

不得超量;各使用点的使用人员应根据每日实际用量领用; 4、定容器:在采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使用固定容器,其中柴油等应使用金属容器; 5、定措施: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各使用点的防火措施。 3、安全部对各部门的“五定”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16、奖励与责任处罚 16.1、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深圳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

废旧物资管理及处置规定

废旧物资管理及处置规定 司规字第21号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公司的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的入库、利用和处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铝灰/铝渣外各部门所有废旧物资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第三条定义和分类 1、废旧物资指在生产过程中产出的废弃物、边角余料或者使用过一次以 上且丧失原有使用功能或利用价值的设备和工具等。 2、废旧物资和分类:分为A类、B类、C类三种。 1)A类废旧物资: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铁、除尘污泥等。 2)B类废旧物资:是指已报废的炉组主体及附属设备、烟道、扒渣耙、裘灰锅、周转箱、灰斗、模具等(已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按公司固 定资产相关规定执行)。 3)C类废旧物资:是指不能再利用的废铁板、角铁、铁管、PET带、打包钢带、硅包、废纸、杂木、废塑料、橡胶制品以及判定为报废 处理的B类物资等。 第四条职责要求 1、综合经营管理科负责废旧物资归口管理的日常监管和对废旧物资装运过 程的检查工作;负责办理废旧物资出售的招投标、出库装运和计量监磅 工作; 2、生产技术车间部门负责铝灰铁、除尘污泥物资的保管、现场管理和处理 出售时的监装工作;负责申请炉组主体及附属设备、烟道、扒渣耙、裘

灰锅、周转箱、灰斗等B类废旧设备、物资的报废、淘汰以及办理相关 手续。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铁板、角铁、铁管、模具、PET带、打包钢 带、硅包、纸板、杂木等C类废旧物资的收集,并分类存放在指定的废 料区。 4、物管负责废料区域现场管理及废旧物资出库手续、全程监装和计量监督 工作。 5、财务负责废旧物资处理后的收款工作和签发出门证。 第五条工作程序 1、设立B类废旧物资审定小组(以下简称审定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 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生产技术车间负责填写《废旧设备处置申请单》 上报审定小组,审定小组负责对申报的B类废旧物资进行评审和判定。 2、B类废旧物资判定处置结论 1)封存备用:判定为封存备用的废旧物资,由使用部门交物管部门进行妥善保管。 2)维修待用:判定为维修待用的废旧物资,生产技术车间应及时组织维修,无能力维修时,由综合经营管理科委外维修。 3)改作他用:判定为改作他用的废旧物资,评审小组应指定废旧物资改作他用的使用部门和使用用途,指定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领取投入使用。 4)报废处理:判定为报废的废旧物资应放置到废料区指定位置,并妥善保管。 3、废旧物资的处理周期 1)生产技术车间根据A类废旧物资外售需求,通知综合经营管理科及时实施招标出售。 2)审定小组判定报废的B类废旧物资和C类废旧物资由物管部门根据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