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

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麻醉审批程序与权限

1、根据科内人员的配备情况,麻醉科分为若干麻醉小组。组长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

2、安排手术麻醉根据手术分级、麻醉分级及麻醉医生授权资质。

3、择期手术由总住院安排,科主任批准;

4、急诊手术由急诊班组长或总住院安排;

5、夜班、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总住院安排;

6、特殊手术、高风险手术、新项目、新技术由科主任安排审批;

7、急诊、夜班、节假日手术应严格按照三级医师负责制,遇高风险或超越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在紧急情况下以抢救生命为前提,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8、患者选择麻醉医生时,原则上以被选择医生为主麻,超越其麻醉权限时应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11、麻醉医师定期执业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

一、麻醉科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段洪涛

组员:李栓起赵跃曹彩生张立松王志民王刚林

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的任务:

1.对麻醉科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2.对新分配、新调入人员考核评价;

3.对预参与高一级别手术麻醉者考核评价;

4.对取消或降低麻醉权限者进行评估;

5.定期对麻醉医师能力评价和再授权;

6、组长(科主任)签字生效。

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范围

1.自分科开始对麻醉科在职医生重新评价授权;

2.新分配、新调入人员依其职称即时评价授权;

3.晋升高一级职称者依其职称即时评价授权;

4.麻醉医师能力再授权为每两年复评一次。

三、评价标准

1.具备执业证书;

2.具有相应职称的职业证书;

3.在职人员依其在成立麻醉科之前麻醉医生的表现并完成本级别麻醉 80%以上视为评价合格,可授权同一级别的手术权限;

4.新分配人员依其学校表现(档案)、实习评价、试用期表现、综合评价授权同一级别资质;

5.新调入者依其原单位评价、试工期表现评价授权同一级别资质;

6.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 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 5 例者;

②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7.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①达不到操作评价必须条件的;

②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③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④其他。

四、工作程序

1.填写《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及《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具附表)交科主任;

2.每两年一度的再评价需填写《麻醉医师再评价与再授权表》(具附表)交科主任;

3.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成员,根据手术分级、麻醉分级对每一位申请者的技术能力进行讨论评价、签字后交医务科;

4.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5.对取消或降低麻醉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成员讨论,形成书面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6.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7.医务科备案。

五、监督管理

1.医务科(质控办)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2、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

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医务科主任

成员:内科主任外科主任重症医学科主任急诊科主任麻醉科主任心外科主任胸外科主任泌尿外科主任骨科主任产科主任妇科主任

五官科主任神经外科主任神经内科主任呼吸内科主任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医务科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务科负责建立考评组织,由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相关临床专业人员组成。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所有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提供的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真实效材料并能及时核查。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深泽县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 2)

(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临床医师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操作权限申报材料等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上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高风险技术操作考评标准》、《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和分级授权制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等规定,结合申请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 2 次或 2 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九、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的,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

麻醉授权管理制度守则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分级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级标准: I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II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功能处于代偿阶段; III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IV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生命。 2.特殊手术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手术麻醉,气管异物取出术麻醉,高龄手术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实施麻醉的基本条件 所有医疗机构在任何地点(包括手术室外麻醉),任何时间,对任何病人实施任何麻醉(包括各种神经阻滞)都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确保有一位麻醉医师(士)或麻醉护士始终在麻醉地点监测并记录被麻醉病人的基本生命功能和体征,有一位责任麻醉医师对该病人负责。一位责任麻醉医师一般同时最多负责3位病人的麻醉,急诊夜班时不得超过4位病人。 2、必须全程监测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和动脉血压; 3、手术室内每一个手术间必须有麻醉机和麻醉监护仪,手术室外麻醉每一位病人旁必须有麻醉机或简易呼吸器。 4、必须具备能通过面罩和气管插管给高流量氧气,并实施人工通气的条件。 5、必须有心肺复苏的条件(包括人员、仪器、用具和药品)。每个麻醉工作区域必须配备至少一台心脏除颤仪。 6、所有病人的手术或检查结束后,必须要在手术室、或麻醉苏醒室、或ICU观察至病人基本生命功能正常或恢复到术前水平,确认无残留麻醉危险后方能将病人送回病房交予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管理。 三、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等,规范麻醉与镇痛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关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XXXX院 2019年10月19日 抄送各临床科室 附件: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推荐)麻醉科管理制度

YWC-GZZD-074: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制定日期:年月日修订日期:年月日 一、麻醉科医师分级授权专业技术依据 1、麻醉科患者病情分级: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I级和三甲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麻醉科患者病情分级标准为:P1: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或系统无器质性病变; P2: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P3: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患者生活尚能自理; P4: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P5:存在严重影响生命的风险因素,预期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 P6:确诊脑死亡,拟实施脏器移植患者。 2、临床麻醉操作技术与麻醉分级:依据麻醉科基本操作技术难易与风险程度,将临床麻醉操作技术与手术麻醉分为三级: A1:基础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麻醉及相应的监测技术;常规液体治疗与管理;围手术期输血管理与一般手术麻醉患者病情评估。 A2:下胸段椎管内麻醉;一般性气管内插管全身麻醉;心肺脑复苏;有创血管穿刺及监测技术、床旁超声技术、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管理等。 A3、MallampatiIII级以是困难气道处理、BMI大于30以上肥胖患者手术麻醉;心脏大血管手术;颅内动脉瘤、巨大脑膜瘤、脑干等高风险颅脑手术;肾上腺手术;多发严重创伤、休克、高位颈髓、器官移植、高龄病人、新生儿等特殊或危重手术麻醉管理。 3、麻醉科镇痛技术与管理分级:依据麻醉科临床镇痛患者病情与主要技术风险程度,将麻醉科医师镇痛治疗技术分为四级: A1、一般性术后镇痛管理包括日常手术后镇痛泵应用与管理、病房一般晚期镇痛会诊、常见慢性疼痛药物治疗和日常门诊舒适化无痛治疗技术等。 A2、麻醉患者病情评估P3级及以上患者术后镇痛、晚期癌痛三级方案确定与指导、神经阻滞镇痛治疗、一般性微创介入疼痛治疗和特殊患者的门诊无痛治疗。 A3、疑难危重手术患者术后镇痛、椎管微创介入疼痛治疗、恶性病理性癌痛治疗及患者病情评估P3级以上的无痛治疗技术。 A4、新引进的镇痛药物临床观察、新开展的镇痛技术与镇痛治疗相关的科研设计与实施指导。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程序、流程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麻醉管理制度

麻醉管理制度 一、手术者应全面、详细、准确填写麻醉申请单,择期手术者应于术前一日上午十时以前将麻醉申请单送到麻醉科,较大的择期手术应在术前四天送出。特殊病例应填送麻醉会诊单,由麻醉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参加会诊。 二、麻醉科接到申请单后,科主任根据手术种类、病人状况和麻醉医师的技术水平,妥善安排麻醉。负责麻醉者,在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人的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人,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用药医嘱,作麻醉前小结,向家属交代麻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与本人、家属或患者单位依次履行签字手续。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医务科、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三、麻醉医师术前诊视病人后,如对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较大的择期手术应在术前三天提出术前讨论,充分估计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五、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严格观察并记录病人的呼吸,血压、脉博、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必要时监测心电图、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及其他特殊项目。控制和调整病人

的生理活动,如手术中呼吸管理、控制性低血压等。防止并处理麻醉和手术对病人的生理扰乱,管理好术中输液、输血,调节酸碱平衡,遇有特殊问题可提示手术者注意,并商讨手术暂停或从简等问题。 六、麻醉医师记录手术主要步骤及病人术中反应,详细记录麻醉用药和其他处理。 七、麻醉期间如遇严重并发症及意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乃至医院报告,积极组织会诊抢救。 八、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医师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等病人神志恢复,生命体征平稳后才能送回病房。危重和接受全麻的病人,麻醉医师应亲自护送回病房,并向值班人员交代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48小时内应随访病人,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追踪观察,直至病情稳定。严重并发症及时向上级汇报。 九、术后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及时补充。 十、麻醉科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病人的准备。 十一、除急诊抢救外,任何人员不允许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全麻和高风险麻醉。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为了确保麻醉质量和麻醉安全,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 Ⅰ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VI级:确证为脑死亡,其器官拟用于器官移植手术。 (二)特殊手术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颅内动脉瘤、巨大脑膜瘤、脑干、肾上腺、多发严重创伤、高位颈髓、器官移植、休克患者、高龄患者以及新生儿等手术的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以及高风险诊疗操作等技术。 (三)新技术、新项目以及科研手术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以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年限,根据其考核成绩和实际临床操作技能对每一位医师进行分级授权。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及气管插管术等。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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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钟吾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一、《印鉴卡》由医疗机构或药学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二、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采购麻醉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买麻醉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验收制度 一、麻醉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二、麻醉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四、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对各药房、各病区、手术室的麻醉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

等级医院复审整理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等级医院复审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病情分级标准:I~V级 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Ⅱ~Ⅲ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2.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发放、登记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与保管 1.按照国务院200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的规定,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须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印鉴卡,到指定供货公司购入。 2.其他精神药品的采购须从具有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资格的供货公司购入。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医院的实际需要量购入。采购时由药品保管员和药品采购员两人采购,购入后交库房药品保管员保管,登记双人签字。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认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由医务科负责管理。 2.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规定,使用规定颜色和格式的处方。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使用量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开具的每张处方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注射剂一次常用量。 (2)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 (3)控缓释制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4)癌症疼痛病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十五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5)精神药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 (6)盐酸哌替啶注射液一次常用量,不得带出医院使用。 (7)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一日常用量。 4.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调剂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并调剂和核发人员签字。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6.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任县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 再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手术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任县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脊髓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1.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

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直接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2018年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修订版)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修订版)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Ⅰ~Ⅴ级。 ASA分级标准: 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页脚内容1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页脚内容2

麻醉药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和保管制度 1、药剂科每年定时根据医院临床医疗、学习和科研需要填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报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发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市卫生局和药剂科各留存一份,另一份送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备案。 2、药剂科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于每年11月底之前将下一年度的购用计划表,报市卫生局审批,经批准后,到辖区内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因医疗需要追加年度麻醉药品注射剂购用计划时,应报市卫生局批准后,方可购用。 3、药剂科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计划,须按临床用量定时报送。保证合理库存。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须执行银行转帐手续,不得以现金交易。 4、麻醉、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采购人员不能自行提货。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等。验收发现短少、破损应及时清点登记,并报科主任作及时处理。所有登记帐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2年备查。 5、因医疗需要,经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并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准许配制的制剂所用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购进后交制剂室管理,制剂室必须严格执行“三专”管理,做好入、出库验收记录、使用记录。记录和帐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2年备查。 凡私自调出麻醉药精神药品一律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单位。所购麻醉药品、、6.品、精神药品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药品仓库所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出库验收登记制度,记录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使用单位、领货人签字、发货人签字。仓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按季度盘点,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对回收的空安瓿、废贴和过期、失效、破损、患者退回的药品须妥善保管,每年集中登记造册,由市卫生局统一监督销毁。 8、经常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仓库的门、窗、柜、报警器等安全设施完好无损,确保安全。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绥阳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麻醉科手术室: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1 / 16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 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 2 / 16 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 年以上者。

麻醉分级授权制度

麻醉分级授权制度 1目的 实施麻醉分级授权管理,确保日常麻醉工作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所有麻醉技术的分级管理 3要求 3.1麻醉分级 3.1.1根据卫生部下发《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我院麻醉分为四级 3.1.1.1四级麻醉 复杂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严重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既往有心肌梗塞病人的麻醉,严重休克,严重脏器功能低下病人的麻醉。各种复杂手术及病情危重,诊断未明病人的麻醉。 3.1.1.2三级麻醉 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心包切除术病人的麻醉,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病情严重病人的麻醉(心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低下等),控制性低血压麻醉,严重呼吸道梗阻病人的麻醉,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复杂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湿肺病人的麻醉,口腔颌面部疾病致气管插管困难以及需行肌皮瓣移植术的麻醉。小儿气管内异物取出术麻醉,控制性低温手术麻醉。新开展手术项目病人的麻醉。新生儿的麻醉。

3.1.1.3二级麻醉 常用的神经阻滞术,上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普通颅脑外科手术病人麻醉,胸科病人麻醉,支气管麻醉术。小儿颌面部较大手术的麻醉,经鼻气管内插管麻醉,心导管检查病人的麻醉,危重及病情复杂(失血性休克、严重肠梗阻)的急诊病人麻醉,气管内麻醉,唇裂手术的麻醉。小儿扁桃体、腺样体手术的麻醉,产科全麻。 3.1.1.4一级麻醉 低平面蛛网膜下腔脊神经阻滞,腰部硬膜外脊神经阻滞,下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小儿硬膜外麻醉,骶管阻滞,(小儿氯胺酮肌肉或静脉麻醉),小儿基础麻醉,病情较轻的简单手术、四肢手法复位病人的静脉麻醉,眼科手术的麻醉,其他常见耳鼻喉科小儿手术的麻醉,静吸复合麻醉术。 3.2人员资质 3.2.1实行麻醉主治医师负责制,取得麻醉主治医师资格人员才能独立承担麻醉; 3.2.2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独立完成一、二级麻醉; 3.2.3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的医师,可以根据情况 授予本亚专业三级麻醉; 3.2.4副主任医师独立完成一级、二级、三级麻醉; 3.2.5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专业组长完成一级、二级、三 级、四级麻醉。

麻醉药品五专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我院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我院麻醉药品三级管理、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三级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是指该类药品由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三个不同使用科室,按科室属性、库存量,进行统一进行管理,称“三级管理”。 2、分别在药库、药房、病区建立三套麻醉药品基数表,其中药库的基数表是所有麻醉药品最高库存限量(一式两份,一份药库,一份各药房);药房的基数表是所有对应的临床科室备用麻醉药品数量(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一式两份,一份药房,一份临床),实行三级链条式的环环相扣管理,要求每处存放的药品基数、账物相符、管理规范、定期养护。 3、药库、药房主任、病区(手术室)护士长为本科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药库、药房、病房进行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出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五专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

登记。 1、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配备该类药品的临床科室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 3、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4、4、、麻醉药品开具要使用专用处方,该类处方印制完毕后应交由麻醉药品管理办公室保管,统一登记编号,核实数量并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发放,详细登记处方编号,并由领方人签字后方可发放。麻醉处方一旦开错,不得更改,而是更换新处方,作废的处方药保管好,当再次领取麻醉处方是将作废处方退回,并登记销号。作废的处方单独存放管理,统一销毁。对于短缺、丢失的麻醉处方,当事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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