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实训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必要环节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管理,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质量,杜绝安全隐患,根据我院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AA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包括短期教学实训、长期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等多种形式。

二、短期教学实训是指非毕业年级学生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到本专业对应的行业单位进行一次或多次短时间观摩、学习和培训等。原则上短期教学实训不得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进行,因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后方可实施,且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内的短期教学实训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三、长期教学实习是指非毕业年级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的同时在用人单位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的超过两周的检验性半顶岗劳动实践。原则上长期教学实习只能安排在本科第四学期和专科第三学期以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在这之前实习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后方可实施。长期教学实习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毕业实习是指毕业年级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后,深入用人单位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全顶岗劳动实践。原则上毕业实习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不得影响毕业年级其它正常教学安排。

五、各教学系在选择和确定学生实习基地时,应慎重考虑实习合作基地的综合情况,尽量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实习单位。同时,对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环境条件做出相应的评估,以利于有效管理。

六、各教学系应制定出符合专业特点的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具体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以保证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安全,还应在学生离校参加实习实训前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进行足够的实习实训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并要求学生签署《校外活动安全协议》、《实习承诺书》。对于拒不签署安全协议及实习承诺书的学生,学院有权不允许其参加实习实训,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七、凡自行选择实习实训单位的学生必须于实习实训开始五个工作日之前提交经学

生家长、学工办、教学系、教学办等签字同意的书面实习申请表和经实习实训单位签章的《实习接收函》或实习合同,且同样必须签署《校外活动安全协议书》和《实习承诺书》等文件。

八、外出参加各类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首先保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有三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允许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参加短期、长期教学实习实训,有一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允许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参加毕业实习。经过学院审批同意,且必须要占用正常教学时间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根据学校规定办理相关课程的免听手续和请假手续,且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参加课程考核,否则将被视为相关课程考核不合格。

九、各类实习实训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老师应当组织每位学生在实习实训开始前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实习实训学生自行承担。

十、学院各类实习实训学生均实行教学系和学工办双重管理。学生所在教学系必须安排相应的院内指导教师切实掌握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过程,配合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共同为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做出必要的成绩评定;学生班级辅导员必须要对外出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进行细致的跟踪管理,掌握学生的实训实习进展和表现情况,协助相关各方解决问题,并于学生实习实训的中、后期分别提交学生实习实训书面情况总结,由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十一、若学院有十名以上的学生到同一单位参加实习实训,经教学系申请,学院应安排至少一名教师随同学生进驻实习单位进行管理;学院还可根据市场行情对参加集中安排实习实训的学生予以适当的交通及食宿补贴(自行选择实习实训单位者除外)。

十二、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单位等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按照实习单位操作规程行事,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

3、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尊守劳动纪律,不允许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发生。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同时向学校辅导员老师和实习单位部门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

4、实习实训期间要尊师重友,搞好团结,避免与实习单位人员发生冲突。如产生矛盾,须立即向校内辅导员老师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负责人等反映,以利妥善协调解决。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东海职教中心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二、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三、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任课教师批准后可用假,并填写请假条,不超过三次的缺课,给予补课;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不再给予补课,重新跟班继续学习。 五、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七、未经任课老师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 九、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吸烟、喝酒。 十、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一、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二、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不负任责任。 十三、爱护学校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四、禁任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十五、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 十六、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 十七、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十八、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东海职教中心 2012年3月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3709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为提供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药品经营销售管理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 5、内容: 5.1对营业员要进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 和企业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保证药店的规章制度能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提

高服务质量。 5.2建立职工继续教育档案。结合岗位要求,开展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岗位知识培训,对己在岗的所有人员,采取分阶段、分批轮训的办法,进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活动。 5.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都必须是持证人员。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中途换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4从事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销售人员一律由总部集中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5对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列入药店目标管理,并配合公司制定职工年度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学习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 5.6为检查学习效果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不断适应高职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学院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在教学、科研及创新能力等各个环节上进行全面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为学院不断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成长的规律,坚持奖惩并重,建立健全教师自主提高机制。建立完善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立足省内,统筹安排,辅之以省外(境外)实践锻炼的“就近就地”原则。 3、坚持实践的目标贴切,实践过程有实效,实践内容要饱和的“贴切性、实效性、饱和性”原则。 4、坚持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原则。在社会实践锻炼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注重教师个性化的倡导, 使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 5、坚持系统性原则。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承担教师培养工作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教育教学沟通交流体系。学校各部门及教师积极参与,形成教师培养教育的系统网络,共同做好教师的社会实践锻炼工作。 二、参加社会实践的对象及期限 1、在学院“十二五”期间,45周岁(含)以下特别是35周岁(含)以下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累计至少为6个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工作的安全管理是指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到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里进行实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学生在实习阶段能够健康成长,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学生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务部门提出,校实训部门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就业办针对每一学年的实习情况,制定较为完善的实习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校外教学实习工作。 3、在学生离校之前,认真做好职业指导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将要遇到的一些疑问和认识,以预防为主。 4、在选择校外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可行性,选择信誉较好、能够宽以待人的企业,作为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有不断进步地空间。 5、抓好从学校到实习单位落实的衔接工作,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的事项,提高认识,不可马虎,稍有问题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6、创造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关系,使学生在实习过程得到和谐、安全的氛围。 7、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安全意识。

8、对用人企业有高空作业或不安全因素的工作性质,学生和实习指导老师要主动与学校沟通,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9、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以及业余时间的人身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10、在实习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损坏各种仪表仪器,保管好各类器材、设备。 11、正确使用工作时所需操作的设备或工具,了解各种设备、工具的的性能、维护方法等,做到安全及规范操作。 二、学生安全要求 1、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应该是相关部门及人员首要关注的问题,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严密防范,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2、上岗前学校特别是接受实习单位一定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上岗,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到如“冲床”等高危岗位实习,对此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和违规操作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3、实习指导教师要教育和监督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劳保要求,不得擅自操作企业里与自己岗位无关的设备。 4、原则上学生到企业实习应由企业解决住宿,企业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住宿环境做出相应的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解决后入住。要教育学生,入住后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指导教师反映,指导教师应迅速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5、学生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应高度重视,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6、学校或接受单位在学生实习前,要为每位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

培训班学员规章制度

培训班学员规章制度 培训班学员规章制度 篇一: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东海职教中心培训学员管理制度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三、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 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 跟班学习或退学。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可用假,并填写请假条,不超过三次的缺课,给予补课;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不再给予补课,重新跟班继续学习。 五、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七、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十、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 技能操作资格。十 一、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十 二、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十 三、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十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十 五、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十 六、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十七、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十 八、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东海职教中心 201X年3月 篇二: 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 一、课堂纪律 1、上课、上机凭听课证,中心将不定期的检查,无证不得听课上机; 2、点名: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员工参加培训和培训师的考核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所有计划内、计划外培训项目。 三、职责权限 (一)总经办负责部门、员工、培训师、培训项目的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并公布考核结果、保存考核记录。 (二)各部门协助总经办做好考核工作。 四、内容 为督导员工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公司推行对部门、员工培训考核方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并以不定期抽查为主来推动员工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员工对培训内容的重视程度。 (一)部门考核 各部门于每月30日前将部门的员工培训总结、培训记录评价表(附件1)、员工培训签到表(附件2)、培训教材(资料)、员工培训总结(附件3)、培训相关资料提交至总经办,总经办根据各部门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对各部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填写部门考核检查表(附件4),并在公司OA系

统公布考核结果。 (二)员工考核 1. 新进员工参加完公司级及部门级的培训后,由培训组织部门进行考核,并进行新员工培训考核成绩登记(附件5),有学习层评估的新进员工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培训后形成的考试试卷(考试试卷结合培训内容来定)等各项记录交由总经办统一存档备案。 2. 员工参加其他类型内部培训必须提交培训工作总结,以便考查员工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3. 对于参加外部培训员工的考核,以取得相应参培合格结果证明作为考核依据,外部培训方提供的员工培训相关考核资料作为参考依据。 (三)培训师考核 内部讲师主要从培训课时、培训效果、工作态度、课件开发、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培训师管理制度)。 五、相关记录文件 六、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 本管理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并修订。

社会实践管理制度

设计与艺术分院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院领导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外出活动必须由在职教师亲自带队。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次社会实践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领导同意批示后方可实施。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辅导员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人身安全:进行相关防盗防骗培训,准备足量防暑、晕车、腹泻类药品和饮水。 (2)行车安全:主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统一出发,统一回校。每次出发和返回都要做好点名工作。 (3)住宿安全:全体学生均统一住校,并做好每晚点名上报工作。 (4)财产安全:社会实践过程中除必要的开支外,不需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领导。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

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习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习,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习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的课堂环境。 (3)班主任跟班听课,了解学员的听课情况,维持课堂秩序,检查学员的课堂笔记,督促学员完成作业。 4、学员要认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讨论和专题研讨。讨论前学员应按照讨论题认真思考,写好发言提纲。学习讨论和专题研讨中应畅所欲言,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 5、学员成绩考核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要求进行。 6、出勤管理 学员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习,一般不准请假,但如有下列情

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二十二、质量教育、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本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保 证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岗位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 作。 4、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教育、培训与考核的管理职能 5.1.1综合办公室为本公司质量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公司质量教育、 培训管理文件和每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5.1.2质量管理部门协助开展有关质量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及其考核。 5.2质量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 5.2.1专业技术人员的在岗培训 5.2.1.1应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 5.2.1.2应每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药学知 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培训。 5.2.2公司各负责人应主动参加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并 熟悉所经营药品的知识和药品经营业务。 5.2.3上岗培训 5.2.3.1员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时,为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必须进行岗位质量教育、 岗位技能操作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2.3.2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 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2.3.3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 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质量教育、培训的基本方式 5.3.1外培 5.3.1.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等; 5.3.1.2医药院校开办的专业培训班。 5.3.2内培:即公司内部组织进行的有关培训学习。 5.3.3自学 5.3.3.1各级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及自身条件,自行选择相关教材的业余自学;5.3.3.2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药品质量与管理方面的函授教育; 5.3.3.3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网络参加的远程培训教育。

学生校内实训管理制度

学生校实训管理制度 一、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认真做好实习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了解学生所在专业和所实训的容和要求。对实训设备和器材要仔细登记,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详细纪录,并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窜岗、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训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的实训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保证实训教学质量。 5、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6、认真做好学生技能实训的指导,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实训期间指导教师无论种原因,不得离开实训室。 8、及时规的填写《实训教学安排表》、《计算机使用登记本表》和《教学日志》,机器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计算机使用登记本表》上,以便管理员维修。 9、认真听取其他指导教师、机房管理人员、学生们的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0、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以适应不断深化的教学实训的需要。 11、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协助主管领导、班主任及任课教学搞好教学指导工作。 12、负责学生的实训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平公正、准确及时。 13、实训期间不得带任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室,更不得将实训室的物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14、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15、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应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训机房建设等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能够认真的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6、各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本细则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学生实训行为规 1、实训、实习是培养案中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属必修课,每个学生都应认真参加,获得及格以上(含及格)成绩准毕业。因故不能参加实训,应随下一届学生补加实训环节。 2、每个学生必须参加实训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面的各项教育活动,要认真学习实习指导书和本细则容,了解实习计划和具体安排,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3、每个学生应将实训容逐日记录在实习手册上,认真积累资料并写出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大全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师资管理制度;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员工管理制度; (七)档案管理制度; (八)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帐户管理制度;(九)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 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 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 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 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1.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我校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增进社会实践的实效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支持和鼓励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广大青年团员在实践中成长成才,促进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及基本要求 1、申报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必须以团队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项目,团队至少要由三人组成,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团。 3、申报项目必须主要由学生负责,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策划、项目申请、活动的组织和项目报告的撰写等。 4、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随团指导。 5、申报项目必须紧密联系学校该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重点支持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相结合的项目和相关项目;鼓励围绕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传播、革命传统教育、志愿者服务、就业创业等主题进行实践。 二、项目类别 6、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分三类:校级重点项目、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 三、项目申报 7、各申报团队于每年6月上旬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

实践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活动方案、项目经费预算以及实践地的接收意见等资料上报至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 8、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对项目进行初评,初步确立本部门的院级项目,并将其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校团委审核。 9、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在初步确立的院级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的评审。 四、项目立项 10、每年的6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立当年的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 11、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初步确立的院级项目,如未获校级项目立项,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确立为院级项目。 五、项目经费 12、项目经费来源分为学校资助、院系资助、社会资助和项目组自筹等形式。院级项目原则上学校只立项不资助。 13、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学校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根据项目的考核结果确定资助金额。校级项目一般不超过500元、校级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4000元。 14、学校资助经费分两期划拨:一期启动经费在项目实施前划拨至各学院,其中校级项目为每队50元,校级重点项目为每队1000元;二期经费在活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 15、项目负责人负责资助经费的领取和报销工作。 16、学校进行经费资助的项目,各院系应进行经费配套。对没有经费配套或配套经费较少的院系,学校将减少甚至取消对该院系项目的资助。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1,实习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声誉.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 2,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实习指导教师将不定时抽查. 3,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4,实习期间原则不允许请事假,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报实习小组组长登记,由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辅导员,学院领导审批,否则,按旷课论处. 5,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厂方及实习指导师傅的安排,悉心听取指导.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师傅允许后方可离开. 6,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7,学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按安全规程规定穿戴好服装和安全帽,不进入设备警 戒线内,确保人身安全. 8,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启动或停止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9,爱护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10,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1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12,必须参加实习前的动员和安全规程学习,参加安全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习. 13,实习返校后按时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考试,由于主观原因,不参加考评,实习成绩不合格. 14,学生在实习期间,尊重厂方领导和实习指导师傅,与厂方工人要和睦相处,听从 安排,服从分配,安心实习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实践能力. 15,按照实习大纲,实习目的的要求,实习学生要爱岗敬业,理论联系实际,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积极探讨专业上的有关问题,寻求解决途径,争取思想上有长进,技术上有提高,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16,不乱动用厂方物品,不得将厂方物品私自带回,不偷盗. 17,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8,不得晚归宿或不归宿,晚上不得接待同学朋友,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19,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赔偿. 20,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2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现金必须存银行. 22,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 23,严禁吸毒,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不进入娱乐场所和网吧.

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有计划地对质量体系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使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2 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 3 职责 3.1 科主任主持本科人员的配备与考核,批准《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安排人员的外部培训。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员培训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3文控员负责建立和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人员档案。 4 工作程序 4.1 科主任进行人员配备及资格确认 (1)根据有关规定和检验工作的需要,确定检验科的各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 (2)通过查看有关证书、进行聘用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确认每人的任职资格; (3)根据每人的任职资格情况,确定各岗位人员; (4)对新上岗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对其进行岗位资格确认; (5)当岗位或岗位任职条件发生了变化,应经培训后,重新进行考核确认。 4.2 人员培训 4.2.1培训计划 (1) 根据各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科主任拟定各层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 (2) 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员培训年度计划》,交科主任批准后实施。 (3) 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技术负责人提出临时培训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经检验科主任批准后实施。

4.2.2培训方式 (1) 安排外出专业学习、学术交流会、进修的培训。 (2) 医院内举办专项讲座、专项培训或专业学术报告会。 (3) 科内举办的业务学习活动。 4.2.3培训内容 (1) 根据人员的岗位,安排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此外,还包括下列培训内容:实 验室认可、标准化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实验室安全知识。 (2)实习、进修、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内容还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内务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4.3 人员资格和考核 4.3.1 检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相关学历和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3.2人员上岗前,科主任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应知、应会科目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 4.3.3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操作资格考核: 凡使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以前未使用过该仪器时,由检验科主任组织参加仪器设备供应商举办的使用培训并参加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安装调试,或以其它方式进行培训,经检验科主任组织相关组室考核合格后,方可被授权使用该仪器。 4.4 培训记录与个人技术档案 4.4.1员工的培训记录由科主任对培训的有效性评价后归档。 4.4.2文控员负责培训记录和个人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填写和管理《培训记录表》、《员工培训履历表》、《人员档案卡》。 4.4.3《培训记录表》内容: (1) 培训时间、地点、主题等。 (2)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 培训内容摘要。 (4) 组织部门效果评价 (5) 培训后检验科主任对其能力的确认。

社会实践本管理办法

肇庆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登记证的管理办法 本次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及社会实践分明细均由2012年5月11日后试行,并于2012年9月正式实行,因此,09、10、11级社会实践分统计工作将统计两个时间段,2012年5月11日之前采用原来的标准及计分方式(时间按志愿服务的时间为准,而非认证时间为准),2012年5月11日之后采用新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社会实践活动报备程序 1.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在活动开展前须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时间段)、主要地点、主题、内容和志愿者人数、负责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学院、班级、任职情况、联系方式等)等,填好报备表(报备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存档),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须参照评分标准,将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及活动分数写在回执上并盖部门章确认,回执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回执一式两份,一份交活动主办方,一份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存档,在活动结束一周内需盖二级学院社会实践方章,再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盖团委社会实践认证章。二级学院特色活动(每年固定举行)可以在我部报备为常规活动,以后无需重复报备。参观、调查、采风必须在报备表上详细注明由哪位老师带队并附上老师详细联系方式方可成功报备; 2.校级机构(如校学生会、社团部等)举办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时,以机构为单位,可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领取报备表或自行到青年网下载,并需至少提前三天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报备(报备过程参照第一条),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出具回执,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机构为单位凭回执单到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盖校章,盖完校章仍需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各个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盖院章; 3.各班级团支部活动报备,必须在活动前至少三天前往二级学院志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百科名片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实习。 第三条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区(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对口管理的原则,分别负责管理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实习工作。 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负责制定实习工作的政策,研究解决实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的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制订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规划和有关组织管理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用人单位接纳实习学生的备案、劳动保护工作,依法对实习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市经贸委负责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接纳学生实习和落实激励企业接纳学生实习的政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接纳实习学生实习单位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应当根据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定期(原则上每二年一次)公布接纳学生实习的企事业单位,确定接纳学生实习计划。 第五条校长是学生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做好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应当建立实习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实习工作机构应当设主任1人,并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人员。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的工作,特制定了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科任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楼梯间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

员工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培训和考核的力度,建立完整的培训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保证公司各项培训与考核有序、有力的执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培训考勤制度 1、凡是列入公司的内部培训,受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2、不能按时参加培训时需提前请假,事后请假无效。如遇特殊情况需由车间领导批准,并由车间领导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备案。 3、准时到达培训地点,受训人员需在培训开始10分钟以前到达培训地点,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抽烟、吃零食。 4、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准交头接耳、睡觉和闲谈。尊重培训讲师,有问题举手发言。 5、培训不得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按考勤制度规定处理,迟到人员信息人力资源部将统一记录,随当月考勤一并上报,从当月奖金或工资中扣除。 6、不得代他人签到,一经发现代签到人员与被代签到人员均按旷工处理。 7、培训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如有发现,按旷工处理。 二、考核管理制度 1、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厂安全教育”以及“企

业文化、厂规厂纪”的培训,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新员工厂级“入厂安全教育”的培训在新员工入厂一个月内集中进行一次。车间在新员工到岗后要对其进行安全、SOP等岗位技能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培训前由车间统计员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新员工岗前培训考核认定表》,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务必将表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新入职员工转正时人力资源部审核《新员工岗前培训考核认定表》,如发现没有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及SOP等岗位技能的培训(以《新员工岗前培训考核认定表》为准),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给予岗级降级一档,时间一个月的处罚。并对新员工延期转正时间。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上岗,车间继续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两周内重新组织补考。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 2、转岗培训。车间内部或部门之间转岗,必须由车间统计员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转岗培训考核认定表》,并由调入部门对调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SOP等岗位技能的培训,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务必将《转岗培训考核认定表》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在转岗人员转正或新岗位工资调整时审核《转岗培训考核认定表》,如调入部门没有对调入员工进行新岗位安全、SOP等岗位技能的培训,(以《转岗培训考核认定表》为准),将追究调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给予岗级降级一档,时间一个月的处罚。对转岗员工延期转正时间及新岗位工资的调整的时间。如培训不合格,不予转岗。 3、考试一次不合格者,扣除绩效工资的10%;两次不合格者扣除绩效工资;三次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处理。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 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 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 业技能训练,为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条件。 学校应当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学生家长应当分别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 义务。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五条实习单位应当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 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学生和学校必要的补助。学校要积极创办企业、引进企业,为 方便学生顶岗实习提供服务。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 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约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和家庭以外场所住宿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协同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学校的实习辅导员应当 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 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正常秩序。 第二十一条实行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 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 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合格学生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 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 理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 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 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作为评价 学生学业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 划;(3)学生顶岗实习周志;(4)学生顶岗实习报告;(5)学生顶岗实习 成绩; (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等。学生顶岗实习周志和学生顶岗实 习报告由学生撰写。 第二十四条县(市、区)、市(地、州)、省(区、市)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范、成 绩显著的学校、企业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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