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一、单项选择题。

1、《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 B

a2003年4月27日

b2004年1月1日

c2003年10月1日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A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是指 C

a正式职工

b临时工;农民工

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4、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A

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5、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 B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6、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如何处理 A

a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b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c由企业主管部门批评改正

7、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A a能

b不能

c视职工承担责任程度而定

8、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共包括多少种职业病 C

a95种

b110种

c115种

9、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B

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0、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C

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该怎么办 B

a找企业负责人私了

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认倒霉

1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下列哪种费用 A

a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

b工资福利费用

c生活费用

1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多少工作日内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A

a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b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c15个工作日内可多次电话告知

14、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A

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

15、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C a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b劳动保障部门

c用人单位

1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多少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A

a60日内

b30日内

c20日内

17、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B

a不能申请,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

b只要其所在单位是《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都可以申请

c只有其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

18、职工发生工伤,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C

a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b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c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9、工伤职工应当向谁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A

a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b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

c统筹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20、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何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C

a指定3名或者5名相关的卫生医疗专家进行鉴定

b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挑出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c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21、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最轻是几级,最重是几级 B

a分为1—8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8级

b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

c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0级,最轻为第1级

22、当事人对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A a15日

b20日

c30日

23、已经劳动能力鉴定过的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多久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B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24、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C

a完全由工伤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支付

b完全由用人单位支付

c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5、工伤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谁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多少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 A

a由所在单位按70%发

b由所在单位按90%发

c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70%发

26、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多久 B

a10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27、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A

a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b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c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28、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 C

a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

b社保经办部门

c用人单位

29、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如何享受待遇 C

a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b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c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0、跨省流动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的,如何享受待遇 C

a必须选择一次性支付待遇

b必须选择长期支付待遇

c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长期支付待遇

31、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 C

a因工死亡职工的姻亲

b因工死亡职工的血亲

c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2、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依据是A a根据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b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定期调整

c根据相关岗位工资水平及时调整

3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C

a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工伤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自己负担

c用人单位

34、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 A

a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

b由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

c由职工居住地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

35、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C

a原用人单位

b社会

c承继单位

36、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罚款数额为: A

a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

b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

c工资总额1倍以上两倍以下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__工伤_、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2.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____社会保险___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3.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__依法__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___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__;(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5.我国《劳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__挪用__社会保险基金。”

6.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__依法__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__保险费__。”

7.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__伤社会保险_ 的事项。”

8.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

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__本单位___提出赔偿要求。”

9.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__用人单位__提出赔偿要求。

10.我国《工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__工会代表参加____。”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1.生产经营单位__B___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依法以补充协议

B.不得以任何

C.可以征得从业人员同意的

2.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_A_规定。”

A.法律、法规

B.本单位

C.保险公司

3.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__C__、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事故责任者

B.违章违纪者

C.负责人

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__A______依法强制执行。

A.人民法院

B.检察院

C.公安局

5.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___B____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定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A.公安局

B.人民法院

C.检察院

6.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__C_____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定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_______执行。

A.检察院

B.公安局

C.人民法院

7.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规定:“___C__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A.劳动者

B.职工

C.用人单位

8.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

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__B____的规定执行。”

A.法律

B.32伤社会保险

C.法规

9.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___A_____的用人单位承担……。”

A.最后

B.劳动者

C.有关

10.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还规定:“____B____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A.劳动者

B.最后

C.有关

11.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___C____。”

A.由先前用人单位确定

B.由变动工作单位确定

C.不变

12.我国《工会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___A____工作。”

A.社会保险

B.工会

C.职工思想

13.我国《212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__C____意见。”

A.企业领导与雇主

B.各级人民政府

C.工会

14.《工会法》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_A____的意见。”

A.各级工会

B.人大代表

C.政协委员

15.《工会法》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___B___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A.政协委员

B.同级工会

C.人大代表

三、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中画“√”,不正确的画“×”,每题2分,共计20分)

1.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经营状况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 ( 错 )

2.《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 ( 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有关保险公司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 错)

4.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 )

5.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对 )

6.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经济效益的不同,来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 ( 错)

7.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

8.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举证责任。 (错 )

9.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对 )

10.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负责。 (错 )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30分)

1.什么是工伤?

1.答: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是当今世界上国际通用的社会保险术语。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2.什么是职业病?

2.答:从广义的角度看,凡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均可称为职业病。但是,职业病不仅仅是一个医学概念,而且具有法律意义。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3.什么是工伤社会保险制度?

3.答: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简称工伤保险制度)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补偿其因工伤或职业病而导致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由国家或企业单位对其生活给予一定物质保障的补偿制度;是一个国家关于职业伤害事故处理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的总称。

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4.答:就是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制度体系法制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5.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初步成效主要有哪四点?

5.答:一是规范了工伤待遇标准,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权益,受到职工的欢迎。二是分散了企业风险,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受到了参保单位的欢迎。三是初步建立了工伤保险预防机制。四是探索了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的办法,积累了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

6.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的意义主要有哪四点?

6.答:①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②是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的重要手段;③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措施;④是建立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防范机制的重要条件。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保障,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职工的工伤保险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工伤保险》培训

工伤保险知识培训 一、基本内容 (一)概念 工伤,是指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基本特征 1、强制性,它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职工必须参加。 2、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 (三)主要作用 1、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不足的小企业。因为工伤保险具有互助互济的特点,它统一筹措资金,分担风险,所以对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紧张的企业,当遇上一个重大的工伤事故、需要支付大宗补偿费时,由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范围内调剂基金进行支付,将弥补企业资金的不足,可以把工伤给企业和雇主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2、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通过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防病防伤宣传、医疗康复等措施相结合,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减少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1、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基金会 6、律师事务所 7、计师事务所 8、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五)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1、工伤保险费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 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3、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4、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5、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六)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七)费率(乌鲁木齐市) 1、风险较小行业:0.5% 2、中等风险行业:0.9% 3、风险较大行业:1.4%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附件一: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一、工程项目参保缴费 ㈠企业申报 1、报送资料:①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3份);④招投标中标标书(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地点:宁乡县社保大厅一号窗口。 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 1、确定缴费金额:根据工程合同造价的人工费、建筑施工企业的缴费费率核定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缴费金额,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2、企业缴费方式: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412室(刷卡)或银行缴费(现金),并出具工伤保险基金收据。 3、出具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凭建筑施工企业银行缴费回单,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416室)。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持《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附件二: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一、事故报告 务工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受到事故伤害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48小时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报告(88981047)。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同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88981207)、工伤保险经办机构(88981047或8898104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7日内报送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报送方式:直接送达。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备案的,未申报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申请工伤认定 ㈠申请时限 务工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务工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务工人员发生轻伤事故的,可以通过简易程序直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不必申请工伤认定。 ㈡应提供的资料 ①《宁乡县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与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④受伤害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㈢事故调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重大伤害事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㈠务工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建筑施工企业为工伤人员向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受理地点: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

工伤保险系统模板说明

模板说明文档 模板说明文档主要说明各个模板的作用,以及在填报时如何填写模板,有哪些注意事项等。在实际办理业务时,单位的业务人员需要按照模板说明文档,申报每月的人员增减及工资信息。 企业申报工伤保险时,每月1-15号办理增人、减人、打印征缴凭证等业务,必须先打印征缴凭证,然后严格按征缴凭证上的金额办理网银或电汇,15号以后不得汇款,只办理人员增加业务。 工伤保险基金户名:秦皇岛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帐号:100147883331 开户行:秦皇岛中行文化路支行 汇款时需要注意:在附言、备注、用途上写上单位编号、缴费年月,格式如:30200225、201206。(如不写编号及月份无法入账) 填写模板时需要注意: 1.如果office 版本为2003以上时,必须另存为 97-2003格式. 2.所有文件内容必须为文本格式. 3.新参保人员的工资为当月全月的应发工资,如果

没有当月工资,按合同的协议工资填写;工资一 年只申报一次,不得随意变更。 4.输入日期格式时,单月单日前面必须加“0”,如 2011年4月2日,则日期必须输入2011-04-02。 5.新参保人员年满16周岁的下一个月起可参加工 伤保险;男的大于60周岁、女的大于50周岁的 下一个月起,无法参加工伤保险。 6.所有申报信息只能填在压缩包解压出的模板中, 不得自行建立或更改模板中的任何信息及格式。 7.为了更快的办理业务及减少数据错误,增人或减 人模板应该控制在500行以内,如果超过500条 请复制一个文件,删除新文件中的记录后,继续 填写剩余人员. 一.各模板的主要用途 1.人员批量新参保模板 人员批量新参保模板应用于参保单位中新增人的情况.根据文档说明填写指定的模板,文件保存后,报盘到经办业务人员处,通过程序将数据导入系统完成人员批量新参保业务。 2.人员批量停保模板 人员批量停保模板应用于参保单位中减少人的情况。根据文档说明,填写指定模板,文件保存后,报盘到经办业务人员处,通过程序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及复习资料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一、单项选择题。 1、《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 B a2003年4月27日 b2004年1月1日 c2003年10月1日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A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是指 C a正式职工 b临时工;农民工 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4、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A 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5、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 B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6、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如何处理 A a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b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c由企业主管部门批评改正 7、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A a能 b不能 c视职工承担责任程度而定 8、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共包括多少种职业病 C a95种 b110种

c115种 9、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B 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0、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C 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该怎么办 B a找企业负责人私了 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认倒霉 1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下列哪种费用 A a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 b工资福利费用 c生活费用 1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多少工作日内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A a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b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c15个工作日内可多次电话告知 14、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A 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 15、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C a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b劳动保障部门 c用人单位 1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多少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A a60日内 b30日内 c20日内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书 2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书 编号: 工程名称:蚌埠市华港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建设单位:蚌埠市华港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江西雄基钢构建材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固镇县连城镇 缴费凭证登记号: 保险期限:共天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年月日 注:本参保证明一式四份,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总承包单位各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份。

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缴费单位各一份 缴费单位名称 固镇县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固镇县城关谷阳路199号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波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经办人姓名 电话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固镇县何集中学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 固镇县杨庙乡 合同总造价 缴费比例1.2‰ 缴费金额 参保期限 自 年 月 日工程开工 至 年 月 日 参保人数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建设工程项目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应缴费数额(大写):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代缴工伤保险费协议 项目名称:固镇县何集中学食堂工程 施工地点:固镇县杨庙乡 总承包单位(甲方):固镇县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乙方):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应是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人主体。在现阶段,为保障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实现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相关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的职工全员参保目标、根据蚌人社险【2012】32号文的规定,乙方同意由甲方在开工前统一代缴职工工伤保险费。 甲方在开工前已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与甲方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代缴建设工程项目职工工伤保险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按一式三份填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

工伤保险条例word模板

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四、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八、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第二十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十一、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四款修改为:“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 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 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 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 制度。 2、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 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哪些情况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3号精编版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 一、参保单位情况 二、参保项目情况 三、参保情况 四、备注 一 式 四 联

附件2 编号:350××××××××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总造价: 建筑施工企业(名称): 已于年月日为该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照规定已缴纳工伤保险费元整(¥)。特此证明。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年月日 备注:一式三份,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建设部门各一份。

附件3 ()字第号建筑施工企业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书 (样式) 甲方(伤残职工、): 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乙方(用人单位):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上述双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号)的规定,经协商同意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年月日。 二、本协议生效后,由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工伤保险待

遇(含应长期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也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四、甲、乙双方无其他争议。 五、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

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四、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八、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第二十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交纳工伤保险承诺函

交纳工伤保险承诺函 篇一:工伤保险承诺书 承诺书 为保障劳务施工企业职工因工作和意外安全事故安全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企业风险。我单位慎重承诺,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办理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企业签章) 二○○ 年月日 篇二:工伤保险参保承诺书 工伤保险参保承诺书 泌阳县工伤保险事业管理所: 我单位承诺,在_______年度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申报工作中,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所申报人员均为我单位在岗在职工作人员,对其中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因其它原因不应继续参保的及时为其办理增减手续,工伤保险系统数据库也将自动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保。我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对工伤保险办理工作中所遵循

的法规及相应的罚则有深入的了解。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等过程中发现因我单位提供了虚假、伪造的数据和资料,以及到龄人员和其它应中止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造成少报、错报、漏报、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及法人代表和相关经办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三: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篇一: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 承 诺书 东莞市万江众力液压元件厂: 本人于年月 日入职贵厂,职位 是。本人入 厂时,厂里已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厂里也一直要求给予本人缴纳 社会保险。但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厂不要为我办理社会保险 (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即本人放弃贵厂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 暖场 1. 掬躬 2. 各位领导、同志们、同学、、、、、、、、上午好~ 3. 自我介绍:西南油气田社会保险中心工伤失业保险科王庆 4. 与培训内容相关工作经历:从事社会保险工作15年,具体从事工 伤保险工伤8年(四川油气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经历了企业的 风风雨雨。在工作中面对我们的职工在遭遇年患病、伤、残、死 亡和失业等不幸的时候, 5. 6. 1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 西南油气田社会保险中心 工伤失业保险科王庆 (平时听说,社保、医保、养老保险。。。。。。简单介绍)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劳动 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的时候,由于暂 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找不到工作,本人和家属失去 生活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内容 , 基本养老保险劳动者在年老 , 基本医疗保险患病

, 工伤保险因工伤、残、死亡 , 失业保险失业 , 生育保险生育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个人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 ,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 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 以利润为目的; ,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 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2 ,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 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 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 条件的任何人; ,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 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 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 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 得高水平的保障。 (在坐各位的辛勤工作和单位。。。。领导的关心) 企业补充保险和福利社保中心经办的企业补充保险和福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金 职工重大疾病保险

2020新版工伤保险知识竞赛

( 安全试题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工伤保险知识竞赛 Regular examinations and questions are an important means to supplement and consolidate the knowledge of personnel in the company’s security positions

2020新版工伤保险知识竞赛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我国《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____________。” 2.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_______。” 3.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_______。_______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________。” 5.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________。”

6.我国《工会法》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____________________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7.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_____________,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8.我国《工会法》规定:“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________。” 9.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________和_______工作。” 10.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________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_______代表参加。”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新规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doc

2019新规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新规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更新:2018-10-07 12:06:48 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今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提交者,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昨日,人力部会同住建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或按用人单位参保或按项目参保。 发放施工许可证须有工伤保险证明 意见要求,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尤其是对农民工,要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是农民工。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突出,工伤维权已成为该领域从业人员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 据悉,本市多年来一直要求对建筑工人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 保险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对于工伤保险费的计缴方式,意见明确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同时,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工伤保险待遇可一次性支付 意见还指出,对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职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新工伤保险条例培训总结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培训内容总结 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下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些调整。 一、2011年1月1日修订后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与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新条例几乎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旧条例只覆盖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提高了工伤赔付标准 1 、工亡补助金新旧标准对比 注: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新旧标准对比 (三)减轻了单位赔付负担 1、三项调整:由用人单位支付调整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费、食宿费 (3)5-10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具体调整对比如下:(绿色表示新旧有调整;红色表示由单位支付)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几项赔付项目 (1)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护理费 ①停工留薪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护理费由单位承担。 ②停薪留薪期满或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停止享受停薪留薪期待遇。 ③员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伤待遇。(这一条在操作上要有记录证据) 停工留薪期:发生工伤----鉴定结论出来(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注意:员工医疗期结束后应及时做伤残鉴定 ④护理费主要有两种形式:家属护理费(家属的工资证明)和护工护理费(护工的工资证明);

单位工伤保险申请书范文

单位工伤保险申请书范文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职工有权向单位申请工伤保险。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职工工伤保险申请书范文,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职工工伤保险申请书范文篇一 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xx市XX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隶属于鄂州市住建委的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5月23日到期,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材料中有一项要求达到150人工伤保险的指标性条件,如没有按期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报审资料,我公司所属的全部工程项目将面临停工停产的局面,特别是20zxz年市属的重点工程,这样势必会给各级领导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社会的不安定,为了保证企业能正常经营运转,确保市属项目正常交付使用和广大务工人员的安定,我公司特向贵中心申请办理工伤保险。 请予批准为感! xx市XX建筑工程公司 年月日 职工工伤保险申请书范文篇篇二 根据社保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20XX年重新确定各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GB/T 4754-20XX)行业划分,社保局将我单位划分为第四类,工伤保险费率为0.9%。原工伤保险费率为0.5%,现工伤保险费率增加0.4%,从20xx年1月开始按0.9%缴纳工伤保险。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职工工伤保险申请书范文篇篇三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区号-66666666。 被申请人(受伤害职工):X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是XX有限公司XX车间XX岗位操作工,联系电话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XXX在20XX年X月X日右手拇指压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XXX是XXX有限公司职工,于20XX年X月X日进入公司,在XX车间操作工岗位工作。在20XX年X月X日上晚班22时左右,因DPB-250FS铝塑机压力大异常滑动未停止到有效位置,造成申请人XXX右手拇指压伤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头挫裂伤,花费医药费X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培训试题.doc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培训试题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是指 A、正式职工 B、临时工;农民工 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4*、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5、工伤保险费确定费率的原则是 A、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B、以支定收、略有节余 C、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6*、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7、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A、最早就业的用人单位

B、其中的一个用人单位 C、各用人单位 8、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哪一项社会保险,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A、养老保险 B、医疗保险 C、工伤保险 9*、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如何处理 A、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B、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C、由企业主管部门批评改正 10*、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A、能 B、不能 C、视职工承担责任程度而定 11*、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共包括多少种职业病 A、95种 B、110种 C、115种 12*、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该怎么办 A、找企业负责人私了 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认倒霉 15*、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下列哪种费用 A、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 B、工资福利费用 C、生活费用 16*、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多少工作日内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A、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B、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C、15个工作日内可多次电话告知 1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A、7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地址:厦门长青路号劳动力大厦十二楼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厦门市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 建筑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税管征局办理工伤保险,填写报送《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申报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一次性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 、报送资料: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地税网站表报栏―社保费类中查找下载、网址:); ()招投标中标标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申报缴费:每月6-日 申报报备:每月—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缴费额: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 、扣费方式: ()自带单扣费:地税柜台开具税票,各单位自行到银行缴费; ()电子托收扣费:地税柜台根据托收帐号通过地税电子托收系统直接扣费。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企业缴交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报送资料: ()盖有地税机关印戳、日期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 ()银行缴费单或电子托收单(属每月—日人工报备的,在每月日后补缴费)。 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 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及时向地税管征局报送施工工地上的职工花名册;增员时也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新增职工花名册。 、报送资料:《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一式份,可下载) 、申报时间、地点:每月工作时间、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发生工伤的,应当到税务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录入工伤职工个人信息。 、报送资料:(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原报送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 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且已加盖 地税部门受理章)。 、申报时间:每月6-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五、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并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工伤认定。 、医疗费用预付申请: 用人单位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预支申请表》(可登陆下载)报送至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转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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