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 (HJ_T 250-2006 )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 (HJ_T 250-2006 )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 (HJ_T 250-2006 )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中国水网水行业专业门户网站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CAEPI-GK-301-200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A版) 2005年1月1日颁布2005年1月1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1 引言 1.1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 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1.3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1.4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1.5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图(见图2-1 ) 3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幵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 售后服 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 C CAEPI 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 术要求。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5) 3.1.2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方 (2) 图J2-1 产品认证程序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4) (5)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 (7) 的产品,应附 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 关批准文厂"(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属国家强制 许可证 );

HJ 2522-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522—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s Ultraviolet disinfection equipment 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2-7-31发布 2012-11-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 次 前 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性能要求 (4) 6 试验方法 (5) 7 检验规则 (5)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紫外线剂量——响应曲线测试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紫外线生物验证剂量测试 (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紫外线功率测试和紫外线效率计算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紫外灯老化系数测试 (16) 附录E(规范性附录)石英套管紫外线透射率测试 (1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紫外线消毒装置的生产、制造,提高紫外线消毒装置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消毒装置的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编制组 二〇〇八年七月

目 录 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 1.1 任务来源 (1) 1.2 目的和意义 (1)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1)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1)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1) 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1) 2.2 标准编制规范和指南方面 (3) 3 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 (3) 3.1 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编排 (3) 3.2 本标准的前言 (4) 3.3 本标准的范围 (4) 3.4 本标准中的术语 (4) 3.5 产品技术要求编制的基本要求 (4) 3.6 产品技术要求的构成要素 (4) 3.7 产品技术要求构成要素的编制要求 (4) 3.8 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其他要求 (5) 4 与执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的关系 (5) 5 实施本标准的措施建议 (5)

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1 任务来源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的制定任务,来源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下达的编制任务,项目编号为1539,序号93号。 1.2 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推进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化进程,促进环境保护产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制定《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本导则是为统一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而制定的基本规定。导则以标准的形式规定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基本要求、标准的构成、条文的编排和条文的写法等,旨在指导环境保护产品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是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本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等。 编制本标准采用的原则为:以GB/T 1.1和GB/T 1.2系列标准为基础,参考化工、机械、船舶等行业的产品标准编写规范,遵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标准及其规划,以及环境保护产品的特点进行编制。 本导则主要采用的技术依据为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主要进行了国内外资料的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编写标准大纲。2007年7月完成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开题报告和标准编制大纲,进行了专家论证。开题论证会上明确了标准的编制方向和原则,通过了编制大纲,并将标准的名称改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随后,根据开题报告提出的方法和原则,按照编制大纲进行了标准初稿的编写。经过多方咨询、讨论,对初稿进行修改后,于2008年5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中,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合作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助收集相关资料、参与编制方案拟订、标准编制技术咨询。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2.1.1 国外情况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都发布了环境保护产品相关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标准和产品分类标准,如《清水和污水用管》(ISO 559-1991),《空气或其它气体的净化设备 除尘器的分类》(ISO 6584-1981);美国国家标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低噪声型冷却塔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 HJ/T 385-2007 代替HCRJ 018-1998

目录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5 试验方法 (2) 6 检验规则 (2) 7包装和运输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噪声测量方法 (4)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低噪声型冷却塔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低噪声型冷却塔的技术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低噪声型冷却塔》(HCRJ018-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浙江联丰集团公司、广东省阳江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 12 月 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II

低噪声型冷却塔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噪声型冷却塔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机力通风式单台冷却水量≤500m3/h的低噪声型冷却塔(以下简称冷却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7190.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15173 声校准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冷却塔标准点 指冷却塔进风口方向,离塔壁水平距离为一倍塔体直径,距安装基准平面1.5m高的点。 a×,当塔体直径小于1.5m时,取1.5m;当塔形为矩形时,取塔体的当量直径D=1.13b 其中a、b为塔的边长。 3.2 风机直径 指风机叶轮直径。 3.3 出风筒斜45°外上方测点 指出风筒上缘外斜上方45°,离开风筒上缘距离等于风机直径的点。当风机直径小于1.5m时,测量距离取1.5m。测点应位于塔进风侧。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冷却塔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4.1.2 冷却塔的设计、制造及性能应符合GB 7190.1的规定。 4.2 噪声限值 1

[整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jt 389- ).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Catalytic gas cleaner for industrial organic emission (发布稿) 2007—12—03 发布2008—03—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 HJ/T 389-2007 代替HCRJ 038-1998 I 目次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要求----------------------------------------------------------------------------------2 5 检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4 7 包装和标牌-------------------------------------------------------------------------------------------------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性能检验方法------------------------------------6 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要求,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CRJ 038-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环境保护分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2 月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 3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50m3/h~20000m3/h,可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有机污染物的工 业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产品管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中空纤维膜生物反 应器组器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8】44号),项目序号358,项目名称《环境环保产品技术要求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法律及技术依据 2.1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2.1.1国内外发展情况 由于水资源的消耗量增加和自然界淡水资源的短缺,废水的再生利用或回用成为迫切要求。二沉池的排放出水尚无法达到中水回用的标准,所以二沉池出水还需要经过进一步过滤、活性炭吸附、杀菌消毒甚至反渗透等三级处理。这样的工艺太过复杂,并且还有化学处理产生的沉淀污泥有可能成为二次污染源。膜制作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用超滤或微滤膜取代三级处理以简化工艺过程的尝试,工艺的进一步发展最终促使使用超滤或微滤膜取代二沉池的工艺方法。这时的膜工艺主要为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器。在Hardt等处理合成废水的好氧膜生物反应器里,采用终端超滤来实现泥水分离,污泥浓度高达30g/L,是通常好氧系统的23倍,膜的水通量为7.5L/(m2·h) 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工艺的概念为Dorr-Oliver公司在20世纪60年代发展成为商业化的污水处理系统。外置式厌氧膜生物反应器系统的概念在南非得到进一步发展而形成厌氧消化超滤工艺。 外置式工艺需要较高的能耗(2kw·h/m3~10kw·h/m3)。为解决外置式工艺高能耗的缺点,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被发展起来。在浸没式工艺里,微滤或超滤膜直接浸没于生物反应池,并安置在曝气器的上方,借助曝气流引起的上升的气水混合流擦洗膜表面以去除滤饼层。浸没式工艺采用负压抽吸的方法实现泥水分离。浸没式工艺的能耗主要来自曝气,它占总能耗的90%以上;而外置式式工艺系统中,曝气仅占总能耗的20%。和外置式工艺相比,浸没式工艺的膜的水通量都较低,因为后者一般在较低压力下运行;但是如果将水通量换算为比膜通量(水通量除以跨膜压差)进行对比,浸没式工艺的比膜通量比外置式工艺高2~4倍。 目前,各种工艺的膜生物反应器都有商业化应用,好氧膜生物反应器要比厌氧膜生物反应器更为普遍。 2.1.2本标准制定的意义 膜生物反应器组器及以其为核心的水处理技术越来越成为污水再生利用、资源化的主要途径,被誉为“21世纪的水处理技术”之一,其在今后污水处理、污水回用领域的主导地位越来越得以充分肯定。膜组件单元是构成膜组器的基本元件,是膜组器的核心构件。膜组件的性能、规格、规范将直接影响膜生物反应器的质量及应用,进而影响污水的再生利用。因此进行膜组件生产即是污水再生利用的专项整治工作,也是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目前国内中空纤维微滤膜组件标准仅为2003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中空纤维微滤膜组件》(HY/T061-2002)。此项标准只规定了一种带外壳的柱形膜组件标准,已不适应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同时不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大规模污水处理的需求。因此为了促进和规范膜组件以及相应的膜生物反应器组器的生产、推广及应用,保证产品质量,易于膜组器的生产及质量控制,便于我国环境保护行业开展环保产品质量监督,须制订新的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标准。 2.2标准制订的法律及技术依据

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 技术要求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HJ/T 245-2006) 前言 为贯彻《中化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填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巩义市盛世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环保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4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悬挂式填料》 (HCRJ 022-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填料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中进行生物处理时使用的悬挂式填料,包括、、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 GB 11115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1116 高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2370 聚丙烯树脂 CJ/T 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 3 定义 悬挂式填料:指安装时把填料两端分别拴扎在和种类型支架上使用的填料。 4 分类与命名 分类 a) 采用塑料原料,经注塑成片型后用中心绳穿连成串的为半软性填料,标记为BR; b) 采用塑料原料,经拉丝,再和中心绳纺制成型,呈立体状的为弹性立体填料,标记为TL; c) 采用塑料原料加工成骨架,再和醛化维纶长丝联合加工,并和中心绳穿连成串的为组合填料,标记为ZV;

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指导

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HJ/T 245-2006) 前言 为贯彻《中化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填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巩义市盛世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环保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4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悬挂式填料》(HCRJ 022-1998 )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填料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中进行生物处理时使用的悬挂式填料,包括半软性填料、弹性立体填料、组合填料和软性填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 GB 11115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1116 高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2370 聚丙烯树脂 CJ/T 3015.2 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 3 定义 悬挂式填料:指安装时把填料两端分别拴扎在和种类型支架上使用的填料。 4 分类与命名 4.1分类 a) 采用塑料原料,经注塑成片型后用中心绳穿连成串的为半软性填料,标记为BR; b) 采用塑料原料,经拉丝,再和中心绳纺制成型,呈立体状的为弹性立体填料,标记为TL; c) 采用塑料原料加工成骨架,再和醛化维纶长丝联合加工,并和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15-2007 代替HJ/T 15-199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Supersonic flowmeters of wastewater (发布稿) 2007—11—22发布2008—02—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2 3 4 5 6 7 适用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技术要求 (1) 检验项目与试验方法 (2) 检验规则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环境监测仪器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15-1996)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重庆华正水文仪器有限公司、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2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II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技术要求、检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l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T 15464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214.1-1998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第一部分:气候条件 GB/T18523-2001 水文仪器安全要求 JB/T 9329 JJG 711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明渠堰槽流量计试行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JJG 711中使用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表面涂层应喷涂均匀,不得有剥皮、生锈或划痕。探头应密封完好。联接部分应紧固可靠。调节时使用的电位器、螺钉在装配完毕后,应点上清漆。 4.1.3 一次仪表应符合GB/T 17214.1-1998中户外场所(D1级)的要求。 4.1.4 二次仪表应符合GB/T 17214.1-1998中掩蔽场所(C1级)的要求。 4.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应用于爆炸环境中时,应符合GB 3836.1和GB 3836.4中有关防爆技术要求。其防爆等级为ibⅡBT4。应用于含有易燃易爆环境中的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应有防爆仪器标志。 1

DB37T 2431-2013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石灰石石灰脱硫剂

ICS13.020.01 Z 0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431-2013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石灰石/石灰脱硫剂 2013 – 11 – 11发布2014 – 01–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忠才、吕和武、史会剑、孙德山、王强亮、杜善国。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石灰石/石灰脱硫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作脱硫剂的石灰石/石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和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艺用的成品石灰石/石灰脱硫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2007.1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取样方法 GB/T 2007.2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制样方法 GB/T 3286.1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的测定 络合滴定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 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洗涤工艺的烟气脱硫塔以及配套的各类辅助设备、仪表、管路、建(构)筑物的总称。 3.2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装置 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的干法烟气脱硫塔以及配套的各类辅助设备、仪表、管路、建(构)筑物的总称。 3.3 脱硫剂 脱硫装置中用于吸收二氧化硫(SO2)等有害物质的反应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使用的脱硫剂为石灰石(CaCO3)或石灰(CaO)。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装置使用的脱硫剂为石灰(CaO)。

悬浮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浮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HJ/T246-2006)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悬浮填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杭州天宇环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巩义市东方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环保器佬有限公司、浙江凯琪水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4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悬浮式填料》(HCRJ 053-1999)。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悬浮填料的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村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823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GB/ 11115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1116 高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2670 聚丙烯树脂 HG/T 聚丙烯鲍尔环填料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悬浮填料 指使用时在被处理水体中处理悬浮、流化状态的填料。 4分类与命名 4.1分类 a)整体呈环形的悬浮填料,称为环状悬浮填料,标记为XH. b)整体呈空心柱状的悬浮填料,称为柱状悬浮填料,标记为XZ。 c)整体呈球形的悬浮填料,称为球形悬浮填料,标记为XQ。

d)由塑料注塑成笼架,内装丝状、条状材料等组合式的悬浮填料,称为组合悬浮填料, 标记为XQZ. 4.2命名 悬浮填料的命名和型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示例:XZ-50指外径为 50mm 的柱状悬浮填料。 5要求 基本要求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环状悬浮填料 鲍尔环状悬浮填料特性参数见表 1。 表1 鲍尔环状悬浮填料特性参数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单螺杆泵》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单螺杆泵》 (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单螺杆泵》编制组 二〇〇九年

目 录 1 任务来源和编制过程 (1) 2 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 (1) 3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2) 4 与国外同类标准或技术法规的水平对比和分析 (7) 5 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的关系 (8) 6 实施本标准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实施方案建议 (9) 附表:国内外单螺杆泵参数对照表 (4)

1 任务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8】44号)下达计划《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单螺杆泵》,项目序号353,统一编号1380。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杭州兴龙泵业有限公司。 2 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 单螺杆泵在环保行业中应用日益广泛,主要用于以下场合: (1)加药用泵:过去多用往复式柱塞泵或隔膜泵作加药用计量泵,因其阀门系统经常发生堵塞和整机寿命不长,已逐步被单螺杆泵所替代。新工程已基本选用单螺杆泵。 (2)向各种压滤机输送含固量1~5%的污泥,进行机械脱水,单螺杆泵已成首选。 (3)由于脱水后的污泥仍有75~85%的含水量,仍可以由单螺杆泵进行输送。在输送过程中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提升高度和输送距离的灵活性大,便于布置,此种输送方式正日益得到广泛应用。用单螺杆泵输送脱水污泥,最远距离可达到500m,最高可达到50m,可以基本满足污泥外运干化的需要。在输送距离超过20m时,其造价比无轴螺旋低。如绍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用2台GBN105-2A 单螺杆泵将脱水污泥直接送到约40m远的填埋场,提升高程为7m,输送量2×8m3/h。已安全运行五年。共输送脱水污泥近10万m3。与汽车运输方案进行比较,单螺杆泵输送污泥为投资方节省设备投资26%(汽车运输的设备投资费用为66.9万元,单螺杆泵输送的设备投资费用为49.4万元);节省年运行费用16%,(汽车运输的年运行费用为16.8万元,单螺杆泵输送的年运行费用为14.1万元)。该厂在二期建设工程中,仍采用单螺杆泵输送脱水污泥。 皮带运输机由于是全敞开的,输送过程中污泥四处飞溅,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此种方式理应予以淘汰。 (4)发电厂脱硫工程中输送石灰乳或石灰膏。 目前,污水处理工程中:小型厂配备3至5台,大型厂几十台至近百台,大型污水厂由于历史原因,多数使用进口产品,一些小型厂也仿效采用。所以在目前污水处理行业中,进口单螺杆泵占了绝对多数,经过几年运行,这些泵都到了需要大修或更新的地步。国内环保行业所用的单螺杆泵产品急需解决国产化的问题。制定《单螺杆泵》标准,提高国产设备质量,替代进口产品以及对现有产品进行国产化改造已成当务之急。

悬浮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浮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HJ/T246-2006 )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悬浮填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杭州天宇环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巩义市东方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环保器佬有限公司、浙江凯琪水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4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悬浮式填料》 (HCRJ0 53-1999)。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悬浮填料的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村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823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 11115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1116 高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2670 聚丙烯树脂 HG/T 聚丙烯鲍尔环填料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悬浮填料 指使用时在被处理水体中处理悬浮、流化状态的填料。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a) 整体呈环形的悬浮填料,称为环状悬浮填料,标记为XH. b) 整体呈空心柱状的悬浮填料,称为柱状悬浮填料,标记为 XZ。 c) 整体呈球形的悬浮填料,称为球形悬浮填料,标记为XQ。

d) 由塑料注塑成笼架,内装丝状、条状材料等组合式的悬浮填料,称为组合悬浮填料, 标记为XQZ. 4.2 命名 悬浮填料的命名和型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示例:XZ-50 指外径为50mm 的柱状悬浮填料。 5 要求 基本要求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环状悬浮填料 鲍尔环状悬浮填料特性参数见表1 表 鲍尔环状悬浮填料特性参数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旋转式细格栅HCRJ 028—1998 Rotating fine bar screen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8—05—27发布 1998—05—27实施 前言 本技术条件为实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而制定,也作为环境保护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条件为国内首次制订。 本技术条件是参照JB 4266—86《弧形筛孔》的规定进行制订的。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发展的需要,在要求中规定了环境保护要求。对性能要求和检验规则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条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起草,并由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工业废水治理技术委员会具体承担。 本技术条件起草单位:宁波联合集团环保实业总公司、浙江青田特种设备厂。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卢作让、刘建宗、夏全海。 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旋转式细格栅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从污水中去除固形物缝隙不大于5mm的旋转式细格栅(以下简称细格栅),也适用于的生产工艺的固液分离和物料回收使用的细格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条件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文,与本技术条件同效。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20—92 不锈钢棒 GB/T 3280—92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 3768—83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GB/T 4237—84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T 6388—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1901—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3306—91 标牌 JB 2932—86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JB 2982—1994 摆线针轮减速机 JB 4266—86 弧形筛网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命名

环境工程常用规范及技术要求

环境工程常用规范及技术要求 GB 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34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T 5657 离心泵技术条件(III类) GB/T 6286 分子筛堆积密度测定方法 GB/T 6287 分子筛静态水吸附测定方法 GB/T 6288 粒状分子筛粒度测定方法 GB/T 7701.1 脱硫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1.2 回收溶剂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1.4 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1.5 净化空气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1.7 高效吸附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10605 中心传动式浓缩机 GB/T 13008 混流泵、轴流泵技术条件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922 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离子交换设备 GB/T 16907 离心泵技术条件(I类) GB/T 19587 气体吸附BET原理测定固态物质比表面积的方法 GB/T 19837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 GB/T 20973 膨润土 GB/T 2348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 GB/T 2348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 GB/T 2460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 GB/T 250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50109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 GB/T 50125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 GB/T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J 42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 97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09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 GBJ 131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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