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1)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1)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1)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要求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

二、类别划分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

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划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类型时,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过相应调整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事业单位,可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型。

三、工作程序

(一)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分类前,要对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经费来源等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

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近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并相应核减编制。

(二)制定分类方案。各省(区、市)机构编制部门在听取行业管理部门和市(地)、县(市、区)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等部门,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分类标准,拟定分类目录,制定分类方案,并征求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后,报省级党委政府批准。

(三)组织实施分类。各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类,由直属事业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区、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由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各省(区、市)要将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名单报中央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省级以下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协调,分级实施。

中央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研究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经中央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内容和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和依据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 (1)一权威报告指出,对现有事业单位,可根据职能特点,决定归属。主要原则包括:一是产品和服务可以市场化的应尽快市场化。对“站错队”的机构通过直接转制为企业或与企业合并重组,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二是对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按照其职能特点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分别确定为政府直接组织的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机构。对那些公益性突出的社会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础和公益性科学研究以及其他与政府职能直接相关的社会事业,仍需要政府直接组织。对于那些不必再由政府直接组织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逐步改为非营利机构。三是同步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该合并的要合并,该拆分的要拆分。还有一些机构,虽然无法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组织,但其本身也基本不具公益性或公益性很弱,该撤销的则要撤销。四是同步进行管理体制调整。要对目前一些领域社会事业的部门分割体制进行改革。原则上,同一领域的社会事业应归属同一政府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尤其对那些需要在发展中统一规划和协调的社会事业。 (2)文件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规定 一、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二、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

事业单位常见办公用品分类采购必备

事业单位常见办公用品 分类采购必备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常见办公用品分类(采购版) 一、文件管理用品 桌面文件柜或多联文件框、文件夹、档案盒、纽扣文件袋、拉杆夹、按扣袋、标签纸、风琴包、大小夹子等; 二、桌面办公文具 台历、名片册(盒)、计算器、订书机、订书钉、取钉器、回形针、图钉、剪刀、美工刀、笔筒、书立、电话机、尺规、双面胶、固体胶(液体胶)等; 三、书写工具 圆珠笔、中性笔、中性笔芯、钢笔、白板笔、记号笔、POP笔、毛笔、修正液、橡皮、铅笔(绘图笔)、削笔刀、墨水等; 四、纸制品 复(打)印纸、彩色复印纸、复写纸、便笺本、笔记本(软面抄)等; 五、金融用品 点验钞机、印章垫、印泥(油)、账本、单据(费用报销单) 六、办公机械 碎纸机、考勤机(考勤卡)、电脑、打印传真机扫描复印一体机、机具耗材(墨盒、硒鼓等)、投影机(会议使用)、数码录音笔(会议使用)等; 七、办公生活用品 垃圾桶、拖布、撮子、笤帚、粘钩、烟灰缸、洗手液、纸杯、创可贴、盒装抽取纸等; 八、其它 白板(企业通知告示展板)、报刊架、领导办公桌面的小型艺术装饰品(传递企业或个人的精神、价值理念)等。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领用,本着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分类 按使用的性质分为一般消耗品和耐用消耗品两类 一般消耗品包括:笔芯、铅笔、笔记本、记事本、固体胶、液体胶、胶带、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复印纸、复写纸、便条纸、稿纸、封皮纸、易事贴、档案袋、透明袋、档案盒、印油、印泥、工具刀、拉杆夹、文件夹、文件框、装订夹、装订签、装订胶片、记号笔墨水、白板笔墨水、橡皮、双面胶、口取纸、创可贴 耐用消耗品包括:圆珠笔、中性笔、记号笔、白板笔、荧光笔、卷笔刀、笔筒、修正液、计算器、订书机、打孔器、起钉器、直尺、长尾票夹、票据夹、山形票夹、剪刀、电池、印台、黑板擦、名片夹、U盘 二、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一)公司办公用品统一归口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于每月月末的25号-30号完成公司下月办公用品购置计划,上交公司常务副总审批后由后勤中心采购。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同时各部门设立专门的办公用品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及保管,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附件:表1《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名单》) 三、办公用品管理流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

事业单位 职称分类

专业技术职称分类 李旺 系列 高级中级初级 正高级副高级 教授副教授讲师助理讲师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技工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 导教师 中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 小学(幼儿园)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 小学三级教师 幼儿园一级教师、幼儿园二级教师、幼儿园三级教师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研究员(Z)副研究员(Z)助理研究员(Z)研究实习员(Z) 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研究员(S)副研究员(S)助理研究员(S)研究实习员(S) 工程技术人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实验技术人员教授级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农业技术人员教授级高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教授级高级兽医师高级兽医师兽医师助理兽医师、兽医技术员教授级高级畜牧师高级畜牧师畜牧师助理畜牧师、畜牧技术员 卫生技术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经济专业人员教授级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会计专业人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审计专业人员教授级高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统计专业人员教授级高级统计师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新闻专业人员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X)助理编辑(X) 出版专业人员编审副编审编辑(C)助理编辑(C) 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二级校对、三级校对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研究馆员(T)副研究馆员(T)馆员(T)助理馆员、管理员(T)文物博物专业人员研究馆员(W)副研究馆员(W)馆员(W)助理馆员、管理员(W)档案专业人员研究馆员(D)副研究馆员(D)馆员(D)助理馆员、管理员(D)广播电视播音人员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三级播音员翻译人员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四级律师、律师助理公证员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公证员助理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种类、格式、说明及填报口径

附件1: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 种类、格式、说明及填报口径 一、报表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共六套。具体报表分别为: 1、资产负债表(月报) 2、收入支出总表(月报) 3、财政性资金拨款支出明细表(月报、季报) 4、资产情况表(季报) 5、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季报) 6、基本数字表(季报) 二、报表格式 具体格式见表样。 三、报表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等情况。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种类分别对应选择填列,其中:“行政单位”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

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1.本表指标填报口径请参考《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2.行政单位 (1)外币存款:填列行政单位外币存款按规定折合人民币数。 (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填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下达给行政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下同)(3)财政应返还额度:填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本年尚未支用结存在国库的累计预算指标数(下同)。 (4)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 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行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工资或离退休费。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行政账中“应付工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篇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

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

中央编办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

中央编办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 2008年8月11日经中央编委领导批准,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作为试点地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一、总体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要立足现状,着眼规范。要有利于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范围,促进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有利于明确不同事业单位的举办宗旨,保证公益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增强改革的针对性;有利于按照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二、类别划分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如金融监管机构、执法监督机构等。其中,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

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转为行政机构;只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与有关单位进行职能整合或机构整合。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己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招待所等。这类单位应当逐步转为企业,并注销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管活动的事业单位。(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原则上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可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也可以划分为两个类别。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义务教育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普通高等教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__附件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

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3]81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14 【实施日期】2013.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 (石政办函〔2013〕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1〕4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函〔2013〕61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发〔2012〕9号)精神,现就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分类范围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

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依据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三)分类范围。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基金会等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纳入分类范围。 二、标准和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范本

Clear objectives, matters, methods and record progress, so as to make planning direction consistent, action coordinated and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编号:FS-DY-49009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

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1)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1)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要求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 二、类别划分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

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划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类型时,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过相应调整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事业单位,可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型。 三、工作程序 (一)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分类前,要对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经费来源等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

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十定样式

(样式)以主管部门的文件上报 关于呈报******* 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的请示 县编委: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和黑龙江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13]19号)精神,结合*****局所属事业单位(或某某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撤销的单位(此项没有可越过) 1、撤销******,其*名***事业编制收回。 2、撤销******,其*名***事业编制收回。 ****** 二、整合的事业单位(此项没有可越过) 1、将****单位和****单位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单位,将****单位和****单位人、财、物划入新组建的****单位。 2、将****A单位事业编制X名调剂到****B单位,B单

位事业编制由2名核增到2+X名。 三、名称变更、隶属关系、机构分类、机构规格(此项不涉及的,如机构名称变更可删除) *********更名为*********,隶属******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级规格。(注:本单位名称要与文件、事业单位证书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的,此次事业单位分类要一并理顺)。 四、内部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领导职数及经费形式。 核定县**内部机构45个,事业编制**名,其中:管理人员**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工勤管理人员**名。。领导职数:正职*职、副职*职。经费形式为******。 五、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任务要概括简炼,不带修饰性语言,如省草原监理总站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实施<草原法>条例》,承担全省草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破坏草原案件;指导地方草原监理站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草原自然灾害预警及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全省草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全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作者:记者林念苏来源:泰州日报发布时间:2013-08-29 08:28 [打印] [大中小]泰州新闻网讯: 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编者按 经济转型升级,改革同步推进。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作为全省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资源要素市场化、科技创新体制、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区域统筹发展机制“五项改革”;按照既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把事权范围内的自主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在真抓实干中打开综合改革试点新局面。泰州日报今起开辟“探索‘五项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栏目,报道各地、各部门推进改革的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敬请关注。 8月27日下午,我市召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动员暨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布置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分别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深化改革的基础和条件,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次纳入分类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市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

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这些事业单位将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别。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资源配置、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而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将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两类 依据地方性法规承担行政职能的暂划入公益一类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两小类。 公益一类。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二是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三是宗旨、职能任务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不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二类,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并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二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三是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服务的事业单位,划为公益二类。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定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暂划入公益一类。 创新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体制机制

事业单位常见办公用品分类—采购必备

常见办公用品分类(采购版) 一、文件管理用品 桌面文件柜或多联文件框、文件夹、档案盒、纽扣文件袋、拉杆夹、按扣袋、标签纸、风琴包、大小夹子等; 二、桌面办公文具 台历、名片册(盒)、计算器、订书机、订书钉、取钉器、回形针、图钉、剪刀、美工刀、笔筒、书立、电话机、尺规、双面胶、固体胶(液体胶)等; 三、书写工具 圆珠笔、中性笔、中性笔芯、钢笔、白板笔、记号笔、POP笔、毛笔、修正液、橡皮、铅笔(绘图笔)、削笔刀、墨水等; 四、纸制品 复(打)印纸、彩色复印纸、复写纸、便笺本、笔记本(软面抄)等; 五、金融用品 点验钞机、印章垫、印泥(油)、账本、单据(费用报销单) 六、办公机械 碎纸机、考勤机(考勤卡)、电脑、打印传真机扫描复印一体机、机具耗材(墨盒、硒鼓等)、投影机(会议使用)、数码录音笔(会议使用)等; 七、办公生活用品 垃圾桶、拖布、撮子、笤帚、粘钩、烟灰缸、洗手液、纸杯、创可贴、盒装抽取纸等; 八、其它 白板(企业通知告示展板)、报刊架、领导办公桌面的小型艺术装饰品(传递企业或个人的精神、价值理念)等。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领用,本着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分类 按使用的性质分为一般消耗品和耐用消耗品两类 一般消耗品包括:笔芯、铅笔、笔记本、记事本、固体胶、液体胶、胶带、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复印纸、复写纸、便条纸、稿纸、封皮纸、易事贴、档案袋、透明袋、档案盒、印油、印泥、工具刀、拉杆夹、文件夹、文件框、装订夹、装订签、装订胶片、记号笔墨水、白板笔墨水、橡皮、双面胶、口取纸、创可贴 耐用消耗品包括:圆珠笔、中性笔、记号笔、白板笔、荧光笔、卷笔刀、笔筒、修正液、计算器、订书机、打孔器、起钉器、直尺、长尾票夹、票据夹、山形票夹、剪刀、电池、印台、黑板擦、名片夹、U 盘 二、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一)公司办公用品统一归口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于每月月末的25号-30号完成公司下月办公用品购置计划,上交公司常务副总审批后由后勤中心采购。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同时各部门设立专门的办公用品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及保管,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附件:表1《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名单》) 三、办公用品管理流程 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每月25日前 填写《部门办公用品申领单》表2 部门经理审批 后勤中心每月5日前采购,临时急 需的办公用品3日内采购 人事行政部每月30日前填写 《办公用品申请购置计划表》表3 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申请部门填写 《采购申请单》 常务副总审批 人事行政部登记入库 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领取办公用品,人事部发放 新员工、公司副总级别以上人员办公用 品,由人事行政部填写《个人办公用品 领取登记表》表4,经登记后发放。

中国事业单位详细分类

目前,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现有事业单位包括: 教育事业单位 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 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科技事业单位 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文化事业单位 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 文物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报刊杂志事业单位编辑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卫生事业单位 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血液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体育事业单位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交通事业单位 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 航务事业单位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技术推广事业单位良种培育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事业单位 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水文事业单位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站)计算机应用中心

价格信息事务所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企业经济调查队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事业单位 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事业单位 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 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勘察事业单位 设计事业单位 勘探事业单位 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 地震预报事业单位 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海洋事业单位 海洋管理事业单位 海洋保护事业单位 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环境标准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事业单位 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标准计量事业单位 技术监督事业单位 质量检测事业单位 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 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专利事业单位 商标事业单位 版权事业单位 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XX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办〔XX〕34号 根据《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深办发〔XX〕11号),现就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转为国有企业的事业单位 现有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和部分可按市场化经营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原则上转为国有企业(下称转企或转为企业),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具体包括: 1.经营性演出场所、新闻传媒出版、影视文艺创作、勘察设计、开发性科研、党政机关所属培训机构和接待基地、后勤服务等经营开发类单位原则上转为企业,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分别实行调整、重组或改制,依法进行企业注册,在面向市场提供服务的同时,继续为党政机关提供相应的服务。转企单位承担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职能划转到相关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中;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职能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委托转企单位承担,转企单位难以承担的,整合到保留的相关事业单位中。 2.市场公证、信用担保、会计鉴定、质量保证、资格认证、资产评估、工程咨询、职业中介、人才交流、家政婚介、律师服务、市场交易、非强制性检测认定等中介服务类事业单

位,先与原主管部门脱钩,交由市国资部门统一管理,再根据行业特性,逐步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的市场中介组织,并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置国有资产。 3.经营性公用场馆、公用事业作业和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或社会力量可以提供,一并转为企业。 (二)纳入行政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 凡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把相关职能或机构纳入到行政管理序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包括: 1.主要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已大部分转为行政事务机构,目前仍作为事业机构管理的有社保基金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机构,其中兼具监督处罚与检验检测职能的单位,两种职能要予以分离,监督处罚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检验检测职能按其性质分类整合;行业管理与作业养护不分的单位,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进行剥离,行业管理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作业养护职能实行公开招标,推向市场。 2.部分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职能原则上划归到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取消。 (三)撤销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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