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之星环境友好产品认证规则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绿色之星环境友好产品认证规则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绿色之星环境友好产品认证规则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CAEPI-RG-Y-037-2016

水质多参数监测仪

2016-11-04发布2016-11-04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前言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水质多参数监测仪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环节、认证要求、认证标志使用及收费等内容。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技术部提出。

本认证规则主要起草人:王则武、高晓晶、廖小卿。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2016年11月04日批准。

本认证规则自2016年11月04日起实施。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解释。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规定了水质多参数监测仪认证的模式、环节、要求、认证证书、标志及收费等内容。

本规则适用由传感器、控制器、通讯模块等组成,可同时监测多种水质参数的监测仪。

2.认证模式

型式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型式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申请

4.1.1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不同的型号、分析参数、分析原理和构造来划分申请单元。产品由同一生产厂生产且分析参数、分析原理和构造完全相同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配置不同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主要零部件型号不同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依据不同标准生产或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产品工作原理及主要设计参数说明;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配置及其型号清单;

4)中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维护手册;

5)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文本及在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6)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图,并标明(说明)关键质量控制点和控制参数;

7)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书(仅限计量器具目录内的项目);

8)用户反馈意见;

9)其他需要的文件。

4.2型式检验

4.2.1型式检验的抽样原则

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1台进行型式检验。抽样基数不少于5台。

4.2.2型式检验的方式及程序

采取实验室质量、性能检测与产品应用现场试验相结合的方式。

4.2.3型式检验方法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方法

1外观与结构外观应平整,表面涂层均匀,不应

有锈蚀和损伤;外壳的适当位置应

有铭牌,铭牌应符合标准要求;主

机面板上的字符、标志内容应清

晰、易识别;各零部件、开关应连

接可靠,无损伤和形变。

目测

GB/T13306-2011

2温度示值误差0.5℃;

用于监测地下水仪器的温度最大

允许误差±0.2℃。

HJ/T96-2003

3pH 重复性:<±0.1pH

漂移:<±0.1pH

响应时间:<0.5min

温度补偿精度<±0.1pH

电压稳定性:<±0.1pH

HJ/T96-2003

4电导率重复性误差:1%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温度补偿精

度:±1%

响应时间:<0.5min

HJ/T97-2003

浊度重复性误差:5%

零点漂移:±3%

量程漂移:±5%

电压稳定性:±3%

HJ/T98-2003

5溶解氧(DO)重复性误差:0.3mg/L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0.3mg/L

响应时间:<2min

温度补偿精度:<±0.3mg/L

电压稳定性:<±0.3mg/L

用于海水监测时应有盐度补偿功

HJ/T99-2003

6氨氮重复性误差:±5%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温度补偿精度:<±0.1mg/L

响应时间:<5min

HJ/T101-2003

7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氯离子等重复性误差:±5%

示值误差:±5%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响应时间:<5min

参考HJ/T101-2003

8液位(仅限地下水

监测)示值误差:最大允许误差为

±0.2%FS;

分辨率:小于等于1.0cm;

JJG971-2002

9绝缘电阻≥20MΩGB/T15479-1995

10绝缘强度

在正常环境条件和关闭仪器电源

状态下,电源相和机壳(接地端)

之间,施加50Hz、AC1500V的电

压,历时1min不击穿或出现电弧

GB/T15479-1995

11防护等级传感器满足IP68要求,控制器至少

要满足IP55要求。

GB4208-2008

12最小维护周期(仅

限在线监测仪)≥15天

在检测过程中不对仪器进行任何

形式的人工维护,直到仪器不能

保持正常测定状态或测定结果不

满足相关要求的总运行时间。

13数据传输要求具有无线传输模块,通讯协议符合

HJ/T212要求功能核实

注明:2-8项根据企业认证申请情况确定需检测的项目。

4.3初始工厂检查

4.3.1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由认证机构派检查员对生产厂按照CCAEPI-GK-305《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检查。

4.3.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单元为产品系列,则一致性检查应对每个单元的产品至少抽取型式检验时未进行的一个规格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上和包装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型式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及主要配套设备应与型式检验时的样品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关确认的一致。

4.3.1.3检查范围

工厂检查的范围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和所涉及的活动。包括与制造该产品有关的质量体系所涉及的部门、岗位、设施相关的质量活动。

4.3.2初始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型式检验和初始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和工厂的生产规模确定,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3至6个人日。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4.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由认证机构负责对型式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

4.4.2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工作日,包括型式检验时间、工厂检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

型式检验时间根据产品和相关标准确定(因检验项目不合格,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检验完成后,提交报告的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工厂检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工厂检查、收到生产厂递交了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果评定、批准时间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4.5认证后的监督

4.5.1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一般情况下,在获证后三年有效期内,进行两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认证后工厂是否持续符合环保产品认证的能力要求,以及产品一致性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a)工厂质量体系检查;

b)产品性能抽检;

c)用户调查。

4.5.2增加监督频次的条件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a)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时;

b)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c)有足够的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5.3监督结果的评价

监督检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不合格之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个月)进行整改。逾期将撤消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5.认证证书

5.1认证证书的保持

5.1.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证书有效性的保持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

5.1.2认证产品的变更

5.1.2.1变更的申请

认证后的产品,如果涉及主要设计参数、产品结构、关键材料和元器件发生变更时,或证书持有者法人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5.1.2.2变更评价和批准

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品进行检验,如需送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变更。

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5.2.1扩展程序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内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验或检查,并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5.2.2样品要求

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对扩展产品检验时,检验项目由认证机构决定。

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按照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6.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认证机构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本规则覆盖的产品允许使用认证机构规定的变形认证标志。

6.3加施方式

可以采用认证机构允许的加施方式。

6.4标志的位置

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

7.收费

自愿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中国水网水行业专业门户网站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CAEPI-GK-301-200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A版) 2005年1月1日颁布2005年1月1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1 引言 1.1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 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1.3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1.4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1.5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图(见图2-1 ) 3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幵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 售后服 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 C CAEPI 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 术要求。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5) 3.1.2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方 (2) 图J2-1 产品认证程序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4) (5)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 (7) 的产品,应附 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 关批准文厂"(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属国家强制 许可证 );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苏州丝绸产品 编制:刘伟、卢蔚、赵志雄、高诚贤 审核:杭志伟、王宝军 批准:马咏梅 发布日期:2018060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CHINATESTA TEXTILE TESTING & CERTIFITION SERVICES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丝绸纺织制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苏州市。 2认证模式 工厂检查+检验+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叁年) 3依据相关标准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产品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产品实现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4)质量手册和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 5)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6)获其他认证/获奖(包括国内外)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提供) 7)申请认证产品的描述 8)关键原材料、染化料助剂清单及检验报告 9)企业标准 10)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报告 11)其他情况说明 4.2产品抽样 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艺和形态划分产品单元。 每个产品单元根据其纤维种类、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情况确定抽样单元。当纤维种类、原料来源或产品种类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取一个样品,一个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能满足相应标准或实施规则检测项目的需要。 当认证的产品为制品,其面里料和辅料能够代表整个产品的性能时,可以抽取面里料和辅料作为样品。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和抽样单一同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包装中。 4.3 产品检测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项目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所有样品符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则为产品检测合格;有不符合项的产品,代表所抽样单元检测不合格。 4.4 工厂检查 一般情况下,签署认证合同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工厂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工厂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附件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按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检查结果: 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检查合格。 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也叫十环认证,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是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 实施环境标志认证,实质上是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也称“从摇篮到摇篮”)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它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或民间组织依据环境产品标准(也称技术要求)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环境性能及生产过程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更为有利。 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它通过两个具体步骤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环境标志向消费者传递一个信息,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二是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使企业环保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 目前国内环境标志认证产品标准共计79项,即只受理对应的79类产品,主要针对与民生相关的产品,而我司产品中只有防水膜和瓷砖粘合剂可以套用相应标准进行申请认证,认证所需各项费用如下:两类产品所需认证费为40000元(单一个产品认证费为25000元),

认证老师的车旅费为10000元,检测费为5000元,体系文件制定及培训费为20000元,共计75000元(柒万伍仟元人民币)。目前我司粉体销售中耐磨地坪材料为主,液体中助磨剂为主,而防水膜每年销售额仅总销售额的2%,瓷砖粘合剂每年的销售额也不足总额的0.5%,两者加起来全年销售额仅占销售总额的 2.5%。且环境产品标志认证和ISO9000认证程序一样,每年一检审,三年一复审。从目前市场销售来看,我们办理此两种产品认证的意义不大,待有相关的干粉类产品或产品销售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时我们再考虑做此项认证。

申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找哪个机构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对于一般的企业而言,申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都需要找专业的机构进行辅助办理,那么申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找那个机构呢?这里为大家推荐南京泽林认证咨询有限公司,下面来看看详细介绍。 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是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特点: 1、公开透明:主要指环境标志计划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 I 型环境标志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的各个阶段都应具有透明度,所有满足给定产品种类的产品环境准则和其他计划要求的申请者都必须有资格能被授予环境标志许可证并授权使用标志。

2、第三方认证:经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严格履行ISO14024国际标准,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严格的审核。通过独立第三方制定标准和进行审核,消费者可以确信生产商的产品/服务真正有利于环境改善。 3、产品的规模效应:所有认证企业均应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以及较大的生产规模,以确保认证产品的持续稳定性并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4、其它国际通行标准:对于在国际标准框架下的通行标准,可被直接借鉴引用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计划,以避免重复劳动并提高产品认证的效率。 5、明确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I型环境标志须预先制定产品的技术要求,以作为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目前,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已经上升到国家环保标准的高度,更加体现其权威性。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流程: 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给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会对文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如果材料提交不全,就取得不了受理的资格,更谈不上签合同缴费了。这一点请申请认证的企业和十环认证咨询辅导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以足够重视,以免因此影响进度),申请认证的企业根据《受理通知书》来与认证中心签订合同。 2、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全额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环保认证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环保产品认证的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认证后监督++ 二、流程. 三、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3.1.1 ()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1 ()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环境保护2CCAEPI-GK-305-2009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推行的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CCAEPI3 ()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服务和备4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5CCAEPI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3.1.2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注:境内企业产品认证申请书(版)本申请书使用条C1件、本申请书只针对中国境内的企业申报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申报单位须是12: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受理经代理机构或咨询机构的代理申报)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业标准;4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5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6 ()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应附相关批准文件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应有国家批准7(的制 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产品介绍材料,包括:8 )工作原理及产品结构图;1 )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及说明;2 )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护手册;3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4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5 ()其他需要的文件。9 认证申请指南等公开文件的索取 3.1.3 凡有意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单位,可向认证中心或认证中心设在各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办事机构索取下列公开文件,或通过相关网站(或)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921756.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921756.html,查询或下载。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文件申请书;认证变更申请书;认证扩项申请书;境外企业(2申请书)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3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4.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评审报告;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收费办法;6 ()环保产品认证合同;7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保密规定;8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服务方针;公正性声明。9 认证申请与受理 3.2 认证申请 3.2.1 申请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向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条要求的材 3.1.2CCAEPI/料,各办事机构对报送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步确认,符合要求的同时通知申CCAEPI/请单位向缴纳申请(含文件审核)费。CCAEPI 确认申报材料 3.2.2 对企业所填报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型式审查,并对申请认证CCAEPI 3.2.2.1产品是否属于开展认证范围进行确认。CCAEPI 对产品明示标准的确认 3.2.2.2 ()依照发布的环保产品认证用标准技术要求目录中所确定的产品标准,对申请CCAEPI1/方提交的产品明示标准进行确认。

环保认证及意义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及意义 首先,阐述环保协会在中国体制内及环保领域的重要作用及其权威性; 其次,被环保协会认证后的企业的责任及意义; 然后,介绍水质监测的紧迫性及必要性; 最后,作为研发、生产、制造为一体的深圳市航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获得环保认证后, 在水质监测领域的责任及意义。 一、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 1996年,原国家环保局开始实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根据《关于调整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为适应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将转移到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是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授权承担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惟一机构。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将按照“工厂(现场)检查+产品检验+认证后监督检查”这一国际通用的认证模式开展环保产品认证,产品认证的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产品、空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品(包括焚烧炉产品)、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及材料等六大类产品,目前列入认证目录的产品100余项。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专业环保产品认证机构。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依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具有良好的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认证具有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与全国环保企事业单位和环保系统建立了广泛的社会联系,并参与国家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熟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使其认证工作更适应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 二、环境保护产品的分类

中环协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是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通用规则,适用于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全过程。 认证产品范围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证附件。 2.认证模式和认证基本环节 2.1认证模式 认证采取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及认证后监督的认证模式。 2.2认证基本环节: a)认证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认证后监督 f)复审 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1认证申请 3.1.1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产品类型划分认证单元,一种产品类型为一个认证单元。同一制造商,同一规格但不同生产厂(场所)的产品视为不同的申请认证单元,可适当减少抽样。 3.1.2申请文件 3.1.2.1申请书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 3.1.2.2形式审查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已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的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和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省级以上的检测报告。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申请产品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产品技术介绍材料、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修手册、产品原材料的构成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等。 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须附相关批准文件。 其他需要的文件。 3.1.2.3环保要求文件 a)产品环保、健康、安全说明。 b)厂区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c)环境管理制度文件。 3.2产品检验 3.2.1样品 3.2.1.1抽样原则 抽样范围:认证抽样从申请认证单元合格产品中选取。抽样产品应是30日(含)以内生产的。 抽样地点:申请方生产场所的生产线末端、成品库房、销售中转库房或市场。 抽样基数:产品的抽样基数按国家标准执行。 样品数量:根据企业申请产品,按照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在每个认证单元中抽取样品2份,每份不小于实验室所规定的样品数量,一份送交检测机构检验,一份企业留存。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规则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规则 手号规则编号规则名称 1. CSC/G 1101-2006 家用电冰箱 2. CSC/G 1102-2006 房间空气调节器 3. CSC/G 1103-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4. CSC/G 1103-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5. CSC/G 1104-2004 家用微波炉 6. CSC/G 1105-2004 家用贮水式电热水器 7. CSC/G 1106-2004 家用自动电饭锅 8. CSC/G 1107-2004 家用电磁灶 9. CSC/G 1108-2004 家用吸油烟机 10. CSC/G 1109-200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11. CSC/G 1112-2006 饮水机 12. CSC/G 1111-2005 漠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13. CSC/G 1110-2004 冷水机组 14. CSC/G 1113-2006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15. CSC/G 1114-2006 水源热泵机组 16. CSC/G 1123-2007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17. CSC/G 1121-2005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18. CSC/G 1122-2004 DVD/VCDB 盘机 19. CSC/G 1201-2006 打印机和打印/传真一体机 20. CSC/G 1202-2006 传真机 21. CSC/G 1203-2006 复印机 22. CSC/G 1204-2006 计算机 显示器」 23. CSC/G 1205-2006 24. CSC/G 1207-2006 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 25. CSC/G 1206-2005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 26. CSC/G 1208-2006 微型计算机用开关电源 27. CSC/G 1301-2004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28. CSC/G 1302-2004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29. CSC/G 1303-2004 单端荧光灯 30. CSC/G 1305-2005 金属卤化物灯 31. CSC/G 1304-2004 高压钠灯 32. CSC/G 1322-2006 高压钠灯镇流器 33. CSC/G 1321-2004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34. CSC/G 1323-2005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35. CSC/G 1406-2005 电缆桥架 36. CSC/G 1501-2004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37. CSC/G 1504-2006 清水离心泵

产品环保认证合同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977 The Civil Subjects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Their Corresponding Civil Legal Relations, And Then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e Terms Are Binding On The Parties And Need To Abide By Them.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 产品环保认证合同正式 样本

产品环保认证合同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合同资料可用在各个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其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进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有关规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乙方)申请对其生产的产品按有关产品认证的规则程序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实施产品认证范围及依据的标准 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范围为_________,开展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为_________。 二、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抽样检测; 3.现场检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文件条款09版-1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 CAEPI-GK-305-2009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文件条款及检查评审表CCAEPI-GK-305-2009 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结 果 1职责和资源 1.1工厂应规定与产品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 互关系。 工厂应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授权其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 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 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 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质量文件和产品标准 2.1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产品质量管理文件, 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 2.2应有完整的产品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审批手续 完备。

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 评审结果 4生产过程控制 4.1 工厂应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2.3 产品生产应按照相应的标准(一般为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能有效指导和控制产品质量;产品企业标准应在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登记),且产品标准技术性能要求应不低于该产品的认证标准要求。 3供应商质量控制 3.1 工厂应制定《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清单》,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3.2工厂应对外协件加工方提出文件化的质量要求,并建立质量验收档案记录。 3.3工厂应对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外协件加工方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持续符合认证及相关标准要求。相关记录完整有效。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 CAEPI-RG-Q-020 燃煤常压热水锅炉 2005-1-1发布 2005-1-1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目录 1.适用范围┈┈┈┈┈┈┈┈┈┈┈┈┈┈┈┈┈┈┈┈┈┈┈┈┈1 2.认证模式┈┈┈┈┈┈┈┈┈┈┈┈┈┈┈┈┈┈┈┈┈┈┈┈┈1 3.认证的基本环节┈┈┈┈┈┈┈┈┈┈┈┈┈┈┈┈┈┈┈┈┈┈1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1 认证申请┈┈┈┈┈┈┈┈┈┈┈┈┈┈┈┈┈┈┈┈┈┈┈1 型式检验┈┈┈┈┈┈┈┈┈┈┈┈┈┈┈┈┈┈┈┈┈┈┈1 初始工厂检查┈┈┈┈┈┈┈┈┈┈┈┈┈┈┈┈┈┈┈┈┈2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 认证后的监督┈┈┈┈┈┈┈┈┈┈┈┈┈┈┈┈┈┈┈┈┈3 5. 认证证书┈┈┈┈┈┈┈┈┈┈┈┈┈┈┈┈┈┈┈┈┈┈┈┈┈4 认证证书的保持┈┈┈┈┈┈┈┈┈┈┈┈┈┈┈┈┈┈┈┈4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4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5 6.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5 准许使用的标志式样┈┈┄┈┈┈┄┈┈┄┈┈┄┈┈┄┈┈5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5 加施方式┈┈┄┈┈┄┈┈┄┈┈┄┈┈┄┈┈┄┈┈┄┈┈5 标志位置┈┈┄┈┈┄┈┈┄┈┈┄┈┈┄┈┈┄┈┈┄┈┈5 7. 收费┈┈┄┈┈┄┈┈┄┈┈┄┈┈┄┈┈┄┈┈┄┈┈┄┈┈┄5附表1民用燃煤常压锅炉检测项目及要求┈┄┈┈┄┈┈┄┈┈┄6附表2 检验报告内容┈┈┄┈┈┈┈┄┄┈┈┄┈┈┄┈┈┄7

CQC环保产品认证

C Q C环保产品认证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 一、定义 环保产品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认证的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污染防治设备和家具、建材、轻工等环境有利产品。旨在通过开展环保认证,推广环境有利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推动居住环境及自然环境的改善,力促达到自然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流程 1 基本流程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检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可在工厂检查时抽样。 2.认证申请 按认证单元申请认证。申请质量环保认证的家具首先应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家具所用的原材料需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和认证要求(如玻璃的CCC认证)。申请认证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资料 A. 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 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 家具产品表述()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时) B.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必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定力的相关合同副本 C.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三、费用: 认证费用按CQC有关规定。 表2 初始工厂检查/监督检查/复审检查人·日数 四、单元划分 家具的主要组成材料有:木材、人造板、皮革。纺织品、石材、金属材料、软体填充料等材料。家具认证单元首先按材主材质性状来划分认证单元:木质家具系列、软体家具系列、金属家具系列;然后按照家具功能来划分认证单元,具体单元的划分见表1.不同的生产场地的生产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表1 家具环保认证单元划分

燃气灶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 号:CSC/G 2237-2006 版本号:B 修改号: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公开文件 燃气灶具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2008年02月25日发布 2008年02月25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发布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是:使用城市燃气的灶具,其中包括: a) 单个燃烧器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5.23KW(4500kal/h)的灶; b) 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5.82KW(500kal/h)的烤箱和烘烤器; c) 标准额定热流量符合a.b.规定的烤箱灶; d) 每次焖饭的最大稻米量在4L以下,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4.19KW(3600kal/h)的燃气饭锅。 使用非城市燃气的灶具参照执行。 本规则适用的认证标准是:CSC/T2237-2006 燃气灶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2 认证模式 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指标及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明示的标准,由企业按认证单元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的,具有“CNAL”章的检验报告证明。 3.2 认证的申请 3.2.1 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产品规格申请认证,一个系列为一个认证单元,同一制造商,同一规格但不同生产厂点(场所)的产品应视为不同的申请认证单元,具体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如下: 1)不同的燃气种类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2)火眼数不同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不同的功能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如灶、烘烤器、烤箱、烤箱灶和饭锅。 4)燃烧器不同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2.2 受控部件/材料 燃气灶具的受控部件/材料是燃烧器和阀门总成。 3.2.3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填写《燃气灶具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附件1),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申请方需提交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4 受理 认证中心收到申请方认证申请资料,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方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并签定认证合同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通知申请方及时补充或修改。

环保认证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环保产品认证的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认证后监督 二、.流程 三、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3.1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5)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CCAEPI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3.1.2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注:境内企业产品认证申请书(C版)本申请书使用条件: 1、本申请书只针对中国境内的企业申报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2、申报单位须是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受理经代理机构或咨询机构的代理申报) (2)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业标准; (5)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7)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应附相关批准文件(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1)工作原理及产品结构图; 2)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及说明; 3)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护手册; 4)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 (9)其他需要的文件。 3.1.3认证申请指南等公开文件的索取 凡有意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单位,可向认证中心或认证中心设在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索取下列公开文件,或通过相关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921756.html,或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921756.html,)查询或下载。 (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2)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文件(申请书;认证变更申请书;认证扩项申请书;境外企业申请书) (3)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4)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评审报告; (6)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收费办法; (7)环保产品认证合同; (8)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保密规定; (9)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服务方针;公正性声明。 3.2认证申请与受理 3.2.1认证申请 申请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向CCAEPI/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3.1.2条要求的材料,CCAEPI/各办事机构对报送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步确认,符合要求的同时通知申请单位向CCAEPI缴纳申请(含文件审核)费。 3.2.2确认申报材料 3.2.2.1 CCAEPI对企业所填报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型式审查,并对申请认证产品是否属于CCAEPI开展认证范围进行确认。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 指南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CAEPI-GK-301-200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A版) 2005年1月1日颁布 2005年1月1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1 引言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图(见图2-1) 3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5)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CCAEPI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6)产品生产过程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申请日前一年内,申请方未受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1.2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实施规则

中环联 合认证中心
家具产品环保 卫士认证实施规则
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实施规则
(CEC- 7016 -A/0)
2020-04-01 发布
2020-04-02 实施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

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家具产品环保卫士 认证实施规则
前言
本规则由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发 布,版权归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所有,任何组 织及个人未经中环联合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 闫涛、晁凤芹、崔晓冬、于永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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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家具产品环保卫士 认证实施规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家具产品环保卫士的认证。
2. 认证模式
按“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检测+获证后的监督”模式进行。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申请 b) 文件审查 c) 初始工厂检查 d) 产品检测 e)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f) 获证后的监督(包括非例行检查、市场抽样检验等) g) 证书到期再认证
3. 单元划分
1)根据相同生产场地、相同产品类别、相同加工工艺的基本原则划分申请 单元,同一个申请单元可以包含若 干产品型号,但应明确同一单 元内产品的具 体型号。主要认证单元如下:木家 具、金属家具、竹藤家具、塑 料家具、软体 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其他家具、 模压板厨柜、实木板厨柜、油 漆饰面人造板 厨柜、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橱柜、水晶板橱柜、防火板橱柜、其他板橱柜。
注:没有台面的橱柜不予受理。 2)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4.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a) 申请书; b)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c) 生产者持有的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复印件; d) 当认证委托人、生产者不同时,需提供认证委托人与生产者的委托关系
证明材料; e) 当生产者、生产企业不同时,需提供生产者与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关系
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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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什么是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关键字: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CCEP认证全称叫做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从名字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主要是对环保产品进行认证用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是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进行的认定,适用于各类不同规模的环保企业,它就相当于环保产品 的“上岗证”。有了CCEP认证,产品才有了流入市场的许可,同时它也是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会考量的重 要指标。 为了规避这些劣质产品,有一项证书就成了买家们选择与否的焦点。这个证书就是CCEP环境保护产品证书。什么是CCEP环境保护产品证书? 环境保护产品证书是通过对产品的设计、质量、性能、实效等多角度对环保产品做出一个综合的评价,是一 个对环保产品的全面认证。再者,该认证采用了较为合理,又比较先进的认证模式,不但注重产品的检测, 还从企业的质量体系出发,全面考量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现在,许多环保工程的招投标中对于提供的环保 设备都会要求有经过CCEP认证,CCEP认证的影响力可见一斑。而持有CCEP认证,除了对环保企业的实力认证,可靠与否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消费者而言,鉴于该证书的专业性,权威性,也在一定程度保障了他们 的利益。 那么,既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这么重要,认证起来想必也不容易,那些劣质产品不能通过认证,又是怎么取 得消费者的信赖的呢?其实,部分不法商家通常会使用PS,或是挂靠同行证书等方式来“取得”CCEP认证,此类做法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而要想辨别CCEP证书的真伪,最好的方式就是登录中环协的官方网站,到网站提供的认证查询页面,输入 相应的证书编号得到相关企业的备案信息,再与商家所提供的信息仔细核对以确认信息是否属实。 最后,要叮嘱大家,购买油烟净化器等环保产品时,务必选购正规厂家的产品,正规厂家的产品一般质量售 后皆有保障,更重要的是能够出具CCEP环境保护产品证书等相关资质的证明。 广州泰融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doc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 CAEPI-RG-Q-020 燃煤常压热水锅炉 2005-1-1发布 2005-1-1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目录 1.适用范围┈┈┈┈┈┈┈┈┈┈┈┈┈┈┈┈┈┈┈┈┈┈┈┈┈1 2.认证模式┈┈┈┈┈┈┈┈┈┈┈┈┈┈┈┈┈┈┈┈┈┈┈┈┈1 3.认证的基本环节┈┈┈┈┈┈┈┈┈┈┈┈┈┈┈┈┈┈┈┈┈┈1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1 4.1 认证申请┈┈┈┈┈┈┈┈┈┈┈┈┈┈┈┈┈┈┈┈┈┈┈1 4.2 型式检验┈┈┈┈┈┈┈┈┈┈┈┈┈┈┈┈┈┈┈┈┈┈┈1 4.3初始工厂检查┈┈┈┈┈┈┈┈┈┈┈┈┈┈┈┈┈┈┈┈┈2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 4.5认证后的监督┈┈┈┈┈┈┈┈┈┈┈┈┈┈┈┈┈┈┈┈┈3 5. 认证证书┈┈┈┈┈┈┈┈┈┈┈┈┈┈┈┈┈┈┈┈┈┈┈┈┈4 5.1 认证证书的保持┈┈┈┈┈┈┈┈┈┈┈┈┈┈┈┈┈┈┈┈4 5.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4 5.3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5 6.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5 6.1 准许使用的标志式样┈┈┄┈┈┈┄┈┈┄┈┈┄┈┈┄┈┈5 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5 6.3 加施方式┈┈┄┈┈┄┈┈┄┈┈┄┈┈┄┈┈┄┈┈┄┈┈5 6.4 标志位置┈┈┄┈┈┄┈┈┄┈┈┄┈┈┄┈┈┄┈┈┄┈┈5 7. 收费┈┈┄┈┈┄┈┈┄┈┈┄┈┈┄┈┈┄┈┈┄┈┈┄┈┈┄5附表1民用燃煤常压锅炉检测项目及要求┈┄┈┈┄┈┈┄┈┈┄6附表2 检验报告内容┈┈┄┈┈┈┈┄┄┈┈┄┈┈┄┈┈┄7

CQC51-321992-200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环保认证规则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规则 CQC51-321992-200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环保认证规则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Single use and Degradable lunch container and Drinking set 2009年10月28日发布 2009年10月30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2013年8月13日对本认证规则进行第一次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对申请认证提交资料内容进行了修订 2.对复审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定 3.对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了修订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于洁王宗挺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光-生物降解性材料或生物降解性材料生产的一次性餐饮具的环保认证。 2. 认证模式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的环保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检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主要考虑抽样),产品检验和初始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步进行。 3.认证申请 按认证单元申请认证。申请中国环保认证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应首先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所用的原材料需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和认证要求。申请认证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产品描述)。 3.1认证单元划分 3.1.1 认证单元划分 降解方式相同、使用的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相同的同一类型的产品可作为同一系列。原则上按产品系列申请认证,一个系列为一个认证单元。同一制造商,同一系列,但不同生产厂(场所)的产品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可适当减少抽样。 产品类型一般划分为生物降解材料类的(纸浆模塑型、纸板涂膜型、食用粉膜塑型、植物纤维型)、光—生物降解材料类的光生物降解塑料(非发泡)型,共五类。 3.1.2 关键原材料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产品的关键原材料是:主要成分(如纸、塑料等)、降解助剂或降解母料。 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产品描述(CQC51-321992.01-2009) 3.2.2证明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有效的ISO14000证书或一年内有效的工厂环境评价报告或一年内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或一年内有效的 守法证明 d.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声明 e.一年内有效的产品试验报告(如有) f.生产许可证(如有) g.其他需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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