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审查细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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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检验基础知识(2006版)

一、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二、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生香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车间。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 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热加工间、熟料加工区(冷却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热加工车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滚揉或腌制间。

3. 发酵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发酵间、晾挂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发酵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发酵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加工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包装设备和运输工具。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腊肉类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生香肠还应具有灌装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腊肠类还应具有灌装、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火腿类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设备或设施。

2. 酱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煮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肉松类还应具有炒松设备或设施;生产肉干类还应具有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肉糕、肉冻类还应具有成型设备或设施;生产油炸肉类还应具有油炸设备或设施。

3. 熏烧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熏烤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4.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搅拌(或滚揉)、腌制、绞肉(或斩拌)、灌装(填充或成型)、蒸煮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5. 发酵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发酵、晾挂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生产发酵香肠还应具有搅拌(或滚揉)、绞肉(或斩拌)和灌装等设备或设施。

三、产品相关标准

上述标准均不能覆盖的产品可执行地方标准或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四、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畜禽肉等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猪肉必须选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进口原料肉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证明材料。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建立原辅材料采购明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腌腊肉制品。

1. 分析天平(0.1mg);

2. 干燥箱;

3. 分光光度计(生产中国火腿类产品应具备)。

(二)酱卤肉制品。

1. 天平(0.1g);

2. 灭菌锅;

3. 微生物培养箱;

4.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5. 生物显微镜;

6. 干燥箱(生产肉松及肉干产品应具备);

7. 分析天平(0.1mg,生产肉松及肉干产品应具备)。

(三)熏烧烤肉制品。

1. 天平(0.1g);

2. 灭菌锅;

3. 微生物培养箱;

4.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5. 生物显微镜;

6. 干燥箱;

7. 分析天平(0.1mg,生产肉脯产品应具备)。

(四)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1. 天平(0.1g);

2. 灭菌锅;

3. 微生物培养箱;

4.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5. 生物显微镜。

(五)发酵肉制品。

1. 天平(0.1g);

2. 灭菌锅;

3. 微生物培养箱;

4.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5. 生物显微镜;

6. 分析天平(0.1mg)。

六、检验项目

肉制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一)腌腊肉制品。

3. 中国腊肠类

注:依据GB2730、SB/T10003、SB/T10278和GB2760等

4. 中国火腿类

注:依据GB2730、SB/T10004、GB18357、GB19088和GB2760等

5. 其他产品

注:依据GB2730、GB2760、企业标准等(二)酱卤肉制品。

(四)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1. 熏煮香肠类。

2. 熏煮火腿类。

(五)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加工技术 香肠、火腿生产工艺及设备

肉制品生产加工技术 ----香肠、火腿生产工艺及设备 (一)不同肠类制品的生产工艺 1、乳化肠:肉→加盐、水等辅料斩拌→加辅料、水斩拌→斩拌(加淀粉、余水)→灌装→烘烤→蒸煮→烟熏→冷却→(包装)成品 使用设备:斩拌机、灌肠机、烟熏炉、蒸煮炉(锅) 另一种方法是先用搅拌机混合各种原辅材料,然后用乳化机乳化二至三遍。 使用设备:乳化机、搅拌机、灌肠机、烟熏炉、蒸煮炉(锅) 2、搅拌肠:瘦肉→搅拌(加盐、磷酸盐、水)→搅拌(加辅料、水)→搅拌(加肥膘、淀粉、水)→灌装→烘烤→蒸煮→烟熏→冷却→(包装)成品 使用设备:绞肉机、搅拌机、灌肠机、烟熏炉、蒸煮炉(锅) 3、滚揉肠:原料瘦肉→(注射)→(嫩化或绞肉)→滚揉(加辅料、水)→滚揉(肥膘或保油专家乳化液、淀粉)→灌装→烘烤→蒸煮→烟熏→冷却→(包装)成品 使用设备:绞肉机、(注射机)、(嫩化机)、滚揉机、灌肠机、烟熏炉、蒸煮炉(锅)(二)火腿的生产工艺: 1、乳化火腿:肉→加盐、水等辅料→加辅料、水斩拌→斩拌(加淀粉、余水)→灌装→(烘烤) →蒸煮→冷却→成品 使用设备:斩拌机、灌肠机、烟熏炉、蒸煮炉(锅) 另一种方法是先用搅拌机混合各种原辅材料,然后用乳化机乳化二至三遍。

使用设备:乳化机、搅拌机、灌肠机、烟熏炉、蒸煮炉(锅) 2、搅拌火腿:瘦肉→搅拌(加盐、磷酸盐、水)→搅拌(加辅料、水)→搅拌(加肥膘、淀粉、余水)→灌装→(烘烤) →蒸煮→冷却→成品 使用设备:绞肉机、搅拌机、灌肠机、烟熏炉、蒸煮炉(锅) 3、滚揉火腿:原料瘦肉→(注射)→(嫩化或绞肉)→滚揉(加辅料、水)→滚揉(肥膘、淀粉)→灌装→(烘烤) →蒸煮→冷却→成品 使用设备:绞肉机、(注射机)、(嫩化机)、滚揉机、灌肠机、烟熏炉、蒸煮炉(锅)(三)工艺要点: 1、腌制:一般0—4℃(10℃以下),腌制时间以肉块大小、温度和腌制剂品种来决定。一般需要12—24小时;大块肉火腿腌制时间可达36小时左右,甚至更多。 2、注射:配制注射液温度应在10℃以下,注射量40—60%。 3、搅拌:12℃以下,尽可能在不影响显肉的情况下延长搅拌时间,以利于水溶性蛋白的溶出。 4、斩拌:12℃以下,8—10℃最好,斩拌时先处理瘦肉、加入部分或全部盐、加入适量水,使盐的浓度达到混合料的4—4.5%,这样有利于水溶性蛋白的提取。搅拌也是这样。 5、滚揉:0—4℃,滚揉时间和方法以肉块大小和显肉要求来决定。一般可达10,000—12,00米为宜。滚揉距离=滚揉机的直径×3.14×转数/分钟×时间(分钟);在确定了滚揉距离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转速、滚揉方式等来确定滚揉时间。 6、灌装:松紧适度 7、烘烤:60—70℃,40-60分钟(广式肠一般40—50℃左右,1—3天) 8、蒸煮:一般85℃左右,特殊情况除外。 9、烟熏:70℃左右,温度过低,容易造成着色不匀。另外,颜色的深浅可以通过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1)电解 本项目电解铝生产采用熔盐电解法:其主要生产设备为预焙阳极电解槽,项目设计采用大面六点进电SY350型预焙阳极电解槽。铝电解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氟化铝和冰晶石,原料按工艺配料比例加入350KA 预焙阳极电解槽中,通入强大的直流电,在945-955℃温度下,将一定量砂状氧化铝及吸附了电解烟气中氟化物的载氟氧化铝原料溶解于电解质中,通过炭素材料电极导入直流电,使熔融状态的电解质中呈离子状态的冰晶石和氧化铝在两极上发生电化学反应,氧化铝不断分解还原出金属铝——在阴极(电解槽的底部)析出液态的金属铝。 电解槽中发生的电化学反应式如下: 2323497094032CO Al C O Al +?-+℃ ℃直流电 在阴极(电解槽的底部)析出液态的金属铝定期用真空抬包抽出送往铸造车间经混合炉除渣后由铸造机浇铸成铝锭。电解过程中析出的O 2同阳极炭素发生反应生成以CO 2为主的阳极气体,这些阳极气体与氟化盐水解产生的含氟废气、粉尘等含氟烟气经电解槽顶部的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送到以Al 2O 3为吸附剂的干法净化系统处理,净化后烟气排入大气。被消耗的阳极定期进行更换,并将残极运回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吸附了含氟气体的截氟氧化铝返回电解槽进行电解。 电解槽是在高温、强磁场条件下连续生产作业,项目设计采用大面六点进电SY350型预焙阳极电解槽,是目前我国较先进的生产设备。电解槽为6点下料,交叉工作,整个工艺过程均自动控制。电解槽阳极作业均由电解多功能机组完成。多功能机组的主要功能为更换阳极、吊运出铝抬包出铝、定期提升阳极母线、打壳加覆盖料等其它作业。 (2)氧化铝及氟化盐贮运供料系统 氧化铝及氟化盐贮运系统的主要任务是贮存由外购到厂的氧化铝和氟化盐 ,并按需要及时将其送到电解车间的电解槽上料箱内。

0401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XXXX版)

0401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发布日期:2011-05-06 来源:质检总局浏览次数:1459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描述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描述 香肠工艺流程图 辅料验收原料肉验收 原料暂存肥膘解冻 精肉解冻水切丁辅料暂存分割热水漂洗1 漂洗2 加水绞肉 肠衣验收、暂存(处理)灌装、结扎 (包括猪原肠衣和蛋白肠衣) 咸水草、麻绳验收、暂存浸泡漂洗3 冷却 内包装 装箱、入库 出货

香肠加工工艺说明 加工步骤使用设备操作区域加工工艺的描述与说明 原料肉验收、暂存化验室、仓库 按照原料肉验收程序进行,并要求供应商 提供兽药残留达标保证函及兽医检疫检 验证明 辅料验收、暂 存 化验室、仓库按验收规程进行验收肥膘验收、暂 存 化验室、仓库按验收规程进行验收肠衣验收化验室按验收规程进行验收 肠衣处理腊味加工间天然猪肠衣加工前需用洁净加工用水冲洗,人造肠衣灌装前需用洁净加工用水润湿 咸水草、麻绳 验收 化验室按验收规程进行验收暂存仓库 浸泡腊味加工间咸水草、麻绳加工前需用洁净加工用水浸泡使之变软 解冻解冻间肉类解冻分 割间 ≤18℃、18~20h恒温解冻间空气解冻 分割分割台、刀具肉类解冻分 割间 将原料肉筋键、淋巴、脂肪剔除、并分割 成约3cm小肉块 加工步骤使用设备操作区域加工工艺的描述与说明 漂洗2 水池肉类解冻分 割间 加工用水漂洗,将肉的污血冲洗干净 绞肉绞肉机肉类解冻分 割间 12℃以下,采用Φ5mm孔板 肥膘切丁切丁机肉类解冻分 割间 切成0.5cm长的立方

漂洗1 水池肉类解冻分 割间 水温45-60℃,洗去表面游离油脂、碎肉 粒 灌装、结扎灌肠机香肠加工间按产品的不同规格调节肠体长度,处理量800~1200kg/h ,温度≦12℃ 漂洗3 水池香肠加工间水温45~60℃,清洗肠体表面油脂、肉碎 冷却挂肠杆预冷车间12℃下冷却0.5~1小时,中心温度≦25℃ 内包装真空机、电子 秤、热封口机 内包装间 将待包装腊肠去绳后按不同规格称重,装 塑料袋、真空包装封口 装箱、入库扣扎机、电子 秤 外包装间、成 品仓库 将真空包装的产品装彩袋封口,按不同规 格装箱、核重、扣扎放入成品库并挂牌标 识。

2020年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包括所有以动物肉类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包装肉类加工产品。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4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烤肉类、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当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1.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生料加工间、热加工间、冷却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滚揉或腌制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冷藏车运送成品。 1.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腊肉类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腊肠类还应具有灌制、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火腿类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设备或设施。 2.酱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煮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肉松类还应具有炒松设备或设施;生产肉干类还应具有烘烤设备或设施。 3.熏烧烤肉制品

(2020)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包括所有以动物肉类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包装肉类加工产品。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4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烤肉类、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当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1.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生料加工间、热加工间、冷却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滚揉或腌制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冷藏车运送成品。 1.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腊肉类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腊肠类还应具有灌制、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火腿类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设备或设施。 2.酱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煮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肉松类还应具有炒松设备或设施;生产肉干类还应具有烘烤设备或设施。 3.熏烧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熏烤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4.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搅拌(或滚揉)、腌制、铰肉(或斩拌)、灌制(填充或成型)、蒸煮、熏烤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三、产品相关标准 企业生产的肉类制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规定。

肉类中激素残留检测技术的研究进展

肉类中残留激素检测技术的研究进展 摘要:随着人们对肉类需求量的增加,畜牧业和养殖业中的激素种类和使用量也逐渐增加,肉中残留的激素会损害消费者的健康。本文重点讨论了当前肉类食品激素残留的几种样品前处理方法和激素检测技术,综述了这些技术的原理及其应用,并对肉类食品激素残留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肉类食品残留激素前处理检测技术 近几年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所担忧的,肉类产品是人类蛋白质的主要来源,现在也存在很多的安全问题,长期摄入含激素的肉,会使人体代谢发

生紊乱。因此,有必要对肉类中激素残留的检测技术进行研究,防止问题肉流入市场。 一、概述 人们用激素类药物(如生长激素,性激素等)作为畜禽养殖过程中的生长促 进剂,这样可以在短期内快速增加产量和肉的品质(瘦肉与脂肪的构成比例), 显著提高经济效益。 目前在饲养畜产品过程中一般会添加固醇类激素如性激素,催乳素等,这些 激素能够促进生长和增加蛋白质含量。但是这些激素会残留在肉类中,随着人体 的摄入在体内富集,长期食用会严重损害人的健康,比如我们所熟知的瘦肉精事 件。肉类作为人体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该重视对其安全的监管,所以应该加大 对肉类中残留激素检测技术的研究。 二,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肉类食品中激素的残留水平比较低,同时内源性的干扰物质比较多,这就对 肉类中残留激素的检测带来了问题。高效的样品前处理是准确检测残留激素的关 键所在,各种检测方法的准确度,检出限,回收率都与样品在前处理过程中的纯 化分离效果密切相关。 随着畜牧业中添加的激素种类的增加,有些样品前处理方法已经不再合适, 并且难以满足现在检测技术高灵敏度,高自动化,快速的要求。所以,以后应该 加大对样品前处理方法的研究力度,使样品的分离效果更好,这样有利于激素的 检测。 三、样品前处理和检测方法的研究进展 1.样品前处理的方法 常用的前处理方法主要有液液萃取、固相萃取、固相分散萃取技术、免疫亲 和色谱、分子印迹、超临界流体萃取、功能化磁性纳米材料、凝胶渗透色谱、超 声波辅助提取等。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固相分散萃取技术使用的时间比较长,相关的文章也 比较多,本文主要介绍免疫亲和色谱、分子印迹、超临界流体萃取、功能化磁性 纳米材料。 1.1超临界流体萃取(SFE)

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和工艺说明

AHF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和工艺说明 干燥的萤石粉经螺旋机进入斗式提升机、卸入萤石粉储仓,再由储仓定时加入萤石计量斗,经电子秤,变频调节螺旋输送机将萤石粉定量送入反应器。 来自硫酸储槽的98%硫酸经电磁流量计、调节阀调节流量送至H2SO4吸收塔吸收尾气中的HF,而后进入洗涤塔洗涤反应气体夹带的粉尘及其夹带的重组分,然后进入混酸槽。发烟硫酸经电磁流量计、调节阀调节流量与98%硫酸配比计量后一并送至混酸槽。在混酸槽中经过混合,使SO3与98%硫酸中的水分及副反应水分充分反应,达到进料酸中水含量为零,而后进入反应器。进入反应器的萤石和硫酸严格控制配比,在加热的条件下氟化钙和硫酸进行反应。反应所需热量由通过转炉夹套的烟道气提供。烟道气来自燃烧炉由煤气燃烧产生。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经管道输送至燃烧炉。离开回转反应炉夹套的烟道气经烟道气循环风机大部分循环回燃烧炉,少量烟道气经烟囱排空。反应系统为微负压操作,炉渣干法处理。 反应生成的粗氟化氢气体,首先进入洗涤塔除去水分、硫酸和粉尘。洗涤塔出来的气体经粗冷器将其大部分水分、硫酸冷凝回洗涤塔。粗冷后的气体经HF水冷、一级冷凝器和二级冷凝器将大部分HF 冷凝,冷凝液流入粗氟化氢中间储槽;未凝气为SO2、CO2、SiF4、惰性气体及少量HF进入H2SO4吸收塔,用硫酸吸收大部分HF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粗HF凝液自粗HF中间储槽定量进入精馏塔,塔底为重组分物料,返回洗涤酸循环系统,塔顶HF经冷凝后进入脱气塔,从脱气塔底部得到无水氟化氢经成品冷却器冷却后进入AHF检验槽,分

析合格后进入AHF 储槽,后送至充装工序灌装槽车或钢瓶出售。从脱气塔顶排出的低沸物和部分未凝HF 气一起进入H 2SO 4吸收塔,在此大部分HF 被硫酸吸收。工艺尾气经水洗、碱洗后,除去尾气中的SiF 4及微量HF ,生成氟硅酸,废气经洗涤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装置采用DCS 集散控制系统。 其化学反应过程如下: CaF 2+H 2SO 4?→? 2HF ↑+CaSO 4 (1) SiO 2+4HF ?→? SiF 4+2H 2O (2) SiF 4+2HF ?→ ?H 2SiF 6 (3) CaCO 3+H 2SO 4 ?→ ?CaSO 4+H 2O +CO 2 (4) ·生产采取的工艺技术主要包括7个生产装置 萤石干燥单元 萤石给料计量单元 酸给料计量单元 反应单元 精制单元 尾气回收单元 石膏处理单元 附: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 ↓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SC)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SC)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新法的相关消息(P1)及详细的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P2-P14)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那么《办法》实施后,对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来说有哪些改变?一起来看看。 新《办法》变化: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 上述相关人士透露,新《办法》最主要的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是“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 “五取消”指: 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 二是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 三是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 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 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调整”指: 一是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 二是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三是调整现场核查内容; 四是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 “四加强”指: 一是加强许可档案管理; 二是加强证后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审查员队伍管理;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 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申证单元名称基本生产流程关键控制环节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 问题 腌腊肉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晾 晒→烘烤→包装 注:中国腊肠类、生香肠类需经灌装 工序。 1.原辅料质量, 2.加工过程的温度控制, 3.添加剂, 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 量, 产品氧化,酸败 及污染 酱卤肉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煮制→(炒松→ 烘干→)冷却→包装 注:肉松类需经炒松、擦松、跳松和 拣松工序;肉干类需经烘干工序;肉糕、 肉冻等需经成型工序。油炸肉类需油炸工 序。 1.原辅料质量, 2.添加剂, 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 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 及微生物污染。 熏烧烤肉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熏烤→冷 却→包装 1.原辅料质量,2.添加剂, 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 4.产 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 量、苯并(a)芘及微 生物污染。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或 成型)→熏烤→蒸煮→冷却→包装 1.原辅料质量,2.添加 剂,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 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 及微生物污染。 发酵肉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或 成型)→发酵→晾挂→包装 1.原辅料质量,2.添加 剂,3.发酵温度和时间,4. 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 及微生物污染。

食品检测中肉类品质的检测技术分析及研究

摘要:现如今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并且对于食品的检验也朝着更加健康和安全的方向发展。并且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肉类品质检测技术也朝着高新技术方向发展,现在所用的检测技术主要有物理分析法、仪器分析法等方法。所以本文主要详细分析这些技术。 关键词:食品检测;肉类品质;检测技术;分析研究 目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使得肉类产品的消费量明显增长。尽管人们爱吃肉类,由肉类引起的安全性问题也越来越多,例如影响全国的“禽流感”等。这主要是因为检测不到家,从而引起肉类细菌,诸如“猪链球菌”的滋生。这主要是因为传统我国肉类的检测方式工作效率低,检测过程中十分的费力,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肉类增长需要了。随之出现了现代肉类产品质量检测方式,现代肉类产品质量的检测讲求快速、效率等特点,尤其强调实用性以及准确性的特点。并且整个监测器械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不断融入各种新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肉类食品检测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从而提高使用肉类的安全性。 1 检测的物理技术 1.1 计算机视觉检测 计算机视觉技术主要是利用计算机来模拟人的思想来做出具体的判断,并且对于图像进行理解和思考,继而使用图像分析的技术将各种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结论。从这一角度我们可以看出,图像分析技术以及图像的处理技术是整个计算机视觉技术的核心技术。 这一视觉技术主要是基于肉类的新鲜程度,根据颜色的变化进行监测。这一方式可以用在分析鸡全身肉质新鲜程度变化的检测方面。李刚教授等就以这一技术为基础建立了智能的辨别明识系统,对所采取的猪肉样本进行测试分析,试压结果表明,这种方法确实能够快速并且准确的彼判断出肉类的新鲜程度,并且准确率高达90%。因此,许多外国专家就以这一系统为基础,开发了一个新型的分析系统,这一系统能够根据图像所呈现出来的具体图像进行研究,并且从系统自带的数据库中找到使用与这幅图像的数据从而做出准确性的判断。这种技术在于鱼骨的检测中,可能够十分准确的确定鱼骨的位置。这视觉系统还可以用于猪肉级别的判定。 1.2 超声波检测 超声波技术主要就是在肉品的检查过程中以超声波的特性来检测组成肉类的各种成品以及肉类各种营养原色的具体含量,并给肉类做出准确并快速的分类。并且相关专家在研究过程中发现,超声波的传播过程中会受到温度的影响而发生变化,速度回随着温度的上升而不断上升。 研究专家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超声波来检测猪肉的系统,一共包括16个超声波传感器。这16个超声波传感器可以确定各种指标,例如肉的厚实程度、肥瘦程度等。整个检测速度极快,每小时能够超过1150头,并且准确率极高。 利用超声波图像检测容易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并且一般只能检测出某一个部位的成分而不是全身的部分。所以,现代的超声波检测技术就更多地用在在线自动无损检测,这样不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并且具有十分灵活方便的检测特点。 1.3 电磁学检测 这种检测主要用的是电磁扫描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原理主要是因为骨头和肌肉与脂肪的含水量不同,骨头和肌肉的导电率要高于肌肉。有些教授就使用这种测量方式来估计猪身上脂肪的含量,并且可以针对所收集的各种数据,根据相关的计算公式进行其它组成部分各种因素的具体含量。经过研究发现,这种检测方式与超声波检测的结果有着明显的相似性。 2 仪器分析检测方式 2.1 高效液相色谱法

肉制品企业标准及部分检测

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酱卤肉类制品 2013-7-1发布- - 实施 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复合磷酸盐、铅、无机砷、镉、总汞、亚硝酸钠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限量指标等同于GB 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由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起草。 标准主要起草人:。

酱卤肉类制品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肉类制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肉及其副产品为原料,加入调味料和香辛料,经煮、卤、烧、酱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熟肉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07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GB 16869 鲜、冻禽产品 GB 2720 味精卫生标准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317 白砂糖 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 GB 2718 酱卫生标准 GB 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T 8884 食用马铃薯淀粉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907 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6543 瓦楞纸箱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1998 耐蒸煮复合膜、袋 GB 9695.15 肉与肉制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 9695.8 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的测定 GB/T 9695.14 肉制品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4789.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产品生产流程图及工艺控制说明

产品生产流程图

3.4回流炉的温度设定依照后页的温度曲线要求。 3.5目检作业依照《PCBA目检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3.6焊接 3.6.1焊接操作的基本步骤: (1)、准备施焊;左手拿焊丝,右手握烙铁,进入备焊状态。要求烙铁头保持干净,无焊渣等氧化物,并在表面镀有一层焊锡。 (2)、加热焊件;烙铁头靠在两焊件的连接处,加热整个焊件全体,时间大约1~2秒钟。对于在印制板上焊接件

来说,要注意使烙铁同时接触焊盘的元器件的引线。 (3)、送入焊丝;焊接的焊接面被加热到一定温度时,焊锡丝从烙铁对面接触焊件。 (4)、移开焊丝;当焊锡丝熔化一定量后,立即向左上450 方向移开焊锡丝。 (5)、移开烙铁;焊锡浸润焊盘的焊部位以后,向右上450方向移开烙铁,结束焊接。从第三步开始到第五步结束, 时间大约1~3秒钟。 3.6.2常见的不良焊点及其形成原因

3.6.3正确的防静电操作 1操作ES D元件时必须始终配戴不良好的接地的手带,手带须与人的皮肤相触。 2必须用保护罩运送和储存静电敏感元件。 3清点元器件时尽可能不将其从保护套中取出来。 4只有在无静电工作台才可以将元件从保护套中取出来。 5在无防静电设备时,不准将静电敏感元件用手传递。 6避免衣服和其它纺织品与元件接触。 7最好是穿棉布衣服和混棉料的短袖衣。 8将元件装入或拿出保护套时,保护套要与抗静电面接触。 9保护工作台或无保护的器件远离所有绝缘材料。 10当工作完成后将元件放回保护套中。 11必须要用的文件图纸要放入防静电套中,纸会产生静电。 12不可让没带手带者触摸元件,对参观者要留意这点。 13不可在有静电敏感的地方更换衣服。 14取元件时只可拿元件的主体。 15不可将元件在任何表面滑动。 16每日测试手带 3.7组装 组装流程 3.8功能检测 将阅读器通过RS-232或USB连接PC,在PC上向阅读器发送操作指令,把阅读距离测试模拟卡放在阅读器上 方3mm~10mm之间,阅读器对操作指令进行应答,并把结果返回PC。 3.9产品包装 3.9.1码放规格: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声明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声明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变更的,还应当就申请人变化事项提交与所生

(最新)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

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生香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车间。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晾晒及烘烤车间。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 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热加工间、熟料加工区(冷却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热加工车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滚揉或腌制间。 3. 发酵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发酵间、晾挂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发酵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发酵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加工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包装设备和运输工具。 1. 腌腊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肉与肉制品检验的基本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肉与肉制品检验的基本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的畜禽肉品及其熟制加工品的检验。 2引用标准 GB 4789.1~4789.3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 3设备和材料 3.1现场采样用品 3.1.1采样箱。 3.1.2灭菌塑料袋。 3.1.3有盖搪瓷盘。 3.1.4灭菌刀,剪子,镊子。 3.1.5灭菌具塞广口瓶。 3.1.6灭菌棉签。 3.1.7温度计。 3.1.8编号牌(或蜡笔、纸)。 3.2实验室检验用品 见GB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及GB 4789.4~4789.16各有关致病菌检验。 4培养基和试剂 见GB 4789.28。 5操作步骤 5.1样品的采取和送检 5.1.1生肉及脏器检样:如系屠宰场宰后的畜肉,可于开腔后,用无菌刀采取两腿内侧肌肉各50g(或劈半后采取两侧背最长肌各50g);如系冷藏或售卖之生肉,可用无菌刀取腿肉或其他部位之肌肉100g。检样采取后,放入灭菌容器内,立即送检;如条件不许可时,最好不超过3h。送检样时应注意冷藏,不得加入任何防腐剂。检样送往化验室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 5.1.2禽类(包括家禽和野禽):鲜、冻家禽采取整只,放灭菌容器内。带毛野禽可放清洁容器内,立即送检。以下处理要求同上述生肉(5.1.1)。 5.1.3各类熟肉制品(包括:酱卤肉、肴肉、方园腿、熟灌肠、熏烤肉、肉松、肉脯、肉干等):一般采取200g。熟禽采取整只,均放灭菌容器内,立即送检,以下处理要求同上述生肉(5.1.1)。 5.1.4腊肠、香肚等生灌肠:采取整根、整只、小型的可采数根数只,其总量不少于250g。 5.2检样的处理 5.2.1生肉及脏器检样的处理:先将检样进行表面消毒(沸水内烫3~5s,或烧灼消毒),再用无菌剪子剪取检样深层肌肉25g,放入灭菌乳钵内用灭菌剪子剪碎后,加灭菌海砂或玻璃砂研磨,磨碎后加入灭菌水225mL,混匀后即为1:10稀释液。 5.2.2鲜、冻家禽检样的处理:先将检样进行表面消毒,用灭菌剪子或刀去皮后,剪取肌肉25g(一般可从胸部或腿部剪取),以下处理同生肉(5.2.1)。带毛野禽先去毛后,同家禽检样处理。 5.2.3各类熟肉制品检样的处理:直接切取或称取25g,以下处理同生肉(5.2.1)。 5.2.4腊肠、香肚等生灌肠检样处理:先对生灌肠表面进行消毒,用灭菌剪子剪取内容物25g,以下处理同生肉(5.2.1)。 注:以上样品的采集和送检(5.1)和检样的处理(5.2)均以检验肉禽及其制品内的细菌含量从而判断其质

最新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附件14:0401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

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生香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车间。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 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热加工间、熟料加工区(冷却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热加工车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滚揉或腌制间。

原材料使用及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原材料使用及生产工艺 流程说明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原材料使用及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第一章:原材料明细 婴儿纸尿裤、纸尿片的组成材料主要为:非织造布、进口原生纯木浆、高分子吸水树脂(SAP)、湿强纸、仿布防漏流延膜、热熔胶、左右腰贴、前腰贴、弹性PU等。 一.原材料使用要求:所有原材料外观应洁净,无油污、脏污、蚊虫、异物;并且符合环保要求;无毒、无污染、材料可降解;卫生指标符合GB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规定要求。 二.原材料使用明细: 非织造布:主要用于产品的面层、直接与婴儿皮肤接触、可选的材料有无纺布或竹炭纤维; 进口原生木浆:主要作用是快速吸收尿液;可选材料主要为原生针叶木浆。已经考察的品牌有美国的石头、白玉、惠好、IP、瑞典的女神、俄罗斯的布阔等; 高分子吸水树脂:主要作用是吸收、锁住水分;主要选择日本住友和德国巴斯夫; 湿强纸:卫生包装用纸,含有湿强剂;主要用于包覆绒毛浆和SAP的混合物,便于后续工艺以及防止吸收体分解; 仿布防漏流延膜:主要用作产品的底层;防止尿液渗漏污染衣物或床上用品;主要参考的材料是台湾的复合透气流延膜; 热熔胶:用于任意两种材料的复合;主要选用德国汉高的产品或国民淀粉;

左右腰贴和前腰贴:主要用于婴儿纸尿裤上、让产品具备一定的形状;主要采用美国3M公司产品; 弹性PU:主要作用是让产品更贴身、防止尿液后漏;首选产品为美国3M 弹性PU 。 第二章:工艺流程 一.工艺流程 木浆拉毛——SAP添加——湿强纸包覆——吸收体内切——面层复合——前腰贴复合——底膜复合——左右贴压合——主体折合——产品外切——三折——成品输送——包装——装箱——检验入库——结束 二.流程说明 木浆拉毛:原生木浆经过专用设备拉毛成为绒毛浆;才具备快速吸水的能力; SAP添加:准确控制SAP的施加量,使其均匀混合在绒毛浆里,增加吸收体的吸水速度;利用SAP的锁水特性使混合物吸水后不会反渗; 湿强纸包覆:为了工艺的流畅性以及吸收体的整体性,利用湿强纸的特性对绒毛浆和SAP的混合物进行包覆; 吸收体内切:对经过湿强纸包覆的混合装物体进行分切;使其具备吸收体的形状; 面层复合:将面层材料(无纺布或竹炭纤维)用热熔胶复合在吸收体上,是吸收体不直接与皮肤接触; 前腰贴复合:在底膜和吸收体符合前,为了工艺的流畅性首先把前腰贴复合在底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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