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范本实际案例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实际案例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实际案例

本方案所涵括的信息仅供参考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公司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3、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

管理机构,根据本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参加职工

第四条现企业职工总数为:人,符合以下参加条件的人数为:人;

第五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人事代理、组织派遣),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且在本方案公布后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填写了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的职工。

2、新进职工试用期(或见习期)间不办理企业年金。

3、已退休职工不办理本企业年金,企业另行为其办理商业补充养老保险。

第六条参加职工的权利:

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分其个人账户上的供款;

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职工的义务:

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

3、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参加职工退出计划的条件和程序: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职工无故不得退出本方案,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退出本方案:

1、达到国家规定领取条件;

由参加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

2、参加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参加人员向企业提出辞职、参加职工被企业开除;

参加职工按照企业人事制度规定,与企业解除劳动合

同;在企业与参加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代表参加职工退出本方案;企业开具解除合同关系证明,由参加职工凭此证明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办理退出企业年金计划手续,并提供其他所需的证明。

第三章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

(下文红字部门结合不同客户自行更改)

第九条本企业属于国资委所属企业,资金的筹集和缴费办法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视企业性质而定)第十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业和参加职工个人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分别按下列方式、时间和比例计提:

1、企业缴费最高额度不超过国家规定,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以内计提。本方案中企业每月(年)按企业月(年)工资总额度的的比例缴纳,企业缴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列支渠道列支;企业缴费部分总额根据不同职级确定不同的分配比例(分配公式:该职工分配金额=企业缴费部分总额×该职工的缴费系数/所有职工的总缴费系数);

企业年金合同指引

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指引合同编号: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署时间: 甲方:(企业名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文号: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前言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声明与承诺 第三章受托的设立 第四章受托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 第六章企业年金的缴费、领取、转移与保留第七章投资政策 第八章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第九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核算 第十章企业年金基金的费用 第十一章企业年金基金的审计与清算 第十二章企业年金基金的信息报告与披露第十三章禁止行为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第十五章争议的处理 第十六章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第十七章保密条款 第十八章通知及送达 第十九章风险提示 第二十章其他事项

为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维护甲乙双方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企业年金方案,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 乙双方签订《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下列词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企业年金:指甲方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 保险制度。 1.2 企业年金方案:指由甲方发起、甲方职工参与、经过甲方和甲方职工的集体协商,并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内容包括甲方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企业年金待遇计发办法、支付方式、支付条件,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中止缴费的条件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1.3 企业年金计划:由企业年金方案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组成。 1.4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指受托人将单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单独进行受托管理 的企业年金计划。 1.5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指同一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进行受托 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1.6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指甲方及其职工根据企业年金方案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7 委托投资资产:指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给投资管理人的资产。 1.8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甲方及其职工。本合同中甲方代表委托人行使委托人 的权利义务。 1.9 受益人:指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甲方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 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1.10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本合同中特指乙方。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一、发展历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84年成立。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工商银行成功在上海、香港两地同步发行上市。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 随着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工商银行的非银行牌照类业务已延伸到投资银行、基金和租赁等市场领域;收购澳门、非洲等地最大银行股权,进入俄罗斯、印尼等新市场,境外机构达112家,形成了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和我国主要经贸往来地区的全球化服务网络。 2008年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144万户,个人网上银行客户5672万户。企业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110.50万亿元,增长28.9%;个人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9.77万亿元,增长135.4%。获《环球金融》杂志“亚洲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等奖项。 二、商业模式分析 (1)战略目标 工行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在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并致力于转型为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工行的整体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维持可持续增长。工行相信自身的独特性在于业务创新的经营方式

及引领市场的创新精神。工行致力于继续以业务创新的理念,通过以下战略措施加强工行的独特性: ?进一步发展具有高增长性的非信贷业务以实现收入及资产结构多元化; ?稳健发展本行的信贷业务,积极改善本行的信贷结构; ?通过扩大客户细分、加强目标市场营销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来继续提升本行的客户组合和盈利能力; ?通过战略性地提升传统分行网络,并加强电子银行业务,以进一步增强销售和市场推广能力; ?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能力; ?充分利用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关系; ?完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绩效。 (2)目标与客户 2011年6月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27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4.2%;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突破1亿户达1.07亿户,增长11.4%。并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网上银行”称号。 (3)产品或服务 ①、个人金融服务:投资理财、便利金融、个人贷款、存款服务、理财金账户;②、企业金融服务:对公存款、融资业务、票据业务、财智国际、清算和结算服务、理财产品、企业电子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资产托管业务、机构金融业务、企业年金业务、中小企业服务、更多金融服务;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页脚内容1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页脚内容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5) 第三章资金筹集 (6) 第四章账户管理 (7) 第五章基金管理 (9) 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10) 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2) 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3) 第九章附则 (16) 页脚内容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 (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页脚内容4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内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范围企业自己确定); (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三)自愿参加。 第六条参加人的权利。 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页脚内容5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 81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 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 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业根据员工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 3、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水平的高低。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 1、本企业职工; 2、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一般为1年); 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加职工的权利: 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上的供款; 5、由于公司内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业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参加职工的义务: 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 3、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资金筹集方式与缴费办法 第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方案(方案).doc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员工后顾之忧,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20 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 2004]81 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 2005 ] 98 号)的精神,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须与公司签定协议。 第三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即公司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入司司龄和贡献大小来进行年金分配,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2 .调整原则。即企业年金发展与公司经济效益、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年金缴费水平。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试用(或见习期)满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在职员工。 第三章缴费和分配办法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两项组成: 1 .公司缴费; 2 . 企业年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 第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由本公司承担,按以下方法计提: 1 .本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缴费提取比例,但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2 . 公司缴费在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在本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最高的缴费金额不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 3 .今后如果需要调整缴费比例,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由职工与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七条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采用年结形式,即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时将全年度的年金总额一次性划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八条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即完全积累模式,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按本规定划入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金额及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0-1-14 10:54:40 来源:作者:何太寿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就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年金的内涵 (一)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 (二)企业年金的适用条件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采取年金计算方法的应为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相关条件的部分,并非所有的补充养老保险都可以采用年金的方法去进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年金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年金中个人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一条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

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即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纳入工薪征个税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第二款规定:“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假设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其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三)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部分的税务处理:应退还已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在办理退税时,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以前月度申报的含有个人明细信息的《年金企业缴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资料,以及由企业出具的个人实际可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年金企业缴费额的差额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 (四)不符号条件的补充养老保险的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9]69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

某企业年金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我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国家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建立的,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本方案将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通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高职工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职工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三)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组合,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计划参加人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加入本方案: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试用期满且成功转正。 (四)经本公司和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职工加入计划的程序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职工参加本计划的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经本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签章确认后交由本计划的受托人办理相应的加入手续。不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需向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 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 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 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 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 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 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 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第三章缴费办法

某外资企业企业年金计划案例

某外资企业企业年金计划案例 关键字 法人受托+企业年金管委会 退休年限确定缴费+调整机制 2+2供应服务模式 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是行业内合资最早、规模最大的企业,也是国内最早的一批合资企业之一。 A企业一向关注员工福利,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同时,企业内部通过互助形 式建立医疗保障基金。 与大多数成熟企业一样,A企业面临的退休保障问题也较为紧迫:5年内退休人员占比近10% 10年内 退休人员占比超过20%但同时,A企业的员工构成基本呈金字塔状,稳固的底部构成为解决员工的养老保障问题提供了充分的时间缓冲。 图一:A企业的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3年內?年内 方案设计 参加资格: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自计划实施起有权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新员工 须在试用期满后方可参加,但其缴费可追溯到入司的次月。方案可接受调入员工在其他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账户基金。

缴费方案: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企业年金缴费,缴费分为每月计提的正常缴费和不定期的特殊缴费。不 定期缴费是指:到经营年度末由企业执行层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绩效考评情况为全体或有特殊贡献的职工缴纳的一次性企业缴费作为年度奖励。 企业年金的缴费基数由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浮动工资确定。 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根据计划启动时每名职工距离退休的年限确定(3-6%)。此为固定比率,并不会随 着今后职工距离退休年限的变化而自动调整。但公司决策层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确定交费比率的调整。 管理监督: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代表企业和职工全权行使企业年金相关事务的决策权。管委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等由《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 归属计划: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归属比例为零;服务年限满5年,可拥有30%的归属权,并且每增加1整年,可增加10%的归属权,直至归属权达100%。 供应服务模式 受托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2018年版)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5)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账户管理 (10) 第五章权益归属 (12) 第六章基金管理 (13)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7)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_Toc500946519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_Toc500946521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20) _Toc500946523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和第23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X劳社险[XXXX]XX号),结合XXX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减少投资风险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或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职工。 第五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第六条职工愿意参加年金计划的要填写申请表,退出年金计划的要书面申请后方可停止缴费。 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本单位的年金计划。 (一)年度考核不称职; (二)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正在执行期间的; (三)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 (四)擅自离职的; (五)当年待岗、病假累计六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六)其它经本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认不予办理的人员。 第八条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本单位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比例享受年金企业缴费部分; (二)达到法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

企业年金会计处理实例解析

企业年金会计处理实例解析 企业年金及年金基金的相关内容 旧企业会计制度对补充养老保险的核算非常简单,没有将其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而新企业年金会计准则将企业年金基金定义为: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 金极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本文结合案例说明年金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新的企业年金基金 向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 企业年金的特点: 1. 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 2. 是一种激励性和补偿性制度安排; 3.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4. 企业和职工承担企业年金计划产生的有关风险。 企业年金基金的特点: 1. 是- -种信托财产; 2. 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存入年金专户; 3. 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相关各方当事人; 4. 年金基金按国家规定范围投资运营; 5. 各方当事人依法终止清算的,年金基金不属于清算财产。 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并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 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2. 企业年金基金会计要素包括:基金资产(货币资金、贷款和应收款项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负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缴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其他应付款)基金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风险准备金补亏)、基金费用(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10)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 释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2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

1.(XX单位)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附件1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9) 第六章基金管理 (10)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1) 第八章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4)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5)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

企业年金经典案例汇总

企业年金经典案例汇总 上海市企业年金过渡计划 (2) 企业年金案例分析 (9) 艾利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一外企年金第一单 (10) 马鞍山钢铁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2) 大型国有企业年金计划案例 (14) 国企#色的企业年金案例 (19)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3)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介绍 (25) 扬子石化企业年金计划让员工获得可持续发展 (28) 中小型企业年金计划 (30) 传媒机构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及会计核算 (32) 企业年金计划建立流程及案例分享 (36) 深圳能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 (38)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46)

上海市企业年金过渡计划 长江养老从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也倍受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长江养老坚持专业、诚信、审慎、尽责、稳健和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坚持走专业化市场化养老金管理公司发展之路,用市场化的手段积极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新时期谱写的金色华章 为推动上海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企业年金管理和运作模式,整体承接并市场化管理上海市原有企业年金基金,保障企业和职工利益,在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5月,由13 家中央和上海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养老与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伊始,就被赋予了重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按照原劳动保障部2007年12号文规定,在2007年底完成企业年金由政府运作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运作的转型,实现市场化运营管理。上海市原有年金资产规模较大、参保企业和职工较多,资产性质较为复杂。按照平稳移交和维护原有企业年金资产和账户完整性的原则,经监管部门批准,由长江养老发起设立了市场上第一个规范的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一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以下简称“过渡计划”),为上海5700多家企业、82万职工、180多亿的原上海企业年金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服务。 长江养老经过一年多的经营管理,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平稳、顺利地完成了“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的承接任务,移交后企业年金各项服务不断不乱,计划整体运营高效有序,受托资产规模稳定增长。截至2009年6月底,长江养老受托管理的年金资产规模达232.48 亿元,是国内受托资产规模最大的养老金公司;一年半投资管理累计收益率为10.90%,超越一年期定存利率8.68个百分点,实现了年金资产保值增值,得到参保企业及职工广泛认可。2009年7月长江养老在国内首推卓尔年金服务品牌,率先实现网上业务全受理,企业可通过网上办理所有业务,并通过短信、网络及时获知业务办理信息,并同时与12家银行携手打造了国内领先的年金支付平台,满足企业员工在全国范围内的本地化就近领取。2009 年长江养老以鲜明的品牌优势、专业的受托能力、严格的服务标准成功中标了中建材、交通银行年金计划的受托人资格,专业能力再次得到市场的认可。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使得长江养老对今后更好的服务企业客户充满信心。 2009年初,作为一家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服务于地方企业年金市场化发展为已任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机构,长江养老被上海市政府评为2007—2008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最新解读《企业年金办法》资料

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2018年2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正式实施。原文内容的详细条款,可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网站的“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规章”查阅。 下面,我们一起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一、知识科普 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社会保险简称的概念知识作一个初步的了解,如图所示: 由图可知,以下简称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分别是: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五险二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 “六险一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 “六险二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

其中,“五险一金”是强制性的,而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二项属于非强制性的。 二、全文框架 《企业年金办法》全文框架,就是全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企业年金基金筹集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五章企业年金待遇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七章附则 HR管理者,从这七个方面的框架内容,就可以知道《企业年金办法》该如何在本企业做解读、宣贯、推动、执行和操作。 三、归属性质 《企业年金办法》是一部非刚性的法律文件,即非强制执行的文件,而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可以理解为: 第一,在建立《企业年金办法》之前,必须是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 第二,企业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可以参加《企业年金》。 第三,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无法参加《企业年金》,而不论员工原来是否有参加《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 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 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 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 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完善人才长效机制,增强集团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xx省有关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 第三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适当调整和个人缴费的原则。 第二章实行范围 第四条已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员工本人申请可参加企业年金。当年新进入集团公司的员工,次年起方可参加企业年金。 第五条 200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不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第六条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与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缴纳企业年金。 第七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制度时,实行个人账户制,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本息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后,有知道自己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权力。 第三章资金来源、缴费标准 第九条企业年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单位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案 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围 (5) 第三章资金筹集 (6) 第四章账户管理 (9) 第五章基金管理 (12) 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13) 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6) 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8) 第九章附则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 (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

(三)《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8号); (四)《中华人民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0号); (五)《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5号); (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围 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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