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建设期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工作涉及的范围主要是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第三条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

二、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积极联系本地区水保部门,明确工程项目的水保要求,制定和落实工程项目的水保措施。

3、加强各施工单位水保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理、监测的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水保工作的评定。

4、督促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坚持清

结生产,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材料的消耗,将工程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各施工参建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下发的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交底书。

2、积极配合当地水保部门,明确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各项目水保措施。

3、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对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检查及管理,记录存档。

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咨询单位的工作职责

1、咨询单位主要负责对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

2、审查施工图设计时,应对水土保持措施、方案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和技术要求的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组织处理。

第七条设计单位的工作职责:

1、设计单位主要对水土保持的设计负责。在设计中要全面贯彻

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明确的水土保持措施和费用,特别是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水土保持措施和费用。

2、设计配合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具体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落实。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水土保持措施报监理批准。

2、在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及参加设计交底时了解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列入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掌握设计对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及要求。

3、编制施工期水土流失监测计划,配合地方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施工期的水土流失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

4、由于施工单位的过失、疏忽,未及时按图纸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水土保措施(永久性或临时性),导致需要另外采取保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控制要点

第九条严格按照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行实施,应特别注意落实取(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场所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

第十条路基、站场的土石方工程尽量安排在非雨季施工;开挖

或填筑的路基土质边坡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施工场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受到冲刷。在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一些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避免排水不畅引起淤积和冲刷。

第十二条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应能满足暴雨时的洪水流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漫流造成的水土流失。

第十三条因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要求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致使土方工程遭受冲刷、破坏以及淤积道路、农田造成损失的,其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雨季填筑路堤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连续进行,尽量不留松土面。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材料对河流、水道、灌渠等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

第十六条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破坏、占压、干扰河道、水道及既有灌溉、排水系统。必须占压的,应首先征求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替代措施。

第十七条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方工程的弃方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应根据工程设计选择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集中堆放,统一治理、防护。

第十八条在河床内施工、采取砂砾材料,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的有关规定,主要是:“在行洪、排涝河流和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石、砂金,必须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涉及航道的,由河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同时防止对河流状态造成改变,防止弃土、弃碴淤积河床、污染河流水质。

第十九条桥梁基础施工过程中的泥浆、余土及废弃物等,严禁直接排入河中或遗弃于河床,应在工程完工时清除干净,泥浆、余土等可以用作路基填料或集中置于弃土场。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确定的取土场应尽量选择荒丘、荒地,避免占用耕地良田,并与地方政府签定正式取土协议。施工单位与地方政府签定的取(购)土协议中,应明确取土后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方及费用来源。

第二十一条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区为路基挖方及隧道出碴的弃土(碴)场,各弃土(碴)场应结合地形地貌,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

1、弃土(碴)场的设置,应符合《铁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2、弃土(碴)场应统筹安排,尽可能选择荒坡荒地,严禁占用耕地良田、河床河道,严禁破坏森林植被;并应尽量远离河道,以防洪水冲刷;

3、弃土(碴)堆形成坡面的,应设置挡碴墙,防治堆体受冲蚀、

滑塌。挡碴墙应予留一定的超高和泻水孔。弃土(碴)场作业应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尽量保护铁路用地范围之外的既有林、草植被。若因修临时工程等原因对其造成了破坏,应在拆除临时工程时负责予以恢复。

四、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第二十三条咨询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水土保持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水土保持管理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了解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重点工序和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理解水土保持工程进展。

第二十四条设计文件中的水土保持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水土保持工程不达标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五条工程数量清单中列有水土保持费,水土保持工程不达标的不予计价支付。

第二十六条对水土保持工作不重视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记录纳入综合考评。

五、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是各有关工程施工期间在水土保持方面应当注意和必须做到的工作,各单位应认真对待,高度重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XX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XXXX年X月X日起施行。

【范本】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大纲

五、监理大纲 第一节工程概述 1.1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湘江下游,起点为衡阳市的湘江蒸水河口,终点为株洲航电枢纽,共154km 湘江航道;项目建设地点在湖南省株洲市和衡阳市境内;招标项目规模: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建设湘江衡阳蒸水河口~株洲枢纽154公里二级航道,在大源渡航电枢纽和株洲航电枢纽各新建2000吨级二线船闸1座,建设跨船闸桥梁2座、鱼道2座、衡阳水上服务区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 1.2.工程项目组成 1、在大源渡枢纽和株洲枢纽各新建1座2000吨级船闸,船闸有效尺度均为280m×34m×4.5m(长×宽×门槛水深),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均为2450万吨; 2、建设项目河段范围的航道及配套工程,航道设计尺度为3.0m×75m×550m (水深×航宽×弯曲半径),整治航道里程154km,新建衡阳水上服务区,按一类航道维护标准建设朱亭、衡山、衡阳3处航道站,按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对4座桥梁进行防撞加固等; 3、新建大源渡和株洲枢纽鱼道各1座,改移株洲枢纽二线船闸湘江堤防,新建株洲枢纽二线船闸进场道路上跨京广铁路桥。 1.3.合同控制目标 本公司将通过规划和组织协调,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措施,实现以下控制目标: 1、质量目标: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国家标准。本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

中监理合同主要条款五质量控制的内容进行控制。监督承包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提出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说明本工程技术难点,提出解决技术难点的控制,最终使该工程达到地方评优标准。 2、工期目标: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主要条款四工期控制的内容进行控制,按承包商的施工网络计划,控制各单项工程的工期进度,配合业主力争提出缩短工期的方案。 3、投资目标:按照本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进行投资控制,具体与业主协商在监理合同中的约定。 履行合同,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内业资料及时完善,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争创标准化文明工地。资料与施工同步,及时完善。强化合同管理,力争全面履约。 第二节监理工作的范围与工作内容 本项目监理范围为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专项监理,监理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内容以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为准)。 2.1.监理工作范围 水土保持监理范围包括株洲及大源渡两个船闸和鱼道、衡阳水上服务区、3处航道站等建设区域内的工程永久占地防治区、施工临时占地防治区、弃渣场区、取料场区及直接影响区等六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区域以及其他与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相关的水保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 2.2.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总工期51个月,计划完工工期为2019年12月底。其中监理服务期为43个月,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至二期工程水保工程专项验收后终止。在服务期间,积极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水保工程项目检查等工作;服务期满后,持续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

环水保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沈京冀客专Ⅴ标段第三工区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校对: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沈京冀客专Ⅴ标段第三工区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目录 一总则 (1) 二环保、水保工作领导小组 (1) 三工作职责 (1) 四管理制度 (3) 五施工环境基本保护措施 (6) 六控制程序和相关规定 (8) 七附则 (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水保法》,依据设计文件有效控制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沈京冀客专Ⅴ标段第三工区线路范围与重要环保、水保因素有关的活动,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保、水保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沿线自然、生态、工作环保、水保,修建环保、水保型京沈京冀铁路,满足环保、水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保、水保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实施细则、条例以及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环保、水保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体系,本环保、水保管理制度适用于京沈京冀客专Ⅴ标段第三工区。 二环保、水保工作领导小组 环保、水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晓勇 副组长:李余发高雄于善霖黄东亮 组员:马世鑫宋文学路建白侠张合民 王金雷施长生康建国司京邹如旭 三工作职责 第四条识别、获取及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环保水保法律、法规和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指挥部颁布的环保、水保管理制度,制定工区环保、水保管理制度,开展环保、水保教育,普及环保、水保科学知识,监督检查各部门、各架子队的执行情况,实现持续改进,保证环保、水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其作用研究 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事业。水土保持的对象不只是土地资源,还包括水资源。水土保持的内涵不只是保护,而且包括改良与合理利用。 对于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地定义: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主要涉及预防、治理以及成果管护3个层面。预防主要是针对一些尚未造成水土流失或水土流失状况较轻的地区,在这一地区除了要采取植物"工程等技术措施外,还要加大水土保持宣传,激发地区人民的积极性以及保护意识。而治理则是针对已经发生水土流失现象的地区,这一地区会采取植物、工程以及耕作措施等进行治理。成果管护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最后一个步骤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可以有效巩固水土保持工作的效果。 一、水土保持的目标和任务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其水土流失的基本特点是:分布广、类型多、强度高、危害深、治理难度大。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绿洲生态环境恶化、天然草场退化、山区生态屏障破坏导致的水资源涵养功能下降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新的形势下,水利部确立了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系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基本思路,明确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三大目标”、“四项任务”。 1、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三大目标 (1)在有效减轻水土流失、减少进入江河泥沙的同时,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的控制和对重点江河湖库周边的水源保护及生态改善。 (2)在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突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3)在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干旱、洪涝灾害的同时,重视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美好家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2、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四项任务 (1)预防监督 重点加强对主要供水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能源富集、开发集中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程序,规范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分部门、分级管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应做到定员、定编、定岗、定职、定责,实行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与水保”和环保与水保“三同时”原则。 三、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属各施工队应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纳入责任目标,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到实处。 第二章环境方针与目标 一、项目的环境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把环境保护的好坏作为工程是否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二、项目的环境目标是:确保国家、地方政府及业主有关环保要求得到有效识别,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环境投诉处理率100%,争创环保先进单位。

第三章环保与水保相关部门职责 一、项目安全环保部是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工作受项目部领导指导,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程序文件》规定,识别并获取适用于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建立和完善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和管理; 3、协助最高管理者制定企业环境方针和目标; 4、了解掌握各施工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动态,定期对环保与水保工作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项目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掌握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状况,参加工程项目的最终检验,对不符合环保与水保要求的工程,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负责环保与水保投诉的处置。负责环保与水保工作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交流。 二、设备部、材料部分别负责对机械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

环水保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 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文件 二十一局一项安〔2012〕5号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 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业务部室、架子队: 现将《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九年九月一日 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 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高标准“三同时”地完成环保和水保工程的施工,实现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所管辖内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文物保护法》,及时落实环保、水保的设计和工程措施,完成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工程的各项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二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使环保工作制度化、日常化。为了切实做好宁西铁路二线建设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强化环保工作,全面落实环保和水保设计,形成以施工单位为主、建设单位督促检查、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监理单位监督实施的一个各负其责的完整的环保和水保管理体系,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质量环保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财务部。 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主管工程师:安质部环保工程师 第四条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负责传达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环保与水保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 3、主持制定、批准本项目环保与水保管理目标及相应的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

工程建筑施工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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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 2 - 二、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及目标............................................................ - 3 - 三、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与管理............................................................ - 3 - 四、水土保持标准 ................................................................................ - 4 - 五、水土保持的目标 ............................................................................ - 4 - 六、水土保持措施 ................................................................................ - 4 -

一、工程概况 1.1 电厂规模 中电新能源热电厂2×350MW级燃机扩建工程。老厂规模为2×180MW 9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老厂的天然气由城市燃气运营商新奥燃气公司提供,新奥燃气公司与厂区相邻,位于厂区东北侧。原电厂燃用双燃料,即燃用天然气,以轻油作为备用。目前业主已经完成油改气,厂区的油罐和油泵房已拆除。 本期扩建2×350MW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部分公用系统按3×460MW机组预留,电厂最终规模为3×460MW(改进型)机组。 1.2 现场条件 电厂位于工业园南部工业组团的南端,为二类工业用地。电厂东侧地块为新奥燃气公司和LNG分输站,往东距离莞深高速公路约300m,北侧为电厂主要热用户——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西侧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长昆项目工程【2010】8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加强中铁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管辖铁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等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沪昆湘工管[2010]4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工作的范围为铁路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条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应贯穿铁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水土保持方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第二章工作体系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分管领导担任,各部门负责人、各分部经理任成员,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各参见单位应成立施工水土保持管理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第五条主要职责: 1、负责具体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项目部在开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水土保持措施,按规定报批。 2、严格按施工图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要求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含劳务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水土保持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落实施工现场水土保持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人。 4、严格执行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第三章保护重点 第六条施工期水土保持采取分区防治,防止弃碴流失和弃碴场边坡侵蚀,防止取土场边坡冲刷和塌陷,防止路基边坡、隧道进出口仰坡及桥台边坡的土壤侵蚀,防止临时工程弃碴的流失和裸露坡面的土壤侵蚀。 第七条弃碴防护严格按照设计或变更设计选择的位置弃碴,采取措施进行防护,碴场上游修建截水沟疏导地面径流,防止碴体

水保资质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保障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管理的通知》(水保[2008]32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申请加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成为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 第三条个人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参加资质管理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以下简称“上岗证书”)方可开展工作,同时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管理主体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资格证书的颁发、降级和吊销等证书管理文件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签发。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具体承担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延续、变更等管理工作;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承担甲级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级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延续及变更的审查、日常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承担。 第六条管理原则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持证单位控制总量,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发放资格证书。 第七条征求意见资格证书的颁发、延续、处罚等应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八条甲级资格证书条件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20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6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专业

建筑施工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建筑施工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2 - 二、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及目标................................................... - 3 - 三、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与管理................................................... - 3 - 四、水土保持标准..................................................................... - 4 - 五、水土保持的目标................................................................. - 4 - 六、水土保持措施..................................................................... - 4 -

一、工程概况 1.1 电厂规模 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厂2×350MW级燃机扩建工程。老厂规模为2×180MW 9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老厂的天然气由东莞城市燃气运营商东莞新奥燃气公司提供,新奥燃气公司与厂区相邻,位于厂区东北侧。原电厂燃用双燃料,即燃用天然气,以轻油作为备用。目前业主已经完成油改气,厂区的油罐和油泵房已拆除。 本期扩建2×350MW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部分公用系统按3×460MW机组预留,电厂最终规模为3×460MW(改进型)机组。 1.2 现场条件 电厂位于工业园南部工业组团的南端,为二类工业用地。电厂东侧地块为新奥燃气公司和LNG东莞分输站,往东距离莞深高速公路约300m,北侧为电厂主要热用户——华润雪花啤酒(广东)有限公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733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Model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管段施工工程特点,结合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制度。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2条中铁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项目部成立施工环、水保护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猛 副组长:韩顺学、金耀、金玉昌 成员:姜涛、张桂莲、王志鹏、阮晖、胡科、杜占龙、 张太宇、王淑英 第3条中铁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项目部设立安全环保

部,设专职环保工程师1名,负责施工环、水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各作业队安全环保工程师具体负责环、水保具体工作。 第4条项目部各部室环保工作职责: 安全环保部:制定施工环、水保管理办法和本管段工程环保规划,并督促落实。参与工程施工环、水保措施的制定并进行审核。组织现场环、水保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部驻地的环境、水源规划、卫生和绿化工作。 工程管理部:负责正式工程中设计环、水保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物资部:负责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环、水保管理工作。 各作业队:负责本管段各工区施工现场具体环、水保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第5条节约施工临时用地,降低材料和能源消耗,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和水源污染,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物。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07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 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

水土保持控制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沪昆客专湖南公司《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结合我标段所属建设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以下简称局项目部)所属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的方针和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破坏后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方案编制到位、设计施工到位、竣工验收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良好,防止水土流失。

第四条各分部应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必须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治因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第六条水保管理工作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范围为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 制梁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七条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合理科学选择取弃土(砟)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期路基、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取弃土(砟)场和临时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 第二章组织管理

水土保持质量控制措施

水土保持质量控制措施 1. 质量目标 1.1 质量目标 确保本工程达到合同工程标准,单位工程达到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做到各项工程合格,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1.2 综合评价 单位工程为合格工程,观感质量得分率75%以上,技术资料齐全。落实工程合格的措施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按照总体规范要求,编制质量实施细节。施工中按实施细则进行操作。 每项工程现场条件、气候条件不具备不允许开工,技术不成熟不允许开工,材料和机具不充足不允许开工。没有批复开工报告不允许开工。 赋予现场施工队按设计图施工,按施工规范施工和按程序施工不走样的权利。发现未按设计或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条件返工。 经常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监理活动,使施工人员人人懂得施工程序,掌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 对质检员、施工员、试验员、测量员进行业务再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对质量的控制和监督作用。 对操作层注重操作技术的教育和学习,对质量好、管理好的工点,组织现场观摩学习;对质量差的工点,组织现场亮相、找差距,促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按照标准,分解操作细则,统一作好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实施,确保每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项目部应根据质量标准和质量计划要求,建立质量保证制度,使质量控制工作落在实处。主要质量保证制度如下: 质量责任制;技术交底制度;技术管理制度;施工挂牌制度;过程三检制度;质量否决制度;质量文件记录制度;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培训上岗制度;不合格控制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图纸会审制度等。 2. 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附后。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浅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保措施

浅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保措施 浅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保措施 摘要:当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强化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监理程序及健全验收制度的解决对策,以期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的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据1996年调查,江西省99个县、市区都有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2.2万hm2,占土地总面积21.1%。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22.8万hm2,中度流失面积104.4万hm2,强度及其以上的流失面积124.9万hm2,详见表1。据调查推算全省每年土壤侵蚀量达1.65~2.2亿t,相当于损失5万余hm2、20cm厚的耕作层,如表2所示(这不包括人为开矿修路等基建项目直接废弃的泥沙),其中以赣州地区为最大,达4873万t。 表1各级侵蚀区面积占全省土地及流失面积比例 一、开发建设项目引发的水土流失原因分析 1、土壤抗侵蚀能力下降。土方开挖为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之一,开挖过程中,大量富含有机质的土壤被迫从基岩剥离,造成土壤的成分与结构被破坏,对其透水、抗蚀、抗冲等功能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土壤拦截和蓄积雨水性能下降,很容易使水土严重流失;工程施工时的扰动再塑,使得坡度和坡长等地形要素在短期内产生很大变化,产生大量人工坡面和悬空面,使岩土层原始平衡状态被破坏,加剧水土流失的形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量排放的松散弃土弃渣,稳定性差,在没有植被覆盖时,很容易形成风力侵蚀,遇到暴雨或长期连续降水的情况,就会出现水力侵蚀。这些松散堆积物如果被随意倾倒在河道内,将水流流势改变,影响河道行洪性能,在强降雨时容易引发洪水

环水保管理制度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 广昌顺化大桥项目经理部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 广昌顺化大桥项目经理部

环水保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 严格按国家、交通部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国家验收。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 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顺化大桥改造工程实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目标,做好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交通部及江西省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结合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 广昌顺化大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标段”)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西省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IS014000《环境保护体系》,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部及地方行政部门管理规定。 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工区驻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全过程进行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配合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组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活动;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 六、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项目必须纳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水、废(烟)气、施工扬尘、噪音(振动)、固体废弃物(碴)的排放控制,建立目标,实现达标排放。 七、工程项目施工临时用地要节约土地,尽量少占耕地。工程完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范围做好环保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八、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防止水土流失,特别注意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的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验收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第九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技术评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最新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

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工期 质量 安全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文明施工 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迪庆州维西(塔城)至德钦公路改建工程茨中隧道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编制: 复核: 审核: 批准: 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茨中隧道项目经理部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一章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一节、确保工期的措施 一、工期承诺 本合同段全部工程保证在业主要求的工期内高质量完成。 二、保证工期方案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加强组织管理及协调;保证技术、人、材、物、机供给;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和建立竞争机制。 三、保证工期的组织措施 1、发挥优势,全力保障施工生产 2、科学组织,加强协作 3、抓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投入 4、搞好对外关系,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四、保证工期的技术措施

(一)编制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科学的施工方案是工程顺利开展的关键,是确保工期的前提,为此,我们将加强施工计划的科学性,运用网络技术、系统工程等新技术原理,根据本合同段工程的技术特点、现场实际情况等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最优施工方案,使工程施工做到点线明确、轻重分明、计划可靠、资源配置合理。 (二)组织措施 1、组织强有力的指挥领导班子,科学组织合理安排,超前考虑。以“干一项工程,树一块牌子,留一方美誉,添一处美景”为指导思想,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解决主要矛盾,坚持用一流的思想,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一流的速度安全按期完成。 2、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实际不断充实调整,及时分析制约进度的因素不断优化施工方案,一方面不断努力改善施工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从内部挖掘潜力,实现均衡发展,适时掀起施工高潮。 3、快速进场,迅速展开。我公司中标后,将迅速组建项目经理部,主要施工队伍、施工机械设备作到“三快”,即“进场快、施工准备快、开工快”,保证主体工程顺利开工。 五、管理和设备保障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向管理要工期,要效益。强化施工调度,搞好施工协调做到重点、难点早下手,重点、难点重点抓,争分夺秒,尽快突破。要抓好质量、安全,以促进进度保工期。维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严肃性,确保按计划实施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 本合同段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 第一节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见下图,质量检查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环水保管理规定

环水保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目录 第一章、环境保护方针、目标................................. 一、环境保护方针........................................... 二、环境保护目标...........................................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四章、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施工班组责任.......................................... 3、班组负责人责任........................................ 三、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 2、副组长................................................ 3、安保部................................................ 4、工程技术部............................................ 5、物资设备部............................................ 6、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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