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房地产经纪机构用户注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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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

房地产经纪机构用户注册指南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办理资质备案时应先通过本系统办理网上注册(房地产经纪机构经各区县建委备案审核通过即获得用户名及密码,已经备案的企业不能重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遗忘的经纪机构可持备案证书到所在区县建委查询其用户名及密码),其具体步骤包括:

一、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211358534.html,),点击主页上

方“房地产经纪”频道。

二、点击“房地产经纪”频道中“登录业务系统”窗口(页面左侧)中的“新用户

注册”按钮,进入“新用户注册”向导页面

三、在“新用户注册”向导页面中,选择“用户类型”为“经纪机构”,点击“下一

步”按钮,进入“经纪机构基本资料”填写页面(带*号部分为必须填写信息,其余部分为选填信息,下同),开始填写经纪机构的基本资料

四、完成“经纪机构基本资料”资料的填写工作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在弹出

的“经纪机构注册”窗口中继续填写股东、执业经纪人和其他从业人员信息

五、通过点击“经纪机构注册”窗口左部的“注册流程”菜单可以查看经纪机构注

册的帮助信息或下载注册帮助文件

六、通过点击“经纪机构注册”窗口左部的“企业资料”菜单可以修改已填写的“经

纪机构基本资料”

七、点击“经纪机构注册”窗口左部的“股东资料”菜单,开始填写股东资料;一

次只填写一个股东资料,每填写完成一条记录后需要点击“添加”按钮菜单来完成操作;也可点击窗口上方的“列表”菜单来浏览已经填写完成的股东资料,当然,也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

八、点击“经纪机构注册”窗口左部的“经纪人”菜单,开始填写在本经纪机构执

业的经纪人执业信息

(1)选择“经纪人”:点击“经纪人执业情况”信息填写窗口中的选择按钮;

在弹出的“经纪人选择条件”窗口中输入经纪人的完整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点击“查找按钮”,在“经纪人选择结果”窗口中找到所需要的经纪人记

录,点击对应的“选择”图标(为手型图标)即可

(2)填写“经纪人”执业资料:在“经纪人执业情况”信息填写窗口继续填写该经纪人的“执业日期”、“劳动合同到期日”等信息,填写完成点击“添加”按钮

(3)可以点击窗口上方“列表”菜单浏览已经填写的经纪人执业记录,也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

九、点击“经纪机构注册”窗口左部的“其他从业人员”菜单,开始填写其他从业

人员资料,具体操作与“股东资料”的填写类似

十、点击“经纪机构注册”窗口左部的“打印表格”菜单,对办理经纪机构备案所

需要的各种表格进行打印,持下列表格及相关材料到区县建委办理备案。

十一、点击“经纪机构注册”窗口左部的“完成注册”菜单,完成用户注册工作

十二、在领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同时,由管理部门发给登录账号及密码。企业可凭该账号密码登录管理系统。

十三、在注册填写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中止的,可再进入注册页面并输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点击“找回注册窗口”:

点击“找回注册窗口”后将重现注册页面,可继续填写注册内容或执行打印操作。

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经典案例

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认 房地产经营是从是房地产业的人房地产项目进行的经济营建,主要表现了房地产企业与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关系,而房地产管理是房地产企业内部的资源,方案进行人性化,科学化,经济化的优化操作和操作和整合,其实,房地产开发已经贯穿房地产的经营与管理中,或者说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涵盖在房地产的整个流程,通过合理有效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达到房地产企业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源郑和最优化,最终实现社会责任化。 我本人从事地产经营管理10年,几年来总结了一些经营管理经验,总体来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是决定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因数素,同时也是企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能力的具体体现,近几年,企业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在房地产经营管理思想、理念及管理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但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现就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作,谈几点粗浅认识。 理论上的认识: 1、房地产经营管理是房地产的高层领导人在现代市场经营观念的 指导下,为构建和维持长久的竞争优势,通过对外部环境和内 部条件的全面估量和分析,从企业发展全局出发而作出长时期 的总体性和谋化和行动钢领。 2、房地产经营管理战略的作用因人而异。 通常在项目管理中除了项目的资金措施之外,人们关心项目的市场前景,尤其是短期经济效益。但要获取这一经济或者保证这一目标实现,

就必须有强大的项目管理班子或者项目操作主体。从众多的事例分析中,同样的项目、同样的资金,如果由不同的人操作,结果有时完全不一样。这一规律同样适用房地产经营管理战略的实施,从系统工程的角度来说,更复杂,也就是说要求更高。 房地产经营管理战略的作用因人而异是个带普遍意义的问题,经营管理战略作用的基础一个是企业战略本人,另一个则主要是企业领导实施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的控制能力。从这层意义上说,提高企业领导战略实施控制能力是一项带普遍性的十分重要的工作。 3、房地产经营管理战略作用的发挥大对外依赖于行业及市场的准 确预测和把握房地产经营管理战略的目的就是企业在未来发展 的途径上如何适应市场,将企业所具有的资质如何配置,并形 成和加强自身的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实现预期目标。从这一目 的来看,首先就必须解决好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阶段、发展周 期、发展空间等,进行正确预测产品市场,分析产品市场走向、产品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程度、忠诚度、客户的需求爱好以及 区域、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等。真正做好行业及市场的准确预 测,就能较清晰地看清楚未来市场及产品发展趋势,为企业发 展指明方向,企业经营战略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因此经营管理 战略作用发挥对外依赖于行业及市场的准确预测和把握。 4、房地产经营管理作用的发挥内依赖企业全体员工深刻理解和共 同努力,房地产经营管理战略作用的发挥,不仅仅是由一个部 门的力量起作用,更多地依赖于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的全体

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正)

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正)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20000127(颁布时间) 20000127(实施时间) 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正) (1995年1月2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月27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管理一般规定 第三章房地产转让 第四章房屋租赁 第五章房地产抵押 第六章房屋典当 第七章房屋交换 第八章税费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城镇房地产业发展,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国家和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我省城镇进行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是指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房屋典当、房屋交换的行为,不包括成片土地的出让和转让。 因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买卖房屋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公开公正、有偿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省、市、县(含县级市,下同)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负责房地产管理。 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有关部门组成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房地产交易日常管理工作。 房产、土地、工商、税务、物价、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按照各店的职责分工,依法对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交易管理一般规定 第六条进行房地产交易,交易当事人必须依法签订交易契约或者合同,并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一)房屋所有权证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

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

市城市房地产交易 管理制度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1 9 9 9年9月2 3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1 9 9 9年11月2 6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三章房地产抵押 第四章房地产租赁 第五章中介服务 第六章其它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 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维护房 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昆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 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含县级市, 下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 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 依法纳税和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六条房地产转让,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经过买卖、互换(交换)、赠与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她人的行为。 第七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在出让年限内能够转让。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1. 应用系统建设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楼盘表,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省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包括: (一)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管理子系统; (三)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 (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 (五)存量房网签管理子系统;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子系统; (七)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子系统; (八)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子系统; (九)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 (十)房屋抵押备案管理子系统。 为加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交互共享数据的使用管理,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房屋交易、管理和产权登记实际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设置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共享信息写入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供双方办理相关业务使用。 1.2. 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共享 1.2.1.信息共享原则 依据《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协同。 实时性原则

全省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实时将房产交易相关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应实时将不动产登记结果等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数据实时共享,保障交易安全及便民利民。 标准统一原则 为保障房产登记数据的安全和规范,依据本通知数据共享内容,制定全省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的信息共享标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奠定基础,保障各地房产交易和产权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顺利对接,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1.2.2.信息共享内容 1 房产管理部门共享内容 共享内容包括楼盘表信息和房屋交易信息。 自然幢信息:丘编号、自然幢号、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建筑物高度、幢占地面积、幢用地面积、期房建筑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建筑物基本用途、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X坐标、Y坐标、Z坐标等。 逻辑幢信息:自然幢号、逻辑幢号、门牌号、建筑面积、地下面积、占地面积、其他面积、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房屋类型、房屋建筑结构、建筑物高度、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建筑物状态、状态日期等。 层信息:层号、自然幢号、层建筑面积、层套内面积、层阳台面积、层公用面积、层分摊面积、层半墙面积、层高等。 户信息:逻辑幢号、户号、室号部位、户型、户型结构、实测绘建筑面积、实测绘套内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建筑面积、实测绘其它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系数、预测绘预测建筑面积、预测绘套内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建筑面积、预测绘其它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系数、共有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独用土地面积、房屋类型、实际层、名义层、实测绘地下部分面积、预测绘地下部分面积; 预售许可信息:许可证号、许可证类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预计竣工面积、预计竣工套数、预计竣工日期、实际竣工面积、实际竣工套数、实际竣工日期、房屋类型、建筑类型、房屋结构、房屋幢号、层数、套数、总建筑面积、许可面积、许可套数、销售面积、销售套数、销售开始日期、销售结束日期等。 新建商品房交易信息:合同编号、房屋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坐落、合同签

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

市场信息管理 (一)、市场调查制度 及时了解市场动态、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消费者的需求,将有利于公司及时制定、调整相关策略,同时可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市场调查是指我部门自行组织的调查,调查人员为销售部的 全体成员, 并由专人管理。 2.市场调查应连续进行,每月成果作阶段性汇总,并在每季度集中安排一 次全面调查并向公司汇报成果。 3.市场调查的内容: 1)整个市场:不同层次、区域的重点楼盘的定位、价格、开发量、销售情况、特点; 2)竞争对手:楼盘地点、特色、价格、开发量、销售情况、营销思路、营销手段、广告及推广情况、工程进度等; 3)消费者市场:客户的职业、职务、区域分布、购买意向、关注重点; 4)专题调查:购买能力、购买心理、客户情况; 4.市场调查的方法、途径 1)由部门统一安排,轮流进行采盘,每月每人采盘次数不得少于2次,不得少于8个楼盘,调查记录次日前必须提交给销售主管。 2)由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媒体(含网络)信息收集,并及时填写媒体信息表,见附件九。 3)每次房展会均由部门安排专人前往参加或观摩,并写总结材料。 5.各业务人员市调结束后应及时将资料汇总、交流。 6.市调资料专人维护,部门人员可调阅、学习。 7.市调资料一律不得外传,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考贝。 附件22:

个案调查表 调查方式:□电话□现场□网络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须知:1.每次市调完须及时、准确填写。 2.在市调第二日前须上交。 3.对竞争对手设法对以上问题作全面了解,并在综合评价栏内填写以下内容: 售楼处装修、销售接待、服务质量、销售材料及其它特色内容。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1)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1999年9月23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三章房地产抵押 第四章房地产租赁 第五章中介服务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昆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含县级市,下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换(交换)、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七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在出让年限内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7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 1. 负责本市房地产交易的日常管理。 2.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网上用户认证、 房地产交易各类合同网上备案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3. 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的监测、房产市场信息的分析。 4. 负责本市房屋调查成果的事务管理,做好本市新建项目 房屋预搭楼盘表工作。 5. 负责完成委交办的重大工程房屋调查工作。 6. 承担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设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总师室、信息技术科、产权管理科、督查考核科、档案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法律顾问室、房屋建设监测科、交易业务科、交易管理科、测绘成果管理科、测绘技术管理科。

第二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现制定我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现象,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进一步树立企业诚信、规范的良好形象,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的切实利益,推动我县房地产开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开发建设、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中介、房地产权属登记、物业管理等环节,重点解决挂靠资质、土地审批、报建程序不规范、方案不合理、违规开工施工、违规预售商品房、物业管理随意性大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达到纠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稳定商品房价格的目的。 强化审查管理,完善准入机制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

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企业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核登记,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虽有营业执照但超范围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的要严肃查处。 严格规划审批,完善服务功能 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报批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初审后,组织国土、房产、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会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非因基础设施建设,严禁对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户型、结构、环境整体布局作变更审批。并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管理工作,切实完善住宅小区服务功能。 加大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规划站、质监站、房管站在规划设计、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招标投标、材料准用、建设监理、市场监管、质量评定、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层层严把质量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质监站应突出抓好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 1 9 9 9年9月2 3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9 9 9年1 1月2 6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房地产租赁 第一章 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 昆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负责全市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 第五章 中介服务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条

县(含县级市,下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换(交换)、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七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在出让年限内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监证书

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监证书 监证编号: 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属其所有的座落在 的房地产(产权证号: ,其中房屋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 该房地产,并愿意在年月日前预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不超出总房款20%)给甲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冲抵。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甲乙双方商定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名称)通过“二手房交易资金委托监管业务”划转交易资金。付款方式:。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移交给乙方。房屋移交时,该房屋依法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万分之的滞纳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先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题目 1 我国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有拍卖、招标两种。 选择一项: 对 错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 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 2 房地产过度开的成因主要有:开发商对市场预测的偏差、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和非理性行为以及 开发资金的易得性。 选择一项: 对 错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 3 对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应当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之日起两年内建设,超过两年 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选择一项: 对 错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 4 我国的土地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 选择一项: 对 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 5 房地产租金已收租金额占应收租金额的百分比称为? 选择一项: A.欠租户发生率 B.陈欠租金收缴率 C.租金收缴计划完成率

D. 租金收缴率 正确答案是:租金收缴率 题目6 其中在一定程在土地一级市场上,根据竞争性的强弱可以采用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度上排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具有较大垄断性的一种方式是?选择一项: A. 招标出让 B. 投标出让 C. 拍卖出让 D. 协议出让 正确答案是:协议出让 题目7 房地产经营风险管理的程序:识别风险、衡量风险、风险管理对策、风险管理实施和评估 选择一项: 对 错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 8 房地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国民经济的什么产业? 选择一项: A.支柱产业 B.第一产业 C.朝阳产业 D.新兴产业 正确答案是:支柱产业 题目 9 按照房地产开发阶段进行划分,房地产开发可分为小区开发和成片集中开发 选择一项: 对 错 按照房地产开发阶段进行划分,房地产开发可分为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1)

XX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1999年9月23日XX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26日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三章房地产抵押 第四章房地产租赁 第五章中介服务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X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XX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华人民XX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XX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XX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含县级市,下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X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换(交换)、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七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在出让年限内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一)房屋权属登记;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理政策、要件、程序、收费及服务时限 (一)房屋权属登记 1、初始登记 (1)需提交的证件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拨地文、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或转让合同;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标准定位图(红线图); ④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⑤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提交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单位提交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个人提交身份证; ⑥拆除直管公房的需提交市房地局接管归还公房产权的文件; ⑦属于法院判、裁、调解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⑧属于在建工程产权认定的,还需提交: a.建设工程开(施)工许可证; b.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c.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测绘调查; ②受理登记; ③审查; ④审批; 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 ②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 1.90元/平方米; ③印花税:5元/证;

④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 (4)办理时限 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5)具体办理窗口 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 咨询电话:4607029 2、转移登记 (1)需提交的证件 ①转让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房地产赠与公证书; ④1993年1月30日以前划拨土地上自建房向社会公开出售的,须提交拨地文图及修建许可证。1993年1月30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自建房向社会公开出售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⑤其他证明材料: a.全民性质的房产转让时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售房产的证明; b.集体性质的房产转让时,需提交职代会同意出售房产的决议; c.股份制企业房产出售时,需提交董事会决议。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测绘调查(已作过面积界定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2002年1月1日后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成套存量住房上市转让的不进行现场调查); ②受理登记; ③审查; ④审批; 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受让人缴纳。其中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减半征收; ②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由受让人缴纳; ③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10元,双方各缴二分之一; ④土地收益金:根据不同地段、不同用途按5—15元2计收,由卖方或受赠人缴纳;

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

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的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财政、税务、物价、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应当公开条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当事人。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在本市、县(市)行政区域内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法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尚未确定由一个部门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在一个场所统一受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并发放房地产权属证书。

关于房地产的工商管理论文

关于房地产的工商管理论文 房地产经济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放开,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速度过快;房价高居不下普通百姓压力大;房地产交易现在已成为关系国 计民生的重要力量。本文就国内房地产经济管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现状; 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短暂下跌过后,即再次上涨。2010年中央出重拳遏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到目前为止,虽然销售量 有所萎缩,但价格依然保持坚挺。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 快速崛起并成为我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房地产业的迅速发 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带动发展, 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 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业发展 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 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房地 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 房价增长的势头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升级的 现象。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体实践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 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充满艰辛。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单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建立了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在基本业务管理方面算是有章可循,但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企 业对经济管理存在许多误解,这就使得企业经济管理相对薄弱,经 济业务的随意性变大,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企业在这方 面比较混乱。首先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秩序混

南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南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境内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 南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施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第五条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

用和凭证交易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抵押。 第七条房地产交易实行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 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进行交易: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的;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无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的; (三)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或依法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五)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六)权属有争议、权属证书与标的物不符或者房屋、土地权利人不一致的;

20xx年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房地产管理工作以改善民生为立足点,不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以房屋征收为以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为关键点,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小区综合治理为切入点,致力全县小区管理。 一、关注民生,多措并举,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我县通过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发放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逐年扩大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了逐年扩大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 一是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完成任务。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市场化租房的方式改善其住房条件。累计完成租赁补贴发放xx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资金xx万元,受益人口xx人。 二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xx套,我县实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xx套。保障性住房今年有两个项目开工分别是:老城区D区改造项目xx套,国泰路安置项目xx套,货币化安置xx套;10月20日,我县在xx大戏院公开摇号,分配670套公租房(廉租房)。 二、房屋征收工作开创新局面。 1、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近年来,按照县政府坚持“稳中求快、以快为主”的工作总基调,紧我局协助城关镇、市容局加大依法治乱、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工作力度,严格控违拆违,确保违法建房“零增长”。目前县五大片区征收指挥部共征收房屋xx户,征收面积约xx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xx万平方米。建设安置区xx个,建设安置房xx万套,面积xx万平方米。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交易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房地产转让、抵押、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全省城市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单设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六条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期间,双方当事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实行

政务公开,公示房地产交易程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内完成。 第三章房地产转让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增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包括下列情形: (一)房地产交换、继承、遗赠; (二)企业被收购、兼并或者合并、分立; (三)其他合法转让情形。 第九条房地产转让时,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 (二)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三)权属有争议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六)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证书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8讲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上) 一、内容提要: 1、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 2、房地产转让管理 3、商品房销售管理 二、考试目的和考试要求: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的掌握程度。重点考察应考人员对房地产转让政策理解、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本讲的考试基本要求包括: 掌握:房地产交易的内涵,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及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 熟悉: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商品房销售代理的要求,商品房销售中禁止的行为。了解: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及职能。 三、内容辅导: 第一节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 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 1988年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城镇房地产交易,包括各种所有制房屋的买卖、租赁、转让、抵押,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及其他在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均属房地产交易活动管理的范围,其交易活动应通过交易所进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三种形式。 房地产交易管理是指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以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行使指导、监督等管理职能。它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例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 A.房地产转让 B.房地产开发 C.房地产抵押 D.房地产权属登记 E.房屋租赁 答案:ACE 解析: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权属登记不是房地产交易形式,因此ACE是正确的。

某地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知识分析

河南省南阳市 房 地 产 形 势 分 析 报 告 2011年

关于报告的说明: 本报告的撰写是在考察南阳市城市概况、城市规划、发展现状以及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基础上确定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基础,并最终形成对南阳市未来房地产发展的初步预测。 目录: 第一部分楼市宏观环境扫描 1.1、宏观政策综述 1.2、土地政策方面 1.3、金融政策方面 1.4、其他房地产政策方面 1.5、政策预测 1.6、宏观小结 第二部分、南阳市发展环境分析 2.1、城市概述 2.2、人口基础 2.3、城市经济数据 2.4、产业结构 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6、南阳市发展环境小结 第三部分、南阳市房地产环境发展及现状分析 3.1、固定资产投资数据 3.2、历年商品房及住宅竣工情况 3.3、2010年南阳市房地产市场情况简析 3.4、2011年南阳市房地产市场情况简析 3.5、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环境现状分析 3.6、南阳市房地产环境发展现状总结

第一部分楼市宏观环境扫描 1.1、宏观政策综述 回顾过去几年,在经历了2005、2007年政策调控下的中国房地产,2010年的楼市显得更具稳定性,从2010年1月10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开始,一系列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房地产相关调控政策密集出击,特别是以“4.15国十条”为代表的楼市新政,中国楼市似乎风雨再来。 然而,市场经历了极其短暂的观望之后,无论是一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中小城市,整个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出现大多人预期的低迷状况,部分大中城市还出现了量价齐涨的态势,让看空客户大跌眼镜。对比2007年的中国楼市一夜暴跌的局面,这在某些方面也说明了中国的楼市正在走向稳定、走向成熟。总结2010年楼市调控,主要呈现在以下几点: 1.2、土地政策方面 ? 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开展突击检查(2010.03.10) 2010年3月10号,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内容重点包括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等19条土地调控政策。? 国土部下发闲置土地黑名单(2010.08.02) 2010年8月2号,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交予银监会,银监会将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 ? 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2010年9月27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本次通知直接将矛头指向开发商囤地现象,对因企业原因导致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将取消企业参加土地竞买的资格。 1.3、金融政策方面 ? 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 2010年1月12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6修订)全文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6修订) (2006年10月27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06年12月12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 昆明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除东川区外的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交易。 各县(市)、东川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发展和改革、公安、规划、建设、城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换、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的房地产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后,方可转让。 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未取得权属证书的; (二)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三)属城市规划拆迁冻结通知书时效范围的; (四)被依法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房地产; (六)未通知抵押权人和抵押内容未告知受让人的抵押期间的房地产; (七)权属有争议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第九条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按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条下列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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