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论文

对科学研究禁区的思考

——从克隆人技术谈起摘要: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不断深入,科学研究在某些领域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关于科学研究有无禁区争论不断。本文以克隆人技术为例阐述并分析了科学研究有无禁区这一问题。最终提出应辨证看待问题,指出应制定相应法规对人类科技行为做出必要规范以确保现代科技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科学研究;禁区;克隆;辩证看待

前言

科技发展至今,人类的科学触角已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广达外星天体,微至基本粒子,从无机物直至最高等的生物和灿烂的人类思维之花,无不打上科学研究的烙印。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在当代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事实,然而科技在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副作用或潜在的负面影响,诸如核武器的威胁、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短缺、人口危机等已波及全球,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尤其是当科学研究深入人类自身的生命领域,如人类基因组与遗传研究、人工生殖技术、克隆技术等相继获得重大成果并尝试付诸于实际应用。而引出的一系列相应的社会、法律、伦理等问题,往往使人们在感叹“科技是把双刃剑”之时,不无忧虑地提出:是否应该对科技的发展给以适当的引导与制约?是否应该对高新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作价值的评判加以探讨?

关于“科学研究”有无禁区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一个热门话题,目前学术界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科学研究是一个求真的过程,没有禁区;另一种观点认为科学研究是一种社会性的实践活动,应该设立禁区。本文以克隆人技术为例,对“科学研究”有无禁区的问题加以分析探讨。

1 对于科学研究禁区的争议[1]

科学研究的禁区是指在自然科学中存在着不允许涉及的对象和领域。科学研究“有”“无”禁区,不是科研自身是否存在着禁区,而是出于某种社会的、伦理的要求,是否应当为科研设置禁区。关于是否应当为科学研究设置禁区的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是认

为应当为科学研究设置禁区,在当今大科学时代,科学研究本身受到多种因素制约,有的科研成果的应用会给人类社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当一项科研有可能危害人类利益时,就应该为科学研究设置禁区;二是认为不应当为科学研究设置禁区,科学研究活动的目的是求真,是为了获得准确无误的客观知识,科学探索的触角可以延伸到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不应当为科学研究设置任何禁区。

1.1 科学研究有禁区

现代的科学研究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求真了,而是一种社会性的实践活动,科学研究本身及其成果的应用都可能会给人类带来一系列负面作用,当一项科学研究有可能危害人类利益时,就应该为科学研究设置禁区,没有禁区,科研就有可能失控。北大著名学者吴国盛于2000年8月10日《光明日报》的访谈《科技应有禁区》一文中就以基因工程为例,呼吁“我们今天可以而且应该打破传统的科技无禁区的观念,树立科技有禁区的观点。根据当时的文化、社会道德体系,本着公平和人道的原则,在所能允许的限度内发展科技。”2001年范岱年在《科学究竟是什么》中指出:“现在科学的社会后果很严重,比如造出核弹、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可以把人类消灭。克隆、基因工程、试管婴儿、器官移植等等这类技术将来对整个人类的生活、伦理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科学家不能只求真,不问它的社会后果。科学家不能不考虑研究科学到底是为什么?科学归根结底还是要为人服务、为人类的幸福生活服务。”任晓明,魏俊国2003年发表《科学研究的价值导入》认为“历史证明,科研不能没有禁区,没有禁区科学研究就可能失控。这是因为,科学研究就像是一艘航船,而伦理道德评价就像是风向标,正确的评价可使其顺风猛进,促进一切有利于全人类发展的科学研究的开展;否定的评价则是一种负反馈机制,它可以纠正其偏离的航向。”

1.2 科学研究无禁区

针对科学研究有禁区观点的呼声越来越高,当今一些科学家和学者对此提出反驳。他们认为科学是纯粹追求真理的活动,它要求客观地面对自然界,不能介入任何属于人的主观因素。著名学者方舟子2000年9月13日在《中华读书报》上发表《科学无禁区》一文,认为:“科学无禁区,研究有纪律,应用有禁忌。”并指出“现代科学三百多年来的发展已充分说明了,科学界有自我管理、完善的能力,任何外来的干预,任何为科学划定禁区的

企图,不管是来自宗教界、政界或“公众群体”,都只能产生恶劣的后果,如果对科学研究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如果根据一己的信仰为科学设置禁区,那么就将会扼杀了造福人类的可能性。”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金吾论在2000年发表《百年科学伦理的演进与当前的论争》中认为“科学无禁区,技术应慎重。不可把技术造成的后果加在科学探索的头上。”清华大学赵南元教授在《在科学有无禁区之争的背后》一文中认为“需要警惕持反科学立场者采取渐进蚕食策略,先以“科学有禁区”作为突破口,为反科学寻求一个桥头堡,打着伦理学的旗号影响公众,以便借助“群众运动”的方式,逐步深入干扰科学研究。”

2 对于克隆人技术的思考

1997 年2 月,英国科学家用核移植的方法首先克隆出绵羊“多利”,这是克隆技术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因为这标志着可以用哺乳动物体细胞克隆成功一个与供体哺乳动物基因相同的成体哺乳动物。“多利”羊克隆成功之后其它哺乳动物如牛、鼠、猴等动物相继被克隆成功,克隆人呼之欲出。2002 年12 月27 日,美国“克隆援助”机构主席、法国女科学家布里吉特·布瓦瑟利耶宣布,世界上首位克隆婴儿“夏娃”降生。

对克隆动物来说,人们从道德、伦理上是普遍能接受的。一方面克隆动物有极大的医学、生物学乃至商业价值。例如:1)借助于克隆技术,我们可能利用生长期的新的细胞代替损伤的细胞。2)具有相同遗传物质的克隆体可能为被克隆者提供移植所用的器官,如骨髓、肾脏等器官。3)在研究克隆的同时可以使细胞分化的研究获得长足的进步。4)不孕的夫妻将可能通过克隆技术获得带有父系或母系遗传物质的后代。5)克隆技术对于繁殖优良家畜很有益处:以往人们靠有性杂交等方式培育优良家畜,不仅育种周期长,且成功率较低;而通过克隆技术,就可以使具有优良品质的家畜在短期内大量繁殖。6)某些濒危动物单靠人工保护和有性繁殖很难逃脱灭绝的命运,但通过克隆技术进行有计划的“复制”,则可能挽救这些濒危动物。我国正在进行的克隆大熊猫的研究正是这方面的有益尝试。另一方面即使在克隆动物过程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也较容易解决。因为技术的复杂性和不成熟性,人们能够理解乃至允许克隆动物过程中出现超出研究者预料的情况发生。

但是谈到克隆人,就不仅仅是科学技术问题,还会涉及到人类伦理道德问题。克隆技术还不成熟,克隆人可能有很多先天缺陷。多莉羊是在 277次实验中唯一成功的一个,克隆牛经过 100多次实验才成功一次。多利羊的过早衰退现象,对后来的克隆人研究是一个警告,当前技术尚无法监测到胚胎发育过程中出现的变异现象,因此无法保证最后选择植

入女性子宫内的胚胎是否能发展正常或使母体安全受到威胁。克隆技术应用在动物身上还只处在试验阶段,这样幼稚的技术轻率的应用在人身上,是不人道的,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第二,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克隆人将引起人种的退化。克隆是无性生殖,是一种低级的生殖方式,用克隆这种原始的生殖方式进行繁殖,实际上是一种倒退。再者,克隆人将使人类逐步失去遗传基因的多样性,从而对人类这一物种的生存起破坏作用。如用单一体细胞克隆人,人类千百万年积淀起来的丰富基因和遗传密码就会丧失,从而造成人种退化,大量基因结构完全相同的克隆人,可能诱发新型疾病的广泛传播,对人类的生存不利。第三,克隆人的出现,将产生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人类繁殖后代的过程不再需要两性参与,将对现有社会关系,家庭结构造成难以承受的巨大冲击。再者,谁该被克隆,由谁决定克隆人,将很有可能以经济能力为标准,这样就会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带来新的不平等。人类法律也将遇到新的挑战,在如何认定法律主体和执法取证上将带来意想不到的难题。克隆人也会因自己的特殊身份而产生心理缺陷等等 。

克隆技术作为一种科学技术,有其自身的双面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是把“双刃剑”,可能会对社会有一定的危害。为了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我们既要看到这项技术可能对人类带来的利益,又要冷静思考它对人类的危害;既要看到它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又要注意发展阶段的社会适应性,不可盲目发展。要通过制度,甚至国家乃至国际强制手段来控制对它的研究和利用,使其积极的一面充分发展,而消极的一面得以有效的抑制。可以预见,克隆技术将在争议中不断发展。

同样地,对于科学研究有无禁区的问题,我们也应该理性地辩证看待。

3 辩证看待科学研究禁区

人们的认识决定了人们对事物的反映,在人类研究未知领域的过程中,人们对某些事物的反映是不明确的,不清楚的。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认识清楚的事物越来越多,所接触的模糊地带也越来越多,而未知领域也越来越多,认知领域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人类认识事物的局限性告诉我们,辩证的看待科学发展中科学研究的禁区问题,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我们承认自然科学研究存在禁区,并不意味着人类永远只能达到相对真理,否定绝对真理。我们应该坚持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的辩证统一,我们应当以辨证的态度对待人类的一切科学认识和真理,既要反对相对主义,又要反对绝对主义,绝对真理总是由无限的

相对真理组合成的。以我们现在有限的认知能力,我们只认识了有限的世界,获得了相对真理,我们并未完成这个“无限的相加过程”。因此当我们没有能力很好的处理某项自然科学研究成果的时候,我们应该把它暂时列为禁区。而把这个无限相加的过程,把实现自然科学研究无禁区的过程留待下一步解决。我们应该在有无禁区之间找到平衡点,在思想上应该保持非功利的自由态度,在实践中,应该考虑到社会等因素对它的影响,兼顾伦理评价的作用,在思想与现实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这样才有利于纠正科学研究失衡所产生的弊端,保证科学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不断进步。

因此,当再次谈到自然科学研究有无禁区的时候,我们的回答应该是在一定时期,一定历史条件下,对该项自然科学研究可能给社会、给人类带来很大的危害的时候,当它违背了那一时期伦理道德所允许的范畴的时候,我们说自然科学研究是存在禁区的,并且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从人类历史的长河来看,我们始终坚信自然科学研究是没有禁区的[3-6]。

但是,科研手段在不断进步,人们的道德观念也在改变,目前有所限制的科学研究在不久的或更加遥远的将来,最终会打破对它的限制和束缚,谁也不能阻止人类求真、求善的步伐,只不过是时间的长短而已。或者科研手段进步了,或者人们的道德观念变了,总之,只要科研手段与人们的价值观念达到了和谐统一、不再矛盾,这项科学研究就会没有了禁区[6]。

4 总结

在当前科技的效用越来越强的情形下,有必要对科学研究,特别是对一些高新技术的应用作伦理上的评价,并给予一定的制约与引导。这样做,既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防止其滥用,不让潜在的危害转变为现实;又有助于认清科学研究自身的局限或某种不足,以便及时纠偏补纳,改善其理论与技术。可以说,对科学研究、技术应用作必要的价值评估与引导,不仅不会阻碍科学技术的进步,相反,只会更有利于科技健康地发展。

通过以上分析论证,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科学研究首先要为人类谋福利,要坚持利益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把人类的利益作为评价和选择科技活动的标准。以人为尺度,为人类造福,应当成为科学研究的价值基准。本着这样的目的,遵守上述原则,如此科学研究才能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于洋,李锐锋.关于科学研究禁区的哲学思考[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2008.9.

[2]芮素娟.关于克隆人技术的伦理学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8,12:217,221.

[3]周莉.自然科学研究的禁区问题再认识[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6,10.

[4]韩东屏.审视科学禁区之争[J].湖南社会科学,2009,(03):1.

[5]杨会丽.“科学的禁区”论析[R].山西大学2008 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2008.26.

[6]郭芸,袁芬.科学研究终将无禁区[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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