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估计相关知识教材考点汇总重点知识标注配真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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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知识

第一节规划概述

规划是描绘未来,根据现在的认识对未来目标和发展状态提出构想;是行为决策,为实现未来目标或达到未来发展状态作出行动步骤的决策。

1.各种规划的基本概念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有全国性、省级和城市级,确定各地发展战略目标。

内容:战略目标;国民经济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区域间和城市重大的空间部署;

规划指标分解:

经济发展指标——人均GDP、每万元GDP综合能耗、国民收入等;

社会发展指标——教育经费、研发经费占GDP的比例、中小学普及率;

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指标。

(2)国土规划: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的全面规划。

内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产业布局和地区组合和发展。

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级别更高。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做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该确保行政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编制原则: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和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耕地占补平衡)。

(4)区域规划:实现一定区域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进行的总体部署。区际规划解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和区际分工协作问题;区内规划对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布局进行全面规划。

任务: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经济,有效利用资源,合理配置生产力和城镇居民点,使各项建设在地域分布上综合协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保持良好生态环境,顺利进行区域开发和建设。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为编制对象,是国家总体规划或省级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作用是划定主要功能区的“红线”,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落实到具体地域空间。

(5)城乡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6)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生态规划——专项规划。

2.各种规划之间的关系

(1)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规模速度和内容,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生产力布局和居民生活等框架安排落实在城市的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中,并通过城市规划的实施,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最终得以贯彻和实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是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与城市总体规划密切相关的是生产力布局、人口,城乡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等部分。

(2)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应该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二者要相互协调制约。

(3)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关系

区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区域规划的建设布局方案和计划时序,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部门规划得以贯彻落实。

第二节城市规划概述

一、城市规则的含义、作用和任务

1.城市规划的含义

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而进行的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布局,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空间资源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2.城市规划的作用

城市规划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政府行为,是政府通过确定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制定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步骤和行动纲领,以及对城市空间,尤其是土地资源的配置,来引导和控制未来城市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城市规划的作用体现在下列三个层次:

(1)城市规划是国家对城市建设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

(2)城市规划是政策形成和实施的工具;

(3)城市规划形成了城市未来的空间架构。

3.城市规划的任务

(1)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

(2)从城市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合理有序配置城市空间资源;

(3)通过空间资源配置,提高城市运作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4)确保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5)建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控制规则,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

二、城市规划体系

(一)城市规划法律体系

1.主干法及配套法规和规章(《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城市规划法律体系的核心。

2.专项法。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

3.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文物保护法》《公路法》

《建筑法》《标准化法》《消防法》)不专门针对城乡规划,但是和城乡规划关系密切,对城市规划有重要影响。

(二)城市规划行政体系(本级政府编制-上一级政府审批)

1.城市规划的编制——本级政府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2.城市规划的审批——上一级政府

直辖市(4个)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省会城市31个)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35个大城市、70个大中城市)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是上一级政府的职责)

(三)城市规划运作体系

1.城市规划具体编制

战略性发展规划(如:总体规划)的编制

实施控制性规划(如:详细规划)的编制

进一步分为:

①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空间环境控制等内容;

②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指导各项建设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2.城市规划实施控制

城市规划实施控制是为了落实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施而采取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运作方式。

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三、城市规划管理系统

组织编制和审批城市规划,并依法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建设的安排实施控制、引导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

(1)城市规划决策系统(组织编制——前期管理工作;审批——后期管理工作)

(2)城市规划执行系统(建设工程计划、用地到建设,管理工作贯穿于建设全过程)

(3)城市规划反馈系统(监督检查,主要是批后管理和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查处)

(4)城市规划保障系统(组织、人员、体制、机制和法制等)

第三节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

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纲领性文件。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是20年,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是5年。

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

二、城市发展战略

(一)城市发展战略的含义

在较长时期内,从城市的各种因素、条件和可能变化的趋势预测出发,作出关系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全局的根本谋划和对策。(目标和策略)

(二)城市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

(1)经济发展目标(GDP、人均国民收入、产业结构比例等)

(2)社会发展目标(人口总量,人口构成,居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指标等)

(3)建设水平目标(建设规模,土地利用结构、人际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水平等)

三、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一)城市性质

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1.确定城市性质的意义

城市性质决定城市规划的特征,对城市规模的大小,城市用地组织的特点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水平起重要的作用。城市性质是城市建设的总纲,体现城市最基本的特征,和城市总发展方向,科学确定城市性质,是充分发挥城市作用的重要前提。

2.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

(1)国家方针、政策及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对该城市建设的要求;

(2)该城市所处区域的地位与所担负的任务;

(3)该城市自身所具备的条件。

3.确定城市性质的方法(略)

4.按城市性质划分城市类

1)工业城市

2)交通港口城市

3)中心城市

4)县城

5)特殊职能城市

(二)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包括人口,用地,生产力规模等,狭义的城市规模仅指城市人口规模,通常以市区常住非农业人口作为衡量城市人口规模的依据。(注意:不是户籍概念)

1.确定城市规模的意义,与用地,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投资相关。

2.确定城市规模的常用方法

(1)综合平衡法

(2)区域分配法

(3)环境容量法

(4)线性回归分析法

3.按城市人口划分城市类型

国发【2014】51号文《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五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为小城市(20~50万为I型小城市,20万以下为II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100万,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500万,为大城市(300~500万为I型大城市,100~300万为II型大城市);

500~1000万,为特大城市;

1000万以上,为超大城市。

四、城市分区规划

大城市、中等城市为了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可以编制城市分区规划。(任务、内容)任务: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进一步安排,与详细规划衔接。

内容: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限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

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分区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五、城市用地

(一)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替代了(GBJ137-90)。

目标:(四个适应)

适应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协调;

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时代要求;

适应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属性要求;

适应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的严控要求。

覆盖城乡全域的“分层次控制的综合用地分类体系”。

特点:

(1)人地对应,区分了区域范围与城市范围的设施用地,使城市用地指标更具可比性。

(2)区分了公益性设施与营利性设施,强调了对基础民生需求服务的保障。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5~8%。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新建城市85.1~105.0m2/人,首都105.1~115.0m2/人);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人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人均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等);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

市域内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8中类(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水域、农林用地、其他建设非建设用地)和17小类。

城市建设用地分为8大类、35中类和44小类。

注意:居住用地中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是有区别的

工业用地

(二)城市用地评价

1.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

(工程地质、水文、气候、地形和用地适用性)

(1)工程地质条件——了解称谓即可

1)建筑土质与地基承载力

地基承载力对于建设用地的选择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以及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影响很大。

2)地形条件

结合地形条件,合理规划城市各类用地和布局各项建设工程,对于节约土地和减少平整土石方工程投资,城市管理,意义重大。

3)冲沟

(由间断流水在地层表面冲刷形成的沟槽,冲沟的发育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表水导流或通过绿化工程防止水土流失)

4)滑坡与崩塌

一种物理工程地质现象。滑坡体在风化、地下水以及重力作用下,滑动。山区或丘陵地区。

5)岩溶

地下可溶性岩石在含有二氧化碳、硫酸盐、氯等化学成分地下水的溶解与侵蚀下,岩石内部形成空洞。

6)地震

(2)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

1)水文条件

江河湖泊等地面水体,城市水源,水路运输,改善气候,稀释污水,美化环境,洪水。

2)水文地质条件

一般指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含水层的厚度、矿化度、硬度、水温及水的流动状态等条件。

(3)气候条件

1)太阳辐射

2)风象

风向频率图和平均风速图,风玫瑰图。

3)气温(日温差,降温或采暖)

4)降水与湿度(排水、防洪、湿度)

(4)地形条件

(5)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重点掌握)

指以城市建设用地为基础,综合各项用地的自然条件以及整个用地的工程措施的可能性与经济性,对用地质量进行的评价。

一类用地:适于修建:地形坡度10度以下;土质能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没有被百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危险;没有沼泽现象或采用简单工程措施即可排除地面

积水的地段;没有冲沟、滑坡、崩塌、岩溶等不良的地质现象的地段。

二类用地:基本可修建:土质较差;地下水位距地表面的深度较浅;洪水轻度淹没区,淹没深度不超过1~1.5m,需采用防洪措施;地形坡度较大;地表面有较严重的积水现象;有轻微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

三类用地:不适于修建:地基承载力小于60kPa和厚度在2m以上的泥炭层或流砂层的土壤,需要采取很复杂的人工地基和加固措施才能修建;地形坡度超过20度以上,布置建筑物很困难;经常被洪水淹没,淹没深度超过1.5m;有严重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若采取防治措施需花费很大工程量和工程费用。

其他不适于修建的(政策制度原因造成的):农业丰产农田,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埋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段,其他永久性设施和军事设施等。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表

2.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

组成城市各项物质要素的现有状况与它们在近期内建设或改进的可能以及它们的服务水平与质量。(人为因素)

(1)城市用地布局结构评价

1)城市用地布局结构是否合理(城市各功能部分的组合与构成的关系,以及所反映的城市总体运营的效率与和谐性);

2)城市用地布局结构能否适应发展;

3)城市用地分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结构的协调性、矛盾与潜力;

5)城市用地结构是否体现出城市性质的要求,或是反映出城市特定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积淀的特色。

(2)城市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评价(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

(3)社会、经济构成评价

1)工程准备条件

地形改造、防洪、改良土壤、降低地下水位、制止侵蚀和冲沟的形成、防止滑坡。

2)外部环境条件

经济地理条件、交通运输条件、供电条件、供水条件。

3.城市用地经济评价

根据城市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及其在城市社会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作用,综合评定土地质量优劣差异,为土地使用与安排提供依据。

(1)城市土地的基本特征

1)土地承载力

2)区位

宏观区位

中观区位(城市内部不同地段土地的相对位置及相互关系)

微观区位(具体使用的土地在城市中的具体位置及周边的条件)

(2)区位评价

1)根据区位条件对土地的作用方式,建立城市土地评价的基本思路。

2)从分析区位条件入手,取得土地评价的因素/因子体系。(土地区位、城市设施、环境优劣度)第四节城市详细规划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地域范围100公顷以上)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1.承上启下的作用(上有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下有修建性详细规划);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城市建设的引导;

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政策的载体(如: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任务: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强化城市规划的控制功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内容:

1.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限;

2.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

3.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4.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限;

5.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指标:

1.用地控制指标

2.环境容量控制指标

3.建筑形态控制指标

4.交通控制指标

5.城市设计引导及控制指标

6.配套设施体系

规定性指标:(强制性,必须执行,不可突破)

①用地性质

②用地面积

③建筑密度基底面积/土地面积

④建筑控制高度

⑤建筑红线后退距离(防火,救灾的要求)

⑥容积率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有上限和下限)

⑦绿地率

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通常下限控制,新建住宅小区不低于30%,老旧小区不低于25%)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必须是天然的,不能是人工的)

⑧交通出入口方位(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禁止机动车开口地段、主要人流出入口方位)

⑨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下限控制)

指导性指标:(非强制,参考指标)

1.人口容量(上限控制)

2.建筑形式、体量、色彩和风格要求(广场控制线、绿地控制线、裙房建筑控制线、主体建筑控制线、

建筑架空控制线、建筑高度控制范围、建筑颜色等)

3.其他环境要求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计算规则

1.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为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但不包括雨篷、外挑阳台、檐口、连接两座建筑物的架空通道、玻璃拱顶下的天井、室外楼梯或坡道和街坊内连接建筑物之间的过街楼,以及仅一面有围护结构、面积不大于基地空地面积10%的基地附属建筑面积。

2.总建筑面积

发改委(82)经基设字58号《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计算,但不包括雨篷、外挑阳台、檐口、连接两座建筑物的架空通道、玻璃拱顶下的天井、室外楼梯或坡道,以及仅一面有围护结构、面积不大于基地空地面积10%的基地附属建筑面积,也不包括:

(1)地下室和楼板面不高于明沟1.5m的半地下室;

(2)开放供公共使用的地面敞空层;

(3)面积小于标准层面积百分之十的机房、水箱、瞭望用房的屋顶附属建筑物。此外,底层为杂物间和停车间的居住建筑,其底层面积按一半计入总建筑面积。

3.建筑高度

在核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平屋面算至女儿墙顶,无女儿墙算至檐口,面积小于标准层面积10%的屋顶附属建筑物高度不计;

(2)坡屋面坡度不大于35°时,高度算至檐口;大于35°者,屋脊线平行于相关建筑的算至屋脊线,垂直于相关建筑的算至山墙斜坡高度的中点。

在核算建筑高度时,建筑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平屋面算至女儿墙顶,无女儿墙者算至檐口;

(2)坡屋面当山墙平行于道路红线时,高度算至山墙斜坡的中点,当屋脊线平行于道路红线时,凡坡度不大于35°者,高度算至封檐墙顶,无封檐墙顶者算至檐口,坡度大于35°

者算至屋脊。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上一层次规划为依据,将城市建设的各项物质要素在当前拟建设开发的地区进行空间布置。(具体、详尽)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道路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搬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需掌握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区别。

第五节城市居住区规划

一、居住区及规划布局

居住区及规划布局形式:

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三级结构)

居住区—住宅组团(二级结构)

居住小区—住宅组团

独立式组团

居住区,城市干道和自然分界线围合,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10000~16000户)

居住小区,城市道路和自然分界线围合,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3000~5000户)(某开发商开发的项目)

居住组团,小区道路分割,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300~1000户)(一期二期三期)

二、居住区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一)居住区规划的任务

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适、方便、卫生、安宁和优美的环境。

(二)居住区规划的内容

选择、确定用地的位置和范围;确定规模,人口和用地;拟定居住建筑类型、层数比例、数量、布置方式;拟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拟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拟定公共绿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拟定有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造价估算。

三、居住区的用地构成和规模

(一)居住区的用地构成

(1)住宅用地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道路用地

(4)绿化用地

(二)居住区的规模

1.设置居住区级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内居民到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米。是影响居住区用地规模的重要因素。(商业配套改住宅销售)

2.城市道路交通方面的影响:城市干道之间的合理间距一般在600~1000米之间,城市干道间用地的一般在36~100公顷左右。

3.居民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影响。

此外,自然地形条件和城市规模因素也有影响。

四、住宅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一)住宅的类型及其特点

类型:

1.供以家庭为居住单位的建筑,一般称为住宅;

2.供单身居住的建筑,如学校的学生、工矿企业的单身职工等居住的建筑,一般称为单身宿舍或宿舍。

(二)住宅建筑经济和用地经济的关系

住宅建筑经济直接影响用地经济,而用地的经济往往又影响对住宅建筑经济的综合评价。

住宅层数(多层住宅,提高层数可以降低造价)

进深(进深加大,采暖地区外墙需要加厚的情况下经济效果好)

长度(住宅长度也影响造价,但过长需要增加伸缩缝和防火墙,不利于通风和抗震)

层高(影响造价,和节约用地)

平面系数(K):使用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重。建筑面积相同时,提高K值,可以增加居住面积。

(三)合理选择住宅类型

考虑方面:

1.满足户室比的要求;

2.住宅建筑层数的确定,要综合考虑用地的经济、建筑造价、施工条件、建筑材料的供应、市政工程

设施、居民生活水平、居住方便的程度;

3.适应当地自然气候的特点和居民的生活习惯。

五、公共建筑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一)公共建筑的分类(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业、文娱体育、金融邮电、行政管理和市政公用)

(二)公共建筑定额指标(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三)公共建筑的规划布置

规划布置的基本要求:

②应设在交通比较方便、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段;

③保持居住区内部的安宁;

④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宜与相应的公共绿地相邻布置。

六、居住区道路的规划布置

(一)功能要求(市政公用车辆通行,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工厂之间货运车辆通行,铺设工程管线,道路走向和线型是组织居住区内建筑群体景观的重要手段;供救护、消防和搬运家具车辆的通行)(二)道路分级(居住区道路,车行道宽度不小于9米,红线宽度20~30米)

(三)居住区道路规划布置的基本要求

七、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置

(一)居住区绿地系统的组成(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地,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专用的绿地,宅旁和庭院绿地,街道绿地)

(二)居住区绿地的标准(人均绿地面积,居住区用地的绿化覆盖率)

(三)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置原则

1.根据居住区的功能组织和居民对绿地的使用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点、线、面结合的原则,以形成完整统一的居住区绿地系统,并与城市总的绿地系统相协调;

2.尽可能利用劣地、坡地、洼地进行绿化,以节约用地;

3.应注意美化居住环境的要求;

4.在植物配置和种植方式上力求经济实用和便于管理。

八、居住区规划的技术经济分析

(一)用地平衡表

1.与土地使用现状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作为调整用地和制定规划的依据之一;

2.进行方案比较;

3.审批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居住用地平衡表

(二)技术经济指标

指标计算:

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住宅基底总面积(层)

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住宅用地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住宅总建筑面积/住宅用地面积(m2/h m2)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住宅总建筑面积/居住用地面积(m2/h m2)

人口净密度=规划总人口/住宅用地面积(人/h m2)

人口毛密度=规划总人口/居住用地面积(人/h m2)

(毛主席故居)

第二章环境知识

考试目的

测试应考人员对环境、景观的概念和环境污染源等基础知识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第一节环境概述

一、环境的概念和分类

环境的概念:围绕着某一事物(主体)并产生影响的所有外界事物(客体),即环境是指某个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周围的情况和条件。

环境的分类

1.自然环境——未经人的加工改造而天然存在的环境;又分为:大气、水、土壤、地质和生物五大环境;

自然环境的适宜性,直接影响房地产的需求及价格。

2.人工环境——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的加工改造所形成的环境,或人为创造的环境;

3.社会环境——由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所形成的环境,包括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文化传统、社会治安、邻里关系等。

二、与环境相关的几个概念

(一)景观的概念:描述自然、人文以及它们共同构成的整体景象的总称,包括自然和人为作用的任何地表形态及其印象。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二)生态的概念:生物与其生存环境相互间直接或间接的作用;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

(三)生态系统的概念: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非生物成分之间,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所构成的统一体。四个基本组成部分:非生物环境要素、植物、动物、

微生物。

(四)生态环境的概念:是指生态系统中除了人类种群以外、相对于生物系统的全部外界条件的总和。

三、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概述

(一)环境质量概述

环境质量,环境优劣程度,一个具体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环境质量的好坏是影响房地产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绿地率、建筑密度,都反应环境质量)

(二)环境污染概述

1.环境污染的概念

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现象。

2.环境污染的类型

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

按污染物的性质分为:物理污染(声光热辐射)、化学污染(无机物、有机物)、生物污染(霉菌、细菌、病毒等);

按照污染物的形态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辐射污染等;

按照污染的空间分为:室内环境污染和室外环境污染;

按污染物分布的范围:全球性污染、区域性污染、局部性污染等。

3.环境污染源

造成环境污染的发生源或环境污染的来源(场所、设备和装置)。

按污染物发生的类型分为: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

按污染源存在的形式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

按污染物排放的形式分为:点源、线源和面源;

按污染物排放的空间分为:高架源和地面源;

按污染物排放的时间分为:连续源、间断源和瞬时源;

按污染源存在的时间分为:暂时性污染源和永久性污染源。

第二节大气污染

一、大气污染的概念

大气污染就是空气污染,是指人类向空气中排放各种有毒有害物质,使空气成分长期改变而不能恢复,以致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现象。(雾霾)

二、大气污染物及其危害

(一)颗粒污染物及其危害

1.颗粒污染物的概念和种类

颗粒污染物又称总悬浮颗粒,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主要有:尘粒、粉尘、烟尘和雾尘。

2.颗粒污染物的危害

颗粒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与其直径大小和化学成分有关。

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飘尘。

(二)气态污染物及其危害

1.硫氧化物及其危害

污染大气的硫氧化物主要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SO2浓度低时刺激上呼吸道,浓度高对骨髓、脾等造血器官有刺激和损伤。

2.氮氧化物及其危害

污染大气的氮氧化物主要是:一氧化氮要进入空气转化为二氧化氮后变成有害。二氧化氮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和慢性肺水肿。

3.一氧化碳及其危害

一氧化碳在城市大气污染物中含量最多,约占大气污染物总量的1/3,大部分来自汽车尾气。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结合,引起人体各组织缺氧。

4.碳氢化合物及其危害

碳氢化合物是一类重要的污染物,包括甲烷、乙烷、乙烯等;危害是刺激眼睛、引起哮喘、诱发肺癌等。

三、大气污染源

(一)几种主要大气污染源

1.工业污染源

产生大气污染的工业污染源主要有钢铁、有色金属、火力发电、水泥、石油冶炼以及造纸、农药、医药等企业。

2.交通污染源

交通污染源一般都是移动污染源,主要是各种机动车辆、飞机、轮船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

3.生活污染源

(1)生活燃料的污染;

(2)居住环境的污染;

(3)其他生活污染。

(二)大气污染源情况的影响

大气污染的影响可从源强和源高两方面来看;源强是指污染物的排放速率;源高是指污染源排放的高度。

第三节环境噪声污染

一、环境噪声污染的概念

环境噪声是指干扰人们休息、工作和学习的声音。振幅和频率杂乱、断续或统计上无规律的声振动,也称噪声。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征:

(1)是能量污染;

(2)是感觉公害;

(3)具有影响范围的局限性和噪声源分布的分散性。

二、环境噪声的类型和危害

(一)环境噪声的类型

按照噪声产生的机理,噪声分为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和电磁噪声三类。

按照噪声随时间变化情况,噪声分为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两类。

(二)环境噪声污染的危害

(1)对听力的损伤;

(2)对睡眠的干扰;

(3)对人体的生理影响;

(4)对人体心理的影响;

(5)对儿童的影响。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笔记整理

第一章房地产市场和投资知识 ▲市场=人口+购买能力+购买动机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 ▲具体一宗土地的范围包括:地球表面、地球表面以下一定范围的空间、地球表面以上一定范围的空间。 ▲房地产可以视为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结合。 ▲市场是: ①商品交换的任何场所; ②使商品交易双方接触的任何安排; ③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④连接商品生产者的桥梁; ⑤指某一特定商品的现有目标客户群。 ▲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房地产市场市场交易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互换等。 ▲市场必须具备:买方、卖方、可供交易的商品。 ▲房地产市场必须具备:买方、卖方、用于交易的房地产。 ▲房地产的特性:①不可移动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地区性市场);②独一无二性(相同的房地产不可能出现大量供给);③寿命长久性;④数量有限性;⑤用途多样性;⑥相互影响性(外部影响性);⑦易受限制性;⑧价值高大性;⑨难以变现性;⑩保值增值性。▲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点:①交易的物质实体不能进行空间位置上的移动,只能是无形权益的转移;②交易的对象非标准化,是一个产品差异化的市场;③是一个地区性市场;④容易出现垄断和投机;⑤较多地受到法规政策的影响和限制;⑥一般人非经常性参与;⑦交易的金额较大,依耐于金融机构的支持与配合;⑧广泛的房地产经纪人服务。 ▲房地产市场分类: 1、按用途(功能)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市场和非居住房地产市场; 2、按档次可分为:高档房地产市场、中档房地产市场、低档房地产市场; 3、按区域范围可分为:整体房地产市场和区域房地产市场; 4、按交易方式可分为:房地产买卖市场和房地产租赁市场; 5、按交易目的可分为:房地产使用市场和房地产投资市场; 6、按流转次数可分为:房地产一级市场(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为新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题1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从( C )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A.1997年下半年 B.1998年上半年 C.1998年下半年 D.1999年 2.下列用地中,不宜划拨供给的是( C )。 A.部队伙房建设用地 B.工商管理所办公楼建设用地 C.上市公司保卫科值班室建设用地 D.科技博物馆扩建项目建设用地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 D )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A.市人民政府 B.县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D.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 D )申请续期。 A.15 日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5.拆除租赁房屋时,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未就解除租约达成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 C )。 A.面积结算 B.货币补偿 C.产权调换 D.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6.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补偿方式为( B )。 A.产权调换 B.货币补偿 C.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D.不予补偿 7.某开发公司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导致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并在10日内书面通知了买受人,买受人接通知后未作表示,2个月后买受人提出退房,按规定买受人( A )。A.有权退房,但应承担违约责任 B.有权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要求开发公司赔偿损失 D.无权退房 8.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A )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A.30 B.45 C.60 D.90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ā啡范ǖ某鞘泄婊侵? D )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A.城市市区、郊区 B.城市市区、城市行政区域内 C.城市市区、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 D.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 10.某县是历史文化名城,该县单独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报( D )审批。 A.上一级城市人民政府 B.省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11.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可申请延期,延期( C )。 A.以一次为限,不超过三个月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考点(最新版).doc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考点(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 影响某套住房价格的实物因素不包括( )A.装修 B.户型 C.层高 D.楼层 本题答案: 2、多项选择题 下列房地产影响因素中属于个别因素的是( )。A.基础设施 B.区位 C.土地形状 D.规模 E.建筑结构 本题答案: 3、判断题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民集体,不能买卖,仅能通过征收方式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进行单向流动。( ) 本题答案: 4、判断题 对于住宅、旅馆、办公、学校、科研等类房地产来说,噪声大的地方,房地产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价格较低;噪声小、安静的地方,房地产价格通常较高。() 本题答案: 5、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居民收入水平对房地产价格影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居民收入的真正增加,通常会导致房地产价格的上升 B.如果居民收入的增加是衣食较困难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则对房地产价格影响不大 C.如果居民收入的增加是中等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则会促使房地产价格上升 D.如果居民收入的增加是高收入者的收入增加,且其无房地产投资或投机行为,则对房地产价格影响不大 E.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不大 本题答案: 6、单项选择题 一般地说,增加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会增加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成本,从而会推动房地产价格();相反,减少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会使房地产价格()。A.下降,下降 B.下降,上升 C.上升,下降 D.上升,上升 本题答案: 7、多项选择题 影响房地产价值的权益因素包括()。(2008年真题)A.房地产权利设立和行使的限制 B.房地产区位的限制 l下列关于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的表述错误的有()。A.不同的影响因素或者其变化,引起房地产价格变动的方向是不尽相同的 B.影响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与时间无关 C.提高或降低房地产交易税费等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通常需要一个过程 D.某些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可用数学公式或数学模型来量化

房地产估价师应具备的职业技能

从1993年到2003年,中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已经建立十周年,中国估价师也走过了十个春夏秋冬。房地产估价师作为一种专业执业资格,特别需要估价师具有较高的个人经验、专业水平、知识面以及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职业技能。 一、估价师应掌握一定的建筑知识和建筑造价知识 我们知道运用任何一种评估方法时,都会涉及一定的建筑知识,尤其是运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时,更是考验估价师建筑知识的水平。评估个案中“真正的”房地产并不多,其确有大量的包括储油罐、输油管、高压电、泵船、码头、罐基。栈桥等等在内的“动产”,对其中“既无造价资料,亦无图纸”的,宜采用重置成本法,结合“替代原理”,先“模拟”出以当今设计思想及施工工艺状态下重建能大到实物“最佳”使用状态的建筑施工方案,后分部分测算工程量,再查找相关水利、土建定额,以此测算其新建成本。这些“个案”的评估要求估价师掌握一定的建筑知识和建筑造价知识。 二、估价师应掌握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 众所周知房地产估价是一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房地产的分支学科,因此,只有具备较深厚的经济理论基础,方能真正地做好估价工作并能进行相应地探索。这就要求估价师了解并探索更多的经纪问题包括:贴现、折旧、经济增长、机会成本、边际收益、收入与税收等,参加房地产经纪理论培训、知识竞赛和房地产继续教育。本人通过自学和培训1996年通过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1997年参加“荆门市房地产法规知识竞赛”获一等奖,并获奖金200元。事实上,一个全面的估价师,不仅可以从事“单一”的评估业务,更可以为大众提供房地产投资/置业咨询服务——为房地产投资者忧解难,或者为置业者出谋划策。这主要包括:预算不动产投资价值和投资回报率;测算投资/置业成本,安排购置资金;测算改造成本,改进物业收益水平;预测市场波动,确定投资/置业方向;测算租售、抵押(留置)成本,安排物业资产管理计划。 三、估价师应该具备丰富的房地产专业技术知识 顾名思义,房地产估价是对房地产标的物或者房地产为主的标的物进行估价的一项技术工作,缺少房地产专业的基础知识,就谈不上做一名估价师。从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也可以佐证,成本法是以成本测算方式估算房地产价值,其中比如社会平均利润率、资金占用成本如何确定,直接牵涉到估价结论的可靠性;市场法是以市场可比价格估算房地产价值,但是如果没有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又如何选择“可比实例”,又如何进行“区域”、“个别”等因素的调整;收益还原法是以贴现原理测算房地产价值的,试问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基础知识,其中的客观收益又怎么判定,特别是针对一个收益整体不可分,但只评估其中部分房地产的价值时必须确定分摊价值时,更离不开房地产专业知识。事实上,房地产专业知识的面很广,包括建筑、规划、土地、质量、计划、营销、物业管理等等。有些估价师在用市场法进行评

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

第八章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1、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于投资者各方现金流量表的是(经营资金出资额)。 2、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拟有三个投资方案,若对这三个方案的经济合理性进行比较,则比较的基础是该项目的(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3、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出现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的是(借款本金偿还 4、下列财务报表中,在编制时要求资金流平衡的是(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5、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估算中,下列属于房屋开发费的是(基础设施建设费 6、单独设立销售机构的销售机构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7、财务费用中利息以外的其他融资费用,一般占利息的(10% )左右。 8、(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建筑物2m以外和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各种管线、道路工程的建设费用。 9、在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房屋开发费的估算中用到的估算公式:直接费=每平方米造价指标×建筑面积,属于(概算指标法)。 10、在经济评价的基础参数中,不包括(资金类参数)。 11、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按照开发项目是否分期与开发经营方式,有时还会考虑物业类型的匹配结构,构造(2~4 )个基本评价方案。 12、通过基本报表就可以对象进行财务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及(资金平衡)分析。 13、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精度可达(20%)。 14、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是(投资机会研究)阶段的主要任务。 二、 1、前期开发计划包括从项目创意、可行性研究、获取土地使用权、委托规划设计、取得开工许可证直至完成开工前准备等一系列工作计划。 2、投资机会研究的主要内容有:地区情况、经济政策、资源条件、劳动力状况、社会条件、地理环境、市场情况、项目建成后对社会的影响等。 3、3、土地费用主要有:划拨或征收土地的征地拆迁费、出让土地的出让地价款、转让土地的土地转让费、租用土地的土地租用费、股东投资入股土地的投资折价。 4、房地产开发项目财务评价报表包括基本报表和辅助报表。 5、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过程中,项目策划、构造可供评价比较的开发经营方案、选择相关基础参数,是可行性研究中定量分析的基础。 6、收益相关指标包括出租率或空置率,运营费用占毛租金收入比率。 7、项目是否分期进行以及如何分期、项目拟建设的物业类型及不同物业类型的比例关系、建筑面积的规模和物业档次、合作方式与合作条件、拟投入资本金的数量和在总投资中的比例、租售与自营的选择及各自在总建筑面积中的比例等,都需要在具体的评价方案中加以明确。 8、下列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中,属于土地费用的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购置税费)。 9、集体土地征收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11、租售方案必须明确的问题包括(出租面积和出售面积的数量及其与建筑物的对应关系 、、在整个租售期内每期拟销售或出租的物业类型和数量)。 12、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开发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测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工程费支出。 13、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精华版(附答案解析)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精华版(附答案解析) 目录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精华版(附答案解析) (1)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一章规划知识 (1)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二章环境知识 (10)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三章建筑工程知识 (17)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四章工程造价知识 (25)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五章房地产测绘知识 (31)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六章经济学知识 (35)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七章金融知识 (45)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八章证券知识 (53)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九章保险知识 (58)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十章统计知识 (64)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一章规划知识 第一章规划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属于( )。 A.城镇体系规划 B.城市规划

C.区域规划 D.国土规划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规划简介。区域规划是为实现一定区域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行的总体部署。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属于区域概念。城镇体系规划有点干扰。它讲得是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关系。参见教材P2。 2.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是( )。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C.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D.国土规划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规划简介。城市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国土规划主要是涉及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参见教材P1~3。 3.区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是( )。 A.城市总体规划是区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B.区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C.区域规划落实城市规划 D.区域规划补充城市规划

房地产基础知识版房地产估价师入门必备

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地产估价师必备) 房地产基础知识及常用名词 1、房地产: 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统称,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房地产与建筑物密不可分。 上述定义中的地上定着物,是指不能分离或虽能分离但分离后会破坏房地产的功能或完整性,地上定着物包括为提高房地产的使用价值而种植在土地上的花草、树木或人工建造的庭院、花园、假山,为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而安装在建筑物上的水、暖、电、卫生、通风、通讯、电梯、消防等设备。 2、土地的所有权种类: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3、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征用、划拨、出让。 其中,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目前已经实行“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即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协议出让已经停止。 4、生地与熟地: 熟地是指已经拆迁完毕,达到“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的土地。 生地则是相对应熟地而言的,是指尚未具备上述施工条件的土地。 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燃气通、通讯通、供热通,场地平整。 5、房地产按用途划分的类型: a.居住房地产(普通住宅,高级公寓,别墅等); b.商业房地产(写字楼,旅馆,商店,影剧院等) c.旅游房地产(公园,风景名胜,历史古迹,沙滩等) d.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 e.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牧场,果园) f.特殊房地产(学校,教堂,政府机关办公楼等) 6、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7、拆迁补偿的方式: 货币补偿、实物补偿(回迁、搬迁)。 目前较多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8、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有限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a.土地使用届满(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届满以后,再重新交纳规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出让金视该地段标的收取,就可以继续使用) b.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 c.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 9、土地出让金: 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的标准向国家缴纳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10、产权及房产种类: 房产证可分为商品房、房改房、村民自建房三种形式。 房屋产权: 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地产权利人: 指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产权证书: 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产权类别、产权比例。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有数纪要、他项权利纪要和附记,并配有房地产测量部门的分户房屋平面图。 大产权证: 即开发商首先要取得的产权证,是开发商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明,这只能由开发商来办理。小产权证: 即每个购房者拿到的产权证,由购房者或购房者委托开发商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开发商只有取得了大产证,购房者才能去办理小产证。 商品房: 是指房屋开发建设中专门用作商品销售的住宅房屋或商业物业。 公房: 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指由国家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使用权房: 由国家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房。集资房: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模拟预测题八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模拟预测题八 1.物业管理业不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2.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不盈利的原则确定。()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集体土地,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4.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收益应上缴国家。() 5.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可以作产权调换,也可以货币补偿。() 6.商品房买卖中,关于商品房面积误差的处理原则为: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按约定。() 7.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后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8.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9.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10.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1.房地产转让属于双务行为,转让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自然状况信息,但不可以查询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等权利状况信息。() 13.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14.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不—致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15.在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包括下设分支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第估价理论第9讲第八章2019年新版10页

第八章成本法及其运用 一、本章所占分值(客观题) 说明:全书共12章,不考虑最后一道大题(计算题)所占分值20分,每章客观题平均为 6.7分。 二、重要考点 第一节成本法概述 【成本法的含义】 1.成本法是先分别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计对象价值的方法。()(2009年试题) 答案:√见教材P269 2.成本法是先分别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作业日期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2005年试题) 答案:×见教材P269。 解析:应为估价时点。 【成本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 1.在运用成本法估价时,房地产价格直接取决于其花费的成本,成本增加则房地产价格就

相应增高。()(2008年试题) 答案:×见教材P271~272 解析:房地产价格直接取决于其效用而非花费的成本,成本的增加一定要对效用的增加有所作用才能构成价格。 2.某宗房地产的价格并不是由其开发建设成本决定的,因此运用成本法估价应注意的内容包括()。(2010年试题) A.应采用客观成本而不是实际成本 B.应采用实际成本而不是客观成本 C.应结合选址、规划设计等对成本法的测算结果进行调整 D.应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对成本法的测算结果进行调整 E.应结合估价委托人的要求对成本法的测算结果进行调整 答案:ACD 见教材P272 解析:运用成本法估价,特别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应采用客观成本而不是实际成本;二是应在客观成本的基础上结合选址、规划设计等分析进行调整;三是应在客观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市场供求分析进行调整。 3.在运用成本法时最主要的有()。(2006年试题) A.区分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 B.区分实际成本和客观成本 C.结合实际成本来确定评估价值 D.结合实际开发利润来确定评估价值 E.结合市场供求分析来确定评估价值 答案:BE 见教材P272。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模拟训练题及答案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模拟训练 题及答案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模拟训练题及答案 1.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排水用地属于( )。 A.环境设施用地 B.安全设施用地 C.水域 D.公用设施用地 2.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 A.3%~5% B.5%~8% C.8%~10% D.10%~12% 3.我国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 )。 A.不低与65㎡/人 B.65.1-85㎡/人 C.85.1-105㎡/人 D.105.1-115㎡/人 4.根据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下列地段中,属于一类建设用

地的是( )。 A.存在冲沟、岩溶等现象的地段 B.存在百年一遇洪水淹没危险的地段 C.地下水位高于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的地段 D.采用简单工程措施即可排除地面积水的地段 5.主要体现城市各功能部分的组合与构成的关系,以及所反映的城市总体运营的效率与和谐性的指标是( )。 A.城市用地布局结构是否合理 B.城市用地布局结构能否适应发展 C.城市用地分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D.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结构的协调性 6.居住区是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相对应。 A.30000~50000人 B.10000~15000人 C.1000~3000人 D.1000人以下 7.在居住区绿地系统中,居住组团的小块绿地属于( )。 A.公共绿地 B.专用绿地 C.宅旁绿地 D.街道绿地 8.已知某居住区的住宅用地面积和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可以计算出该居住区规划的技术经济指标是( )。

新房地产估价规范知识竞赛题3

1.单选题【本题型共30道题】 1.关于表格形式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为成套住宅抵押估价或基于同一估价目的的大量相似的房地产批量估价时,估价报告应采取表格形式 B.当为成套住宅抵押估价或基于同一估价目的的大量相似的房地产批量估价时,估价报告可采取表格形式 C.表格式估价报告是简单或省略的估价报告 D.表格式估价报告与叙述式估价报告相比,不仅是形式上的不同,而且应包含的内容也有较大不同 2.关于比较法估价中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以及修正或调整要求的说法,错误 的是()。 A.分别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影响因素的修正或调整幅度不宜超过20% B.共同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修正或调整幅度不宜超过30% C.修正或调整后可比实例中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的比值不宜超过1.2 D.各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中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比值不宜超过1.5 3.房地产估价中,评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所遵循的基本途径和指导整个估 价过程的技术思路称为()。 A.估价方法 B.估价程序 C.估价作业方案 D.估价技术路线 4.抵押估价中,评估待开发房地产假设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采用 假设开发法的,应选择的估价前提是()。

A.业主自愿开发前提 B.业主被迫开发前提 C.自愿转让开发前提 D.被迫转让开发前提 5.房地产估价报告应做到图文并茂,纸质报告宜采用的纸张规格是()。 A.A1 B.A3 C.A4 D.B5 6.因估价目的的特殊需要、交易条件设定或约定,对估价对象状况所做的与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状况不一致的合理假定指的是()。 A.未定事项假设 B.背离事实假设 C.依据不足假设 D.不相一致假设 7.房地产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应自()之日起计算。 A.价值时点 B.估价完成 C.估价报告出具 D.实地查勘完成 8.当估价对象的实际用途、登记用途、规划用途之间均不一致时,政府或其

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 公司业务施行垂直集约管理,估价人员由公司评估部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配,达到公司职员全员全能、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配置。 第二条? ? 为保证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客观公正,防范技术风险,规范估价人员的行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使房地产估价工作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管理工作。 总经理下设专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估价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针对具体估价项目,部门经理负责制,部门经理对估价项目的过程控制、及评估报告的质量、解释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估价项目以鉴定房地产、土地《估价业务委托书》为确定标志;估价业务确定后,由公司评估部主任根据《评估师轮值规定》进行人员组织并视估价项目难易程度、重要性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安排; 第五条为了掌握估价业务过程中详细过程信息以及对估价业务进行有效控制,估价流程执行《估价操作指导书》。 第六条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做到估价报告中所采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估价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信息的搜集、筛选、归类工作。 经常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人员利用工作期间、间隙,应勤勉地收集房地产有关信息:包括土地基准地价及修正系数、土地开发费用及相应规费、税费、土地市场交易案例、拍卖案例等;房地产交易案例、租金信息、价格信息、前期费用、建筑行业发投包情况、定额信息、税费以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其他信息。 针对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项目组成员针对估价项目选定的估价方法所需要的参数、数据、可比实例、租金、费率等信息。估价报告中涉及到的参数应有理有据,涉及到的实例应作为存档报告的一部分与报告一并归档。 为达到资源共享,经常性信息由评估部主任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定期汇总、可靠性甄别、筛选、归类、归档工作,形成技术档案。所形成的技术档案应包括电子文档、打印件、复印件。 技术档案应每周向估价人员进行公布。 作为公司技术机密的一部分,估价作业人员应对技术档案保密,不对外泄漏。 第七条撰写评估报告 1、估价报告的撰写应严格遵守《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技术规程》等外来文件,同时也应与报告使用方关于估价报告的要求相一致。报告测算过程应与《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技术规程》中相关要求相一致;测算结果应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报告中的数据,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调查测量的数据为依据,遇有资料不全或资料未经核实,要特别注明,并在报告中予以披露。 3、估价报告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报告模板格式撰写,报告模板由评估业务部经理负责维护、更新。 报告模板包括单元房式、拆迁补偿报告式、一般估价报告式、土地估价报告等几种形式,针对估价业务具体类型,进行正确选择。遇到特殊报告形式,应与评估业部务经理协商后,再行确定。 4、公司对所有估价报告进行统一编号,估价师应对项目的编号进行登记。由评估业务部经理定期、不定期对报告编号进行核对,避免错登、漏登,严格避免报告重号及漏号。 5、估价报告中应包含技术报告及相应的测算过程。 6、针对估价对象具体情况、所搜集到的资料、资料的可靠性等,项目评估师决定选择估价方法,项目组其他人员负责报告文字描述部分的撰写;项目评估师负责对初步结果的确定、与委托方、报告使用方的沟通,项目评估师为估价报告的最终完成人。 7、报告的参数选择以及最终结果的确定,要有充分的依据。要时刻注意防范公司技术风险。 所有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注意衡量: 委托方有无诈骗嫌疑; 审核部门能否通过; 公司有无风险存在。 8、评估报告完成后,按要求由两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盖章;报告中应体现参加估价其他人员。 第八条评估报告的三级审核 我公司对估价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包括估价报告项目估价师自审、部门主任二级审核、部门经理三级审核。 针对经常性、二手房抵押估价业务,视具体情况可划定为二级审核;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采用二级、三级审核。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价格形成法则(一)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价格形成法则(一)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法则就是对房地产价格形成与运动的客观规律的简要概括。具体来说,它是由房地产的自然特征、经济特征及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影响因素所决定的。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十项法则:①供求法则;②替代法则;③机会成本法则;④变动法则;⑤收益与分配法则;⑥收益递增递减法则;⑦均衡法则;⑧贡献法则;⑨适合法则;⑩竞争法则。 一、供求法则 在自由竞争市场中,对于二般商品来说,供给和需求决定商品价格,同时,商品价格也对供给和需求产生一定影响。房地产作为商品,其价格的形成与变化在本质上也与一般商品相同按供求法则的支配。房地产价格与需求成正相关,与供给成负相关。 (一)供求法则成立的一般条件 回供求法则是自由竞争市场的经济法则,其成立应具备如下四个基本条件: 1.商品同质无差异。 2.供给者与需求者进出市场自由,竞争不受任何限制,可随商品价格变动而自由调节各自的供求数量。 3.市场信息充分,买卖双方对供求信息充分了解。 4.交易双方数量众多,任何一方不会形成垄断局面。 (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特点

房地产市场与自由竞争市场相差甚远,明显地体现出如下四个截然不同的特点: 1.房地产普遍具有个别性,相互之间的替代性也受到一定限制。 2.受土地资源的局限,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受到制约,市场交易受到局限。 3.房地产市场信息不畅,交易双方都不容易充分了解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信息。 4.房地产市场存在种种限制,与一般市场相比,具有较大的垄断性。(三)房地产供求法则的特点 房地产市场与自由竞争市场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别,使房地产价格的供求法则体现出如下三个主要特点: 1.作用范围的区域性。 2.个别垄断价格存在的合理性。这是由房地产品替代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此,在分析房地产价格时,对于所形成的种种垄断价格应进行具体的分析。例如,对于购买邻地合并使用的限定价格,以及为使不动产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统一而形成的不动产物权的种种限定价格等非正常价格,应给予相应的肯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3.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在总体上也呈买方、卖方市场均衡态势。但有时是供不应求,有时也有空置而缺乏需求。 基于这一特点,在分析房地产的供求状况时,对于短期的供求波动应进行深入的分析,应结合长期供求趋势对短期波动所持续的时间及其

2016-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 题,每题 0.5 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在答题卡上涂黑其相应的编号) 1.下列企业或机构中,不属于房地产业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 B.房地产估价机构 C.物业服务企业 D.建筑施工企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包括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参见教材P1。 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是国家为了()利益的需要。 A.公共 B.社会 C.集体 D.政府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征收、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走。《物权法》规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走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土地。参见教材 P21。 3.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中,不能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使用的是()。 A.城市绿地 B.汽车加油站 D.街心公园 D.地税局机关 【答案】B 【解忻】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依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 9 号),下列建设用地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①国家机关用地。②军事用地。③城市墓础设施用地。④公益事业用地。⑤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⑧法律、行政法规规走的其他用地。参见教材 P34。 4.国有土地上房屋证收补偿协议由()和被征收人签订。 A.房屋证收部门 B.房地产估价机构 C.房屋征收主体 D.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价格形成法则【精品文库】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价格形成法则【精品文库】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价格形成法则 ==================================================================== ==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法则就是对房地产价格形成与运动的客观规律的简要概括。 具体来说,它是由房地产的自然特征、经济特征及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影响因素所决 定的。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十项法则:?供求法则;?替代法则;?机会 收益与分配法则;?收益递增递减法则;?均衡法成本法则;?变动法则;? 则;?贡献法则;?适合法则;?竞争法则。 一、供求法则 在自由竞争市场中,对于二般商品来说,供给和需求决定商品价格,同时,商 品价格也对供给和需求产生一定影响。房地产作为商品,其价格的形成与变化在本 质上也与一般商品相同按供求法则的支配。房地产价格与需求成正相关,与供给成 负相关。 (一)供求法则成立的一般条件 回供求法则是自由竞争市场的经济法则,其成立应具备如下四个基本条件: 1.商品同质无差异。 2.供给者与需求者进出市场自由,竞争不受任何限制,可随商品价格变动而自 由调节各自的供求数量。 3.市场信息充分,买卖双方对供求信息充分了解。 4.交易双方数量众多,任何一方不会形成垄断局面。 (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特点 房地产市场与自由竞争市场相差甚远,明显地体现出如下四个截然不同的特点:

1.房地产普遍具有个别性,相互之间的替代性也受到一定限制。 2.受土地资源的局限,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受到制约,市场交易受到局限。 3.房地产市场信息不畅,交易双方都不容易充分了解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信息。 4.房地产市场存在种种限制,与一般市场相比,具有较大的垄断性。 (三)房地产供求法则的特点 房地产市场与自由竞争市场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别,使房地产价格的供求法则体现出如下三个主要特点: 1.作用范围的区域性。 2.个别垄断价格存在的合理性。这是由房地产品替代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此,在分析房地产价格时,对于所形成的种种垄断价格应进行具体的分析。例如,对于购买邻地合并使用的限定价格,以及为使不动产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统一而形成的不动产物权的种种限定价格等非正常价格,应给予相应的肯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3.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在总体上也呈买方、卖方市场均衡态势。但有时是供不应求,有时也有空置而缺乏需求。 基于这一特点,在分析房地产的供求状况时,对于短期的供求波动应进行深入的分析,应结合长期供求趋势对短期波动所持续的时间及其对价格产生的实际影响要有合理 的估计。 上述三点也可称之为房地产供求法则所受到的限制。这些限制的存在及其作用程度的明显性,并不表明房地产价格不受供求法则的支配。其实这只是要求我们在遵循供求法则分析房地产价格时,不仅要进行一般的分析,而且必须根据房地

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备考技巧

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备考技巧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如何备考呢,备考的攻略大家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备考技巧,希望能帮到大家! 第一科《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和《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看书+做题(7:3),七成的看书、三成的做历年真题及配套习题,死记硬背的多。要多下功夫,这是一门打开书一看全会,一合上书全忘的课程。因为基本制度与相关知识的分值为60:40,而且相关知识四成的分数分布在判断题里,判断题又是倒扣分值型,所以建议大家:学精60分的基本制度、学粗40分的相关知识,尤其在判断题里出现相关知识的内容占的比例会在50%-60%,谨慎性原则,不会的一定放弃。总之这一科:确保“抓住该得的分,不丢不该丢的分。” 第二科《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和第三科《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此两科结合起来学,因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中的资金时间价值一章与《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权益法一章,有很多公式是一样的,内容有所雷同,所以结合起来学这二科,会事半功倍。看书+做题(5:5)“五成的看书+五成的做题”。必要的时候可以搞一定的题海战术。(不能全看书、也不能全做题,以书为蓝本,以例题为核心,先搞懂、搞精例题,围绕着例题辐射做一些习题,提高准确性、加快做题速度。)另外,走上考场的时候多打印几份准考证做为草稿纸用。因为这是国家级执业考试,考场纪律很严,不让携带任何纸张和储存

功能的计算器,每人只发一张小草稿纸,大量的计算根本不够用,所以建议大家多打印几张准考证,准考证的背面就可以充当草稿纸。上了战场,时间非常的宝贵。 第四科《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要求把前边三科学好了,扎扎实实,第一科的相关制度要掌握熟透了、第三科的估价理论与方法,尤其是四大方法必须做到非常熟练精通,再来学第四科案例,会事半功倍,再掌握一定的技窍和应试的能力,可谓水到渠成。在日程安排上,前三科学到七八成后,再来听本科的课程,会做到四科知识间的相互促进、融会贯通。但必须听课,因为案例教材中所给出的案例例题本身就错误很多,况且和真题有一定的差距,只看教材死下功夫,与应试有很大的距离,教材反到成为我们实战的练兵之地,所以本科断然不可以自学,那样会迷失方向。另外,在时间安排上,虽然可以稍稍滞后,但绝不可以太晚,至少临考前两个月就要拿起,而且不可以因为是开卷就轻敌,麻痹大意。这是四科中最难的一科。 综上,在以上四科时间的安排上:先学二三科,再学第一科,最后学案例。四科是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最好一年同时报四科,尤其案例要把前三科学好了才能拿得起来。也绝对不可以有畏难情绪,一听说难考,就放到第二年再考,最佳的战略不是“先易后难”,而是“擒贼先擒王”。结果第一年过了两三科,最后只剩下这一科,前边的知识都忘了,考过此科是根本不太可能。况且凡是几年成绩滚动有效的执业本子考试,在业内有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每年四科考试交替“放

房地产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房地产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第四章市场比较法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掌握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掌握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掌握市场比较法应用举例与分析 教学重点: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 教学难点: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 教学手段和方法:以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案例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理 一、市场法的概念 1、市场法又称为市场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买卖实例比较法,市场资料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简称为市场法或者比较法,是指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2、市场法是房地产估价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很成熟的方法,其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类似房地产:在用途、建筑结构、所处

地区等方面,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同或相类似的房地产 ——估价对象房地产:一个具体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 ——前提:交易市场已经形成——比准价格 3、理论依据:替代原理 4、公式:待估宗地价格=比较案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估价期日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二、适用条件与对象 适用:房地产市场较为发达情况,也就是要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较多时,才是有效方法。 不适用的情况: ——没有房地产交易的地方 ——在农村等房地产交易较少的地区 ——某些类型很少见的房地产,或交易实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 ——难以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 另外,对估价人员要求: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情况的修正) 三、市场比较法的操作步骤 ①搜集交易实例②选取可比实例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题3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试题3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应通过( )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A.由有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者投票选择 B.公证处随机摇号 C.政府在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中指定 D.招投标 2.对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房价收入比在( )倍以上。 A.3 B.4 C.5 D.6 3、下列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兴办的联营企业所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向有关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B.经批准使用的土地,必须按时国家建设用地的规定征地 C.不计算土地补偿和各种补助费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时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 )。” A.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C.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D.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某乡镇企业依法使用农村土地从事服装生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土地用途分类是( )。 A.农用地 B.工业用地 C.建没用地 D.乡镇企业用地

6、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估价时点一般是( )之日。 A.建设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 B.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 C.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与安置达成协议 D.房屋拆迁实施 7、房屋拆迁实施过程中,违章建筑应由( )认定。 A.拆迁人 B.拆迁主管部门 C.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D.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8、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目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日内给予答复。 A.5 B.7 C.10 D.15 9、下列关于达成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拆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拆迁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拆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诉讼或仲裁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10、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 )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A、原出让方 B、转让人 C、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原出让方和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1、某商品住宅于1999年1月10日竣工验收使用,2002年1月10日交付给买受人。开发商应承担该商品住宅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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