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管理办法(修订)

博士后管理办法(修订)
博士后管理办法(修订)

博士后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促进企业高速发展,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培养和造就适应企业经营发展的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经申请,国家人事部批准,我厂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常德卷烟厂科技管理办法》,结合我厂工作实际,现进行第一次修订。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常德卷烟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挂靠技术中心,工作站的项目课题纳入常德卷烟厂科学技术委员会统一管理,工作站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处、技术中心、财务处相关人员组成),并设立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的成员根据进站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来确定)。

第二条工作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工作站实施宏观管理和决策,对工作站的工作作出规划,研究解决办公室提交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发布博士后招聘信息,并向工作站领导小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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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站博士的资料。

(二)负责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协调解决博士后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根据国家政策结合企业实际起草制定有关待遇规定,协调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三)负责协调本工作站与共同培养博士后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的关系。

(四)负责在站博士后的日常事务和经费管理,为博士后提供技术服务和辅助技术工作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其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鉴定。

(五)负责按企业有关规定安排博士后专项经费,并制定经费使用范围。

第四条博士后专家指导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对申请进站博士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政治思想品德进行审查,提出是否接收进站的意见。

(二)负责指导进站博士后选择研究课题,并对其拟承担研究课题的选题依据、意义、可行程度及条件等进行审核。

(三)负责定期听取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进度报告。

(四)负责审查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以及短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进行与其研究课题直接相关的合作研究或实验等工作的条件。

(五)负责审查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前或延长在站工作期限的原因或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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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对拟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完成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水平做出全面评价。

第二节资格审查程序

第五条凡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一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尚未正式分配工作的优秀青年,有志于做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者均具备资格。

第六条申请手续和审批程序

(一)技术中心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和人才需求,提出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经专家委确立的专家小组审核,常德卷烟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后,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凡申请做工作站博士后者,在完成博士论文后即可向我厂人力资源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述材料:1.本人简历与简要业务档案,包括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发表论文及专著情况;

2.博士证书(或论文答辩通过证明);

3.博士论文详细摘要;

4.两名以上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5.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情况介绍。

(三)人力资源处待全部材料收齐后,汇总转技术中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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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组织进行面试和初定研究项目,并提交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今后研究项目指导老师的选择等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工作站站长在《单位审批意见表》内签署书面意见,交人力资源处办理录取手续。

(四)本站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科研工作协议书》与流动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博士后进站办法

第七条博士凭人力资源处《录用通知书》到人力资源处办理进站手续,博士本人档案必须在进站前寄企业人力资源处。进站博士的户口,根据工作需要由企业与流动站商定,落户常德市和设立流动站单位所在地均可。

第八条博士后配偶如随博士后流动,人力资源处为其办理调入或借用手续,并安排适当工作,享受企业同等员工工资、福利等待遇,纳入企业正式员工的管理范围。

第四节博士后科研工作

第九条博士后在站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应具有探索、开拓、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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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应为企业既定的重点项目,或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有重大价值的课题。博士后必须在进站三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后,报常德卷烟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送人力资源处备案。博士后必须按批准的研究课题和计划做好研究工作,如需改变计划,亦应经专家小组评审,报常德卷烟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博士后完成开题报告后,即由工作站站长根据博士后本人申请为其配备适当的助手。

第十一条博士后科研成果由技术中心组织7名以上的专家(外聘不少于2名),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定(或鉴定),并定出由评审组长签名的评定(鉴定)结论。

第五节工作期限

第十二条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主要在本站工作。确因课题需要(如稍做延长可望取得更高成就者),由本人申请,经专家小组审核,交人力资源处提请国家、省博管会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延长期间的所有日常经费,由企业承担。

第十三条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如提前完成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报技术中心呈请专家小组批准可提前离站,但在站时间不得少于二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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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在技术中心大楼设专门的博士后办公室,每名博士后配备电脑一台。技术中心应设专人负责博士后日常事务工作,技术中心应为博士后配备助手,为其提供信息交流沟通、资料情报采集等方面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为每位博士提供每年5万元的日常经费,经费由技术中心负责管理,专款专用,据实报销。科研经费在项目立项时确定,纳入企业整体科研开发费用管理范围。

第十六条博士后的工薪待遇分为三部分:一是正常月薪,为8000元/月(税后,下同,做开题报告之前为6000元/月);二是年终加薪,根据业绩情况,加薪标准分别为2—6个月;三是参加具体项目的课题劳务费或是开发项目创造的收益(具体标准通过项目合同约定)。

第十七条生活福利

(一)企业为博士后提供120M2左右的成套住宅,按企业现行价格计算房租和水电,如购买新房可一次性享受5万元安家费。

(二)博士后的社会保险随工资关系而异动。

(三)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

第七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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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博士后工作人员是在我厂从事高科技研究的高级技术人员,从博士后进站工作起,即认定其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十九条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创造性地完成博士后研究课题,取得较大成绩,本人可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八节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工作站日常工作由技术中心副主任主持,由技术中心综合办公室具体办理。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的组织关系挂靠技术中心。

第二十二条博士后至少每半年应以书面形式向工作站站长报告一次自己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成果应及时写出学术论文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积极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并及时鉴定和推广。

第二十三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厂有关规章制度。违犯纪律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其表现不适于继续做博士后研究工作者,由工作站办公室提出,专家小组审核,报工作站站长批准,劝(令)其退站,并报省博管会备案,其配偶、子女转回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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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博士后离站办法

第二十四条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应做博士后工作总结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其研究工作的进展、结果等情况,并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企业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进行严格审核和评议,并作为其在站期间科研工作考评、出站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博士后离站,按企业有关程序办理。对工作期满完成规定任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出站手续者,颁发《博士后证书》(由全国博管办统一编号和盖章)。博士后出站后,经协商一致可留厂工作。

第二十六条博士后流动期满安排固定工作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注销在我厂的临时户口,到正式分配工作的单位落户。

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处应做好博士后材料的归档工作。博士后在出站前应备齐如下材料: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材料(博士后申请表、审批意见表、专家推荐信等);

(二)科研工作计划(研究工作选题报告);

(三)同行专家对研究成果(论文专著)的评审表一套,一式二份(含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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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博士后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含原件);

(五)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或鉴定证书一式两份(含原件);

(六)《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七)《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

(八)《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未申请者免交)。

第十节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常德卷烟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办公室,修改权归常烟科技委。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常德卷烟厂博士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此件可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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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卷烟厂办公室2005年8月29日印发打字:龚沂桃校对:邹军(共印15份)—10—

2019年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 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b5E2RGbCAP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 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p1EanqFDPw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一级
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DXDiTa9E3d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 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 员) 。 第四条 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RTCrpUDGiT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 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 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全国博士 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5PCzVD7HxA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 部门牵头, 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经人事部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工 作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并向人事部登记注册等事宜。jLBHrnAILg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负责本部委及直属机构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xHAQX74J0X 第七条 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站单位),制定博士后具体管理 办法,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LDAYtRyKfE 第三章 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设立 第八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增设流动站、 工作站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Zzz6ZB2Ltk 第九条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流动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 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dvzfvkwMI1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

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修订)

**制度管理办法(修订) 1目的:规范公司各级制度管理,使制度更有效、更合理的为业务服务。 2适用范围 2.1归属部门:行政部; 2.2相关部门:全公司。 3原则 3.1业务导向:制度应服务于业务,因业务需求而生,保障和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3.2理念导向:体现公司文化,特别是:严格自律、认真仔细、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高效有序、重诺守信、客户意识(换位思考)、团队协作、学习总结; 3.3高效原则:制度的内容必须合理、明确、高效、可操作。 4职责与权限 4.1责任岗位:行政文员; 4.2监督岗位:行政部经理; 4.3相关岗位:总经理室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4.3.1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的制度的批准岗位为总经理,不涉及其它部门的制 度的批准人为部门负责人; 4.3.2总经理室成员有权力和义务要求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建立、完善相关制 度。 5修订信息 5.1起草于2008年6月,发布之日2008年8月26日起正式生效; 5.22008年8月第一次修订; 5.32008年12月第二次修订; 5.42009年9月第三次修订。 6名词解释 6.1制度:制度是指公司或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及业务管理需要起草的,经规定的签 字权限人批准的规范性文件,是对下述管理事项的规定: 6.1.1公司、部门、员工的权利、义务、责任界定; 6.1.2员工在职业场所的行为规范; 6.1.3管理行为、管理流程的规定; 6.1.4业务运作流程、操作规范等。 6.2业务:公司对外经营和对内管理的所有活动的总称。 6.3制度分级 6.3.1公司级制度:由归属部门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以公司名义 发布,适用于: 6.3.1.1公司各部门或全员必须清楚知晓或遵照执行的制度,如:考勤制度、 行为规范等;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规定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规定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集团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 版本号:A/0

目录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之间内部往来,明晰内部往来核算处理规则,真实反映集团公司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所发生的内部结算和内部借贷款业务。 3.流程负责人 此流程负责人为集团财务中心总监,对流程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负责。 4.评价指标 无 5.术语和定义 内部往来:是指集团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发生的内部结算和内部拆借所产生的往来。 结算往来:是指成员企业上划集团结算中心资金以及结算中心下拨成员企业资金所产生的往来; 经营往来:是指成员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往来;

投资往来:是指成员企业因配置长期资产或为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资金缺口而向结算中心申请长期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往来。投资往来包括集团结算中心对各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信贷往来:是指成员企业作为融资平台或作为结算中心贷款受托支付平台而产生与结算中心的往来; 信托往来:是指结算中心委托成员企业对外支付所产生的往来。 6.策略与原则 统一核算原则; 成员企业之间禁止拆借原则; 7.职责 集团结算中心 (1)集团结算中心是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内部往来业务相关制度的制定; (3)负责定期与成员企业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成员企业 (1)成员企业为内部往来核算业务的执行部门; (2)严格贯彻执行集团结算中心相关制度及规定; (3)负责每月与集团结算中心对账。 8.工作制度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某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一、设站学科 我校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为作物学(一级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专业为: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该科研流动站挂靠于我校农学院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基本条件 凡新近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均可申请到我校做博士后。 三、申请程序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直接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个人简历及科研情况,索取《博士后申请表》等表格填写。 2、申请人须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6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2)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博士暂时未领到博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入站后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凡属国内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博士或原单位有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职博士,必须出具委托单位、定向单位或原部队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 (5)现在国外的留学博士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四、接收与进站 1、由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负责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申请人提出的研究计划作出评价,并提出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研究生处将有关材料报**省人事劳动厅专家处备案,并报全国博管会审批后由学校发接收通知书。 3、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到接收通知书后,应按指定时间进站。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持接收通知书首先到研究生处报到,凭研究生处出具的证明到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及待遇 1、博管会下拨的经费划入接收单位(以自筹经费形式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被**大学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进站时的职称由学校发放基本工资和保险,岗位津贴由接收单位发放。 2、被**大学接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宿按学校引进同等层次人员办法办理。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即可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研究基金及各种研究项目经费。 4、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及日常经费(除规定的生活费外)由财务处、科研处及挂靠单位具体管理,应主要用于科研工作。用科研经费或日常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等物品,都属于国家财产,购置后应交实验室或资料室登记,出站时不能带走。如出站时经费还有剩余,分别作如下处理:

制度修订制度

类别:**医院工作制度版本/修订号:A/1 编号:shxrmyy--001 生效日期:2014年3月 规章制度修订制度 一、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医院宗旨和目标。 二、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必须有利于医院推进科学化管理。 三、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应简明实用,防止繁琐重复。 四、制定医院性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拟定初稿,通过传阅、协调会、试行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制度再通过召开各相关委员会进行讨论,主管部门将讨论后的制度整理好,交予分管院长审核签署后呈报院长,院长签署后发文,归入医院制度汇编由办公室统一编号,修订后的制度培训后正式执行。 五、制定部门性的规章制度由部门拟定初稿,通过传阅、协调会、试行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制度交予分管院长审核签署后发文,并归入部门制度汇编由主管部门进行编号。修订后的制度培训后正式执行。 六、制度的修订应遵循试行——修改——批准——培训——执行的程序。 七、格式要求: (一)纸张为A4纸。 (二)标题宋体二号加粗,段后0.5行;小标题三号黑体。 (三)正文内容仿宋体三号。首行缩进二个字符;页面设置:页边距

上下2.5厘米,左右为2.5厘米。行距固定值28磅。 (四)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五)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六)落款有署名和日期,医院性的文件署名“商河县人民医院”,部门文件署名本部门,如医务科制定的文件署名“医务科”;日期右空四个字符,用小写阿拉伯数字如:“2013年11月26日”。落款与正文之间空2行,如落款另起一页时可适当调整。 八、更新制度发文时须在正文中提示: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九、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及时更换新版规章制度、职责等,同时作废旧版制度、职责等。 十、规章制度、职责等文件制定部门做好宣传、培训、督查工作,保障制度、职责等得到有效执行。 十一、文件制定部门负责保存整个修订过程的原始资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往来款管理办法(模板)

xx往来款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信息装备股份往来款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企业资金往来行为,保证企业资金高效利用,并减少坏账风险,根据《集团公司XX办法》,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应收预收款、应付预付款、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现就相关项目进行详细规定。(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和应付票据分别参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条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等。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和市场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市场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市场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1、财务部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确保应收账款数据真实可靠。 2、应收账款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本着“谁经办,谁催收,谁引起,谁解决”的原则,市场部作为应收账款的归口部门主体,重

点负责客户资信、信用额度、款项催收等事宜,财务部作为协助部门应当做好往来对账、坏账审核、坏账计提等工作。 第五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严格按照每个客户预先评定的信用限额办理相关业务,超信用额度的发货需要经销售总监(或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并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七条财务部应于每月初5日完成上月应收账款对账工作,针对上月应收账款逾期情况通报市场部,并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由经办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市场总监(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八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当日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账申请书>,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账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销售人员不得接触销售回款,且坏账业务与业绩考评相挂钩。 第九条预付账款是指单位在外购商品、劳务并预先支付的价款。

中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中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促进学科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及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后培养贯彻以人为本,培养和使用并重,科研一线铸人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适度扩大规模。 第三条本办法旨在规范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本校成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人事处、学校办公室、科学研究部、研究生院、科协、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房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设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人事处。 第五条同时成立校博士后工作专家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主任,人事处处长任副主任,部分流动站所在学院的院长及有关专家为成员。第六条实行学校、设站单位、合作导师三级管理机制。校博士后办公室设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设有流动站的二级单位,由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主管博士后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博

士后日常管理工作。合作导师承担博士后的具体培养和使用工作。第七条对于多个二级单位共建的流动站,各单位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共同承担流动站的建设与博士后管理工作。 第三章博士后人员的招收 第八条流动站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的专业可招收博士后。各流动站所在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自行制定招收博士后的学术基准。 第九条招收类型 (一)流动站单独招收:指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通过博士后流动站招收的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单独招收博士后进站身份有统招博士、外单位委托培养、本校教师、外籍博士等。(二)师资博士后模式招收:指为了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新进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进站做博士后。 (三)联合招收:指全国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博士后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与我校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 第十条申请博士后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人员; (二)除本校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企业博士后外,本校毕业的博士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本、硕、博均为本校学历的博士后申请人员,原则上不能申请本校博士后,确因工作需要在校内做博士后研究者,需由合作导师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

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2012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体现企业特色的、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废止、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根据本办法制定和生效的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管理指导原则 (一)符合性原则。规章制度要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稳定性原则。从公司长期发展的角度制定规章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三)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规章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执行。 (四)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规章制度,避免规章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为提高制度的管理效率,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制定统一的分级管理权限,对不同级别的规章制度实施分级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行政规章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市分公司、中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标准与分级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名称格式要规范,结构层次要统一,具体内容要清晰。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名称格式要求规范,一般冠“中国****公司××××”字样,具体名称可以为: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内容。需要试行后再作修订的,可在名称后加上“试行”或“暂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规章制度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运作效果难以预测或判断; (三)规章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结构层次要求统一,具体分为:章、节、条。章、条依次排序,“节”在本章内依次排序。(具体模板见附件1)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团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规避风险,及时清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管理。 二、管理责任人 1、财务部部长负责集团公司总体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该机构的往来款项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 (一)往来账款按业务内容设置二级科目,并按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辅助核算。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做好经办部门、经办人的登记,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清缴部门组织清收或及时报账清算。 (二)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严格执行催款制度。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及经办部门应做好往来款项的登记备查工作,并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做到该收的资金及早收回,该付的资金合理支付。 (三)往来款项应定期对账,并制定往来清理计划。 1、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每月核对清理一次往来,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内部互相托欠债务,杜绝单方挂账现象的发生。 2、集团外部往来款项每季度核对一次,查清拖欠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责任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及时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回收,减少不合理占用和可能的坏帐损失。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催缴记录,定期及每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应收帐款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并计提坏帐准备。 3、往来款项核对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文字记录,并把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方便日后查证。 (四)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应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报请批示后,及时做账务处理。 (五)建立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 员工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制借据,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还款期限,经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员工出差借款的,还款期限为出差回来后十五天内。在还款期限内,员工没还清借款的,从工资中逐月扣除,并不得再借新款。财务部应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定期清帐,每月末、季末、年末必须进行借款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实有难以清理的,由相关部门领导协助办理。 (六)应付账款管理 1、定期分析应付账款,确定付款顺序,在企业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先付有折扣的货款。 2、资产运营部负责项目、设备质保金的备查登记工作,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对三年以上账龄的应付款及项目、设备有问题不再支付的质保金,资产运营部出具相关的说明,由财务部上报,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博士后工作,根据《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立 (一)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动站。 (二)设立流动站的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三)流动站的设立,实行集中申请和审批。由拟设立流动站的院、系(所)提出申请,校博管办审核汇总后报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院、系(所)及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一)院、系(所)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学校已设立的流动站(一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学科,经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项目博士后。 (二)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具备招收博士后研究条件(研究课题落实、经费充足)的在职在岗教授或研究员。学术水平高、有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经费充足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招收博士后,须经本单位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三、博士后的类型 (一)一般博士后:经学校和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招收的博士后。具体包括:1.留学回国博士后: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事部)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 权的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第四条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经人事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工作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并向人事部登记注册等事宜。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本部委及直属机构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 第一章? 总则 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 3、拟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 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 第二章修改与废止 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 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 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 第三章? 附则 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 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 水电工程师岗位职责酒店工程部岗位职责安装工程师岗位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往来款管理办法bd

往来款管理办法 版本:1.0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往来账的核算与管理,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债权、债务,避免不规范行为在债权、债务环节发生,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往来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及集团内企业往来账管理。 本办法所指往来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往来单位或个人之间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会计核算中涉及的往来科目主要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等。 3.账务处理要求及对账工作 3.1账务处理要求 3.1.1往来科目的设置要相对固定,往来科目设置至少应包括业务或事项信息 以及单位或个人信息,避免相同业务和单位记到不同往来账中,从而造成对账的不便和统计数据的遗漏。 3.1.2公司应用ERP系统,往来科目设置则应遵循ERP系统的规律,进行合理 设置,以满足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企业管理的需要。 3.1.3往来记录凭证的填制,原则上应附有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 可以是银行回单、发票、开票通知单、公函、协议、说明等,要求能正确、全面反映该项账务处理的原因和根据,财务人员同时要严格审核相关原始单据。 3.1.4往来账核算应按会计制度要求,每笔经济业务做一笔会计分录,以利于 企业之间核对往来账。往来账核算原则上不允许数笔经济业务合做一笔会计分录的现象。 3.1.5往来账冲销时原则上应做到一一对应,无法做到时应先冲销挂账时间较 久的往来账。 3.2对账工作 3.2.1财务部门日常维护供应商、经销商档案资料,供应商、经销商档案资料发生变更,往来账核算人员应及时取得变更依据并进行更新,一般至少每月更新维护一次。供应商、经销商档案资料应包括在系统中的编号、单位全称、单位简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拟制:技术管理部 审核:隋进国 批准:姜涌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人员的进站及延期实施细则 根据国人部发[2006]149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现将博士后人员进站及延期要求修改如下: 1、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当向设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定向委托培养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向设站单位提交其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为鼓励人才交流,优化知识结构,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促进学科交叉,在本校攻读并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学校鼓励招收在国外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留学回国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经费由国家全额拨款,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5、为促进国际间学术交流,鼓励条件具备的流动站招收优秀的外国籍博士后。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6、为了支持企业博士后事业的发展,我校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签订《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企业博士后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等所有费用均由企业承担,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我校流动站向工作站提供科研支持和专家指导,以工作站为主做好联合招收博士后人员工作。工作站应向流动站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外省市每招收一位企业博士后为3万元/两年,上海地区每招收一位企业博士后为2万元/两年。我校的联系导师的指导费,在企业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一次性的支付给导师8000元(其中4000元为现

制度下发和修订管理规定

制度下发和修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的下发和修订管理,依据公司《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涉的定义制度下发是指制度从起草到正式生效的过程,具体包括:起草、会审、会签、签署生效等步骤。制度修订是为了保证制度“动态有效”,依据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或制度环境变化的要求,而对现行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的过程,具体包括:修订、会审、签署生效等步骤。 第三条本制度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制度下发、修订过程中会审会签人员勤勉尽责的发表意见,将保持制度的完善性和严谨性。 (二)制度下发效率下降,可能导致公司管理缺乏时效、影响工作效率。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大区及大区下属子公司、单体公司。 第二章制度下发和修订管理第五条制度下发前试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度可根据需要在正式提交制 度下发流程前,以部门文件的方式对制度草案进行试行(如:《关于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 1 / 6

制度草案试行期三个月,在试行期第二个月结束后,制度起草部门应根据前两个月收集的制度执行意见,对制度进行修订,并正式提交制度下发流程,以便于正式制度与草案之间的衔接。三个月后,制度草案自动作废,届时以固化的公司制度为准。 第六条制度下发提起 (一)制度起草单位在提请制度审批前,须查阅公司现行制度,确保与现行制度不冲突、不重叠,并在制度文单中说明相关现行制度的情况。制度若中涉及职工权益,则按公司工会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制度起草单位须按照制度格式、分类要求,提请制度审批流程,填写制度表单。 (三)制度附件是正文的补充,重要的原则和管理要求必须在正文中列示,再以附件的形式进行完善,不允许以附件形式直接规定重要原则和管理要求的情况。 (四)制度经过起草部门以外的专业人员的会审、适用范围内的经营者会签、主管经理和总经理签发,其下发的程序决定了其效力高于其他的内部公文,因此,制度正文中不能直接引用公司文件或部门文件,而应将文件中的关键管理内容直接在制度正文中列示。 第七条制度会审 会审是相关专业人员对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过程,为强制意见征求阶段,其相关要求如下: 2 / 6

公司往来款管理办法模板

公司往来款管理办 法模板

xx往来款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资金往来行为,保证企业资金高效利用,并减少坏账风险,根据《集团公司XX办法》,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应收预收款、应付预付款、应收应付票据、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现就相关项目进行详细规定。(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和应付票据分别参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条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等。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和市场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市场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市场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1、财务部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确保应收账款数据真实可靠。 2、应收账款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本着“谁经办,谁催收,谁引起,谁解决”的原则,市场部作为应收账款的归口部门

主体,重点负责客户资信、信用额度、款项催收等事宜,财务部作为协助部门应当做好往来对账、坏账审核、坏账计提等工作。 第五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严格按照每个客户预先评定的信用限额内办理相关业务,超信用额度的发货需要经销售总监(或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并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七条财务部应于每月初5日内完成上月应收账款对账工作,针对上月应收账款逾期情况通报市场部,并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由经办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市场总监(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八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当日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账申请书>,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账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博士后科研工作和博士后人员管理规定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人员管理规定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1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以吸引博士后人员参加公司的科项目和生产试验课题。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科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高端科研人才的培养基地。 2.2博士后工作站应按人事部颁布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加以设立。 2.3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技术部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博士后工作站的人事和科研事务的管理。工作站为博士后人员指定从事科研课题的导师,负责指导博士后人员从事相关的科研工作。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工作站还可指定一至二名副导师协助导师工作。 2.4人力资源部负责博士后人员的进站和出站、进站协议书管理、日常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工作安排等。人力资源部还应以重点督促、检查博士后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对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适当的评估。 2.5技术部负责审核并落实博士后的科研课题、科研经费预算、科研课题的申报、专利的申请、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考核和科研成果的申报、

评估和鉴定等。技术部应着手编制博士后人员的科研项目实施的工作任务书作为博士后人员进站协议书的附件,并以科研工作任务书作为博士后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和工作考核依据。 2.6 导师主要负责博士后人员科研课题的审定,决定是否与博士后人员签订进站协议,并负责对博士后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实际的指导,以及科研成果的评审等。副导师可具体指导博士后人员从事科研课题的工作,也可作为项目联系人对博士后人员阶段性的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督促和小结。 2.7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流程

制度制订及修订管理规则

**集团制度制订及修订管理规则 (2010年7月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完整性及适用范围 (2) 第三章制度分类 (2) 第四章制度建设管理职责划分 (3) 第五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5) 第六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与废止、生效 (7) 第七章附则 (9) 附件1: **集团有限公司制度立项申请单 (1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标准文本格式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和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各种制度的编制、审核、批准、生效、修订、废止等过程的管理程序及相应权责,以实现公司制度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制度制订及修订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 本规则所指之制度,是指由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管理层制定的、并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遵守的所有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各类解释、通知、通告。 第三条原则 (一)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发生变化和调整时,制度应作相应修订。 (二)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应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兼顾风险控制与管理效率,体现公司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及员工各方合法权益。 (三)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应遵循结构合理、逻辑严密、用语规范、表述清晰、范围适当、操作性强、下位制度服从上位制度的原则。 第二章完整性及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规则所附之任何附件构成本规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各类制度的制定、修订及相关管理工作,公司各参股企业经该企业董事会批准,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一)本规则所指“控股企业”,是指公司或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参与投资,且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或者虽然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未超过50%,但已经实际取得被投资公司经营及管理的支配权及控制权的企业。 (二)本规则所指“参股企业”,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但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未超过50%,且未实际取得被投资公司经营及管理的支配权及控制权的企业。 第三章制度分类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照其属性和重要性不同分为公司章程、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一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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