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篇一: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区全面发展

———西园

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个人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邓成良

蜀山区西园街道光明社居委位于合肥市五里飞虹西南部。辖区范围1.35平方公里,黄山路、贵池路、合作化南路等主次干道贯穿其中,交通便捷。社区与中国科技大学、解放军炮兵学院、安徽大学毗邻,辖区驻有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总参四部合肥干休所、合肥科技馆、合肥燃气集团、广齐建设集团、长征医院、威师电子等单位,管理通和佳苑、江南书苑、光明小区、名君家园、长江花园等住宅小区。社区带辖有6个居民小组,由于区划调整其中有朱大郢、孙岗头居民组划给南七街道、稻香村街道管理,辖区现有常住人口10947人,流动人口469人,社区现有党员330名。近几年来,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西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关心指导帮助下,社区全面持续发展,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社区被蜀山区人民政府授予20XX-20XX年蜀山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以及西园街道办事处多年来授予人民调解先进社区,几年来,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疏导化解,实事求是,安

定团结为原则,抓队伍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制订了各项调解措施,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为中心,以建立网格长人民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为基础,

建立健全全调解网络。

几年来,社区先后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35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8人次,化解群体性械斗2起20人次,化解群体性上访8起350人次,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5%,为百姓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抓好班子建设,做干部的表率社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首先成立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机构,作为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社区从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抓起,做到正人先正己,党支部一班人提出“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的口号,在这种前提下建立民间纠纷义务调解员和信息员队伍,按栋单元组织一支由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及退休人员组成的义务调解员,并建立调解工作协调体系,将全社区划成15个网格,每个网格由1名社居委成员负责,积极与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协调联动工作,形成了互动格局,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组织网络。通过调解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达到了“六到位”即“组织到位、规划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调解到位”,为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抓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

的法律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各族居民的法制和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本人主要从:一是平均每年举办法律法制讲座六次,从文明礼仪,交通安全,邻里关系,处理赡养事宜,房屋传承,劳务纠纷等内容入手举办法制讲座。在居民中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二是采取板报、墙报、发放人民调解材料进行法制内容的宣传教育。三是抓好“两个结合”邀请蜀山区法院法官进社区,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传。四是社区举办文体活动,将法律常识融入演出到节目中进行形象又直观的宣传教育,使各小区居民、观众在欣赏文艺节目的乐趣中,又受到法律常识的教育,五是采取平时入户的方式,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进行耐心说服,详细解答。六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聘请蜀山区法院富有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担任法制指导员,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每当寒暑假期间社区邀请辖区中小学生开展了“大手牵小手”治安安全、交通安全的创安活动,开展青少年假期活动的法制安全教育,不管寒暑风雨,从未间断。

三、抓人民调解工作,促社区和谐发展

为做到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实实在在为民办事,尽心尽力,化解居民间矛盾纠纷,安安全全创建和谐社区的目标,树立社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形象,社区做到人

民调解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般民间纠纷不出社区,较大疑难纠纷不出司法所。光明社区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具备四心:“细心、爱心、耐

心、关心”,只有用心时刻想着居民,把居民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才能达到稳定社区,温暖人心的目的。

为了广大社区居民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社区党委班子开展以“公正司法”为主题内容的专项活动中,率先向全社区承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如有吃、拿、卡、要、生冷硬横、训斥、打骂当事人,执法不公、调解不公现象,要受到严厉的行政处分,并制定几方面措施,一是由社区统一印制民间纠纷调处联系卡,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并将社区警官专职负责人的照片、联系电话印制在卡片上,方便居民联系,让每个居民通过法律普及,依法办事,从而起到人人讲法治,讲社会公德的效果。二是将调解服务内容公示上墙,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三是做好投诉记录,调处记录,做到文字材料齐全。四凡是群众申请求助投诉,一律先受理。五是按照正规化要求做到文字材料规范化,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双方满意为目的的调处方式解决民间纠纷,有利促进居民的和谐相处。

抓好“四千四万”专项活动切实体现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光明社居委根据要求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实施方案,发

挥了基层人民调解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作用,先后确立了学习制度,先行调解,庭外解决制度,通报备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调委会的职责,并邀请派出富有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担任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员,深入社区调委会,结合审判案例,向人民调解员讲授各种常用法律法规,业务培训,通过种种方式,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显著作用;例如,光明社居委北新庄

村民组一户居民在拆迁安置家庭成员分配房屋面积时发生纠纷,从而引发家庭轻微暴力的纠纷,在法官的指导下,用新学的法律知识,公平公正组织双方耐心调解,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从而促进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帮助家庭成员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程序。

四、勇于开拓,一心为民,确保人民满意

光明社区调委会在街道司法所的指导帮助下,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运用调控、引导、自愿满意的原则,使居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发挥了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1、“调控”即将矛盾纠纷控制在社区,不使其激化,扩大,从而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引导:双方开展多轮会谈,进入调解程序,群众事件发生后,经过调解措施,由此纠纷虽然暂时平息,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调委会就引导双方推选代表进行对话,司法所搭台主持双方对话协调,开展多轮会谈,一次又一次耐

篇二: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区全面发展

———XX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XX社区东起友好新村路,南邻自治区有色局、西至滨河中路,北以克拉玛依东路为界,为市中心繁华闹市地带,总面积0.28平方公里,总住宅1198户,总人口4020人。外来流动人口578人,是一个商业繁华、百姓生活幸福富庶的社区,近几年来,XX西社区人民调解工

作在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关心指导帮助下,社区全面持续发展,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社区被人民政府授予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被沙区司法局授予20XX——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以及XXX路街道办事处多年来授予人民调解先进社区,几年来,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疏导化解,实事求是,安定团结为原则,抓队伍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制订了各项调解措施,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为中心,以建立栋楼长人民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为基础,建立健全全调解网络。

几年来,社区先后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12人次,化解群体性械斗4起20人次,化解群体性上访3起150人次,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5%,为百姓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抓好班子建设,做干部的表率社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首先成立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机构,社区从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抓起,做到正人先正己,党支部一班人提出“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的口号,在这种前提下建立民间纠纷义务调解员和信息员队伍,按栋单元组织一支由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及退休人员组成的义务调解员,并建立调解工作协调体系,将全社区划成5个片区,每片区由1名成员负责,积极与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协调联动工作,形成了互动格局,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组织网络。

通过调解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达到了“六到位”即“组织到位、规划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调解到位”,为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抓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各族居民的法制和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我们主要从:一是平均每年举办法律法制讲座六次,从文明礼仪,交通安全,邻里关系,处理赡养事宜,房屋传承,劳务纠纷等内容入手举办法制讲座。在居民中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二是采取板报、墙报、发

放人民调解材料进行法制内容的宣传教育。三是抓好“两个结合”法官进社区,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传。四是社区举办文体活动,将法律常识融入演出到节目中进行形象又直观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居民、观众在欣赏文艺节目的乐趣中,又受到法律常识的教育,五是采取平时入户的方式,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进行耐心说服,详细解答。六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聘请沙区法院富有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担任法制指导员,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社区与26小学开展了“大手牵小手”治安安全、交通安全的创安活动,开展青少年假期活动的法制安全教育,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不管寒暑风雨,从未间断。

三、抓人民调解工作,促社区和谐发展

为做到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实实在在为民办事,尽心尽力,化解

居民间矛盾纠纷,安安全全创建和谐社区的目标,树立社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形象,社区做到人民调解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般民间纠纷不出社区,较大疑难纠纷不出司法所。

西社区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具备四心:“细心、爱心、耐心、关心”,只有用心时刻想着居民,把居民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才能达到稳定社区,温暖人心的目的。

为了广大社区居民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社区领导开展以“公正司法”为主题内容的专项活动中,率先向全社区承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行政人员,调解人员如有吃、拿、卡、要、生冷硬横、训斥、打骂当事人,执法不公、调解不公现象,要受到严厉的行政处分,并制定几方面措施,一是由社区统一印制民间纠纷调处联系卡,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并将社区警官专职负责人的照片、联系电话印制在卡片上,方便居民联系,让每个居民通过法律普及,依法办事,从而起到人人讲法治,讲社会公德的效果。二是将调解服务内容公示上墙,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三是为做好纠纷矛盾的预测工作,我们实行矛盾隐患预测备案制度。四是做好投诉记录,调处记录,做到文字材料齐全。五凡是群众申请求助投诉,一律先受理。六是按照正规化要求做到文字材料规范化,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双方满意为目的的调处方式解决民间纠纷,有利促进各民族居民的和谐相处。抓好“两个结合”切实体现司法与社会力量相结合,20XX年沙区司法局与沙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多元化实施方案,发挥了基层

人民调解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作用,法院在社区确立了互动制度,学习制度,先行调解,庭外解决制度,通报备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法官和调委会的职责,并派出富有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担任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员,深入社区调委会,结合

审判案例,向人民调解员讲授各种常用法律法规,业务培训,通过种种方式,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显著作用;例如,XXX 路XXX社区介入到劳动保障,拖欠工资,拖欠水电费,赡养、抚养、抚育、邻里矛盾、家庭轻微暴力等民间纠纷,在法官的指导下,用新学的法律知识,公平公正组织双方耐心调解,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从而促进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帮助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程序。

四、舍亲情,一心为民,确保人民满意

友好XXX社区调委会在街道办司法所的指导帮助下,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运用调控、引导、自愿满意的原则,使居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发挥了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1、“调控”即将矛盾纠纷控制在社区,不使其激化,扩大,从而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引导:双方开展多轮会谈,进入调解程序,群众事件发生后,经过调解措施,由此纠纷虽然暂时平息,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调委会就引导双方推选代表进行对话,司法所搭台主持双方对话协调,开展多轮会谈,一次又一次耐心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

议书中简要事实,文字上表述清楚,客观达成协议准确,受到纠纷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3、公平:调委会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篇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一、编织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我县遵循“编织网络,完善机制,提升技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八进”专项促进活动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活动为载体,系统地全面深化了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完善乡镇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相关部门(含派出机构)行政(司法)调解室;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物建调解专家28名;三是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涉检社会矛盾调解室;四是建立法院院长调解室和援调解调解室;五是建立社会力量(含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六是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纵向建立调解组织。目前,已在860个院落(小区)、224所学校、6个规模性市场、54个新经济组织(含3个工业园区)、8个车站(码头)、37家医疗机构建设了相应调解组织1202个,选聘调解员2431名、劝调员9451名(兼信息员)。同时,完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相继出台《xx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联动工作办法(试行)》、《xx县开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xx县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县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收费办法》、《xx县社会调解工作奖励办法》和《xx县社会调解力量调解个案补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建立50万元的“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请示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稳定。坚持村(居)一周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县一月排查一次,并与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排查相结合,大力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攻坚破难活动,随时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产生原因明,化解措施有力,对重大矛盾纠纷抽调“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门调解组”专家进行调处,确保小纠纷得到及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963件,成功调处6483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未因调处不力或不当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且进京到省信访、越级访均逐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工作特色。一是提炼制定调解文化建设标准。XX年3月,我县分别选择一个农村院落和城镇小区率先在全省进行调解文化建设

试点,现已建立1202个调解文化大院(小区)。今年,继续创新载体、加注文化内涵,把“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作为调解文化的核心,做到调解文化有骨骼、有肌肉,并拟定出文化建设标准;二是提炼总结“医患纠纷九步走调解法”,并在建设、交通等领域广泛推广。三是提炼制作“ppt音乐调解法”短片,在化解家庭、邻里和经济纠纷中发挥了作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大调解工作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因办公用房和经费紧张,致使阵地建设标准不高;二是“利益追逐型”

矛盾纠纷当事人“闹而优则利”、“得陇望蜀”思想盛行,加大了调解难度。

下步主要工作:一是积极探索调解新路子、新方法,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二是丰富调解文化内涵,高质量、高标准打造两个“调解文化示范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篇一: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区全面发展 ———西园 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个人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邓成良 蜀山区西园街道光明社居委位于合肥市五里飞虹西南部。辖区范围1.35平方公里,黄山路、贵池路、合作化南路等主次干道贯穿其中,交通便捷。社区与中国科技大学、解放军炮兵学院、安徽大学毗邻,辖区驻有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总参四部合肥干休所、合肥科技馆、合肥燃气集团、广齐建设集团、长征医院、威师电子等单位,管理通和佳苑、江南书苑、光明小区、名君家园、长江花园等住宅小区。社区带辖有6个居民小组,由于区划调整其中有朱大郢、孙岗头居民组划给南七街道、稻香村街道管理,辖区现有常住人口10947人,流动人口469人,社区现有党员330名。近几年来,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西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关心指导帮助下,社区全面持续发展,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社区被蜀山区人民政府授予20XX-20XX年蜀山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以及西园街道办事处多年来授予人民调解先进社区,几年来,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疏导化解,实事求是,安

定团结为原则,抓队伍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制订了各项调解措施,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为中心,以建立网格长人民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为基础, 建立健全全调解网络。 几年来,社区先后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35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8人次,化解群体性械斗2起20人次,化解群体性上访8起350人次,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5%,为百姓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抓好班子建设,做干部的表率社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首先成立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机构,作为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社区从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抓起,做到正人先正己,党支部一班人提出“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的口号,在这种前提下建立民间纠纷义务调解员和信息员队伍,按栋单元组织一支由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及退休人员组成的义务调解员,并建立调解工作协调体系,将全社区划成15个网格,每个网格由1名社居委成员负责,积极与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协调联动工作,形成了互动格局,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组织网络。通过调解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达到了“六到位”即“组织到位、规划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调解到位”,为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抓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作为一项普遍的法律服务形式,人民调解为当今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提高司法公正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调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调解争议、缓解矛盾的一种经济、简便的解决纠纷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一些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一、高效率 当前,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各种纠纷日益凸显,例如民间借贷、小区物业服务、邻里纠纷等等。人民调解机构需要遵循“积极调解、快速化解”的原则,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及时进 行调解,切实把握解决问题的时间窗口。对于早期介入的纠纷,可以尽量减少成本和转化为其他形式的纠纷(如口头道歉)。 “动口不如动手”,并且早借早还、早调解早解决,化解债务纠 纷是典型如此。抓住每个时间点,快速化解纠纷,是实现长效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个性化 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灵活性和廉价性的法律服务。从已调地区情况看,本地区多向调解结构介绍新人员,调解员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按法律规定处理外,更加注重方案灵活性和个 性化。调解员在座谈过程中秉承公正、中立、专业的原则,充 分了解纠纷背景和纠纷双方心理,把握双方利益,以情合理广泛

听取当事人意见,形成全过程参与的感觉,培养人民群众依法 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识,缩短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之间的时间差,从而达到目标。 三、宣传 人民调解作为民事争议的一种重要解决方式,基本涵盖了所有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和成果,召开分享会、签名、留言、寄去调解书等,积极宣传与和谐的内在联系,是调解工作的必要部分。人民调解工作应该把方案分为分级授权,采取“超市式”服务,并将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经验、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调解规定等进行系统化,每周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并邀请调解立法者、专家、律师、媒体代表等参与座谈,为公众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四、正义性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特点,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员在座谈时要加强沟通,注重情感化处理,即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同时,还要注意疏通关系,柔性、 创新地化解纠纷,保证调解结果具有心理满意度和实际合理性,以满足不同当事人的需要和利益。通过公正的解决方式,推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防止不同权益间的冲突,遏制利益集团化的向心力。 总之,人民调解工作除了强调高效率、个性化、宣传以及正义性, 还需要强调对调解员的能力和实践水平进行不断提高。调解员应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提高解决纠纷问题的能力,增强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 流材料 x社区在区司法局、司法所的指导下,围绕柳司[20XX]1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通过开展街道社区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发现和掌握社区内各种矛盾纠纷的现状、规律和特点以及由社会变革和发展带来的突出问题,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营造良好的社区法制环境。[] 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成立了由包括社区民警在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居民信息员11人。今年共接受居民纠纷41起,其中公民与公民之间纠纷4起,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5起,邻里纠纷26起,婚姻家庭纠纷1起,

其他纠纷5起。成功调解39起,调解排查率100%,成功率95%,实现了“无积压纠纷,无可防性‘民转刑’、无自杀和非正常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目标。 xx社区所管辖的地域为铁路地区,调委会在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过程中注重排查调处久拖未决和易激化的民间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我社区民间纠纷主要集中在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及其他纠纷三方面,所占比例为调解纠纷总数的95%,其中又以邻里纠纷占多数。在我们调解的邻里纠纷当中,主要有因邻里矛盾发生争吵的,或是楼下居民投诉楼上住户发出噪音影响休息的,邻里之间不注意卫生、影响环境而引起纠纷的。针对这些矛盾纠纷的特点,我们认为这些纠纷都是因为一些小事,或是由个人言行不注意引起的,通过调委会做双方的工作,比较容易协调好双方的关系,这类纠纷相对来说也比较容易处理。 在排查过程中,当了解到有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信息时,我们积极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分析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工作。对于居民间产生的一些纠纷,调委会主要是从居民关心的问题、反映的

县人民调解委员在全省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可编辑版】

县人民调解委员在全省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县人民调解委员在全省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县地处省中部,市西北部,是古丝绸之路的重镇,河西走廊的东部门户。全县总面积6090平方公里,为兰州市总面积的4 4.79%。辖5乡13镇、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42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 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0.75%。有汉、回、满、蒙、藏、土、东乡等17个民族。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与全国各大城市通航,兰新铁路和国道312线、109线、省道201线、尹中、兰海高速公路等在永登交汇,境内交通便捷,路网纵横交错。,我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县委提出的“全民创业”、“强化责任、改进作风”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上川模式”为标准,以突出抓好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为重点,强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用,全县维稳形势呈现出了“四个下降”、“两个控制”,即信访总量下降、越级集体访下降、赴兰进京非正常访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发案得到有效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的良好态势。 一、具体做法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县委、县政府领导始终将维稳工作作为必须抓好的重要工作之一,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今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县维稳工作尤其是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把规范基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措施来抓;作为转变乡镇职能、服务群众的一项创新型工作来抓;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乡村干部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个有效平台来建设;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驾驭全局能力的重要标准;作为打造“平安永登”的主要衡量标准来考核。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政法部门负责人深入18个乡镇,就规范提高基层矛盾调解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在全面推广“上川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村(社区)调解室的规范建设。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全县维稳专题工作汇报,就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中存在的有关具体问题和县域内的重点矛盾纠纷进行研究解决,并确定了县“四大家”包乡镇领导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既要做好联系乡镇目标任务,又要指导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维稳、综治工作。今年结合全省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开展,县上在制定集中活动实施意见时,把规范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作为这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政法委、司法局领导为正副组长的督查指导组,督促指导各乡镇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社区(村)调解室,各乡镇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夯实基层基础,规范建设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自全市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现场会在我县上川镇召开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们按照“上川模式”,着力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工作,不断深化“乡镇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建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调解工作成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人民调解通过调解员的调解行为,弥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旨在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并进行交流。 一、深入了解当事人需求 人民调解的核心在于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认真倾听他们的需求和要求,并积极地寻找解决矛盾的方式。在当事人向调解员反映问题时,调解员需要仔细听取双方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了解双方心理和诉求,找到问题根源和解决方案。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还需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尽可能地寻找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达到调解双方的目的。 二、注重调解过程中的宣传教育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注重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可以让当事人了解人民调解的意义和作用,使他们愿意接受调解的方式,并且在调解过程中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也应督促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进行自我约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标准,以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的目标。 三、提高调解员的工作水平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中坚力量,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关系到调解工作的效果。因此,要保证调解员的素质不断提高,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进修,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另外,调解员要注重以案例为载体,总结调解经验,形成各自风格和特点,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 四、优化调解服务模式 人民调解工作的服务对象非常广泛,因此在提供调解服务时,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求,构建不同的服务模式。例如,对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纠纷,调解员可以采取多方面的调解方式,用多种方法搜集信息和证据,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如果是家庭纠纷,调解员可以采用更为温和的调解方式,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化解矛盾冲突。 五、加强协调合作 人民调解是一项涉及多方面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因此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和服务。此外,在调解工作中,调解员有时需要联合其他社会组织或专业团体,开展各种活动,以增进各方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总之,人民调解服务工作在调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既能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利益,又有助于和谐稳定的社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在做好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解决方案,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多领域的调解联办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更好发展。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 篇一: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xx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xx市司法局的领导与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时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强化培训,创新工作理念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真正构筑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逐步建立一支能够胜任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该局采取了以下举措:1、不断深

化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促进民生问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2、优化调解队伍结构。镇街道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人员必须经考试考核后持证上岗;村级调委会主任必须经村委会选定上岗;将有一定法律基础、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者推荐上岗;有司法工作经历或法律专科毕业人员优先上岗,以有效实现民调队伍的群众性、民主性、专业性,确保人民调解员由量到质转变,塑造出一支过硬的队伍。3、采取“常规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的办法。(1)岗位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实行日常工作和业务培训学习相结合,该局相继对十个镇(街道)司法所30名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一周的强化培训;(2)抓集中培训。去年,该局针对当前广大农村民调工作的现状及出现

的热点、焦点纠纷,由基层股牵头,抽调业务精通的四名律师组成了讲师团,并利用两个月的农闲时间,对全市10个镇(街道)262个行政村调委会主任、民调员进行了培训;(3)抓案例培训。对典型案例不定期地聘请资深律师予以辅导,以不断升华理性知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4)抓庭审培训,对一些工作新手,采取以老带新的工作方式与亲历庭审提高调解技能。 二、提高保障,夯实基层基础 建立健全人、财、物的保障机制,是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为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并奠定坚实基础,该局做到了:1、抓基础设施。首先,抓好镇(街道)司法所的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三年来,该局通过抓机遇、抓支持、抓配套、争取多方支持,使10个司法所都有了固定电话、微机、摩托车与高标准的“人民调解庭”办公设施,基本达到了“百平四室”的规范

综治部门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综治部门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 流 综治部门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调解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服务,正在逐渐成为社会管理和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是指通过积极主动的行动,依法调解各种罪行、纠纷和纠纷事件,尽最大力量地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公正和公平。 近年来,我国的综治部门越来越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并为此开展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综治部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涉及到纠纷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深入推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为了更好地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和推进,综治部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综治部门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丰富的人员、物质和信息资源,并能够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为了更好地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和推进,综治部门采取了积极的措施,组织和开展了一系列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专家论坛、座谈会、培训班、经验分享等,旨在通过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沟通和交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化和发展。

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平台 为了更好地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共享,综治部门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平台。该平台集中了各地各级综治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和成功案例,为各级综治部门提供了一种交流和分享的平台。评价和认识其他综治部门的经验和成功案例,鉴定和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进一步优化调解,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发展。 三、开展导师式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随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综治部门也在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开展导师式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通过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和技术顾问,为综治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者提供反馈和指导,指导工作方式、评估纠纷案件、优化工作流程和解决技术难题等。这种模式凸显了教练习惯,使综治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者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调解工作的本质,更好地提高调解技能,增加工作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发展。 四、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案例库 为了更好地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综治部门还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案例库。该案例库包括各地各级综治部门的成功案例,在提供调解案例的基础上,分析了案例内在的结构和法律规定,总结案例的特点和价值,并设计了一些学习和推广的方法和体系。这种案例库可以帮助人民调解工作者更好地认识和应用处理纠纷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

村人民调解员经验交流材料

村人民调解员经验交流材料 村民调解员经验交流 1. 背景介绍:我是村里选派的调解员,负责处理村内的矛盾纠纷。 2. 独立公正:作为调解员,要保持独立公正的原则,绝不偏袒任何一方。在处理问题时,我始终以公正的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 3. 倾听与沟通:在调解过程中,我始终注重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通过耐心的沟通,我努力帮助双方理解彼此的立场,缓和紧张气氛。 4. 冷静应对:有时候在冲突激烈的矛盾纠纷中,当事人可能情绪激动。作为调解员,我要保持冷静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以便更好地协助调解双方。 5. 具备法律基础知识:在处理部分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时,法律知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我处理案件时,我努力运用自己的法律基础知识,妥善解决问题。 6. 解决方案的提出:在调解过程中,我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原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商讨。力求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结果。 7. 保密原则:作为调解员,我要保守调解过程中的信息,对于

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事务,我会严格按照保密原则进行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 8. 调解效果评估:在案件处理后,我会对调解的效果进行评估。如果双方对结果满意,并能达到和解的目的,那么调解工作就取得了成功。 9. 持续学习和提升:作为一名村民调解员,我深知自己的不足之处。因此,我会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调解技巧,以提供更好的服务。 10. 成就感与责任感:在村民之间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 获得了满满的成就感和责任感。能够帮助村民解决问题,维护村庄的和谐稳定,是一份充满意义的工作。 以上是我作为村民调解员的经验交流,希望能与其他调解员共同学习和成长。

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努力做新时代人民群众满意调解员人大交流发言材料

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努力做新时代人民群众满意调解员人大 交流发言材料 尊敬的主持人,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是XX地区的一名调解员,非常荣幸能在这里和大家交流学习“枫桥经验”及其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的影响和启示。 “枫桥经验”是由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枫桥镇所提出的一种以人民调解为中心的工作模式,主要特点是“解纷纠纷、促和谐发展、服务群众、依法驾驭、改进创新”,其核心是发扬了人民 调解的优势。 首先,我们要学习“枫桥经验”中提倡的人民调解的理念。人民调解是指通过调解员依法组织、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人民调解既是一种传统的中国方式,也是适应我国国情、符合我国法律、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独特方式。我们要把人民调解理念贯穿于工作中,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其次,我们要学习“枫桥经验”中强调的服务群众的观念。人民调解员要发扬为民服务、大众化、便捷化的原则,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对于纠纷当事人,我们要坚持公正客观、严谨细致的态度,倾听他们的意愿,理解他们的需求,并通过专业的调解技巧和方法,建立亲和力和信任感,帮助他们实现和解。 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枫桥经验”中强调的依法驾驭的理念。法律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人民调解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调解

员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准确把握立案条件和适用法律规定,依法指导和推动调解工作的进行,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执行性。 最后,我们要学习“枫桥经验”中强调的不断改进创新的精神。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纠纷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我们要时刻关注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新的解决方式和方法,不断改进和创新调解工作,以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 在新时代,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要抓住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的机遇,坚持人民调解的理念,服务群众需求,依法驾驭 纠纷,不断改进创新,努力做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近年来,“枫桥经验”在我国广泛推广和应用,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启示。作为新时代的人民调解员,如何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努力做到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首先,我们要深入学习“枫桥经验”的内涵和核心要素,提高自身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作为调解员,我们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深入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熟悉各类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和相关法律条文。同时,我们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持续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将“枫 桥经验”在实践中更好地应用。

人民调解方法经验交流材料

人民调解方法经验交流材料 人民调解是指由工作在基层的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的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其目的是通过调解来达到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社会调和机制,具有传统而又独特的中国特色,既有廉洁、高效、灵活的特点,又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首先,人民调解注重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在沟通和协商过程中的平等地位,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尊重。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积极协助当事人梳理和解决问题,给予他们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指引,帮助他们明确责任和义务,使调解结果符合当事人的意愿和利益。 其次,人民调解注重公众参与和社区治理。在人民调解中,调解员不仅仅是解决纠纷的人,更是带领和组织社区各方参与调解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调解员积极提倡和组织当事人、亲友、邻居、社区组织等社区成员参与调解工作,共同商议和解决问题,加强社区治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再次,人民调解注重文化传统和道德观念的发挥。人民调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和倡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注重培育和传承传统文化的精神,倡导和引导当事人尊重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念,通过传统文化的引导和激励,实现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稳定的实现。

最后,人民调解注重专业能力和技巧的培养。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选聘调解员时,注重对其专业能力和技巧的培养和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学习和掌握调解理论和方法,培养良好的沟通、协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调和机制,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民调解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由于基层调解机构经费、人员和场地的不足,调解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此外,一些当事人和社区成员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和接受度还不够,往往倾向于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的体制机制,提升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增加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可和支持,实现社会和谐和稳定的目标。

某县人民调解工作典型经验交流材料

某县人民调解工作典型经验交流材料 某县人民调解工作典型经验交流材料 抓准工作重点推进四大转变 夯实构筑和谐社会的基点 县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总面积1520平方公里,辖7镇8乡,153个村(居)委会,人口33万。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和丰富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筑牢“第一道防线”,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这两年,我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6335起,调处成功6270起,调解成功率达99%,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政治社会的和谐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三个到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推进人民调解由“一家抓”向“大家抓”转变我们始终牢固树立“大服务、大调解、大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方联动,协同作战”的方针,按照“强化县级指导、完善乡镇层面、巩固村级基础”的工作思路,把思想观念、力量配置、工作重点、经费投入全面转移到抓基础上来,具体坚持“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委、政府把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思、常议、常督、常查。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关于在全县试行标准化调委会建设的意见》,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等21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乡镇也成立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从而在全县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行政部门为主抓、有关部门配合抓,调解、治安、信访等项职能互动的工作新格局。 二是政策支持到位。前两年,我们在人民调解专项调查中发现,乡村一级调解组织存在着机构不全、体制不顺、经费不足、人员不专等诸多问题,尤其是调解员均为兼职,缺乏固定的调解场所,也没有任何的待遇报酬,严重挫伤了广大调解人员从事调解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此,县委、县政府经反复研究,决定在全县大力实施基层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在马鞍镇先期试点成功后,进一步修正方案向全县推广;同时,结合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场所、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六个有”的标准,下大力气抓配套政策的落实到位,全县几项重要配套保障措施的政策到位率走在全市的前列。在专职调解员的待遇问题上,研究确定了乡(镇)、村两级专职调解员的误工补贴基数,列入县财政预算,其中乡镇首席调解员每人每月误工补贴200元,村级专职调解员每人每月误工补贴60元,由县、乡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这项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保障。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明确了县、乡(镇)、村(居)三级党政班子和各有关部门领导责任,规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在此基础上,自上而下,建立了四名县委常委领导包片、县四套班子其他成员包乡(镇)、各乡镇和21个成员单位领导包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包村(居)民小组、司法调解员包重点的层层包干制度,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领导责任体系。同时,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范畴,一旦发生问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抓好“三化建设”,全力打造反应灵敏的网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转变 乡(镇)、村调解组织处在防范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发挥着龙头作用,只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才能确保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我们按照高标准、高素质、高效能的要求,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了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和制度规范化建设。 一是按照标准化的要求搭建调解平台。乡镇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平台。为

人民调解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人民调解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尊敬的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 大家好!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场合与大家分享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经验交流。调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共利益、解决纠纷争议起着重要作用。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积累了一些经验与大家交流分享。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调解的基本原则,即公正、公平、公开、自愿、快捷、灵活。在每一次人民调解过程中,我们都要牢记这些原则。公正公平是调解的核心,任何一方都不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公开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让整个调解过程透明化。自愿是调解的前提,没有当事人真实的自愿,调解也就失去了意义。快捷灵活是调解的优势,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的升级和矛盾的激化,尽快解决矛盾。 其次,我认为在调解中,调解员的角色十分重要。调解员应该发挥中立公正的作用,不偏袒任何一方。调解员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双方的意愿和利益,倾听双方的诉求,了解双方的心理。在调解过程中,适当运用调解技巧,如以理服人、化解矛盾等,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同时,调解员还应具备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能够准确、清晰地记录双方的协议内容,为调解结案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我认为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要注重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人民调解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调解员共同协作,相互学习、借鉴经验。团队合作能够提高调解效率,保障调解质量。

同时,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可以互相支持、互相补充,形成工作合力。 总结来说,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工作,我们作为调解员要牢记调解的基本原则,发挥中立公正的作用,注重团队合作。我相信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调解工作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人民调解员个人交流发言材料

人民调解员个人交流发言材料 尊敬的主持人、各位评委、亲爱的同仁们: 大家好!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交流发言。首先,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但也充满了成就感。 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人民调解员既是法律监督机关的眼睛,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卫士。每天,我们都要面对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我们需要有足够的智慧和胆识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们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法规,还要掌握良好的调解技巧。在工作中,我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中立的立场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我们要善于倾听,了解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并且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引导当事人寻找共同的利益点,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遇到过许多困难和挑战。有时候,当事人情绪激动,难以平静下来,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动摇,我们要保持耐心和冷静,用理性和法律知识去引导他们。此外,有些案件可能牵扯到很多复杂的情况,我们需要具备较强的调查能力,才能作出公正的判断。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解决矛盾纠纷,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人民群众的感情,维护社会和谐。我们的努力可以让当事人重建亲情、友情,让矛盾化解为和睦。这是

一种无形的回报,也是我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最大的成就。 然而,人民调解工作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首先,我们需要加强与法律监督机关的协作,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其次,我们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最后,我们需要更加重视预防工作,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尽量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尊敬的评委和同仁们,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里,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是多么的光荣和伟大。我们肩负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使命,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我们的力量! 谢谢大家!

非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3篇

非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3篇 非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第1篇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也是矛盾的多发期。尤其是市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成因和内容都发生了诸多变化,导致预防调处矛盾纠纷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为了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按照中省市要求,20xx年6月,我局成立了区非诉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在区人民法院、区卫生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设4个调解室,不断探索和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非诉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显示了非诉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独特作用,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这种便捷、高效的诉前调解模式还得到了省、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非诉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做法 (一)紧扣市区工作实际设机构,在组织建设上走出司法非诉人民调解特色。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成立了非诉调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市区非诉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督查,抽调业务骨干为落实非诉调解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二是搭建非诉调解工作平台。在各专业单位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增设人民调解室,办公地点设在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专业单位实现对接,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针对性。三是确保人员到位。非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了8名专职调解员并常驻各专业非诉调解室工作,邀请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各行业德高望重的退休人员、执业律师、公证人员和学法律专业的实习生为兼职调解员,对相关案件进行调解或协助调解。专职调解员月薪工资为基本工资加调解成功并形成卷宗的奖励工资,兼职调解员每参加一起调解,补助100元。 (二)非诉工作出新招,无缝对接显成效。 1、创新方法,丰富手段。我区非诉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

XX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XX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 为强化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能力,把调解组织延伸到各村民小组,聘请村民组长、老党员、老村干部担任调解信息员,截至目前,我镇共有调解信息员128名,五年来共上报各类矛盾纠纷180 余件,重大矛盾纠纷6件。调解信息员队伍的建立,拓宽了信息反 馈渠道,在纠纷预防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新形 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村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运用镇调解庭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 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人民调解庭的 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解决了许 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找到了 一种依法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来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 和工作机制。事实证明,由于镇人民调解庭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 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年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起,成功率达%,防止民转刑案件起,预防 上访案件起。 四、搞好三个结合,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一)把人民调解工作同普法工作相结合,使人民调解员同时成为普法活动宣传员。针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产生于群众中、工作在群众中,是人民群众自治 组织这一特点,首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党的方针政 策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道德水准、政策水平和法律 知识占有量;其次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强调要随调解、随进行普法 宣传。在一个简单的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要使双方当事人如同上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一、编织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我县遵循“编织网络,完善机制,提升技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八进”专项促进活动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活动为载体,系统地全面深化了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完善乡镇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相关部门(含派出机构)行政(司法)调解室;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物建调解专家28名;三是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涉检社会矛盾调解室;四是建立法院院长调解室和援调解调解室;五是建立社会力量(含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六是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纵向建立调解组织。目前,已在860个院落(小区)、224所学校、6个规模性市场、54个新经济组织(含3个工业园区)、8个车站(码头)、37家医疗机构建设了相应调解组织1202个,选聘调解员2431名、劝调员9451名(兼信息员)。同时,完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相继出台《xx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联动工作办法(试行)》、《xx县开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xx县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县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收费办法》、《xx县社会调

解工作奖励办法》和《xx县社会调解力量调解个案补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50万元的“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请示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稳定。坚持村(居)一周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县一月排查一次,并与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排查相结合,大力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攻坚破难活动,随时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产生原因明,化解措施有力,对重大矛盾纠纷抽调“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门调解组”专家进行调处,确保小纠纷得到及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963件,成功调处6483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未因调处不力或不当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且进京到省信访、越级访均逐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工作特色。一是提炼制定调解文化建设标准。XX年3月,我县分别选择一个农村院落和城镇小区率先在全省进行调解文化建设试点,现已建立1202个调解文化大院(小区)。今年,继续创新载体、加注文化内涵,把“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作为调解文化的核心,做到调解文化有骨骼、有肌肉,并拟定出文化建设标准;二是提炼总结“医患纠纷九步走调解法”,并在建设、交通等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宁波市鄞州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区接壤,全区面积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公里,总人口万。宁波栎社机场,全省最大的淡水湖“东钱湖”和列入全国十大名寺院的“天童寺、育王寺” 均在鄞州区境内。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迅猛发展的乡镇、个私企业,使鄞州的经济一直较为发达,位居全国百 强县前列。XX年XX月XX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撤销原鄞县而设立为宁波市鄞州区,这不仅有 利于拓展宁波城市发展空间,也有利于鄞州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经 济环境下,鄞州区司法局遵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区的各项工作都要与经济工作相适应”的要求,几年 来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在荣获省级先进集体和集体三等 功的基础上,年荣获集体二等功,年又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区广大人 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 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至XX年月底,我区共有基层人民 调解委员会个,人民调解员人。近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件,成功调处件,成功率达。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件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件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件;防 止群体性上访批人。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 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在全区先后组建起八种类型的调解组织。一是联片调 解组织。为解决区域内几个周边乡镇间因蔺草引发的各类纠纷,在专产蔺草的西乡片建立了联片调解组织。 二是接边地区调解组织。为解决行政接边地区纠纷多发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合调解组织。 三是跨区域调解组织。针对两个行政区域间频发的一些共性纠纷,在我区的瞻岐镇与北仑区的三山乡建立了 全市首家跨区域调解组织,借以调处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而出现的“盲点”纠纷。四是集贸市场调委会。由 于经济利益的交织和影响,使市场成了各种矛盾的交汇点,矛盾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集贸市场的秩序稳定。因此,建立集贸市场调委会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区已有轻纺城等家集贸市场建立了调解组织。五 是个私企业调委会。我局与区工商分局协作,将过去在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特有的调解组织引入较大的个 私企业、三资企业中,化解纠纷成效十分明显。六是外来人口聚居地调解组织。年,我区在天童北路建立了 宁波市第一家外来人口调委会,专门调处外来人口聚居地的民间纠纷,该调解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有外来人口 中的优秀分子参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七是学校调委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影响也 渗透到教育系统中,目前,我区区属中学已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学校调委会对指导调处各类矛盾起到了不可 替代的作用。八是社区调委会。在宋诏桥社区建立了我区首家社区调委会,为撤县设区后我局职能的转换作 了有益的尝试。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 系已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区共建各类调委会个,其中,村民调委会个,居民调委会个,厂企调委会个, 集贸市场调委会个,流动人口聚居区调委会个,联合调委会个,其他新型调解组织个。我们按照“巩固一类、完善二类、消除三类”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目前,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 落实”的基层调委会已达到个,占。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同时,对已经达到标准化要求的调委会采取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采取了摘牌或降 低等级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标准化建设成果。 要想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办案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是关键。为此,我 们紧紧抓住农村区域调整、村级换届选举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整和充 实工作,使调解队伍的力量日趋壮大。同时,我们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 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区名调解人员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对全体调解人员,由镇乡为主进行每年 一度的普遍轮训。由区普法办为全区调解人员提供内容较完整的学法材料。三年来共普训了余人次。二是区 委党校重点培训。由区司法局会同区综治委,主要做好培训班的学员管理、课目确定和教员挑选工作。培训 内容主要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现状、治安形势与任务、调委会性质任务及民间纠纷调解实务、民间 纠纷处理一般原则与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三是以会代训。主要是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 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随后进行考试,对合格人员进行注册,并实行持证上岗,佩证调解,使 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 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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