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安福县中医院

二级甲等医院评审资料

第二章医院服务

八、就诊环境管理

评审标准编号:2.8.4.1

评审标准编号:2.8.4.1

2.8.4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2.8.4.1

【C】

有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

【B】符合“C”,并

1.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间隔设施。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3.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持续改进有成效。

评审标准编号:2.8.4.1

2.8.4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2.8.4.1

【C】

有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

注:各诊室都设有布帘,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

附:诊室照片。

【B】符合“C”,并

1.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间隔设施。

注:多人病室若是需要的话给予移动性屏封使床与床之间相隔开、各科室ICU病房均有床帘相隔开。

附:相应图片。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注:我院各科室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一般情况均设在医生办公室或者各科室主任办公室可以给患者足够的私密空间。附:我院医生与患者正在沟通的照片。

3.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注:我院职能部门会定期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保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且有改进措施。

附:昌江县人民医院职能部门督导检查情况表。

【A】符合“B”,并

持续改进有成效。

注:对上述工作进行持续改进后有明显成效。(详见昌江县人民医院职能部门督导检查情况表。)

2.8.4.1

【C】

有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1、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富有同情心,要掌握患者的心理活动状况,对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要客观、耐心地解释,语言和蔼,通俗易懂,避免使患者产生误解,疑虑等不良反应。

2、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医护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患者所陈述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涉及患者隐私部分检查操作应采取保护措施。

3、需要对患者或其家属做病情交待时,应由经管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或科主任进行解释,且解释内容应一致。不允许进修医生,实习医生,护理人员进行解释。

4、医生在给患者实施查房、会诊、手术等诊疗过程中,不许携带手机,不要谈笑,不要谈论病情,对诊疗中出现的问题不要抱怨,应冷静处理。

5、在平时查房,给学生示教,病例讨论或会诊时,不许在患者床边或其亲友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讨论、讲解。在患者或家属询问病情时,可由负责的医师说明,其它不了解病情者不要随便解释。

6、对病情危重或不治之症的患者,要做好对患者的保密工作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对此类患者在护理上应格外注意,医护人员和家属均应提高警惕,以防发生自杀等意外情况。

7、医护人员之间有团结协作精神,不许互相拆台,打击对方,严禁在患者面前议论其它医护人员的诊疗过失或缺陷。双方治疗意见产生分歧时,不要在患者面前讨论,也不要谈论医疗纠纷事故问题。

8、医技科室在为患者检查时,发现预后不良疾病时,不得随意告诉患者,也不许随意在患者面前做任何解释工作(包括患者还应该做哪些检查等),如患者提出诊疗问题应和蔼地指示其找负责医师进行解答。

9、医护人员应注意保护好病人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文件,严禁丢失、损坏。没有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复印住院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包括本院工作人员),需要询问病人的诊疗情况由负责医师接待。

10、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洁,举止文雅,在岗位上禁止谈论和从事与医疗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更不允许酒后上岗,以免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不良影响及增加不信任感。

昌江县人民医院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如下:

一、制度

医务工作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规定: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措施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⑴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⑵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⑶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⑷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⑸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⑹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⑺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⑻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各病室床间安装拉帘。

⑼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⑽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⑾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2012年5月20日

安福县中医院合法权益的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院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1. 制定维护与尊重患者权益的相关制度和服务规范。如:医患沟通制度、遵守保护患者的隐私规定、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规定、患者的权利及义务告知书、平阳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办法。告知患者,患者有医疗权、知情权、决定权、隐私权、申诉权。

2. 患者对病情、预后、医疗有知情权,患者有选择和同意治疗计划的权利。在入院72小时、手术前、有创检查、化疗、输血、病情变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疗等情况时,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签署意见。制定需要签署知情同意的诊疗操作项目名录,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定。

3. 履行告知义务必须由患者的主管医师或进行相关诊疗施术者负责,必要时由上级医师负责,并在病历中记录。

4. 在手术、麻醉及高危诊疗操作等特殊诊疗前,由施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大中型手术或全麻等高危麻醉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负责。

5. 特殊诊疗必须在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后进行,紧急抢救又无法签署知情同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2010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

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6. 明确告知患者在危及生命安全时紧急处置的必要性和规定,紧急处置应及时记录并由处置主持人确认。

7. 为了监督、保障告知义务的落实,将维护患者和家属权益的情况列为患者满意度调查的重要内容。

8.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相关能力与技巧的培训。通过院长查房、运行和归档病历检查,评价职工对尊重与维护患者权益认识的知晓程度和落实情况。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B】符合“C”,并

1.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间隔设施。

昌江县人民医院

采取多种措施充分保障患者的隐私权

针对目前我国对医患关系中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不力的现状,昌江县人民医院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以充分保障患者隐私权不受非法的侵害。

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是法律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是自然人绝对的、排他的、终生的权利,是人类尊严的最后一道防线,隐私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并且逐渐的量化、细化。善待隐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方面的要求,也就意味着一种真正文明的人性化的生存方式的形成,而由于医患关系中医生职业的特殊性及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决定了切实保护患者的医疗隐私权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这就需要我们从多方面来对患者的医疗隐私进行保护:

1、首先,我院对现有的医疗设施加以改进,在现有条件下在多张病床的病室设有移动性屏风,不方便上厕所的患者可以借助屏风在床边方便,医生在办公室与患者家属或患者进行沟通等,总之,医院应当在硬件设施上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在现有条件下努力为患者争取到一定的私密空间。

2、医院就对患者诊疗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制定详尽的内部工作规则,由医院对工作人员进行内部的管理和约束;同时我院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在医疗的过程中自觉的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对自已在工作中所知晓的患者的隐私自觉的加以保密。

3、对医院的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诊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医院侵犯患者医疗隐私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从而在行政上保障患者隐私权得到有效的保护。

4、我国立法机关应对患者的隐私权在法律上进行明确的规定,明确规定医患关系中隐私权的内涵、外延及侵权的责任形式,这样保护隐私权才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依据。将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的把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归入侵害名誉权行为范畴的间接保护变为将隐私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的直接保护。针对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尽快的制定与医患关系中患者隐私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在我国现行的执业医师法中增加一项内容,将不得泄露病人的隐私作为医护人员的一项法定的义务。如制定《患者权益保护法》或在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作出补充性规定,使患者的隐私权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再次得以确认。

5、保护医患关系中患者的隐私权不应仅仅是某个人的权利请求,而应是整个社会和全民族共同的意识和责任,在中国特殊的文化背景下,我们每个公民都应有意识的通过法律的途径及其他的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已的医疗隐私不受非法侵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隐私权被侵犯的行为,都要勇敢的站起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已的权利,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从而做到患者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

而实现保护和尊重患者医疗隐私权从道德的法律化向法律的道德化的转变。

各科室均有移动性屏风,在患者需要的时候可将病床隔开(缺屏风图)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缺)医生办公室

3.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附表)

【A】符合“B”,并

持续改进有成效。

保护患者隐私权持续改进有成效

通过组织学习保护患者隐私的规章制度,加大了对我院职工的督导、检查的力度,我院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对保护患者隐私十分重视,较过去有了明显的改进,得到了患者好评。

1、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以病人为中心富有同情心,掌握患者的心理活动状况,对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客观、耐心地解释,语言和蔼,通俗易懂,避免使患者产生误解,疑虑等不良反应。

2、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医护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患者所陈述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涉及患者隐私部分检查操作应采取保护措施。

3、对患者或其家属做病情交待时,应由经管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或科主任进行解释,且解释内容应一致。不允许进修医生,实习医生,护理人员进行解释。

4、医生在给患者实施查房、会诊、手术等诊疗过程中,不许携带手机,不谈笑,不谈论病情,对诊疗中出现的问题不抱怨,应冷静处理。

5、在平时查房,给学生示教,病例讨论或会诊时,不许在患者床边或

其亲友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讨论、讲解。在患者或家属询问病情时,可由负责的医师说明,其它不了解病情者不要随便解释。

6、对病情危重或不治之症的患者,要做好对患者的保密工作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对此类患者在护理上应格外注意,医护人员和家属均应提高警惕,以防发生自杀等意外情况。

7、医护人员之间有团结协作精神,不许互相拆台,打击对方,严禁在患者面前议论其他医护人员的诊疗过失或缺陷。双方治疗意见产生分歧时,不要在患者面前讨论,也不要谈论医疗纠纷事故问题。

8、医技科室在为患者检查时,发现预后不良疾病时,不得随意告诉患者,也不许随意在患者面前做任何解释工作(包括患者还应该做哪些检查等),如患者提出诊疗问题应和蔼地指示其找负责医师进行解答。

9、医护人员应注意保护好病人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文件,严禁丢失、损坏。没有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复印住院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包括本院工作人员),需要询问病人的诊疗情况由负责医师接待。

10、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洁,举止文雅,在岗位上禁止谈论和从事与医疗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更不允许酒后上岗,以免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不良影响及增加不信任感。

11、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尊重少数民族及宗教人士的民族习惯及宗教信仰。

昌江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2年10月20日

病区环境管理检查反馈

昌江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检查存在问题:

2011年11月在进行护理质控检查时,经常遇到的问题和病人提出的问题就是隐私的保护及防跌倒的设施没有得到解决。

经过多次护理质控检查和病人满意度调差,发现每个病区只有一到三个屏风,卫生间没有扶手,病人隐私和防跌倒得不到保证,也给病人带来不便,延误了病情。此问题有待解决。护士长倒会上反馈。

整改措施:

针对1月护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保护病人隐私,防跌倒)以及各科护士长反应的实际情况,护理部向分管院领导提出如下建议:

1、为了改善诊疗环境,保护患者隐私,满足患者需求,对多病人病室,各病床之间设隔离设施,如床与床之间用布帘隔开:门诊注射区,各诊室应有屏风;病房的各个卫生间设扶手等安全设施。

2、各科护士长根据本科具体情况和需求,计划出各自所需。并将整改的建议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定做。要求近期尽快落实。

2012年1月5日

追踪检查:

在分管领导的支持下,护理部经常下科室进行监督指导,现各科

诊室,注射区已有足够的屏风;病房床与床之间有布拉帘;每个病房卫生间有扶手,病人隐私得到了保证,病人跌倒风险也大大减少。

2012年3月25日检查存在问题:

2012年8月在进行护理质控检查时,患者家属提出的问题就是医生问病史的时候其他患者及其他患者的家属都可以听到隐私的保护还是有待解决。

经过多次护理质控检查和病人满意度调差,发现每个新入院的患者都是在床边被问病史的,也给病人带来不便,有些病人因为关于隐私的问题而不说实话,有的说成没的,延误了病情。此问题有待解决。护士长倒会上反馈。

整改措施:

针对8月护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保护病人隐私)以及各科护士长反应的实际情况,护理部向分管院领导提出如下建议:

1、为了改善诊疗环境,保护患者隐私,满足患者需求,医生在对多病人病室问病史的时候尽量不问一些关于患者较隐私的问题,问道隐私问题应该在独立的空间或医生办公室进行。

2、各科护士长根据本科具体情况和需求,计划出各自所需。并将整改的建议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定做。要求近期尽快落实。

2013年1月4日

追踪检查:

在分管领导的支持下,护理部经常下科室进行监督指导,现各科医生在问病人一些关于较隐私的问题时都会考虑到保护患者隐私的情况,会在没有其他患者在场的情况下问,或者把患者叫到医生办公室后才问,病人隐私得到了保证。

2013年4月20日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XXXX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尊重和维护患者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人权,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私人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一切情报资料和资讯,诸如身高、体重、收入、生活经历、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病患经历等等;私人活动是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婚外性关系等等;私人空间也称为私人领域,是指个人的隐秘范围,如身体的隐秘部位、个人居所、旅客行李、学生书包、日记、通信等。 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权能:一是隐私隐瞒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隐瞒,使其不为所知;二是隐私利用权,权利人可以利用自己的隐私,满足自己在精神上物质上的需要;三是隐私支配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准许或者不准许他人知悉或者利用自己的隐私;四是隐私维护权,当自己的隐私被泄露或者被侵害的时候,有权寻求司法保护。 二、本制度引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其相关内容作为本制度的内容。 三、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包括以下内容:

1、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个人史、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物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2、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不得嘲弄。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强行探问与医疗无关的患者隐私。 3、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护理需要进行相关信息交流,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等。 4、加强病案管理,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病案的借阅、复印按我院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5、男性工作人员在对女性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6、带教实习要征得患者同意。 7、凡涉及参与临床科研的患者信息一律予以保密;无论在教学、科研、临床总结等需在一定公开场合讨论患者相关资料时,如未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必须删除能直接表明患者身份的特征性信息。 8、医护人员不得在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讨论患者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患者的隐私或治疗过程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论、取乐。 9、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在不影响医院工作和秩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要予尊重和保护,不得用任何方式议论、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42630

(精品)2019中考英语(衡水市)goforit版unit1短语总结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目的:加强检验科所有信息的管理,规范和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隐私权受到保护,并维护职业荣誉。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信息(包括患者信息、检验结果、文件资料等)。 职责:检验科主任负责信息的管理和落实情况。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本制度。 具体制度和措施: 1.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 2.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科里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程序。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患者应当知道所收集的信息和收集目的。 3.当传染病可能存在时,应关注实验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安全,并可为此目的收集必需的资料。 4.某些检查可能需要专门的咨询建议,这通常由临床人员或负责医生提供。如果患者未得到足够的咨询服务,而检查结果又暗示预后不良,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将检查结果直接通知患者本人。 5.患者的实验室检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得到授权,否则实验室检查的结果只能发给特定的患者并且是保密的。门诊患者的检验报告,凭门诊病历或收费明细单取检验报告,故患者应该妥善保留好这些相关资料。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申请检验医师。实验室检验结果可用于如流行病学或其他统计分析但不能有患者个人信息。 6.只有在检验完成以后不需要知情同意方可以将标本用于申请检验以外的目的。如果这标本已无姓名或者混合成库,需要时也可以使用。 7.实验室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患者基本资料和检验结果、实验记录等)均应确保有合理的安全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未经授权不能查阅或使用。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1a

患者隐私保护

滑县新区医院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 病人隐私权是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及《护士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等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一、树立保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注意保护病人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病人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即介入病人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病人疾病的目的,如男医生检查女性病人必须有女同事或家属在场;一般体检没有必要暴露身体时则不必让病人暴露身体;特殊检查确需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三、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四、加强病人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和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综合治疗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且要有女同事或病人家属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实被检验者后才能发给其检

验结果单。 保护门诊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接诊病人时,要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其他病人均应在诊室外等候,如有人擅闯诊室,医护人员应当制止。 二、导医分诊护士需维持就诊候诊秩序,确保病人就诊有序。 三、各科室应设有屏风、隔帘或其他遮隔措施。 四、在对病人进行需裸露身体检查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为异性病人进行检查和治疗时,需有病人家属或其他同事陪伴,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急诊科建立单独隔离的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中医综合治疗室,男女病人分开。 六、接诊艾滋病病人时,未经病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有关资料,未经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七、针灸理疗室及其他治疗室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治疗时,应有屏风或隔帘等遮隔。 八、妥善保管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随意放在桌上,用完应随时放入抽屉内,防止病人有关资料泄露。 九、影像科、功能科检查结果应指定专人保管,由病人或家属报名签字领取,如有必要,应要求病人(或委托人)出示病历或就诊卡等相关材料。 功能检查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各检查室应做好分诊工作,保证病人有序地进入检查室,其余人员在外等候。医师检查病人时不得将其隐私部位暴露在与医疗活动无关人员面前。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 措施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目的:加强检验科所有信息的管理,规范和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隐私权受到保护,并维护职业荣誉。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信息(包括患者信息、检验结果、文件资料等)。 职责:检验科主任负责信息的管理和落实情况。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本制度。 具体制度和措施: 1.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 2.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科里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程序。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患者应当知道所收集的信息和收集目的。 3.当传染病可能存在时,应关注实验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安全,并可为此目的收集必需的资料。 4.某些检查可能需要专门的咨询建议,这通常由临床人员或负责医生提供。如果患者未得到足够的咨询服务,而检查结果又暗示预后不良,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将检查结果直接通知患者本人。 5.患者的实验室检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得到授权,否则实验室检查的结果只能发给特定的患者并且是保密的。门诊患者的检验报告,凭门诊病历或收费明细单取检验报告,故患者应该妥善保留好这些相关资料。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申请检验医师。实验室检验结果可用于如流行病学或其他统计分析但不能有患者个人信息。

6.只有在检验完成以后不需要知情同意方可以将标本用于申请检验以外的目的。如果这标本已无姓名或者混合成库,需要时也可以使用。 7.实验室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患者基本资料和检验结果、实验记录等)均应确保有合理的安全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未经授权不能查阅或使用。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显得特别重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人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做如下规定: 1.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殊,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秘密。因此,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①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 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②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进行。 ③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④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并注意加强对患者的保护。 ⑤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2.保护性医疗措施。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⑴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⑵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⑶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⑷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⑸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⑹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⑺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⑻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 ⑼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⑽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保护患者隐私规定

关于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患者具有的隐私权利以及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尊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员翻阅。 二、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医务人员应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三、医务人员应尊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

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四、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护士管理办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法》第24 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五、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二)医务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三)医务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四)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务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五)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六)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七)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

医院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 措施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一、制度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措施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7.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8.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各病室床间安装拉帘。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知丁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42630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目的:加强检验科所有信息的管理,规范和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隐私权受到保护,并维护职业荣誉。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信息(包括患者信息、检验结果、文件资料等)。 职责:检验科主任负责信息的管理和落实情况。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本制度。 具体制度和措施: 1.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 2.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科里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程序。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患者应当知道所收集的信息和收集目的。 3.当传染病可能存在时,应关注实验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安全,并可为此目的收集必需的资料。 4.某些检查可能需要专门的咨询建议,这通常由临床人员或负责医生提供。如果患者未得到足够的咨询服务,而检查结果又暗示预后不良,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将检查结果直接通知患者本人。 5.患者的实验室检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得到授权,否则实验室检查的结果只能发给特定的患者并且是保密的。门诊患者的检验报告,凭门诊病历或收费明细单取检验报告,故患者应该妥善保留好这些相关资料。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申请检验医师。实验室检验结果可用于如流行病学或其他统计分析但不能有患者个人信息。 6.只有在检验完成以后不需要知情同意方可以将标本用于申请检验以外的目的。如果这标本已无姓名或者混合成库,需要时也可以使用。 7.实验室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患者基本资料和检验结果、实验记录等)均应确保有合理的安全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未经授权不能查阅或使用。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a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 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制度: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的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医师、护士在职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得知患者隐私不得泄露。 措施: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格、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医务人员注意言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待特殊病人,医护人员在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护隐私。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置时,应有异性医师或者家属陪伴。 6.危重患者在更换被服、衣服、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做处置时拉帘关门,肌肉注射和心电图检查时应男女分室。 7.医护进行暴露性检查、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加以遮挡或避开无关人员。 8.对院内或科内安排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学习内容。

9.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例,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例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简易呼吸器的清洁与消毒 1.将使用后的呼吸器配件按顺序打开,置于500mg/L,即(1:100)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取出后使用灭菌蒸馏水冲洗所有配件,去除残留的消毒剂,晒干备用。 2.储氧袋只需擦拭消毒即可,禁用消毒剂浸泡,因易损坏。 3.对血传播的病原体,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的置入 200mg/L,即(1:25)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洁干燥封闭备用 4.如遇特殊感染者,可使用一次性配件及耗材,使用后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密封焚烧。 5.消毒后的部件,应完全干燥,并检查是否有损坏、将部件依顺序组装做好测试,待备用。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安福县中医院二级甲等医院评审资料 第二章医院服务 八、就诊环境管理 评审标准编号:2.8.4.1

评审标准编号:2.8.4.1 2.8.4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2.8.4.1 【C】 有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 【B】符合“C”,并 1.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间隔设施。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附:诊室照片。 【B】符合“C”,并 1.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间隔设施。 注:多人病室若是需要的话给予移动性屏封使床与床之间相隔开、各科室ICU病房均有床帘相隔开。 附:相应图片。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注:我院各科室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一般情况均设在医生办公室或者各科室主任办公室可以给患者足够的私密空间。 附:我院医生与患者正在沟通的照片。

2.8.4.1 【C】 有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1、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富有同情心,要掌握患者的心理活动状况,对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要客观、耐心地解释,语言和蔼,通 6、对病情危重或不治之症的患者,要做好对患者的保密工作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对此类患者在护理上应格外注意,医护人员和家属均应提高警惕,以防发生自杀等意外情况。 7、医护人员之间有团结协作精神,不许互相拆台,打击对方,严禁在患者面前议论其它医护人员的诊疗过失或缺陷。双方治疗意见

产生分歧时,不要在患者面前讨论,也不要谈论医疗纠纷事故问题。 8、医技科室在为患者检查时,发现预后不良疾病时,不得随意告诉患者,也不许随意在患者面前做任何解释工作(包括患者还应该做哪些检查等),如患者提出诊疗问题应和蔼地指示其找负责医师进行解答。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践行我院“一切为了患者”的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和措施,请各类各级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一、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 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知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态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二、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三、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扬,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四、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五、强化保密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为患者保守保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执业医师法》明文规定医师在职业活动中,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_工作报告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 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未经患者的允许,医生护士都不得向他人公开。下面是橙子精心收集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的例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篇一维护诊疗服务中病人隐私权制度 1、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入侵扰的权利。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2、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1 / 7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 务的法律行为。 4、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2 / 7

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保护 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如下: 一、制度 医务工作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规定: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措施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7.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 8.住院病室要尽量做到男、女患者分开。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病人隐私权保护管理制度

病人隐私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人隐私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不得嘲弄。 (二)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护理需要交流。 (三)不得将患者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四)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 (五)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六)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七)男性工作人员在对女性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八)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在不影响医院工作和秩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不得用任何方式议论、嘲笑、歧视和干涉。 (九)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 病人隐私保护措施 (一)门诊诊室检查床挂隔离、病房病床之间设置隔帘。 (二)门诊医师在对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治疗时,必须用隔帘(屏风)遮挡或关门遮拦。 (三)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尤其对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要尊重病人意愿决定是否请其家属离开。 (四)对病人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操作前请无关人员先离开房间,在操作时拉上床边隔帘,必要时到专门的房间进行诊疗操作。 (五)在进行体格检查、诊疗操作或手术时,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 (六)抢救病人时,要尽量体现对患者的隐私保护。 2

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1、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富有同情心,要掌握患者的心理活动状况,对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要客观、耐心地解释,语言和蔼,通俗易懂,避免使患者产生误解,疑虑等不良反应。 2、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医护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患者所陈述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涉及患者隐私部分检查操作应采取保护措施。 3、需要对患者或其家属做病情交待时,应由经管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或科主任进行解释,且解释内容应一致。不允许进修医生,实习医生,护理人员进行解释。 4、医生在给患者实施查房、会诊、手术等诊疗过程中,不许携带手机,不要谈笑,不要谈论病情,对诊疗中出现的问题不要抱怨,应冷静处理。 5、在平时查房,给学生示教,病例讨论或会诊时,不许在患者床边或其亲友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讨论、讲解。在患者或家属询问病情时,可由负责的医师说明,其它不了解病情者不要随便解释。 6、对病情危重或不治之症的患者,要做好对患者的保密工作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对此类患者在护理上应格外注意,医护人员和家属均应提高警惕,以防发生自杀等意外情况。 7、医护人员之间有团结协作精神,不许互相拆台,打击对方,严禁在患者面前议论其它医护人员的诊疗过失或缺陷。双方治疗意见产生分歧时,不要在患者面前讨论,也不要谈论医疗纠纷事故问题。 8、医技科室在为患者检查时,发现预后不良疾病时,不得随意

告诉患者,也不许随意在患者面前做任何解释工作(包括患者还应该做哪些检查等),如患者提出诊疗问题应和蔼地指示其找负责医师进行解答。 9、医护人员应注意保护好病人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文件,严禁丢失、损坏。没有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复印住院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包括本院工作人员),需要询问病人的诊疗情况由负责医师接待。 10、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洁,举止文雅,在岗位上禁止谈论和从事与医疗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更不允许酒后上岗,以免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不良影响及增加不信任感。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方案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制度: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的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 4.医师、护士在职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得知患者隐私不得泄露。 措施: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格、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医务人员注意言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待特殊病人,医护人员在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护隐私。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置时,应有异性医师或者家属陪伴。 6.危重患者在更换被服、衣服、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做处置时拉帘关门,肌肉注射和心电图检查时应男女分室。 7.医护进行暴露性检查、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加以遮挡或避开无关人员。 8.对院或科安排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学习容。 9.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例,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例的

简易呼吸器的清洁与消毒 1.将使用后的呼吸器配件按顺序打开,置于500mg/L,即(1:100)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取出后使用灭菌蒸馏水冲洗所有配件,去除残留的消毒剂,晒干备用。 2.储氧袋只需擦拭消毒即可,禁用消毒剂浸泡,因易损坏。 3.对血传播的病原体,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的置入 200mg/L,即(1:25)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洁干燥封闭备用 4.如遇特殊感染者,可使用一次性配件及耗材,使用后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密封焚烧。 5.消毒后的部件,应完全干燥,并检查是否有损坏、将部件依顺序组装做好测试,待备用。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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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中医院 二级甲等医院评审资料 第二章医院服务 八、就诊环境管理 评审标准编号:2.8.4.1

评审标准编号:2.8.4.1 2.8.4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2.8.4.1 【C】 有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 【B】符合“C”,并 1.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间隔设施。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3.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持续改进有成效。 评审标准编号:2.8.4.1 2.8.4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2.8.4.1 【C】 有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注:各诊室都设有布帘,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患者进行暴露躯体检查时提供保护隐私的措施。 附:诊室照片。 【B】符合“C”,并 1.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间隔设施。 注:多人病室若是需要的话给予移动性屏封使床与床之间相隔开、各科室ICU病房均有床帘相隔开。 附:相应图片。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注:我院各科室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一般情况均设在医生办公室或者各科室主任办公室可以给患者足够的私密空间。 附:我院医生与患者正在沟通的照片。 3.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注:我院职能部门会定期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保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且有改进措施。附:昌江县人民医院职能部门督导检查情况表。 【A】符合“B”,并 持续改进有成效。 注:对上述工作进行持续改进后有明显成效。(详见昌江县人民医院职能部门督导检查情况表。)

保护患者隐私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得制度 1、隐私权就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得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她入侵扰得权利。病人隐私就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得有关人格尊严得私生活秘密。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得秘密,主要指患者得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与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得身世与历史秘密,包括患者得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她特殊经历:患者得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得家庭生活与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与其她各种社会关系。 2、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得十种形式: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她人“旁听”; 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得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她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得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得观念,加强相关得卫生行政法规得学习及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得法律行为。 4、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与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得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不仅执行职务得程度与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得形式与内容也必须合法。即介入患者隐私得行为完全就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得目得,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得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她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得事不做,与诊断无关得话不问。 5、强化保密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卫生部颁布得《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为患者保守秘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职业医师法》明文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得隐私”得义务,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得隐私了解较多,工作中对病人得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宣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6、加强患者得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为了便于医生准确诊断,应积极主动配合,讲清有关个人秘密。同时,患者应懂得自

保护患者隐私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 1、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入侵扰的权利。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2、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

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4、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断无关的话不问。 5、强化保密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为患者保守秘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职业医师法》明文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的义务,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隐私了解较多,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宣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范本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目的:加强检验科所有信息的管理,规范和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隐私权受到保护,并维护职业荣誉。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信息(包括患者信息、检验结果、文件资料等)。 职责:检验科主任负责信息的管理和落实情况。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本制度。 具体制度和措施: 1.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 2.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科里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程序。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患者应当知道所收集的信息和收集目的。 3.当传染病可能存在时,应关注实验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安全,并可为此目的收集必需的资料。 4.某些检查可能需要专门的咨询建议,这通常由临床人员或负责医生提供。如果患者未得到足够的咨询服务,而检查结果又暗示预后不良,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将检查结果直接通知患者本人。 5.患者的实验室检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得到授权,否则实验室检查的结果只能发给特定的患者并且是保密的。门诊患者的检验报告,凭门诊病历或收费明细单取检验报告,故患者应该妥善保留好这些相关资料。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申请检验医师。实验室检验结果可用于如流行病学或其他统计分析但不能有患者个人信息。 6.只有在检验完成以后不需要知情同意方可以将标本用于申请检验以外的目的。如果这标本已无姓名或者混合成库,需要时也可以使用。

7.实验室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患者基本资料和检验结果、实验记录等)均应确保有合理的安全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未经授权不能查阅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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