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结算管理规定

往来结算管理规定
往来结算管理规定

往来结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往来结算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账务的记录、核算等,统一由资财部管理。第二条财务部门对往来账户应明确专人负责。

第三条建立分户明细和辅助台账,逐笔登记往来增减变动情况,月终结出账面余额,编制分户清单,送有关部门作为督促催款清偿的依据,年度结转时,应详细列明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及金额结转下年。

第四条往来账户要实行经办人员责任制。

(一)主要由合同订立各部门负责,经公司相关法律部门确认使用,要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全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账号、开户银行、法人。

(二)客户与公司发生经济关系的历次时间、经办人、批准人、货物种类、单价等凭证。并由经办人保存。

第五条往来资金的清查。

(一)年中、年末前必须对各往来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填写对账单,寄往对方进行核对。

(二)对内部往来,要每月进行核对。

(三)对账龄超过6个月的往来,应进行逐项分析,查明原因,报总监及总经理审查。

(四)对超过合同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要责成经办人,将全套资料移交有关部门备案,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五)对长期未能收回的应区别不同情况,报总经理办公会明确责任人,予以处罚,决定:

1、或有坏帐(符合坏帐确认标准);

2、或虽目前无能力还债,但在一定时间后有可能偿还的,要订立还款协议;

3、或在必要时通过法律形式,进行诉讼。

第六条对确实需作坏账损失的往来必须经过下列确认及审批:

(一)坏账确认:按本制度第二章节第十条(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进行确认。(二)坏帐审批程序

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经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调查落实后,认为符合坏账条件需

作坏账损失处理的必须由经办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落实责任人,提供必要证明等,报董事会批准,方可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对已作坏账处理,尚有追还可能的往来,要建立备查账登记,若收回坏账,作冲回“坏账准备”处理。

(四)对造成坏账损失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实施赔偿。第七条往来结算的管理

(一)对外预付账款,必须有业务负责部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合同必须详细注明业务内容及预付金额、付款方式等,由经办人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总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财务付款,经办人要及时取得正规发票并结清帐款。

(二)要按时核对帐目,核对是控制的重要手段。要进行总帐与明细帐及三级帐的核对,财务与业务与往来单位进行三方对帐。特别是销售业务与往来单位(客户)的对帐尤其重要,财务部门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对终端客户的对帐情况进行检查。帐实有误差的,要查清原因,落实责任人。帐帐核对,可以防止记帐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可靠,帐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房地产开发企业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第三章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账户的设置和记录。根据往来对象不同分设二级子项,并根据不同单位的名称或个人的姓名设立明细账户进行核算。记账应同时登记原币和本位币,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会计人员要在月底会计报表中准确分析往来款项的账龄及形成原因。 第二十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规定 1、其他应收款用于核算支付合作公司的预付款(或定金)、职工临时借款(或备用金)、为其他公司或个人垫付的各种费用、租赁预交的押金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交纳的保证金等项目。 2、月末会计人员编制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并分析账龄。往来单位的定金要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催收正规发票;属于押金的要保存好相关票据,押金凭证要求做账时复印留底,到期后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3、职工临时借款,必须在取得原始发票后的3日内结清;员工因公出差的在回来后3-5日内报账并结清欠款,不得拖欠、压票,否则逐月在个人收入中扣除;月底会计人员对欠款人员发出还款通知单。 4、符合退回条件的政府相关事项保证金会计人员要及时办理退回手续 第二十一条其他应付款的管理规定 1、其他应付款用于核算收到的押金、招标保证金、已取得发票而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其他公司代付的各种费用、代收而未付出的业主维修基金、办证税费等项目。 2、各项其他应付款要按明细逐项核算,保管好相关票据以备与相关单位和个人清算。

3、对其他应付款的管理要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或者商定支付的时间支付款项,月底编报其他应付款余额明细表,并列明可能发生支付行为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 1、应收账款是用于核算公司销售开发产品、建筑材料以及装饰装修等业务尚未收回的款项。 2、要求往来会计人员根据销货单据准确核算应收款项,根据客户性质分类核算明细账,并在月底编报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准确分析账龄,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及时催收,尽最大可能减少坏账、呆账的发生。 3、公司不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发生时一次性结转。 第二十三条应付账款的管理规定 1、应付账款是用于核算公司向材料供应商购买原材料及物资以及使用劳务所应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包括已取得发票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等。 2、对应付账款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款项,月底编报应付账款余额明细表,准确分析账龄及形成原因。

内部结算管理制度.doc

内部结算管理制度4 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目的 加强公司内部往来业务核算的管理,避免内部公司的往来核算不清,适应公司财务管理需求,达到公司报表合并的要求。 第2条适用范围 公司及下属各关联公司间发生的内部往来业务。 第二节内部结算流程 第3条各关联公司间发生往来业务时,由付款公司填制公司内部结算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双方各一联),并将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往来公司,进行往来结算; 第4条各公司收到往来公司发送的电子版结算单后,应及时做账; 第5条每个报销日(周三),各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回公司,在纸质版结算单上双方签字确认; 第6条各公司应在每月结账前,完成当月对帐工作: (一)每月30日至次月1日,各公司财务部将与公司内部其他公司当月的往来明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二)各公司在收到往来明细后,应及时核对,核对中发现的错误,错误方应及时纠正。往来对帐工作,应在次月1日前完成; (三)各公司应于次月1日下班前制作往来对账表签字后发送给对应公司,对应公司应在收到对帐表的1日内签字回传; (四)对账表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出现调节项。特殊情况是指单据发出方按规定日期发出,而接收方在次月1日下班前未收到往来单据的情况。; (五)对账表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出现跨月调节项; (六)每月2日,各公司应将所有往来对账表报送公司财务部一份,以便监督管理。 第二节内部结算单填制说明 第7条票据号根据“付款公司(三位)+年+月+编号(4位)”格式编写,例“JDB2016070001” 第8条结算方式有银行、现金、挂账、抵账四种 银行: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资金划拨的方式进行内部往来结算 现金:通过现金收付进行资金往来的方式进行内部往来结算 挂账:不涉及资金收付,通过挂账的方式进行内部往来结算 抵账:前期有挂账未收付的,可通过抵账的方式进行内部往来结算 第9条内部结算单一式三联,依次为存根联、收款方联、付款方联。 第六节附则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20)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编审程序,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根据建设 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结算以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 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成本合约部进行结算汇总。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条件 (一)工程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书; (二)具备完整有效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以及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工程结算编审程序 逐级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复核)→外部审计单位(如有)(初审)→分公司项目组(复核/初审)→集团成本部(二审)→集团管理中心(复核)→集团 审计部(终审)→总裁(复核)→董事长(最终确认) (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 有关资料按第七条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 (二)监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组在监理招标文件或监理合同中约 定相应时间)对结算资料进行详细、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送项目组; (三)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复审;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期限进行详细、全面审查,完成复审。(如有)(四)对造价咨询单位复审后的工程结算,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各主管 的专业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成本部和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工程结算按上述程序审核完后,由项目组造价工程师送审计部审定,最后由 总裁/董事长签字确定。 第五条结算资料应按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整理;工程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一)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其他); (二)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三)竣工图纸;

(完整版)贵金属结算管理办法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结算原则 第三章结算机构 第四章托管银行 第五章结算业务 第六章违规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贵金属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市场 风险,根据《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结算是指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会员和客户交易涉及的保证金、交易盈亏、交易手续费、延期费等款项进行 核算的行为。 第三条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采用保证金方式进行。会员和客户须将足额的保证金预先存入交易所专用保证金账 户,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会员在交易所专用保证金 账户中存入的,用以控制会员的结算风险的资金为风险 保证金;客户在交易所专用保证金账户中存入的,用以 确保交易履约的资金为交易保证金。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结算原则 第五条交易所实行统一、即时的结算原则。 “统一”是指交易所统一对会员和客户进行结算; “即时”是指交易所对会员和客户每笔交易所产生的实

际盈亏、手续费及资金使用情况实时进行核算。 第六条交易所采用实时结算与日终结算并行的方式。 日终结算在每日的凌晨4:00am—6:00am休市时间进 行。 交易所在日终结算后将交易系统的结算数据发送给托管 银行。 第七条交易所负责向会员和客户提供交易结算明细数据。 第三章结算机构 第八条交易所的结算部作为具体的结算承办部门,负责交易资金的统一结算、管理并防范结算风险。 第九条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理客户的保证金和会员的风险保证金; (二)办理结算业务; (三)控制结算风险; (四)为会员和客户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核实的服 务; (五)跟踪问题数据的处理过程,直至处理完毕; (六)汇总、统计、分析、报告结算数据; (七)保管结算资料及相关凭证、表单,保证其真实与 完整,保管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十条会员必须有专职部门(或专人)负责结算工作,专职部门(或

往来账管理

一、存在的经营管理问题 1.财务人员变动频繁,往来不对账、不清理。 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造成企业财务人员变动频繁,新接手的财务人员往往只对自己接手后的工作负责,造成往来账款账目不清,无论是应收还是应付,由于账务不清晰,往往财务人员对对账工作持抵触态度,长此以往必然造成账务混乱,为今后的催款、清理工作带来困难。 有些名存实亡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如坏账不及时报损、处理,收款后不及时核销,不及时报批做营业外收入等,均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 2.因企业管理需要,调节利润、抽逃资本、虚假出资。 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利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账户虚列费用,加大成本,人为调减利润。 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完不成经营指标时,将生产成本不进行账务处理,而挂入“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人为调增利润,为上级考核、提拔、任用等捞取政绩。 一些企业在股东缴完注册资本后,将资金抽逃出企业,挂“其他应收款”,长期挂往来,无归还。甚至有些企业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通过挂“其他应收款”来进行虚假出资。 3.为避税,高管年薪支出、老板年终个人分红挂往来。 很多企业为了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在发放年度绩效或奖励的时候,采取隐性发放,尤其是发放高管的年薪支出,挂“其他应收款”,长期不销账。 很多企业实现了利润,股东在进行分红时,为了不交税,通过挂“其他应收款”从企业提取红利,然后通过发票来冲账等行为。 4.为朋友,出租、出借账户套取现金、无票灰色支出。 企业往来账中有些一进一出的款项,无明确经济内容,实际出借账户为他人转款,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再如有些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备用金名义领取现金,然后通过银行转账还款,实际是为他人套取现金,违反了现金管理规定。 很多企业在发生对外支付提成、拥金、返款等业务时,没有发票,直接通过往来进行挂账,长期不核销。 5.管理不规范,设小金库、坏账不核销、收入不结转。 很多企业会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当然你可能会问,私营企业还需要私设小金库吗?显然小金库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如:很多企业将废旧材料、边角余料对外销售后取得的收入用于补贴食堂、员工发放福利等也都属于私设小金库。当然收到的收入不入账或挂往来,然后转出等行为也都属于设立小金库。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随着集团规模不断扩大,涉足行业不断增加,业务量不断增长,根据集团管理的需要,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在集团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业务的统一办理。一内部结算中心业务分工及岗位职责 (一)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实行资金收付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综合部门,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款业务,必须全部纳入内部结算中心集中办理,实现集团各项资金业务的统一收款、统一付款、集中控制、统筹安排。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描述: 1、出纳岗位: 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总现金报销机构,设现金出纳一名,负责集团所属各单 位的现金收款、报销支付业务,并编制各单位付款凭证。(现付字凭证)工 作描述: (1)办理集团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款业务; (2)按集团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办理所属各单位的各项现金报销支款业务; (3)登记集团各单位的现金日记账; (4)每日进行库存现金盘点; (5)月末同所属各单位财务核对现金账余额; 2、对外结算会计: 全面负责办理集团所属各单位对外资金收、付业务。 (1)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收款业务; (2)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

(3)负责所属单位上报资金计划的审核和汇总; (4)负责资金日报和月报的编制; (5)根据现金支付的需要,办理银行承兑贴息业务; (6)负责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7)搞好资金调配,合理使用资金; 3、融资管理与会计核算机构: (1)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所涉及的各种形式融资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包括:账目设置、登记、日常融资结算以及与融资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2)按集团所属各单位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货币资金项目日记账,根据结算中心办理的对外收支业务留存的收据、资金结算单等收付凭证进行登记, (3)月末同各单位核对日记账余额; (4)办理与融资相关的其他事务; 二、业务范围及流程控制 (一)现金收款:集团出纳对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现金收入,依据各单位提供原始收款凭证进行收款,并以业务发生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其中:存根一联、结算中心存一联、转缴款人一联、业务单位财务一联。 (二)现金付款: 1、集团所属各单位主管业务部门,按规定经办的各项业务,必须取得原始 的发票; 2、业务经办人填制“现金支款审批单”一式两联,由单位领导、主管部门 领导、财务主管签字;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结算原则 (1) 三、结算依据 (1) 四、现场收方时间 (2)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2) 六、结算规则 (3) 七、结算台帐 (6) 八、合同终止协议书 (6) 九、其他 (6) 十、附表 (7)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1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2.1准确、及时结算; 2.2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2.3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3.1合同文件;

3.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3.3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3.4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3.5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3.6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3.7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5.1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5.2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5.3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5.4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 理办法 (2019年10月16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19年10月30日〔2019〕90号文件发布,修订部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交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境外经纪机构应当辅助其委托交易结算的期货公司会员做好境外客户的强行平仓、大户报告、风险提示等工作。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将涉及境外经纪机构客户的《强行平仓通知书》、强行平仓结果、风险提示函等及时通知境外经纪机构。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各品种1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1各品种中,普通小麦简称“普麦”,优质强筋小麦简称“强麦”,一号棉花简称“一号棉”,精对苯二甲 酸统称“PTA”,菜籽油简称“菜油”,油菜籽简称“菜籽”,菜籽粕简称“菜粕”,鲜苹果简称“苹果”, 干制红枣简称“红枣”。

第五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时间分期间依次管理,除苹果、红枣外,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苹果期货合约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红枣期货合约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第六条交易过程中,当日开仓按照该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 第七条某期货合约所处期间符合调整交易保证金要求的,自该期间首日的前一交易日闭市起,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篇一:往来账款管理制度初稿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资金正常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往来账款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预收、预付账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六类。 第二章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第三条应收款项指公司拥有的因销售、预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第四条对于因销售产生的应收款项,市场部为主要催收部门,对于外借形成的债权,财务部为主要催收部门。 第五条对于应收款项的管理: (一)市场部负责对客户资料调查,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以确定资信额度和信用期限。 (二)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协议对市场部或往来客户进行催款。 (三)公司财务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至市场部经理及相关领导。 (四)市场部同公司财务部积极配合做好与客户的账务核对工作。 (五)回款形式以银行转账为主,避免接触现金,若有现金结款的,

立即上交财务部,不得挪用和积压收款。 第六条应收款项内部控制管理: (一)财务部在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在不确定收入时不得开具收入发票。 (二)开具发票价格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三)每月根据应收款项账龄进行账龄分析,确定坏账准备金额,并做出收账成本分析。 (四)市场部做好对客户资信档案的管理,对于资信额度较弱的企业,公司严格从发货程序控制,做到先收款后发货。 第七条应收账款催款程序: (一)市场部与财务部配合做好催款工作,每月月底财务部做好应收款项金额明细表并与市场部核对,由市场部对客户进行催款工作。 (二)市场部提供客户联系方式,财务部核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在每月月底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金额。 (三)收到应收款项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财务部,经过财务部核对金额后入账,冲回应收款项账面金额。 第八条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

内部往来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 内部往来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集团所属单位内部往来核算和资金结算,适应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内部单位相互拖欠形成三角债,真实反映集团公司内部债权债务,明确管理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所属二级单位。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指集团独立考核的项目部、区域代表处、分公司、事业部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内部往来定义 内部往来是指集团公司本部、集团所属各级核算单位与集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 第四条内部往来分类及核算 1、内部往来——借款及利息(含借款); 2、内部往来——日常往来,包括核算单位之间垫付的社保、医疗保险、折旧费、保函手续费、财务手续费等代垫性质往来,本部为二级单位临时垫付或银行划拨的保函、承兑保证金和手续费等,核算单位之间因内部业务结算发生的应收应付款项; 3、内部往来——项目保证金,核算二级单位与集团公司本部间因项目投标、履约等需要通过集团公司基本账户支付和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 4、内部往来——押金,核算二级单位因项目开立保函、担保、保证合同履约等因素向集团公司本部交纳和退回的押金等款项。 5、内部往来——应交利润,核算二单位应交和未交的项目利润、外经证费用或分摊的企业所得税,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票转集团公司本部抵减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在本科目核算。 第五条内部资金拆借管理 1、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管理处对集团所属二级单位资金拆借进行统一集中管理,不允许集团所属二级单位之间相互拆借资金。 2、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管理处应建立资金集中管理资金池,二级单位经营闲置自有资金统一归集到本部资金管理池,内部有偿拆借使用,资金拆借使用管理办法另订。 3、二级单位对所辖项目部、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三级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和内部往来负责统一结算管理。三级核算单位与集团内部其他单位发生的内部往来,月末统一结转到二级核算单位清算。 第六条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1、集团本部、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应严格执行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制度,月末结账前必须及时进行内部往来对账签字。对账发生未达账项,应编制调节表,并在次月初按调节后核对无误金额支付结清账目。 2、二级单位管辖三级单位与集团内部其他二级单位的发生的内部往来月末统一转到其管辖的二级主管单位核算和统一结算。 3、集团本部与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之间内部往来中的借款利息(除

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准确、及时结算; 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合同文件; 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具体金额; 每月27日前,协作单位提交当期的增值税发票,并签字确认结算审核结果;结算人员把结算资料录入工程项目管理平台,通知相关人员网上审批; 每月30日前,完成项目会签,根据会签结果登记结算台帐;完成相

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2

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交易资金、交易参与者相关其它资金的结算顺利进行,特制定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简称“本规则”。 二、凡是本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易经纪代理费或服务费等,以及交易参与者应向本交易所缴纳的其它各类资费的结算等,均应当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规则未规定或未详细规定的与资金结算相关的事项,凡本交易所规则其它部分或相关交易细则有相关规定的,应当适用相关规定;本办法未规定或未详细规定,且本交易所规则其它部分或相关交易细则亦无相关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财务通则与会计准则处理。 四、严格按照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执行资金收付的结算。 五、办理交易所的结算事项的期日与时间等,均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则及相关交易细则中的规定,不得延误。结算中所发生的任何延误均应当记录引起延误的主要原因。 六、有关交易业务资金的结算,应当符合相关交易细则所规定的该宗交易业务及其结算的流程。 七、凡交易所办理结算事项所使用的结算单据,均应当由交易所规定格式及统一印制,不得使用其它形式的单据。 八、凡交易所办理结算事项所使用的结算单据,均应当使用电脑机打出具,并应当有交易所或交易所结算部门的印章。

九、为保证本交易所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办理结算事项并为保证所办结算单据正确无误,应当经常检查办理结算单据有关的电脑、网络、线路、打印设备等的状态,严防交易所结算环节出现差错。 十、交易所的资金账户实行分类开立、分类使用、分类管理。即对本交易所在所选定的商业银行分别开立交易所自有资金账户、交易保证金账户等,分别予以使用和管理。 十一、要严格按照资金归属、性质与通途等对资金进行结算管理。严禁将交易所自有资金和应归属交易所的资金、交易保证金、交易相关的业务资金等混同。办理不同类别、归属、性质与通途的资金的收付结算,均应当使用专门的单据凭证。 十二、处于不同种类资金账户中的资金的利息归属与清分结算,应当遵循交易所规则和相关交易细则的规定。 十三、由交易所进行的所内结算及单据制单和出具等项工作均应当及时、准确进行。 十四、交易所办理结算单据等事宜,应当由制单人、分管负责人等签章,并对所办单据事项等负责。 十五、交易所结算单据均应分类制表、作帐并存档管理。 第二章非标准产品结算规则 非标准产品的定义,参照本交易所规则。 十六、一般规定 (一)结算应符合规范性、有效性、资金分户专管专用等原则。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团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规避风险,及时清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管理。 二、管理责任人 1、财务部部长负责集团公司总体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该机构的往来款项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 (一)往来账款按业务内容设置二级科目,并按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辅助核算。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做好经办部门、经办人的登记,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清缴部门组织清收或及时报账清算。 (二)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严格执行催款制度。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及经办部门应做好往来款项的登记备查工作,并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做到该收的资金及早收回,该付的资金合理支付。 (三)往来款项应定期对账,并制定往来清理计划。 1、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每月核对清理一次往来,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内部互相托欠债务,杜绝单方挂账现象的发生。 2、集团外部往来款项每季度核对一次,查清拖欠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责任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及时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回收,减少不合理占用和可能的坏帐损失。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催缴记录,定期及每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应收帐款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并计提坏帐准备。 3、往来款项核对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文字记录,并把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方便日后查证。 (四)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应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报请批示后,及时做账务处理。 (五)建立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 员工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制借据,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还款期限,经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员工出差借款的,还款期限为出差回来后十五天内。在还款期限内,员工没还清借款的,从工资中逐月扣除,并不得再借新款。财务部应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定期清帐,每月末、季末、年末必须进行借款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实有难以清理的,由相关部门领导协助办理。 (六)应付账款管理 1、定期分析应付账款,确定付款顺序,在企业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先付有折扣的货款。 2、资产运营部负责项目、设备质保金的备查登记工作,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对三年以上账龄的应付款及项目、设备有问题不再支付的质保金,资产运营部出具相关的说明,由财务部上报,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规定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规定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集团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 版本号:A/0

目录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之间内部往来,明晰内部往来核算处理规则,真实反映集团公司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所发生的内部结算和内部借贷款业务。 3.流程负责人 此流程负责人为集团财务中心总监,对流程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负责。 4.评价指标 无 5.术语和定义 内部往来:是指集团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发生的内部结算和内部拆借所产生的往来。 结算往来:是指成员企业上划集团结算中心资金以及结算中心下拨成员企业资金所产生的往来; 经营往来:是指成员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往来;

投资往来:是指成员企业因配置长期资产或为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资金缺口而向结算中心申请长期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往来。投资往来包括集团结算中心对各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信贷往来:是指成员企业作为融资平台或作为结算中心贷款受托支付平台而产生与结算中心的往来; 信托往来:是指结算中心委托成员企业对外支付所产生的往来。 6.策略与原则 统一核算原则; 成员企业之间禁止拆借原则; 7.职责 集团结算中心 (1)集团结算中心是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内部往来业务相关制度的制定; (3)负责定期与成员企业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成员企业 (1)成员企业为内部往来核算业务的执行部门; (2)严格贯彻执行集团结算中心相关制度及规定; (3)负责每月与集团结算中心对账。 8.工作制度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港航局第三工程分公司 大连凌水湾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项目部建安工程结算工作。 第三条其他对外经营(设备租赁、台班收入、外供混凝土)及零星产值,按合同或按财务收款,由项目部自行结算。 第二章结算管理体制与机构 第四条结算管理体制:由项目部领导、项目各部室两级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为计财部。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计财部(经营)职责 1、计财部(经营)负责督促、检查、审核项目部各部室工程结算工作,编制年度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计算文件。 2、计财部(经营)根据经业主审定的年度工程结算单和竣工工程结算单,编制公司报局的年度结算文件,工程审计后,将产值变动情况年度汇总,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计财部(经营)报公司的年度结算文件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表格附后): a、计提含量工资的产值完成情况与结算意见表

b、()年度结算及产值审核表 c、()年项目完成产值及“百含”产值一览表 d、关于()年建安及辅助生产产值的说明 e、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月、年度结算单 4、计财部(经营)建立工程结算台账,并负责工程结算文件的原件收集归档。 第七条工程部职责 1、工程部辅助编制工程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2、工程部负责向计财部提供建安产值以外的对外经营(设备租赁、台班收入、外供混凝土)及零星产值。 第八条计财部(财务)职责 计财部为项目部价款结算的主管部门,依据结算单办理工程款的收取事项,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台账。 第九条设备物资部职责 设备物资部负责提供项目的物资及设备的使用数量和台班及单价,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台账。 第十条管理细则 1、项目部是工程结算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办理工程月、年度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文件等工作。 2、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结算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工程结算的全过程管理。 3、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为结算文件工程量的提供人。施工技术人员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 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第六条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四)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五)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六)对会员进行监管; (七)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九)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一)新闻出版业; (二)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三)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业股份有限公司 往 来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将往来账按其基本性质分为两大类,应收款类和应付款类。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和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 第四条客户信息档案的建立由相关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第五条客户资料是客户管理的基础,由公司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访问、观察收集。业务人员对所了解的情况应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并及时到文管中心更新相应的客户档案。 第六条客户信息档案必须具备完整性、准确性、新鲜性。相关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定期保持沟通,相互反馈客户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客户走访标准,对不同资信的客户应指派人员定期走访,与客户保持联系,随时关注客户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部门经理。 第三章产品赊销管理 第七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应力争现款交易。若需要进行赊销,由业务部门经理根据客户资信情况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凡前次赊销款项在信用期限内未进行结款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或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凭相关权责主管签批的《出库单》的才能发货,对手续不规范的有权拒绝发货。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条财务部会计应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协议要求的回款期限,每月与销售凭证以及出纳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十一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回访(电话或上门走访),回访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权责主管,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如超过信用期限者,应按下规定处理: (一)超过结算期限15天时,经办业务人员应及时催收。 (二)超过信用期限15-20天时,经办业务人员应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 (三)超过信用期限30-45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权责副总,并指派人员上门催收。 (四)超过信用期限60天,并经催收无效时,应上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第十二条业务员在外出收账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对无法回收的款项也应书面上报部门经理,真实反映客户的实际情况,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要求按期限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二)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三)不依规定转售或转售图利。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 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 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结算凭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一般包括:合同(协议)或公司批准文件、结算价格依据、机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 相关定义 2.1 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业主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 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 工程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业主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计划经营部是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2 工程部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3 物资管理部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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