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第三章(1)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测题库第三章

一、单项选择题 题目1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选择一项: A. 劳动合同 B. 劳务合同 C. 雇佣合同 D. 培训合同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劳动合同 题目2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选择一项: A. 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B. 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C. 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 D.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题目3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我国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选择一项: A. 必须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同时使用 B. 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C.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D. 采取口头形式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题目4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付赔偿金的标准是()。 选择一项: A. 按应付金额的10%以下 B. 按应付金额100%至150%以下 C. 按应付金额20%以下 D. 按应付金额50%以上至100%以下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按应付金额50%以上至100%以下 题目5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具体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选择一项: A. 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B. 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 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D. 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题目6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选择一项: A. 6个月 B. 12个月 C. 1个月 D. 2个月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6个月 题目7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选择一项:

社会保险法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的解读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读】本条系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缴费的规定。 1、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筹资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在大连,单位为7%,个人为2%。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本条系关于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解读】本条系关于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 1、参保范围 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筹资方式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重度残疾的未成年人参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解读】本条系关于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

社会保险基最新金财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五条为保证基金的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税务机关和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按规定要求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七条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八条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基金预算的编制。年度终了前,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十条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基金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经办机构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由劳动保障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障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结台我区社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管号社会保险基金,加强保险基金活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管。 二,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基金的筹集不得任意扩大或减少统筹项目收缴比例和金额,要及时收缴、储存、登记,单独建帐、建卡。准确建立、核算职工个人帐户。 三、正确使用基金会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增设或删改总帐科目,不得删改指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按省上的统一要求,正确设置会计帐簿和组织业务核算、如强帐目、帐实的核对和审查、防止错帐、漏帐、重帐或违犯财经纪律等现象的发生;正确填制报表,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报送。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支付、上解、下拨、储存、调剂及管理服务费和其它专项经费的提取、使用、上解和下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准任意扩大或减少提取和解缴比例。 五、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不得长期拖欠和无偿占用对方或缴纳单位的资金。不得向统筹单位收缴任何与基金无关的费用,各项规定解缴款均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拖延或截留。

六、建立健全凭证、收付款委托书和收据的管理制度,凭证、委托书要规定领用手续和限制份数,防止遗失或被盗。收据必须按规定从财政或税务部门购买和使用。凡开具的每项内客,须与批准的业务范围和项目一致,收据的内容,必须合法。 七、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号或收据。不得接受各种来历不明,非本业务范围内的款项,不得替外单位或个人转移、寄存资金。 八、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基金会计和出纳岗位应分别设置严格帐务处理手续和凭证传递程序。会计、出纳业务不得一人兼管,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原则。 九、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的文件、帐卡、凭单、报表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档,专人负责,防止遗失或盗窃。会计人员工作移交,必须造具清册,有专人监交,内容、手续清楚、完备。 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基金存款和其它应保密的数据,不扩大财务报表的报送范围。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均受同级财政、审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第四章医疗保险题

2012年真题回顾 1..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管理部门是() 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B民政部门 C卫生部门D财政部门 2. 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中,相当于为供方设立了一个封顶线的方式是() A总额预算付费制B按服务数量付费制 C按服务病种付费制D按项目付费制 3.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金筹集模式是() A完全积累制B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 C现收现付制D部分积累制 4.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应当由() A企业补缴B个人补缴 C社会捐助D政府给予补贴 5. 《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是() A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B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C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D在境外就医的 6. 职土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的经费主要用于支付() A门诊费用B住院费用中起付线以下费用 C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D支付线以上费用 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 答案解析: 1. C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让农民自愿参加,并由卫生部门进行管理。故选C 2. A 总额预算付费制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的协商,确定供方一年的年度总预算,保险经办机构在支付供方费用时,以此作为最高限度,相当于供方设立一个封顶线。故选A 3. B 解析略 4. 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5. ABCD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是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是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的。三是应当有公共卫生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四是在境外就医的,境外就医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6. ACD 解析略 7. X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完善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和未成年人等所需要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三章自测练习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选择一项: A. 劳务合同 B. 劳动合同 C. 培训合同 D. 雇佣合同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选择一项: A. 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B. 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C. 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 D.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我国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选择一项: A.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B. 采取口头形式 C. 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D. 必须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同时使用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付赔偿金的标准是()。 选择一项: A. 按应付金额20%以下 B. 按应付金额的10%以下

C. 按应付金额50%以上至100%以下 D. 按应付金额100%至150%以下 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具体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选择一项: A. 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B. 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C. 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D. 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选择一项: A. 1个月 B. 6个月 C. 2个月 D. 12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选择一项: A. 2个月 B. 1个月 C. 12个月 D. 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选择一项:

A. 12个月 B. 6个月 C. 2个月 D. 1个月 《劳动合同法》有关约定试用期次数的规定是()。 选择一项: A.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B.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协商试用期次数 C.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不限次约定试用期 D.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1至2次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选择一项: A. 100% B. 50% C. 80% D. 30%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选择一项: A. 5年 B. 2年 C. 1年 D. 3年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劳动者的福音——解读《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页眉内容 劳动者的福音 ——解读《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我要赔偿网侯二朋律师 根据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根据这一规定,不管用人单位有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患病或者受伤,社会保险基金都会对医疗费进行先行支付。 一、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伤害的先行垫付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前述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二、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先行支付 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

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前述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 (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四)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题库

工伤 试述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试述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有哪些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试述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有哪些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失业,养老,社会救助 试述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符合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试述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的关系(一)具有相当规模地养老保险基金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二)资本市场促进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三)养老保险基金资产配置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四)养老保险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长线投资主体 试述我国社会福利体系的内容。现阶段我国社会福利体系主要包括如下部分:(一)特殊性社会福利。主要包括:(1)老年人福利;(2)儿童福利;(3)残疾人福利三部分。(二)职业福利(三)一般性社会福利 试述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有:(一)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由国家给予一定的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救助制度。(二)灾害救济。是指对因为受到洪水、地震、火灾、台风、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的侵袭而失去生活保障人员的救济,也包括对遭受战争之苦的地区和人民的救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暂行办法》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极大地保障了职工的工伤待遇,体现了人文关怀。不过,从理论层面分析,结合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的实务操作,作者认为,该《暂行办法》对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规 定有待商榷。 第一,《暂行办法》中,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法律地位定义不清。 其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医 疗费用后,相关部门确定了第三人责任的,理应要求第三人依法偿还 先行支付数额中的相对应部分。第三人逾期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理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在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维护上,此条款确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民事主体地位。而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先行支付的追偿决定不服或者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从这个角度讲,肯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行政 主体资格。不过,不管是对第三人追偿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还 是拒绝工伤职工的先行支付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该行为的性质都 属于对基金的维护,如此转变主体资格,有失妥当。 第二,在社会保险经办实务中,可操作性低。《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拒绝支付 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以及发生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 情形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能够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 险待遇。经办机构在先行支付后,取得对用人单位追偿基金的权利。 不过,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即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用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排除用人单位“理解不到位可能性”的极 少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往往出于节省用工成本、增大盈利的目的,拒 绝履行该义务。当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限的办公资源条件下, 要求其去追偿经法院强制执行未果的社会保险基金,难度之大,毋庸 置疑。而一旦追偿不能,基金安全隐患,不言而喻。

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就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失业、伤残、死亡等原因而中断劳动、或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保障其基本生活所要建立的专项基金。 公共基金为公共所有,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中属于社会“统筹”的部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开展的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的行为和过程。 收支两条线由不同机构负责社会基金征收和支付的管理办法。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现收现付模式先做出当年或近几年内某项社会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费用预算,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完全积累模式政府基金管理部门先做出宏观预测,然后预测劳动者退休之后所需的保险费用支出,将其平均分摊到劳动者整个就业期间和投保期间。 部分积累模式在满足一定时期(5~10年)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留有一定的储备基金;储备基金的数额是一个变量,人口老年化高峰期到来之前,是储备基金的积累期;在老年化高峰到来之后,则进入储备基金的消耗期。 社会保险水平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或一地区的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险的高低程度。 缴费确定型指参保人按照一定的缴费率来缴纳保险费,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确定。 给付确定型给付确定型计划又称以支定收型计划,是企业首先确定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基础上退休时,所能够享受的待遇,然后根据事先职工当时的工资水平、工作年限、企业预期人员变动、工资增长率、死亡率、预定利率等的预测,依照精算原理确定各年的缴费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由国家授权专门机构,为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对各个参保机构的各项基金进行监管,以确保基金正常,稳定。最大限度的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现场监管监督机构派人到被监督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包括进行的XXX全面或专项的检查。非现场监管监督机构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的运行状况。 投资风险是指对未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在投资中可能会遭受收益损失甚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模式组合设计根据现代投资理论,为了降低风险,投资者应尽可能分散投资,进行投资组合。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营,分配,支付及其财务管理的总称。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实施社会保险计划和任务编制,对预算期内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所做出的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得到法律认可的财务计划。

社会保障教案第三章

第三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概况 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伴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和发展而逐渐形成和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起始于社会救助。 英国15世纪开始了圈地运动,圈地运动的后果之一是大量的自耕农和佃农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许多人流入城镇沦为城镇贫民和乞丐。 1601年英国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以稳定社会秩序为基本原则。 该法的主要内容: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资助盲人、老人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他们建立收容场所;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税机构,从比较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 1834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新《济贫法》。 新《济贫法》的主要原则是:认为政府有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认为救济不是消极行为,而是一种积极的福利措施,并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员从事救济事业。 新《济贫法》的颁布意味着现代社会救济制度开始产生。 其他欧洲国家继英国之后也实行了类似的贫民救济计划。 ---瑞士1847年和1871年《济贫法》; ---丹麦1803年《济贫法》; ---挪威1845年《济贫法》; ---法国颁布了一些济贫法令。 二、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一)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阶段(19世纪80年代初到20世纪30年代初)---德国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德国人民素有互助互济的传统美德。 ---普鲁士统一了德国。 ---工人阶级的斗争成为社会保险制度出台的催化剂。 19世纪80年代,当时执政的俾斯麦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 ---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 ---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 ---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这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套最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由此产生。 继德国之后,奥地利、丹麦、挪威、荷兰、意大利、法国、英国、芬兰、瑞士、瑞典、比利时等欧洲国家先后实施了单项或几个项目的社会保险。 这个阶段的特点: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虽然纷纷出台,但仅局限于欧洲国家; ---社会救助仍然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 ---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主要还是靠劳动者及其雇主; ---社会保险项目体系混乱、保障面小; ---保障制度成为统治阶级对无产阶级的一种“恩赐”。 (二)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1935年至20世纪40年代末)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 (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四)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全部工伤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的,社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第四章

第四章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 本讲重点内容: 1、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风险。 2、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一般原则。 3、社会保险基金可选择的投资工具。 第一节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原则与投资规则 一、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风险特征 完全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长期储蓄,在退休之前不能提前支取,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1、宏观经济周期风险 2、社会信用风险 3、通货膨胀风险 4、政治法律风险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 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是指主观原因(投资决策失误、投资组合选择不当)以及客观原因(经济周期变化、利率波动、政府决策变化等)造成的投资收益率不确定性的风险,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模式选择风险、投资组合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币种风险。 投资风险 1、模式选择风险 政府集中管理和私人分散管理。 2、投资组合风险 在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原则下,股票、债券等投资的比例关系到收益与风险。3、投资管理风险 投资主体投资的内部控制力以及相关机构对投资主体进行监督管理所产生的风险。 4、币种风险 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一般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收回投资本金以及相关投资收益的保障程度,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以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对安全性的要求与保

险的性质有关。 一般而言,现收现付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对安全性的要求更高。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及其安全程度往往政府责任相关。 (二)收益性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收益性原则是指符合安全性的前提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能够取得适当的收益。 为了抵御通货膨胀风险,防止老年实际购买力的下降,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名义收益率剔除价格上涨的因素,以其实际收益率衡量其投资收益。 安全性与盈利性存在替换关系。 (三)流动性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流动性是指投资资产在不发生损失的条 件下可以随时变现满足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需要。基金的性质不同对流动性的要求也不同,流动性与盈利性也有替换关系。 (一)基金投资理念: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二)基金投资方针:安全至上,控制风险,强化运营,提高收益。 三、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规则及其运用 (一)分散化投资。 (二)控制投资工具的风险等级。 信用等级在BBB以上的成为投资级债券,信用等级在BB以下的称为投机债券。 (三)控制高风险的投资工具所占的比例。 许多国家对股票投资、不动产投资、国际投资的比例进行限制。 (四)注重投资的长期性 首先,投资组合中,中长期投资工具比如长期国债、长期公司债券、股票投资占较大比重。 其次,在债券、股票投资中,注重利息和股息收入,不注重债券买卖差价所体现的资本利得收入。第二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工具选择与投资决策 一、社会保险基金可选择的投资工具 (一)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可以从收益特点、期限等多种角度进行分类。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传统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企业债券、贷款合同、公司股票等。还包括以资产为基础发行的证券,衍生证券。

社保卡社会保险基金试题及答案

社保卡社会保险基金试题及答案 一、必答题(18题) (一)判断题(18题) 1、听取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社会保险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六条。 2、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月末无余额。() 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第十六条(财社字[1999]60号)。 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时,可以由一名监督人员进行。()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八条。应有两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进行。 4、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依据:《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豫劳社基金[2008]1号)第十五条。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七条。 6、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八条。 7、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 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第二十九条(财社字[1999]60号)。 8、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一条。 9、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追回。()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九十一条。 10、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10万以下的。()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第六条。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50万元以下的。 11、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性质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第六条。

社会保障概论第三章知识要点

第3章 社会保障基金 第一节 社会保障基金概述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界定及分类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义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2)社会保障基金的界定及分类 1.按基金运营管理方式分类 财政拨款形成的社会保障基金;强制性征缴形成的社会保障基金;多元组合形成的社会保障基金 2. 按社会保障项目的专门用途及其功能分类 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三方负担型,双方负担型,单方负担型);军人保障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保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 2、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 社会保障基金是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消费性社会后备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基本上属于必要劳动的范畴,然而,社会保障基金并非全部由必要劳动所创造,还有部分来源于剩余劳动。第2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1、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1. 政府财政支持:财政拨款;实行税收优惠或让利;承担社会保障的 管理费用 2. 雇主和个人缴费:雇主:为雇员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两个方面 3. 社会筹集:社会捐赠;发行彩票 4. 其他渠道:社会福利服务收费;基金运营收益;发行特种国债;国 际援助 2、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方式 1.征税方式; 2.收费方式; 3.强制储蓄方式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范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 制度规范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经过其它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五条为保证基金的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税务机关和经

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按规定要求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七条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八条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基金预算的编制。年度终了前,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十条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障第三章

一、单选题: 1、对于( B )来说,社会政策的目标在于实现福利的最大化。 A.罗尔斯主义 B.功利主义 C.自由主义 D.社会主义 2、功利主义哲学认为,社会政策的是( A )。 A社会福利最大化B政府职能最大化C 政府职能有限化 D 公共利益最大化 3、(C )认为国家的义务一是保护社会和社会成员的安全,使其不受外力的侵犯和压迫,一是“建立和管理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 A.约瑟夫 B.福勒顿 C.亚当.斯密 D.奥肯 4、(B)认为政府干预经济的理由是纠正市场失灵,追求公平,鼓励公益品消费。 A.凯恩斯 B.斯蒂格利茨 C.帕累托 D.劳勒 5、(A )认为资本主义的结果是收入差距的分化。 A.凯恩斯 B.斯蒂格利茨 C.帕累托 D.劳勒 6、下列( )会导致保险市场失灵(B) A、国家对社会保险支出增加或减少 B、商业保险承保能力不足导致人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C、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 D、国家经济发展的衰退 7、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最早实践凯恩斯主义的国家是(A) A、美国 B、德国 C、英国 D、日本 8、根据福利经济学认为社会福利增加的来源是(B) A、政府税收 B、国民收入的增长和均等分配 C、国民自己缴纳资金 D、慈善捐赠 9、下列( C )不属于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保障的挑战. A、人口老龄化 B、失业人口增加 C、国民经济增长 D、低收入家庭的增加 10、科学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通过向高收入者征收相对较多的税收和向贫困者、收入较低

者较多的( A )来调节一国的贫富状况。 A、转移支付 B、社会救助 C、社会福利 D、社会保险 11、分配领域的公平是指(A) A、经济公平 B、文化公平 C、政治公平 D、社会公平 12、下列不属于经济公平的要素是(D) A、机会公平 B、过程公平 C、结果公平 D、分配公平 13、下列对于收入平等与收入公平的关系描述正确的是(A) A、收入平等是收入分配结果量的规定性,收入公平是收入分配结果质的规定性 B、收入平等是收入分配结果质的规定性,收入公平是收入分配结果量的规定性 C、收入平等是收入分配结果质的合法性,收入公平是收入分配结果质的合法性 D、收入平等是收入分配结果质的合法性,收入公平是收入分配结果量的合法性 14、1965年美国经济学家(A)提出的公平论表达了影响公平感的各变量间的函数关系式是Op/Ip=Or/Ir 。 A.亚当斯 B.劳勒 C.庇古 D.奥肯 15、(D)提出了工作公平感的综合模型,初步说明个人分配公平感的人际复杂性。 A.凯恩斯 B.斯蒂格利茨 C.帕累托 D.劳勒 16、1990年代出现了“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社会现象。“端起碗吃肉”是说居民生活改善了,“放下筷子骂娘”是比喻(A ) A人们对社会的分配状况不满意B人们的个人素质下降了C人们的道德素质下降了D人们对于母亲不孝顺 17、2004奥斯伯格和斯密丁的研究发现,人们对收入分配的标准偏好不单基于实际收入,也基于(A )。 A获得收入的过程 B 获得收入的机会 C 获得收入的分配D 获得收入的增加 18、生产资源的配置和财富的分配如果已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重新改变资源配置或财富分配的方法,已经不可能在不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坏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人的处境更好,这种状态即是效率的最佳状态,也称为(A )。 A、帕累托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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