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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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期

一、制度目的 使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城市和公司等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及达到合同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在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三、术语/定义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指技术管理部门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或以

国家及项目所在城市标准、规范,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活动。四、职责规划

4.1工程项目部 1)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

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

2)为监理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并对现

场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监理效果的进行有效监控

4.2工程技术部 1)每月对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

2)为工程项目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3监理单位 1)负责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监控;

2)负责对隐蔽工程及工序的监控,对项目隐蔽工程的质量实行全

程跟踪及确认;

3)参与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开工预备会、工程管理例

会和专题协调会;

4)对项目的各工序节点质量进行全面的监控;

5)组织对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6)协助处理总承包商与分项承包商的交叉作业问题;

7)组织每周的监理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8)编写《监理月报》及时抄送工程项目部;

4.4承包商 1)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按照设计图纸说明及有关规范施工;

3)出现质量事故时应知会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和政府相关部

门;

4)保证项目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五、管理规定

5.1施工准备

5.1.1项目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技术部、工程项目

部应充分审查图纸,填写《施工图纸审查表》,工程项目部汇总所有部门的意见

后,与设计院通过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技术部进行图

纸会审,由工程项目部整理会审纪要,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

技术部审查通过后,下发施工单位。

5.1.2总承包商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送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及时对该方案进行评审,并将初步评审合格

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项目部。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工程主管副总审批通过。

5.1.3分包商、供应商将各自的企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或联系人)、用工人数等

资料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根据合同质

量标准再次审核。

5.1.4总承包商在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并依照样板采购,在

进场前必须提前知会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对照封板

或监督送检组织验收。

5.2组织施工

5.2.1在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应跟踪监控承包商的工序作业过程,一般工序采用巡视、

平行检验方式,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基础、结构、防水等)采取见证、旁站方

式,发现承包商的错误做法、不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承包商纠正;同时工程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要参与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巡视工作,确保及时掌握现场的质量

情况。

5.2.2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隐蔽验收,各专业检查确认后方可同意隐蔽;安装各专业预

留预埋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关注诸如漏水、漏电等隐患。对所有隐蔽工程,工程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应参与。

5.2.3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采用“样板验收”方式,即在大面积施工前,先由承包商

按设计及工程项目部要求在现楼小规模施工样板,经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达到

保证质量满足设计效果,避免返工浪费的目的。

5.2.4监理单位负责处理现场发生的工程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监理单位判断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提倡召开现场工作会议)。

5.2.5监理单位负责将在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在会议上讨论的内容形成结论。当结论

符合要求时,则对结论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形成月度或专题质量报告并报送工程

项目部;当结论不符合要求时,则需进一步整改,并由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整改结

果,直到最后符合要求。

5.2.6工程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应每天参与现场工程质量巡查,对巡查中出现的技术问

题和质量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处理,并认真记录在施工日志中。每月必须至少

组织一次由监理单位及各专业工程师参与的全面质量巡查,确保工程整体质量的

连贯性。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应对巡查结果形成结论并将结论反馈给监理单

位。同时此结论可作为考核监理单位的依据。

5.2.7每月月底,工程项目部根据监理单位报送的质量报告结合现场巡查质量记录形成

《项目工程管理月报》。

5.2.8工程项目部每月将《项目工程管理月报》报工程主管副总审核后,发工程技术部

备案归档。

5.3质量事故处理

5.3.1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质量事故时,承包商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

进行紧急处理并通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

5.3.2监理单位应及时跟进,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形成《质量事故报告》。

5.3.3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将《质量事故报告》提交给工程主管副总和总经理,重大质

量事故上报工程技术部组织处理。

5.4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5.4.1隐蔽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自验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验收,专业工程师和监理验收通过后,

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

2)分部分项、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如果不通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就进入下一施工

工序的,一律视为不合格,隐蔽工程不进行报验直接封闭的,一律打开进行验

收,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5.4.2施工样板验收:

1)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大堂、电梯前室等)、橱柜安装、抹灰、厨、厕、

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的龙头、门窗、幕墙、园建、绿化等,全面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做“施工样板”;

2)制作“样板”必须有小样或排版图,其中涉及到墙面、地面、吊顶的排版图,

应将电源开关、插座、水管龙头、消防探头、喷洒头、安保探头等,在图纸上

予以标明,施工单位需在主体工程施工前报监理公司、成员公司工程项目部,

由监理公司、成员公司工程项目部进行审核,成员公司工程副总予以审批;

3)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样板的标准全面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施工单位自行全面铺开施工的,成员公司工程项目部有权通过监理公司下

达暂停工令,造成返工,由施工单位负责。

5.4.3中间验收:项目负责人参与监理组织的对分部工程进行的验收评定,并在施工单

位提交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签字。

5.4.4竣工验收:分部工程完工后,工程项目部组织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并在单

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上签字。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项目部经理组织勘察单

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

5.4.5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查:

1)主要设备的到货检验:主要设备(如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消防控制柜、柴

油发电机组、空调主机(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空调机组、风机盘管、水泵

等到场后必须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工程按《材料设备验收作业指引》执行。

2)电气设备及配电线路的绝缘检查和接地极电阻测试: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

高低配电柜、控制柜、消防控制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及安装好的电

气线路,未安装的电力、控制电缆。应在安装和使用前做绝缘和耐火等级检查,

经监理单位、成员公司工程项目部核验后签证后方可进行通电试验。楼房电气

保护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应测试合格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3)给排水管道的严密性试验:给水管道,应做分段和系统打压试验。分段打压试

验由成员公司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旁站检查验收,系统打压试验,由成员公

司组织验收。打压试验应做好记录,渗漏点要有专人跟踪处理。对于排水管道

(污水、粪水管)、雨水管及空调冷凝水管安装完后应做灌水试验,检查其渗

漏情况。检验由成员公司工程项目部组织验收;

4)主要机电设备的单体检验、调试、试运转:电梯、消防系统、水泵、通风、空

调设备机组(含冷风柜、风机盘管)及电机、变压器、配电箱柜安装后,应进

行单体试车调试,试运转检验。试验由工程项目部组织(必要时工程技术部参

加检验),试验结果要填写记录,符合要求的,由参加检验人员签证确认;

5)其他需要检查的设备安装工程。

5.4.6工程验收内容具体参见《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六、支持性文件

6.1流程/指引 1)《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2)《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6.2记录/表单 无

6.3模板/标准 1)《项目工程管理月报》

2)《质量问题报告》(见《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房地产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部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工程质量监控工作,保证项目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实现责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工程建设“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切实消除工程安全隐患,保护工程参建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范和规程,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四条工程进度管理原则:以合同总工期为目标;以阶段性工期目标的实现为基础;以前瞻性的管理为保证,确保实现工程的进度管理目标。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原则:精心策划、组织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验收和检测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确保按期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 第六条本办法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地方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项目的相关合同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主管工程副总经理的职责 1. 审核项目开发工作方案,确定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目标。 2. 督促、检查工程管理部按照开发工作方案完成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副)经理的职责 1. 组织编制项目开发方案,提出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目标。 2. 检查和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工作。 3. 检查和指导专业工程师的具体工作,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权限。 4. 主持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职责 1. 具体实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做好有关工程资料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 组织实施专项检测和专项验收,做好各专项验收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 编制所负责项目的年度、季度内部控制计划。 4. 对施工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和监理单位的进度控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文档2篇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文档2篇Document of urban real estate management m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文档2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文档 2、篇章2:2020年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新修订)》主要 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是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篇章1: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文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 的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 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有土地使用 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 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 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住宅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 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得侵犯。

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目???次 1 总?? 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应由水利水电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执行。1.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指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0.2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2.0.3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2.0.4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2.0.5重要隐蔽工程,指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工程等。 2.0.6工程关键部位,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着影响的部位。 2.0.7中间产品,指需要经过加工生产的土建类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2.0.8外观质量得分率,指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实际得分占应得分数的百分数。 3 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渠道、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B。

房地产工程管理实施细则(word版)

恒丰国际项目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通过规范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2.1在施工图内部审查和交底前,工程部应要求部门专业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 2.2在项目开工前,工程部应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 2.3在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3.1要求并亲自参与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及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试验设施条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3.2应要求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审,若符合要求,由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并送工程部备案。检审内容包括: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2.3.3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送工程部备案。 2.4场地平整及压实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5施工道路及路况质量是否满足运输要求; 2.6施工水、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7施工单位人员是否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1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的施工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内容要点:要求并参与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要求并参与在施工过程中监控施工单位各项工程活动,随时密切注意一切不利于质量的事件,将此纳入现场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并行使跟踪、督促、控制、管理。 3.2对管理的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施工、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要求进行旁站;应要求并亲自参与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不合格的工序,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下道工序施工, 3.3对管理的工程项目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于发现2小时内,要求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立即报告工程部部长。经现场检查,情况分析后,确有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应亲自参与现场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3.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除上述工程部要求并亲自参与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跟踪、督促、控制、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相关规范和制度,采取以下控制方式、方法、依据、手段、时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万科地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系统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第一条质量管理要点 1.1 各施工单位需按照国家相关施工工艺、工法、质量验收标准等开展工程建造活动,下列仅指明万科的一些质量关注点和做法要求,这是万科地产在长期地产开发过程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和教训,各施工单位需执行,同时这也是监理公司检查的重点; 1.2 广州万科质量管理中涉及到检验批、检验程序等标准可能会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监理公司和各承包商监理公司需按照此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 1.3 乙方进场后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约定时间内编制详细的可供监理检查的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控制、施工人员安排及管理架构(有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资格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含分包及甲供材料)、总包单位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现场配合事项、成品保护措施等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甲方审批;开工后30 天内,乙方提交砌筑抹灰工程专项保质方案(含构造节点大样图)报送监理、甲方审批;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防渗漏体系文件后30 天内,根据该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编制详细而具体的防渗节点深化设计图及专项保质方案报送监理、甲方审批。乙方未按时提交上述内容,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 元/天*项,并按甲方、监理指定要求提交上述内容及整改措施。 1.4 工程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度。工程周报在每周工程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工程月报由乙方在每月25 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报送,主要内容包括《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和《下月施工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乙方应准时报送以上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 1.5 凡由甲方提供临设用地的,乙方的临设搭建需提供临设搭设计划及临设平面布置图,经甲方审核在指定位置或指定范围内搭建; 第二条材料控制 2.1 材料控制是施工质量的前提,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程序报监理检验并形成

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版

一、编制目的 事前预控和事中过程管理是工程质量的保证。通过集团工程部组织对地区公司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地区公司工程职能对本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月度检查,项目部日常工程检查和验收,落实“6-3-1”工程管理原则,使事前预控和事中过程管理得以落地,强化生产过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保持工程质量管理常态化。 工程质量主抓五项:防渗漏、结构尺寸、抹灰空鼓、材料质量,工完场清。二、适用范围 各地区公司全部在施项目按下列规定参与集团工程检查: 1. 自持商业(与可售商业或其他业态共存时,结构工程检查范围以轴线为界区分,机电安装工程以系统区分),包括家悦荟、星悦荟、天街;按照自持商业工程检查标准检查; 2. 非自持商业包括住宅、酒店、写字楼、SOHO、LOFT、公寓(含自持)、代建工程、学校、幼儿园参与检查;坡地建筑正负零以下的吊层为住宅时参与检查;统一按照非自持商业类工程检查标准检查。 三、集团工程检查主要管理机制 1.即时处罚机制 对涉及“即时处罚”条款的工程管理行为进行即时处罚。 2.工程管理分析会机制 依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结果,对季度排名靠后的地区公司或项目,组织召开“工程管理分析会”。

3.工程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召回机制 依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结果,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靠后或通报批评罚星达到一定数量的地区公司工程职能负责人、项目工程经理进行召回培训。 四、管理要求 1. 基本要求: 1.1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验收不能代替“项目部的日常工程检查”。 1.2“地区公司工程职能月度工程检查”不能代替“项目部的日常工程检查”。 1.3“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不能代替“地区公司工程职能月度工程检查”。 1.4集团、地区公司、项目工程检查的分类:

房地产工程部管理规定及措施

房地产工程部管理规定 及措施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工程部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工程部的组织机构设置 (一)工程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精干高效的原则 2、灵活弹性的原则 (二)工程部组织机构设置 1、工程部的编制 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程部目前的工作任务量,工程部的编制为4人。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展,工程部的编制会进行调整。根据开展项目的情况每个项目增加4人。 2、工程部的岗位设置 工程部设置工程部经理1个,项目管理负责人1个;土建装修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1个;水、电、暖工程岗位各1个。 以后每增加一个项目相应增加四个岗位:项目管理负责人一个,各专业管理人员各一个。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二、工程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部门职责: 1、配合企划部、前期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 2、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后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4、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5、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二)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前期部、策划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 (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 (3)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03-05]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大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协调、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其它县(市)、区以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保税区的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及县(市)、区计划部门,规划土地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执行。其中,县(市)、区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经审定后,还须报市领导小组同意。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下达的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的处理方式。第五条列入计划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

(一)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二)金州区、旅顺口区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保税区内的住宅、商服、写字楼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其它项目由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 (三)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内的住宅、商服、写字楼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与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其它项目由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前,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应会同计划、建设、规划土地、房地产等相关部门就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等,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单位,在与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签订《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建设用地履约保证书》(以下简称《履约保证书》)后,由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发给《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建设用地中标通知书》(以下简称《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目通知书》。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20%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目通知书》后,到市计划、建设、规划土地、房地产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八条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单位,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开发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设计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得管理,保证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安居品牌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设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架构 1、综合管理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得管理监督职能,督促总师室、项目公司(部)按照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得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绩效考核职能,负责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得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部)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总师室就是公司设计与技术业务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设计阶段设计管理工作、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各阶段对相关部门得技术支持配合工作,就是设计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3、综合管理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部),按月(季度)以及按工程节点对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4、人力资源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得检查结果,对总师室、项目公司(部)、其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得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对相关岗位胜任与否进行评估,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5、土建、安装、档案专管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各专项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组织工作。 6、前期开发部、工程配套部、投资监理部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及各项审批、会签流程中得工作任务。 三、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一:《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工地检查及质量管理考评 1、月度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室及各项目项目经理、土建与安装工程师参加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项目部依据。 综合管理部结合检查情况填写《工程质量管理考评表》(详见附件二)及每月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在以下工程节点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

房地产工程管理规定摘编完整版

房地产工程管理规定摘 编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摘编 目录 一、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2) 二、小型工程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4) 三、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5) 四、合同管理制度 (6) 五、工程例会制度 (8) 六、工程管理系统运行办法 (9) 七、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0) 八、工程统计管理制度 (12) 九、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决算管理制度 (13) 十、工程管理廉洁准则……………………………………….

. 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一.计划管理体系: 1. 审核通过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项目管理规划(包括施工方案和进度总计划);小型和零星工程由工程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 审批监理公司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督查执行情况。 3. 每月末编制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大中型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月计划,报监理审批后再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审核并汇总编制公司的工程计划;小型工程和零星工程由工程部直接编制计划。 4. 材料使用计划。为保证月进度计划的顺利进行,每月在编制进度计划的同时,要编制本月的材料计划,报材料采购人员。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进展,提出材料计划(写明数量、质量、规格、生产厂家及进场时间等),经监理审核后报工程部,工程部汇总审核后,属于施工单位购买的签署书面意见,属于建设单位购买的以书面形式向材料采购部门报材料采购计划(写明数量、质量、规格、进场时间等)。 二.计划的调整和修改 工程部密切跟踪进度实施情况。要经常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和分析,如果

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360docs.net/doc/775707240.html, 2001年09月21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8月23日建设部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权属档案管

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健全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确保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七条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第八条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法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产继承书、房产赠与书、房产析产协议书、房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调拨凭证、有关房产转移的上级批件,有关房产的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及公证文书等; (四)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金地地产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地产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图纸审查制度 施工图出图前,由设计部组织,工程部参加,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重点检查其与设计指导书、设计任务书的符合性,施工做法的合理性,销售承诺的落实,对图纸上出现的问题,形成审查文件,转设计院修改后重新出图。 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总承包商、设计院、监理公司参加,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对设计图纸中容易忽略、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专项审查: ●±0.000绝对标高与周边场地标高的协调 ●总图坐标封闭复核 ●基础梁顶标高与室内外地面标高关系,底层凸窗、空调板的标示及节点索引 ●结构梁的布置对住户室内和阳台上空的影响 ●楼面(卫生间、阳台、露台、退台)降板标高、导墙、拦板、凸窗、空调板的标示及节点索引 ●外圈梁底标高与外门窗顶标高的吻合性 ●屋面排水坡度、防水节点、导墙高度计算复核 ●统一技术条件:阳台反沿、厨房卫生间导墙、屋面女儿墙、降板高度、凸窗节点、老虎窗节点是否统一 ●栏杆、扶手详图 ●庭院围墙详图

●铝合金门窗规格、数量、分格设计的统一 ●门庭、电梯厅、楼梯间地面铺贴图 ●雨水管、空调孔洞、厨房、卫生间预留孔、预埋件定位标注 ●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弱电箱定位 ●室外景观、管线综合平衡设计 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总承包商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工程部协助监理公司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承包商进行修改。 3、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对于工程中甲供材料,甲指材料,施工前,工程部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其规格、型号、施工工艺、节点处理、成品保护方式,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封样。 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都由总包按照国家规范、合同要求和样板进行检验,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还要按照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未经检验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做上标志,进行隔离,并尽快作退场处理。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精编【管理制度】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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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服从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的工作安排,组织工程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配合公司其它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参与和协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公司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组织投标单位对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参与公司规定范围内工程的招标、评标和开标工作。 四、协调工程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 五、协调项目业主与工程参与单位工作,将业主意见及时传递到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供应商,同时应确保工程的功能性满足业主的项目投资要求,根据项目业主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对工程实施管理。 六、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审核《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权限范围内及时解决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协助对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七、协助并参与公司对设计单位的选择,参与公司对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组织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进行图纸预审,组织设计及时对施工中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审查控制。 八、组织开展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a)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及成本控制目标; b)组织图纸预审及会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专项方案; c)组织协调定位、验线、地勘、文勘、三通一平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d)组织各相关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施工计划的正常进行; e)审核承包商进度报表,给出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 f)深入施工现场,监督专业工程师做好施工节点记录和工程质量检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各项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做好工程验收、评定工作; g)依照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h)协调部门内部各专业工程师的各项工作,平衡各岗位工作强度; i)组织项目部内部会议,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将上级指示及时准确传达并贯彻实施; j)审核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及时配合报送质检站验收; k)组织已竣工工程和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 l)认真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服从工程部经理、副经理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熟悉掌握施工图和设计意图、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的法规和条例; 三、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

(管理制度)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实施房地产开发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壹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市场需求确定,且经批准立项。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期限、基础设施和配套建筑的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等提出要求,且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壹)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设计要求;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 (四)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六)项目运营方式等。 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提交负责土地出让或划拨的管理部门,其内容应当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备条款或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的内容之壹。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求生存,科学管理促发展”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把关施工方的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在操作过程中要尽心尽责,随时检验。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检验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技术负责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

碧桂园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评分办法(2015修订版)

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评分办法(2015修订版) 时间:2015年5月

目录 一、适用范围 (2) 二、检查考核办法 (2) 三、评分计算办法 (5) 四、配合检查要求 (7) 五、抽检办法 (8) 六、解释 (9) 七、附件 (9)

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评分办法 (2015修订版) 为更好地落实“三级管控”原则,建立全员质量责任意识和全周期质量管理意识,进一步规范各区域、项目、施工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及管理行为落实检查工作,促进各施工单位加强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检查评分办法。 一、适用范围 1.1本评分办法适用集团国内所有在建项目,国外项目参照本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1.2区域工程技术部对区域内各施工标段工程实体质量及管理行为的评分、排名及奖惩依据。 1.3区域工程技术部对区域内各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及管理行为的评分、排名及奖惩依据,以及各项目组织绩效考核中工程质量的考核依据。 1.4集团对各区域的“区域工程质量季度考核”、“年度区域绩效考核”的评定依据。 1.5对参与“创标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二、检查考核办法 2.1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办法 2.1.1对施工单位的考核由区域工程技术部每月执行,检查内容为标段实体工程质量及管理行为,实体质量采用评分制,管理行为采用扣分制,在标段实体分的基础上扣除管理行为扣分(每个标段管理行为扣分上限为10分),得出施工标段工程质量管理评分作为对施工单位的综合评价。 2.1.2区域对施工单位检查考核时,原则上按施工合同划分标段,当施工合同标段面积过大(大于20万㎡)时,应适当拆分标段评分考核。 2.2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 2.2.1对项目部的考核由区域工程技术部每月执行,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每季度抽检,检查内容为标段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行为及监理资料。 2.2.2集团季度巡检抽选标段根据项目所含标段个数不同按以下原则执行: (1)项目所含标段个数为3个及3个以下的,所有标段均检查;

房地产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节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程部各项工作开展的规范性、科学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节决策机制和负责制:公司实行以董事长为核心的经营决策机制和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负责制。 第三节具体决策权: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权由董事长行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由总经理行使;分管副总经理工作的决策权由分管副总经理行使;各部门工作的决策权由各部门负责人行使。当决策产生分歧时,以上一级领导的决策为准。 第四节执行权:董事长所作的决定,公司总经理必须无条件执行;总经理所作的

决定,分管副总经理、各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分管副总经理所作的决定,各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部门负责人所作的决定,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不得无故干扰下级的执行。 第五节建议权:所有员工对公司或部门的规章制度、工作安排都享有建议权。 第六节逐级负责制度:公司工作开展采取逐级负责制度。部门应严格履行逐级负责制,副总经理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并对总经理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并对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员工均对直接上级主管负责,哪级失职追查哪级的责任。原则上禁止越级部署或汇报工作。下级对上级的决定若有不同意见,应先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或建议不被采纳,可越级反映,但均不影响执行。 第七节职责分工制度:按本部门职能、各员工按岗位说明书开展工作;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要逐级请示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节会签制度:公司重要事项等采取会签制度。在《呈批单》上签署意见时,要明确、公正地签署详细意见。 第九节督办制度:公司重要事项和领导批示需要进行督办的,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督办。各部门接到《督办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禁止拖延办理或拒不办理。 第十节审批制度:所办理的事项需审批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审批程序不全视为无效;审批程序不全而办理事项和合同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节签字制度:各级主管签署名字时,要签署全名及日期,必须签署明确的意见,禁止以签自己名字代表意见。 第十二节监督和处罚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人事行政部具有监督和处罚权。人事行政部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开具《处罚通知书》并进行相应处罚。 各级领导和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章办事,依规执行,严格遵守报批手续和程序。做到不失职、不越权,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的程序请示报告。各部门及员工要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公司事业的发展。 土建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理进行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分项工程及市政、园林等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质 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48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已经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第六条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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