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认证标准达标情况

一、内部控制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完成日期

(一)组织机构控制1.内部组

织架构

提供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的书面

文件;

对企业认证建立书面或者电子档案。

制订进出口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内部监督

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规定上述部门主管的姓

名、职位及部门职责分工;

必须指定副总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

2.海关业

务培训

建立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

制度,提供公司内部培训记录

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

海关法律法规类的内部培训,认证时要与该高

管面谈对海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海关企业信用

管理制度。

(二)进出口业务控制3.单证控

具备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制度或者程序。

在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进出口

单证涉及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

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

部复核。

4.单证保

(1)按海关要求建立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要

求提供负责进出口单证内部复核的部门和岗位

人员名单),确保企业保存的进出口纸质和电

子报关单证、物流信息档案的及时性、完整性、

准确性与安全性。

复核内容包括价格(合同、发票、收付汇凭

证等其他商业单证中涉及成效价格的构成调整

项目的内容,不应存在漏报或者不一致的情

况)、归类(是否为税则、则注释、本国子目

注释、归类决定列名以及特定当事人做过预归

(2)妥善保管报关专用印章,以及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类决定的项)、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

规范申报要素等内容。认证时抽查10份进出口单证,看是否执行了上述制度。

(三)内部审计控制5.内审制

(1)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岗位,或者

聘请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内

部审计;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对企业的进出口活动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如:

一般贸易是否按照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要

求进行申报,涉及知识产权、特许权使用费等

是否按照规定申报,是否按照规定委托或者接

受委托申报等;加工贸易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

案、注销、处置保税货物等;保税物流是否按

照规定进行仓储、运输等;减免税货物是否按

照海关规定使用或进行处置等。

(2)每年至少内审1次,建立内审书面或者电

子档案。

6.责任追

(1)建立对进出口业务发现的问题或者违法行

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

要有对进出口业务发现问题或违法行为进行

责任追究的内容,要有追究责任的书面记录。

(2)建立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

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

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

7.改进机

(1)建立改进制度或者措施。

要有改规范性改进的书面记录,且负责关务

的高级管理人员要知道该记录。

(2)对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应由负责关

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具体的规范改进实

施。

(四)信息系统8.信息安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信息系统安

全,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要有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的书面记录(认

证时要与受培训的员工面谈)。

控制(2)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识别信息系统的非

正常使用,包括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者

更改业务数据,并对上述行为有严格的责任追

究。信息系统要使用专人账户和密码,并且定

期更改用户密码。要提供信息系统使用手册,要有对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者更改业务数据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认证时要登录系统进行查核。

(3)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保护系统和数据,

有数据恢复、备份等手段防止信息丢失,应用

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技术。

二、财务状况标准

(五)财务状况9.会计信息

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记录和反映进出口活动

的有关情况,财务处理及时、规范。10.偿付能力

(1)企业财务的速动比率在安全或者正

常范围内。

(2)企业财务的资产负债率在安全或者

正常范围内。

11.盈利能力

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在安全或者正常范

围内。

12.缴税能力

生产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月末固

定资产净值不低于其3年内向海关单笔

纳税最高额。

三、守法规范标准

(六)遵守法律法规13.人员违法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关务

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连续2年

无故意犯罪记录。

14.违法记录(1)连续2年无走私犯罪、走私行为。(2)

非报关企业: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金额超过3万元且10万元以下的行为不超过1次。

(3)

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罚金额累计10万元以下,且违法次数在5次以下或者虽然超过5次,但违规次数与上年度企业进出口相关单证(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信息、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转关单(载货清单))总票数比例不超过千分之一。(企业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被海关处以警告以及3万元以下罚款的除外)

(七)进出口业务规范15.注册信息在海关的注册登记内容与实际相符。

16.进出口记录

上年度或者本年度有进出口活动或者为

进出口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17.申报(传输)

规范

(1)

连续4个季度单季报关差错率或者所委

托报关企业报关差错率不超过同期全国

平均报关差错率。

(2)连续2个季度单季规范申报率超过

85%。

(3)上年度及本年1至上月手(账)册超期未报核情事不超过1次。

18.税款缴纳(1)上年度以及本年度1至上月滞纳税款报关单率不超过5%。

(2)截至认证期间,没有超过法定缴款期限尚未缴纳的税款及罚没款项情事。

(八)

符合海关管理要求19.管理要求

(1)连续2年未发现有向海关提供虚假

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拒绝或者拖延

提供账簿单证资料、故意转移、隐匿、

篡改、毁弃账簿单证资料等逃避海关稽

查、逃避税款征缴的情形,或者无正当

理由拒不配合海关执法或者海关管理的

情形。

(2)连续2年未发现企业报送信息有隐

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

(3)连续2年未发现有假借海关或者其

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

(4)连续2年未发现有向海关人员行贿

的行为。

(九)

未有不良外部信用20.外部信用

企业或者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连续1年在工商、商务、税务、银行、

外汇、检验检疫、公安、检察院、法院

等部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

业或者人员名单、黑名单企业、人员。

四、贸易安全标准

(十)

场所安全控制措施21.场所安全

企业有检查、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书面制度和程序。

(1)大门和传达室:车辆、人员进出的

大门配备人员驻守。

(2)建筑结构:建筑物的建造方式确保

能够防止非法闯入。定期对建筑物进行

检查和修缮,确保其完好无损。

(3)锁闭装置及钥匙保管:所有内外窗

户,大门和围栏都设有足够数量的锁闭

装置。管理层或者保安人员要保管所有

锁和钥匙。

要有保安管理相关规定

1、公司共有多少个大门,是否每个大门都可以

进出?

2、是否每个大门都有保安执勤?

3、保安分几个班次?

4、保安进行巡逻吗?

5、巡逻路线是固定的吗(应该不固定)?

6、保安之间用什么进行联系?

7、如果保安发现异常情况会怎么做?

钥匙管理制度

1、哪些门是有钥匙的?普通钥匙、指纹/虹膜

识别?

2、谁保管这些钥匙?谁授权?

3、有钥匙发放及回收记录吗?人员离职钥匙

如何收回?钥匙遗失怎么办?

(所有内外窗户、大门和围栏都设有足够数量

的锁闭装置。管理层或者保安人员要保管所有

锁和钥匙。钥匙一定要有发放、交还、换领等

的记录。)

(十一)

进入安全控制措施22.进入安全

企业实施员工和访客进出管理,有保护

公司资产的书面制度和程序。

(1)员工:具有员工身份识别系统,对

员工进行身份识别和进入控制。对员工、

访客的身份标识(比如钥匙、钥匙卡等)

的发放和回收进行统一管理和登记。

(2)访客:对进入企业的访客要检查带

有照片的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访客要

佩戴临时身份标识并且有内部人员陪

同。

(十二)

人员安全控制措施23.人员安全

企业有审查拟聘员工和定期审查现有员

工的书面制度和程序,提供动态的员工

清单,包含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码、担任职位。

(1)聘用前审核:聘用员工前,应对其

应聘申请信息(例如就业经历、推荐信

等)进行核实。

(2)背景调查:聘用员工前,应对其进

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进行安全背景的检

查或者调查。一经录用,要根据员工表

现,以及对处于重要敏感工作岗位的员

工进行定期审查和重新调查。

(3)员工离职程序:应有书面制度和程

序,对离职或者停职员工及时收回工作

证件、设备,并禁止其进入企业生产经

营场所及使用企业信息系统。

(十三)

商业伙伴安全控制措施24.商业伙伴安

企业有要求商业伙伴供应链安全的书面

制度和程序。

书面文件:在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

资料中要求商业伙伴按照本认证标准优

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

重点评估守法合规和贸易安全,贸易伙伴系

海关认证企业的,可免于其他评估。

(十四)

货物安全控制措施25.货物安全

企业有确保供应链中货物在运输、搬运

和存放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措施

和程序。

(1)装运和接收货物:运抵的货物要与

货物单证的信息相符,核实货物的重量、

标签、件数或者箱数。离岸的货物要与

购货订单或者装运订单上的内容进行核

实。在货物关键交接环节有签名、盖章

等保护制度。

(2)货物差异:在出现货物溢、短装或

者其他异常现象时要及时报告或者采取

其他应对措施,并有书面制度和程序。

(十五)

集装箱安全控制措

施26.集装箱安全

企业有确保集装箱的完整性,以防止未

经许可的货物或者人员混入的措施和程

序。

集装箱检查:在装货前检查集装箱结构

的物理完整性和可靠性,包括门的锁闭

系统的可靠性,并做好相关登记。

(十六)

运输工具安全控制措施27.运输工具安

企业有确保运输工具(拖车和挂车)的

完整性,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或者物品

混入的书面制度和程序。

(1)运输工具存储:运输工具要停放在

安全的区域,以防止未经许可的进入或

者其他损害,有报告和解决未经许可擅

自进入或者损害的程序。

(2)司机身份核实:在货物被接收或者

发放前,应对装运或者接收货物的驾驶

员进行身份认定。

集装箱安全程序文件应齐全、有详细描述检查

的方法、步骤、工具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责任

人等;有集装箱检查的记录,如集装箱检查表、

数码照片等书面材料和装货过程的监控录像;

员工熟练运用“七点检查法”对集装箱进行安

全检查。对空集装箱如何检查,是否量尺寸,

用什么量,除了尺子还用什么工具量,检查后

要做记录,并规定记录保存时间。

(十七)

危机管理控制措施28.危机管理

企业有应对灾害或者紧急安全事故等异

常情况的书面制度和程序。

应急机制:具备对灾害或者紧急安全事

故等异常情况的报告、处置等应急程序

或者机制。

五、附加标准

(十八)29.加分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海关确认后可以加分:

加分标准(1)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

(2)属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信息技术、

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

材料等产业之一的企业。

(3)被中国报关协会等全国性行业组织

评为优秀报关企业等荣誉称号的。

(4)属于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样本企

业,且1年内填报问卷及时率在90%以

上、问卷答案与出口增速的吻合度在0.3

以上的;或者属于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

查样本企业、其他统计专项调查样本企

业,且1年内填报问卷及时率和复核准

确率在90%以上的。

(5)属于积极配合海关开展报关单证企

业存单,且连续4个季度单季存单及时

率、准确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企业。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范文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 1 附件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高级认证)

. .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 .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高级认证知识试题

海关高级认证知识试题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海关高级认证知识试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5分,总分70分) 1、公司内部是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 A、部门主管 B、报关人员 C、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应建立(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制度。 A、反恐法律法规 B、海关法律法规 C、安全法律法规 3、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1次(海关)法 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 A、安全 B、海关C环保 4、海关高级认证共包括几个部分,内部控制标准、财务状况标准、守法规范标准、(贸易安 全标准)。 A、企业安全标准 B、信息安全标准C贸易安全标准 5、每年至少内审(一)次,建立内审书面或者电子档案。 A、一次 B、两次C三次 6、建立对进出口业务发现问题或者(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 A、虚假数据 B、违法行为 C、信息安全 7、建立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 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 A、行贿 B、受贿 C、威胁 8、对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应由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具体规范改进实 施。 A、财务 B、关务 C、内审 9、具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的信息系统, 特别是财务控制、关务、(物流)控制等功能模块有效运行。 A、物流 B、追溯 C、安全 10、(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系统。系统数据自 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3年以上。 A、销售 B、生产经营 C、采购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通用标准》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高级认证—通用标准) 认证标准达标情况 一、内部控制标准达 标 基本 达标 -1 不 达标 -2 不 适用 - (一)组织机构控制1.海关业务 培训 (1)建立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内部培训制度并有效落实。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关务负责人、负责贸易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每 年参加2次以上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内部培训,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管理规定。 2.内部组织 架构 (1)进出口业务、财务、贸易安全、内部审计等部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并有效落实。 (2)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 (二)进出口业务控制3.单证控制建立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制度并有效落实。 4.单证保管 (1)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确保归档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安全性。 (2)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留存特殊物品生产、使用、销售记录。 (3)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货物技术标准规范保管制度。 1

(4)妥善管理报关专用印章、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等单证。 (5)建立企业认证的书面或者电子资料的专门档案。 5.进出口活动建立进出口活动的流程管理制度。 (三)内部审计控制6.内审制度 (1)建立对进出口活动的内部审计制度并有效落实。 (2)每年实施1次以上的内部审计并建立书面或者电子资料的档案。 (3)已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应当每年对持续符合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实施内部审计。 7.质量管理建立对应的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产品、工业品等法检商品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并有效落实。 8.改进机制 (1)建立对进出口活动中已发现问题的改进机制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并有效落实。 (2)对海关要求的改正或者规范改进等事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组 织实施。 (四)信息系统控制9.信息系统具有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化系统。 10.数据管理建立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制度,数据存储3年以上。 11.信息安全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2)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相关的培训。 (3)对违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造成损害的行为应当予以责任追究。 二、财务状况标准达标0 基本 达标 -1 不 达标 -2 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详解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

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改进。规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 .doc

项目序号 合作类型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合作国别: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制

填报说明 (请认真阅读)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 新、合作研发、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设备标准走出去等,涉及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指“XX 产业化技术/设备的研发”),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包括纯技术购买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是对从国外购买技术或采购设备的补贴;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人员交流与培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不支持国内的大规模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2、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相关栏目时应突出国际合作的内容。 3、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 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不宜过于宽泛(如“中加疫苗关键技术及 产品合作研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治研究”),应能体现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5、“项目研发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6、“所属协议”:政府间协议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牵头、组织 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 7、“项目合作协议/意向”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 议。 8、“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 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项目依托研究基地”中的“0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授予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9、“项目负责人”应是实际承担组织领导和主持本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应杜绝根据行政 管理职务确定项目负责人的现象。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的,如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出申请,但需在研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承担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 10、“合作外方”应为中国境外具有较强技术实力或较高科研水平的合作伙伴,并具备对 华合作的意愿和能力。合作外方不得是外资在华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外资在华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可作为“其他中方参加单位”),不得是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1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 5 大类18 条29 项。其中前4 类为基础标准,第5 类为附加标准。 、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 2 ”;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 ”、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 “(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 (用 “(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 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 2”和“ 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 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 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 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 (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9、10、11、12、14 、19、20 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 90 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高级认证).doc

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 (高级认证) 序号需检查的文件记录审核要点留存方式 一、公司规章制度类 书面或电子 1 公司各部门(含管理层)职责 分工的文件及组织架构图 审核是否符合第 1 项“内部组织架构”、 第3 项“单证控制”涉及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审核是否符合第 2 项“海关业务培训”、 2 内部培训制度第11 项“信息安全”、第26 项“人员 安全”、第31 项“危机管理”涉及的标 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3 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的制 度或者程序 审核是否符合第 3 项“单证控制”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4 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审核是否符合第 4 项“单证保管”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5 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的流 程控制文件 审核是否符合第 5 项“进出口活动”涉 及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6 内部审计制度审核是否符合第 6 项“内审制度”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7 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审核是否符合第7 项“责任追究”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8 改进制度或者措施审核是否符合第8 项“改进机制”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9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审核是否符合第11项“信息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10 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审核是否符合第11项“信息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11 检查、阻止未载明的货物和未 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场所、货物 装卸和储存区域的制度和程序 审核是否符合第24项“场所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书面或电子 12 对员工进行身份识别和进入控 制的书面制度和程序 审核是否符合第25项“进入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书面或电子 13 对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程序审核是否符合第25项“进入安全”涉及 的标准。 文档 识别、质询和确认未经许可进 入、身份不明的人员的程序及 审核是否符 合第 项“进入安 全”涉及 25 文档 书面或电子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高级认证”指南

50 51 内部组织架构 ◎准备各部门(含管理层)职责分工的文件及组织架构图。◎明确各部门(含进出口业务、财务、内部监督)具体职责。◎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准备企业认证的书面或者电子档案。 海关业务培训 ◎应准备公司内部培训制度(含海关法律法规内容)。◎应准备培训记录,确保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 单证控制 ◎应准备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的制度或者程序,确保专人进行复核、纠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在申报前或者委托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进出口单证涉及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 ◎报关企业应在代理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委托人提供的监管证件、商业单据、进出口单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合理审查,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物流企业应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信息、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转关单(载货清单)等物流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进行复核,并做好书面或电子记录备查。 单证保管 ◎应准备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按照海关要求对出口纸质和电 内部控制标准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高级认证”指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有5大类18条32项,如何正确理解与执行才能顺利通过海关认证? 1. 子报关单证、物流信息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确保对报关专用印章、海关制发的有关文书有效保管。进出口活动 ◎应准备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的流程控制的书面文件,确保合规且风险可控。 ◎一般贸易——企业所涉及进出口货物在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方面无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加工贸易及保税进出口——使用电子E账册的企业所涉及的料件进口、单耗管理、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库存盘点、成品复出口、内销处置等环节无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使用电子手册的企业,加贸业务管理应按照流程规定执行。 ◎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使用和处置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保税物流及免税品销售——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其他贸易方式货物进出口(以上四类除外)——企业所涉及货物或者物品没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内审制度 ◎应准备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书面文件,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岗位,或聘请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内部审计。 ◎应准备公司内部审计档案(审计报告等),每年至少要内审一次。责任追究 ◎应准备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明确对进出口业务发现的问题或者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应准备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明确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改进机制 ◎应准备公司改进制度或者措施的书面文件。 ◎应指定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按照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的具体规范改进实施。信息系统 ◎企业系统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具备财务控制和关务物流控制模块。数据管理 ◎企业应可通过系统进行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数据的录入等操作并保证录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数据自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3年以上。◎企业应可通过系统实现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等主要环节的流程检索、跟踪。 信息安全 ◎应准备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记录。 ◎应准备公司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识别信息系统的非正常使用,包括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者更改业务数据,并对上述行为有严格的责任追究。信息系统要使用专人账户和密码,并且定期更改用户密码。 ◎企业系统应具备数据恢复、备份手段,应用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技术。

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知识更新培训(AEO,海关反恐)151

AEO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知识更新培训 2020.03

高级认证企业培训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海关企业 信用管理 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总署令第225号 为了落实2014年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之“改革企业分类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海关总署制订出台 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 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报关差错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认证企业应当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分为一般认证企业标准和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由海关总署制定并对外公布。 第十五条 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实施动态调整。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应当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适用一般信用企业管理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认证企业;高级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但符合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的,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 制度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总署公告2014年第81号) 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适用AA 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适用A 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适用B 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适用C 类、D 类管理的企业,海关按照《信用办法》重新认定企业信用等级。 海关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表》内容,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7817094752.html,),向社会公示在海关注册登记企业的信用信息。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操作版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指引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